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八关斋戒 高广大床局欧阳营是谁

湖南高官称该省高速公路每年有百亿资金遭瓜分-高速公路的管理 湖南高速公路 湖南交通 高速公路建设 高官腐败 湖南省委 湖南湘潭市 省纪委 高管 高广-中国新闻-东方网
滚动新闻:
>>>>>>正文
保护视力色:
湖南高官称该省高速公路每年有百亿资金遭瓜分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冯伟林 选稿:张侃理
  交通领域高官腐败“前仆后继”。
  8月16日,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被湖南省纪委带走并双规。冯伟林是继上任局长杨志达之后被双规的第二位局长。
  8月17日,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冯伟林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根据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高管局)内部人士透露:当天下午,湖南省纪委官员在湖南高管局中层以上干部通报会上透露,冯伟林涉嫌在工程招投标、土地转让和内幕交易中收受巨额贿赂。
  之前,冯伟林的两个得力属下已于去年被逮捕。据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透露,冯伟林涉案金额不超过亿元,贪污金额比较大的是其妻子和亲信。“他曾经信任的属下在纪委供出了他。”
  后院起火亲信反水
  “导致冯伟林落马的人就是他的妻子。”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冯伟林的妻子易杏玲,是湖南省公安厅副调研员。冯伟林事发一年前,即2010年9月,其妻易杏玲因涉嫌内幕交易被双规,然后被正式逮捕。
  据记者了解,易杏玲进入相关部门视线,缘起湖南省公安厅内部两高官的权力斗争。
  2010年8月,湖南省公安厅在侦办“公安厅原副厅长杨建农案”过程中,发现杨建农的妻子陈玲与易杏玲有共同经济犯罪的证据。
  在湖南省政商两界,易杏玲和陈玲被称之为“二玲”,具有很高知名度。两人关系非常密切,曾经共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务是高速公路检测车内的检测设备。陈玲双规后交代出易杏玲,随后易杏玲于去年9月13日被双规。
  内幕交易浮出水面。纪委查明,易杏玲涉嫌在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高广投)重组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利用内幕消息低位买进并在高位卖出获利。
  之后,原高广投董事长彭曙,进入了专案组视线。据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透露,“二玲”交代了彭曙。“彭曙是个‘胃口’较大的人,也是关键人物,涉案金额在1.7亿元左右。”
  彭曙何许人也?记者在湖南省高管局、高广投等相关部门均没有找到其相关履历。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2月,在冯伟林提携下,46岁的彭曙出任湖南省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醴茶高速)总经理,在此之前为高广投董事长,在交通领域工作时间长达11年。
  醴茶高速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五纵七横”中的一纵――岳汝高速的一段,是湖南省的又一条南北大动脉,计划投资79亿元。
  据一熟识冯伟林和彭曙的人士介绍,彭曙之前在冯伟林老家做过乡长,由于鞍前马后地对冯伟林家人“服务”而获得冯的赏识,后被调至该单位,并成为冯的铁杆。
  高管局内部多位人士均证实,彭曙根本不懂业务。不过,就是这个并不懂业务的董事长于2009年12月被任命为醴茶高速总经理。不仅如此,在彭曙牵头重组赛迪传媒因内幕交易失败后,冯伟林依然公开对彭曙予以肯定:“善于探索资本运营新路子。”
  彭曙得到冯伟林的器重在高管局很公开。“在投资、决策、用人等方面,冯伟林一般都会听取彭曙的意见,当然,冯伟林的违法行为也被彭曙所掌握,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高管局内部人士表示。
  彭曙和其副手、高广投总经理胡浩龙为所欲为,四处插手工程招投标,俨然冯伟林的代言人。知情人士透露,当然,彭曙所在的高广投也成了冯伟林的“钱袋子”。据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介绍,彭曙和胡浩龙两者涉案金额接近4亿元。
  不懂业务任人唯亲
  妻子和亲信相继落马,将冯伟林放到了这场窝案的中心。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8岁的冯伟林,出生于湖南湘潭市昭山下的一个农村家庭,大学文化,后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担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湖南省委组织部部长秘书、湖南省临湘县委副书记、湖南省高管局党委委员等职务;2004年年底,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被拘后,冯伟林以副书记、副局长身份主持工作;2008年7月,冯被“扶正”,集局长和书记于一身。
  同时,作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的冯伟林还是湖南省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湖南高投集团董事长。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与湖南省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冯伟林亦官亦商的身份在湖南高速公路建设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不可否认的是,在冯主政的8年时间,湖南高速公路建设有了大突破、大跨越和大发展,创下了“湖南速度”,从过去的“垫背”跃居全国前列。
  正是在此过程中,冯伟林以及包括他的妻子和亲信等在内的裙带关系展开大量权钱交易。据介绍,冯伟林被双规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其一,冯伟林在自有储备土地出让上谋取利益,这个主要发生在彭曙控制的高广投公司。其二,在工程招投标中收受贿赂。其三,在重组赛迪传媒中泄露内幕消息。
  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表示,冯伟林经济问题在5000万元左右,并非外界所说的过亿元。“另外在重组赛迪传媒中,至今还有9000万元资金没有追回,要追究责任。相比之下,他的家人和亲信要贪婪得多。”
  然而,冯伟林呈现给外界的则是“书生报国”的形象。他在多所大学任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讲授类似“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与归宿”等问题,出版过多部具有影响的书籍。
  冯伟林文学水平在当地是得到认可的。“但管理水平太差,也不懂业务。”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也正是冯伟林自身缺陷,冯在用人上任人唯亲,相当一部分类似彭曙的人成为他的得力干将。有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高管局下面很多一把手都是冯的亲信。“甚至一个司机或者社会上一个混混,过段时间再见面时,他或许就成了某高速公路的总经理。”
  政企不分监管不力
  直到冯的家人以及亲信落马后,湖南省交通领域的黑洞才逐渐被揭开,去年年底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据有关人士表示,中央已经高度关注湖南交通领域内的腐败问题,冯案已经在中纪委挂号。
  湖南省纪委在查案过程中发现,高速公路中涉及的非法资金主要是领导感谢费、陪标补偿费和掮客(主要是高干子女)回扣。“招投标基本就是一个形式而已。”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过去三年湖南高速公路每年投资额度都在600亿元以上。湖南省一高官私下向记者透露,如果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则进行,湖南在高速公路建设上每年可以节约100亿元。实际上,这100亿元就是被上述三种非法资金所瓜分。
  然而,交通领域内的腐败黑洞已不再是个别现象。在冯伟林之前,自1997年以来就有新疆、四川、广东、湖南、江苏、北京、河南等多个省市自治区的10余位交通厅(局)长相继落马。
  多年来交通领域被社会诟病的“政企不分、监管不力”始终没有得到改变。以湖南高管局为代表的此类机构不仅负责高速公路的管理、投资、经营等,还代表行政机关行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业内人士表示,高管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寻租空间巨大造成贪污腐败多发。如何改变这种畸形的体制才是预防官员“前仆后继”腐败的关键所在,不然,正如湖南省纪委知情人士所言:只要认真调查高速公路每个标段,几乎没有哪个是干净的。
  种种迹象表明,冯伟林不会成为湖南交通领域落马的最后一个官员,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如何削弱并监督建设方的权力,现在已经摆在湖南省纪委相关领导的案头。您现在的位置: > 新闻正文
湖南高广投资董事长受贿罪获死刑 单笔受贿1亿
来源: 华声在线
编辑: 张思思
由湖南娄底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单位)董事长彭曙、总经理胡浩龙等五人涉嫌特大贪贿系列案经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日依法判决:一、被告人彭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胡浩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彭江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
四、被告人张晖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0万元。
五、被告人彭曙扣押在案的赃款1957.51万元,被告入胡浩龙扣押在案的赃款1646.21万元及彭曙、胡浩龙扣押在案的共有赃款16480.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六、被告人彭江林扣押在案的赃款56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予以没收。七、被告人张晖扣押在案的赃款12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疯狂受贿 单笔行受贿金额1.03亿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彭曙(1965年8月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便利;被告人胡浩龙(1963年3月生,汉族,大专文化)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副经理、房产开发部经理、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共同或者伙同被告人彭江林(1965年6月生,汉族,大专文化,湖南景天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湖南远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雷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帕格斯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卓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受长沙、北京等多家公司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026万元、港币10万元。
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彭曙利用职务之便,在醴陵至茶陵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某标段招投标过程中,多次收受柳某款物折合人民币899.11万元。2009年2月至3月,深圳市富凯环保有限公司覃某与王某为了能在醴茶高速公路中标,为彭曙、胡浩龙、彭江林三人在深圳市南山区购买三套房屋,共支付购房定金、首付款、契税、按揭款等各项费用共计933.814万元。
此外,被告人彭曙、胡浩龙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张晖(1969年3月生,汉族,初中文化,海南湘晖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张家界市龙阳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张家界龙阳公路建设的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00万元。
被告人彭曙、胡浩龙还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高广投”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单独或共同向他人泄露。胡浩龙利用其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非法获取收益。
据悉,此案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简称“湖南省高管局”)贪贿系列案中的“重头”部分,其中被告人单笔行受贿金额达1.03亿元,引起中纪委、湖南省委、湖南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是娄底市检察院建院以来查办的全省最大的一起贪贿特大案。
请点击进入&
-新华网陕西频道 版权所有-湖南高广投两主管涉案两亿 高速路腐败远超想象__新华网辽宁频道
湖南高广投两主管涉案两亿 高速路腐败远超想象
近日,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单位)董事长彭曙、总经理胡浩龙等人涉嫌特大贪贿系列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布:被告人彭曙和胡浩龙犯受贿罪、贪污罪等项罪行,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取贿赂,帮助他人在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中标,或泄露公司重组等内幕消息;涉案总金额高达两亿多元,其中单笔行受贿金额达1.03亿元……仅仅是作为省级高速公路广告部门的主管,彭曙和胡浩龙等人的贪腐已远远超出人们对高速公路招投标所能勾兑利益的想象极限。
高速路广告部门主管的贪腐“二人转”
因为贪得无厌,彭曙、胡浩龙曾被人背地里称为“彭鼠”“胡耗龙”。两位高管系统的“硕鼠”系出名不见经传的高速公路广告部门,通过紧跟领导、通力合作,以巨大的“胃口”演出一场精彩贪腐“二人转”。
由于受贿金额特别巨大,“高广投”案成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贪贿系列案中的“重头”部分,也是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建院以来查办的全省最大一起贪贿特大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0年间,彭曙、胡浩龙分别利用担任全资国有企业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其中,彭曙受贿18815万元,胡浩龙受贿 17007万元。其中,彭曙为主共同受贿17911万元,单独受贿904万元,索贿600万元。胡浩龙为主共同受贿16477万元,索贿600万元。根据检方指控,彭曙、胡浩龙利用高广投收购湖南一置业公司股权过程中,收受该公司共计1.03亿元,数目之大令人咋舌。
根据检方披露内容,彭曙、胡浩龙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单独或共同泄露高广投与赛迪传媒重组相关事项信息,胡浩龙还利用内幕信息买入、卖出赛迪传媒股票。
今年2月初,由湖南娄底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单位)董事长彭曙、总经理胡浩龙等人涉嫌特大贪贿系列案经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进行了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胡浩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见缝插针”
多种花样染指“招投标”
据熟识彭曙的人士介绍,彭曙之前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长冯伟林老家做过乡长,由于鞍前马后地对冯伟林家人“服务”而获得冯的赏识,后被调至该单位,并成为冯的“铁杆兄弟”。
高管局内部多位人士均证实,彭曙根本不懂业务,但冯伟林对彭曙的器重在高管局人尽皆知。“在投资、决策、用人等方面,冯伟林一般都会听取彭曙的意见,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高管局内部人士表示。
在“大哥”的光坏笼罩下,彭曙和其副手胡浩龙为所欲为,俨然冯伟林的代言人。他们见缝插针,四处插手项目招投标。
首先,在负责高速公路广告塔、广告位等工程和业务的发包及租赁其他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段内广告经营权时,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牟利、自己收钱。
例如,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塔、广告位等工程和业务的发包过程中,二人合力为苏某谋取利益。2002年至2009年间,彭曙、胡浩龙以“合作开办公司”分红的名义共同收受苏某人民币共计724万元。其中,2005年3月至2009年1月,以借款冲抵“红利”的形式收受429万元。
此外,二人还翻新花样,在高广装饰下属的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广房”)的“新时代广告文化园”建设项目中大肆收受贿赂。
2004年上半年至2008年10月,彭曙、胡浩龙在“新时代广告文化园”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几个标段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其中,日至2006年4月间,二人在“新时代广告文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铁艺栏杆及桩基础项目发包、施工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人民币共计400万元。2005年上半年至2009年1月间,彭曙、胡浩龙在“新时代广告文化园”项目一期工程采暖系统安装工程发包、施工过程中,先后两次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307万元。……
更为戏剧性的是,根据起诉书,高广房的“新时代广告文化园”后来更名为“金色比华利小区”。记者了解到,包括彭曙和胡浩龙在内的许多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职工均在此居住,二手房买卖网站上直接标识该小区的房子为“高管局单位房”。
对于其他高速公路建设等领域的招投标,二人更是不会错过。2005年至2010年,彭曙、胡浩龙在担任高广投资董事长、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在湘潭县城区一道路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结算过程中,为胡某谋取利益。2006年6月,两人一次就在办公室收受其“进贡”的人民币2820万元。
此后,彭曙利用担任醴陵到攸县(后改为醴陵到茶陵)高速公路项目筹备组组长、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在醴陵至茶陵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某标段招投标过程中,多次收受柳某款物折合人民币899.11万元。2009年2月至3月,深圳市富凯环保有限公司覃某与王某为了能在醴茶高速公路中标,为彭曙、胡浩龙、彭江林三人在深圳市南山区购买三套房屋,共支付购房定金、首付款、契税、按揭款等各项费用共计933.814万元。
专家建议监督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除了彭、胡等若干簇拥的“小鼠”,近年来,湖南交通系统包括冯伟林在内先后有7名厅级因贪腐等违纪违法问题落马,“巨额受贿”几乎无处不在,刺痛公众神经。
不只是湖南省,这些年来,全国交通系统可谓腐败大案要案频发高发。据统计,从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新疆、贵州、四川、湖南、河南、安徽等数十个省(自治区)交通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因“伸手”公路工程建设而落马,“高速公路是腐败官员的印钞机”这一说法甚嚣尘上。
专家表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高速公路建设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型的行业,而且缺乏系统、有效、周密的监管,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分工,存在管理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
政府采购专家、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谷辽海表示,高速公路广告公司往往掌握有限的展位,这些作为公共资源平台的稀缺给了相关负责人寻租空间。公开招标采购的透明度是最高的、最容易防范腐败的,因此在公共资源领域都普遍要求招标采购。但在实践上,目前招投标许多流于形式,被领导权力榨干,招投标的结果成为人为操纵的结果。凡涉及公共事业这块的,尤其是交通领域,很多人都被查出来受贿且金额巨大。
要想从有效遏制高速领域中频繁出现的腐败现象,专家表示,关键还是要在于强化人大、媒体以及社会民众等各种有效监督,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使其从招投标告示到建设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和过程都最大程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枫云等专家认为,交通系统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全方位防范腐败。应改变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特别是改变交通建设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体制。此外,也可将高速公路拥有的权力部分分配其他部门,进行分权制约。湖南高广投案两负责人受贿上亿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
&&&&&&字号
原标题:湖南高广投案两负责人受贿上亿一审被判死刑  原标题:湖南高广投案两负责人受贿上亿一审被判死刑
  新华网长沙2月4日电(记者陈文广、史卫燕)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3日公开宣判了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彭曙、胡浩龙等4人贪贿案,一审认定彭曙、胡浩龙两人受贿金额分别上亿元,犯受贿罪、贪污罪、泄露内幕信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0年,被告人彭曙、胡浩龙分别利用担任全资国有企业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单独、共同或者伙同被告人彭江林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彭曙受贿18815万元,其中为主共同受贿17911万元,单独受贿904万元,未遂499万元,索贿600万元。被告人胡浩龙受贿17007万元、港币10万元,其中为主共同受贿16477万元,参与受贿500万元,单独受贿30万元、港币10万元,索贿600万元。被告人彭江林参与收受他人财物3483万元,其中索贿500万元。被告人彭曙、胡浩龙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张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00万元。此外,彭曙、胡浩龙身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单独或者共同泄露高广投与赛迪传媒重组相关事项信息,胡浩龙还利用内幕信息买入、卖出赛迪传媒股票。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告人胡浩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告人彭江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晖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彭曙、胡浩龙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被告人彭曙犯受贿罪、贪污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胡浩龙犯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彭江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以被告人张晖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0万元。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频道精选|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坐卧高广大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