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冬至气温平均气温是多少度

[盐城天气]暖湿气流较劲 后天最热可达19℃
  中国江苏网11月24日讯 进入这个时节,冷空气总是时强时弱地向南推进,向东扩展。昨天白天,走在户外的市民会感觉到,北风不小,气温比较低,风刮在人脸上很有“骨子”。市气象部门专家说,北方补充冷空气正在南下,昨天偏北风达4~5级,阵风6~7级,难怪有人感觉有点冷了。
  由于这次递补上来的冷空气达到了中等强度,所以降温比较明显。今晨最低温度只有1~2℃,响水可能达到0℃,也是今年立冬以来的最低温度。今天晴到多云,风力仍和昨天不相上下,正常有5级左右偏北风。到了中午,气温虽有回升,但最高预计11~12℃。
  25~27日,以多云天气为主,这期间北方冷空气稍息,西南暖湿气流强势推进,气温回升很快。预测,25日,最低气温3~4℃,最高15~16℃。26日、27日,最低气温都在10℃左右,最高可达19℃,穿上身的冬装还要减掉一点点。
  28日,多云转阴,早上最低气温在11℃左右,中午比前两天要低3℃左右。29日,冷暖气流交汇,阴有雨,气温与前一天相差不大。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有3天平均气温低于10℃,如果今后2天还是继续低于10℃,我市就正式跨入冬季门槛了。
  昨天是24节气中的第21个节气小雪。小雪的意思,就是此时可能降雪,但雪量不大。此节气中,会有北方冷空气大规模南下,会出现大范围大风降温天气,寒潮也在此时较多出现。强冷空气影响时,常伴有入冬第一场降雪。
  小雪节气,我市平均气温为5.9℃,最低气温平均为-3℃,平均雨雪量为11毫米。
作者:&&编辑:乙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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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民政2015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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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近日,经盐城市政府研究同意,《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自日起施行。该《办法》是盐城市建市以来第一部地名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于推进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共分九章二十九条,在总结提炼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吸取兄弟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和审批、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历史地名保护、地名公共服务等工作做出了规范。
为适应新时期地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办法》除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地名管理的运行机制、地名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分工外,还将历史地名保护和地名公共服务等内容纳入文件范围,《办法》明确规定,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地名不予更名,同时,地名管理部门应建立包含具有地理坐标系的地名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地名信息,积极采用全球定位、遥感等技术,提升管理服务科技水平。
《办法》的出台,对于增强盐城地名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促进全市地名工作的科学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市局办公室)
全市2015年度社工考试人数首次突破2000人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已于3月18日结束,据统计,盐城市报考人数达2250人,首次突破2000人大关,为历年最高。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遵循“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专门从事服务他人和社会的专业工作者。自2006年以来,国家对社会工作者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盐城市的专业社会工作虽然仍处在起步阶段,但已逐渐被公众认识,越来越多的基层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已从以往集中在民政部门,逐渐向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人社、计生、群团等部门延伸。通过社工考试,取得专业职业证书,有利于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市局人事处)
省厅对我市2014年度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考核检查
3月23日-28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老龄办组成检查组对我市9个县(市、区)2014年度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目标任务情况、经费投入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核检查。
省检查组采取台账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各地养老服务情况汇报,查看了各地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含民办养老)建设情况及政策落实、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相关资料与台账,实地抽查了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养老福利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床位、护理人员等情况。全市各级民政系统高度重视此次考核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台账和抽查现场的准备工作。省检查组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滨海县、东台市、大丰市、射阳县等地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发展较快,射阳县社会福利院、盐都区居家养老建设等工作给省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
针对省检查组反馈的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公建民营、民营公助等先进运行方式发展较为缓慢、部分县区资金下拨未到位等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我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局社事处)
全市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在盐都区启动
今年3月17日是第9个国际社工日。3月17日下午,盐城市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盐都区举行,各区民政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的社工代表,盐城师范学院专业社工老师及学生义工,大市区部分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代表共约100人参加了活动。据悉,全市主题宣传活动从3月17日至3月26日,将持续10天时间。
在活动现场,由各区民政局、盐城师范学院、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假肢修配站以及部分社工组织组成的社工服务活动小组,现场向群众发放社工知识普及宣传手册,加强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专业社工小组开展了医疗、法律、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部分义工机构还现场招募志愿者,吸引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工作。
2015年国际社工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社工组织将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服务、激发社会活力、扩大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发育和引领社会向上向善中的专业优势与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扩大社会服务范围、提升社会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人性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中的独特功能与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专业社会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助人自助、为民解困的职业精神与先进事迹。(市局人事处、盐都区民政局)
各地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工作
随着清明节的日益临近,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未雨绸缪,抓早抓实抓主动,精心谋划,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规范有序地度过清明节。
射阳县民政局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网上祭祀”等安全、环保、健康祭祀形式,引导群众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祭扫活动。并以安全文明低碳祭扫活动为主题,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报道,加强文明低碳祭扫的引导。同时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查找消防、交通等应急安全疏散设施,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倡导错峰祭扫,让车辆安全畅通。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扫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盐城市兰园公墓认真排查梳理历年清明节工作过程中暴露或遗留的问题和矛盾,开展对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和研判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预防为先。该处还将积极拓展服务项目,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市民免费提供绢花换纸钱、现场指引、茶水供应等服务措施,切实提高运行效率。
滨海县突出有序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绿色祭扫,积极宣传“一束鲜花三鞠躬、绿色祭扫树新风”的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和签名祭祀,努力让清明真正清明起来,让清明祭扫先人的传统习俗成为一种积极向上的民族文化。
城南新区区社事局对新墩革命烈士墓设备设施和陵园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绿化美化烈士陵园环境,针对消防器具配备、安全疏散通道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园内各项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修和清洁户外宣传栏,更新宣传版面,调试室外音响设备和录制礼仪乐曲。确保烈士陵园各项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实处。同时以在烈士墓附近交通要道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清明文明扫墓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低碳祭奠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抵制祭扫过程中的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低碳祭奠的社会氛围。(综合射阳县民政局朱家奎李建霞、盐城市兰园公墓管理处 姜正林、滨海县民政局 刘伟 张毅 朱永惠、城南新区社事局 巫泰然来稿)
响水县民政局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响水县民政局集中传达学习全省机关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市“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和全县“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并就深入推进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士敬主持,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士敬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全省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朱克江在全市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崔爱国在全县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李德宏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服务经济发展的八个严禁》通知。
贺士敬要求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市县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并就贯彻落实省市县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提了五点要求:一是围绕创特色、争上游,争先创优谋划好全年工作;二是围绕比作风、比服务,奋发有为抓好各项工作;三是围绕改作风、惠民生,牢记宗旨做好工作;四是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勤政廉政扎实工作;五是围绕讲学习、强素质,提高本领规范工作。(响水县民政局李婷婷 纪恒兵)
滨海县开展优抚对象“百千万”阳光关爱行动
为切实帮助广大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把组织的温暖送到优抚对象心坎之上。今年,滨海县决定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百千万”阳光关爱行动 。“百”即全年登门走访慰问百名优抚对象。按照“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作为”的工作思路,重点登门走访有诉求的优抚对象和特困优抚对象,零距离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宣传优抚政策。“千”即制作并发放千份优抚办事指南。针对办事群众对优抚事务办理流程不熟悉、政策规定不清楚等问题,制作办事指南手册,公布各类优抚定补标准以及调评残、带病回乡等事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群众“来回找、多头跑、重复问”现象。“万”即做好万名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在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核查的基础上,及时发放优待证件,协调交通、卫生等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优抚对象优先优待,并在车站、公交、医疗机构张贴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提示语,切实把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办实、办好、办出成效。(滨海县民政局周红松 晏雅文 朱永惠)
射阳县社会福利院获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3月16日上午,中国红十字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江苏物资发放仪式在射阳县社会福利院举行。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江丹、江苏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赵凯,副市长朱传耿,射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荣江,市民政局副局长鞠烨平,副县长季风等领导出席物资发放仪式。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用于资助年全国31个省(区市)近600家养老机构,改善全国1.2万失能老人的生活境遇和品质。该项目同时惠及近10万名其他非失能老人。此次,江苏19家养老机构获得资助资格。江丹希望受资助的各地养老机构要按照项目资助协议书的规定履行职责、加强资助物资使用和管理,让每一位老人充分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安度健康幸福的晚年。
戴荣江在致辞中强调,该县将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铸就民生幸福底线。迅速启动县福利院二期和农村敬老院创星工程,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争创“现代民政示范县”,建立县镇村三级社会托底救助体系,完善扶老、助老、救孤、济困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真正实现老人颐养、幼有优教、病有良医、弱有所助。
在发放仪式上,江丹和射阳县社会福利院院长王忠签订了资助协议,全省19家受资助的养老机构代表领取了捐赠牌。发放仪式后,江丹等参观了射阳县社会福利院,对射阳养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按照养老项目资助协议,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向射阳县社会福利院资助专业护理床、轮椅、电动康复机、电视机、洗衣机等价值20万元的物质。(射阳县民政局 吴海涛 李建霞)
刍议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路径选择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重在转变人们根深蒂固传统观念和习俗的社会革新,需长期不懈的造浓厚养薄葬、文明丧葬、低碳祭祀的舆论氛围,培育社会关注、公众理解的宽松环境,注重政策创制,加强宣传倡导,落实目标考核,开展优质服务,完善行业标准,选好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路径并踏步前行。
一是注重政策创制。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殡葬法规政策较为密集,成为指导殡葬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但由于有些法规政策原则性较强,操作性相对缺乏,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为此,各地要积极主动地加强配套政策的创制工作,围绕建立绿色、文明、阳光殡葬目标,在遵循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制定系列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并突出惠民殡葬、生态殡葬和发展殡葬文化等重点,并推进执法监督和政策落地,努力让社会公众从得实惠中、感受文明新风和先进殡葬文化气息中认可并接受各项殡葬政策和要求,自觉投入到殡葬改革大潮中。
二是加强宣传倡导。众所周知,殡葬改革是仅次于征地拆迁的天下第二难事,涉及到思想观念、宗族家庭等方方面面。因此,殡葬改革要不断加强宣传倡导工作,打破满足于唱好清明、冬至等“季节歌”的缺陷,共同唱好“四季歌”,坚持不懈地教育引导人们树立现代殡葬理念,揭批或曝光不文明、不健康的殡葬消费方式和行为,铲除大操大办和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的土壤。要以落实《殡葬改革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动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垂范引领作用,强化督查考核,在全社会加快形成文明殡葬、节俭办丧之风。充分挖掘和宣传殡葬从业人员中的感人事迹,以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和参与。
三是落实目标考核。目标是方向,考核是引擎。要据情制定殡葬改革周期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做到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绩效考核,加大巡查力度,保证各项措施落实。要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以助推规范墓葬行为、完善配套设施、推广各类生态葬式,以及组织开展社区公祭等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必要时,可采取一票否决制,惩处那些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者,形成激励约束机制,真正以目标考核凝聚起殡葬改革的社会共识和能量。
四是开展优质服务。推进殡葬改革,坚持开展优质服务不失为一个强有力的牵引。开展优质服务,可唤醒人们的意识,激发人们的热情。为此,殡葬服务单位要以加强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各项收费标准,化解人们“死不起、葬不长”的隐忧。要坚持推进殡葬服务市场化和净化殡葬消费市场两手抓,不断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行为,努力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要建好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人生后花园,组织开展“平安清明,文明祭祀”、殡葬职工活动日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条件成熟时还要积极拓展服务项目,建好殡葬改革服务阵地,为居民集中文明办丧,扩大殡葬惠民成果,化解办丧扰民难题提供便利,努力满足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和多元化的诉求。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殡葬服务组织,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发挥社会组织的创新、协调、灵活、效率等优势,形成政社互动互促,合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格局。
五是健全行业标准。不可否认,由于当前殡葬行业标准还处于加快探索和形成之中,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殡葬改革进程。为此,要加快试点和探索,促进殡葬行业标准的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要对各类建设目标、队伍建设、服务质效等方面作出系统而规范的认定,突出人文关怀、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重点内容,努力使殡葬工作由劳务服务向文化服务转变,慰藉生者心灵,传承死者精神,使殡葬服务场所成为灵魂的栖息地,生命文化的积淀地、传播地等,使殡葬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依据,从而营造你追我赶、创新创优、竞相发展的殡葬改革态势,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激活殡葬改革一池春水,为不断实现殡葬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源头活水。(盐城市兰园公墓管理处 姜正林)
强化基层规矩意识 推进村级民主自治
       ——响水县探索示范制定乡规民约初步成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俗语。
2014年11月,盐城市委书记朱克江就基层民主法制到响水进行专题调研,要求民政部门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工作,做好《乡规民约》的修订、施行、总结、推广任务。希望响水在这方面先行探索,作出示范,发挥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印发试点工作通知,经过前后3个多月的发动、酝酿、座谈、定稿和试行,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邻里关系维系、公民权益保护、文明素养的提升。
  一、主要做法
对群众进行充分发动,让群众参与规约酝酿,多层面召集座谈,反复地组织修改,规约经群众代表会议通过后,积极组织施行,认真总结经验,向面上有序推广,这是响水县试点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总体要求。
1、民主化制定《乡规民约》。为了把基层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试点镇。要求县民政局组织专门班子进镇到村调研,梳理试点情况;落实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就规约制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其后,县镇村三级联动,进村发动群众,展开立体宣传,征集群众意见。通过“三上三下”程序和方式制定乡规民约,让规约贴近民意、更接地气。其主要步骤是镇党委政府建立乡规民约草案小组,起草乡规民约征求意见稿,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讨论,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草案小组进行集中归纳、修改完善;村居召开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各类人员,对乡规民约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报镇乡规民约起草小组进行补充和完善;村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张榜公布、印制成册、分发到户、签订履约、组织施行。
  2、大力度组织规约施行。为了确保试点工作逐步成形、成功、成熟,响水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牵头,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乡规民约》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试点镇也成立相应的指导班子,主要负责进村指导、协同宣传、大造氛围、推进实施工作。春节前后,该县的3个试点镇对《乡规民约》做到了会议有宣讲、宣传栏有板块、户户有小册子、群众有热议、村级广播有声音、电视转播有画面、带头施行的好人好事有推介。群众自己定规矩,自觉去执行,相互有监督,行为讲规范,迅速催生出乡村一派和谐新景。
  3、多举措提高履约效果。村民自治内涵丰富,守规履约路径众多。在初步的实践中,该县双港镇推出了“村帮办”模式,各村居将村干部、乡规民约施行的指导员名单编制成卡片,公开联系电话号码、工作职责;规约施行过程,凡是群众要求条款解释的,请求具体帮助的,举报出现违约的,一经电话联系,第一时间就会得到满意答复或及时处置。南河镇请“五老”出山,为普通党员设岗定职,分村居成立乡规民约宣传组、文明礼仪宣教组、规约施行指导组、违约责任督查组和月度履约评议组,各司其职为乡规民约的施行通过引导、指导和监督保障。黄圩镇按村居总人口2—3%的比例让村民公推村情联络员,推荐的对象主要是在村老干部、中青年、人大代表或入党积极分子,日常协助村居抓好村民自治、自我教育、规范管理工作,对乡规民约的施行提供义务指导、示范引导、配合评议、反馈信息等综合服务。虽然各试点镇配套措施的特色不同,但殊途同归,都为乡规民约的施行发挥出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初步成效
响水县试点镇先后组织施行的《乡规民约》,主要规范村民五个层面的生产、生活行为。包括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环境卫生、移风易俗和遵纪守法的原则要求,分成5大类若干个条款。既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也反映出适应依法治县新常态的行为规范。更为重要的是乡规民约完全代表了村民的意愿,是基层民主智慧的结晶,也是群众自觉设立的公认规矩。所以一经施行,村风迅速得到净化,民风也日益清正清纯。
节后上班,我们到黄圩镇走访,在黄圩居委会看到:去年底通过县环境整治预验收的这个村,依然河清塘净,中心路两侧垃圾设施保护完好,粉刷过的墙壁洁白如镜,群众生产生活用品摆放有序,见不到一处存在可视垃圾,连群众的精神面貌也那样的饱满。居干部介绍说:往年春节一过,垃圾袋漫天飞舞,群众家前居后很不洁净,一些人习以为常。如今有了《乡规民约》,过去喊破嗓子都无法制止的垃圾乱抛,如今不见踪影。村里的确是矛盾纠纷少了、脏乱差不见了、人居环境好了、干部管理轻松了。双港镇兴华居的干部更开心,他们介绍:过去对村民矛盾纠纷越堵越乱,就像抽刀断水,无法奏效。现在有了乡规民约,有了“村帮办”制度,可谓敞门接受群众诉求,但村民行为有了自觉和规范,整个春节前后村帮办出门解决的矛盾纠纷不到5件。几千人口的村,这样的和谐局面过去真的难得一见。这两个村居的情况及干部的感受,在目前的3个试点镇俯拾皆是。正因为如此,响水县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的试点工作才能够赢得省市县主要领导的肯定与点赞。
  三、几点启示
各地对乡规民约并不陌生,加之近年来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不断创新,好的做法经验如雨后春笋。但是,响水县的试点工作赋予了《乡规民约》新的生命与内涵,仍有创新之处。对此,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它依然留给我们一些值得深省的启示。
启示之一:一部好的《乡规民约》群众性是它的根基。规约施行的主体是群众,制定规约的主人也必须是群众。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组织规约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体察民情、尊重民意、放权于民,切忌越俎代庖,更忌关门造车。否则,强迫命令下的《乡规民约》,对群众而言只能是白纸一张,甚至引发情绪对抗。
启示之二:一部好的《乡规民约》实用性是它的保证。乡规民约的制定,指导思想必须明确、具体思路必须清晰、制定它干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在制定具体条款中,要使其与村民的生产、生产密切相关,既明确“什么情况切不可为”,又规定“违反的怎么办”,还要考虑到群众的现实承受力。&保证一经施行,真正能对群众的日常行为产生直接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启示之三:一部好的《乡规民约》约束性是它的精髓。乡规民约要简洁易行、流畅精练、通俗好懂、奖惩适度、便于操作。其中的违约追责条款要充分掂量,突出正面疏导为主,坚持点事少点人,确保处置过程既解决问题又不激化矛盾,重在发挥它的教育、警示和约束作用。
启示之四:一部好的《乡规民约》合法性是它的灵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有专门的部署和要求。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必须牢固坚持“法不许可不可为”的理念,任何治理行为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乡规民约》同样是基层治理的一种手段,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引导群众制定《乡规民约》的过程中,要全程把住法律许可这个关口,确保其条款内容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不相抵触。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设置有侵犯村民人身、民主和财产权利的条款,切实把《乡规民约》的合法性提升到政治纪律的高度严肃对待。(响水县民政局)
市救助管理站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为了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盐城市救助管理站于日至2015年3月底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到昨天为止专项救助行动已全部结束。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7人次,其中精神病人128人次,未成年人14人次。街头劝导、疏散流浪乞讨人200多人次。出动救助车辆300多次,发放防寒衣物220余件。
一是造浓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冬季救助行动。市救助站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流动宣传车、街头宣传广告屏等媒体平台的作用,发动社区、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社会力量以及热心群众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在开通盐城市救助管理站网站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救助微信,宣传救助工作,畅通救助渠道。在市区繁华地段两处固定的LED广告屏上公布救助站地址及24小时求助热线,指引流浪人员到救助站求助;与广播电台合作在《交广面对面》和《爱家帮帮团》广播节目中循环播出冬季爱心倡议书。盐城电视台和盐阜大众报对“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此外还在人员密集地段,发放求助引导卡,方便广大市民遇到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的流动人员能够及时与救助站联系。
二是成立街头救助小组,加强街头巡查力度。入冬后,盐城市救助站成立了三个街头巡查小组,把盐城大市区分成三个区域,寻找流浪乞讨人员。每位工作人员随身携带巡查记录本及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巡查情况,定期上报汇总。除此以外,针对寒冬恶劣气候,救助站专门成立晚间巡查组,每晚由一名站领导带队,出动救助车,配备防寒保暖衣被、食品,在市区流动巡查救助,对隧道、桥洞、工地、街巷、绿化带等流浪人员可能栖身的场所进行重点巡查,开展主动救助。发现路倒病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智障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对劝说未果,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免费发放棉衣、棉被、面包、方便面等物品,并给他们留下求助告知卡,欢迎他们随时向救助站求助。12月16日,街头巡查小组在巡查至市招商场时发现5名被不法分子操控的安徽籍残疾智障乞讨人员,工作人员为他们穿上了棉衣、棉裤并将他们解救出来带到救助站进一步实施救助,此举得到现场群众的大力称赞。12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将5名残疾乞讨人员护送返乡。
三是切实保障寄养人员的生存权益,加大寻亲力度。盐城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国家《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盐城市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寄养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将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救助的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主精神病人、智障人员送往市救助站设在第四人民医院的医疗救助寄养点进行医疗救助寄养。寄养点为寄养对象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并定期定时组织有自主活动能力的寄养人员进行康复、健身、文体等活动。为每一位寄养对象从入院到医疗救治、寄养及护送返乡都建立了一整套的台帐资料。市救助站定期派“寻亲小组”进驻寄养点为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寄养人员核实姓名、家庭地址,替他们寻找亲人,将他们送回亲人的怀抱。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共为8名无主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核实了家庭地址。
四是部门联动救助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2015年1月下旬,盐城市街头突然出现一批身穿学生服装的未成年人,在成年妇女的带领下在市区繁华路口向来往车辆驾驶员要钱,给盐城的市容和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针对这一现象,市救助管理站立即与市公安局联系,联合开展救助行动,从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整治。1月29日下午,市救助管理站出动两辆救助车在市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的配合下,在市区各大路口开展联合行动。在建军中与人民路交界口发现一名妇女抱着一个小男孩正在乞讨,联合救助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劝说、教育,并承诺尽快安排他们返乡,他们被送往救助站进一步救助。联合行动中,共有4对母子(女)乞讨者被接进市救助站进一步实施救助。在市救助管理站社工人员对这些携带子女乞讨的人员说明教育,为他们准备了热腾腾的饭菜,发放了棉衣、棉鞋等防寒衣物。之后,市救助站又为他们购买了返乡车票,护送至返乡的火车上。(市救助管理站姚玉 李凤琴)
射阳县民政局推进“现代民政、法治民政、书香民政”建设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建设“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的通知》精神,细化执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3月19日,射阳县民政局出台《关于推进“现代民政、法治民政、书香民政”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是现代民政。根据《2014年盐城市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建设评估分析报告》,牢牢把握省、市现代民政建设的五大类48项指标中,对未得分或未得全分的30项指标进行细化推进。
二是法治民政。为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工作目标,立足服务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全局,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坚持建章立制、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确保民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书香民政。细化执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书香民政为媒,开展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荐读一本好书、每月举行一次集中学习心得交流、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日记录《工作周历》、开展八月份民政工作调研月活动、“书香十月”读书征文活动、领导荐书阅读知识和民政业务知识水平测试活动、利用民政网站完善《学习资料选读》、《心灵之窗》等栏目内容、组织民政系统“知识改变命运,阅读提升能力”演讲比赛、宣传学习典型,提升民政形象等12项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在全县民政系统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射阳县民政局 李建霞)
3月20日上午,市民政局利用党员活动日契机,“以建设生态盐城、共筑美丽家园”为活动主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部分下属单位党员代表约80人,到挂钩联系的新洋社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这次植树活动,不仅增强了大家参加造林绿化的自觉性,树立了大家关心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也为绿色盐城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市局机关党委)
日前,大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江苏省妇联表彰为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该处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2014年共办理结婚6985 对;补领961 对;离婚1205对;出具婚姻证明6035 份;收养5 对。在全年的登记工作中,实现了服务新人“零距离”、服务结果“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大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陈思)
在迎接全国第52个“学雷锋纪念日”和第1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3月10日上午,盐都民政局志愿服务队来到位于市区缤纷亚洲的雨花斋,为这个非营利性、公益素食互助餐厅送去了米、油等价值两千余元的食用品。(盐都民政局车建林 王峦迹)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县民政局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响水县民政局李婷婷 纪恒兵)
3月11日,射阳县民政局启动困境儿童调查摸底工作。据悉,此次调查范围具有该县常住户口的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社会和自身等原因陷入困境的 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该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上报,确保上报的困境儿童信息真实可靠,确保不遗漏,严禁弄虚作假和虚假乱报。(射阳县民政局曹征芳 李建霞)
近年来,滨海县军休所以“创和谐军休、建温馨家园”为目标,把军休和谐建设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围绕“五有”目标,即“急时有人助、病时有人探、贫时有人扶、诉求有人听、后进有人帮”,对军休人员坚持做到“五必访”:即军休人员生病住院时必访,军休人员发生意外时必访,军休人员工作生活遇到困难时必访,军休人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时必访,重大节日期间必访,确保阳光关爱工作常态化、全覆盖,受到军休人员的一致欢迎。(滨海县民政局陈海荣 李静 朱永惠)
3月16日,射阳县双拥办召开2015年度军地共建互办实事工作会议。会议对2015年度军地互办实事计划进行了深入讨论,听取了驻射部队关于双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射阳县民政局 潘莉莉 李建霞)
为集中展示全县民政工作的工作成果,响水县民政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县民政系统“最难忘的十件事”推荐评选活动。本次活动评选标准包括关注度、积极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四项指标,采取各科室(单位)推荐上报、组织筛选、干部职工投票等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在《响水民政》和《响水民政网》上公布。(响水县民政局李婷婷 纪恒兵)
3月19日,大丰市民政局召开敬老院审计通报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各镇民政助理、敬老院院长和镇财政所会计参加会议。为了确保五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使用,大丰市民政局每年将对全市敬老院进行一次资金审计,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丰市市民政局吴孟)
截止3月18日,阜宁县民政系统有137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该局今年把此项工作列入到《201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中,要求具有报名资格的50周岁以下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必须报名考试,并将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镇区、街道民政办,补齐民政系统人员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这块短板。(阜宁县民政局裴道岭)
滨海县坚持以打造红色文化为主线,开发人文景观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为突破口,在顺利完成烈士纪念公园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按照“一轴三区、一环五点”布局设想,高起点谋划烈士纪念公园教育元素。一轴:一条中轴线纵贯纪念公园东西;三区:沿中轴线从西向东依次分布瞻仰区、休憩区、展览区。一环:一条林间小道环绕园区四周;五点:沿林间小道依次分布王桥战斗纪念亭、英烈墙、雪耻碑、心祭台、忠魂园、思源泉五个中心景点,形成独具滨海特色和文化氛围的烈士陵园建设新理念。(滨海县民政局刘伟 张毅 朱永惠)
3月26日,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检查组赴亭湖区进行实地考核检查,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先后参观检查了千鹤湾国际养老社区、盐东镇敬老院、亭湖新区南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检查组一行对亭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尤其肯定了亭湖区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的做法。(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3月31日,射阳县民政局局长陈昌奎到洋马镇督查公益性公墓选址和墓区绿化遮挡情况。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该局牵头组建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指导组,由国土、住建、农林、物价、财政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程督导各镇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并负责相关事务的协调保障,各镇区做好公墓建设基础工作。(射阳县民政局韩金霞 李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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