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舜驾校道路经营许可证公告了没有土地使用合法个税减除费用不合法法

驾校无办学资质 系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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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停车区咋成驾校练车场?》后续报道
驾校无办学资质 系违法经营
发布日期:&&&文章来源:安阳网-安阳晚报&&&
安阳网讯(记者 李 坤)1月7日,本报以《高速停车区咋成驾校练车场?》为题报道了南林高速将台停车区变成了安阳市三刚驾校的练车场,不少学员竟然在高速公路停车区内练习起了驾考科目。记者于当日经过走访相关部门证实,设在将台停车区的驾校并未获得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系违法经营行为。
当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市交通运输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技术管理科副科长陈晓东说,截至目前,安阳市三刚驾校并未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也并未取得《道路运行经营许可证》,属于违法经营行为。
“驾校在申办《道路运行经营许可证》时,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证明土地是合法的非农业用地。如果是租赁的话,必须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合同才被允许开办驾校。”对于在高速公路停车区开办驾校一事,陈晓东称之前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他同时表示,如果驾校训练场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且能提供符合申办标准的土地使用证明和土地租赁合同,便可以拿到《道路运行经营许可证》。
那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进行规划时有无要求?安阳市三刚驾校是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带着疑问,记者再次联系到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濮阳至鹤壁管理处经营科杨经理。
据杨经理介绍,按照有关规定,高速公路每50公里需要设立一个服务区,两个服务区中间设立一个停车区。“安南高速全程也就60多公里,过往车辆以安阳、濮阳两地的居多,但整体车流量并不大,可以说将台停车区在不开业的情况下也能满足驾驶员的需求。另外,安南高速现有的车流量难以满足将台停车区的日常开支,运营部门为了节省成本决定暂缓开业。”杨经理说,不仅安南高速存在这样的情况,大广高速等路段也存在服务区暂缓开业的情况。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驾校一位负责人,据他介绍,租赁将台停车区时,驾校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签订了长期的土地租赁合同,目前相关手续已经移交给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行经营许可证》正在申办当中。
●相关法律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55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7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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