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费附加与2016年文化事业建设费费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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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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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税局
责任编辑:超级用户
事项类型:行政征收
办理主体: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法定)
办理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地点:重庆高新区石桥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一楼办事大厅
行使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受理条件:申请人已办理税务登记证
申请材料:《综合纳税申报表》
办理程序: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到银行缴纳税款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服务表格:《综合纳税申报表》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12366-2
在线服务链接:
综 合 纳 税 申 报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综合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申报表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纳税人申报除企业所得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各种地方税、费和基
&& 金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1)税种: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基金)的具体种类的名称;
(2)税目(品目):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3)应纳税项目:纳税人具体的应纳税项目,房产税按“房产使用”和“房产出租”填列;
(4)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申报应交纳税(费、基金)款所属的时间;
(5)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应纳税(费、基金)款的依据,房产税“房产使用”按房产余值填列;
(6)税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大额印花税等税种的比例税率,车船使用税、车船使
&&&& 用牌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申报时税率减半填列;
(7)当期应纳税额:纳税人依照法定计税依据和税(费、基金)率计算出的应纳税(费、基金)额;
(8)应减免税:经过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或困难性减免项目及金额;
(9)已纳税额: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税额;
(10)延期缴纳税额:前期已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延期尚未缴纳的税款;
(11)纳税人每次申报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代理人的,每次申报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和“代理人声明”栏;
(12)受理日期:征收人员实际受理申报表的日期,其中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数据电文申报以收到数据电文的日期为准;
四.本表为A4型横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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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如何做账
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如何做账
编辑:义俏
  免两项教育附加税应如何进行做账处理?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如何做账,更多热点阅读参考欢迎访问()。
  从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自日至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那么,免两项教育附加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为了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日。
  例如:某商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月份含税销售收入3.09万元,2月份含税销售收入9.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2.根据财会〔2013〕24号和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900
  3.计提城建税及附加为0
  2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9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00
  2.计提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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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的规定,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的教育费附加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全部办完减免税审批手续后,税务机关应办理新产品减免税退库,同时退还.附征税费,. 按规定,新产品减免税退库.企业应将退还的产品税或增值税转入生产发展基金.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将退还的.附征税费.也一并转入了生产发展基金,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用势金&生产发展基金,.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不符合税法规定。 一、现行政策规定.凡新产品批准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同时减免.附征税费,.发生退库同时退还 .附征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为计征依据,产品税、增值税减免就使&附征税费&失去了计征依据,也就不存在征免和计算了。 二、新产品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减免税款转入生产发展基金.不增加利润,是为了支持技术改造和鼓励产品更新换代。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无论从用途和照顾方向上都与产品税、增值税截然不同,或者说没有关系。
  2016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教育费附加减免账务处理
  据市地税局测算,新政实施后,我市享受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用的缴纳义务人将由5.2万户增加到12.05万户,新增减免费用7257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435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903万元),减免费用将由950万元激增至8207万元,增长8.6倍。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新政落地前,我市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
  (日国务院国发〔1986〕50号发布
  日起施行
  根据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改
  根据日国务院令第44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根据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四条 依照现行有关规定,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
  第五条 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1. 2016年教育费附加政策 统一人均公用费标准
  第六条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
  第八条 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
  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随同营业税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财政部同意后,用于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地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际情况,适当提取一部分数额,用于地区之间的调剂、平衡。
  第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每年应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教育费附加的收支情况。
  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
  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本规定从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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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呀?
文化事业建设费不是税金及附加,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它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事业建设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因为,它是按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算提取的,与经营有关。执行营改增企业,按增值税计算提取;未执行营改增企业,按营业税计算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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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补充问题
我们这个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的。计入哪里啊?
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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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第二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
营业税金及附加对应科目是:应交税费和本年利润。
(1)提取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按营业收入计提 )
假如按工程施工收入计算:
一、营业税及附加:综合税率为3.3%。
1、营业税税率3%。
应交营业税=4元
2、城建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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