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这两个字名字英文怎么写的拼接怎么写

1.①“凹”就像沟坎,“凸”就像高地,象征着人生道路的坎坷不平。人生总要遇到坎坷和波折,这是对意志的考验,不能因此而放弃前行。②“凹”字中间深陷就像人埋头苦干,扎根生活。“凸”字中间隆起像人功成名就,出人头地。这告诉我们,一分汗水,一分收获,任何成功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2.①“凹”字就像人的缺点,“凸”字就像人的优点。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但只要认清自己的缺点,充分发挥优点,就会取得圆满的结果。②“凹”与“凸”就像不同人的不同的性格,但只要真诚相待,运用智慧,就可以和他人和谐相处,团结合作。
【解析】结合字形特点进行联想和想象,还要有人生的启迪。
请在这里输入关键词: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学年江苏省灌云高级中学高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故乡永在凸 凹  故乡的村口有一盘石碾,碾花已经斑驳了,却依旧完整地立在那里。因为与石碾有关的人,许多都还健在,包括我,也包括那个当着村长的人。  现在,人们都吃着面粉和从东北流入的精米,石碾的功能早已废掉了,我们之所以还固执地保留着它,是因为它承载着生命的记忆。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故乡的吃食几乎只有玉米。玉米被我们种下,被我们收获,然后拿到石碾上去加工,最后被我们吃到肚里。整个过程都是我们亲自参与的劳作,没有多余的指望,也没有坐享其成的不安,日子虽然清寡,却也饱满着。  在故乡,还有一个不能被拆卸的“部件”,便是村口大柳树上,那挂用废铁制成的钟。  生活,进入了人民公社的程序,劳动就变成了集体或团队的方式,那挂钟就有了发号施令的作用。那个时节,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个贫瘠的山地,其实也简化为一个解决吃饭的问题。如果不服从钟的指令,土地就会荒芜,玉米就会难丰收,人们就会挨饿。况且,敲钟的人和被钟声汇集的人,都要毫不例外地下到地里去,都要“躬耕田亩”。钟所敲击而出的,不是“官本位”的权威,而是“民本位”的和声,或者说,它是“日出而作”,结伴而行,共同创造生活的“安魂曲”。人们因此而敬重它,信任它。  所以,这挂钟是个温馨的历史记忆,告诉人们:昨天的日子,还有一段值得回味的时光——物质虽然短缺,但却有一种难得的公平与公正,人们一起卑微,一起忍耐,即便是含辛茹苦,血汗交迸,也是心甘情愿的。  从山地走到平原,已20余年了,故乡的人事已更迭得无法辨认,甚至有“家园”不在之感。但是,只要一见到那石碾、那钟,心头就温厚起来——因为他们还能指出我的来路,还能唤起我昨天的生命情感,便松了一口气——故乡还是在的。  父亲去世之后,母亲被我接了出来,回到故乡的机会就少了。这反而加深了我对故乡的思念。因为母亲就像一把离乡之土,即便是离开了母体,也带着故乡的腥味——她虽然身在城市,逡巡在楼宇之间,但她乡音不改,所思所叙,都是故乡的旧事,好像眼下的生活与她毫无关系。  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一旦合上了眼睛,你一定把我弄回老家去,跟你父亲葬在一起。”  你若跟她叨念眼前的事体,她的眼神是淡漠的,跟你的感情好像也有些隔膜;只有说到家乡的一枝一叶,她才明亮了眼睛,话语绵密得像仲夏的雨脚,一团亲情也盈盈溢溢。于是,母子的语境便总是过去的时态,好像我还未曾长大,依然依偎在她的双膝之上。母亲真是一把故乡的土,即便是洒落在异乡,也固执地培植着属于故乡的情感。故乡的村长是我的同龄人,有一些文化,有一些主见。他专程来找我,对我说:你也算是个名人了,我想给你在家乡修一座故居。  我说:你千万别做煞风景的事,咱家乡最让人动心的是村头的石碾、大柳树上的挂钟,还有南方人稀罕的大土炕和石板瓦顶的传统民居,而不是一个无名作家的所谓故居。所以,你要真的开发旅游的话,就该保留好故乡那些原汁原味的东西。  村长对我有意见,忿忿地走了。不久就传来消息,说村长贷了一笔款,修了一片南方的曲径回廊和竹楼茅舍。我心中很是不快,感到所谓故乡,其实是相对于游子来说的,或者说是相对于过去的生活记忆来说的;故乡之内的人,往往是不懂故乡的,是体会不到故乡的意味的。  虽然我不同意村长的做法,但我没有加以阻拦;因为我明白,故乡毕竟是那里的人的生存土壤,要想过上好日子,固守是没有出路的,就得发展。而发展是不念旧的,它面对的是未来。只是出于对石碾和钟担忧,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希望他善待它们,那是游子对故乡的感情寄托。  他回信给我,请我放心,说对待那些旧物,他的感情是与我相通的。但他在最后反问我道:如果我不在了,又该怎么办?要知道,后人的想法到底与我们的不同。  他的反问使我陷入久久的忧伤。母亲察觉了我的情绪,送来探寻的目光。  我心头一热,对自己说:石碾与钟不在了又有何妨?还有父母的坟茔!  父母的坟茔就是游子的根脉,所在之地,也就是故乡了。【小题1】关于故乡的“在”与“不在”,作者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4)【小题2】作者为什么特别希望能保留下故乡的石碾和钟?(6分)【小题3】文章的主题是故乡,却用了不少篇幅叙写母亲,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小题4】某些旧的东西(如文中所写石碾、钟、传统民居)有其特定的价值,但保留它们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发展,这时候我们是应该更强调保留,还是应该更关注发展?请结合本文文意,谈谈你的看法。(4分)
科目:高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促织,促织!&&&
最初的信息还在玉簪花。那一点洁白的颜色仿佛把厚重的暑热戳了一个洞,凉意透了过来。渐渐地,鼓鼓的小棒槌花苞绽开了,愈来愈多,满院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人走进屋内有时会问一句,怎么会这样香,是熏香还是什么?我们也答说,熏香哪有这样气味,只是花香侵了进来罢了。花香晚间更觉分明,带着凉意。
一个夏天由着知了聒噪,吵得人恨不得大喝一声“别吵了!”也只能想想而已,谁和知了一般见识?随着玉簪的色与香,夜间忽然有了清亮无比的鸣声,那是蟋蟀!叫叫停停,显得夜间愈发的静,又是一年一度虫鸣音乐换演员的时候了。知了的呐喊渐渐衰微,终于沉默。蟋蟀叫声愈来愈多,愈来愈亮。清晨在松下小立,竹丛里,地锦间都有不止一支小乐队,后来中午也能听到了。最传神,最有秋之意韵的鸣声是在晚间,似比白天的鸣声高了八度,很是饱满。狄更斯在《炉边蟋蟀》这篇小说里形容蟋蟀的叫声“像一颗星星在屋外的黑暗中闪烁。歌声到最高昂时,音调里便会出现微弱的,难以描述的震颤”。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喜欢这小东西,说炉边能有一只蟋蟀,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
我们的小歌者中最优秀的一位也是在厨房里。它在门边,炉边,碗柜边,水池边转着圈鸣叫,像要叫醒墨沉沉的夜,叫得真欢!叫到最高昂处似乎星光也要颤一颤。我们怕它饿了,几片白菜叶子扔在当地,它总是不屑一顾。
养蟋蟀有许多讲究,可以写几本书。我可无意此道,几十年前亲戚送的古雅的蛐蛐罐,早不知到哪里去了。我喜欢在自然环境中蟋蟀的歌声,那是一种天籁,是秋的号角,充满了秋天收获的喜悦。
家人闲话时,常常说到家中的两个淘气包——两只猫;说到一只小壁虎,它每天黄昏爬上纱窗捉蚊子,恪尽职守;说到在杂物棚里呼呼大睡的小刺猬,肚皮有节奏地一凸一凹,煞是好看。也说到蟋蟀,这小家伙,为整个秋天振翅长鸣,不惜用尽丹田之气。它的歌声使人燥热的梦凉爽了,使人凄清的梦温暖了。我们还讨论了它的各种名字。蟋蟀,俗名蛐蛐,一名蛰,一名促织。
促织这两个字很美,据说是模仿虫鸣声,声音似不大像,却给人许多联想。促织,可以想到催促纺织,催促劳动,提醒人一年过去了大半,劳动成果已在手边,还得再接再厉。
《聊斋志异》中有《促织》一篇,写官府逼人上交蟋蟀,九岁孩童为了父母身家性命,魂投蟋蟀之身。以人的智慧对付虫,当然所向披靡。这篇故事不止写出以皇帝为首的统治者的暴虐荒唐,更写出了人的精神力量,生不可为之事,死以魂魄为之!这是一种执著,奋斗,无畏无惧,山河为动,金石为开的力量。
近来,我非常不合潮流地厌恶“潇洒”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已被用得极不潇洒了,几乎成了不负责任的代名词。潇洒得有坚实的根底,是有源有本,是自然而然的一种人格体现,不是凭空追求能得到的。晋人风流的底是真情,晚明小品空灵闲适的底是妙赏。没有底,只是哼哼唧唧自哀自怜,或刻意作潇洒状,徒然令人生厌。
听得一位教师说,她班上有一个学生既聪明,又勤奋,决不浪费时间。她向别的同学推广,有些人竟嗤之以鼻,说“太牲了!”经过解释,才知道牲者畜牲也,意思是太不像人了。
究竟怎样才像人?才是人?才能做与“天地参的人”?只是潇洒么?只是好玩么?
听听那小蟋蟀!它还在奋力认真地唱出自己的歌!
促织,促——织——(选自2007年第2期《中国校园文学》)
作者是怎样写秋天不知不觉全面到来的?
有人评说作者在促织鸣叫的歌声里,听到了别样的意味,请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听到的“别样的意味”有哪些?
文中顺手拈来狄更斯的《炉边蟋蟀》与《聊斋志异》的《促织》两个典故,有什么作用?
作者从小小的蟋蟀身上挖掘出奋力、认真的精神象征,对流俗进行了批驳。请分析作者是如何导引这一主题的?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学年山东省烟台市高三(二模)语文试卷(有解析)
题型:语言表达
下面是“凹”与“凸”这两个字的两种组合,请任选其一,展开联想和想象,写一段富有人生启迪的话,不超过100个字。(4分)【小题1】将“凹”与“凸”并列放在一起。【小题2】将“凹”与“凸”上下对接在一起,组合成一个长方形。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4届湖北省高一年级3月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永在
凸 凹
故乡的村口有一盘石碾,碾花已经斑驳了,却依旧完整地立在那里。因为与石碾有关的人,许多都还健在,包括我,也包括那个当着村长的人。
现在,人们都吃着面粉和从东北流入的精米,石碾的功能早已废掉了,我们之所以还固执地保留着它,是因为它承载着生命的记忆。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故乡的吃食几乎只有玉米。玉米被我们种下,被我们收获,然后拿到石碾上去加工,最后被我们吃到肚里。整个过程都是我们亲自参与的劳作,没有多余的指望,也没有坐享其成的不安,日子虽然清寡,却也饱满着。
在故乡,还有一个不能被拆卸的“部件”,便是村口大柳树上,那挂用废铁制成的钟。
生活,进入了人民公社的程序,劳动就变成了集体或团队的方式,那挂钟就有了发号施令的作用。那个时节,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个贫瘠的山地,其实也简化为一个解决吃饭的问题。如果不服从钟的指令,土地就会荒芜,玉米就会难丰收,人们就会挨饿。况且,敲钟的人和被钟声汇集的人,都要毫不例外地下到地里去,都要“躬耕田亩”。钟所敲击而出的,不是“官本位”的权威,而是“民本位”的和声,或者说,它是“日出而作”,结伴而行,共同创造生活的“安魂曲”。人们因此而敬重它,信任它。
所以,这挂钟是个温馨的历史记忆,告诉人们:昨天的日子,还有一段值得回味的时光——物质虽然短缺,但却有一种难得的公平与公正,人们一起卑微,一起忍耐,即便是含辛茹苦,血汗交迸,也是心甘情愿的。
从山地走到平原,已20余年了,故乡的人事已更迭得无法辨认,甚至有“家园”不在之感。但是,只要一见到那石碾、那钟,心头就温厚起来——因为他们还能指出我的来路,还能唤起我昨天的生命情感,便松了一口气——故乡还是在的。
父亲去世之后,母亲被我接了出来,回到故乡的机会就少了。这反而加深了我对故乡的思念。因为母亲就像一把离乡之土,即便是离开了母体,也带着故乡的腥味——她虽然身在城市,逡巡在楼宇之间,但她乡音不改,所思所叙,都是故乡的旧事,好像眼下的生活与她毫无关系。
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一旦合上了眼睛,你一定把我弄回老家去,跟你父亲葬在一起。”
你若跟她叨念眼前的事体,她的眼神是淡漠的,跟你的感情好像也有些隔膜;只有说到家乡的一枝一叶,她才明亮了眼睛,话语绵密得像仲夏的雨脚,一团亲情也盈盈溢溢。于是,母子的语境便总是过去的时态,好像我还未曾长大,依然依偎在她的双膝之上。
母亲真是一把故乡的土,即便是洒落在异乡,也固执地培植着属于故乡的情感。
故乡的村长是我的同龄人,有一些文化,有一些主见。他专程来找我,对我说:你也算是个名人了,我想给你在家乡修一座故居。
我说:你千万别做煞风景的事,咱家乡最让人动心的是村头的石碾、大柳树上的挂钟,还有南方人稀罕的大土炕和石板瓦顶的传统民居,而不是一个无名作家的所谓故居。所以,你要真的开发旅游的话,就该保留好故乡那些原汁原味的东西。
村长对我有意见,忿忿地走了。不久就传来消息,说村长贷了一笔款,修了一片南方的曲径回廊和竹楼茅舍。我心中很是不快,感到所谓故乡,其实是相对于游子来说的,或者说是相对于过去的生活记忆来说的;故乡之内的人,往往是不懂故乡的,是体会不到故乡的意味的。
虽然我不同意村长的做法,但我没有加以阻拦;因为我明白,故乡毕竟是那里的人的生存土壤,要想过上好日子,固守是没有出路的,就得发展。而发展是不念旧的,它面对的是未来。只是出于对石碾和钟担忧,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希望他善待它们,那是游子对故乡的感情寄托。
他回信给我,请我放心,说对待那些旧物,他的感情是与我相通的。但他在最后反问我道:如果我不在了,又该怎么办?要知道,后人的想法到底与我们的不同。
他的反问使我陷入久久的忧伤。母亲察觉了我的情绪,送来探寻的目光。
我心头一热,对自己说:石碾与钟不在了又有何妨?还有父母的坟茔!
父母的坟茔就是游子的根脉,所在之地,也就是故乡了。
1.关于故乡的“在”与“不在”,作者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4分)
2.作者为什么特别希望能保留下故乡的石碾和钟?
3.文章的主题是故乡,却用了不少篇幅叙写母亲,这样写有什么作用?(5分)
4.某些旧的东西(如文中所写石碾、钟、传统民居)有其特定的价值,但保留它们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发展,这时候我们是应该更强调保留,还是应该更关注发展?请结合本文文意,谈谈你的看法。(5分)
精英家教网新版app上线啦!用app只需扫描书本条形码就能找到作业,家长给孩子检查作业更省心,同学们作业对答案更方便,扫描上方二维码立刻安装!都市蟋蟀阅读答案 搜索结果_图文并茂_图文吧
当前位置: > 都市蟋蟀阅读答案 搜索结果
Microsoft OLE DB Provider for ODBC Drivers 错误 '80040e14'
[Microsoft][ODBC SQL Server Driver][SQL Server]全文目录 'tuwen' 处于不可使用的状态。请删除此全文目录,然后重新创建它。
/TuKu/function.asp,行 872蟋蟀的学名怎么发音,是如下两个字,怎么发音,后面的读you,主要是前面的,
蟋蟀,北方人俗称蛐蛐.因其能鸣善斗,自古便为人饲养.据记载,中国家庭饲养蟋蟀始于唐代,当时无论朝中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人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带上自己的“宝贝”,聚到一起一争高下.在生物分类中蟋蟀属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约有1400种,我国已知的有30余种.据研究,蟋蟀是一种古老的昆虫,至少已有1.4亿年的历史.每个宁静的夏夜,草丛中便会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鸣叫声.听,蟋蟀们又在开演唱会了!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好嗓子,而是它的翅膀.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蟋蟀在不停地震动双翅,难道它是在振翅欲飞吗?当然不是了,翅膀就是它的发声器官.回为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翅膀就可以发出悦耳的声响了.每到繁殖期,雄性蟋蟀会更加卖力地震动翅膀,用动听的歌声,寻找佳偶.其中歌王当属长颚蟋蟀.体长可达20mm左右,触角长约35mm,因两颗大牙向前突出,故名长颚蟋蟀,俗称克斯.除了善于歌唱,蟋蟀还十分好斗.斗架是雄蟋蟀之间的较量.蟋蟀相遇会用触角辨别对方,两雄相遇必然露出两颗大牙,一决高下.而一雄一雌相遇则是另一番情景.两只蟋蟀会柔情蜜意,互表仰慕之情.古时娱乐性的斗蟋蟀,通常是在陶制的或磁制的蛐蛐罐中进行.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首先猛烈振翅鸣叫,一是给自己加油鼓劲,二是要灭灭对手的威风,然后才呲牙咧嘴的开始决斗.头顶,脚踢,卷动着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仰头挺胸,趾高气昂,向主人邀功请赏.最善斗的当属蟋蟀科的墨蛉,民间百姓称为黑头将军.一只既能鸣又善斗的好蟋蟀,不但会成为斗蛐蛐者的荣耀,同样会成为蟋蟀王国中的王者.但是,玩弄蟋蟀一定要注意不要玩物丧志.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下面哪两个字喔? 以前叫做促织
扫描下载二维码这两个字 蟋蟀,读什么?
xi(一声),shuai(四声),求好评。
[xī shuài] 蟋蟀 。希望您能及时采纳了,谢谢~
拼音:xī shuài[1].
这两个字应读为 xi shuai
为您推荐:
扫描下载二维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蟋蟀的自述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