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有没有审批任何一个助学贷款扣款审批单位?

招生信息网-省招办热点问题
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教育部有关人士答中国青年报记者问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本学年在全国高校较集中的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8个试点城市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全面启动。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了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指导具体工作。日前,教育部有关人士就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特点?  答: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国家将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承担利息给予50%的贴息;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申请,每个学生原则上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银行每年集中一次审批,一次签定合同。贷款按年(月)发放(学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分月发放)。学生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担保可以异地担保,可以异地选择担保人。    问:今年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发放的范围和规模是怎样的?  答:为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已决定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行。在上述试点城市中,地方院校国家助学贷款规模由各地区根据地方财政情况制定。按照中央财政今年核定的贴息计划,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发放总量为7亿元人民币,面向39个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的136所高等学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校本、专科学生。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成绩较好;  (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五)诚实守信;  (六)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  (七)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  (八)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贷款的学生首先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当事人借贷的书面证明)。  (二)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三)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以及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  (四)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问: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是如何确定的,贷款学生每年可以得到多少金额的贷款?  答:学生贷款金额是根据以下公式确定的:  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其中,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入标准,生活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一般情况下,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具体还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定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为按季分期还本付息。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毕业后4年内还清。应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的贷款利息50%部分实行"利随本清"。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后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贷款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确离校后去向,应向贷款银行递交其接收单位出具的《保证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按期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由接收单位负责协助按期催收贷款。如借款人不办理确认手续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问:贷款在发放期间,如学生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贷款额或中止贷款,应该如何解决,如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转  学,是否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答: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之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借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如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转学的,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好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才能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同时,借款学生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被学校开除、被取消学籍或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等,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问: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延期?  答:国家助学贷款不办理延期。    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由哪些部门管理?  答: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组成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定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  高考开录省招办提醒谨防招生诈骗
本报讯(首席记者魏娟)随着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7月8日,省招办发出特别提示,提醒考生家长谨防各种招生诈骗。
“招生中介”是骗局
省招办提醒,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目前全国高考招生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技术性强,系统录取的各环节严格规范,对具体工作人员操作依岗位有严格限制。省招办作为实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织机构,没有派出任何“招生中介机构和代理人”。
“机动名额”不可信
考生家长在招生录取中不可轻信“机动名额与特批招生指标”。在实际录取中,由于各种原因,高校会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但招生计划调整的数量、调整原因、调整计划的执行都有严格规定,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省招办批准追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都符合相关规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对于考试成绩低于分数线的考生,家长最好不要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以免受骗上当。此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后,高校不再派人到各省(市、区)录取点,如有人声称“招办有熟人,可以保证提档录取”是不可信的。
此外,家长考生要分清“计划内招生”与“计划外招生”的区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为计划内招生,一些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辅导班、自考助学班等称之为计划外招生。对以计划外招生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组织学生入学的,是一种欺骗行为,考生家长务必小心上当。
考生务必保管好个人信息
省招办提醒考生家长注意,各高校对“自主招生”的录取过程都有一整套操作规定及规程,绝非个别工作人员可以操纵,如有人主动提出提供所谓“自主招生”的服务,都有不可告人的动机,家长和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有疑问可直接询问相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和家长还需注意有些骗子会利用考生信息,查询录取结果,钻家长和考生信息滞后的空子,把本是正常的投档和录取,称为其花钱疏通关系才被投档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为此提醒广大家长考生务必保管好个人信息。
省招办特别提示,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办从学校所在地直接邮寄给所录取的各地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省招办在录取完成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所有考生未经过省招办录取程序录取的考生,都将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阈?录取考生数据库,并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所有考生未经过省招办录取程序录取的考生,都将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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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提醒:有熟人低分录取不可信
王巧灵 刘亚娟 王舟宁
  省招办提醒考生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高考录取全程公开透明 有熟人低分录取不可信
  每日甘肃网7月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王巧灵 实习生刘亚娟 王舟宁)昨天高考提前批次录取正式开始,这标志着今年我省历时一个半月左右,分10个批次的高考录取启幕。往年高考录取期间,国内各地均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名义进行招生诈骗。昨天,甘肃省招办发出特别提醒,高考网上录取过程全程透明,家长勿信&有关系&可低分上学等谎言,谨防各类招生诈骗。
  录取全程透明&关系&无路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高考招生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技术性强,系统录取的各环节严格规范,对具体工作人员操作依岗位有严格限制。录取当中,计算机严苛地执行着每一道命令,不符合条件无法进行录取。
  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录取期间成立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研究招生录取期间的有关重大事情。录取工作按照职责分为秘书宣传组、系统管理组、计划统计组、录取检查组、单招组、行政保卫组、信访接待组、纪检监察组。
  省招办特别声明,作为实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织机构,没有派出任何&招生中介机构和代理人&。
  追加计划低线录取不可能
  不法分子行骗的一个理由是手中有&机动名额与特批招生指标&,可以低分录取。省招办特别提醒家长千万别轻信,在实际录取中,由于各种原因,高校会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但招生计划调整的数量、调整原因、调整计划的执行都有严格规定,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省招办批准追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都是符合相关规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对于考试成绩低于分数线的考生,家长最好不要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以免受骗上当。此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后,高校不再派人到各省(市、区)录取点,如有人声称&招办有熟人,可以保证提档录取&是不可信的。
  分清&计划内外&防受骗
  招生部门提醒,家长考生要分清&计划内招生&与&计划外招生&的区别,防范上当。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为计划内招生,一些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辅导班、自考助学班等称之为计划外招生。对以计划外招生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组织学生入学的,是一种欺骗行为,考生家长务必小心上当。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陕西省招办:确保“不让任何一个考生吃亏”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日,陕西省招办召开媒体通气会,对个别中学教师质疑高考化学评卷问题作出了回应。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表示,高考评卷不会让任何一个考生吃亏。
《参考答案》仅供考生参考,还有《评分参考》和《评分实施细则》
据郝春怀介绍,向社会公开的《参考答案》内容相对简单,只是供考生参考。命题部门同时还向考试管理部门提供了《评分参考》,内容比提供给考生的《参考答案》更详尽,包含了更多的答题方法,供评卷时参考。
《评分参考》也不是评卷的最终标准。评卷开始后,各评卷点专家组还将根据《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更为详细的《评分实施细则》,作为评卷的实际执行标准。
发现新答法随时完善评分细则。每种答法如何给分都有详细规定
郝春怀说,在正式评卷开始前,省招办向各评卷点和专家组提供很多具有一定代表的县(区)考生答卷进行试评,从而对各种不同答题方法进行分析并制定评卷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评卷质量,要求各评卷点、专家组在制订《评分实施细则》时,要把有关中学尤其是省内知名中学的名师吸纳进来,和专家组的大学教师一起根据试评中考生答题情况,结合《评分参考》,制订实施细则。
正式评卷过程中,不排除在细则之外,还会出现新的答题方法。遇到这种情况,评卷组的专家将专门研究,属于正确答案的,都会制订详细的评分标准,&每一种答法,考生答到什么程度给多少分,都有详细规定&。
确保不让任何一个考生吃亏。只要方法正确,《细则》都会涉及
&只要是正确的答题方法,我们的《评分实施细则》中都会涉及。&郝春怀说,最近社会上有人针对《参考答案》提出了新的答题方法,经过与评卷点正在执行的评分细则逐一对比,这些方法都包含在《评分实施细则》内,而细则中还有一些他们没有想到的答题方法,《评分实施细则》中也给出了相应的评分规定。&专家组制订的《评分实施细则》比个别中学教师提出的答题方法更加全面、更加准确、更加细致,保证公平公正、准确无误,不会让任何一个考生吃亏。&郝春怀说。
辟谣。网上现&高考录取时间表&
省招办:假的!今年录取增设了单设本、专科批次
目前高考阅卷正在进行,个别网站和媒体却刊登出《陕西2012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明确表示,这份时间表是假的。
表上显示,高考录取从7月7日开始,共分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5个批次,并公布了各批次的录取时间。
&到目前为止,我省各批次高考录取时间还未确定,可以肯定这份时间表是假的。&郝春怀说,根据今年我省高考招生方案,今年增加了单设本、专科两个批次。而在这份时间表中均未体现。
郝春怀说,根据省招办的调查,这是某网站登载了2011年的高考录取时间安排,经个别媒体改头换面,误传为2012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我省高考招生安排将及时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提醒考生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不要轻信网上谣传。
高校实用信息
中国教育电视台特约合作网站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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