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死亡补助金申请书8年了都没有领补助怎么办

在职教师死亡抚恤金怎么算,不是上班死亡,是周末突发疾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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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华律网律师团咨询电话:400- 帮助网友:50称赞:0周末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了,非因工死亡的职工死亡,赔偿标准很多地方是:给予10个月的救济费,有些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可以咨询教育部门。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505457**** (山东-潍坊)帮助网友:1330称赞:12山东非因公死亡待遇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或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以高者为准)。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详见2007 9号下文件)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供养直系亲属条件:
(1)、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母(包括养母)、妻未从事固定报酬的工作;(不满50周岁,有劳动能力,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能够维持相当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不应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如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收入来源,确系由职工本人提供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龄未满l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龄未满l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费、个体经营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6)一次性处理,父母通常计算至72岁(中国人平均寿命),孩子计算至18周岁。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86466**** (山东-潍坊)帮助网友:11481称赞:62非因工死亡的,发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893291****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73120称赞:90结合实际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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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病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发放标准
领取退休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标准既考虑到了地域差异,又兼顾了公平,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标准,还简单易行、标准明确、便于掌握。[1]
  丧葬费理论基础编辑 赔偿实际损失的理论
  赔偿实际财产损失的理论认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其丧葬支出的费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予以全部赔偿。这是通行的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的理论认为,人早晚皆难免于死,其殡葬费用,习惯上是由其遗族支付。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死者的殡葬费用不能认为系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而是早晚要支出的费用,充其量仅相当于比本来死期提早支出之费用之利息之损害而已。因此这种赔偿金应当赔偿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利息为合理。
  上述两种理论的对比选择
  应用前一种理论作为丧葬费赔偿的基础,赔偿数额较高;依据后一种理论作为赔偿的基础,则赔偿数额很低。
  从实践上看,采用后一种理论作为赔偿基础,尽管合乎道理,但不合乎情理。对此,考虑一般的人伦理道德观念,应当采用前一种理论确定丧葬费赔偿问题。
  注: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后,有的网民提出意见建议,丧葬费的赔偿有悖赔偿理论,支付丧葬费只是一种习惯的传统做法和对侵权人的经济惩罚措施。理由是人总是要死的,侵权行为致人死亡和自然死亡均须支出丧葬费用,故该项费用属于必然支出,只是提前支出了,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丧葬费更不应列为财产损失。不仅本解释涉及此项规定,就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也涉及此项规定,只不过大家同情死者谁也不愿意率先提出废除该规定罢了。因此,建议在本解释中取消赔偿丧葬费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未采纳这一意见,仍将丧葬费赔偿作为赔偿项目之一。
  丧葬费具体办法编辑 1、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1.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2、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实际上还有一种赔偿实际损失的办法,这就是按照丧葬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其应当赔偿的项目是:
  2.1寿衣费
  受害人死亡的寿衣支出,应当赔偿。寿衣的购置费,应当是一般的寿衣,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寿衣装殓的,只赔偿一般标准的寿衣损失。
  2.2运尸和火化费
  这是必须支出的费用,应当全额赔偿。
  2.3骨灰盒(棺木)费
  在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只赔偿骨灰盒的购置费用,标准是中等的费用。如果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骨灰盒,则按照中等的购置费用计算。在没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则应当赔偿棺木购置费。
  2.4骨灰存放费用
  对此,只赔偿一期骨灰盒放置费用。必须采用土葬的,则适当赔偿安葬费。
  注:对以上的赔偿,如果当地有关机关有赔偿标准的,依照该规定标准赔偿。没有标准的,按照实际支出和上述合理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1上述司法解释实际上只规定了一种赔偿办法,即:定额赔偿办法,实行一次性给付赔偿。
  3.2一次性赔偿丧葬费,就是按照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法,就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确定。
  注:有的学者对这种规定一个相对固定数额标准确定丧葬费的做法提出疑问,认为&将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不断发展,司法者素质的提高,此种完全不考虑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而是统一按照一个标准支付丧葬费的规定,终将为民法典所抛弃。&
  对此,我们认为虽然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赔偿实际丧葬费损失的方法曾经普遍采用,但随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施行,应当严格执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出应当赔偿的丧葬费数额,实行定额化赔偿,并向赔偿权利人一次性给付赔偿。
  丧葬费司法解释编辑 《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
  工伤保险条例 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计算。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
  2、在家死亡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参考资料1. & &上海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 [引用日期]词条标签:经济 &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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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死亡家属是否可以领补偿,多少?
4ebce3db04321
家属83年在教师批改作业,大雪压房顶导致塌陷,死亡,家属现在是否还可领什么补偿,如果能,能领多少?
江苏 无锡 宜兴市发表时间: 16:59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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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回复时间: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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