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如何标识件标识可以用铁丝或钢钉刻在试件表面吗

前些年,宁波这个工地试验室竟然这么牛!_黑帽子-爱微帮
&& &&& 前些年,宁波这个工地试验室竟然这么牛!
来源: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地试验室,编辑整理公众号监理检测网工地试验室是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试验检测工作是控制施工质量的有效保障手段,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促进工地试验室规范化管理,将有效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下面分享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地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情况。人员配备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善组织机构,设立试验负责人岗位,试验检测员岗位,机构框图必须上墙。每个工地试验室设1名工地试验室主任,且必须由母体机构派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持证人数不得少于N人,一级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持证人数不得少于M人。同时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试验辅助工。试验场所布局(一)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选建在项目部或拌和场内。试验室选址时要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等因素。(二)工地试验室要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设置办公室和各功能室。办公室不少于2间,功能室为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室、集料室、养护室、土工室和留样室等,办公室和各功能室要分隔开,布局要合理,仪器设备摆放要科学。(三)“工地试验室”采用铜制牌匾、黑体字,规格为高40 cm×长60cm,牌匾挂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底线离地高度为160 cm。办公室布置(一)职责、机构框图等采用蓝底白字、宽60 cm×高90 cm的标牌,挂贴离地(底线)150 cm的墙体上。(二)安全帽应统一悬挂在靠近门口的一字形木条上,木条离地180 cm,禁止将安全帽搁置在资料柜上、桌面上或其他物体上。(三)办公室墙上应张贴晴雨表;(四)电脑主机不应搁置在桌面上。(五)办公室和各功能室应设置醒目门牌。(六)办公桌、资料柜等布置摆放要合理。各功能室配置要求(一)各功能室电源插头应高出地面100cm以上,防止冲洗时进水漏电。(二)操作台的高度应控制在70cm~85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cm~80cm之间,台面宜采用光洁、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台下隔柜的宽度不小于60 cm,柜门采用拉卷式塑料百叶窗遮挡。(三)各功能室的操作规程等框图要上墙,制作尺寸为高60 cm×宽40cm,蓝底白字。(四)仪器使用及维修记录用竖放硬面夹挂在相应的仪器后面,离地150cm 。(五)水池上沿同操作台等高。(六)集料采用隔仓存放,隔墙高为60cm,宽和深分别为60cm~80cm,仓后墙120cm高处贴材料标识牌。(七)水泥室里的沸煮箱用外箱罩住,外箱上接一直径大于8cm的塑料管通向室外。(八)标准养护室配置要求:1、标养室门口墙体上悬挂试件入出库记录台帐。2、标养室配置全自动温湿设备3、室内设置两个温湿度表,悬挂于室内对角墙体上。4、地面上要设置环形水槽,便于室内水排向室外,水槽断面尺寸为宽8cm×深5cm。5、试件养护架要有一定的刚度(建议采用4×4mm角钢),每个养护架应用大写英文字母编号。制度建设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试验检测制度。(一)试验室负责人及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二)仪器设备的标定(或自校)、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三)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制度;(四)试验检测报告分析、审核、签发及档案管理制度;(五)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六)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七)文件受控管理制度;(八)试验室应建立人员考勤及人员外出登记制度;主任办公室外悬挂去向牌,每天试验室主任去向需标明;试验室室内室外卫生应明确划分责任区并落实到人,张贴上墙;(九)验检测人员须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台帐管理(一)试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仪器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等台帐必须规范化,台帐格式参照使用《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二)工地试验室台帐管理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台帐以五十个编号为单位存放在一个档案盒中。(三)试验检测报告以年为单位用流水号的形式分类编号。(四)试验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各项试验记录,随时检测随时记录,不得集中补填。(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归档存放,并附不合格原材料、结构物等的处理说明或整改报告。(六)外委检测单位资质材料和检测报告应单独建立档案,便于查阅和管理。样品管理(一)材料和样品标签采用长6cm×宽4cm的白底黑字,桶装和瓶装样品直接正面粘贴,袋装样品直接粘贴在相同尺寸的硬板上,然后用细铁丝绑扎于袋口处。(二)混凝土试件标识,最后一次抹面后用铁丝或钢钉刻在试件表面,其内容为构造物名称(可用字母代号)、构件部位和制作日期。安全措施(一)试验室要配置灭火设备,工地试验室至少要配备3个灭火器和2个砂箱,合理分布在各功能室外,灭火器悬挂高度离地130cm。(二)试验办公室要安装防盗设施,避免电脑和资料等失窃造成试验数据遗失。(三)试验室用房要有防台措施,自行搭建的彩钢房或简易房要有加固措施。(四)试验室用电应有独立的专用线,并在总闸上安装触电保护器,力学室和标养室也要分别安装触电保护器。(五)有毒、有害及易燃物品应设专区存放,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在进行有害物品试验操作时,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六)进行沥青、化学等有毒或有腐蚀性的试验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图片来源: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附件表格略。* * 有态度 * 有建识 * 有情趣 * *近期活动:一、国际EPC项目“全链条式谈判”理念、技巧与实战案例”专题培训日-12月31日 厦门日-01月23日 深圳二、FIDIC合同应用能力提升高阶工作坊-25 北京联系人:王建友咨询电话:010-了解详情,请到本微首页“微培训”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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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工地试验室)》的通知(鄂交质监[2011]51号) ≡
[ 发布人:局试验检测管理处 &&更新时间: &&文章录入: ]
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工地试验室)》的通知
&&&&&&&&&&& 鄂交质监[2011]51号
各市州交通局、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司):
为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促进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发布《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工地试验室)》,请遵照执行。
原《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
(工地试验室)
第一章& 总则
1.1& 重要意义
工地试验室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担负着指导现场施工及客观、准确反映项目实体质量的重要职责。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将有效提升试验室管理水平和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为项目质量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1.2& 总体目标
实现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推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升级。
1.3& 总体要求
实现硬件环境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检测工作信息化。
1.4 基本要求
1.4.1 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4.2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又要达到环境优美整洁、布局合理适用、人员技能合格、机构管理规范的标准化管理要求。
1.4.3 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监理、施工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其正常检测活动进行干预。
1.4.4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本指导意见要求搭建试验检测信息化管理平台,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2.1& 工地试验室应是具有交通行业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母体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
2.2& 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
授权内容包括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公章、授权期限等。“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见附件一)应加盖母体机构行政章及等级专用标识章。
2.3& 监理、施工单位委托非自设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其母体应同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计量证书),且授权项目和参数不得超过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的核定范围。
2.4& 同一段落内监理、施工单位不得委托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为其提供工地试验室服务。
2.5& 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得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组建工地试验室。
2.6& 驻地办管理跨度超过50km,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线路跨度超过15km,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单位线路跨度超过40km,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对其下设的分试验室实施统一管理。分试验室应通过质监机构的能力核验。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应符合本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7& 工地试验室只能承担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第三章& 环境建设
3.1& 驻地建设
3.1.1 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在监理、施工项目部驻地或集中拌和场内,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工地试验室场地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质量管理要求等因素。
3.1.2 工地试验室用房宜采用活动板房。结构设计时应考虑空间跨度、风雪等极端气候的影响,必要时应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其使用周期内安全可靠。
3.1.3 试验室周边排水设施应完善、合理。
3.1.4 试验室工作区、生活区应分设。
3.2& 硬件环境及试验室布局
3.2.1 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规模分设样品间、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标准养护室等功能室。
3.2.2 试验室应设置办公区域,办公区域与功能室应分设。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和资料室。各功能室、办公室面积要求附后(见附件二)。对于同时承担一期土建、二期路面工程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在试验室建设初期应预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功能室面积。
3.2.3 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的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对工作电压要求为380V的仪器设备应接地线。
3.2.4 试验室办公区域及各功能室应有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试验室(含办公区域)外窗应安装防盗网,防止设备和各种档案资料失窃影响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试验室(含办公区域)内必须配备不小于4kg干粉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每50 m2~100 m2配置1个;档案资料室、会议室等处必须单独配置一组,每组2个。每个试验室应备有不少于0.5m3消防砂,还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桶、消防锹等消防工具。配置的上述消防设施应合理分布在试验室各功能室及办公区域外。
3.2.5 试验室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应制作试验室专用牌匾悬挂于醒目处,牌匾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合同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2.试验室功能室布局应符合以下原则:
1)一个试验项目需要使用多个功能室的,功能室之间距离不宜太远。
2)试验过程产生振动的功能室宜设置在一起,试验过程需要使用隔振要求较高的精密仪器的功能室应远离振源功能室。
3)功能室室内设备应本着优化试验工作流程、减少功能室内的人流与物流交叉、整体摆放和谐美观、同时作业不至于造成相互干扰等原则进行平面布置。
3.办公室及功能室外应悬挂或张贴有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
4.工地试验室应将主要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同时上墙并注意布局协调、美观。办公室内墙体上应悬挂工地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及人员配置图。
5.办公室应在墙体合适位置张贴工地晴雨表、人员考勤表、工程形象进度图、人员去向表等图表。
6.办公区域内办公桌、资料柜等布置摆放要合理。
7.办公室内应配置防暑降温及保暖设施,为检测人员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保证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试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8.功能室内主要设备旁边墙体上应悬挂统一规格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9.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设施,如喷湿装置、温控装置、抽湿装置、防振动装置等。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区域应有环境条件要求标识及限入标识。各功能室应在墙体上悬挂温湿度表。对于空间较大的功能室及标准养护室应在房屋对角墙体位置布置不少于两个温湿度表。
10.各功能室电源插头应高出地面100cm以上,防止冲洗时进水漏电。
11.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70cm~90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cm~80cm之间,台面宜采用光洁、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台下可根据操作台结构设置储物隔柜,储物隔柜立面应采用统一材料遮挡,保持美观。
12.功能室的温湿度记录表格、仪器使用(运行)记录表格悬挂在对应仪器背面墙体上,离地150cm左右 。
13.各功能室宜设置自来水水池,水池布置应适用、美观。水泥砼室地面应设置水槽,方便设备及场地清洗。
14.标准养护室应采用温湿度同步控制设备。地面上要设置环形水槽,便于室内水排向室外。标准养护室内应设置试件养护架,养护架须具有一定的刚度条件,其高度不宜高于150cm,分层搁架应镂空处理,保证试块养生效果。
15.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安装大功率通风橱或排气扇。
16.资料室应配备专用金属柜,应具备防潮、防蛀及通风条件。
第四章 &人员配备
4.1& 一般要求
4.1.1 工地试验室人员岗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设置:
1.设置主任1名,技术负责人1名。
2.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置检测工程师、检测员、辅助人员岗位若干。
3.试验室应根据人员专业范围、技术特长划分人员具体岗位。
4.1.2 检测工程师持证专业应涵盖工程范围。各功能室主要操作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专业检测资格证书。
4.1.3 工地试验室配置的辅助人员应通过质监机构组织的培训及考核。
4.1.4 试验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工地试验室。
4.1.5 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在项目部其他内设部门兼职。
4.2&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
4.2.1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数量应按以下方法估算后进行配备:
1.根据合同段工程规模、工期要求、初步施工组织计划、项目所在地一般气候特点下的年度有效工作日等信息估算日均生产能力。
2.按日均生产能力、规定试验检测频率估算日均检测工作量。
3.按工地试验室常用试验检测参数工时消耗估算日均人员工时消耗总量。
4.按人员日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需要人员数量。
5.人员配备数量应充分考虑到施工高峰期生产状态下检测工作量的增加带来的检测人员数量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
6.工地试验室应将人员配备(含分工)计算过程形成详细文件提交项目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监督机构备案。
4.2.2 工地试验室人员持证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一期土建工程,建安工程费用2.5亿元以内的,应配备不少于8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其中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2名。建安工程费用每增加1亿元应增加1名持证检测人员。
2.对于二期路面工程,建安工程费用3.0亿元以内的,应配备不少于8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其中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2名。建安工程费用每增加1亿元应增加1名持证检测人员。
4.3&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
4.3.1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数量应按以下方法估算后进行配备:
1.根据确认的监理单位管辖范围内各施工单位生产能力及监理合同中要求的监理试验室工作职责、抽检频率估算检测工作量。
2.按工地试验室常用试验检测参数工时消耗估算日均人员工时消耗总量。
3.按人员日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需要人员数量。
4.人员配备数量应充分考虑到监理试验室应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实施管理及施工高峰期生产状态下检测工作量的增加带来的检测人员数量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
5.工地试验室应将人员配备(含分工)计算过程形成详细文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监督机构备案。
4.3.2 工地试验室人员持证应满足以下要求:
1.总监办工地试验室
1)对于独立特大桥、建安费50亿元以内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配备不少于10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其中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3名。
2)对于建安费超过50亿元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每增加15亿元应增加1名持证人员。
2.驻地办工地试验室
1)对于受监工程建安费用15亿元以内的,工地试验室应配备不少于6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其中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不少于2名。
2)受监工程建安费用每增加2.5亿元宜增加1名持证检测人员。
第五章& 设备配置
5.1& 设备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5.1.1 设备配置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5.1.2 设备配置应能够适应工程内容及规模相关要求。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应按能满足基本周转要求的原则配置多台。
5.1.3 设备精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应满足试验规程相关要求。
5.1.4 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试验辅助器具及工具。
5.1.5 试验室应至少配备1辆专用汽车。
5.1.6 试验室应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具备网络通信条件。
5.2& 仪器设备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 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试验规程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5.2.2 设备需要安设基座与其固定的,应在试验室建设时根据布局设计设置基座,基座顶面应保持水平,待设备就位调平后采用地脚螺栓进行固定。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应设立不与其他建筑物直接相连的独立混凝土台座,周围存在振源时应在地面与台座间设5mm厚橡胶垫。
5.2.3 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力学设备应设置金属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网,防护网(罩)网眼尺寸不应大于1cm×1cm,使用的防护网(罩)应既保证安全、方便操作,同时美观大方。
第六章& 内部管理
6.1& 体系管理
6.1.1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母体机构质量体系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具体特点,充分考虑工地试验室工程现场检测的基本属性,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强且可操作性强的各项试验检测制度。
6.1.2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的基本制度如下:
1.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由母体机构编制)
2.工地试验室岗位职责(含试验室主任或母体机构授权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员、资料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岗位)
3.设备管理(含设备检校、使用及维修保养)制度
4.样品管理制度
5.试验检测报告审核签发(含分析及档案管理)制度
6.外委试验取送样管理制度
7.不合格品
8.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9.试验室安全管理(含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0.试验室廉政制度
6.1.3 母体机构应对其授权工地试验室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1.母体机构应按要求规范授权。完整的授权资料应包含授权书、母体机构等级证书正副本影印件、计量证书正副本影印件,母体机构主要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2.母体机构自工地试验室组建开始,每6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由母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系统监督检查,检查不得流于形式。检查过程应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应有正式书面通知,工地试验室整改应有具体措施。母体机构负责人监督检查期间应征求项目监督常设机构、项目业主相关部门等单位意见。
3.工地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母体机构进行工作报告。定期报告每季度1次,报告内容应包括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配置及管理情况,完成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种类及数量统计情况,季度内不合格品相关信息。工地试验室发生重大事项时应随时向母体机构进行报告。
6.2& 人员管理
6.2.1 工地试验室持证人员实行注册管理,所有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证书的在岗人员必须在母体机构进行信息登记注册。
6.2.2 工地试验室对试验室持证人员年度信用评价自评进行管理。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或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
6.2.3 工地试验室应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稳定,核定的试验检测人员6个月内不得变更。试验检测人员变更须先履行变更手续后再离岗。
6.2.4 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考勤管理,确保应在岗人员全职在岗。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总监办应对驻地办工地试验室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项目建设单位应采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对应在岗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6.2.5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仪器设备更新后或投入使用前、新标准或新方法实施之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学习。试验室应形成完整的学习记录归档。
6.2.6 工地试验室筹建初期应对所有检测人员进行母体检测机构质量体系文件、工地试验室各种管理制度的宣贯。宣贯记录应归档。
6.2.7 人员档案应按一人一档要求进行。人员基本档案资料应由在岗人员动态清单、人员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务合同(或协议)影印件组成。
6.2.8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
6.3& 仪器设备管理
6.3.1 试验仪器、设备应按我省管理要求进行检定、校准或自校。
1.强制性检定仪器由符合条件的计量检定测试部门检定。
2.列入公路工程专业设备清单的仪器设备由公路专门设备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校准。
3.其他设备、器具应按要求进行自检自校。自检自校应具备专人、专门器具及编制有检校规程等基本条件。
4.仪器设备检校(含自检自校)覆盖率应达到100%。
5.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校或自校计划并按期实施。检校周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6.仪器设备、试验过程中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经检定、校准或自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校准(含自校)类设备应按要求执行确认程序。
7.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存在修理、搬运、移动等情况,要重新进行检校;对于性能不稳定、使用频率高和经常携带运输至现场进行检测的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期间核查。
6.3.2 仪器设备使用前应实施标志管理。
1.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量具应具有唯一性编码标识。
2.仪器、设备、量具实施“绿、黄、红”三色标志管理。绿、黄、红三色标志的使用定义如下:
1)绿色标志:适用于经检定或校准或验证后达到使用量值和功能要求的仪器设备、量具。
2)黄色标志:适用于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又可以限制使用的仪器、设备。
3)红色标志:适用于仪器设备损坏,经检定或校准或验证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超过检定或校准或验证周期的;怀疑仪器设备有失准问题的,封存备用的。
6.3.3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仪器设备使用前,检测人员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查看检定、校准或自校记录以便了解设备性能。
2.使用时应按要求填写设备使用(运行)记录。
3.设备使用过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
4.试验仪器设备,不论使用与否,均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
6.3.4 设备档案应按一机一档要求进行。设备基本档案资料应由设备台帐,设备履历表,设备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历年历次检校证书或记录,设备检校合格确认表,维修保养记录,收集的仪器设备运行记录等组成。
6.4& 试验室环境的管理
6.4.1 试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应保证安全排放。试验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方能排放,化学废液应进行中和、消毒处理后方能排放,严禁直接排放。试验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到指定位置,不得到处摆放、随意丢弃。
6.4.2 试验室环境条件应明确责任人进行日常维护。
6.4.3 检测人员对检测环境应按要求进行监测并形成记录。
6.4.4 试验室应经常性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
6.5& 检测工作的管理
6.5.1标准、规程、规范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及授权参数搜集齐全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工地试验室对搜集到的标准应进行控管,并定期建立本试验室的标准清单。若规程、规范及标准过期作废,试验室应及时取得最新有效版本进行更换,同时书面通知试验室人员和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并在本试验室标准清单及过期规范上标注“作废”字样。
6.5.2 取样管理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在收到项目材料物资部门材料进货通知后,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在收到施工单位项目部相关材料报验单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取样。
2.取样方法应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过程需要,同时考虑留样数量要求。
3.取样应有取样记录。取样记录中应包含取样时间、地点、取样样品标的规格型号、材料部门核定的进场(代表)数量、样品自编号等基本信息。取样人应在取样记录中签字,如有见证人也应在记录中签字。取样记录的格式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制定。
4.当取样作为检测工作的一部分,即在现场抽样试验时,可将抽样记录直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如与环境存在关联,还应有环境记录。
5.取样应建立台帐,取样台帐、取样记录应与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一并存档。
6.监理单位抽检取样应由监理试验室检测人员按规范抽取,严禁由施工单位代取。
6.5.3 样品处置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样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2.工地试验室应建立统一的样品编号规则并按规则对取样样品进行编号。
3.试验室对样品应进行识别管理。识别信息应含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编号及样品状态(待检或在检或已检或留存)。样品识别标识应清晰、准确,与样品或样品包装包裹物接触牢固、紧密。桶装和瓶装样品宜直接正面粘贴,袋装样品宜直接粘贴在相同尺寸的硬板上,然后用细铁丝绑扎于袋口处;混凝土试件标识应在最后一次抹面后用铁丝或钢钉刻在试件表面,其内容为构造物名称(可用字母代号)、构件部位、强度等级和制作日期。
4.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等样品,试验室应另外留样作为复检样品。在对样品进行有效密封后编号标识、贴上封条,封条上应进行识别标识。一般情况下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
5.样品存储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有毒、有害及易燃物品应设专区存放。
6.试验样品在试验完成后、留样样品在规定留样时间到期后应按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7.监理单位抽检的水泥砼试件样品成型后可在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标准养护室进行养生保存,但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0日,监理单位应在样品上认真标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妥善保管。
8.试验室应建立样品台帐(含留样台帐)、样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6.5.4 试验过程的管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母体机构授权参数范围内的工地检测活动。不得超业务范围开展检测工作。
2.试验过程应严格按照规程及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进行。
3.试验检测频率应满足项目招标文件或项目检测大纲(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4.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信息,以保证能够复现检测活动的全部过程。原始记录包括试验环境条件、设备运行状态、样品信息、试验过程原始数据等基本信息。
5.项目建设单位应规定所有的原始记录格式。工地试验室应按项目规定格式规范填写。
6.原始记录不得漏记、补记、追记、转记。
7.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填写错误的更正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采用“杠改”方式,本着谁记录谁更改的原则,由更正人在需“杠改”处画二条水平线并加盖自己的名章或小签姓名后,在“杠改”记录的上方填上正确的内容,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8.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9.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中数据修约应符合规程、标准要求。
10.试验技术资料中计量单位应符合相关要求。
11.试验报告结论表述应规范、准确。
1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自检试验台帐,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与受监项目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自检台帐相对应的抽检台帐。台帐应按省厅质监局统一格式要求建立。
13.试验台帐应及时、规范进行登录。
14.工地试验室建立的取样台帐、样品管理台帐、设备运行记录(台帐)、试验台帐等各种台帐资料(含物资部门进料台帐)应有共同信息,方便查阅。各种台帐及试验记录和报告中反映的相关信息应完全一致。
15.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严禁编造虚假数据、虚假记录和报告。
16.报告的审核签发应按工地试验室相关规定进行,报告严禁代签。
17.试验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归档存放,并按要求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帐,同时收集相应不合格原材料、实体的处理说明或整改报告归档。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含外委项目)不合格时,工地试验室应在2日内报项目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项目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项目质监机构进行报告。
18.超出工地试验室核定能力范围的检测参数应进行外委。外委材料取样应进行见证;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委托参数、试验频率应满足规范要求;选择的外委单位应具有交通质监机构核发的等级证书(含相应参数),同时通过计量认证(含相应参数)。外委试验应建立台帐,方便查阅。
19.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试验过程中检测人员的劳动保护。检测人员在进行沥青、化学等有毒、有腐蚀性、有强噪声试验操作时,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20.工地试验室应积极参加质监机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试验比对、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岗位技术培训,持续提高试验室整体业务技能。
第七章& 附则
7.1&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附件一&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附件二&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面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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