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斯传的主要儿童文学的特点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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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族文学
  中国维吾尔族的文学,由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部分共同组构而成。在民间文学中,史诗和叙事诗占有突出的位置。《乌古斯传》被看成是一部古老的散文体的史诗作品,讲述的是乌古斯可汗英勇争战促成建立统一汗国的事迹;同时,11世纪成书的《突厥语大辞典》也收录了一些维吾尔族史诗的片断。爱情题材的叙事诗是维吾尔族民间叙事诗中最富有艺术光彩的类型,《艾里甫和赛乃姆》、《塔伊尔与祖赫拉》等都是其中的名篇。另外,维吾尔族的民间叙事诗中还有象《赛依特诺奇》之类的反映人民反抗黑暗统治内容的作品。维吾尔族是个爱好民歌的民族,&劳动歌&、&历史?、&生活歌&、&礼俗歌&、&情歌&等门类中,都有许多久远流传而不衰的优秀作品。在深受群众欢迎的各种民间文艺活动中,利用弹唱的形式来传播本民族的史诗、叙事诗和民歌的情景,是十分常见的。民间故事,在维吾尔族的口承文学中,是另一个重要的类别。《阿凡提的故事》是在维吾尔族中间家喻户晓的一组机智人物故事,该民族的机敏幽默的文学风格在这组故事里面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达。此外,描述劳动者与剥削者做斗争的故事《聪明的姑娘和残暴的可汗》、《桑树下的荫影
》,表现人民进行自我教育的故事 《三条遗嘱》、《四个抽麻烟的懒汉》等,也是民间故事中的代表性作品。维吾尔族的作家文学创作,有着相当悠久的传统,其最早的书面文学作品,大约出现于公元7至8世纪,之后又经历了突厥汗国-回纥汗国时期、高昌回鹘汗国-喀拉汗王朝时期、察合台时期、近现代时期和当代时期的充分发展,作家人才辈出,作品异彩纷呈。&鄂尔浑碑铭文献&是至今保留的维吾尔族早期典籍,其中某些作品已经显示出浓郁的文学色彩。
9世纪中叶,维吾尔族在文化上的兼收并蓄为书面文学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吐鲁番歌谣》、《摩尼赞美诗》、《恰希塔尼·伊力克伯客》等文学作品应运而生。至10世纪之后,维吾尔族的一些古典名著相继产生,其中包括马合木德·喀拉噶里的《突厥语大辞典》、尤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艾哈买提·尤格纳克的《真理的入门》和艾哈买提·亚萨惟的《箴言集》等。13至18世纪,维吾尔族的重要作家,有拉布乌孜、阿塔依、赛喀克、鲁提菲、纳瓦依、赫尔克提、翟黎里、诺比提等等。由18世纪下半叶到整个19世纪,是维吾尔族文学发展的近代时期,尼扎里的爱情长诗《热比亚与赛丁》、毛拉·毕拉勒的长诗《中国土地上的圣战》,以及古木纳木、凯兰代尔、萨布里、毛拉·夏克尔、泰介里等人的作品,都产生过很大的影响。20世纪上半叶,黎·穆塔里甫、阿不都哈勒克·维吾尔、尼米希依提、艾里坎木·艾合坦木、祖农·哈迪尔和铁依甫江·艾里耶夫等人,以他们带有鲜明进步意义的作品,为维吾尔族新文学的诞生做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维吾尔族文学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尼米希依提、艾合坦木、铁依甫江、克里木·霍加、祖农·哈迪尔、克尤慕·图尔迪、祖尔东·萨比尔以及穆罕默德·巴格拉西等,成为了这个时代维吾尔族文学创作的代表人物。
  《乌古斯传》 中国维吾尔族的英雄史诗。也称作《乌古斯汗传说》。作品大约产生于公元
8世纪左右,经过在民间的长期流传、加工和丰富,至13世纪后期以回鹘文整理记录,并以手抄本的形式继续流传。史诗由两个部分组成,第1
部分描述了英雄乌古斯的诞生和成长,内容包括喀拉可汗皇后阿依可敦生下奇特英武的乌古斯,乌古思迅速长大并在放牧狩猎中消灭凶恶的独角兽,乌古斯在打猎过程中先后娶到天上美女和林间美女并由她们生下
6个孩子;第 2部分表现了乌古斯南征北战的英雄经历,内容包括乌古斯即可汗位,乌古斯战胜乌鲁木汗所部及先后征讨女真、身毒、唐兀惕、夏木、马萨尔,乌古斯在年迈之后将国土分给儿子们。这部史诗中收入了维吾尔族古老的神话和传说,所记述的内容中充分体现着维吾尔族祖先的宗教信仰、习俗观念、生产生活方式,故而被看作是研究维吾尔族历史、文化、语言、风俗的重要资料。
  《阿凡提的故事》 中国维吾尔族的民间故事。在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兹别克、塔吉克等民族中也有流传。是一系列以纳斯尔丁·阿凡提这一机智人物做主人公的故事的总称。这些故事多以聪明智慧的阿凡提嘲笑和战胜统治者剥削者为内容,也有部分作品表现了主人公对人民内部某些人缺点的善意讽刺和批评。《阿凡提的故事》集中地体现出人民的爱憎立场和是非观念,体现出维吾尔族群众中蕴藏的乐观、幽默、机智、勇敢的性格特征。至今已在维吾尔族等民族的民间搜集到的作品,达数百篇之多。1958年以来,中国的各出版社已出版维、汉、哈萨克、藏、蒙古等文种的《阿凡提的故事》近20种。
  《突厥语大辞典》 中国维吾尔族的大型语言文学工具书。由语言学家、文学家马合木德·喀什噶里于1072年至1074年间写作完成。书中共收入条目7500余条,内容涉及广泛领域,以极其丰富的语言资料介绍了古代喀拉汗王朝时期突厥人的经济、文化、科学、艺术、政治、道德、习俗等方面的情况。所辑入的文学作品,也相当丰富和有价值,其中包括有若干首&猎歌&、&战歌&、&季节歌&、&仪礼歌&、&情歌&、&挽歌&以及谚语、格言在内的民间文学作品,也包括一些训诫劝喻双行诗之类的书面文学作品。《突厥语大辞典》在古代一直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20世纪80年代初期,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现代维吾尔文的译本。
  《福乐智慧》 中国维吾尔族的古典长诗。作者尤素甫·哈斯·哈吉甫(1018?-?)是维吾尔族的诗人、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曾在喀什噶尔的喀拉汗王朝供职。《福乐智慧》以阐发治国兴邦之道为主题,于年完成,被作者奉献给当时喀拉汗王朝的君主。这部长诗的维吾尔语音译题目为《库达德库·比力格》,意为&给予幸福的知识&,是一部主题鲜明的政治劝喻诗。作品塑造了国王&日出&、大臣&月圆&、&月圆&之子&贤明&和苦行僧&觉醒&共
4个人物形象,通过他们的言行,展示了作者呼吁正义、追求幸福、崇尚知识和希望君主以善德安邦的思想主张。《福乐智慧》正文有诗1300余行,按照维吾尔族传统的阿鲁孜诗律,以双行体的形式写成。作品流传至今有3种不同的早期抄本,分别存于奥地利、
埃及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中国出版的《福乐智慧》,主要有1984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的由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主编的拉丁字母原文转写和现代维吾尔语诗体译文的合刊本,以及1986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的由郝关中、张宏超、刘宾译的汉文本。
  《艾里甫与赛乃姆》 中国维吾尔族的民间叙事长诗。故事大意为:艾里甫和赛乃姆分别是丞相的儿子和国王的女儿,二人出生前曾被各自父亲指腹为婚,长大了彼此也培养起了纯真的爱情;后来丞相死去,艾里甫家道转向贫贱,国王便撕毁婚约,并将艾里甫流放他乡,最后,艾里甫和赛乃姆为了爱而双双殉情。作品展现了维吾尔族人民歌颂忠贞爱情、追求生活幸福的精神世界。这篇长诗的故事原型起源于古代中亚地区,后来不仅在中国的维吾尔族中间有多种异文流传,同时,在中亚的乌兹别克、阿塞拜疆、土耳其等民族中也有流传。
  鲁提菲 () 中国古代的维吾尔族诗人。原名艾拜都拉。 据多数学者推测,他出生于喀什噶尔,一生中的大半时间在呼罗珊汗国的首府亦鲁(今阿富汗的赫拉特)生活。鲁提菲是一位可同时用波斯文和维吾尔文写作的&双语作家&,其创作领域涉及文学、历史、哲学等门类,完成有20多部著作,但迄今仍能见到的只有《鲁提菲集》与《古丽和诺鲁兹》(前者是收有
300多首抒情诗的诗集,后者是一部长篇叙事诗)。他的抒情诗多为格则勒体的爱情诗,以各种艺术手段来表达对爱情的忠诚和坚贞,具有鲜明的进步性。《古丽和鲁诺兹》根据民间传说改写而成,以纳沃夏德王子诺鲁兹与法尔哈尔公主古丽的爱情发展为主线,展示了作者希望人间充满正义与和平的美好理想。鲁提菲以其诗作中体现出的高度的思想、艺术及语言造诣,在维吾尔族的文学史册上享有声誉。
  翟黎里 () 中国古代的维吾尔族诗人。本名穆罕默德·斯迪克。 出身于叶尔羌(今新疆莎车)的贫苦农家,曾就读于宗教经文学堂。自青少年时代起,即热衷于文学艺术活动。40岁时,因认为自己的诗歌创作尚不成熟,离开家乡,到噶什喀尔与和田等地远游。这次远游,使他对广大人民的生活困难有了深入的体认,也使他文学创作中的爱国爱民的主题得到了升华。翟黎里的诗歌作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维吾尔族传统样式格则勒、穆罕默斯、柔巴依等体裁的抒情诗,另一类是分别题为《漫游记》、《四十圣徒传》、《和卓穆罕默德·谢里夫传》的
3部叙事长诗。他的作品,笔法细致,情感高亢,语言优美,贯穿着主张社会正义、抨击黑暗邪恶的思想主旨。
  尼扎里 () 中国古代的维吾尔族诗人。本名阿布都热依木。 出身于噶什喀尔的工匠家庭。曾入经学院读书,对维吾尔族及中亚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有较深的修养。平生多数时间以代人抄写或装帧书籍为业,晚年时曾在衙署任过幕僚、在经学院任过教习。尼扎里以创作多产而著称于维吾尔族文坛,至今传世的作品尚有
33000行的《爱情长诗集》、哲理诗作《济世宝珠》和组诗集《穆罕默斯集》等。《爱情长诗集》中收入《法尔哈特与希琳》、《莱丽与麦吉侬》、《瓦穆克与乌卓娜》等12部爱情叙事诗,而在这些诗作中,尤以《热碧亚与赛丁》一篇最为引人瞩目。《热碧亚与赛丁》的创作突破了作为素材的民间传说的局限,将诗人所处时代的现实生活融入作品,使这篇爱情悲剧叙事诗达到了批判现实主义的很高层次。
  毛拉·毕拉勒 () 中国近代的维吾尔族诗人。笔名拉孜米。 新疆伊犁人。曾就读于伊犁经学院。青年时即完成了大量的诗歌创作,27岁时将所写的抒情诗共2000余行,结集为《格则勒雅特》,其中的作品,以赞美真挚爱情、抨击社会黑暗和谴责封建礼教为总主题。1875年,毛拉·毕拉勒创作了长诗《中国土地上的圣战》,这是一部以伊犁农民起义为题材的作品。其后,他还完成了带有强烈的讽喻意味的长诗《长毛子玉素甫汗》和歌颂女英雄的长诗《诺孜古姆》。这位终身贫困却成就突出的诗人,被人们称作维吾尔族古典文学的优秀代表和该民族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黎·穆塔里甫 () 中国现代的维吾尔族诗人。新疆尼勒克人。17
岁时进迪化(今乌鲁木齐)省立师范学校读书,其后曾在新疆日报社和阿克苏报社做编辑工作。他自15岁起开始发表作品,创作体裁涉及诗歌、话剧、散文、文艺理论等多方面。黎·穆塔里甫的文学生涯,深受30年代革命文艺思潮和抗日时期进步文艺主张的影响,其作品带有强烈的现实主义战斗精神。《中国》一诗,抒发了诗人对祖国对人民的深挚情感,表达了对帝国主义者和国内反动势力的无比愤恨,号召人民投身于反法西斯的伟大斗争。此外,他的代表性作品还有诗歌
《致人民 》、《直到红色的花朵铺满了宇宙》、《祖国至上,人民至上》、《爱与恨》、《冥想的追求》、《给岁月的答复》,剧本《战斗的姑娘》、《奇曼古丽》、《暴风雨后的太阳》,杂文《死前的慌乱》、《皇军的苦恼》等。1945年,黎·穆塔里甫因参加革命青年组织&星火同盟&活动而被国民党反动当局逮捕,并于同年
4月18日英勇就义。
  尼米希依提 () 中国现代的维吾尔族诗人。 原名艾尔米叶·伊里·赛依拉姆。新疆拜城人。曾在喀什汗里克伊斯兰大寺研修多年,对宗教经典和民族文学传统有深入的造诣。1930年开始文学创作,早期的诗歌《巨大的妥协》、《智慧的光辉》、《帕尔哈德与希琳》以及剧作《莱丽与麦吉侬》等,充分体现了诗人向往自由反抗黑暗的进步思想倾向。1942年所写下的《伟大的中国》一诗,以火热的笔触抒发了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1945年,诗人投身新疆的&三区革命&,又创作了《怀祖国英烈》、《觉醒了》、《黎明的礼赞》等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尼米希依提又以大量的优秀作品来讴歌祖国与人民的新生。已经出版的诗歌集,有汉文本的《祖国之恋》、《尼米希依提诗选》以及维吾尔文本的《诗选》等。
  祖农·哈迪尔 (1911- ) 中国现代的维吾尔族作家。新疆额敏人。出身于贫寒的家庭,年少时曾就读于家乡的宗教学校。15岁起到乌鲁木齐的中学和农业技校读书,并开始文学创作。1940年到伊宁剧团工作,后参加&三区革命&并任报刊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转入专业的文学创作活动,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副主席等职。祖农·哈迪尔是在维吾尔族现代文坛上率先从事小说和戏剧创作并取得了突出成就的作家,1940年写出了反映地主欺压农民题材的话剧《蕴倩姆》,体现了劳动人民对翻身解放的渴望;短篇小说《精疲力竭的时候》、《教师的信》、《慈爱的护士》和《锻炼》等,展现了现代和当代维吾尔族的社会生活画面。已出版的作品集,有《蕴倩姆》、《锻炼》、《往事回忆》等。
  艾里坎木·艾合坦木 (1922- ) 中国现代的维吾尔族诗人。新疆伊宁人。少年时代曾在煤矿劳动。17岁时入省立师范学校读书,在校期间开始诗歌创作。在抗日爱国运动中,以诗歌为武器,号召大众投身于火热的斗争。1944年到伊犁参加了&三区革命&,其间写有《你赶走黑夜,撒下曙光》、《一条命》、《心愿》等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担任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副主席等职务,同时继续诗歌创作活动,不仅发表了《北京》、《天亮的时候》、《黑的榜样》等大量的抒情诗,而且还创作了《沙婀黛蒂汗》、《恶魔》等长诗。其代表作,尚有诗歌《月夜》、《岁月与人民》、《重温穆塔里甫的诗》、《心的叮咛》,以及诗歌集《希望的浪涛》、《斗争的浪涛》、《胜利的浪涛》等。
  铁依甫江·艾里耶夫 () 中国当代的维吾尔族诗人。新疆霍城人。
曾在故乡读小学和中学。14岁时即写出了歌颂新疆&三区革命&的诗歌《献给战士大哥》。17岁起任伊犁《前进报》副刊编辑,正式走上文学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作和发表了大量诗歌作品,《祖国,我生命的土壤》、《迎来美好的春天》等政治抒情诗洋溢出诗人爱国主义的激情,而另一些爱情题材的诗作则体现着对维吾尔族文学传统的继承与创新。已经出版的作品,有诗集《东方之歌》、《和平之歌》、《唱不完的歌》、《祖国颂》、《迎接更美丽的春天》、《铁依甫江诗选》、《春感》等。
  克里木·霍加 () 中国当代的维吾尔族诗人和文学翻译家。 全名阿不都克里木·霍加耶夫。新疆哈密人。少年时代因避战乱而迁居甘肃,曾在酒泉和南京的汉族学校读书。1952年,把维吾尔族诗人黎·穆塔里甫的诗作译成汉文,是他文学创作活动的开始。自50年代中期起发表诗歌作品,当时所写的叙事诗《阿依汗》,反映了本民族妇女命运的历史性变化。其后,陆续出版诗集《第十个春天》、《春之歌》、《克里木·霍加诗选》、《春天·土壤·种子》和《春节带来的诗篇》等。此外,他不仅完成了一系列维吾尔语文学的汉译工作,还将郭沫若等汉族诗人的作品翻译介绍给维吾尔语的读者,并与他人合译了《红楼梦》、《李自成》等长篇小说。克里木·霍加生前曾担任过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副主席等职务。
  阿鲁孜诗律 中国维吾尔族的诗歌格律之一。由公元
8世纪的阿拉伯学者哈里勒·伊宾·艾合买德创制,他将阿鲁孜诗律调式归结为16种,并各冠名称。其后,曾由波斯学者再增加
3种。在伊斯兰教传入维吾尔族的前后,阿鲁孜诗律被维吾尔族的古代诗人所接受,并在之后形成了维吾尔族诗歌运用阿鲁孜诗律的传统。阿鲁孜诗律的每种调式中,又有若干变体。这套维吾尔族的诗歌格律,以长短音节的排列与变异来组成各种调式和格式,诗歌因音节交错变化而富有音乐美。维吾尔族的古典名著《福乐智慧》,即采用了阿鲁孜诗律中的&穆台卡里甫&调式。
  格则勒 中国维吾尔族的一种诗歌形式。&格则勒&原为阿拉伯文,以格则勒诗体写作的诗歌多为爱情诗。随着维吾尔族皈依伊斯兰教的过程,格则勒诗体也成为了该民族普遍接受的文学创作形式。这种诗体韵律严格,每两行成一联,每篇诗作可有三联到十二联,第一联两行均须押韵,其后每隔行要押韵,在音律上采取阿鲁孜的诗律规范。在维吾尔族的文学史上,阿塔依、鲁提菲、纳瓦依等,都是写作格则勒体诗歌的代表性诗人。
  柔巴依 中国维吾尔族的一种诗歌形式。&柔巴依&原为阿拉伯文,是&四的组合&之意。柔巴依体的诗歌颇似汉族诗歌中的&绝句&形式,每首四行,一般要在第一、第二和第四行押韵。在维吾尔族接受伊斯兰教之前,柔巴依体的诗作已经出现于该民族的文学中间。自15世纪起,维吾尔族诗人才普遍以柔巴依的名字来称呼这种诗歌体裁。柔巴依体诗歌,体裁短小,其上乘之作往往需要有语言洗练、意蕴深邃的特征。维吾尔族的古典诗人鲁提菲、纳瓦依、翟黎里、诺比提以及当代诗人铁依甫江·艾里耶夫、克里木·霍加等,都曾创作出许多柔巴依体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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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不仅具有史学、文化学诸方面的原始文献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在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的叙述中碑铭作者总是以独特的身份出现,有时他们既是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又是旁观者;有时他们又是客观地描述历史事件的作者。他们的叙述方式常使读者陷于历史事件的沉思之中。可以碑铭作者的叙述视角分析碑铭作者独特的叙事策略,探讨这种叙事策略存在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渊源。关键词:古代突厥-回鹘 碑铭 叙事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是突厥诸民族的共同文化遗产,由于这些碑铭主要发现于今蒙古鄂尔浑河和叶尼塞河流域,因而被称作鄂尔浑一叶尼塞碑铭文献。这些文献使用的文字在外形上同古代北欧的如尼文非常相似,所以学术界又把这些文献称作为古代突厥如尼文文献。古代突厥-回鹘文献不仅是研究我国北方古代诸突厥民族的历史、文化、语言、宗教、民俗等方面的宝贵材料,而且是研究古代突厥尤其是我国维吾尔族古典语言文学的可贵材料。古代突厥-回鹘汗国时期的主要碑铭如下:雀林碑、暾欲谷碑、阙特勒碑、毗伽可汗碑、翁金碑、阙利啜碑是属于古代突厥汗国时期的碑铭文献,而磨延啜碑、塔利亚特碑、《九姓回鹘可汗碑》、《苏吉碑》、塞富莱碑、特慈碑则属于回鹘汗国时期的碑铭文献。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是古代突厥和回鹘人用古代突厥语、古代突厥文刻成的文献,其语言、文字研究非常重要。这些文献被发现一个多世纪以来为语言学、文字学研究提供了第一手宝贵的材料,尤其是给突厥学的形成和繁荣带来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机遇。但是世界突厥学在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研究领域里仅关注于文献(包括语言、文字)、历史、宗教、文化等研究,却忽略了文学方面的研究。虽然在学术界一直认为,这些文献具有重大的文学价值存在,但是对它进行科学的、系统的文学研究目前还没有出现。笔者认为这不仅是古代突厥一回鹘文献研究领域的一项残缺,也是世界突厥学研究的一大遗憾。文学和语言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艺术体系。也可以说所有艺术门类当中关系最密切的孪生兄弟。“对我们来说,语言不只是思想交流的系统而已。它是一件看不见的外衣,披挂在我们的精神上,预先决定了精神上的一切符号表达的形式。当这种表达非常有意思的时候,我们就管它叫文学。”“文学把语言当作媒介”。很显然,像其他学者肯定的那样,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不仅是一个简单表达思想的符号体系,而且是当时已经达到某种“非常有意思的”文学作品。中国学者岑仲勉提到墩欲谷碑时,评价此碑说“既就论,亦东亚古代有数之作也”。这样的肯定评价也适应于其他古代突厥一回鹘碑铭文献。那么,我们怎样了解这些碑铭文献的文学性或者是文学价值呢?古代突厥-回鹘文献的作者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和政治观念,以非常简练、形象的语言记录了当时的局势。按照每一篇文本的叙述特点可见,当时已存在着一种走上成熟化的记载历史的传统。这种历史叙述已不是简单化、模式化的记载,而是使用文学语言和表达艺术,摄取和继承于英雄史诗和历史传记的一种艺术记载。以下我们探讨古代突厥-回鹘文献的叙事方法,以证明其文学性。如果说文学自古以来有一定的规范,那么古代突厥-回鹘文学继承的是哪一种文学传统呢?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民族的原始书面文学都是在本民族民间文学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些碑铭的作者们——就是古代突厥-回鹘文学从民间文学转向书面文学过程的推动者。至少在原始自传体散文或者是原始历史传记方面,他们开拓了古代突厥-回鹘文学的原创性创作。他们所使用的叙事技巧是他们在民间叙述话语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而不是模仿其他外族文学的。他们的叙事视点是比较纯粹并接近于民间文学的叙事视角,人民口头的话语范畴。古代突厥-回鹘碑铭文献是以第一人称回忆录形式叙述,主角往往是属于突厥高层社会的大臣和可汗的亲属。这些文献的叙述技巧和语言风格一样,叙述者沉浸在人物的特殊情境中叙述。这种叙述不同于完全性的回忆录形式,因为叙述者叙述的是最具真实感的个人亲身经历。文献语言不仅适合当时草原人民欣赏的习惯,还有适合表现英雄人物的习惯。古代突厥—回鹘时期文学作品是叙述者的独创,叙述者在文本中不时出现,有时为读者指点迷津,有时和读者共同探讨当时大局。从公元7~9世纪文学实际来看,这种性格化了的叙述却自有其特殊意义。第一、叙述者的不断出现,建立起一种作者权威。从政治领域来说他是一个强大的草原汗国的大臣,从文化领域来说他是刻在石头上的这些永恒文字的独创者。因为作者自己有权制定规则,发号施令。第二、从开篇到末篇叙述者和读者的关系保持了一种上层阶级和平民百姓的关系。这是因为碑铭作者写这些碑铭文献时,他清楚地知道:写这些碑铭不仅是反映英雄人物或者风云局势,而且是他所写的这些文字一定要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文献中这两种创作方法通用。这种表现及教化的叙述方式在世界文学历史中一直延续着。这种方式也是古代突厥一回鹘民间文学中的主要叙述方式。在《占卜书》、《乌古斯传》等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中也可以找到这种叙述特点。比如,我们在《乌古斯传》的第一人称叙述当中不仅了解乌古斯的功成名遂,而且在文本中也能处处听到乌古斯的感召,这就是作品叙述者为以乌古斯的名义得到更深刻教化功能而使用的一种叙述技巧。第三、叙述者和读者之间的交流是一种通过叙述者的评论来间接与人物交流,但是读者始终不能参与和叙述者一起探讨关于某人某事的评价、分析某种行为的动机原因。其原因正是与叙述者的社会地位和当时的文化观念有关。这是一种权威性的叙述和表现。古代突厥-回鹘文献基本上是以第一人称叙述模式来叙述的回忆性作品。因为敦欲谷和药利特勤等碑铭作者亲历了这些事件,所以他们没有采用其他人的讲述视角或者主人公的直接叙述的方式,而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方式讲述了古代突厥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事。严格的说,他们只是当时的智者、大臣,并不是什么文学大家。但是,他们在碑铭的叙述当中,总结了符合当时民众接受能力和阅读趣味的这种第一人称叙述模式,这似乎表明了他们已经意识到叙述效果的影响。我们在读碑铭文献的时候还注意这样一种叙述方式;第一人称叙述的同时再加主人公的叙述。在《阙特勤碑》(公元732年)是药利特勤所写的一个碑铭,其基本叙述角度是以第一人称药利特勤的名义展开叙述的,但是文献的开头以可汗的陈述而开始。比如:“我,像天一样的,从天所生的突厥吡伽可汗,这时坐上了汗位……由于上天的保佑,由于我本人有福,我做了可汗。”如果我们把药利特勤当成碑铭的作者,而且他的叙述方式是第一人称的话,那么阙特勤的这些话语是不是药利特勤的引语或者是第一人称叙述呢?众所周知,《阙特勤碑》是歌颂阙特勤的丰功业绩的碑铭,阙特勤是中心人物,从他的角度叙述也是第一人称叙述。虽然在这里这些碑铭具备了原小说的有些因素(小说形式首要的一条,小说叙事有始有终,或者说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有开始,有中部,有结尾。有人物、情节等)也不能说这些话语是药利特勤使用的引语,因为,整个文本当中两个叙述者的叙述是并行不悖,而且加强了彼此的观点。总结这种叙述方式可以说是一种双重性的第一人称叙述。这不是一种叙事模式的简单的重叠,而是碑铭作者们的一种大胆的尝试,是突厥一回鹘书面文学形成之时,最初书面文学作家摄取于民间文学叙述、民间话语和对话方式的一种尝试。这种双重性的第一人称叙述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以后的突厥-回鹘书面文学提供了有利的经验;第一,它从不同的视点出发,开阔了叙述者的视野,在最短的篇幅中表现了几种或者较广阔的事件。这种双重性叙述的对称,使作品得到了结构复杂、小中见大、环环相扣的叙事结构,并与纷繁无序的实际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表达了作家独具匠心的艺术特点。第二,每一个叙述者保持了自己的实际角色。在这些文本中我们很容易发现部落联盟性质的草原汗国的可汗、大臣及可汗亲属的权威。如果不采用双重性叙述角度,那么碑铭文献的这些人物就展现在一种语气的陈述之中,会大大地削弱角色的威望。诸碑铭文献中叙述者所叙述的事件不是通过其他人所了解的故事,而是自身亲历的故事,同时采用了主人公的直接叙述(双重性叙述),这是一种古代社会英雄史诗采用的叙述方法。可见,古代突厥-回鹘文献问世之时,文学形式相对性转向于散文化趋势的初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古代韵文文学形式的叙述特点。我们知道一般传统的第一人称叙述几乎都是主人公讲自己的故事,但是在碑铭文献中我们既认识风云人物也看社会的风云变幻。而且后者的力量胜过前者。这几乎成了碑铭文献的常规性内容原则。因为碑铭文献是汗国的大臣和可汗的亲属所写的。他们的身份首先是古代奴隶制社会的政治家,其次是最初的民族事业的记载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他们最多成为把口头语言变成文字的实践者。作为部落联盟性质的草原汗国的政治家——以一种教化平民的形式保护部落联盟是他们的使命。碑铭文献只是达到这种政治目的一种(不是唯一的)途径。他们是试图用最形象、最简练、最易懂的文字语言来表达自己的世界观和政治观念,努力把碑铭文献树立成为当时最优秀的纪实文学的典范。而且碑铭文献的这些作者是最诚恳的现实主义者。因为,“历史学家在叙述中总有错漏,最好应有历史人物自己来写回忆录,只要他能诚实的叙述事实,而不隐瞒任何信息。”碑铭文献还有一个显著的叙述特点是同史诗的叙述结构一样,也可以分为前言、主要文本和后记三个组成部分。前言部分是以第一人称叙述形式介绍主人公和引导主要情节的基础性部分。在古代突厥-回鹘碑铭中的前言部分主要以两种模式出现:第一种模式比较规范、壮观。在文本中它具有了双重性的特点。第一种特点是介绍主人公和引导主要情节,其次是给读者传输了关于当时文化、宗教方面的信息。比如,“我,像天一样的,从天所生的突厥毗伽可汗,这时坐上了汗位。”(《阙特勤碑》南面第一行)“像天一样的,天作的突厥毗伽可汗,我的话。”(似为毗伽可汗之子登利可汗的话,《毗伽可汗碑》东面第一行)“我天生的、建国的英明可汗……”(《磨延啜碑》,北面第一行)“我天生的建国的英明可汗……”(《铁尔痕碑》,西面第一行)等碑铭文献中介绍本人或者是进行叙述的同时出现的“天”一个词引起我们的注意。也就是说这一个词表示古代突厥-回鹘汗国的文化、宗教的主要信息。突厥-回鹘人十分崇拜天神,认为天神腾格里是主宰一切的神。所以,古代突厥-回鹘碑铭的前言中出现的以上信息是我们考证当时宗教和文化的重要的一个方面。第二种前言模式是其余的碑铭中出现,即简单的介绍碑铭主人公的身份。比较上述的碑铭前言来说语言简单,没有那么壮观。主要文本是正式进入事件叙述的部分,在所有碑铭中按事件顺序讲述主人公主要业绩的同时,在读者面前展现古代社会的风俗、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地理环境等诸方面的信息。可以说,碑铭文献的主要文本部分是通过叙述一个中心人物的成长历史,他参加的斗争和他命运的描写。反映了古代社会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既是一幅有血有肉的风俗画,又是浓缩了一代风貌于一个人物传记中的社会剖面图。碑铭文献的后记部分可以说是整个文本的总结部分。以上我们已经注意了古代碑铭文献的双重性的叙述特点了。在大多数碑铭文献的后记部分中,这个隐性叙述者(不是主人公,而是碑铭的刻录者)公开自己的身份(除了墩欲谷碑以外)。这部分是碑铭主人公亲口讲述的第一人称叙述转到碑铭刻写者第一人称叙述的转折点,主要以“我某某”刻写了此碑的形式出现。此外,后记部分的情感表述更加强烈,诗意性描写更加深入。尤其在《阙特勤碑》和《毗伽可汗碑》中这种特点更突出。可以说,这两个碑铭的刻写者药利特勒肯定是个诗人,尽管他可能从末写过一行诗。欢迎您转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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