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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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合肥市&新跨越、进十强&的总体要求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全面推进教育改革,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国家主要媒体刊发合肥教育发展经验42篇,省市媒体刊登3000余篇。共有省内外26个教育代表团取经合肥教育发展举措。市教育局获得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政策获得市政府工作创新奖。
&&& 截止2013年底,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数有2120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84所、普通高中114所、普通初中253所、小学894所、特教6所、幼儿园768所、国防学校1所。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在校生115.6万人,教职工7.9万人,专任教师6.5万人。
〔基础教育〕是年,学前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布局规划,编制出台《合肥市城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圆满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全市新建幼儿园70所(含民生工程幼儿园10所),超出计划25所,三年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1所,超出计划34所,有效缓解了幼儿入园难问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继续增加,全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0所,总量达到288所,幼儿平等受教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幼儿看护点管理和整治力度不断增大,按照&加强引导、规范扶持、分类准入、分层提高&的原则,加强幼儿看护点的管理与整改,看护点总数和C类看护点数量较之2012年分别下降26%和6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专刊介绍管理经验。继续由政府全额购买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全年投保幼儿21.45万人,投保总金额74.96万元。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突破。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检查,成为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市政府名义《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着力打造合肥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编制出台《合肥市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全年新建中小学22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年投入义保经费4.47亿元,惠及学生64.6万人。减免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作业本费9171.84万元。不断完善城乡教育结对合作,对城乡教育结对合作工作进行优化和调整,全市城乡学校结对合作学校达198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达2.6万人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利用名校带新校,强校和薄弱学校联合办学等方法,实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入学。定点学校增至195所,在校生人数为9.83万人,比去年增长10.45%。
&&& 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成效明显。省、市示范高中规模不断扩大,合肥一六八中学等6所学校被批准为省示范高中,合肥三十五中等5所学校被批准为市级示范高中,省、市示范高中总数达到55所,占全市高中数量的44.2%。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将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等优质普通高中确定为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普通高中布局进一步优化,合肥七中新校区建设进展顺利,合肥十中新校区建设积极推进。普通高考成绩进一步提高,2013年本科达线率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20个百分点,其中市区本科达线率64.8%,清华、北大等12所名校录取合肥市考生278人,占全省总数的20.5%。全省理科状元出自合肥一中。
〔职业与成人教育〕是年,经省政府批准,顺利完成安徽冶金技工学校、合肥建设管理学校的全面整合。完成了磨店高教基地新校区专业设置与规划,为市属公办职教大整合积累了经验。注重加强中职学生职业规划教育。编写的《赢在创业》教材入选全国&魅力校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素养系列教材。推进创业教育进课堂,激发学生的创业潜能,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提升校企合作水平,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建设了13个市级示范专业,安排100名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参加转岗培训,选派90名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
&& 成人教育取得新发展,蜀山区荣获全国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庐阳区荣获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同时全市10个街道获省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2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获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首次拿出近100万元对2012年获得市级示范街道和乡镇成人文化学校给予奖补。成功举办了合肥市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合肥市成为首批&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33个城市之一。
〔民办教育〕是年,以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力度。继续设立民办教育奖补资金,共发放奖补资金5941.44万元,提升了民办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出台了《合肥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无证办学机构清理专门会议,加强对全市无证办学机构的监管,规范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成立了民办教育协会,积极推进民办学校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取消15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7所民办高教自考辅导学校2013年招生资格,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教育改革〕是年,创新幼儿园管理体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大力推广&公建民营&办园新模式,有效缓解了县、区教师编制和财政集中投入的压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部来肥开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问题的专项调研,认为合肥市的&公建民营&改革模式具有科学化、标准化和可操作性,值得推广。
&&& 继续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巢湖市一中、二中、四中顺利实行中考联合招生。首次实行市区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电子抽签,将人机对话引入中考外语听力考试。扩大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至80%。首次实行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出台了《合肥市普通高中国际班招生及办学行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借读生接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招生和借读生接收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 教育督导取得新突破。合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正式挂牌,各县(市)、区相继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市共建立督学责任区94个,聘任专兼职督学217名、特约督学87名,督学责任区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队伍建设〕是年,继续加强师德建设。修订了《合肥市公办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切实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评比表彰504名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支教教师。庐阳区六安路小学校长张道琼被评为&江淮好校长&,省长王学军亲自为其颁发荣誉证书。长丰县教师唐权友获得&安徽省最美乡村教师&荣誉称号。继续开展&道德讲堂&和&教育大讲堂&活动,讲述经典道德故事,宣讲教育管理经验。
&&& 持续加强教师培训。教师培训经费继续大幅增加,2013年达到2390万元,是2010年的3.7倍。基本形成国培、省培、市培、县市区培训、校本培训五位一体的培训体系,搭建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平台,涵盖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中等不同阶段,囊括新入职教师、在职教师、转岗教师、骨干教师、校长等不同层次。全市试点建立了中小学语文、数学等4个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分学段分学科开展教师培训。全年5.1万名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培训,占全市专任教师人数的近四分之三,再创历史新高。参训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人数的比例,远远高于全省其他地市。在充分总结首批教育家培养工程经验基础上,遴选出51位学员作为第二批培养对象,专家指导组依据学员自身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做出个性化培养方案,不断加强高端教师培训。注重校本培训。将师德教育、心理健康、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纳入校本培训重要内容。结合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调整校本培训学时数,由原来的30学时调整到42学时,引领学校重视校本培训。鼓励学校自主开展有特色的校本培训,申报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 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继续充实教师队伍力量,全市接受免费师范生96名、公开招考1462名、绿色通道引进82名。继续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全市共交流1795人。开展了第二批合肥市骨干教师评选,共评出1817名市级骨干教师、314名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并出台了《合肥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八名教师在全国课堂数学大赛中荣获一、二等奖。全年共有42项省级课题结题,占全省结题数的15%。9项成果获得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占一等奖总数的23%。
&&& 加强教师关爱。积极推进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公租房建设,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三县已累计投入3.13亿元,建设3421套教师公租房,其中已建成2559套,在建862套。严格落实全市教师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素质教育〕是年,德育工作抓出实效。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第二届德育案例征集评选,获得一等奖12项,二、三等奖23项,获奖总数占全省获奖数的三分之一。积极将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在高校开展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在全省率先延伸至中学。出台了《合肥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和使用基本要求(试行)》,指导学校心理辅导室健康发展。继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远程培训,12091名教师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完成率达到97.5%。成立了合肥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了合肥市教育系统&5&25&心灵导航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合肥市首届主题班会展示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家校联系制度的指导意见》,实现&开门办学&。组织编撰合肥市《廉洁文化教育读本》,把廉洁意识教育纳入学生德育工作内容。
&&& 课程改革不断深入。扎实推进综合评价工作,积极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深入开展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绿色评价体系及常态监管机制调研工作,小学学业成绩评价报告体系开始付诸实施。加强高效课堂教学实践研究,开展高中各学科优秀课的观摩活动。组织名师课堂教学艺术研讨系列活动,启动初中、小学&寻找好课&系列活动。科学合理开发和规划地方课程,积极开发研学旅行等具有区域特色的地方课程文化。修订丰富《中小学生人文与科学素养读本》内容,鼓励学校将《读本》课程校本化、常态化。
&&& 学生活动日益丰富。出台了《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就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制定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第四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活动、读书节等各项学生活动。建立三级活动平台,进一步扩展学生活动范围至学前教育阶段。邀请奥地利国际合唱大师维尔特来肥现场指挥示范,组织中小学生远赴法国、奥地利、新加坡等国参加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交流。首次进行课外活动指导老师培训,组织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外出观摩,提升素质。组织完成全国校园足球联赛合肥赛区比赛,46所学校48支代表队787名运动员参加了418场联赛。在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中,各组别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研学旅行深入推进,制定《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两次参加教育部经验交流。承办&立德树人,实践育人&2013第十一届全国基础教育学习论坛。人民日报以&安徽合肥中小学试点&把课堂搬到校外&让孩子在旅行中学习&为题,大篇幅报道了合肥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武汉市、石家庄市纷纷来肥考察合肥研学旅行工作模式。
&&& 减负工作卓有成效。继续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了学区责任区督学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检查。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小学、初中特色学校研究会专题会议。制定《合肥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了全市中小学校&一教一辅&规定的落实,从源头上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
科技创新成绩骄人。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成绩喜人,数学学科获得三金一铜,两人进入国家集训队,为全省首次。物理学科一人进入国家集训队。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信息学竞赛和电脑制作活动中共获得一等奖17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23个。蜀山区安居苑小学在2013年FLL世锦赛中,勇夺&技术和场地操作赛&冠军,实现了我市机器人世锦赛金牌零的突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得31金、28银、23铜,金牌数占全省的24.22%,团体总分位居全省第一。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2金、2银、10铜的好成绩,金牌数占全省的50%。
〔教育民生工程〕是年,预算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4.35亿元,实际拨付资金为4.46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资金3.43亿元,县(市)区级资金1.03亿元。资金拨付率为102.78%,超预算2.78个百分点。预算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4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60亿元。资金拨付率为114.29%,超预算14.29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10个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总建设面积 18360 平方米,总投资2357万元,项目完工率为100%。
〔校园安全〕是年,认真开展&一月一主题&和&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活动,实现全市中小学和广大师生全覆盖。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应急预案制订和修订,加大校园安全检查督察力度。坚持隐患排查月查月报制度,建立校园安全工作台账。积极推广校车保障服务新模式,肥西县试点政府主导、企业自主投资经营、市场化运作、学生家长合理负担、财政适当补贴、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的校车保障服务新模式。建立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应急专家组和专业人才库,扎实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依法行政〕是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制定了4类37个子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实施标准暨业务规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式出台了《合肥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减少决策失误,保障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初集中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44件,废止5件,修订2件,全年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9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举办了全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与考试活动,有3人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考试优秀个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 中学生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等。
〔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是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市属学校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合肥二中、九中、三十五中被确定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合肥二中、三十五中由市纪委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单位。落实清理党员干部住房、党员干部会员卡、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专项等五项清理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健全评议工作责任制,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市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议目标、任务、分工,召开工作动员推进会,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开展对县市区中小学教育收费、教辅材料、课业负担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暗访督差,后随机暗访40余所中小学,督查调研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规范之策。
〔对口帮扶〕是年,选派3名教师落实援疆支教轮换任务,遴选60名骨干教师到阜阳市支教一年。启动了支教志愿者活动,首批30余名支教志愿者采取驻点全职教学和兼职课堂教学等模式走上支教岗位。加大支教工作力度,全年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714名。
名称:合肥市教育局
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合肥各大城区2015学区划分方案出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从去年年底正式开工之后至今,已过去了...
为做好今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构建基本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断提升庐阳优质基础教育品牌,努力打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幼儿园招生
1. 辖区内各幼儿园(含企事业办园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日前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带儿童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
2. 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幼儿随班就读。
3. 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7月20日-25日发至家长手中。
4. 安庆路幼儿园红星早教指导中心继续招收1.5岁&3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以区为主的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
1. &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2. &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公办小学招生
1. 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日前出生,含当天)的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带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2. 红星路小学为我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3. 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7月20日-25日发至家长手中。
(三)公办初中招生
1. 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我区报名升学。
2. 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在区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携带已核过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于6月17日-24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6月30日。在外区、外地就读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须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1张一寸免冠彩照,于6月25日-26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170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
3. 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 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8月1日-5日发至学生家长手中。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查,并及时在学校及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须经物价部门核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6日-7日,6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19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五)特长生招生
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42中、45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42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45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具体见附件6)。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取得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
&小学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
演活动中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获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集体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各招生学校遵照执行。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拟招收的特长生名单,要在录取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名义招收择校生,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六)其他群体入学
1.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家长申请,由学区内学校接收随班就读。盲童、聋哑儿童少年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儿童到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号)精神,充分挖掘学校办学资源,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13日&17日集中受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距暂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19中、36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五一小学、育新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详见附件7)。
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小学:虹桥小学、杏林小学、钢铁新村小学、新庄小学、四河小学、五一小学、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育新小学、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十张小学、新农小学、古城小学、幸福小学。中学:合肥市第19中学、合肥市第36中学。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百分之百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定点学校。
3. 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由市外侨办或市台办验证并出具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 我市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号)执行。
5. 凡符合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号)中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材料,享受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小学招生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并根据区内各中学学额情况统一分配。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须在录取学校或毕业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关于学校布局和学区调整
为加快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步伐,今年将继续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永红路小学停止招收一年级新生,二至六年级学生在原校原址由原任课教师授课至毕业。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45中森林城校区将于2015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两校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新生。(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规范、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庐阳区201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翠英
副主任:张振发、殷硕景、郑家凯、岳彩莲、许新国、胡敏
委& 员:朱晓艳、周雯、张莉、李睿、袁军、徐翠萍、
方明惠、吴启恩、胡燕、贾莉,辖区内各招生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家凯(兼);副主任:朱晓艳。
招生监督小组组长:许新国(兼),成员:周雯、张圣春,辖区内各招生校(园)党支部纪检委员、家长代表。
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170号),咨询电话:0。
六、规范管理
(一)公布招生政策。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中小学要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学区示意图及详细的文字说明)等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通过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确保本学区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严格控制公、民办中小学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小学46人,中学50人)。各校在招生分班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按照省、市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2015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由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七、相关要求
1. 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坚持阳光招生,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 各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与学校的各项评先评优挂钩,纳入对校长的绩效考核。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记入过程性计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或不予年审,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3. 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体局,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合肥市庐阳区2015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成后失效。
庐阳区2015年各小学学区界定
1.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2.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
北二环路以北,阜阳路以东,合九铁路线以南,东与新站区相接的区域。
3.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长江中路以南,金寨路以东,徽州大道以西,环城南路以北。
4. 合肥市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
(1)蒙城北路以东,耀远路以北,北与长丰县相接,东与新站区相接的区域。
(2)蒙城北路以西,电厂路以北,西到水库,北与长丰县相接的区域。
5. 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6. 合肥市逍遥津小学(本部):
(1)环城北路以南,宿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2)寿春路以南,阜阳路和花园街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7. 合肥市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
蒙城北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阜阳路以西,合九铁路线以南。
8. 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学:
(1)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霍邱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安庆路以北,蒙城路以东,六安路以西。
9.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本部):
(1)环城北路以南,蒙城路以东,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六安路以东,寿春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3)寿春路以南,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阜阳路和花园街以西。
10.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
11. 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
(1)蒙城路金寨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霍邱路以南,环城南路以北。
(2)长江中路以北,安庆路以南,蒙城路以东,六安路以西。
12. 合肥市虹桥小学:
(1)五河路以南,蒙城路以东,沿河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北一环路以南,阜阳路以东,沿河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13. 合肥市双岗小学:
(1)北一环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五河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窦小桥小区(不含窦小桥小区)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合瓦路和阜阳路以西。
14. 合肥市亳州路小学:
(1)北一环路以南,四里河河道以东,沿河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肥西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合钢三厂宿舍区以西(不含合钢三厂宿舍区)。
15. 合肥市杏林小学:
砀山路以南,阜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16. 合肥市上城国际小学:
(1)北二环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凤台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祥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区(上城国际)。
17. 合肥市海棠花园小学:
北二环路以南,颍上路以东,义井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18. 合肥市南国花园小学:
(1)临泉路以南,昆仑路与亳州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颍上路以西。
(2)义井路以南,颍上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19. 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嗑巴逍G
(1)北一环路以南,亳州路以东,沿河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合钢三厂宿舍区以东(含合钢三厂宿舍区),北一环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0. 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
(1)沿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昆仑路东中盐铁路专用线以西(不含桃花社居委)。
(2)畅园新村和晨欣园。
21. 合肥市钢铁新村小学:
(1)凤台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窦小桥小区(含窦小桥小区)以北,阜阳路以西。
(2)临泉路以南,阜阳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22. 合肥市新庄小学:
颍上路以西,昆仑路东中盐铁路专用线以东,临泉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
23. 合肥市四河小学:
四里河河道经北一环路至肥西路以西,临泉路以南,南沿河路以北,四里河路以东。
24. 合肥市五一小学:
(1)蒙城北路以西,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东,电厂路以南,北二环路以北。
(2)桃花社居委。
25.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
蒙城北路以东,耀远路以南,合九铁路线以北,东与新站区相接的区域。
26. 合肥市育新小学:
(1)四里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省农科院以西(含农科院)。
(2)五里拐村新大郢。
27. 合肥市大杨中心小学:
大杨村、王墩社居委、草塘社居委、龙王路西郢社居委。
28. 合肥市跃进小学:
照山社居委,高桥社居委,夹塘社居委庄南组、庄北组,龙王社居委(唐岗、龙王、庙门、磨坊、三西、大塘、栗东、栗西、老郑、路西、瓦屋、苔杆、新庄、堰湾)。
29. 合肥市十张小学:
黄岗、小钱郢、西大坝、建材三厂、盛和佳苑及已拆迁原十张村各村民组。
30. 合肥市新农小学:
(1)大杨镇谢岗村:谢岗、陈岗、立新、大坝、小宋郢、鲁小、北王、冲心、幸福、新庄、胡岗、桃园。
(2)大杨镇三场村:沈岗头、王小郢。
(3)大杨镇水库村:楼王、茶庵、郭郢、仓房、孙岗、李郢、双庙岗。
(4)三十岗乡风景村牌坊郢。
31. 合肥市古城小学:
崔岗村、瞿咀村、堰稍村、陈龙村、三十岗村等所有村民组和汪堰村大田埠、小田埠、官塘、小河北、菜北、菜南、卫冲等六个自然郢。
32. 合肥市幸福小学:
(1)风景村、东瞿村所有村民组。
(2)柴冲村俞大、俞小、余小、柴冲、大刘村民组和下柴冲、小朱岗、冯大三个自然郢。
(3)汪堰村的汪堰、吴郢两个自然郢。
庐阳区2015年各中学学区界定
1. 合肥市第19中学:
(1)绿杨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西面与蜀山区相接的区域。
(2)四里河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北,大杨镇区域。
(3)三十岗乡区域。
2. 合肥市第36中学:
蒙城北路以东,义井路和合瓦路和北一环路以北,合九铁路线以南,东与瑶海区相接的区域。
3. 合肥市第42中学长江路校区:
(1)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和阜阳路以东。
(2)宿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沿河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
(3)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4. 合肥市第42中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1)淮北路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
(2)蒙城北路以西,淮北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电厂路以南。
5. 合肥市第45中学六安路校区:
(1)环城西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2)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6. 合肥市第45中学橡树湾校区:
(1)北二环路以南,颍上路以西,临泉路以北,四里河河道以东。
(2)北一环路以北,界首路以西,四里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南。
7. 合肥市第45中学森林城校区:
(1)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绿杨路以东。
(2)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四里河河道以西。
8. 合肥市第45中学工业区分校:
(1)合九铁路线以北,蒙城北路以东,东与新站区相接,北与长丰县相接的区域。
(2)蒙城北路以西,电厂路以北,西到水库,北与长丰县相接的区域。
9. 合肥市第47中学:
(1)蒙城北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合瓦路以西,义井路以南。
(2)板桥河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一环路以南。
(3)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沿河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
10. 合肥市庐阳中学:
(1)颖上路以东,临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南。
(2)界首路以东,临泉路以南,北一环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3)新华文景苑。&&&
庐阳区2015年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一览表
合肥市第十九中学
四里河路41号
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
合瓦路170号
合肥市钢铁新村小学
临泉路荣临交口
合肥市新庄小学
茨河路10号
合肥市五一小学
北二环砀山中路
合肥市育新小学
森景大道与银杏
大街交叉口
合肥市逍遥津小学
金都华庭校区
砀山路金都华庭
合肥市南门小学
恒盛皇家花园校区
蒙城北路恒盛皇家花园小区
合肥市跃进小学
大杨镇大房郢龙
庐阳区201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工& 作& 安& 排
上报市教育局招生方案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招生方案
6月6日&6月7日
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完成
6月17日& 6月24日
区属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
6月25日& 6月26日
外区外地小学就读学生回本区升初中报名
区属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补报名
7月1日 & 7月2日
区属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外区外地小学就读学生回本区升初中补报名
幼儿园报名
区属公办小学补报名
7月13日& 7月17日
全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7月29日& 7月31日
全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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