证明人还老人健在证明范文,证明怎么写

活人vs健在证明 谁更权威? | 北晚新视觉
活人vs健在证明 谁更权威?
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
近日,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记者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福建华安一名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向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百姓少走弯路。”(人民网)
回看新闻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一位活到74岁的老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一天他活生生的出现却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不是灵异事件发生了,是有些傲慢的工作人员脑子不灵活了!两会“好声音”中李克强总理说到:“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最简单的才是真理”。而前段事件网上沸沸扬扬炒得火热的“证明你妈是你妈”让人深刻反思,可反思过后为什么仍旧会反复出现如此让人不可理喻的要求和问题,咨询发达了,信息流通了,事实存在了,人却不能证明自己是人了,打着官方的要求,让办事群众迂回曲折,这是个什么规,什么矩?笔者分析道来有如下几点:
一是恃权而傲慢。纵向高到政府机关,横向深到国有企业,都是群众口中眼中的“有权”者。这些“有权”者拥有了这些所谓的“权”,本该不以位高而倨傲,不以权重而骄横。恰恰相反,有些工作人员却是恃权而骄,在群众面前说不出的傲慢和无理,端着架子,拉着长脸,群众办事跑断腿,开个证明吓傻你。这些问题不容小觑,若不加以重视,“权力的傲慢”极有可能衍生成“权力的腐败”,损人害己毁事业。
二是制度设计失位。如果将全部责任强加给窗口的工作人员,也许不完全正确,因为作为一线的工作人员也是守着制度和原则在工作,不能越权改变制度的框架。因此,我们有必要追究到需要这样的奇葩证明的制度中来,好好反思这样的霸道条款存在的根源,不然今天有个制度需要证明你活着,明天又需扒开你家祖坟证明某祖先已过世多年。
三是推责的挡箭牌。奇葩证明去了又来,这来来去去的过程中,无不反映出这些“有权”部门的畸形推责心理。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没有实现真正的简政放权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的信息,却成了在同级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理由。说白了,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
我们活着,但不希望是被证明还活着!过多过滥的奇葩证明如同鸡肋一般存在,不过随着简政放权时代的到来,证明时代也不过是海市蜃楼,它必将被终结!(中国网)
来源:北京晚报 李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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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号公安机关备案号:09老人证明还活着 证明自己还活着让人不舒服|老人证明还活着|证明自己还活着让人不舒服-社会新闻_华商网新闻
老人证明还活着 证明自己还活着让人不舒服
[摘要]老人证明还活着:西安市政府规定,7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高龄补贴,而日前,西安某社区却要求老人证明还活着,而街道办却表示,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
  老人证明还活着 证明自己还活着让人不舒服(图文无关)  老人证明还活着:西安市政府规定,7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高龄补贴,而日前,西安某社区却要求老人证明还活着,而街道办却表示,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之前曾出现过冒领补贴的情况,老人证明还活着,证明自己还活着让人不舒服。  “每次都要我们证明自己还活着,这样做真的太不人性化了,都不想领那个补贴了。”70多岁的王老太说的补贴,指的是7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保健补贴。 编辑:杜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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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应用:“证明自己还活着”式尴尬如何破除?
  近日,一老人领取异地社保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的消息流传于网络。前有“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天大笑话”,现又有“证明自己还活着”的无奈之举,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引来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吐槽。这一类尴尬怎样才能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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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老百姓之所以会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政府各部门“信息私有”的固有思维和格局,各部门之间对于所拥有的数据信息缺乏有效的传输,公众不得不自己变身为部门信息的“传输带”,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便民服务变成了“累民服务”。
  审批事项太多,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
  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说白了,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的案例并不少见,就像是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而这样的僵局,却往往托人托关系就能打破。
  诚信缺失的社会必须承担的高成本?
  也有人认为,这些反复论证、需要证明的表象背后,是缺失诚信的社会必须承担的高成本。
  然而,不少让人感觉莫名其妙的证明最后以交钱或其他方式“收场”的尴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其实不少证明并非非要不可。
  如何破除“证明自己活着”式尴尬?
  打破信息壁垒,减少不必要审批
  如何根治证明过多过滥过奇问题?首先,必须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让信息能够在各职能部门间无阻碍“通行”,从而打通信息共享的“最后一公里”。其次,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发布。
  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遇到疑问应由政府部门查证,而不是老百姓跑腿,主动承担起本身职责。
  信息化时代: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证明自己还活着”式的尴尬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但类似的麻烦却天天在上演,破解这个问题,政府服务要不断深化、细化和完善,实现部门之间“一网通”。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这样的可能和便利,应建立一套居民基本情况大数据库,各职能部门联网管理,实现跨部门、跨省市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在提倡简政放权的今天,现有的改革成果与老百姓的期盼仍有不小距离。民众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监管”和“服务”要求。落到纷繁复杂的各种“证明”上,想来最期望无非是一张身份证就能证明“我是我”,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活着”,这一切都需要凭借背后强大的信息支撑。
  (综合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西安晚报、大河报等,吴丽娜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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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活人在眼前,却需开具“健在证明”
  漳州华安华丰派出所民警隔空喊话:有必要吗  电信部门回应:此举是为了防止抚恤金被冒领派出所民警为阿婆开了“健在证明”。  昨天下午,一则称“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引起广泛热议。老人到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证明时,民警还在证明下方对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隔空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有些网友转发时表示,“有些部门太过分了,就像跟老人要老人证,残疾人要残疾证一样过分。”  记者 朱亚圣  华安警方  开具证明属民警个人行为 但这也是为群众办事着想  在这份“健在证明”的下方,还有一封派出所致电信局工作人员的信。信中写道:“华安县电信局工作人员:中央三令五申要多为(,)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目前×××健在,且行动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其还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本来此证明我派出所没有开的义务,本着为人民服务,让老人少走弯路,我所不得不开此证明。”落款日期为日,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记者从华安县公安局获悉,“健在证明”和附信为华丰派出所一民警所开,属个人行为。公安局的陈姓工作人员称,该民警的做法比较直接简单,事后公安局领导与其谈话,认为该行为欠妥。开具“健在证明”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工作范畴,但如果不开具,群众的证件可能就办不了。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关单位需要,可以直接与公安局联系,或者和公安局建立核实核查渠道,避免群众为开具证明“奔波”。  电信部门  公司员工遗属领取抚恤金 按规定需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昨天下午,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已着手对此事进行调查。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确认,到派出所开具“健在证明”的是华安县的邹某。邹某丈夫是原华安县邮电局职工,2007年3月死亡。2007年3月,单位按规定给予上报遗属领取抚恤金相关材料。2007年4月起,邹某按规定每月享受遗属抚恤金数百元,目前为400多元,抚恤金每月直接转到其指定的工资卡上。  为何需开本人还健在的证明?该负责人称,华安电信分公司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要求每年提供一次遗属生存证明,是为了防止遗属抚恤金被冒领,并不存在故意刁难等情况,“开具证明也是建档需要,且需由遗属本人前去户籍所在地或派出所等部门办理。”由于遗属抚恤金的领取人不是企业员工,企业难以全面掌握遗属人员生存状况。以前,曾发生过遗属死亡后不告知单位,出现冒领、多领抚恤金等情况,造成企业损失。  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解释,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待遇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遗属,在领取待遇期间,应每年向领取单位提供本人生存证明,境内居住的遗属需由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生存证明,单位凭上述证明按期支付规定标准的款项”,结合省社保每年开展的养老金资格认证等规定,所以华安电信分公司要求遗属每年提供一次个人生存证明。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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