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小说。主角是个老师,有金手指,系统流。可以提高学习点数的。

主角得到金手指或者系统的小说_百度知道
主角得到金手指或者系统的小说
我有更好的答案
盘龙,斗破
看过的,还有点好看的没
其实随着文化水平提高,网上比大神手笔好的,很多,你看下排行榜,随便看一本都行
《很纯很暧昧》鱼人二代
看过的,来点新异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金手指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金手指制造师[系统]
第41章 辣个老师 _ 2k小说阅读网-好看的小说
第41章 辣个老师
第41章 辣个老师 作者:】
2k小说网欢迎您!本站域名:"2k小说"的完整拼音,很好记哦! 好看的小说
强烈推荐:
&&&&任务完成范乐顺利脱离萨拉尔的身体返回了系统空间,耳边并没有响起熟悉的声音,看来系统还在修复中。&&&&范乐点开系统面板,后续任务已经完成,奖励也发了下来,是一张可以改变外貌的面具,系统出品质量还是过硬的,戴上这面具后除非是神否则不可能看穿他的真实相貌。&&&&东西很实用,这种属性是现在的范乐制造不出来的,并且那个神级的字眼让他有些在意,也就是说他以后说不定会到存在神灵的世界去?对比之前道古仙途世界杯规划于四星危险程度,存在神灵的世界应该就是五星的,也许更高。&&&&不过这些都不是他现在需要考虑的,这次的主线任务果然是让他成为四级金手指制造学徒,现在他体内的能量值已经到达了800,在十四天内突破完全没有压力,重要的是这次的世界级支线任务,因为这次的任务危险程度评定也是四颗星。&&&&道古仙途的世界,范乐根本没有与该世界真正拥有顶尖实力的人交手,但这次却不一样,这是一个西方魔幻魔法和斗气的世界,就像他以前还是一个小小宅男的时候曾经看过的一样,这个世界拥有很多种族,人族龙族精灵族矮人族魔族神族等等,每个种族都拥有不尽相同的天赋。精灵族拥有最高的自然亲和力,魔法天赋极其出色,魔族的*尤为强大,神族天生便能操纵光的力量,而人族综合实力最为弱小,但他们却拥有无与伦比的悟性。&&&&而男主斯普瑞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他出生在一个小村落,天赋一般,却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整个大陆的最强者,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实在是*-丝逆袭的典范。&&&&但这个世界并没有这样简单,科勒大陆上各个种族杂居在一起,因此也造成了许多矛盾,种族之前的摩擦争斗频繁发生并愈演愈烈,作为男主的斯普瑞当然不希望这样的情况再持续下去,因为这样的乱局中许多家庭流离失所,无数人被逼背井离乡,他希望可以建造一个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的世界。&&&&看到这范乐笑了笑,真是一个怀有伟大理想的男主。&&&&有时候事情往往不会像想的那样简单,因为这混乱局面的背后竟然有各个种族的神灵插手。神族的光明神,魔族的黑暗神,精灵族的自然女神……随着斯普瑞的深入了解他发现了更多秘密,但他仅仅圣级的力量即使知晓了这些秘密也无力改变,因此他希望可以突破到神级将呢个实现他理想的力量紧紧握在手中,但显然有些人不会让他如愿……&&&&范乐仔细查看着每一处信息,他没想到仅仅四星世界就已经出现了神的存在,不过任务信息标红的地方显示斯普瑞是在突破到神级的时候出了问题,也就是说只要他小心不一定会卷入到神之间的争斗。&&&&不过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男主斯普瑞突破神级失败并不能从资料中看出来,只能到时候再查探。&&&&在灰色的系统空间内,没有系统熟悉的声音着实有些苦闷,但范乐很快将心神沉浸到修炼中,开始专心吸收空间中的能量。系统空间中的能量和在任务世界不同,除了浓郁之外还很纯粹,这里除了最原始的这种能量之外没有其他能量夹杂在其中,这无形中省去了他提纯再吸收的功夫,速度大大增加。&&&&仅仅在第三天范乐就将基础功法练到了第四层,但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吸收能量,在感觉略有滞涩的时候才停下来着手制造新的金手指。&&&&在经过了一次失败之后一枚朴素的黑色指环落了下来,指环上没有任何花纹看不出任何玄妙。&&&&范乐点开了黑色指环的物品信息。&&&&名称:迷心戒&&&&等级:四级(下)&&&&能量:2114&&&&属性:可控制圣级以下低于使用者等级的人,被控制者最多不得超过五人。&&&&注意事项:同一人只能被控制一次,被控制者有一定几率被圣级巅峰强者发现端倪。&&&&范乐把迷心戒放入仓库中,本来他是想试着像系统奖励的面具一样制造出非神级不能发现得属性,但果然他现在的力量不够,只能牺牲了其他属性获得一个有一定几率被圣级巅峰发现的属性,不过也差不多够用了,不说科勒大陆圣级巅峰就那么几个,他也不会没事找事把人弄到他们面前去晃悠。&&&&主线任务四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支线任务了,范乐重新回到了修炼状态。&&&&第十四天范乐终于睁开眼,他没有急着前往任务世界,而是仔细感受了一下体内的能量然后默默地调动。只见他模糊不清的一团影子开始慢慢变形拉长,这个变化持续了好一会儿,途中好几次聚集起来的形状一不小心就消散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调动力量重新来过。终于几乎耗费了半个小时,一个还有些模糊的人影出现了。&&&&范乐有些兴奋地握握拳头,他能感觉到身体的存在而不是像之前一样,这让他修炼基础功法更加来劲了,照这样下去到第五层他的身影就能更加凝实了。&&&&他又把任务资料扫视了一遍确认了这次附身的目标。&&&&“目标世界锁定魔逆苍穹,世界跳转开始!”&&&&……&&&&科勒大陆中心莫比特帝国帝都最高的一座魔法塔内,一个小小的房间中挤满了许多人,他们大都身着长袍白发苍苍,少数几个则穿着劲装勾勒出充满爆发力的饱满肌肉。&&&&其中一个身着白色绣金线长袍的白发老者双手举着一支两米高顶部镶嵌着珍贵的光明系魔法晶石的法杖,刺目的金色光辉随着他的吟唱洒落在无声无息躺在床上的青年身上。白发老者的额头渐渐冒出了汗珠,即使他是光明圣殿的红衣主教圣级强者也无法支撑长时间使用十级大治愈术的消耗。&&&&“非常抱歉,元素法圣斯普瑞阁下,您的弟子灵魂受到严重的损伤已经消散,我的大治愈术只能愈合他*上的伤势却不能挽回他的灵魂,对此我深表遗憾,希望您能节哀。”白发老者光明圣殿的温特迪尔红衣主教略带歉意对一旁神色阴沉的男子道。&&&&这男子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相貌清秀,一身朴素的黑色魔法袍,看不出任何出奇之处,但这一屋子老家伙却隐隐以他为中心,要知道这屋子里随便一个人提出去都能让整个科勒大陆抖上一抖,由此可见这个看似年轻的男子的可怕,他正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斯普瑞。&&&&“温特迪尔主教您能来已经非常感谢了。”斯普瑞开口道,当然他的话里究竟有几分是真的温特迪尔就无意深究了。&&&&斯普瑞来到床前凝视着生息全无的青年眼中流露出一丝哀伤,他身边一个拥有着金色长发和金色眼眸的美丽女子白皙的玉手放到他肩膀上想要安慰他,却被他轻轻阻止了。&&&&“这次劳烦大家跑这一趟,诸位的恩情斯普瑞记下了,狄梦娜之后的事情就麻烦你了。”&&&&金发女子狄梦娜听他这样说只好收回了手,屋内的其他人一部分本就是斯普瑞的朋友,听说他的弟子出了事来帮忙的,一部分则是被他请来的,现在听了他这明显含着逐客意味的话也不好再说什么,一个个安静地退了出去,毕竟人家刚刚死了弟子心情不好需要独处大家都要理解。&&&&狄梦娜最后一个离开,她轻叹一声还是关门离开,这次的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几乎没有人知道桑青这样一个天赋平平的年轻人和名震科勒大陆的元素法圣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当初元素法圣宣布收徒时无数王公贵族天之骄子都挤破了头,最后却偏偏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子得到了法圣的青睐,成为他座下的大弟子,即使之后元素法圣又收了好几个弟子,天资家世无一不超过桑青,但他在法圣心中的地位却依旧不可超越。甚至这次桑青受人暗算命悬一线元素法圣还花了大力气请来了许多圣级强者只为救他一命,虽然最后的结果让人惋惜。&&&&但范乐知道,桑青与斯普瑞相遇的时间比和女主光明圣殿的圣女狄梦娜相遇还要早,早在桑青还是科勒大陆西北部布波王国的王子,而现在名震大陆的元素法圣斯普瑞在当时还只是一个被劫匪追杀得无路可逃的低级魔法师。&&&&当时的桑青偶然遇见被追杀得狼狈不堪的斯普瑞并救下了他,又给了他一些盘缠让他可以终于在学院招生最后一天堪堪赶到。因而在斯普瑞心中桑青有着特殊的地位,不仅是因为救命之恩,还因为当时桑青那颗善良的心。即使后来帮助过斯普瑞的人很多,但那都是来源于利益的交换,与桑青毫无目的性的帮助不同。因此在二十多年后再次遇见桑青的时候,斯普瑞才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收下成为自己的大弟子并悉心教导。&&&&这样一个在男主心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是范乐目标的不二人选,只有靠近男主他才能更好的查到之后男主晋升神级究竟是谁做的手脚。以前的桑青或许并不惹眼,但在成为元素法圣的弟子之后身份地位他都不再缺少,特别是在这次意外之后,他的地位随着斯普瑞的重视更会水涨船高,这对范乐的行事很有帮助。至于桑青本身不出众的天赋和只是一般的实力,这一点范乐到不担心,只要这次桑青活下来还怕实力不会增长吗,斯普瑞只怕是填鸭子都会把他的实力灌上去,这时候他只要随着慢慢改变就没有人会发觉。&&&&“这是我向精灵女皇求来的生命母树的枝叶炼制的滋养灵魂的药剂,希望能够让你好起来。”斯普瑞拿出一小瓶碧绿的药剂,他一打开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浓郁的生命气息。&&&&精灵族的生命母树可是精灵一族的圣物,拥有着浓郁的生命气息,它的一片普普通通的叶子便能使人延寿,外人想看一眼都不成更别提弄到叶子了,就连圣级强者有幸能见到的人都不多,可见斯普瑞是花了多大的代价。&&&&就是这样一瓶无价的生命药剂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就灌进了桑青口中,但令他失望的是这瓶药剂也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他完全感受不到青年的灵魂波动,失去了灵魂的身体很快就会彻底失去活力,如果不是他用了特殊的方法保存了*,现在连这具身体都已经冰凉僵硬。&&&&“还是没有用吗?”斯普瑞垂着头站起来,这次的事情是桑青已经成为王国国王的兄长策划的,他怕声威大涨的桑青回去夺走他国王的位置,因此千里迢迢赶来雇佣了杀手将桑青引入圈套。但究根追底桑青那个愚蠢的兄长不过是被人利用,否则以他的财力怎么可能请得动精通灵魂攻击的圣级强者做杀手,只怕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只是他人手中的一枚小小棋子。&&&&至于幕后黑手只不过是想用桑青做诱饵消灭他斯普瑞而已,他已经猜到这件事是谁做的,桑青的命他一定会用对方整个家族来血祭!&&&&隐隐暴动的各系元素力量在小小的房间内震荡,斯普瑞手中的药剂瓶不慎跌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响声惊醒了他,瞬间遍布整个房间的恐怖力量如潮水般褪去。&&&&他强迫自己平静下来转身准备离去,接下来他会让那些胆敢出手的家族付出代价。&&&&正当此时一股隐秘的波动从床上沉寂的青年体内传来。&&&&“这是……”斯普瑞猛然转身,眼中是错愕的惊喜。 2k小说阅读网
金手指制造师[系统]相邻的书:第一本小说写的是什么内容,现在看起来有什么感想吗?
很多人都有写小说的梦,然而第一次尝试着写小说,抱着怎样的心态呢?
按投票排序
中篇小说集,包括之前一年在《九州幻想》杂志发表的三个中篇和三个短篇,都是九州题材的奇幻小说。出版过程在之前的一个答案里提过:2005年,一本名为《九州幻想》的杂志创刊,邀请我媳妇儿在上面开了个九州特色的星座专栏。而九州的创始人之一潘某,此前和我也算是网上的熟人,有时一起骂骂别人,有时相互对骂,不亦乐乎。借着这双重裙带关系,我盘算着他们应该不大好意思退我的稿,于是也开始给这本杂志写小说,一年后累积发表了三个中篇三个短篇,加在一起十多万字,够一本书的量了。于是之前一直出版九州系列小说的书商、记忆坊颜总跑来找我:“有兴趣结集出书不?”我:“给钱吗?”颜总:“你可以不要。”我:“要!”就这样出了第一本书,名字叫《九州·英雄》。现在看起来,这本书里的作品从谋篇布局上比起后来的作品还是有不足,但是赶上了九州还没有衰落杂志销量还算高的时候,所以给很多读者留下的印象都比我之后的其他作品更深,云湛老师至今还是我笔下最受欢迎的男主角,养猪人唐缺和香猪大角也时不时被粉丝拿出来调侃。总体而言,我还算是挺喜欢这本书。此外,这本书的电影版权已经售出,希望有一天能让读者们看到云湛老师展开黑翼飞翔在大银幕上吧。
初二的时候仿照《水浒传》写的古白话的小说。楔子 动大旗龙虎出世
受惩戒七星临凡第一回
降金光田澈初问世
设幻境梦岩巧收徒第二回
三仙洞何秀士拜师
长安城田玄清遇故第三回
撞机缘文武双结义
盗天马田何两成仇写了四回两万多字就太监了,那时候觉得,我好牛逼,你看我诗词,多对仗,你看我句子,多仿古,你看我情节,多曲折。。现在看看,挺没意思的。。。。。
前些年写的第一本网文,手机码了八千多字,然而发现并没有什么卵用。加上日子过得越发艰难,不得不断更。只是,有时候我在空间里看到自己当初码的字,心还是会隐隐作痛。忽然想传到知乎上,并不是为了赞。其实,大家的评论,我很喜欢,你们在每个回答里留下的话语,我都会认真的看。谢谢那些在评论里留言说喜欢我文字的人,因为我以前写在空间里的故事,从来都只有点赞。以下是正文:第一章
开着挖机闯异界当刘冉醒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在做梦。无论是谁,如果上一分钟还在开着挖机唱着歌,只不过打个哈欠,睁开眼睛就发现已经从电闪雷鸣的雨夜,变成鸟语花香的大晴天,都会觉得自己在做梦。刘冉抓了抓头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看了眼外面,风景真不错啊,有花有树有白兔,还有那会飞的小乌龟~~等等!刘冉从座位上跳了起来,重重地撞上驾驶室的顶棚,痛得他脸都变形了,但是眼睛依旧死死盯着那个在空中飞舞的乌龟。我勒个去,为什么乌龟会长着翅膀在天上飞!正当刘冉怀疑自己的眼睛有问题时,更疯狂的事情发生了,那个人畜无害萌萌哒的小白兔,原本在地上安静吃草的小白兔,突然一跃而起,舌头瞬间射出两三米长,一把卷住乌龟,干脆利落的吞了下去。刘冉的下巴都要摔到地上去了,这尼玛是小白兔?这尼玛是蛤蟆兔吧!冷静!冷静!做个深呼吸,平复一下躁动的心,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能尖叫出声,天晓得这森林还有什么怪物,万一引来麻烦就大了。等心情稍微安定下来,刘冉开始仔细回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嗯,我是刘冉,机电系的学生,今年暑假跑去找当年的初中同学张扬玩,张扬在工地上开挖掘机,自己便跟着他学了一个月的挖掘机。昨天晚上工地停电,呆在宿舍里太闷,于是告诉张扬要去山上开挖机玩,正听着音乐唱着歌,突然一道炸雷……我去,刘冉眼睛都险些瞪出来,我,,,我竟然穿越了!作为一个资深的网民和小说党,刘冉自然也看过不少的穿越小说,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事居然会发生在他身上。“难道,难道,我就要偶得奇遇练功升级左拥右抱天下无敌用王霸之气主角光环打下一片大大的后宫吗?!”“碌碌无为二十年,一朝穿越当逆天!”刘冉心潮澎湃,直欲仰天狂笑,只惜人生地不熟,小命要紧,一只兔子都这么猛,万一引来狼虫虎豹,那还不得直接嗝屁……对了,刘冉突然想起一件事,我金手指呢,穿越者必备的金手指啊!这年头,你穿越不带俩逆天的系统或者碉堡的老头,都不好意思出门。最次也要带些枪炮武器任意门什么的,不然算什么主角光环穿越者,还不如洗洗睡好了。先贤有云:“不带金手指的穿越者绝逼不是好主角,九成炮灰,一成不变”。由此可见,金手指对于主角来说,那就是小弟弟一般的存在啊!刘冉想到此处着急起来,闭上眼睛开始检查穿越后的身体,试图找到些不同之处。比如脑海里有没有老爷爷,身体上有没有出现纹身,衣服里会不会多个戒指手环什么的,实在不行,易筋洗髓万法皆通也可以啊,我要求不高的,刘冉默默地想。检查后的结果是——什么都没有,刘冉还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青年,好不容易穿越一次,既没有发现神秘存在也没有变得耳聪目明,刚才闭目凝神的时候,特么还放了一个屁,嗯,一如既往的臭。身体虽然没什么变化,但刘冉并没有灰心,开始研究身边的道具,毕竟是一起穿来的,指不定经过时空之门的辐射后,衣服零食和手机都会拥有强大的功能,特别是手机,刘冉记得有一本修仙小说,里面的主角就是带着手机穿越的,那手机能扛能打能治疗,照相可以定身音乐可以催眠游戏可以布阵,功能堪称逆天。遗憾的是,刘冉显然没那么好的运气,他的手机依旧普普通通,除了没信号外,什么都看不出来。刘冉长叹一声:“哥好不容易穿越一回,怎么什么异变都没有,这世界到底是个什么鬼?”不管了,深山老林里虽然风景优美,但看久了也习以为常,何况不远处还有一只不知深浅的“蛤蟆兔”,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等出山后见到人类自然什么都知道了。刘冉悄无声息的拧开挖掘机钥匙,电源接通,控制面板上的图标全部亮起,随后不断闪烁,旋转钥匙,发动机轰鸣,皮带飞转,排气管喷出热气,那只兔子触电般转过头来,看到在森林深处的发动时的挖机时,明显哆嗦了一下。刘冉暗叫不妙,果然还是被发现了,此地不宜久留。于是他脚踩在踏板上,将油门拧到底,也不辨方向,挖机一路往山下开去。这一路走来,不知压坏多少花花草草,单是树木就推倒打折几十棵,原本刘冉还担心那兔子会追来,或者会在路上遇上什么怪物。奇怪的是什么都没发生,他手握着操纵杆,让挖机在原地旋转一圈,怪事发生了,明明无风,后面的树叶却哗哗作响,刘冉深吸口气,试探着用挖机斗扫了下那些树叶,结果还没等铲斗靠近,茂密的树叶里突然窜出一条巨大的白狼!刘冉吓得猛地一个回旋,那巨狼一下子扑了个空,落在地上,对着挖掘机龇牙咧嘴,张口便是两道闪电,接连劈在挖机链板上,但电光一闪即逝,白狼愣了一下,随后又吼叫着猛扑过来。刘冉这才反应过来,惨叫着踩动踏板,挖机“轰”的喷出一道黑烟,向前冲去。而在他背后,那白狼嗅到黑烟,忽然停了下来,踉踉跄跄走了两步,扑通一声便倒在地上,四肢不断抽搐,嘴角冒出白沫而刘冉却什么都不知道,依旧拼命往下冲,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腿上,生怕踏板一松那巨狼就追了上来。妖兽山脉,某座无名山。此刻,若有人站在山顶往下望去,在山腰间,尘土飞扬黄烟冲天而起,无数鸟兽齐刷刷的分成两股,为中间留出数十米宽的间隙,而在那路上,一台挖掘机横冲直撞,生生压出一条路来。“有趣,真是有趣”,在妖兽山脉的最高峰上,一个身穿蓝衣的青年男子,悠然坐在一块巨石上,饶有趣味地看着那台挖掘机,幽深的眼睛里仿佛有海洋在起伏不定。他轻轻地舔了舔嘴唇,低声道:“原本还在愁老祖宗的千年大寿该送什么礼物,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该我时来运转了。”当刘冉发现终于安全的时候,他已经到山脚了,“呼……”刘冉一下子瘫软在驾驶座上,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三好学生五好青年,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太刺激,完全超乎他的想象,会飞的乌龟,舌头超长的小白兔,能爬树还发闪电的白狼,以及面前这个漂浮着的绿衣青年……等等,等等!我勒个大草!刘冉一脸日了狗的表情,怔怔看着那个微笑的蓝衣青年,他温和开口道:“人类,你的机甲十分有趣,不如我认你这个朋友,机甲送我好了。”嗯?刘冉疑惑的看向那个青年,为什么我能听懂这人说话?还有,这人脑子有病吧,为什么他说的话每个字我都能听懂但连在一起却不可思议呢?“呃”,刘冉沉默了一下道:“这挖机不是我的,所以,不行。”那青年眉头一皱,道:“我乃极北龙族,需要别出心裁的礼物给冰龙王做寿,你明白了吗?”“我明白你妹啊!”刘冉心中暗骂,鬼知道这冰龙王是什么东西,不管怎样,一台挖掘机数百万,对自己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绝不容失。更何况,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这厮准备杀人灭口,自己没了挖机绝对是手无缚鸡之力,除了等死别无选择,万万不能给。那个青年显然等急了,竟摇身一变,显出真身来。只见天空中狂风呼啸,寒气纵横,无数树叶漫天飞舞,随后被冻成一片片冰雕,分外美丽。而在冰叶飘落的下方,一头足有二十几米长的巨龙浮现在半空中,巨龙通体冰蓝,两翼呼扇间冰寒彻骨,刘冉浑身都在发抖,说不出来是冷是怕,只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成冰块了。就在这时,驾驶室里的空调突然自动开启,暖风从四面八方吹来,透骨的寒意消解无踪,室内一下子温暖起来,刘冉深吸口气,冷静下来。冰龙巨大的眼眸里满是不可置信,世代相传的龙威从未让他失望过,为什么这个完完全全就是普通的人类,却能抵挡住父神赐予的龙威?刘冉干脆利落地收起铲斗,降低大臂,踩住踏板,看也不看巨龙一眼,直接全速往山下冲去。冰龙怒吼,淡蓝色的龙息喷射出来,瞬间便到了驾驶室后窗。眼看躲无可躲,刘冉都准备跳车逃生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后窗的玻璃忽然像是多了一层透明的薄膜,在阳光的照耀下隐隐透出七彩的颜色,龙息撞到玻璃上,如泥入大海,只停留了一瞬,便融了进去,消失无踪。刘冉呆滞地看着那层薄膜在吸收了龙息后,迅速扩张起来,直到将整台挖机覆盖完毕。这时,那头冰龙才反应过来,惊叫道:“圣器!龙神在上!这竟是圣器!”“唉~”驾驶室里一个沧桑的声音响起,“这小龙的眼力有待提高啊,圣器算个屁,大惊小怪不嫌丢人吗?”第二章
我的挖掘机不可能那么变态当声音在身边突兀地响起时,刘冉身上鸡皮疙瘩全出来了,他大叫道:“谁?谁在说话?”“呵呵,小子,凭你此时的精神力,除非自尽,不然休想见到我”,那沧桑的声音再度响起,却多了几分戏谑,刘冉猛地回头,除了后座工具箱水杯和音响外,什么都没有。刘冉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道:“前辈,我百病缠身身无分文文采武略略知一二啊呸,抱歉说顺了,总之我就是凡人一个,莫名其妙来到这又糊里糊涂被前面那头龙打劫,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您大人有大量,可不可以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嗤~”那声音笑起来,“你小子倒是滑头,放心,我绝无恶意,只是教你一样东西。”“哦,什么?魔法心法还是逆天改命之法?!”刘冉反应过来,顿时两眼放光,连眼前的危险都忘到九霄云外。“哼”,那声音仿佛看到刘冉的丑态,冷笑起来,一字一句道:“勇气”。“勇气?”刘冉愕然,随后反应过来满脸通红,羞愤交加道:“你,你以为我是谁,李小龙还是霍元甲啊?我就一普通人,这么多年没打过一次架,就算我是黄飞鸿,特么也不够这龙一口吞啊!”“脑残”,那声音淡淡道,“我有说过让你出去和巨龙单挑吗?”“那你特么到底什么意思?”刘冉抓狂道。那声音长叹道:“人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他们会使用工具。你这小子明明掌握着当今世界最巅峰的炼金机甲,却只懂得逃跑。就像拿着金碗去讨饭的乞丐,被打死也是活该。”“你,你说什么?”刘冉觉得大脑有些混乱,又结巴起来。“罢了罢了,你们地球不是有句名言叫‘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今天就让大爷我手把手教你怎么开挖掘机!”刘冉身体一僵,两手不受控制的握住操纵杆,油门加大,音乐响起:“绝对的完美一双手,不流汗也不发抖,交叉在微笑的背后,暗藏危险的轮廓……”冰龙还沉浸在发现圣器的震惊中,虽然龙族可以说是大陆上最热爱收藏的种族,但圣器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存在,只有大陆上的顶级强者才配拥有,可以说如果这冰龙不是当年曾在老祖宗的寿宴上见过一次圣器,从此深深刻在心里,他也绝对认不出来。只是,面前这个可以驱使圣器的人类,到底是何方神圣?刚才在他的身上,并没有感到有斗气和魔力的气息,释放龙威的时候那个人类也一副快要昏迷的样子,如果不是圣器护主,想必他早已化作冰雕。但是,能掌握圣器的人,必然非同凡响。要么这人类青年是扮猪吃老虎,要么就是他背后有座大靠山。至于会不会是偶然得来,冰龙完全没有考虑在内。开玩笑,新圣器出世必有天兆,这个圣器显然在世久矣,只不过隐藏在深山老林,却不料被自己撞见了。想到自己恐怕得罪了一个手握圣器隐世多年的老怪物,冰龙吓地一哆嗦,他点头哈腰努力露出谄媚的笑:“前辈,我是来自极北冰原的冰霜巨龙笛卡尔.拉斐尔.爱斯基摩尔……”随后,他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那台独爪双轮的庞大圣器,用爪子在地上一按,一跃而起,接着伸长爪子,在空中一个三百六十度大回旋,速度快到冰龙只看到一排幻影,等他反应过来喷出龙息时,圣器的爪子却将龙息一分为二,重重拍到他的脸上,冰龙吭都没吭一声,直接从天上掉了下来,昏死过去。刘冉认为自己可能疯了,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挖掘机都能玩飞翔。驾驶室的广播里歌声依旧:“这是爱就是爱,全世界都不明白”,刘冉想了想,可能是世界疯了。那个沧桑的声音响起:“小子,新型战机的手感如何?”刘冉抽了抽嘴角:“什么新型战机?我不知道,对了,为什么挖机会跳起来?见鬼!”“唉,”那声音叹息道:“朽木不可雕也,为什么千万年来才有一次的穿越者,会是这么蠢的小子?”“哇!”刘冉大惊,这不合理啊,异世界的土著怎么可能知晓穿越者的存在?“哈哈哈哈哈”那声音大笑,“若不是大爷我在时空乱流里竭尽全力护你安稳,你以为能平安落到这里吗?早被撕成粉末,那时空乱流,可是众神都不敢靠近的生命禁区。为了救你出来,耗尽我数百年积蓄,元气大伤,连形体都无力维持,你说该怎么赔我?”“哦”,刘冉反问:“既然是生命禁区,我到那里是无意间穿越,你好端端地跑去做什么?,而且,刚才我就想问你,你怎么知道地球的?”“那个……”漫长的沉默。“一言难尽啊”那声音叹道,“那就长话短说”,刘冉毫不退步。“好吧好吧”,那声音软了下来,“反正将来也有事要拜托你,隐瞒也没用。”“其实我是一个囚徒”,那声音缓缓道,刘冉默不作声,仔细听着。“当然,很少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囚徒,我原本是一个炼金术师,炼金术师嘛,都是爱看书爱思考爱做研究的,一般的炼金术师都是想想写写画画,遇到点困难就甩手不干,我这个人比较较真,解决很多难题后,出了名后认识的大法师更多,发现的难题也越多,后来开始攻克灵魂方面,结果就被神族抓了,困在某颗鸟不拉屎的陨石上,原本以为要在那块破石头上过一辈子,直到前两天因为你的出现导致空间扭曲,我就分出一丝灵魂趁机附在挖机上,终于逃了出来。”刘冉问道:“那你是怎么知道地球的?”那声音笑道:“我原本以为你是死人,便想附体在你身上,不料你只是短时的休克,我入侵大脑的时候,虽然很快就被驱逐出来,但看到了很多,也懂了很多。地球,真是一个奇妙又美丽的世界。”刘冉奇道:“按你所说,我当时深度昏迷,怎么能把你的灵魂驱逐出去,毕竟你可是炼金术师。”那声音道:“我现在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强大,当时你的出现纯属偶然,事急从权,为了不被看守者发现,我只分离了万分之一的灵魂,虽然和我本人并无区别,但弱到连婴儿都不如的地步。只能寄托在挖掘机的电路板里,慢慢休养了。”“好吧”,刘冉长出一口气,“先不说了,那头龙一旦苏醒,麻烦可就大了,我们接下来往哪里走?”“走?”那声音揶揄道:“你不想抽龙筋扒龙鳞喝龙血吃龙肉吞龙核一步登天吗?”刘冉内心动摇了一下,想到巨龙的恐怖,咬咬牙发动机器,前进。那声音讶然道:“你中邪了吗?天大的机遇放在你面前,只要你用铲斗在那龙的脖子上一划,他必死无疑。错过了小心后悔一辈子”。“算了吧,这头龙对我并没有下死手,而且”,刘冉纠结道:“我从来没有杀过人,即便不是人,智慧型的生物也没杀过。一点点小矛盾,冤冤相报何时了,打打杀杀多不好。”良久的沉默,半晌后那个声音道:“我发现你很有才华,顺口溜一个接一个。”“多谢夸奖”,刘冉坦然接受。“嗯,你的脸皮厚度也非同凡响。”“彼此彼此,阁下的厚颜无耻也名震四方。”“哈哈哈哈~”“蛤蛤蛤蛤……”“小子,不要作死,大爷我活了几百年,什么地方没去过,身经百战,见得多了,你真是图样图森破。”“再这样说下去,这破文迟早药丸……”第三章
这世界真是何等的卧槽夕阳西下,空气渐冷,一望无际的森林上方漂浮着一道淡淡的黑烟,飞鸟迟迟不敢归巢,在空中焦急的盘旋着。偶尔有两只胆大的试着飞低一些,但还未触到黑烟马上又尖叫着冲上去,始终不敢落下。顺着黑烟一直看下去,罪魁祸首正在努力挥舞着铲斗将前面枝叶交错的大树挖断,只是那大树不知长了多少年,树干虽不粗,枝叶却和别的大树紧紧交叉缠绕着,挖掘机钩住树枝使劲往下拉,硬生生把机器都吊起来可,树枝却依旧相连。“不管了!”刘冉大叫道“我在这已经挖了两个多小时了,才前进了不到五十米,这里的树太多太密了,我要弃车,走路都比开挖机快!”那声音懒洋洋道:“这里是妖兽山脉的最里层,往外还环绕着六座大山,你要是打算重新投胎请下车,我正好省点油。”“省油?”刘冉大怒:“我有那么重吗?再说,你一个变异的挖掘机还加什么油,别以为我不知道,跑一下午液压板上丁点油都没下去。”“哎呀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那声音又沧桑起来:“辛辛苦苦带你跑半天,居然还被骂,现在的小孩脾气真是了不得,个个都是爷。”刘冉又用力的勾了勾前面成排相连的枝叶,大树纹丝不动,他长叹一声,决定先休息下。“喂”,刘冉问道:“我叫刘冉,你呢?”“李!德!胜!”“滚!”“平西王?”“不要作死!”“那可就麻烦了……”“很麻烦吗?”刘冉皱眉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是问下名字将来好称呼而已。”“我知道”那声音淡淡地道:“正因如此,才麻烦。”“what?”“不要说英语,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小学水平。”“……”“我的名字啊,就像你们那个世界的敏感词一样,在这里也是不能提起的,一旦说出口,神族的走狗就会发现,那小子你可就惨了。”“喔~”刘冉惊叹:“你当年究竟犯了多大的错误,都几百年了还是敏感词?难不成打算毁灭世界屠神逆天?”“切,你以为我是你这个中二病吗?我当年可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人见人爱号称法师界的小王子,哪是你这个穿越来的屌丝所能想象的。”刘冉冷哼:“恼羞成怒”,顿时一击必杀。“你,你,气死我了!”那声音大怒道:“大爷我不跟你一般见识,给我竖起耳朵听好了,大爷的名字是风池!”“风池?”刘冉奇道:“这是真名?”“当然不是”,风池怪笑道:“你以为刚才说的都是玩笑吗?我的真名倘若说出口,且不说会引来那些走狗注意,你听到后,麻烦会源源不断出现的。”“好吧”,刘冉道:“我最怕麻烦了”。又一阵沉默。“喂,风池。”“什么事?”“我第一次来这里,你好歹也是本地土著,给我讲讲具体情况嘛。”“你想知道些什么?”“随便啦,反正也走不了,讲些故事吧,有关这个地方的历史神话。”“哈哈,你算问对人了,如果是别人的话最多给你讲个和谐版神爱众生的故事,但大爷我,那就是无删节版很黄很暴力!”“……”“咳咳”,风池清清嗓子,缓缓道:“这里是亚特兰蒂斯,存在已有九百万年,据说在九百万年前,父神自混沌中醒来,创造世间万物后,不知为何再度陷入沉睡。最先出现的就是元素神族。元素神族代父神执掌世界运转,那时神生活在大地上,大家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神灵人类兽族都相亲相爱。那个时代,被称之为‘黄金时代’。后来有些聪明的人类和兽族从神族那里学来了修行之法,人族兽族的强者不断增多,甚至开始质疑神族的统治,同样是父神的儿女,凭什么只有神族才能执掌权利?这引发了神族的不安,后来因为一次争吵,桀骜的兽族首先发难,最终引发了一场大战,兽族失败了,所有兽族被永远放逐到南洋群岛,再也不能重回大陆,三族和睦相处的黄金时代就此落幕。”“由于兽族的前车之鉴,人类越发小心,人族的七大强者决定放弃硬拼,转而开始大力宣传神族的强大和至高无上,引发信仰狂潮,神族自然乐见其成,毕竟谁不喜欢被人顶礼膜拜呢?白银时代拉开帷幕。”风池讥笑道:“神灵也有虚荣心,谁的信徒越多,证明那个神越强大。最强大的神理所应当为神族之王,于是为了拉拢信徒,各种神迹神术不断显现,人族的力量越发强大,而神族却陷入勾心斗角的内耗,最终在人族强者的挑拨下,势力最强大的水神和火神开始战斗,成功的引发了神族内乱,数百年因信仰结下梁子的神灵纷纷借‘水火之战’大打出手,战争越打越大,陨落的神灵不计其数,等到火神获得最终胜利的时候,准备登上王座,迎接万民欢呼时,神族已经濒临灭绝,而在神族至高无上的天宫前,数万人族强者正冷冷地提着沾满神血的屠刀。属于神族的白银时代终结,人类的黑铁时代来临了。”风池低声笑道:“神族放逐了兽族,人族杀光了神族,整个大陆都是人类的。他们将父神大陆改为亚特兰蒂斯,意思是人族之光。但诛灭神族人人都有功劳,谁来分功行赏,谁配至高无上呢?都以为会有一场大战,却不料当时设计神族的那七个人类强者,却声称在落花峡谷发现火神余孽,带有神王权杖,谁能得到权杖即为人族共主。于是几乎所有数得上名的强者都去了那里,从此再也没有回来。那个落花峡谷,后来改名为亡灵沼泽。”刘冉冷不丁一个寒战,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滚,他隐隐猜到了什么,却不想说出来。风池冷笑:“人族一下少了那么多强者,群龙无首,‘正好’那七个老资格的强者血战回来,自然像找到主心骨一样,视他们为保护神。就这样,七位强者登上神座,接受苍生跪拜。这些年来,内斗死了一个,和亡灵作战挂了一个,还有五个老家伙坐在至高神座上,也不知道哪个会先死。”“你好像对他们意见很大?”刘冉小心翼翼地问道。“废话”,风池冷哼道“你特么研究一下科学和历史就要被关到死试试?”“……这里只有亚特兰蒂斯大陆吗?”“大陆的话,仅此一块,别的地方不是群岛就是海洋,群岛生活着兽族,但有神族封印不能离开岛屿太远。海洋有水族,除了能生外屁用都没有,智力低到1+1都要扳手算的地步。”“哦,那风池你准备出山后做什么啊?复仇吗?”“你想多了,凭你这速度,等到出山那一天,我仇人已经老死了……”“滚!”漫长的黑夜来临,万物陷入沉睡,风吟坐在车厢顶上,安静地望着天空。月光无声地透体而过,谁也看不到他,也不会明白他在想些什么。良久他低低地道:“父神,孩儿该怎样才能唤醒您?”天地间,一片静谧。
在网上第一本写的是网游小说。早几年回头看的时候觉得还不错。
是这本,在bilibili兴趣圈写的中篇。给我赚了150块零花钱,用这笔钱我买了《他改变了中国》这本中级魔法书,还买了五十包魔芋毛肚。故事很简单,但我想尝试讲一点深刻的东西。其实我以前也做过一定量的练笔,但正式拿给别人看的是这本。对着本书情节感兴趣的可以和我聊聊。
《弱法界》写之前去查了查起点的签约所需字数,心怀忐忑的开始按照教程一天两贴或者三贴(存稿十一万),同时每天继续码一章存货。贴到十万字的时候接到了签约信,高兴万分。之后的分类推荐没多大用处,但好歹涨了不少点推,于是兴致高涨,每天都孜孜不倦的写写写,最多时一天写了两万五千字存稿。但之后迟迟没有上架通知,点推收藏上升极慢,开始察觉“自己写的东西可能没那么有趣”,于是越来越懈怠,从一天两更变一天一更,两天一更……三天……五天。就在这时,编辑问我要不要试试体验上架,但书写到这时候,我锐志已丧,结尾都开始写了。于是又强撑数十章,此时更新已经成为我最厌恶的词和行为,等到最后一章写完后,感觉颇像一块胸中大石落地一般舒畅。那之后忙着现实中求生存,每次间隙里想起整个写作过程,总感觉怅然若失。明明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为什么成为工作后却如此煎熬。这就是我写作第一本网文的过程,现在回头看看,真是很好的体验和学习机会,让我快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对后来几年的反省和再学习有莫大的帮助。
不请自来。我写的第一本小说我还记得很清楚!武侠小说,小学四年级!那会儿完全是个中二少年(??皿?`)男主角是个小时候被放在盆里顺着水飘下来的英雄(真的不是抄袭西游记?_?)名字也非常中二,子陵!对!陵少!(这个真的是大唐双龙传的影响,小时候最喜欢陵少了(? o?_o?)?)女主是个活泼可爱,行走江湖家道落魄的侠女,叫婉儿? ?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冒险。啧啧,寒假回家时候还翻到了那个破烂的作文本。对,小学时候家里穷,连厚点的笔记本都很少买,写东西都是那种薄薄的小作文本。我记得那本小说是没有结局的,我麻麻特别反感我写这些“玩意儿”,总是见一本撕一本,所以我还没写完就给她撕完了?_?。如今大三的我学了中文,每逢想起来以前撕我写的东西就唏嘘不已啊。伸手抚平有些陈旧泛黄的纸张,当年的字迹和文笔都稚嫩的可笑,可我居然还是热泪盈眶。毕竟那是我的初心和童年啊。
初一还是初二来着,那会儿好多同学看狼的诱惑中毒,集体手写言情小说。我就跟着写了个魔法世界里一群人寻找解药的故事,也是当时全班唯一做到日更且完结的大作。即兴发挥,纯手写,无大纲,切视角,设转折,伏暗线,没烂尾。最重要的,没有loveline。写完那会儿所有人都觉得我能吃写文这碗饭,后来我就间歇换了好几个笔名混迹晋江。晋江!十几年写文木有loveline!!罕有人看!没人看就不想写了!开新坑!继续烂!烂坑太多就开新id重头练!!循环!!!!!!!!!!!!所以现在我都只是个玩票的。╮(╯▽╰)╭
那是穿越小说才雄起,就下定决心要这一本与众不同的小说。穿越的女主角不是美若天仙,不是聪明绝顶,不是人见人爱,不是温柔善良,就是一丑女,还是有些怪癖的,甚至是性格缺陷的,在一个架空的是时代里,把那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不是为了什么的统一,而是自由。可惜,最后,还是放弃了。
大约十年前,还是初中生。写的是女主反穿越。是的,女主是丞相的女儿。是的,男主他邪魅狂狷。是的,为了让我的读者流下感动的泪水,女主她死了。…十几岁时候的爱情观呀,让我回忆起来又温暖又搞笑,莫名的还有点想哭。当初写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目的,好像就是给青春期无处发泄的、饱满又澎湃的感情找一个出口。然而我今天回头看,原来当初那个横冲直撞元气满满的少女渐渐消失,变成今天面目模糊的一滴水。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