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给我家小子取一个名字 前两个字是吴宇国际机场 第三个字要一个八笔的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轻松理财,每天赚一点
专业的手机理财神器
百万理财,必备利器
400-700-9665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博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注册账户,开启你的理财之路!
公募工具: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_易流科技(835955)_公告正文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版)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一五年十月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同业竞争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宇易通与易流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报告期初,宇易通以其名义参与重大客户的招标,并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及开具发票。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仍存在尚未到期的合同,如将上述合同转让给易流科
技,易流科技就必须重新参与招标,原合同等同作废。宇易通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截至目前未执行完的合同有10份,合同的有效期最晚的时限为:日。出于维持业务稳定的考虑,宇易通及易流科技对以下方案作出承诺:1、宇易通于本承诺出具日起将不再承接新的与易流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在履行完毕与易流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合同后,宇易通将及时修改经营范围,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易流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易流科技及其子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易流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宇易通将与客户协商,协助易流科技参与新招标,并由易流科技签订新的业务合同。
3、在不违背相关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宇易通将积极与客户沟通,争取客户同意将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交由易流科技完成。
4、如违反上述承诺,宇易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补偿或赔偿由此给易流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尽管易流科技及宇易通均对解决同业竞争的事项作出承诺,如其未能履行承诺,则将导致同业竞争无法解决,进而损害易流科技的利益。
二、分子公司管控的风险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易流科技有4家分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子公司的目的系基于当地政策要求,公司是一家物流运输行业中的公路运输产业链互联网平台企业,以GPS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北斗)、GIS、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为载体,以运输全产业链条可视化、透明化为切入点,面向物流产业链的货运企业和物流货主提供运输过程中物流运输服务和运单流转的SaaS平台服务,以提供物流运输产业链条整体运行服务。公司主要业务为易流云、eTMS平台服务及其所涉及的主机和配件等硬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平台维护服务。由于该行业存在地域壁垒,如果要进入当地开展业务,须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设立企业,因此,公司2013年大力开拓省外业务,设立了多家分子公司。
由于各分子公司设立时间短,如果公司不能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影响。
三、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积极鼓励“互联网+物流”行业的发展,为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果政策发生变化,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将不能享受,将会对行业造成较大影响。此外,企业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提出复审申请。若资格认定条件发生变化,企业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后年度的净利润将受到影响。
四、轻资产模式导致的风险
公司以自主研发的易流云、e-TMS平台向客户提供运输过程透明管理服务和运单流转的SaaS平台服务,配套软件由公司自主研发,配套硬件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研发+外包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以轻资产模式运营。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可以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与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升,获得更快的成长速度与更持续的增长力。但由于配套硬件为外包生产,可能会使公司配套硬件的产量、质量、生产周期等在一定程度上受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加工工艺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已就供应商的选择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筛选、甄别机制,严格控制外包产品质量,但是,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若公司对供应商及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外包产品的管理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技术升级风险
“互联网+物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无线通信、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技术。随着这些技术不断更新发展,对相关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必须不断升级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策上发生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行业内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对客户资源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的竞争压力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与物流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发展,行业的市场容量不断扩大,良好的发展前景将吸引着行业外的企业不断进入,也将加剧市场内的竞争,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持续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主要是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的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较高,虽然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在50%左右,相对较高,但在收入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出现亏损。
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物流行业的信息平台服务会大幅增长,公司的营业收入会持续增长,公司营业收入2014年度较2013年度增长32.59%,月较月同比增长93.31%,未来随着收入持续的大幅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会提高,由于行业特点形成的大量预收款项22,217,040.38元,在未来会确认为收入,公司亏损局面会得到扭转。
但是如果收入增长低于预期,仍然存在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八、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景涛先生曾担任鄂尔多斯易流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鄂尔多斯易流因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已于日被伊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金霍洛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于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根据张景涛本人出具的《关于本人任职限制问题的说明和承诺》由于鄂尔多斯易流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不佳,各股东于2011年10月协商决议解散鄂尔多斯易流并决议委托第三方代办机构办理工商、税务注销手续。鄂尔多斯易流于日办理完毕国税登记注销手续后,因代办机构的过失,导致没有及时办理地税登记注销及工商登记注销手续,由于鄂尔多斯易流两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均在深圳市经营相关业务,没有、也无法查证鄂尔多斯易流工商注销事项是否全部完成导致其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于日出台的《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74号)规定“按照‘谁处罚、谁锁入’,‘谁锁入、谁解锁’的原则,对企业法人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数据汇总要求,及时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管理系统。被吊销的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的,登记部门可在数据更新中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从黑牌数据库中删除,解除相应限制。” 伊金霍洛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 2015年 9月16 日出具《证明》“鄂尔多斯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500,法定代表人:张景涛)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我局于日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于日在我局办理了注销登记。
该公司在此期间无其他违反工商登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于 2015年3
月 11日同意解除张景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尽管鄂尔多斯易流被吊销营业执照系代办机构疏忽所致,张景涛先生对此并不负有个人责任,且当地工商局已解除其任职资格限制,但其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仍存在被相关机构追究责任的风险。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同业竞争的风险 ......2
二、分子公司管控的风险 ......2
三、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3
四、轻资产模式导致的风险 ......3
五、技术升级风险 ......4
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
七、持续亏损风险 ......4
八、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风险 ......4
释义 ......9
第一节 基本情况 ......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13
二、股票挂牌情况 ......14
三、公司股权结构 ......16
四、公司分子公司情况 ......48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58
六、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2
七、中介机构情况 ......64
第二节公司业务 ......66
一、公司业务概况 ......66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73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要素 ......74
四、与业务相关情况 ......89
五、公司商业模式 ......96
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05
七、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126
八、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128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28
第三节 公司治理 ......134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34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 ......135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136
四、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137
五、同业竞争 ......138
六、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42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4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51第四节公司财务 ......152一、两年一期的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2
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82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和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191
四、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和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 ......217
五、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36
六、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258
七、所有者权益 ......264
八、关联方往来及关联方交易 ......266九、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
其他重要事项 ......275
十、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277十一、最近两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以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
政策 ......278
十二、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278
十三、公司风险因素 ......279第五节 有关声明 ......284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84
二、主办券商声明 ......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286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87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288
件 ......289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易流科技、本公司、公司、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易流科技前身
指 深圳市宇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指 深圳市共荣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股股东
指 深圳同创锦程新三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股股东
指 深圳市易鑫共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股股东
指 深圳市汇众鑫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股股东
指 深圳市景鑫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股股东
深圳市易通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宇易通之股
指 凯杰(深圳)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指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创锦程合伙人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创锦程合伙
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湖北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辽宁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四川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指 云南易流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西安易流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上海市宇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青岛易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鹰潭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沈阳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指 好多车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易流顺通物联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哈尔滨易流
指 哈尔滨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指 山西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指 郑州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上海壹板壹眼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
深圳市易流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宇易通全资子公
指 东莞易流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宇易通全资子公司
宇易通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参股
香港宇易通
深圳市多车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控
指 制的企业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好多车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惠州市宇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惠州宇易通
深圳市艾赛欧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
指 其他企业
好多宝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指 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易流通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
指 的其他企业
深圳景江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
深圳元景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公司
指 的全资子公司
靠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对外投资企
深圳市凯易卓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职工控股公
指 河南永明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曾经的参股公司
SAP为“SystemApplications andProducts”的简
指 称,是SAP公司的产品――企业管理解决方案的软
B/S技术架构
指 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
指 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指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
指 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
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因特网上作为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
指 数据库,能够使用户更方便的访问互联网,而不用
去记住能够被机器直接读取的IP数串
指 网络、互联网
一个高性能的分布式内存对象缓存系统,用于动态
指 Web应用以减轻数据库负载。
指 一种存储系统
指 Critical SuccessFactors的缩写,关键成功因素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的缩写,关键绩效指
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
指 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
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在相隔较远的异地,建立两套或多套功能相同的IT
系统,互相之间可以进行健康状态监视和功能切
指 换,当一处系统因意外(如火灾、地震等)停止工
作时,整个应用系统可以切换到另一处,使得该系
统功能可以继续正常工作。
1“互联网+”释义引用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解释和说明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
器、机器、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
指 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
制和智能化的网络。
第三方物流即合同物流,是指在物流渠道中由中间
指 商提供的服务
TB指计算机存储容量单位,也常用TB来表示。
指 1TB=1024GB==2^40字节,10TB=10*1024GB。
指 On-Board Diagnostic的缩写,指车载诊断系统。
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
指 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
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
指 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指 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商
指 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
公司章程、股份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三会议事规则
指 事会议事规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年度、2014年度、日至6月30日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
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指 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指 成都网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上海飞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指 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天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YiLiu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190.4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6975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张景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四道R1-A栋现代大厦六层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
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负责人:瞿婷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归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公司归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I642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
售;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软件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集成、维护。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营业务:易流云、e-TMS平台服务及其所涉及的主机和配件等硬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平台维护服务。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股票挂牌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股票总量: 21,904,800股
挂牌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法律法规对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后,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25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发起人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应当符合本章程的规定之外,同时应遵守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对股份转让的规定,亦应遵守股份转让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股)
可转让股数(股)
18,400,000
21,904,800
3、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股东宇易通、汇众鑫诚、景鑫共创、易鑫共荣、共荣共创自愿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本人(或公司)挂牌前所持公司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公司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公司股权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股东情况
1、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比例
18,400,000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21,904,80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宇易通。基本资料如下: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名称:深圳市宇易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643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仅作办公)
经营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购销;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日)
成立日期:日
宇易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宇易通设立过程及历史沿革过程中从未以任何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其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①易通共创
易通共创为宇易通的参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易通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20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景涛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
合伙期限:日至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成立日期:日
易通共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②凯杰投资
凯杰投资为宇易通的参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凯杰(深圳)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注册号:38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抒杰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日
凯杰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有限合伙人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景涛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1年5月至2002年7月于西安百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IT部任职,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于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IT部,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于深圳市顺运达货运有限公司IT部任职,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深圳市捷讯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宇易通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任易流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易流科技董事长,宇易通董事长、总经理,易通共创执行事务合伙人,易流车联执行董事,易流顺通董事长、经理,东莞易流执行董事,西安易流执行董事,多车共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好多车联董事长。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宇易通持有易流科技83.9999%的股份,其所持股权能对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宇易通的六名自然人股东中,张景涛先生任易流科技董事长,其余五名自然人分别任易流科技董事,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宇易通为易流科技的控股股东。张景涛先生为宇易通的控股股东,其所持表决权能够对宇易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决定易流科技的经营决策;易流有限阶段,张景涛先生一直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负责易流有限的实际经营,拥有经营决策权;易流有限整体变更后,其任易流科技的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亦能控制易流科技的重大经营决策;因此,张景涛先生为易流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同创锦程
名称:深圳同创锦程新三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注册号:13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文军)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4层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50年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日
同创锦程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日,同创锦程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S66010。
①同创锦绣
名称: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90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伟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至: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成立日期:日
股权结构:同创伟业持股100%
日,同创锦绣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备案编码为:P1010186。
②同创伟业
名称: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796
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伟鹤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4层
营业期限至: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期货、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
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成立日期:日日,同创伟业取得中国证券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为:
P1001165。同创伟业已于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代
码:832793)。
(2)汇众鑫诚
名称:深圳市汇众鑫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8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董卫华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
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20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成立日期:日
汇众鑫诚系易流科技为激励员工设置的持股平台,由员工自愿以货币方式出资,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董事、华北
有限合伙人
大区区域营
有限合伙人
市场策划部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应收核算员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渠道合作事
业部部门经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总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华东大区区
域营销总监
有限合伙人
办事处经理
有限合伙人
办事处经理
有限合伙人
营销支持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3)共荣共创
名称:深圳市共荣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注册号:80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董卫华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
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30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禁止的项目)
成立日期:日
共荣共创系易流科技为激励员工设置的持股平台,由员工自愿以货币方式出资,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普通合伙人
市场策划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应收核算员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有限合伙人
心部门经理
产品研发中
有限合伙人
心部门经理
产品研发中
有限合伙人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有限合伙人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渠道合作事
有限合伙人
业部部门经
人力资源总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华东大区区
有限合伙人
域营销总监
有限合伙人
办事处经理
渠道业务经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办事处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营销支持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4)景鑫共创
名称:深圳市景鑫共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07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9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宇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
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30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日
景鑫共创为货币出资,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现任职单位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5)易鑫共荣
名称:深圳市易鑫共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83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63.9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宇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室
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30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信息咨询(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成立日期:日
易鑫共荣为货币出资,其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现任职单位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汇众鑫诚、景鑫共创、易鑫共荣、共荣共创四家合伙企业均为易流有限进行员工激励而设立的持股平台,系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依法设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现有股东均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其股东资格适格。截至目前上述企业的出资均来自于易流有限当时的员工,设立过程及历史沿革过程中从未以任何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特定对象募集资金;除易流科技以外,上述合伙企业并未投资其他企业;合伙企业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并未聘请任何第三方管理机构或个人管理经营。因此,汇众鑫诚、景鑫共创、易鑫共荣、共荣共创四家合伙企业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4、主要股份其他争议事项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设定质押等担保,不存在被冻结或第三方权益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在可预见的期限内该等股份的权利亦不会因担保、冻结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而受到任何限制;该等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潜在纠纷。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景涛与共荣共创合伙人张阳、张伟系堂兄弟关系;宇易通股东黄滨与实际控制人张景涛、间接股东张阳、张伟系表兄弟关系;实际控制人张景涛与共荣共创、汇众鑫诚合伙人李育谋系表亲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公司股权激励平台情况
(1)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易流科技在职及已离职员工通过四个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易流科技股份:汇众鑫诚、景鑫共创、易鑫共荣、共荣共创(基本情况见股转书之“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结构”)。其中,汇众鑫诚及景鑫共创系易流科技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汇众鑫诚设立于2014年5月,景鑫共创设立于2015年6月;易鑫共荣与共荣共创系易流科技实施第二次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均于2015年6月设立。
(2)变更持股平台情况
景鑫共创设立于2015年6月的原因系原2014年计划设立的持股平台西安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市易流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西安易流人”)由于当地政策原因一直未设立成功,后将西安易流人的出资人部分转至汇众鑫诚、部分转至景鑫共创。
①西安市易流人变更至汇众鑫诚
易流有限于2014年2月曾在公司内部发过《关于易流科技2014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当时拟通过汇众鑫诚及西安易流人进行股权激励。当时西安易流人的人员共16名,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西安易流人在筹备设立时,上述出资人均已按照各自金额缴纳了出资。
至2015年5月,由于西安市易流人因当地政策原因(对投资企业的注册审核停滞)未设立成功,遂对汇众鑫诚的合伙人进行调整,将通过西安市易流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股权激励的员工转入汇众鑫诚。上述人员中,除曹方、赵新锋外,其余人员均入股汇众鑫诚。曹方因其调离其他部门,为方便管理,将其股权激励的份额放至景鑫共创。赵新锋由于离职退出本次股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权激励。汇众鑫诚于2015年5月据此进行了股权结构的调整,将上述人员纳入平台。
由西安易流人转至汇众鑫诚的14名员工,均为公司在册员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在公司内部发布了通知,与认购对象亦签订了股权激励的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符合持股平台的股东资格。
②汇众鑫诚的部分人员变更至景鑫共创
2014年第一次股权激励时,拟定的汇众鑫诚合伙人包含了下述人员:
合伙人类别
认购金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总经理办公室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渠道合作事业部
有限合伙人
渠道合作事业部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中心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
有限合伙人
营销支持部
有限合伙人
战略项目部
有限合伙人
战略项目部
有限合伙人
战略项目部
有限合伙人
战略项目部
有限合伙人
战略项目部
有限合伙人
战略项目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营销华北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总经理办公室
有限合伙人
营销华南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有限合伙人
总经理办公室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已离职
有限合伙人
公司兼职员工,已离职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已离职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已离职
有限合伙人
营销事业部,已离职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汇众鑫诚设立时上述人员即实际交付相应出资。
2015年5月,表中序号23-33所列的人员陆续从易流科技离职,转入其他关联公司。上述人员虽然离职,但是其离职系公司处于战略考虑,将其整合剥离至凯易卓远,公司前期已经与其就股权激励事项达成协议,为方便持股平台管理,公司将上述人员的股权激励份额放至景鑫共创进行统一管理。景鑫共创的合伙人情况已在股转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结构”披露,未发生变更。上述11名自然人因其在离职前即认购了汇众鑫诚的股份,认购股份时符合持股平台出资人的资格。
(3)离职员工的股权激励说明
景鑫共创与易鑫共荣的出资人中,除尹书喜,其余人员均未在易流科技任职,其在认购持股平台的股份时均在职,后因易流科技业务调整而转移至易流科技关联方进行任职。
①景鑫共创合伙人为第一次股权激励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姓名
原持股平台
现任职单位
西安易流人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姓名
原持股平台
现任职单位
凯易卓远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与凯易卓远的关联交易详见“第四节 公司财
务”之“八、关联方往来及关联方交易”。
景鑫共创各出资人原在易流科技任职及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易流科技
现任职单位
总经理办公室
营销华北区
营销华南区
总经理办公室
上述人员2014年参与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已经实际交付出资,认购出资时尚未离职,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后虽离职,但是仍然在公司关联方任职,公司考虑其在职期间对公司经营的贡献,未要求其退出。
②易鑫共荣出资人基本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现任职单位
营销事业部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万
合伙人姓名
现任职单位
上述人员在离职前即参与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的认购,且其剥离至凯易卓远系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要求;虽离职,但是仍然在公司关联方任职,公司考虑其在职期间对公司经营的贡献,因此其认购景鑫共创的价格同其他在职人员认购共荣共创的价格相同。
(三)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系由易流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演变情况如下所示:
1、易流有限的设立
易流有限于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景涛,实际经营项目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购销。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公司设立登记后分两期缴足,首期出资20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清;第二期80万元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两年内缴清。
日,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岳验字【2009】第055号《验资报告》,截至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笔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20万元。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496号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2011年5月变更实收资本等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100万元,张景涛认缴73.6万元,王正义认缴5.6万元人民币,尹书喜认缴人民币0.8万元。(2)公司原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7号天健公寓1106室”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夏东座604-3”。
(3)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为董卫华,同意免去尹书喜、王正义的董事职务,免去张景涛董事长职务,任命张景涛为公司执行董事。
日,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岳验字【2011】第083号《验资报告》,截至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笔出资合计人民币80万元。
本次变更后易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更新的营业执照。
3、2011年11月股权转让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方案,公司股东张景涛将其公司92%的股权以人民币92万元,股东王正义将其公司7%的股权以人民币7万元,尹书喜将其公司1%的股权以人民币1万元转让给宇易通,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日,张景涛、王正义、尹书喜与宇易通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就上述股权转让作出约定,宇易通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上述三名股东。日,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就上述《股权转让合同》进行公证,出具(2011)深南证书第11133号《公证书》。
日,易流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021高新工业村R1-A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栋5楼D1区”。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的决议。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更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为法人独资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4、2011年12月第一次增资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300万元的决议,并同意就上述增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日,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岳验字【2011】第198号《验资报告》,截至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宇易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更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5、日第二次增资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800万元的决议,并同意就上述增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日,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岳验字【2012】第132号《验资报告》,截至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宇易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更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6、2013年6月第三次增资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住所变更、章程备案的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800万元增加至1100万元,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四道R1-A栋现代大厦六层,并就上述事项变更公司章程。
日,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岳验字【2013】第062号《验资报告》,截至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宇易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更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7、2014年8月第四次增资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增资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并就上述事项变更公司章程。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本次增资的款项于日由宇易通全额缴足,经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日出具的长江验字【2015】第039号《验资报告》审验。
8、2015年6月股权转让
日,本公司作出股东书面决定,宇易通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司3.506%的股权以人民币176万元转让给汇众鑫诚;同意其持有的2.668%的股权以人民币200.10万元转让给共荣共创;同意其持有0.974%的股权以人民币4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景鑫共创;同意其持有的0.852%的股权以人民币6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易鑫共荣。
日,宇易通与汇众鑫诚、共荣共创、景鑫共创、易鑫共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协议各股权受让方应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协议约定的币种和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宇易通。同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见证,出具了JZ号《股权转让见证书》。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出具【2015】第号《变更(备案)通知书》。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宇易通将其股权转让给汇众鑫诚和景鑫共创的价格是2.5元/股;转让给共荣共创和易鑫共荣3.75元/股。价格差异是由于公司于2014年2月及2015年4月在内部实施了两次股权激励,两次股权激励的定价有所差异所致。汇众鑫诚和景鑫共创系根据2014年2月股权激励方案设立的持股平台,由于当时没有PE价格可比,且其价格2.5元/股也远远高于日的每股净资产,所以价格是公允的,不视为股份支付;共荣共创和易鑫共荣系根据2015年4月股权激励方案设立的持股平台,2015年初公司决定启动新三板挂牌计划,每股溢价相较2014年2月要高,但明显低于同期PE价格,因而视为股份支付,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股权退出机制中对员工服务期限和退伙价格进行了规
定,具体内容如下:
“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从易流科技及其关联企业离职时必须退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优先权购买权: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退伙的,按本协议第6条执行,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对象)回购;挂牌之日起36个月后退伙的,在同等条件下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对象)有优先购买权。
2)满36个月后,可按照新三版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3、自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退伙(从易流科技及其关联企业离职时必须退伙):
1)市场价值:按照每年5月份平均市场价值计算(Σ5月每天市场价值/5月工作日天数)
2)受理时间:每年5月份统一受理(去年6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出退伙申请),并在第三季度前完成工商变更备案、年底前进行款项支付。
5、除离职外,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易流科技新三板挂牌前不允许退出。
6、有限合伙企业增资入股易流,且易流科技新三板挂牌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按如下方式退出:
1)自挂牌之日起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的(含挂牌前离职):
实际投入本金
扣除日常经营性费
(折算股数)
用(按占股比例)
0%*折算股数*股价溢价
举例:A员工投入75万本金(折合股数10万股、7.5元/股),退出时既定股价75元/股(假设翻10倍),可享有:100%*75万+0%*10万股*(75-7.5)元/股=75万+0万=75万(未计算日常经营性费用)
2)自挂牌之日起满12月不满24个月(含24个月)的:
实际投入本金
扣除日常经营性费
(折算股数)
用(按占股比例)
30%*折算股数*股价溢价
举例:A员工投入75万本金(折合股数10万股、7.5元/股),退出时既定股价75元/股(假设翻10倍),可享有:100%*75万+30%*10万股*(75-7.5)元/股=75万+202.5万=277.5万(未计算日常经营性费用)
3)自挂牌之日起满24月不满36个月(含36个月)的:
实际投入本金
扣除日常经营性费
(折算股数)
用(按占股比例)
70%*折算股数*股价溢价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举例:A员工投入75万本金(折合股数10万股、7.5元/股),退出时既定股价75元/股(假设翻10倍),可享有:100%*75万+70%*10万股*(75-7.5)元/股=75万+472.5万=547.5万(未计算日常经营性费用)
9、2015年6月第五次增资
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190.4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同创锦程全额认缴,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注册资本的权利。(2)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日至日”。(3)同意公司新章程备案。同日,公司于同创锦程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出具【2015】第号《变更(备案)通知书》,完成工商变更。
日,兴华会计师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验证同创锦程新增出资2,000万元已全额缴足,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90.48万元,资本公积1809.5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日,易流有限、张景涛先生以及同创锦程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如下:同创锦程认购易流有限新增股权(190.48万元)而应支付的共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款,增资价款与新增股本之间的差额计入易流有限的资本公积。同时,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起至登记日(指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连续期间,易流有限及/或下属公司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存和保护其资产,尽最大努力使其正常经营、营业,下列行动,除非事先书面通知同创锦程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
(1)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导致的章程修改除外);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或从事现有经营范围以外的新的业务;
(3)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或分立或合并,与第三方合营、改变组织形式、对外股权投资等;
(4)进行任何单独或合计100万元以上的资产转让,或免除、妥协、撤销乙方账簿所载债务人欠付的任何款项(如有);
(15)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同日,易流科技(乙方)、实际控制人张景涛(丙方)及同创锦程(甲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了如下条款:
“2.1公司的部分重大事项须获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通过、实施, 就该等事
项,公司应根据法律及章程的规定交由股东会及/或董事会决议,且甲方享有股东会、董事会讨论下列事项时的一票否决权,即股东会、董事会讨论以下事项时,若甲方投反对票,丙方不得投赞成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发行或赎回任何股份或其它可转换成股份或带有股份认购权的其它证券或债券;
(2)终止或解散公司,公司合并或分立
(3)改变公司性质或主要业务重大变更(仅指进入与物流领域无关的领域)
(4)分派或支付任何股利股息超过50%(无论是期末的还是期中的)的决定;
(5)与任何股东或股东关联单位进行任何关联方交易单笔交易金额高于人民币50万的;
(6)公司首次公开招股或者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7)公司或任何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联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或提供贷款;(8)公司或任何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联营公司对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股本、不动产、资产或知识产权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债务负担或其它任何性质的担保权益,不包含经营性的银行贷款事项;
(9)重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运营活动的投资、并购活动、资产处置活动;
(10)批准任何对控股股权作出变动的交易(涉及员工激励退出进行的股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权转让除外,但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合并活动、任何清算、解散或结业;
(11)公司对外捐赠,不含社会慈善义捐;
(12)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收购兼并业务;
(13)约定的其它事宜。
4.3 回购安排
4.3.1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以下任何一项事件发生甲方均有权选择公司或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回购方”)回购其股权:
(1)乙方在上市承诺期未能实现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或
(2)在上市承诺期内,乙方聘请的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以任何书面形式提示乙方已达到上市的条件后,丙方应确保乙方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上市事宜。倘若以乙方聘请的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以任何书面形式提示乙方已达成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条件为标准且甲方同意或建议启动上市程序,但丙方无正当理由在该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或弃权,致使该等上市程序无法及时启动的;或
(3) 乙方未在上市承诺期内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条件的(以乙方聘请的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未以任何书面形式提示乙方已达成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条件为标准);或
(4)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甲方投资时公司净资产的20%;
(5)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甲方不知情的帐外现金销售收入时;
(6)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托管)其直接持有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甲方同意除外。
(7)公司与其关联公司进行有损于投资人的交易或担保行为;
(8)公司未能按照投资协议支付红利或履行其他义务;
(9)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
(10)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违反与甲方之间签署的增资入股协议或本协议相关内容,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十(30)个自然日内而仍未能充分补救的;
(11)丙方或乙方发生法律法规的严重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
(12)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在自本次投资完成工商变更后五年内未获得任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何形式的退出(包括但不限于新三板、IPO、并购等退出方式)。
4.3.2 任一回购事件发生的,甲方有权在该回购事件发生后的任意时间向
承诺人发出要求退出其对乙方的投资之书面通知(“退出通知”)
4.3.3 将甲方届时持有的因本次增资而拥有的权益(“退出权益”,包括:
因本次增资而拥有的股权或股份、及乙方就前述股权或股份所配发的股权或股份),以回购价(定义见下文)出售予回购方。回购方应在收到退出通知后三(3)个月内购买甲方持有的全部退出权益及向甲方全额支付回购价,无论该等退出权益的回购或收购行为是否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与丙方对回购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3.4 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行使售股权而应收取的回购价(“回购价”)
应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出之款项:
回购价=甲方缴付的增资价款×(1+10%×T)-M
其中,T为自交割日始至甲方收妥全部回购价款项之日止的连续期间的具体公历日天数除以固定数额365所得出之累计年份数,不足一年的按时间比例计算。M(如有)为自交割日始至甲方收妥全部回购价款项之日止的连续期间内,甲方因本次增资而拥有的股权或股份而收到的任何现金收益和从乙方、丙方处获得的其他任何补偿、赔偿等收益(如有)。
各方在此特别确认并同意,通过本条所确定的回购价体现了甲方所持退出权益的公允价格。
4.4.5 如拥有回购权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回购权,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其
他股东行使回购权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行使回购权。
6.1 就第2.3条约定甲方享有一票否决权的事项,若甲方投否决票,则实
际控制人不得投赞成票。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前引入新股东或进行股份制改制时,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并保证新股东遵循本协议约定的表决安排。”
日,易流科技、张景涛先生、同创锦程就《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重新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对上述条款进行废除。
10、股份公司设立
日,易流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易流有限整体变更的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议案,确定公司整体变更的基准日为日。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号《审计报告》,易流有限截至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2,182,579.81元。日,国融兴华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评估报告》,易流有限截至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8,142,822.73元。
易流有限原六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于日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有限公司的前述净资产中的21,904,800.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21,904,800股(每股面值1.00元),由公司现股东按照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部分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日,各发起人签署《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2015]京会兴鹏分验字第号《验资报告》,易流有限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2,182,579.81元按照1:0.的比例折合为股本21,904,800.00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每股面值1.00元,合计21,904,800股。
日,易流股份(筹)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起人出资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等;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190.48万元人民币,股份公司正式成立。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软件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集成、维护。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18,400,000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净资产折股
21,904,800
净资产折股
(四)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子公司整合的情况,具体如下:
1、收购郑州易流
日,易流有限股东宇易通作出书面决定,同意易流科技以人民币24.5万元受让夏红伟持有的郑州易流49%的股份;同意以人民币25.5万元受让宇易通持有的郑州易流51%的股份;受让后易流有限持有郑州易流100%的股权。
日,易流有限与夏红伟、宇易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核准本次股权变更。
郑州易流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详见本节之“四、公司子公司情况”之
“(五)郑州易流”。
2、收购山西易流
日,易流有限股东宇易通作出书面决定,同意易流有限受让宇易通持有的太原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山西易流科技有限公
司”)60%的股份,受让金额66万元人民币。日,宇易通与易流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日,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尖草坪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山西易流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见本节之“四、公司子公司情
况”之“(八)山西易流”。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3、收购西安易流
日,西安易流召开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同意股东宇易通将其持有的西安易流99%的股权共计1,980万元转让给易流有限;
同意股东黄滨将其持有的西安易流1%的股权共计20万元转让给易流有限。
日,易流有限分别与宇易通、黄滨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约定。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上述股权变更。
本次变更后,西安易流成为易流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4、收购、转让东莞易流
日,宇易通作出书面股东决定,同意易流有限以人民币1元受让宇易通持有的东莞易流100%的股份;受让后易流有限持有东莞易流100%的股权。日,宇易通与易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事项作出约定。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此次变更。
日,宇易通作出书面股东决定,同意易流有限以人民币1元转让宇易通持有的东莞易流100%的股份;受让后宇易通持有东莞易流100%的股权。日,宇易通与易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出资协议》,对上述事项作出约定。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此次变更。
因当地政府的政策要求,公司要在东莞开展业务必须在当地成立公司,宇易通于2012年设立东莞易流。后由于宇易通与易流有限的业务整合需要,2015年3月宇易通将东莞易流转让给易流有限。而后东莞政府对于该项业务的政策监管放宽,易流有限不再需要借助东莞易流的名义开展业务,故将其转回给宇易通。上述两次转让发生在易流有限及其控股股东宇易通之间,且转让价格前后一致,不存在损害易流有限利益的情形。
东莞易流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详见“第三节
公司治理”之“五、同业
竞争”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5、转让永明导航
永明导航于2006年4月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101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永明导航召开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增资扩股的议案,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新股东易流科技出资100万元,持有10%的股权,李明宪新增出资709万元,持有80%的股权,李江丽新增出资90万元,持有10%的股权。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永明导航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易流科技将其持有的10%的股份转让给李明宪的议案。同日,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易流有限入股永明导航系因为计划与李明宪先生合作开拓河南市场,后在熟悉了当地监管政策后,投资了郑州易流,公司在当地业务遂通过郑州易流开展,因此将其股份转让。
6、转让好多车联
日,好多车联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设立时经营范围如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咨询;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日,易流科技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好多车联的95%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的股权以人民币9.5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景涛,将持有的好多车联5%的股权转让以人民币0.5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正义。同日,好多车联作出变更决定,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区南区R1-A5-D”,公司经营范围变
更: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日,易流科技、张景涛、王正义就上述股权变更签订协
议;同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股权变更出具JZ号《股权转让见证书》。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7、转让靠谱信息
日,靠谱信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核准设立登记,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接收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代驾服务、对外劳务合作);机械设备租赁;国内道路货运代理;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轮胎、润滑油。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一街1号二层204室,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日,北京东易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易验字(2013)第5-810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出资100万元已由股东缴足,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靠谱信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北京托普旺物
流有限公司
日,靠谱信息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东北京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货币出资2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赵忠善;易流科技将其全部货币出资250万元转让给尹书喜,股东变为赵忠善、尹书喜。同
日,转让方及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靠谱信息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四、公司分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易流科技有4家分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子公司的目的系基于当地政策要求。公司是全国领先的公路运输产业链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北斗(GPS)、GIS、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为载体,以运输全产业链条可视化、透明化为切入点,面向物流产业链的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提供运输过程透明管理服务和运单流转的SaaS平台服务,以提高物流运输产业链条整体运行效率。公司主要业务为易流云、eTMS平台服务及其所涉及的主机和配件等硬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平台维护服务。由于该行业存在地域壁垒,如果要进入当地开展业务,须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设立企业,因此,公司2013年开始大力开拓省外业务,设立了多家分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北分公司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软件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
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
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111号北斗大厦14层
营业执照号
(二)辽宁分公司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
产品的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2-1号1-10-8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营业执照号
(三)四川分公司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软件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18号1层附18号
营业执照号
(四)南京分公司
深圳市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从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
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山水大道88号110室
营业执照号
(五)西安易流
1、基本资料
西安易流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一般经营项目:物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网络平台软件开发及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34号西安软件园H座研发大厦2F
营业执照号
2、简要历史沿革
(1)2012年7月公司设立
西安易流于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
立。设立时经营范围如下:一般经营项目:物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网络平台软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首笔出资600万元经陕西裕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陕裕会验字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号《验资报告》审验。
西安易流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2)2014年3月股权转让
日,西安易流召开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同意股东宇易通将其持有的西安易流99%的股权共计1,980万元转让给易流有限;
同意股东黄滨将其持有的西安易流1%的股权共计20万元转让给易流有限。
日,易流有限分别与宇易通、黄滨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约定。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上述股权变更。
本次变更后,西安易流成为易流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3)2014年3月减资
日,西安易流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减少西安易流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至600万元。同日,西安易流作出说明,基于本次减资,涉及未清偿债务的,由西安易流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同日,宇易通出具《债务清偿担保书》,承诺由于西安易流申请减资,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提供担保。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上述变更。
上述减资变更程序未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但西安易流已经就债务清偿作出说明,宇易通亦为其提供担保,股东易流有限亦就该次减资作出决议,未损害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六)鹰潭易流
1、基本资料
鹰潭易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
统设计、集成、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镇正一路3号
营业执照号
2、历史沿革
鹰潭易流于日经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设立至今为易流科技全资子公司。鹰潭易流设立至今股权结构及公司基本资料均未发生变更。鹰潭易流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已经到账,目前正在做实收资本的工商备案。
(七)易流顺通
1、基本资料
易流顺通物联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电子产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东座2103号
营业执照号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易流顺通于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设立,设立时经营范围如下: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为人民币100万元,经华勤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京(华)验字[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易流顺通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大唐顺通物联网投资
(北京)有限公司
(2)股权变动及减资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日,易流顺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同意股东大唐顺通物联网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退出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减少40万元,其中大唐顺通物联网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减少货币出资40万
元;变更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东座2103号。
公司于日在新京报刊登了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减至60万元的减资公告,至日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并对此进行说明。
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准上述变更,变更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八)上海宇流
1、基本资料
上海宇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物联网、计算机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
售;电子产品,物联网软件,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
用产品);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
上海市普陀区银杏路659号5号楼227室
营业执照号
2、历史沿革
上海宇流于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核准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经上海东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东会验(2013)第0527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设立至今股权结构及上述基本信息均未变更过。
(九)郑州易流
1、基本资料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郑州易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11层1106
营业执照号
2、历史沿革
(1)2010年7月公司设立
郑州易流于日经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核准设
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实收资本30万元,经河南邦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豫邦会验字【2010】第P03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2012年7月变更实收资本
2012年7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郑州易流股东夏红伟缴足第二笔出资20万元人民币,该笔出资经河南省昶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豫昶昊验字(2012)第B1207109号《验资报告》审验。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核准上述变更。
(2)2015年4月股权转让
日,郑州易流召开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股东夏红伟将其持有的郑州易流49%的股权、股东宇易通将其持有的郑州易流51%的股权转让给易流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法定代表人及经理由夏红伟变更为董卫华,监事由杨平变更为尹书喜。日,易流有限与宇易通、夏红伟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郑州易流成为易流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十)青岛易流
1、基本资料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青岛易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网络设备技术开发,网络信息技术
服务】(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租赁;批发:计算机软
件、网络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298号商务中心雁山世纪806室
营业执照号
2、简要历史沿革
青岛易流于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北区分局核准设立,为易流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设立至今公司股权结构及基本信息未发生过变更。青岛易流于日出具股东书面决定,由于该地区业务开展情况不佳,易流有限决定注销该公司。目前正在准备注销手续。
(十一)云南易流
1、基本资料
云南易流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及推广;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通讯
设备及器材、电子产品与研发、生产、维修及销售;物流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彩云间花园5栋15层1503室
营业执照号
2、简要历史沿革
云南易流于日经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为易流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设立至今股权结构及基本资料未发生变更。
云南易流曾经设立了大理分公司,后因为业务调整,云南易流大理分公司已于日完成注销登记。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十二)山西易流
1、基本资料
山西易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
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
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许可项目再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太原市尖草坪区恒山路452号
营业执照号
2、简要历史沿革
(1)2009年7月公司设立
日,太原易流科技有限公司经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尖草坪分局核准设立,设立时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许可项目再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万元,于日前分两期缴足,首笔出资人民币30万元经山西德信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晋德信昌验字
(号《验资报告》审验,第二笔出资经山西德信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晋德信昌验字(号《验资报告》审验。
太原易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太原钢运物流有限公司
(2)2015年2月股权、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
日,太原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1同意股东宇易通将其持有的公司60%的股份以货币66万元转让给易流有限;2解聘张景涛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
日,太原易流科技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1太原钢运物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公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司股东变更为易流有限以及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4任命董卫华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
日,宇易通与易流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日,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尖草坪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哈尔滨易流
1、基本资料
哈尔滨易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网络设
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2栋1单元16层23号
营业执照号
2、历史沿革
日,经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网络设备。住所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沿河路12号3单元5层505室。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日,哈尔滨易流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变更公司经营住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2栋1单元16层23号。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易流科技对哈尔滨易流的出资10万元已经到账,目前正在做实收资本的工商备案手续。
3、哈尔滨易流齐齐哈尔分公司
哈尔滨易流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网络设备批发与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15#楼00单元01层04号
营业执照号
(十四)沈阳易流
1、基本资料
沈阳易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现场安装及维
修;电子产品销售。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号(1-9-5)
营业执照号
2、简要历史沿革
沈阳易流于日经沈阳市铁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为易流有限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设立时股权结构如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设立至今股权结构及基本资料未发生变更。沈阳易流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到账,目前正在做实收资本的工商备案手续。
(十五)壹板壹眼
1、基本资料
上海壹板壹眼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除专项),液压机械设备的
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普陀区金润路41号230室
营业执照号
2、简要历史沿革
壹板壹眼于日经上海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为易流有限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豪盛天创投资企业(有限
公司设立至今股权结构及基本资料未发生变更。壹板壹眼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易流科技已将其认缴的出资缴足。根据壹板壹眼《公司章程》约定,出资于公司设立之日起10年内缴付,目前尚在出资期限内。因其设立时间较晚,且尚未实际开展业务,出资未缴足的情形对易流科技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股份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成员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名单如下表:
董事、副总经理
深圳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董事、研发中心总监
1、张景涛先生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科学历。2001年5月至2004年6月先后于西安百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顺运达货运有限公司IT部任职;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于深圳市捷讯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于宇易通任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于易流科技任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影响中国物流十大杰出贡献人物奖”。2013年入选“联想之星”创业CEO培训班。年度被选为“中国物流专家顾问委员会”顾问。现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黄滨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1998年5月至2003年5月于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5月至2006年8月从事管理咨询培训职业;黄滨先生2011年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和研究生院联合聘请为校外研究生导师。、2013年当选中国物流专家顾问委员会顾问。2006年9月至今于宇易通任董事,易流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山西易流董事,易流顺通董事,靠谱信息董事,西安易流监事。
3、黄秀萍女士
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4年于惠东县平海镇知青农场就职;1979年在惠东县平海百货公司任职;1984年在惠东县百货公司任职;1986年在惠东县土产进出口公司任职;2005年退休。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是尚先生吴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