黒龙江省离岗民办2016江苏离岗代课教师师补赏

黑龙江省民办代课教师的补助政策_百度知道  至有关部门负责人: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关于我省2000年超编清退或者辞退的民办代课教师的文件我有一些看法,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同感,清退或辞退的民办代课教师有的有着10年或20年以上的工龄,有些甚至年年是乡里劳模,而每个月只有几十块的工资,他们却没有因为工资少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具体例子不详细解说,现阶段我省的政策也逐渐向改善民生靠拢,而且也做到了实处,对于这些教师所采取的措施也是有利的,但这里面发放补助是否应该考虑贴现率的问题?20年前的100块跟2014年的100块怎么比较,难道真的按20年前的发,每年发100?10年发1000?在这个年代1000元能干什么,能补偿民办代课教师10年的含辛茹苦么?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是否应该将当年的工资标准按基准利率折现到现在?当然文件的发放不是很明确,大家有何想法请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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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
  [基本情况]
2000年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
2000年各级成人学校基本情况
  [“九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2000年,全省96%的人口地区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较快,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39.9%。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规范化学校已达80%。200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舍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比1995年增加10657.58万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取得长足发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7.3%。成人教育成果明显。全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以下,实现了高标准扫盲任务。职工岗位知识更新和下岗、转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全员培训率达到48%。普通高等学校持续快速发展。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11.05%。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科门类基本覆盖了省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部门。“九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共培养研究生3303人,普通本科生40944人,普通专科生78662人;成人高等教育共培养本科生13488人,专科生112329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实用专门人才。
  教育改革全面推进。(1)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体制。社会力量办学有较快速度的发展。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开始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2)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了以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中央与省两级管理、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有了重大突破,校均规模扩大,办学效益、综合办学实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中等以下学校“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加大了县级教育规划、管理的统筹权,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在不断扩大。(3)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成效。在深化考试制度、教材内容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深化了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拓宽了职业教育渠道,农村学生已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用人才。(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迈出坚实步伐。高校后勤部门作为实体,与学校实现规范分离。(5)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使教育的发展得到保障。以政府主渠道为主,建立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高。(1)实行了教师持证上岗和资格证书制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2000年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7.8%,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85.7%,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71.3%。(2)普通高校学术带头人的“断层”问题已基本解决,涌现出一大批中青年专家和学术骨干。全省高校拥有两院院士16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者352人。(3)教师待遇有了较大提高。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在全省行政事业六大行业中列第3位,城镇中小学教师人均居住面积达8平方米,普通高校教师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4)农村中小学的民办教师问题已基本解决。清理清退乡村自采民办教师、临时代课教师和不合格教师47453人。
  但教育发展也存在困难与问题:(1)教育投入不足仍然制约教育事业发展。尽管全省教育经费有较大增长,但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仍然很低,难以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部分学校因经费缺口大,公用经费紧张,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仍然存在。(2)教育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农村中小学办学网点布局还需进一步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的资源应进一步优化和组合;普通高中的发展滞后于高校扩招,需加快发展。(3)素质教育还需加大全面推进的力度。在一部分教育工作者中,素质教育思想和观念还没有形成,其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部分中小学的“减负”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
  [机构改革]
  2000年,省教委进行了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6月7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颁发文件,批准原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更名为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是中共黑龙江省委派出机构,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撰稿 单雪丽
  [综述]
  2000年,全省96%的地区完成了“普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完成了阶段性工作目标。特殊教育以残疾儿童少年“普九”为重点,继续在全省推进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幼儿教育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核心,加大了幼儿教育管理力度,规范了办园行为。
  [义务教育]
  2000年,省教育厅对部分地区中小学的辍学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小学入学率已达98.78%,辍学率为0.47%;初中入学率为96.64%,辍学率为2.45%;农村初中辍学率仍居高不下。据此,形成了《关于初中辍学问题的调查报告》和《关于“普九”巩固提高的若干意见》。全省建立了“普九”巩固情况的报告制度,即每学期初、学期末,将巩固“普九”情况层层上报,层层存档。以此作为检查、评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普九”巩固工作的重要依据。
撰稿 朱 红
  [教育督导]
  2000年,黑龙江省的教育督导工作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辍学率为重点,加强“两基”验收后的巩固提高工作。9~11月,由省政府督导室及有关专家组成督导评估组,对阿城市等32个县(市、区)和企业办学单位进行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评估。共评出先进单位16个、优秀单位11个、达标单位5个。
  “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主要成就是:(1)各受检单位在“两基”验收达标后,均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纳入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采取了保障措施,“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落实。(2)各地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地普遍做到了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确保了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中小学校舍更新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2000年,城市校舍基本实现了楼房化,农村校舍基本实现了砖瓦化。1997年至2000年,32个受检单位用于新建、改建和维修校舍的资金总计达12.2亿元,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资金总计达2.7亿元。中小学校舍、教室、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配备基本达标。其中,城市学校普遍达到二类配备标准以上,农村学校普遍达到三类配备标准以上。配备计算机的城市学校达到75%以上,农村乡(镇)学校达到30%以上。许多城镇中小学校已建立了语音室,音体美器材、活动课器材和劳技(动)课设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3)中小学基本实现了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结构逐步趋向合理。教师学历达标率逐步提高,受检单位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8%以上,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以上。(4)控制辍学率和扫盲工作力度较大。各地采取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制定乡规民约、签定目标责任状、实行法律公证、建立扶贫助学基金和“一帮一”助学等多种措施,收到了成效。在完成高标准扫盲后,许多地方开办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成人职业联校,将扫盲工作逐步转移到提高农民科学技术水平上,使广大农民掌握科学致富本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1)教育投入的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许多城镇初中校舍不足,班额过大;一部分农村中小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仍然不足。(2)一些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对素质教育的认识还处于浅层次。(3)辍学问题仍然是影响“普九”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经济状况不景气的地区,辍学率居高不下。(4)部分单位拖欠教师工资仍很严重。(5)农村乡以下中小学教师队伍文化业务素质较低。
撰稿 单雪丽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2000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三次较大规模的治理检查农村教育收费工作。一是年初结合贯彻江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把规范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收费作为减负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省政府组织7个检查组对13个市地和大部分县区进行了检查。二是9月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转发了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及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学后对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省教育厅和物价局重点进行了抽查。三是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结合前一段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治理整顿和监督检查力度,纠正一些违纪违规行为。
  2000年,全省清理中小学擅立项目、擅提标准等乱收费金额222.78万元,清退违规收费213.72万元。一些单位在工作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收费管理办法。双鸭山市教育局、物价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纠风办联合制定印发《第二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将《通知》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德育工作]
  2000年,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以贯彻落实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突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初,省教育厅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了调研,掌握德育工作现状及问题。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了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中小学校及主管领导实施责任查究制度。2000年,佳木斯第一中学、哈尔滨第三中学、大庆第十七中学、加格达奇第一小学、齐齐哈尔实验小学、齐齐哈尔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被评为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宁安市江东乡双福小学校长薛艳被评为全国德育工作标兵。
  [体育卫生工作]
  2000年,全省中小学开展了大课间操活动。让学生走出教室,在阳光下、操场上锻炼身体,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旨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增强学生体质。为促进这项活动的开展,省教育厅要求每所中小学,尤其是小学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皮筋、跳绳、毽球小件、多功能体育器材;同时,省教育厅将健康教育课列为地方课程,暂定为每周0.5课时,在地方课或体育课时中安排,并于2000年9月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大课间操活动现场会。为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结构,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全省实施了中小学生“豆奶计划”。首批在省内500万中小学生中选择约100万人进行试点,实施计划起步阶段实行补贴政策,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家庭共同负担。其中,国家财政负担3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500万元。省有关部门还同时开展了学生饮用豆奶(粉)健康状况监测工作。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省教育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从2000年起初中毕业升学加试体育,体育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信息技术教育]
  2000年,在中小学启动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网络建设。省教育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05年前后,在全省大中城市和县镇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2000年入学新生开设信息技术课,并将逐步列入会考课目。2001年入学的所有高中学生,必须全部参加该科目会考。全省将以主干网、局域网和校园网三级为基础,架构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远程教育试点,初步形成教育教学资源库。2000年,省政府拨付800万元用于工程启动经费,以后每年拨款5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按照《方案》要求:信息技术课程小学阶段一般不低于68学时,高中阶段一般为70~140学时。上机课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其中高中信息必修课程从2002年起列入毕业考试科目。积极推进了中小学兴建电子音像馆工作,到年底,全省已有100所中小学签订了建设电子音像馆的协议。
  2000年,哈尔滨第三中学等15所中小学被教育部确认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化教育技术课程实验学校。
  [民族教育]
  2000年,全省有少数民族小学351所,在校生28349人,招生2953人,毕业生7960人,专任教师3368人;少数民族初中64所,在校生22692人,招生6803人,毕业生5044人;少数民族高中14所,在校生6170人,招生2445人,毕业生1357人;少数民族中学专任教师2402人。7月,全省组成3个检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黑河、大兴安岭6个市(地)及所属12个县(市、区),进行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情况的检查。2000年,民族教育在继续扶持黑龙江省人口较少少数民族教育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普九”及巩固提高工作。重点对朝鲜族、蒙古族教育给予倾斜。省内在年度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7所朝鲜族学校、2所蒙古族学校、1所达斡尔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已通过国家“普九”验收的县(市、区),把工作重点放在巩固成果和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上。通过建设边疆文化长廊和民族团结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抓好朝鲜族学校网点调整工作。到年底,全省朝鲜族小学、中学已分别调整到245所和49所。2000年8月,黑龙江省组成3个代表团参加在吉林延吉市举行的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第五届朝鲜族少儿艺术节,文艺汇演获特等奖1项、金奖6项、银奖9项、铜奖5项;美术书法作品获一等奖8项。
  [普通高中教育]
  2000年,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组对22所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22所学校均评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通过评审,推动了全省高中的综合办学水平。
  高中课程改革。2000年,省教育厅先后印发了《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新的课程改革方案的意见》《黑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综 合活动课程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实施意见》和《研究性学习课程评价指导意见》等文件,对高中课改的重点、难点以及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为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在全省不同地区选择确定了40个课程改革样本校,严格按照课改要求实施各项工作。2000年秋季,全省开始在高一学年实施新的课程方案。省教育厅分别在3月、5月,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理论培训,又利用暑假对任课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
  考试制度改革。2000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高中毕业会考的意见》,提出会考向社会开放,历史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会考科目由各学校自行组织会考。省教育厅决定,对经省教育厅批准享受自行会考权的艺术体育特长班的教学内容进行调整,适当降低会考要求,为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成长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000年起,全省自行会考命题权全部放给市(行署)、企业教育局。
  [英语教学改革]
  2000年,黑龙江省在继续搞好EEC小学英语教学实验基础上,又与美国著名英语教育专家柯灵思先生合作,开展了英语教学实验。全省已有11万名小学生参加实验。实验覆盖全省16个市(地),约有600所实验学校、2000多个实验班、近1000名教师从事实验工作。
撰稿 朱 红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0年,黑龙江省240所中等职业学校中有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学校187所,其他部门办的学校52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所。按层次划分,有职业初中学校46所,职业高中学校182所,完全职业学校12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中有中央部门学校16所,地方学校276所,分校47所,工作站95个。中等职业和成人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为47.3∶52.7。成人中学有教学点642个,成人初等学校有教学点8422个,成人技术培训学校有教学班(点)16781个。
  [师资培养与培训]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全省有101名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报考了研究生。为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业务精湛、政治过硬”,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师资队伍,省教育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十五”期间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对今后5年的黑龙江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作出了规定。为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等5所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作用,省教育厅督促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以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00年5个基地对口招收师资计划扩大到680名,专业覆盖达20多个。哈尔滨工业大学和黑龙江商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师资培训基地。
  [教学改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意见》精神,原省教委发出《关于深化农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教学制度、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改革的通知》,确定宁安等20所职教中心为改革试点单位。2000年,继续对全省普通中专、职教中心学校(职高)毕业生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中等职业学生持证上岗创造条件。在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开展了计算机管理软件与教学课件评选活动,共评出管理软件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7个;教学课件一等奖4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23个。
  [示范性学校建设]
  2000年,根据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选拔申报。在评估审核的基础上,向教育部申报。教育部于2000年6月批准20所普通中专学校和21所职教中心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做好省部级重点中专的复评工作。继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评估认定之后,根据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伊春林业学校、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的复评申请(此4所学校曾被省教育厅认定为“限期达标后方可定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省教育厅于~14日进行复查后,认定这4所学校经过整改已达到省级重点学校标准。至此,全省省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已达到22所。2000年,经教育部评审,黑龙江省有41所中等职业学校评为国家级重点校。
  [招生工作]
  2000年,针对普通中专近些年来出现招生困难的实际,省教育厅首先通过新闻媒体对全省普通中专进行广泛宣传,使学生和家长对普通中专的办学思想、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等方面都有了充分了解,调动了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为学校招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在严格审核各校上报专业及学制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会议,落实了2000年招生来源计划。三是出台了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证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稳定、健康发展,在延用1999年有关招生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2000年全省普通中专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教育厅及时制定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初中、高中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初中、高中毕业考生年龄可分别放宽到20周岁和24周岁;报考农、林、水、煤炭等艰苦行业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通过实施《意见》,各校组织了一定数量的生源,稳定了2000年全省普通中专的招生人数。
  [调整职工中专学校]
  为加强对全省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管理,提高效益、扩大规模、优化教育资源,原省教委决定对部分办学条件差,生源不足,连年不招生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调整:撤销齐齐哈尔城建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牡丹江市建材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大庆市商业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鸡西市林业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25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合并齐齐哈尔市冶金学院附设职工中专部、齐齐哈尔市建材局职工大学附设中专部、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附设中专部、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
撰稿 曲阜文
  [综述]
  200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中有部委所属高等学校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等院校32所(含中央划转地方所属院校及5所职业技术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年内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硕士点68个。博士点基金每年总额100万元。在校研究生中有博士生2560人,硕士生7931人;招收研究生中有博士生882人,硕士生3556人;毕业研究生中有博士生473人,硕士生1788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705人,副教授5391人,讲师5205人,助教3182人。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7096人,占教师总数的43.89%;有博士学历的专任教师1044人,占教师总数的6.5%;有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3637人,占教师总数的22.5%。成人高等学校中有教授119人,副教授1916人;有博士学历的专任教师6人,有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163人。200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7430692平方米,成人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为1623895平方米。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万元,藏书1620.27万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30177.80万元,藏书504.13万册。
  [管理体制改革]
  200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遵循“调整、共建、合作、合并”的方针,经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论证,省政府审批,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师范学校、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商学院与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煤炭工业学校、哈尔滨煤炭机械研究所并入黑龙江科技学院(原黑龙江矿业学院);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黑龙江大学;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制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分校。截止到2000年底,全省有民办非学历高等学校84所。其中,社会团体举办19所,企事业单位举办53所,公民个人举办12所。校舍建筑总面积4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亿元,共有专职教师1000人,兼职教师近3000人,在校生近3万人。
  [教学改革试点]
  2000年,在省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成人学校及本科院校的职业技术学院中开展了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其指导思想是: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注意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能主动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高水平的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该项工作的目标是:在省内高职高专院校中遴选若干专业点,进行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建成50个左右省级试点专业,并评选出省级示范专业,以推动省内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将连续三年每年获得1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
  [教师队伍建设]
  2000年,省教育厅实施了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创新能力资助计划。该项计划的原则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项目为前提,突出重点领域和战略方向,加强对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布局及其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该计划从2000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在省内分批精选300~500名骨干教师,采取省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等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加大科研经费支持力度,通过2~3年集中支持,使获得资助的骨干教师的科研与教学水平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第一期、第一批资助计划在省属本科院校中进行,资助人数在50名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自然科学研究每人支持经费额度为4万元,其中省财政拨款2万元,学校自筹2万元,人文社会研究每人支持经费额度为2万元。到年底,已经有52名高校教师获得资助。
  为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提高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原省教委于日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与教育部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相匹配,由黑龙江省和用人单位投入专项资金以保证办法的实施。受聘教授岗位的人员聘期内享受特聘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为: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主持国家或省重点科研项目研究;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计划在3~5年内,全省高等学校设置特聘教授岗位总数达到50~70个。
  [重点学科与专业建设]
  2000年,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重点学科评估方案》,省教育厅组织3个专家组对13所省属高校申报的158个学科进行了评估。截止2000年底,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已经达到14个,省级重点学科112个,部委所属高校有省级重点学科43个。
  按照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省属高校重点专业进行了审核,评出90个重点专业并给予重点建设经费支持。同时,省教育厅对省属高等学校学科门类下放权限进行了审核,修订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及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在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统计学、会计电算化)进行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已经完成。至年底,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有省级重点专业96个,哈尔滨学院和黑龙江工程学院的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测绘工程、交通运输等14个本科专业开始招生,16个省属高等学校新增设专业58个,将于2001年开始招生。
  [高校后勤改革]
  省教育厅于日制定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工作实现社会化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利用3年左右时间,高等学校后勤工作实现社会化,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体系。改革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到2000年底,各高校后勤服务部门与学校规范分离,同时组建后勤服务中心;第二步,到2002年前后,逐步实现高校后勤服务企业化、产业化、集约化。
  2000年省政府成立了大学生公寓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省长王佐书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哈尔滨市大学生公寓小区共征用土地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总投资预计为5.6亿元,并享受省及哈尔滨市的诸多优惠政策。至年底,全省36所高校中出台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有26所,已经规范分离的有24所。
  [科技工作与校办产业]
  2000年全省高等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0项(含国防类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有35项科技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有263项获原省教委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0年,原省教委、省高教学会评选出高等教育科学优秀成果378项。省教育厅评出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180项。
  全省高校在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同时,在农业结构调整、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生物技术及信息技术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领域进一步加大,合作方式多样化。黑龙江大学以“通用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哈尔滨黑大博宇软件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等一批高校已经有选择地与一些企业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省内高等学校还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活动,以推进落后、贫穷地区的科技进步。
  加强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按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要求,2000年7月,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通过教育部验收,成为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1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园批准成为国家科技示范园。
  2000年,高等学校有产业单位159个,资产总值24.984亿元,实现收入总额20.27亿元,上缴利税0.913亿元。其中科技企业73个,实现收入17.051亿元,其中创造外汇收入28.8万美元;上缴利税0.813亿元。
  [招生与毕业生分配]
  2000年,是黑龙江省历史上高等学校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当年普通高校招收本专科学生74250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本科生的比例大大高于专科生的招生比例。研究生招收比例也较上年有所增加,2000年,招收研究生共计4438人,比上年增长42.43%。招生数量比较大的专业主要为理工、农学、医药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急需、适用的专业。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本专科学生31657人,研究生2261人。据不完全统计,到10月,省内36所高校的11894名专科毕业生一次就业4495人,就业率为37.79%;19所高校的13729名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10794人,就业率为78.62%。
  [特困生救助工作]
  全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约为17%(最高达26%),特困生比例约为10%(最高达18%)。2000年初,省属高校特困生获得补助资金400万元。同时,黑龙江省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意见》。结合国家“奖、贷、助、补、减”政策,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校内贷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特别困难学生减、免、缓学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补助制度的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特困生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各高校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全省高校没有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对外教育交流]
  2000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接受长期来华留学生980人,短期交流200人,派出国家公费资助留学人员41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引进航天、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外国专家180余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开展以俄罗斯为重点的科技人才合作。佳木斯大学晶博国际学院、牡丹江经贸专修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黑龙江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布拉德福德大学、俄罗斯远东大学、普希金语言学院,齐齐哈尔大学与美国阿姆斯壮大学、俄罗斯后贝加尔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与俄罗斯远东水产大学、哈巴罗夫斯克大学等高等学校联合培养计划内本科生,共计培养学生1000余人。
撰稿 崔多立 刘 彤 王巨洲
审稿 张永洲 姜广福 赵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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