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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16年划片招生政策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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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进入初中阶段学习,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和在市城区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居住的非市城区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进行统筹安排。
(二)华龙区、开发区管理的学校分别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学校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油田教育中心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进行统筹安排。
(四)濮阳工业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原则上由原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工业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市直初中(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划片入学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入学工作。
(二)坚持“学制一致”的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制招生,即“六·三” 学制初中只招收“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不得招收“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五·四”学制初中只招收“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市教育局和市油田教育中心直接管理的“五·四”学制初中在完成本辖区“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招生任务后,根据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还要招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独立编班,使用市教育局选定的“六·三”学制教材,“五·四”学制初中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招生收学区外“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城区公办初中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入学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民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2016年市城区初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0日——14日。
市城区内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采用“濮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提供的统一招生方式进行招生。首先由各小学在招生报名系统中核实每个毕业生基本信息,打印核实的基本信息经学生家长和学校签字确认后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划定的学区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复查,最终确定每个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将小升初学生名单按照学区划分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统一分配给各初中。最后,由各初中进行实地核查,并利用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对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给本校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录取,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退回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再分配。学校最终录取结果经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由招生学校统一调取新生档案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即完成招生工作。
参加网上报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7月10日—14日持《报名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指定初中报名、验证、登记;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7月10日—12日到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服务窗口报名登记并审验证件,由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初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无任何居住证件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市油田教育中心统筹安排。
五、报名证件
市城区居民子女、进城务经商工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及特殊少年报名资格及条件,要严格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市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的证件
1、购房户。(1)在市城区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购房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在市城区购营业房入住并自主经营的居民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营业执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3)在市城区购房未入住的居民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日之后购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学位券)。(4)城中村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和相关房产或宅基证件。
2、无房户。(1)学生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2)学生父母无固定房产,租赁私人住房或居住廉租房者,需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和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的证件
1、购房户。(1)学生父母在市城区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入住者,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购房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学生父母在市城区务工经商且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为自购营业房并自主经营者,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营业执照;(3)学生父母双方在市城区内务工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购房共同居住者,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4)在市城区购房未入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日之后购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学位券)。
2、租房户。学生父母在市城区务工经商且租房居住者,需提供户口簿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生要求
(一)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招生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市城区初中招生,确保今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确保本学区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禁跨学区、跨学制招生,严禁擅自突破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规模。
(三)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于7月16日前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择校。
(五)在招生工作中,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通知》(濮教〔2016〕17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城区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责令招生学校予以清退,对违背招生工作纪律者,将依据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市直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安排
招收住房类型
濮阳市第一中学
①开州路以东、人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指日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日前连续租住满三年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②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
濮阳市实验中学
①昆吾路以东、益民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开州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③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④昆吾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古城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⑤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⑥振兴路以东、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和开州路以以东、人民路以南、振兴路以西、古城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指日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濮阳市第三中学
①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古城路以南、濮上路以西
③振兴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④濮上路以东、古城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和古城路以南、濮上路以西
⑤振兴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
市城区户口租房(指日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濮阳市第四中学
①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开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③振兴路以东、颐和路以南、金堤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④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日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招收住房类型
濮阳市第五中学
①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振兴路以东、益民路以南、金堤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和金堤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③京开大道以东、中原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濮阳市第六中学
①濮上路以东、京开大道以西、五一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昆吾路以东、五一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③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振兴路以东、中原路以南、金堤路以西、颐和路以北
④中原路以北、金堤路以西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濮阳市第七中学
①市七中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②濮上路以东、胜利路以南、昆吾路以西、古城路以北和黄河路以南、濮上路以西、石化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濮阳市第八中学
①市八中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②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州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③化工一路以东、濮上路以西、中原路以北和化工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自建房(含宅基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④濮上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振兴路以西、益民路以北和中原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招收住房类型
濮阳市第九中学
①金堤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开州路以东、中原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和金堤路路以东、五一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③振兴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金堤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指日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进城务经商工人员子女)
濮阳市第十中学
①市十中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②在京开道以东、西马颊河以西、卫都路以南、中原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③中原路以北、绿城大道以南、长庆路以西、西马颊河以东(该区域内油田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④京开道以东、长庆路以西、卫都路以南、中原路以北和金堤路以东、京开大道以西、五一路以北
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
①京开大道以东、濮水河以南、西马颊河以西、站南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非市城区户口租房
②站前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站南路以北居
③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石化路以南、站南路以北
④“五·四”学制中的寄宿小学毕业生
⑤京开大道以东、胜利路以南、西马颊河以西和濮上路以东、益民路以南、京开大道以西
“六·三” 学制小学毕业生
濮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①化工一路以东、中原路以南、开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濮上路以东、五一路以南、昆吾路以西、中原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自建房(含宅基房)、祖孙三代共住房、市城区户口租房、随其他监护人居住
②化工一路以东、濮上路以西、中原路以北和化工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自购商品房、自购营业房、祖孙三代共住房
濮阳市油田教育中心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心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濮教办〔2016〕26号)精神,结合油田义务教育实际,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计划招生管理的原则。教育中心根据招生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校舍和生源调查情况核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各学校根据教育中心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初中实施划片和对口直升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油田小学招收日及以前出生的油田小学划片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初中招生对象
油田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2016年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举办六三学制班的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有自购房的2016年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油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招生范围
油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2。
五、招生办法
教育中心根据小学五年级生源调查情况,结合各初中的招生计划,为市城区初中新生发放报名通知书,各招生初中在教育中心发放报名通知书的范围内进行审核、录取。前线初中新生不发放报名通知书。
(一)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 日,市城区各初中在校门口和本校招生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张贴招生通知,公布招生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咨询。
2.&日-8日,油田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领取报名通知书,非油田小学毕业且符合油田招生政策的,以及油田一小毕业生在生源调查时未提供证件的,统一在教育中心招生服务大厅(教育中心107室)审验证件并领取报名通知书。
3.日教育中心将发放报名通知书的学生名单分别发到各招生初中。
4.&日-14日,市城区初中审核新生证件。新生家长持报名通知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学校去报名、登记。市城区各初中将报名、登记的新生名单报教育中心审批,新生名单信息表见附件3。
5.&日-16日,教育中心将审批后的学生名单返回各招生初中,由各初中告知新生入学事项。
(二)前线初中招生办法。
油田前线小学毕业生除在市城区有自购房的外,其余毕业生学籍全部注册到对口初中。7月10日中心将对口新生名单发到各前线初中。前线各初中招收的非油田小学毕业生名单7月14日报教育中心审批,新生名单信息表见附件3。7月15日-16日由各初中告知新生入学事项。
(三)市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日,市城区各小学在校门口和本校招生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张贴招生通知,公布招生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咨询。
2.&日-23日,学前适龄儿童家长持有关证件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采集信息。市城区各小学将报名登记的新生信息录入新生名单信息表,详见附件3。
3.&日-28日,教育中心招生审核小组对市城区各小学登记的新生证件进行审核。
4.&日-30日,教育中心将审核过的学生名单返回各招生小学,由各小学告知新生入学事项。
(四)&前线小学招生办法。
前线各小学在6月底已经采集了新生信息,&7月28日将新生信息报教育中心审批,新生名单信息表见附件3,7月29日-30日由前线各小学告知新生入学事项。
七、缴验证件
(一)监护人在市城区具有自购房且实际居住的学生,按住房划片入学。缴验的证件有:户口本、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款票据,同时出具水、电、气票据中的任一种)。
(二)具有市城区户口,监护人没有自购房的学生:
1.学生及父母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且共同居住的,可按祖辈住房划片入学,缴验的证件有:家庭户口本、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宅房产的产权证明、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等。
2.具有市城区户口监护人没有自购房,在油田学校划片范围内临时居住的,需要在油田学校就读的,可到教育中心指定的学校入学。缴验的证件有:家庭户口本、市房产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等。
(三)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需要在油田学校就读的,可到教育中心指定的学校入学。缴验的证件有:户口本、在市房产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或市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等。
(四)市城区初中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时还需提供教育中心印发的报名通知书。
八、注册学籍
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教育中心在全国学籍网上为正式录取的新生注册学籍。市城区学校自行招收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未经教育中心审批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超计划招收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
九、招生要求
(一)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本校招生工作。通过家长会、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宣传油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中心统一安排的招生时间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或拖延招生时间;要按照教育中心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5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5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须填写《2016年招生计划变更申请表》报教育中心审批,经核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实施。
(三)凡是弄虚作假的,学生不享受划片入学待遇。
(四)市城区各小学在登记新生信息时,录入汇总表信息一定要和原件信息一致,录入信息要完整,按照证件分清类别。
(五)2014年开始,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建立并完善后,在全国学籍网上有异动记录的,中招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六)各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招生,树立良好的招生形象。
(七)9月10日前,各学校上报本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招生总结要具体详实。
2016年油田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班数
初中招生班数
第十一小学
第十二小学
第十三小学
第十四小学
第十五小学
第一中学初中部
第十二中学
第十三中学
第十四中学
第十五中学
第十七中学
第十八中学
第十九中学
第二十中学
第二十一中学
第二十六中学
2016年油田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一、油田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一)濮阳市油田第一小学
1、中原路以北、苏北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世纪景园小区、东日小区、嘉禾逸景小区、玉兰花园小区、华清文苑小区(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濮阳市油田第二小学
1、黄河路以北、中原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盘锦路以西范围。
2、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盘锦路以西、文化路以东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濮阳市油田第三小学
1、黄河路以北、任丘路以南、扶余路以东、东马颊河以西范围。
2、黄河路以北、任丘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西、茂名路以东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濮阳市油田第四小学
1、建设路以北、江汉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
2、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公园南路以东、长庆路以西范围。
3、临河小区。
(五)濮阳市油田第五小学
1、濮水河以北、胜利路以南、京开路以东、西马颊河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西马颊河以东、公园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石化路以北、建设路以南、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濮阳市油田第六小学
1、胜利路以北、江汉路以南、大庆路以东、茂名路以西范围。
2、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市区家属院以东、茂名路以西范围。
3、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大庆路以东、茂名南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七)濮阳市油田第十五小学
1、江汉路以北、中原路以南、盘锦路以东、老东环路以西范围。
(八)濮阳市油田第十中学小学部
&&& 1、任丘路以北、绿城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五一路以北、绿城路以南、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范围(只招收油田职工子女)。
(九)濮阳市油田第十二中学小学部
1、任丘路以北、绿城路以南、玉门路以东、东马颊河以西范围。
2、苏北路以北、绿城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
3、油田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濮阳市油田第十七中学小学部
1、中原路以北、绿城路以南、文化路以东、老东环路以西范围。
2、江汉路以北、中原路以南、盘锦路以东、老东环路以西范围。
3、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东、盘锦南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一)濮阳市油田第十九中学小学部
1、建设路以南、长庆路以东、茂名南路以西范围。
2、建设小区、建业小区、建安小区。
(十二)濮阳市油田第二十六中学小学部
1、胜利路以南、茂名南路以东、东环路以西范围。
2、采油五厂家属区(东环小区)。
&(十三) 濮阳市油田皇甫中学小学部
&& 林海花园、皇甫家属区。
(十四)油田前线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油田学校所在的油田社区。
二、油田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一)濮阳市油田第一中学
1、中原路以北、苏北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世纪景园小区、东日小区、嘉禾逸景小区、玉兰花园小区、华清文苑小区(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濮阳市油田第五中学
1、濮水河以北、胜利路以南、京开大道以东、西马颊河以西范围。
2、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西马颊河以东、公园路以西范围。
3、石化路以北、建设路以南、长庆路以西、西马颊河以东范围。
&(三)濮阳市油田第六中学
1、胜利路以北、江汉路以南、大庆路以东、茂名南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江汉路以北、任丘路以南、长庆路以东、东马颊河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南海路以北、江汉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濮阳市油田第八中学
1、江汉路以北、黄河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盘锦南路以西范围。
(五)濮阳市油田第十中学
1、任丘路以北、绿城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
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五一路以北、绿城路以南、西马颊河以东、长庆路以西范围(只招收油田职工子女)。
&(六)濮阳市油田第十二中学
1、任丘路以北、绿城路以南、玉门路以东、东马颊河以西范围。
2、苏北路以北、绿城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文化路以西范围。
3、油田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七) 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江汉路以北、中原路以南、东马颊河以东、盘锦路以西范围(招收市城区有自购房居民子女,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八)濮阳市油田第十七中学
1、中原路以北、绿城路以南、文化路以东、东濮路以西范围。
2、江汉路以北、中原路以南、盘锦路以东、东濮路以西范围。
3、油田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九)濮阳市油田第十八中学
1、胜利路以北、江汉路以南、长庆路以东、大庆路以西范围。
2、建设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公园路以东、茂名南路以西范围。
3、石化路以北、建设路以南、长庆路以东、茂名南路以西范围。
4、临河小区。
(十)濮阳市油田第十九中学
1、石化路以南、长庆路以东、文明路以西范围。
2、建设小区、建业小区、建安小区。
(十一)濮阳市油田第二十六中学
1、石化路以北、江汉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茂名南路以东范围。
2、石化路以南、文明路以东、东环路以西范围。
3、采油五厂家属区(东环小区)。
&(十二) 濮阳市油田皇甫中学
&&& 林海花园、皇甫家属区。
(十三)油田前线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油田学校所在的油田社区。
2016年油田小学、初中新生信息表(样表)&
是否市城区户口
小学毕业学校
说明:1、此表格用EXCEL做模版,所有项目的列设置为文本格式。
& &2、“自购房”和“租房”字段填写“是”或“否”。“租房时间”字段填写如“”
2016年华龙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濮教办〔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6年华龙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华龙区管理的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城区内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实现应入尽入。民办小学招生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和平稳有序。
四、提交证件
(一)市城区居民
1、购房户。(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已在市城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若适龄儿童父母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属自购营业房且为自主经营者,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和营业执照;(3)属“村改居”户口者,提供户口簿和相关房产或宅基证件;(4)若适龄儿童父母已在市城区购房但因房屋未交工而尚未入住者,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2、无房户。(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或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2)适龄儿童父母无固定房产,使用廉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居住者,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或廉租房相关证件)。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购房户。(1)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实际入住者(户籍为非城区户口者,其子女入学与市城区居民子女一视同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若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城区购买营业房且自主经营,并实际居住在营业房,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和营业执照;(3)若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但因房屋未交工而尚未入住者,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2)租房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租房居住者,提供户口簿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特殊儿童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上述证件均需缴验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复印件将由招生学校长期保存。对于在招生工作期间出具假证件者,证件予以扣留,后果自负。
五、招生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招生,确保本辖区内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7月19日-7月25日,为市城区各小学招生录取时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件到划分学区内的学校登记报名、审验证件,市城区各小学将审验合格录取的新生名单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招生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新生名单在开学前及时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将于9月10日前注册新生学籍。
(四)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择校。
(五)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对违背招生工作记律者,将视情节依据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附:2016年华龙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安排
&&&&&&&&&&&&&&&&&&&&&&
&&&&&&&&&&&&&&&&&&&&&&&&&&&日
2016年华龙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安排
1、华龙区实验小学:①招收玉门路以东、扶余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含市城区居民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②招收扶余路以东、茂名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③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任丘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④招收长庆路以东、玉门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市城区居民子女。
2、华龙区黄河路小学:①招收京开道以东、玉门路以西、中原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适龄儿童;②招收玉门路以东、大庆路以西、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适龄儿童;③招收玉门路以东、大庆路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3、华龙区京开路第一小学:①招收京开道以东、大庆路以西、绿城路以南、中原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4、华龙区南海路小学:①招收扶余路以东、106国道以西、任丘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适龄儿童;②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任丘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适龄儿童;③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适龄儿童;④招收茂名路以东、106国道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5、华龙区大庆路小学:招收大庆路以东、106国道以西、胜利路以南的适龄儿童。
6、华龙区石化路第二小学:招收西马颊河以东、大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南、站前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7、华龙区长庆路小学:招收西马颊河以东、大庆路以西、站前路以南的适龄儿童。
8、华龙区京开路第二小学:招收京开道以东、西马颊河以西、胜利路以南的适龄儿童。
9、华龙区苏北路小学:招收大庆路以东、106国道以西、绿城路以南、任丘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10、华龙区石化路第一小学、华龙区第七中学:①招收昆吾路以东、京开道以西、建设路以南、石化路以北的适龄儿童。②濮上路以东、京开道以西、石化路以南的适龄儿童。
11、华龙区第八中学小学部:①招收濮上路以东、昆吾路以西、胜利路以南、石化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12、华龙区东环路小学、孟轲乡孟轲小学:招收孟轲乡辖区内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及城乡结合部适龄儿童。
13、岳村镇大猛明德小学、田村小学、东北庄小学、瓦岗小学、寨里小学、东西寨小学及黄城小学、昌湖小学:招收岳村镇等辖区内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进入初中阶段学习,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6〕65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濮教办〔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健全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学制一致”的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二)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华龙区初中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学制一致、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华龙区初中招生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三、招生对象
招收2016年“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2016年华龙区农村初中招生于6月30日前完成,市城区初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0日--&7月14日。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濮阳市户籍,长期生活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簿、2016年小学毕业证书到划定的乡镇、街道学区内学校报名。
(二)具有市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1、购房户。(1)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已在市城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若孩子父母实际居住的固定房产属自购营业房且为自主经营者,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和营业执照;(3)属“村改居”户口者,提供户口簿和相关房产或宅基证件;(4)若孩子父母已在市城区购房但因房屋未交工而尚未入住者,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2、无房户。(1)孩子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或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2)孩子父母无固定房产,使用廉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居住者,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或廉租房相关证件)。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购房户。(1)孩子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实际入住者(户籍为非城区户口者,其子女入学与市城区居民子女一视同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2)孩子父母在市城区购买营业房且自主经营,并实际居住在营业房,提供户口簿、营业房房产证和营业执照;(3)孩子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已在市城区购房但因房屋未交工而尚未入住者,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2)租房户。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城区合法务工经商且租房居住者,提供户口簿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均需提供2016年小学毕业证书。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上述证件均需缴验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复印件将由招生学校长期保存。对于在招生工作期间出具假证件者,证件予以扣留,后果自负。
六、招生要求
(一)各乡镇办中心校、区直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初中招生,确保本辖区内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均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市城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划片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件到划分学区内的学校审验证件,市城区各初中将审验合格录取的新生名单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招生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新生名单在开学前及时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或其父母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将于9月10日前注册新生学籍。
(四)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择校。
(五)在招生工作中,将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责令招生学校予以清退,对违背招生工作纪律者,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华龙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安排
1、华龙区第一中学:① 招收京开道以东、玉门路以西、中原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玉门路以东、大庆路以西、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玉门路以东、大庆路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④招收历山路以东、大庆路以西、绿城路以南、中原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⑤招收金堤路以东、京开道以西、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⑥招收振兴路以东、京开道以西、黄河路以南、益民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2、华龙区第二中学:① 招收西马颊河以东、106国道路以西、胜利路以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扶余路以东、106国道以西、任丘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任丘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④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江汉路以南、胜利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3、华龙区第三中学:①招收扶余路以东、106国道以西、中原路以南、任丘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文明路以东、106国道以西、绿城大道以南、中原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孟轲乡辖区内其他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4、华龙区第四中学:①招收大庆路以东、文明路以西、绿城大道以南、中原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②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中原路以南、任丘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③招收孟轲乡辖区内其他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5、华龙区第五中学:招收岳村镇辖区内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6、华龙区第八中学初中部:招收濮上路以东、开州路以西、益民路以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
7、华龙区高级中学初中部:①招收玉门路以东、扶余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含市城区居民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②招收扶余路以东、茂名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子女);③招收大庆路以东、扶余路以西、任丘路以南、黄河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子女);④招收长庆路以东、玉门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江汉路以北的六年制小学毕业生(市城区居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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