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3 4)全日制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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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日&&&&阅读次数:40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校址:
仙葫校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第四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大学。本类型招生的办学层次为本科。
 & 第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广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和实施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监察工作组负责对我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报名条件
&& &报名参加我校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桂教高教〔2015〕25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内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经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四)中职专业大类方向与我校本次所招收本科专业对口。
(五)得到所在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
第十一条 资格审核
中职学校于2015年5月25日前按要求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推荐材报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申请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考生申请书(附中职学校意见)及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整理。
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组将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再根据区教育厅职成处对&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名单公示&的公示情况以及考生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文化课联考报名系统报名情况,确定出获得我校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将于6月2日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总计划350名。
(二)招生专业及范围
招生专业为:护理学、针灸推拿学、药学专业。
各本科专业招生范围为:
第十三条 &入学选拔考试
(一)考试对象:《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考生名单》公示后无异议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2.考试形式:
&&&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联考方式 ,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详情请查阅《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联考考试简章》。
职业技能考试由我校组织,采用技能操作方式考核。
(三)职业技能考试日期及时间:6月10日(星期三)。
(四)职业技能考试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
(五)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及大纲
命题大纲:中职教学大纲,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职业技能考试每门科目满分设置为100分。
(六)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资格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且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可申请免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获得我校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资格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按100分计。
(七)获得我校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选拔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9日(8:00-18: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从广西师范大学文化课联系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中职对口招生报名表》1份到我校明秀校区办公楼一楼108号房招生与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职业技能入学选拔考试准考证。
(八)考生可凭准考证于2015年6月19日后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查询其本人本次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 录取程序&&&&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构成。
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标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各招生本科专业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双上线的基础上,采用对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如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5年6月20日至22日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名单及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被录取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我校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十八条& 职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按区物价局批复相关标准执行:
(一)报名费:30元/人;
(二)考试费: 40元/人.科;
(三)被录取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费标准按我校2015级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网。
第二十条& 我校目前未开设清真食堂。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 联系电话:、3122535&&& 传真:
&&& &&&&& E-mail: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普高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最佳浏览效果: 主办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中心&&&&技术支持:深圳市汉码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6月英语四级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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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三、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
  根据桂考院〔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6月份全国大学英语三、四、六级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四级(CET4):6月13日 9:00&11:25
  大学英语六级(CET6):6月13日 15:00&17:25
  大学英语三级( Pro-b):6月14日 15:00&17:00
  二.报名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生。
  (2)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
  (3)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并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各类全日制高职高专在校学生才能报考CET4。
  (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凭相关成绩证明才能报考CET6,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准报考。
  (5)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20日。各院系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jxgl.html),请报考学生认真填写、检查个人报名信息。因为考场考位有限,先到先得,报考名额满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若名额未满系统将于3月20日12:00关闭,截止报名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补报在报名信息确认表后的名单视为无效)。
  研究生学院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采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的报名表)。
  (2)报名信息校对:3月23日下午16:00,各班级学习委员(研究生除外)到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领取由考试中心下发的报名确认表,组织本班学生缴费并核对报名信息。
  (3)上缴报名费:3月25日~27日,具体缴费时间地点详见报名校对表表头。
  各班级负责人将报名费收齐后交至学校财务处,(学校财务处不收取现金,请使用银联卡刷卡交费),缴费后,凭财务处开具的收费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及由学生签名的报名核对表格交到考试中心(明秀办公楼二楼213室或五合校区1栋教学楼A203、A205)进行确认。缴费后不交回报名表及缴费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照片采集:凡无照片或照片与本人不符的考生需带上学生证自行到学校五合校区教学楼1栋A203考试中心进行照片采集,具体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4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四级28元/人,六级30元/人,三级(B级)25元/人。
  五.其他
  (1)请各班级学委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准报考。
  (2)按规定,所有考生必须本人亲自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及逾期不交费者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3)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外线 3104251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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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日&&&&阅读次数:676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校址:
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仙葫校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22  
第四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大学。
  第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广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相关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报名对象
报名参加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
2.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出生时首次户籍登记为广西;
3.由所在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南宁市卫生学校护理、口腔修复工艺、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保健、药剂专业,北海市卫生学校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剂专业的2013届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第十一条资格审核及入学专业考试
(一)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须经中职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中职学校内公示。
中职学校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中职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招生办(考试院)公章的考生推荐材料报我校招生与就业处。我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以确定其是否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专业考试资格。
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于3月23日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3月25日至3月30日上午12:00以前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我校明秀校区办公楼1楼112号房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入学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填报专业志愿。
(二)入学专业考试
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入学专业考试,否则其入学综合测评成绩按0分计。
1.专业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专业考试日期及时间:2013年3月30日下午3:00~5:00,共120分钟。
3.专业考试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4.专业考试内容:具体见下表:
5.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大纲。
具体内容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测评考务工作方案》。
6.考生可凭准考证于2013年4月17日后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查询其本人入学综合测评成绩。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安排
(一)招生总计划300名。
(二)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为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本科专业。
各本科专业招生范围为:
注:1.如推荐报名人数不足40人,则该本科专业本年度取消开设。
2.康复治疗学专业属医学技术类专业,该专业毕业生不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程序&&& &
考生入学综合测评成绩由考生中职学校推荐成绩和入学专业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比例为5:5。
1.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入学专业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入学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优先录取对口专业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在对口专业考生人数不足的条件下,根据考生入学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对口专业考生,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广西中医药大学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3年4月20日&25日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6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被录取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我校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约30元/人;
(二)入学专业考试费:约40元/人.科;
(三)新生入学时所有专业均为预收学费4000元/学年。(学费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
注:我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号〉文件》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生实际学费按各人该学年所选实际学分数收取,因每位学生每学年所选学分不同而学费不一,故本科生新生学费为预收费。实际费用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四)住宿费:视住宿条件,分别为每生每年约400元、450元、500元、700元、750元、800元、1200元等七种标准。
(五)其他费用:部分学习必需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注:以上各项收费以自治区物价局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网。
第十九条 &我校目前未开设清真食堂。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31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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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收招生工作,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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