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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简&章
康乃尔集团旗下业务涉及化工、煤炭、石油、医药、机械、物流等领域,是国际一流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共有员工4000多人,年销售收入70多亿元。正向着百亿元目标挺进。
康乃尔化工是康乃尔集团的核心企业之一。
康乃尔化工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金5亿元,总投资30多亿元,位于国家级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现有员工1200多人,拥有一大批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学历的员工,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才占员工队伍的15%以上。
主要产品有苯胺、硝基苯、硝酸、液氨等,&主要生产工艺和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与世界化工巨头杜邦、陶氏等建立了良好的供应合作关系,产品覆盖世界欧美市场。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以苯胺系列产品为重要研发方向,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与中国应化所、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等科研高校合作研发,掌握了苯胺贵金属催化剂的配方,打破了国外垄断,填补了国家空白。已先后获得6项国家专利。
公司近年来高速稳步发展,近三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71.37亿元,缴纳税收2.26亿元,是利税大户,省市化工支柱和知名民营企业。
2014年7月,康乃尔化工超越美国杜邦,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苯胺生产供应商。
& &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进行人才储备,诚邀您的加入。
招聘岗位:& 人才储备岗人,其中男生人,女生人
一、学历及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专业要求: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应用化学、给水排水工程、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化工企业相关专业
有文体特长、四六级外语证(分以上)及计算机国二证书的优先。
二、优厚的福利待遇
& & & &在公司基层轮岗培训半年,培训津贴元。
& & & & 所有人员须在基层车间倒班一年以上。
定岗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各种奖金补助、年节福利、学历津贴、住房津贴、子女成长助学金、婚嫁金等各项福利待遇,及免费班车、工作餐、免费倒班宿舍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邮& & 箱:
地& & 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号
在火车站或儿童医院乘坐路公交车,到三栋楼下车,再到对面乘坐元小车,即可到达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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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校园招聘RTRT  /viewthread.php?tid=3668422###  这帖子里有具体照片啥的。。    发言前,请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下注意事项,未注册用户请返回社区首页注册。  1.请尊重网上道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4.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据本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内容将被删除。  够200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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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如此的木有rq。。  据说全省没有媒体敢报道。。呃。。有啥后台么
  我出来打酱油的,
  卫生部医学专家组今日公布了“吉林化纤中毒事件”调查结果,认定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主要与心因性因    素有关”,可排除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可能性。    吉林化纤中毒事件原因初步查明         不过亦有心理医学专家认为,心因性疾病是指在特殊环境下、心理互相感应而发生的疾病,其重要前提是要    排除躯体疾病的可能性;且不同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未来赔偿标准,因此专家认定要极其慎重。      5月14日下午,吉林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授张寿林代表卫生部医学专家    组通报了调查结论,称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      专家组调查意见称,此次事件病人集中发生在同一工厂,分布在不同车间、发病时间不一致、病人主诉闻到    不同的异常气味,临床表现缺乏特征性、规律性和一致的损伤靶器官,未见确切的阳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无相    关的临床意义,化纤厂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查结果未显示超过国家标准,与急性化学中毒的发病特征不符。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在民企与国企的天平上失衡  ——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反思之二  (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孙健翔)  
吉林康乃尔公司可比喻成一只刚刚初生的幼小羔羊,面对着一批批眼睛冒着绿光的饥饿狼群,眼泪欲出望着他们,沉默乞求不要将我吞食掉,我还幼小,我长大后会给人类带来幸福和光明。这是我们每一名康乃尔人的心声。但在5月14日之前,这种怜悯的呐喊,显得多么渺小,微乎其微,没有一个牧羊人站出来,将狼群赶跑。此时之前,我们第一次深深感受到,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在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的天平上失衡。所有的网民和媒体舆论站在国企法码的天平上,我们有一种天崩地裂之感:“狼”已将羊叼入口中,羊只好恳求“狼”慢慢地将我吃掉,羊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牧羊人一定会在我被吃掉前赶到,这一信念在羊身上得到了验证。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邓伟志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为了理顺这些关系,除了用法律规范之外,还有道德规范,即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既然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突出,就要求我们努力拓展道德的层次,提出环境道德的问题。”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上,还需落实到具体问题的实际;不能看人下菜碟,扶富欺贫,差等对待;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在法律制度上进行规范,而且还需要人们在道德意识上的约束。在创造人类文明民主进步的和谐社会形态体系的过程中,就需要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人们道德水准统一起来,与其他社会人文符号一并构成一个进步的社会人文环境。通过对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反思,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必须通过法制寻求劳动者权益保障,并且坚定地认为只有健全法律制度、同时让法律制度刚性起来,劳动者权益才会有根本的保障。不要出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在民企与国企的天平上失衡的现象,中国的经济才能摆脱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使国民经济在健康发展的轨迹上运行。  
  中国的民营企业做事真的有这么难吗?  ——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的反思之一  
(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孙健翔)  窦娥冤,吉林康乃尔比窦娥还要冤。5月13日吉林政府新闻发布会和5月14日卫生部专家组发布的调查意见中显示,明确告诉大家,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与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乃尔公司)无关。吉林康乃尔公司和康乃尔集团公司董事长宋治平女士,自4月23日“中毒”事件以来,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和屈辱。康乃尔全体员工发自内心的感叹——中国的民营企业做事真的有这么难吗!下面通过回答网民最近一段时间对康乃尔公司疑问及所关心事情,让国人了解中国的民营企业做事是否都象吉林康乃尔公司一样,做事都这样难。  问题之一,吉林康乃尔苯胺生产线是一颗定时炸弹吗?  引用:『天涯杂谈』 [315出击]吉林化纤中毒事件  作者:不敢态帅 提交日期: 0:36:00 访问:9894 回复:47  “吉林康奈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原中国石油吉林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双苯厂,又名103厂,2005年爆炸并造成松花江流域大面积污染),位于吉林经济开发区,吉林吉盟化纤与奇峰化纤西侧,由于该厂生产的苯胺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从4月28日起至目前已造成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近百人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数十人住院治疗,对于如此重大的中毒事件,到目前居然没有任何的官方解释,信息到本人定稿时仍不能得到及时批露,使整个厂区、生活区员工、居民生活在恐惧之中,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在为了一已私利,蔑视健康?难道真得以数十人的生命消失为代价才能引起政府等相关部门重视吗?…….” “康乃尔使用原化公司103厂爆炸后的残损设备生产,已经多次出现厂内事故了。这次更是波及了临近的化纤厂和附近几万居民。”        针对网民“不敢态帅”提供的说法,“吉林康乃尔苯胺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认识,没有一点化工知识,纯是“化盲”所说的话。纵观苯胺行业,国内苯胺生产企业有二十余家,苯胺产品是一项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生产聚氨酯、橡胶助剂、颜料和染料、农药、医药及特种纤维等产品。苯胺也是MDI和TDI的主要原料。MDI主要用于汽车和建筑保温材料,即硬泡沫;TDI主要用于海绵、坐垫等软泡沫。同时苯胺对血液和神经的毒性非常强烈,可经皮肤吸收或经呼吸道引起中毒。在纯苯-苯胺-MDI这个产业链中,苯从原油中提炼而出,是生产苯胺的主要原料,目前国内的纯苯装置主要集中在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其产能和产量均占中国总产能和总产量的2/3。  “日,原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企业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又名101厂而不是网民说的103厂)苯胺装置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全部生产装置报废并引发世界关注的松花江污染事件。事故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l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T102塔相连的两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随后大火引发装置区内的两个硝酸储罐爆炸,该车间相邻罐区内的一台硝基苯储罐、两个苯储罐也发生燃烧。事故造成新苯胺装置报废,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四套装置停产,5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重伤、数十人轻伤。”这一事故发生后,导致国内苯胺需求大量依赖进口,国际价格急剧上涨。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在民企与国企的天平上失衡  ——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反思之二  (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孙健翔)  
吉林康乃尔公司可比喻成一只刚刚初生的幼小羔羊,面对着一批批眼睛冒着绿光的饥饿狼群,眼泪欲出望着他们,沉默乞求不要将我吞食掉,我还幼小,我长大后会给人类带来幸福和光明。这是我们每一名康乃尔人的心声。但在5月14日之前,这种怜悯的呐喊,显得多么渺小,微乎其微,没有一个牧羊人站出来,将狼群赶跑。此前,我们第一次深深感受到,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在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的天平上失衡。所有的网民和媒体舆论站在国企法码的天平上,我们有一种天崩地裂之感:“狼”已将羊叼入口中,羊只好恳求“狼”慢慢地将我吃掉,羊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牧羊人一定会在我被吃掉前赶到,这一信念在羊身上得到了验证。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邓伟志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为了理顺这些关系,除了用法律规范之外,还有道德规范,即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既然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突出,就要求我们努力拓展道德的层次,提出环境道德的问题。”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上,还需落实到具体问题的实际;不能看人下菜碟,扶富欺贫,差等对待;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在法律制度上进行规范,而且还需要人们在道德意识上的约束。在创造人类文明民主进步的和谐社会形态体系的过程中,就需要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人们道德水准统一起来,与其他社会人文符号一并构成一个进步的社会人文环境。通过对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反思,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必须通过法制寻求劳动者权益保障,并且坚定地认为只有健全法律制度、同时让法律制度刚性起来,劳动者权益才会有根本的保障。不要出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在民企与国企的天平上失衡的现象,中国的经济才能摆脱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使国民经济在健康发展的轨迹上运行。  
  要改变只有成为公众焦点  才会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  
——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反思之三  
(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孙健翔)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力,劳动执法失灵现象之所以出现,不能说与当前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合理、完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状况不如人意无关。长期以来,使人们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只要有媒体关注,就不愁问题得不到解决。所以,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及司法机关的支持;同时又因劳动者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和不熟悉,相对抬高了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门槛,使维权效果不尽人意,导致相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与切实的维护。这样,就促使人们相信,只要有媒体的介入,政府部门领导迫于舆论压力,就会“急”力去解决,一刻也不会耽误。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已经演变成百姓通过公众焦点抄作、解决问题的一种极为有效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丧失了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个人认为,这不是管理国家的一个好的办法。应该将以法治国落实到实处,让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改变人们的惯性思维,彻底解决劳动者权益得以保障的问题,这才是一个正确解决当前社会矛盾问题之一的行之有效方法。  通过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反思,吉林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在处理劳动者权益纠纷方面,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方法,不是象网民说的那样,政府部门隐瞒事实真象、捂着盖着,采取消极等着、靠着解决问题态度,而是在4月23日化纤厂通报有中毒职工后,立即由经开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解决问题。市政府领导也专题立会成立事故领导小组,责令吉林康乃尔公司在4月30日8时,准时停车配合化纤厂调查此中毒事件。省级领导、市级领导非常重视,请国家级专家、省级专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解决出现的问题。所以,4月13日在中国之声报到: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与一道之隔的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排放有毒气体所至的当天晚上,就召开的记者新闻发布会予以说明事件的经过和调查初步结果;第二天4月14日下午4时30分,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国家级专家调查团的调查结果对外予以公布。从这一时间的顺序上可以看出,吉林省市政府领导干部,并不是因有媒体的介入才匆忙调查处理吉林化纤“千人中毒”的事件,而是有部署,有详细工作方案和计划,实实在在为吉林化纤职工做事。因此,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就应该打破以前的惯性思维,认为只有通过公众媒体成为焦点,才会解决问题和不相信政府,肯为老百姓做事的思维模式。  
  卫生部医学专家组今日公布了“吉林化纤中毒事件”调查结果,认定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主要与心因性因    素有关”,可排除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可能性。    吉林化纤中毒事件原因初步查明         不过亦有心理医学专家认为,心因性疾病是指在特殊环境下、心理互相感应而发生的疾病,其重要前提是要    排除躯体疾病的可能性;且不同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未来赔偿标准,因此专家认定要极其慎重。      5月14日下午,吉林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授张寿林代表卫生部医学专家    组通报了调查结论,称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      专家组调查意见称,此次事件病人集中发生在同一工厂,分布在不同车间、发病时间不一致、病人主诉闻到    不同的异常气味,临床表现缺乏特征性、规律性和一致的损伤靶器官,未见确切的阳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无相    关的临床意义,化纤厂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查结果未显示超过国家标准,与急性化学中毒的发病特征不符。
  担忧康奈尔,愿尽快有结果。
  事件回放:    4月23日起:吉林化纤集团员工反映闻到刺激性气味,并陆续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周身无力。    4月23日起至5月12日:23日之后几天里吉林化纤集团有的员工陆续出现昏迷、抽搐、呕吐,吉林化纤集团的工人们怀疑是与她们一道之隔的生产苯胺的吉林康奈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排放的“有毒”气体造成。员工及家属开始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在得不到明确相关答复及处理的情况下,拦截了一辆开往北京的列车,带头人被捕。这期间继续有林化纤集团有的员工症状加重,有近千人陆续入院治疗,吉林化纤被迫停工,当地媒体集体失声,未见任何相关报道及当地政府通报。    5月9日:网上陆续有帖子开始爆料此事,大部份帖子被删,ID被封。    http://bbs./b-/36067.htm    5月1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首次披露、报道了此次事件,各大媒体开始转发报道此事。    /mainland/3_17_1154458.shtml    5月14日:吉林市政府当即启动了危机公关预案,举办新闻发布会进行通报,同时称无不良气体中毒现象。    /society/492.shtml    5月14日:同天,在吉林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专家张寿林在刚刚召开的国家卫生部专家就吉林中毒事件原因发布会上表示:“专家一致认为:这些患者对康乃尔的生产环境可能会造成的身体伤害有极强的恐惧感而发病,都是出于心因性因素造成这么大批量因为心因性因素发病,近些年还是首次见到,实属罕见。”    5月18日:安监总局官方网站爆料,康奈尔化工泄漏事故。“(四)针对上周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况,要加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开展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化工企业发生事故。”    5月19日:权威媒体报道,《安监总局证实康奈尔化工泄漏事故 千人中毒》    /view.jsp?oid=        事件最新进展:安监总局网站的通报上已将“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关键字眼隐去!  
  最新进展:安监总局承认工作失误          5月18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公布《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中提及:“针对上周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况,要加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          安监总局的表态,与卫生部专家组的调查结论大相径庭。此前卫生部的专家组认为,中毒事件主要是由“心因性因素”导致。千人中毒是因“心病”所致的说法当时就引起网友的疑问。          但记者发现,昨天上午,《建议》中的“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这句话消失了。安监总局新闻处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承认,“是统计司的工作失误,我们已经改正”。吉林市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是安监总局搞错了,已更正。          网友纷纷猜测,到底是谁在摆乌龙?        .cn/epaper/nfrb/content//ArticelA07006FM.htm
  当前最新消息,严重关注:安监总局承认工作失误            疑问:是什么力量让安监总局承认工作失误?是诚心认错还是有难言之隐?如果是有难言之隐,那么太可怕了!!是什么力量在背后?                  “吉林化纤千人中毒事件”再起波澜,卫生部专家说是“心病”,安监总局曾说是泄漏事故——      说法“打架”,谁在摆乌龙?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日 来源: 南方日报      .cn/epaper/nfrb/content//ArticelA07006FM.htm  
  拿出东北人的血性,到外省坐化验吧,还是心因性,无话可说,检验出有毒物质,倒要看卫生部那几位专家如何说!!
  没啥好8的,砖家鉴定,中国人民集体精神病了。
  今天看电视(中央2套),才知道吉林化纤厂职工集体中毒事件,从报道的中毒者症状看,我分析可能是二硫化碳中毒;吉林化纤厂是否生产粘胶纤维,如果生产,那二硫化碳中毒的可能性就很大,因粘胶纤维生产工艺中有一个磺化过程,该反应要加入二硫化碳,二硫化碳与酸碱等化学品混合后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因而极易泄露。    
二硫化碳是一种神经毒素,它损伤中毒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会出现所谓的“心因性”疾病;    
二硫化碳的基本性能如下:    二硫化碳为无色或淡黄色、油状、透明、易挥发液体。纯品无异臭、但工业品具有坏萝卜样臭味。二硫化碳的熔点为—110.8℃,沸点为46.5℃,闪点—30℃,自燃点100℃。二硫化碳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限1.3~50%。二硫化碳与乙醇、乙醚、氯仿、苯、油等混溶,由于杂质对某些金属有轻度腐蚀性,遇热、明火、火花或摩擦易燃烧爆炸,受热分解出硫氧化物,与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   
    二流化碳主要用于制造粘胶纤维和硫化橡胶,以及制造四氯化碳、防水胶、光学玻璃、医药、农药等。由于二硫化碳对金属和木质都有腐蚀作用,其生产设备易受腐蚀而发生跑、冒、滴、漏,逸出不同浓度的二硫化碳。二硫化碳由硫蒸气与燃烧的炭作用而制得,其在制造过程中也可能大量逸出,若防护不当即可发生中毒。  
    二硫化碳在室温下易挥发,因此储运时应注意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库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同时,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室外。用容器储运时,可用水封盖表面。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米/秒,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二硫化碳急性中毒发生于意外事故和在高浓度环境下短时间内吸入大量二硫化碳蒸气,主要受损器官是中枢神经系统,主要表现为中毒性脑病的症状和体征。轻度中毒者可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酒醉样感,步态不稳,也可出现朦胧状态,可伴有眼、鼻刺激症状。重度中毒时出现意识混乱、谵妄、精神运动性兴奋、抽搐、昏迷;脑水肿严重者可出现颅内压增高的表现,瞳孔缩小及对光反应减弱或消失,可发生中枢性呼吸衰竭;少数患者可发展为植物状态。皮肤接触后局部可发生红斑甚至大疱。      希望有关专家分析一下,看中毒者是否为二硫化碳中毒。  
  对化纤厂职工集体中毒事件的思考  “化纤厂”全名为“化学合成纤维厂”,始建于50年代末期,产品为短丝纤维。主要原料为原油(石油)、木纤维;有毒化学原料为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后扩建的粘胶长丝主要原料还有丙稀氰)。产品中间生成物为以上物质的合成物或单一物质的挥发物为主,为剧毒气体物质。有毒气体车间安全措施是使用大功率引风机将有毒气体抽出,利用排毒塔(好多人还以为是烟窗)高位排放将有毒气体融入大气。由于该厂为50年代建设的老厂,其设备和技术都比较落后,虽然经过80年代改造,产品仍然不具备竞争力。  化纤厂地理位置处在我市北侧偏东方向,是我市化工企业最后一个多年向松花江排放未经处理的有害物质的企业,其长年污染后果显示为周边菜民所种蔬菜在80年代中期就被认定为污染菜;菜民每年所种蔬菜是不能上市出卖的,只能作饲料或任其烂在地里,所受损失一律由国家补贴。更有其甚者;化纤厂自建厂以来近40年排放不经任何处理的生产、生活废水,已经造成自污水排放口以下的松花江西侧近10平方公里的地表水污染。这一情况自70年代被附近农民发现后就一直上访;直至2002年成立经济开发区,上访风波才逐渐平息。  那么,面对这样一个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量大,积累性污染已经明确显现的企业,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内部企业职工又能做些什么!  让我们回到过去;化纤厂厂址的选择。该厂地理位置处在我市北侧偏东方向,是吉林市松花江下游最后一家有害物质排放的化工企业。常年西(偏北)风,有毒气体排放将降落在与他一江之隔的荒山上;有害物质(生产、生活废水)排放也不会影响市区供水,前辈们可谓用心良苦啊!70年代中期(文化大革命后期),由于疏于管理,中毒事件屡屡发生(化纤厂档案一查便知,看完之后您可能做恶梦),有本事的职工纷纷调离该厂。一时间毒气猛如虎,大有谈化纤变色之势。当然,这些东西现在的年轻人是不知道的。  80年代初期,由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拉动,国家扶持,加之出现了一位优秀企业家傅万才厂长英明管理,化纤厂经历了他建厂以来最辉煌的时期;一度成为全国国企学习的榜样,就业者梦想的天堂。能成为化纤厂职工那就一个字儿—“牛”!那时候似乎化纤厂不是生产短丝纤维的,而是生产棉花糖的,化纤职工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甜!但是,依然有职工悄悄调离,原因也是一个字儿—“毒”.  接下来到了90年代中后期,也还是因为市场经济,国家依然扶持,傅万才厂长选出的新一届领导人在领导;化纤厂却失去了那段辉煌时期的辉煌。由于产品滞销而带来的一系列恶性循环,其后果是:职工工资十几年停止不动;设备老化得不到改造;更何谈处理什么污水,处理“污水”化纤人已经顾不上了;为了节约开支,我们的化纤厂领导还曾经决定把有毒车间通风机数量减少,那可真叫挖空心思。你敢信不?当然有记录。就在2008年10月,传闻“化纤集团公司”曾经向市政府申请企业破产重组。  自日以来化纤厂出现中毒症状的工人们非常值得同情,其实工作在化纤厂有毒气体车间的所有职工都值得同情;他们与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康乃尔倒闭化纤厂职工也高兴不起来。  环保部门,安全监查部门,国家卫生部门,他们的结论化纤厂工人不能接受,康乃尔工人也不满意,康乃尔的不满意,完全是出于对化纤厂工人的同情。“即使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有一天真的迁走了,化纤厂真的就能成为生产棉花糖的企业了?”我们要多长个心眼。  
  长见识了
铸就康乃尔企业辉煌的未来  
——吉林化纤“千人中毒”反思之五   (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孙健翔)  
经过事实洗礼后的吉林康乃尔公司,现已正式恢复试生产运行。尽管吉林化纤集团“千人中毒”事件与吉林康乃尔公司无关,但二十八天停车试生产却造成了康乃尔公司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巨大损失。从事件发生至事件调查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吉林康乃尔全体员工体现出一种高风亮节的企业文化氛围,控制住自己低落情绪,从化纤“千人中毒”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广泛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而不是员工消极放假回家等待事件调查结果。通过此事件,让全体员工上了一堂具有切肤之痛的思想教育课,真正从思想意识中转变工作作风,形成同一认识,塑造传承良好企业文化,奠定了吉林康乃尔公司事业腾飞的基础。具体形成的认识共识有:  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   在员工培训过程中,利用现实发生的视频案例,教育员工懂得,加强环保意识的重要性;生产过程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不仅仅意谓着个人失去工作、牺牲个人家庭幸福,而且意谓着因个人的一时疏忽,有可能造成企业的破产、损失,造成在此工作的其他员工失去工作,不仅对企业投资者有不良影响,而且对政府、社会都有不良的影响。这个责任,个人是承担不起的。因此,要求每名员工对安全生产、注重环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牢牢记住自己的责任。   二、保障劳动者权益要相信政府   化纤集团“千人中毒”事件发生初期,所有不实的言论都指向无辜的吉林康乃尔公司,社会言论一致认为,“吉林康乃尔公司是‘事件’的罪魁祸首”。但政府没有道听途说,而是组织各级专家,实事求是进行调查研究,让社会公众了解“事件”与吉林康乃尔公司无关的事实真相。从事实分析过程上看,政府自始至终都依据事实来说话,用充足的证据来说明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优良光荣传统——实事求是为百姓做事、谋福利。而不是为了保全个人乌纱帽,有意杜撰“事实真相”来符合社会大众口味,昧着良心做事。这是全体康乃尔员工深深体会到的事实。   三、保持高尚道德情操是企业能够生存发展的基础   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企业文化。优秀的企业文化不是借用语词描述的,而是要经过多年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积沉形成的,要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获得的。因此,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尽管员工情绪低落,为自己即将失去工作、失去家庭稳定收入而担忧,但在公司领导耐心说服教育下,没有产生过激行为,这也体现出吉林康乃尔公司员工高尚的道德情操,不能触犯国家法律,不能象吉林化纤员工或家属一样拦截火车,成为法盲。在国家神圣法律面前,任何人都不可侵犯、践踏法律的。通过“事件”教训,康乃尔员工明确认识到,企业与个人是一样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从事经营活动和个人行为,否则,必将走到路的尽头,成为众人唾弃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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