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阅读思之 哪里能阅读到

[转载]多少教师坚持深阅读(转)
浅阅读时代多少教师坚持深阅读
来源:现代教育报
213年5月10日
本报调查显示:仅有10%的教师爱读纸质书籍,3%的教师上课之外不读书。
“2012年国人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为40.3%,比2011年的38.6%上升了1.7个百分点。”4月18日,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开展的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当网络、手机、逐渐成为方便、快捷的新型阅读工具时,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不需要太多思考、跳跃浏览式、碎片化的、被业界称为“浅阅读”的阅读方法。
据悉,今年“世界读书日”的主题是“阅读,让我们的世界更丰富”。作为天天教书育人的教师,在浅阅读时代的强烈冲击下,是否还在读书?是否还在坚持“灯下品读经典”的“深”阅读?“世界读书日”来临前,本报记者通过入校采访、电话采访、群采访等多种渠道,采访了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24个省市的20多所中小学的百余名中小学教师。
年轻教师阅读趋势在变“浅”
采访中,老师们在回答本报调查的“您经常采用什么方式进行阅读”问题时,58.6%的教师选择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31%的教师选择网络,仅有10.4%的教师选择纸质类书籍。
通过“现代教育报教师家园”QQ群,记者联系到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教师白杨,一位使用“手机阅读”软件的“80后”。“从小说到教育教辅,从言情悬疑到历史军事,随时都能选择自己喜欢的阅读。”她向记者介绍,数字阅读确实很方便,不用再随身携带具有一定重量的纸质书。然而她也坦言,尽管快速浏览式阅读可以直接把自己最关注的内容找出来,但缺点是记不住太多。
在“电子阅读”和“纸本阅读”之间,北京市第十五中学校长邰亚臣倾向于“纸本阅读”。他认为,电子化阅读鲜有完整的呈现方式,不同链接组合起来的东西客观上提供的是片段,网民们更为普遍的就是跳跃式阅读。而“纸本阅读是一种亲身参加的活动,是一种扔掉Baidu和Google两根‘拐杖’的行走方式,如果坚持走完全程,那种意想不到的收获才会成为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
对此现状,专家怎么看?记者电话连线首都图书馆馆长、博士生导师倪晓健,他分析说:“时下不仅是中小学教师,整个社会的人群都愿意用现代媒体来获取信息和文化知识。现代技术的确改变了人们过去单一地利用印刷文本阅读的渠道。”“但数字化阅读方式的出现,却让教师们逐渐远离在阅读中思考。”对此现状,他有些担忧。
“深”阅读正远离教师人群
记者在采访调查时发现,72.5%的教师将无法“深”阅读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没时间”,16.4%教师表示“没有找到有价值的书”,还有3%受调查者表示“没有阅读习惯”。
“除了批改作业和管理学生外,还要承担一部分行政事务,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北京海淀区某高中的张老师是一名班主任,面对高考,每天和学生不得不共同面对庞大的题海战术。“用iPad或手机浏览时,看到感兴趣的大标题就点开看下,不感兴趣的就略过。如果是纸质书籍,就直接翻到最感兴趣的一章阅读,不会做深度思考,也静不下心来思考。”
然而,执教20年的北京市育英学校语文教师李卫云仍在坚持“深”阅读。“通过对书本的研读,我的教育教学从‘匠气’变得逐渐灵动了,由肤浅逐渐深入了。”在她看来,教育阅读不同于消遣阅读,在深入阅读中,教育教学问题就能够得到解答。
据倪晓健介绍,目前首都图书馆注册的150万个读者可以利用手机或平板电脑阅读到首都图书馆数字化的文献,包括图书和报纸。他曾在地铁中观察到,一半年轻人都在利用手机进行移动阅读。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35%的教师表示平时爱读休闲生活类的书籍,选择阅读教育专业类书籍的教师仅占17%。“85后”教师邱晗在北京一家幼儿机构教学,业余时间除了阅读教育外,她最喜爱的当属《瑞丽》这样的时尚杂志。“可以更好地放松身心。”她说。
专家建议:教师还需“深”阅读
孙瑶是北京丰台区纪家庙小学的一名语文老师,平时除了教学任务外还要管理学生,但总能“挤”出读书的时间。在她的床头除了摆着自己最感兴趣的书籍外,还有一支笔。“我会把书中最出彩的部分标注出来,还会在旁边写上自己的读书感想。每月,她都会不定时地去泡图书馆,最爱闻的是纸质书特有的“香味”,自嘲是最传统的“80后”教师。
像孙瑶这样坚持“深阅读”的教师并不多。当受调查者被问及“每天阅读时间为多少”时,56.4%的教师坦言不超过半小时,33%教师为半小时到1小时之间,7.6%教师阅读时间为1~2小时,有3%教师表示从不阅读。
林惠(化名)是北京院附属中学的教师,每天阅读内容多为报纸上的新闻。“用iPad或手机阅读会使眼睛十分疲惫,看厚本的书籍又怕坚持不下来,所以会在睡前把当天的晚报浏览一下。”
“教师自主学习只能依靠大量自主阅读。教好书离不开读好书,抓住阅读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当前有拨乱、归真、复本的作用。”北京市海淀区教科所所长吴颖慧建议,把教师专业阅读当做一种研读,即教师通过读一本书来获得一个新的教育理念,运用阅读获得理念来审视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通过实践经验来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教师阅读与专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倪晓健坦言,无论是社会还是校园中,都存在着一种浮躁情绪。“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坐下来真正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也没时间做读书笔记和批注。眼下的年轻人更愿意接受快餐式文化了,基本是扫描式阅读,缺乏深入思考。”他建议,“从长远来看,教师坐下来读书,在读书中深入研究问题是十分有益的。”
▉典型个案
北京市海淀区:“教师阅读工程”促成长
自2007年起,北京市海淀区启动了面向全区中小学教师开展的“教师阅读工程”项目,走出了一条通过“专业阅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之路。
每年,海淀区都会向全区教师推荐50本精品书。目前,该区图书推荐活动已经进行了六年,累计向教师推荐300本图书。
北师大奥利匹克花园实验小学:阅读是教师成长的“源头”
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培养教师阅读习惯,奥利匹克花园实验小学每学期都开展一次“书香教师”评选活动。
同时,全校教师还“共读”一本书,在网站上开辟“读书论坛”,教师之间、教师和家长之间可以在线上通过跟帖交流,互相推荐、分享好书。为了方便师生阅读,学校还建立了以儿童文学作家谭旭东、安武林命名的书屋。
□文/本报记者曹阳赵艳国
编者按:当“纸质书遭遇电子书,快节奏闯进慢生活”,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不需要思考、跳跃式的阅读方法,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不求甚解,追求一种短暂的视觉快感和心理的愉悦,“灯下品读经典”成为一种奢侈。虽然有人选择了对着电子屏幕快速浏览;仍然有一些人,坚持手握一本书静心阅读。
阅读,教师的一种修行
纸本阅读让生活厚重起来
行进在电子化时代,生命需要某种形式的留白,如果定要为它填些内容,我们该选择一些轻松的方式,比如拿起一本书来,那种传统的带有古典韵味的阅读。
当电子化以海啸般的气势席卷我们生活的时候,估计没有几个“幸存者”,我们的注意力被不断窃取和蚕食,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客观存在的生活方式。电视和网络成为现代人的生活必需品,手机更是许许多多人的标准配置,如果手里不握着这个“小东西”,不去里面“鼓捣”一些什么,无论短信、微博、游戏还是上网,人们似乎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当然,我们得承认电子化时代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效率和前所未有的惊奇,对时代的进步要有感恩之心;但我们也必须对生活充满警惕,在方便快捷的同时似乎我们正在一点一点丧失和自己独处的能力,发呆都快成了濒临灭绝的人类表情,而那些或大或小的屏幕似乎在成为很多人的另一张脸。
不能无事可做在我看来是现代人某种形式的精神疾病,因为如果真的能做到无事可做,人生将达到一个神圣的境界,佛家称之为开悟状态。你我平凡,达不到空的灵性高度,就不要走另一个极端,拼命去装满人生,生命也需要某种形式的留白,如果确实要为它填进一些内容,我们应该选择一些轻松的方式,比如阅读。
多年前,曾有人预言,文化将进入读图时代,今天看来,进入的速度绝对让人始料未及。尤其是随着数码相机的普及和智能手机的流行,镜头几乎代替了人眼,摄影这门艺术也面临灭亡的危险,影像阅读太普遍了,以至于泛滥的影像麻痹了人们对图像的审美判断。当我们原以为便捷、快速的阅读能够带给我们轻松和愉悦的时候,殊不知事情却向相反的方向行进了。
真正轻松的阅读专指拿起一本书来、那种传统的带有古典韵味的读书方式。这样读书在今天多少显得有点儿不合时宜,但这种缓慢的方式能逐渐培养善待自己的习惯。哪怕是随意拿起一本书来,自然也会放下一些事情,因为这样读书时,你只能用自己的眼睛伴着自己的呼吸慢慢地进行,那种快速跳跃横纵勾连的技术可能性小多了,如果再让内心保持平静的状态,你的专注度会大大提升,伴随这注意力的集中,发现细节的功力就会增强,所以某种程度上讲,读书类似于修行。
以色列作家奥兹曾在一篇演讲中说:读一本外国小说时,你能真切地得到邀请,进入别人的内室,进入他们的儿童房,书房,进入卧室。你还会受邀进入他们内心的悲伤,进入他们家庭的欢乐,进入他们的梦想。
这便是我相信文学乃人类沟通之桥梁的原因所在,我相信好奇能够成为一种道德力量。我相信,对他者的想象可以疗救狂热与盲信。对他者的想象,不仅会让你成为更好的商人,或是更好的情人,最重要的是你能成为更好的人。即便不是读一本情趣盎然的小说,哪怕是技术类的书籍,在注意力的烘烤之下,文字也会有温度产生。科技水平再发达,图书馆的意义也会永恒,那是人们能跟他人,更是和自己相处的几乎最好的手段。
□文/邰亚臣(北京市第十五中学校长)
切莫远离“深阅读”
电子化时代,阅读也变得越来越简单随意,所谓“浅阅读”嘛。而阅读之深浅,并非小事。往小里说,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往大处讲,涉及社会风尚和全民族的文化倾向。
传播媒介变了,阅读习惯也随之改变,这无可厚非。读书从来都有不同类别,何况“读”总比“毒”和“赌”好,毕竟它能获取信息、提升修养。但是,如果一种拒绝深度的浅阅读借助于媒介的力量,逐渐演化成社会上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的阅读习惯时,我们是否该有所审视?
阅读之深浅,并非小事。往小里说,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往大处讲,涉及社会风尚和全民族的文化倾向。科技的发达,资讯的浩繁,并不能成为远离深阅读的借口。
历史上很多名人,并不苛求读书之多,却强调读书之深。唐宋八大家的韩愈自述所服膺之书不过数种。清代名臣反复强调读书要专,“穷经必专一经,不可泛骛”,“但一部未完,不可换他部,此万万不易之道”。古人讲究读书譬若掘井,与其多掘数井而不及泉,不如专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当然,一味艰深不免乏味,但是一股脑跟风“浅阅读”,则终会流于浮泛。
我相信,如果沉迷于新潮时尚、“触手可及”的手机阅读、广告阅读、网络阅读,这个社会能够造就千千万万个信息受众,但是很难培育精深广博的大家。当然,这里并非要提倡复古读经,也不是强求每个人都去做名人大家,而只是为时下偏颇式的阅读状况担忧,为人们对这样的阅读习惯习焉不察而担忧。阅读可以是休闲、娱乐,但不应止于休闲、娱乐,尤其是对于整个国民而言。
从另一角度来说,人类文明长河存在无数经典,不少作品的孕育时间与创作艰辛都令人慨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资本论》写了40年,这些作品呼唤代代后人不断重读,温故知新。它们的厚重与丰富,也注定了阅读的艰难与沉潜,这是浅阅读无法涉足的领域。
对于不以读书、研究为业的人来说,“浅阅读”未尝不可,但对于整个社会,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素质的提升,深阅读万不可废。如果有一天,国人全都沉迷于摩尔庄园、偷菜游戏、手机短信和QQ聊天,那么这还是不是我们?
□文/师力斌(文学评论家,《北京文学》副主编)
读书讲究一个“慢”字
人读书的时候,应该“慢火炖”,注重心灵和图书的微妙互动,以培养恬淡闲适、从容独立、质疑探索、自由发展的读书性格。
信息时代,日新月异,但读书却急不得,应该讲究一个“慢”字。
只有在“慢”和“淡定”中,与生俱来的机智情趣,才能和书香琴韵达成自然衔接,读书最应该完成的精神程序,“体验”“思考”“质疑”“沉淀”才能完成得从容不迫、饱满自在。最重要的是,只有这种“慢”,玩味、兼收并蓄才能得到充分施展,让厚重书香成为人格发展的重要构成,得到相得益彰的推进:人因为爱书,而智慧不断提高,书因为有了人的青睐赏爱,而增诸多妙趣。这就是所谓的精神活动和发展的“精雕细刻”吧。
遗憾的是,电子阅读提高了阅读效率,也陷入了不少误区。
其一,读书速成化,不论看什么书籍,都喜欢速战速决,好像谁看得快,就是“高效读书”一样,蜻蜓点水,错过了“品味”的好时机。
其二,就是俗浅化,满足于走马观花,比如很多人热衷于读图和漫画,宁愿让幽默化的图画牵着“思维鼻子”,也不愿主动探究、提出质疑和深度思考,因为主观能动性未得到挖掘,思想收获也就不多,读书质量总有欠缺。
其三,就是功利化,对有用的图书非常着迷,而对于那些所谓的名著和闲书置之不理,正如读书推广大使白岩松所言,“走到新华书店,全是一些有用的书,考试类的健康类的工具书啊。这个社会都在倡导有用,什么叫有用呢?跟钱、权、名利有关,就有用!”造成视野狭窄,心态浮躁。
这种阅读倾向更容易让人们的精神气质变得非常浮躁和极端功利化,干什么事情都要看钱、看物质,而将最应该坚守的情趣、品格和高尚人格忘掉一边;干什么事情都喜欢急于求成,不愿意等待和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很多中学生“无心读名著”,不正是这种浮躁心态吗?
因此,更多人读书的时候,应该“慢火炖”,注重心灵和图书的微妙互动,以培养恬淡闲适、从容独立、质疑探索、自由发展的读书性格,从高品质文字中寻觅乐趣和意义。
□文/耿银平(河南省开封市第一中学教师)
编者按:4月23日,“世界读书日”。虽然阅读是每一天的事,相对私人化;但是关于阅读体验的分享,在我们生活的城市和网络世界里,因这个特别的日子变得热闹起来。阅读作为教师学习的一种主要方式,在教师专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报通过调查发现,仅有10%的教师爱读纸质书籍。但是,仍然有一群教师对读书充满热爱,让我们一起来分享老师们的读书故事。
总有一些教师热爱读书
主持人:灏明客
读书,是一种需要
刘可钦(北京市中关村第三小学校长,特级教师):
读书不仅仅为了教书
尽管不读书的人教不好书,但读书多的人一定会教书吗?“读书”属于“输入”,“教书”属于“输出”,这“输入”与“输出”并不等量,并不是靠简单转化完成的。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只要读很多书就能解决教学中的一切问题。亲近图书,亲近图书馆,读书是自己看,而不是让别人看,需要交流,需要分享,需要对话,更需要实践和反思。只有这样,才能把万卷之中的观点融于实践内化、升华为自己的思想。才能透彻理解“教书育人”深刻含义。
史伟红(北京市东直门中学教师):
阅读对于教师是一种“浸润”
对教师而言,当下最要紧的可能不是有没有读书的时间,而是肯不肯选择阅读,即选择过一种阅读的生活。教师确实应该读书,但我们还必须思考教师为什么要读书?若用当下一句最常见的话来回答,就是阅读可以提升教师底蕴,促进教育教学素养。
当教师尝试着将阅读融入自己的生活时,就会发现阅读没有成为生活的额外负担,反而是一种必要的丰富与润泽,一种重要的借鉴与参考。在很多情况下,教师的阅读可能不会带来立竿见影式的指导和帮助,可阅读本身是一种浸润。阅读对一个教师在精神上的影响,是不能用一种明确量化的指标或一种显而易见的转折来体现的。
李培根(校长):
善读“无用”、“无字”书
一个人只读有用之书,充其量成为“器”。要善读“无用”、“无字”之书。一个人不仅要读一些对工作、专业需求有用的书,还要善读没有特别目的的“无用”之书。此外,还要读“无字”之书。旅行就是在读“无字”之书。大自然就是一本奇书,大海、大山、沙漠,都可以读出很多东西。社会也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我们要去想,去思考,悟性也是从中而来的。
张文质(教育学者,诗人,著有《教育是慢的艺术》等):
从广泛阅读中形塑自己
教师“不同于其他人,因为他的童年没有结束,他终生在自己身上保存了某种儿童的东西”。这种“儿童”状态,意味着不竭的天真与好奇,也意味着心灵的开放,它“终身未成年”——阅读、书写、思考、想象、推绎……以无限密度、无限缠绵的方式,包裹着自己、推动着自己——也许我们因此可以说,所有伟大的教师都是始终葆有童心的人,他的成长具有持久性,他总是能从最广泛的阅读中,不止息地形塑自己,由此他也才可能真正成为自己。
话题2:影响你职业生涯的一本书
赵俊涛(湖北省枣阳市新市镇肖庄小学):
《苏菲的世界》成为案头必备
初登讲台时我对教育是似懂非懂,努力探索前行,可总事倍功半。直到朋友推荐的《苏菲的世界》成了案头必备,我的教育生涯才开始走向“正途”。此书描写一位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书中的教学方式引起我的注意:艾伯特在教苏菲时,不是采用简单说教,而是运用对话、放映录像带、讨论、合作解决问题等方式,经历疑问—思考—启蒙的过程。
张立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小学):
《教书,不简单》,把书教得不简单
教书真的不简单,把书教得不简单,曾纪洲老师给我们做了个好榜样。为了让孩子们喜欢自己的课堂,曾老师从不抱怨学校的设备简陋,他因地制宜,教孩子做手工,唱流行歌,跟孩子剪辣椒。老师应该成为学生可敬畏的大朋友,畏的前提是敬,而只有他们发现自己的老师是真爱他们时,敬意才油然而生。
谭宏(河北省沙河市第九中学):
《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感谢当初遇见它
书中薛瑞萍老师用一种平常的心态、独特的视角讲述了她做班主任的故事。后来,只要我在带班过程中遇到困难导致心态不好时,就会拿起这本书来读一读,鞭策自己前行。也因为这本书的引领,自己在不断扩大阅读面的同时,也寻求专业化发展,坚持写班级教育叙事。一路走来,真心感谢当初遇见了它。
吴奇(新疆和田地区第二中学):
《自主课堂》,允许出错的地方
《自主课堂》告诉我们:教师需要创造能够保障学生情绪安全感的课堂环境,让他们认识到课堂本来就是“允许出错的地方”。在课堂上,我会示范“勇于冒险”的做法,撕下教师全知全能的面具,轻松自如地承认自己“并非无所不知”。我让学生感到,无论自己回答得怎样,只要经过了认真思考,回答就是“安全的”,自己就能体面地坐下来。学生有了这样的认识,相互支持和相互欣赏的课堂氛围就形成了。
教师如何通过阅读引领学生
刘长明(北京景山学校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做孩子们阅读名家名篇的领路人
真正的阅读应该从阅读经典开始,可以使学生在生命与学习的起点就占据了精神与认识的制高点,还可以提高语文能力和人文素养,对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名家名篇与经典作品滋养着孩子们的心灵。作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我们有理由也有责任用阅读来守望儿童心灵的故园,让我们的孩子多一份语言的醇厚与灵动,多一份精神的丰裕与深广,让他们的身心在有趣的、精粹的名家名篇阅读中得到健全的发展,为他们的终生学习和精神成长“打底”,我愿做孩子们阅读名家名篇的领路人。
孙建霞(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
教师读书是学生读书的前提
教师的读书兴趣与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读书兴趣与水平。因此,教师的读书不仅是学生读书的前提,而且是整个教育的前提。我认为爱读书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爱读书的学生。阅读应成为教师的一种基本生活方式。在阅读中与大师对话、与社会对话、与自然对话、与自己的心灵对话,在对话中与学生一起成长。读书是教育者的根,根不朽,教育的干就茁壮,教育的枝叶就繁茂。健康与可持续的教育永远需要不竭的、根本性的滋养就是阅读。因此,教师要读书、读书、再读书。
□文/本报记者汤灏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一个时代的镜像——评张思之先生口述自传《行者思之》(续)
&四、为权利而斗争
&&&&先生是新中国的第一代律师,由于特定年代的特殊原因,先生在50年代只承办了一个半案件就偃旗息鼓了。粉碎“四人帮”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当政下继续革命”的荒谬理论”,果断地给“文革”划上了句号,依法治国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自1979年起,国家陆续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束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时代。全国人大成立了特别审判庭,决定对林彪、“四人帮”集团进行审判。在这个历史的关键时刻,先生被委以重任,得以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精彩亮相。可以说,先生虽然生不逢时,但又欣逢其时。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决不会出现审判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历史事件。著名作家孙犁在谈及丛维熙遭到20年劳教的磨难时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种财富。因为只有承受过那么多的磨难,才能对人世间的冷暖体会得异常深刻,也才能创作出众多有影响的作品。”他的这个评价也可以用于先生。纵观历史,任何对社会、对人类有杰出贡献的人物,多是经历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伐其身”的艰苦磨难,甚至是九死一生。在历史的转折关头,先生的被重用看似偶然,实际又是历史的必然。历史总会有它的惊人相似之处,先生既有辩护的经历,又是新中国的第一代律师,右派平反后又进入律协,被任命为“两案”组长,并参与辩护绝非偶然,而是命运的安排和历史的选择。
1、代理“两案”,举世瞩目,中国律师亮相辩护舞台。
1979年“两案”的审理,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笔者注意到,先生在回忆或接受媒体采访那段历史时,很是低调,甚至还有很多反思和忏悔。关于审判林彪、“四人帮”集团的历史事件人所共知,坊间各种版本和报道汗牛充栋。本文对此不再浪费篇幅复述审判过程,仅就先生对“两案”审判意义的评价及事后的反思,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教于先生。
关于对江青的态度的反思。先生在回忆中称,江青确实希望律师给她辩护,但自己在与江青交谈中“偏于感情用事”、“有重大失误”,“我没有能为中国律师把握住这个历史的机遇,我经常为这个重大失误而懊悔”。先生在晚年每每回顾这段历史时,都会有同样的反思或忏悔,这是先生的“自我认识”。但对这些“认识”,笔者以为还有值得商酌之处。先生与朱华荣律师第一次会见江青时,目的非常简单,就是征求江青的意见,问她是否同意请律师作为她的辩护人。事实是江青想请律师,但要请的不是他们,而是点名要史良、周建人、刘大杰及女儿李敏等作为她的辩护人。其无理请求被拒绝后,她开始撒泼,耍赖,扯出了许多与聘请律师无关的事。先生当即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说明,这本是律师的职责,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江青对他们不信任,认为他们是叶剑英和邓小平的代言人,这是问题的关键。先生一直认为因自己的态度不好,结果导致了江青的拒绝,否则可能会有好的结果。其实这只是先生主观善意的推断,因为此后,审判小组为了充分保护江青的辩护权,又重新指派了傅志人、朱华荣两位律师为其辩护。在会见中,江青仍然是老调重弹,往“文革”上扯,往“九大”上扯,傅、朱二律师“不得不耐着性子听江青讲”。但当傅志仁律师提醒江青已经脱离了起诉书的内容时,江青则明确表示:“我要提出,你们是那个司令部里边的,那就不能作为我的辩护人”。从傅、朱二律师对江青会见的过程来看,已经让江青这位“老娘”做了大约两个小时的尽情宣泄和胡搅蛮缠,但最后的结论还是“不委托律师做辩护人了”。这个事实证明,即使先生当时态度再谦卑、再礼贤下士,江青还是不会聘请组织派来的律师,核心问题是她不信任律师。所以,先生的自我批评和懊悔是不能成立的(参见《特别辩护》第66-72页)。后来审判证实,特别审判庭对江青、黄永胜“二、三个小时的陈述,并未加以制止”。这说明尽管江青不要律师为其辩护,但庭审中还是充分地保护了她的辩护权,审判程序是公正的(见《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
&先生在《自传》中,并未收入对林彪集团主犯李作鹏的辩护词,可能自认为有些“拿不出手”。但先生在《特别审判》一书中明确记载,其辩护意见是到位的,没有看出“不敢辩的问题”。先生讲了四条辩护意见,有的辩护意见与起诉书大相径庭,如“没有证据证明李作鹏参与谋害毛泽东主席的阴谋计划;起诉书指控李作鹏污蔑罗瑞卿及迫害海军干部,是受林彪指使,并对叶群有所揭发;与林、江相比,无论在情节上或在危害程度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并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见《特别辩护》第204-205页)”。这并非只是“敲敲边鼓”,先生是站在今天的角度回忆过去,但历史不能像科学实验一样可以重复。根据最高院《纪实》的记载,判决书对李作鹏犯罪的主要事实认定为两个方面:一是诬陷贺龙等人“篡军反党”,迫害120名海军干部;二是篡改周总理的命令,导致林彪飞机起飞叛逃,认定其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可以说是从轻判处了李作鹏17年有期徒刑,罪刑相当,不冤不纵,先生的部分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没有可遗憾之处。
&此外,先生对审判的性质也表示了不同意见,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原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定了所谓“审罪不审错”,但是审理林彪等人篡党夺权的罪行,必然要涉及“路线”问题。从“两案”的审判来看,也尽量回避了错的问题,采纳了辩护人对李作鹏等人的7条意见,辩护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但我要说的是长沙告状一事,从形式上看,是党的领导人向毛反映情况,但实质是背着政治局成员诬陷和诽谤周总理和邓小平,阻止邓小平担任第一副总理,诬陷周总理在生病期间找李先念、叶剑英等领导同志研究工作,称“北京大有炸平庐山的意味”。如果诬告得逞,中国将面临更大的灾难,可能还要有千百万人头落地,这不是危言耸听,已经为“文革”的事实所证实。至于审判“四人帮”而不审毛,即是策略,也是形势需要。文化大革命是毛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他对“文革”的评价是七分成绩三分错误,三分错误是指“全面内战、打倒一切”。《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对毛的错误及根源已经作了全面阐述。至于未对其审判,乃是政治的需要。是基于中国老百姓对毛的朴素感情,认为他是神,是偶像,动不得。先生称“两案”实为政治审判,这倒不是什么贬义。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东京,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就是政治审判。东京审判最大的战犯是日本天皇。但是以美国为主导的审判庭,为什么未将其列入审判对象呢?这又谁能说得清楚?审判是统治集团根据其政治需要,为巩固权力的一种手段。退一步讲,即使党内路线之争,江青作为审查国家主席刘少奇的专案组长,在审查中制造伪证,关押迫害证人,诬陷王光美是特务,对其进行长期关押,这已经不是什么错误的问题,而是已经触犯了刑律。他们整死彭德怀、贺龙元帅等一大批共和国的开国元勋,罪恶累累,罄竹难书,这已经完全脱离了党内斗争的范畴。经法庭调查确认,“文革”中遭迫害的科学家和科学技术人员竟达53000人,教育界人士达142000余人,文艺界人士达26000余人,归国华侨达13000多人。对这帮十恶不赦、死有余辜的迫害狂进行审判,合乎天理,顺乎民意,符合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审判。
先生在回忆录中的自我评价是事后评价,可能与当时的真实情况略有出入,但依笔者之见,先生不仅是辩护小组的组织者,同时也是辩护人。准确地说是他与其他辩护人团结合作,举正义的重拳,以法律为准绳,在新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出色地完成了历史赋予的重任。对此,先生不应有任何愧疚。诚然,辩护艺术是一门遗憾的艺术,事后总结总能发现些许遗憾和瑕疵,但这已是昨日黄花,往事已矣,历史不能假设,也不能重写。对林彪、“四人帮”的辩护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它向世界宣告:已经销声匿迹的中国律师重新登上了司法审判的舞台,它给被扼杀的中国律师正了名,它给刚刚建立的中国律师制度作出了光辉的范例。而在其中,先生之功不可磨灭。
曾经有一位颇为自负的律师,对先生的辩护颇有微词,称“张老在给‘四人帮’辩护的时候,根本就被当做了摆设,而自己还不自觉……我不知道张老到何时才能醒过来……(引自斯伟江《我们需要仰望张思之吗》)。恕我直言,先生代理“两案”的时候,此人还不知在哪里呢?不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罔论先贤,自诩聪明,浅了说是不懂历史,深了说叫妄自尊大。先生晚年对自己辩护的超然反思,其实恰是先生谦虚美德的体现。假如让这位律师做当年“两案”的辩护人,说不上会出多少洋相!予谓不信,把你的所谓的成功辩护词合盘托出,让我们看其水准和智慧是否在先生之上?“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戏为六绝句之二》)。
&“两案”审判结案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总结时说,这次公开审判参加旁听的有6万多人次,有亿万以上人观看电视、收听广播,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对于辩护律师的作用,该总结认为法庭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自我辩护的权利,也充分保护了辩护人的权利,正确的意见做了采纳。历史将不断证明“两案”的审判是正确的。现在有一股邪风,要给林彪、“四人帮”平反翻案,为其鸣冤叫屈。有良知的中国人是不会答应的,否则将无以告慰被迫害致死的千千万万个英灵!总之,先生为中国法制建设和中国律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律师同仁将您视为中国律师的代言人和启发者”(法国颁奖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2、屡战屡败,谁败犹荣,正义不会缺席
&&&先生自承办“两案”之后,开启了刑事辩护之路,并且一发而不可收。一路走来,三十几个春秋,承办了数百起案件。他像久经沙场的战士,在无硝烟的战场上挥舞长矛大戈,披荆斩棘左冲右突,把生死置之度外;他又像一匹老马,载着委托人的热望和正义,不知疲倦地前行;有时还要遭受“不屑们”的冷嘲热讽。对那些不公正的判决,先生曾自嘲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就因这句箴言似的自嘲,引来一些同道们的误解,甚至是藐视。笔者结合先生的回忆,并不限于回忆录里的案例,试图解读这句话的内涵。
先生承办的大部分案件,都涉及自由、民主、人权等内容,不可置否地被视为“敏感”案件,如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等类案件。在当时乃至当下,那些自诩为“著名”或官封的“优秀”律师们,是绝不会接这类案件的。纠其缘由:一是这类案件当事人都很穷(多数无业),拿不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代理费,没有商业价值;二是怕“犯上”&,从而丢掉饭碗乃至坐牢;三是怕官司败诉坏了自己名声,避之唯恐不及。人各有志,不代理这类案件也便罢了,但大可不必用先生的这句话作为噱头,来贬损先生的辩才及人格。在此笔者将对先生代理的典型案件作一具体分析,究竟哪些案件是应胜而败的,哪些案件是当败则败的,又有哪些案件是败而不败的。
&&&先生代理的几起颠覆国家政权案件,都是做的无罪辩护,却都失败了,可以说败得很惨,甚至连一些减轻或从轻的情节都无一字的采纳。所有的判决书对律师的辩护意见都是清一色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是真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吗?比如冯邵力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刑事犯罪的四大要件论证,此案根本不能成立。邵被指控的事实是:曾与三五人讨论在中共党内设立“政治改革派”,该《章程》明确在宪法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范围内,成立一派,发扬党内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他们几人将其设想为“一党两制”,并且自认为是继承邓小平理论,“是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贡献”。他们并不是游离于组织之外成立所谓的“非法组织”,而是拟将修改后的《章程》提交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获得批准。先生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的指控,逐条予以驳斥,条分缕析,有理有据。案件辩护的核心问题是:被告人没有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具体行为。所谓《章程》、《文集》等纯属纸上谈兵,更谈不上危害政权的法律后果,属于“六无”组织,即一无会址,二无经费,三无人员,四无办事机构,五无地方组织,六无政治势力或团体支持(引辩词)。根据该案的案情,充其量只是一种违纪行为(冯是党员)或不同学术观点,目的是加快改革进程,没有推翻现政权的犯意,从何谈起颠覆国家政权呢?先生辩得有理、有力、有节。但是审判机关却无视案卷所反映的事实与法律规定,将颠覆国家政权的大帽子实实地扣在了被告人的头上,最终判处冯邵力有期徒刑11年,岂不冤哉?就这个案例讲,先生的败是不败之“败”,因为作为一名辩护律师,他履行了《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从一审到二审,先生都出色地、尽职尽责地完成了代理义务,向受托人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于心无愧。对这种“败”,可以说无“耻”可言,更无“败”可谈。而真正败的是国家司法的公信力,是法律的尊严遭到了践踏,是国家之殇。对于这种因言获罪的案件,在我国历史上屡见不鲜,不胜枚举。大者如胡风、潘汉年、彭德怀反党案件;小者如张志新、林昭案件、遇罗克、杨小凯案件等,这些案件最终都平反昭雪了。一纸判决书如果经不住历史的检验,其结果就是为中国司法蒙羞。先生代理的另一起李智颠覆国家政权案,因一审未获得律师的有效辩护,被四川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先生做为二审的辩护人,依照事实和法律,有理有据地做了无罪辩护,但最终也未能逃脱政治审判的魔咒,二审法院仍然维持了一审判决。这个案件的吊诡之处是国安人员暗设网络陷阱,钓鱼侦查、取证。李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是2001年11月以后,曾三次申请加入境外“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但却屡申不批,突然于2003年6月获准加入了该党。而事实是,李智按照网上发来的电子信箱地址,“按址”申请立即获得了同意。这个地址网名叫“巴山夜雨”,对李智自称其叫“牟雨”。在李智入网后,这个自称“牟雨”的人,多次从川西北到达州李智家中神聊乱侃,并对其使用的电脑,暗中做了录音。应该说李智并不知道中国民主党是“敌对组织”,也无任何颠覆政权的行为,庭审时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牟雨”的证据,但是为什么不追究“牟雨”(化名)这个同案犯的刑事责任呢?这是疑点之一;另外,如果将其作为证据支持其指控的罪名成立,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要查明证人的身份,证据的来源,但公诉人环顾左右不予理睬,审判人员也不予深究。先生根据卷宗材料反映的入党时间节点,推定为李智提供入党网址的巴山夜雨即牟雨,亦即国安局的神秘人员。这种诱人“入网”的钓鱼侦查案件,属于栽赃陷害,不但经不起深究,更谈不上历史的检验。此案之败,是败于司法的专横、武断和擅权,是中国司法的反面教材,可谓是“葫芦僧乱断葫芦案”。
&再举一起先生代理的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对于高瑜,笔者在某次座谈会上见过一面,她给人的印象是为人低调沉稳。她曾是一位资深记者,只因在香港发表了一篇文章,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境外机构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最后被北京法院以“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去年,她又因写文章获刑。一位年逾70的老人遭此厄运,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该案的基本案情是:1993年2月15日,高瑜在中央机关工作人员高潮的办公室内,将高潮给其翻阅的中央领导人《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央编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汇报提纲》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摘抄,并将这些内容在境外作为某文章内容发表,获取稿费800元。此案情其实比较简单,只因文件被称为“绝密”,因此获罪。高瑜究竟泄露了哪些属于“绝密”文件的内容呢?据辩词记载,大致略谓:一是小平同志关于外事问题的三点谈话;二是泄露了工资改革的某份文件。由此,先生从“绝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是否都是“绝密”入手,分析其披露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比如高瑜摘抄并在文章中引用的小平同志三点语录式谈话(注:辩词未披露内容,据笔者推论,应为小平同志在1989年发表的&关于国际形势的谈话。这三句话是:冷静观察;稳住阵角;沉着应付。即韬光养晦)。这三句话在高瑜文章之前,就有一些人宣传过,也有一些报刊发表过。如果这也算是“秘密”,实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根本无密可言。正如先生所言:小平同志的三点谈话“是邓小平外交思想的组成部分,是他的理论观点。高瑜著文宣传党的理论观点,怎么能成为罪行呢?”指控高瑜翻阅并摘抄两份“绝密”文件,但是翻阅和摘抄与泄露国家秘密并不是一回事。如果说泄密,其主体应该是提供文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潮,而非高瑜。高瑜在香港发表的文章涉及的机构改革问题,在高的文章发表之前,香港报刊已经对此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例如《九十年代》发了“中共机构改革大动作”的专;《文汇报》在该年的1月29日,也发出了“据消息人士透露……”“方案将体现以下思路……”等报道。而高瑜仅从评论的角度,只写了关于机构改革的题目,此举不仅无密可泄,而且可以说根本不具有“新闻”的价值。但是,先生的这些有事实、有根据、顺理成章的辩护意见却未被采纳。作为辩护律师的张先生只有徒叹奈何,用现在时髦的话讲叫作“无语”。这个案例提出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即是否凡标有“绝密”的文件,其内容里的每一句话就都是“绝密”?如我们翻阅列宁、斯大林的文稿,往往标明此处掌声几分钟,那么,是否连掌声和标点符号都是“秘密”呢?
上述几个案例,有先生的辩护词在,耐心的读者只要认真解读一下,就不难得出是与非,罪与罚的客观判断。先生面对这些应胜而败的案子,向非法擅权者们发出了呐喊:我虽然败了,但败的不能让我心悦诚服,我虽败犹荣,我要继续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抗争。因此,完全可以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理解为是先生的誓言!正如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所写“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与品格,不正是我们同道应该学习的吗?
先生代理的这部分案件,在我国司法体制的大环境下,已形成只要公诉机关起诉,法院就判的怪圈和格局。特别是有些所谓的“敏感”案件,是多方干预的结果,先判后审,不辩已败。辩护律师实实在在成了摆设和花瓶,这是由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决定的。另外,也有法官自身素质和品德的因素。如先生代理的一起死刑复核案,应广东高院一位承办法官之约前去交换意见。先生年届高龄,硬是在省高院门口等了一上午,而那位法官却在上班期间炒股去了。该法官能把人命关天的案件一拖3年,竟然连案卷都没看,如此还有什么职业道德和良知可言。现在有些法律学人建言司法独立,但就我国的政体和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如果真要独立,贪赃枉法的判决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国家最高法院先后有两个大法官贪赃枉法,正是因为他们“独立”,无人监督,才敢如此胆大妄为,破坏法纪,败坏国家法制尊严。这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是骇人听闻的事件,所以笔者对中国的司法前景并不乐观。当下,从表面上看,中央对律师的重视已达到空前的程度,但真要让律师能够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尊重,还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写到这里,我想起了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对中华帝国法制现状的评论:“人们曾经想使法律和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戴上锁链,但都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因此,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21节)。当然,孟德斯鸠是针对中华帝国的法制发表的意见,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可相提并论,笔者也并不是完全赞同他在书中涉及中国的全部观点,但这部分评论是否可以引起我们的某种深思呢?当下的中国是否与专制绝缘了?周永康主政时以所谓维稳的名义,对上访者进行镇压,对异见者进行监视,并且直接干预司法,法院甚至连定罪量刑都无自主权。所谓的“打黑”,其实就是“黑打”。其爪牙薄熙来在重庆搞的就是红色恐怖,人们仿佛一下又回到了“文革”时代。我们不能认为这种恐怖因周永康、薄熙来的入狱而绝迹,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制造的大量冤假错案,至今尚未平反,这就是绝好的注脚!
就在笔者写此文时,央视报道了吉林省公安厅将一家涉嫌偷税案的企业在银行的存款划走了2400万元。这笔钱上交给省财政厅1600万元,公安厅、检察院截留后移交到法院160万元,最后经法院判决罚250万元,自己又补交100万元。该案已执行完毕,但应返还的2000多万元至今拒不兑现,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整倒闭了,职工下岗失业,受害人上访10年无果,真是苛政猛于虎啊!这不应了那句“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变得更为凶暴”了吗?他们假借办案之名,行敛财之实。为民服务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干的却是鸡鸣狗盗之事。这类行为不是个案,具有普遍性。公、检两家明争暗抢办经济类案件,目的之一是争抢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将赃款赃物移交法院,事实上都是移交卷宗不移交钱。这怎么能让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呢?写至此,笔者的愤懑之情难以言表!总而言之,先生之败乃败于现行司法体制的“权势烂施,污吏肆虐”(见先生《我们律师》后记332页),如此而已。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对所谓的胜败有着深刻的论述:“一时败于讼事,不是病,不是败,因案败于‘失格’属大患,实可怖。就个人而言,如联系实践,结合案例估量胜败,则该由讼事的最终结局确定,岂能仅以一纸裁判文书为准。”这是先生对一些短视的所谓谦谦君子的回应。也是衡量律师代理案件的标准。譬如当年代理佘祥林、聂树斌、赵作海、呼格吉勒图、陈满等杀人案的辩护律师不都败了吗?但历史已经证明,真正败的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绝非正义凛然、不畏强权的辩坛上的律师,谁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笑。先生代理的几起有影响的案件,虽然当时败了,但历史已经证明真正的胜者是先生。如发生在1987年的大兴安岭火灾案,当时育英林场已相继烧死和窒息死亡了43人,官方将发生如此严重的死亡后果归咎于时任林业局局长的庄学义身上,称其玩忽职守。该案是黑龙江省委交办的,可谓来头不小。先生与其助手根据案件的事实及证据,对庄学义作了无罪辩护,得出的结论是庄不仅无罪,还是功臣。先生对法院的判决充满了期待,在辩词的最后说:“我们的法院对于忠于职守的好干部,不会加诸罪名,给予苛待。”当时法庭辩论十分激烈,旁听群众阵阵喝彩,法庭外群众高喊“律师万岁”。但是最后先生失望了,法院判处庄学义有期徒刑3年。该判决过去17年后,经过当事人不断上访,此案最终被平反。还有先生代理的陈星反革命申诉案,历经30年,也终获平反,真可称为奇迹,也证明了我国司法的进步和敢于纠错的精神。先生对此案昭雪,曾在《我们的律师》后记中自信地说道:“应能说明那些‘败’中之辩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中的破砖碎瓦……”(引自《我们的律师》331页)请问,我们作刑事辩护的律师,一生能辩护成功几件人命关天的案件?笔者从业30余年,无一件这样的业绩,实感汗颜。先生除代理刑事辩护案件之外,还代理了不少民事纠纷案件,并非都是败诉。如代理北京同仁堂诉温州叶同仁堂“商标侵权案”、“赵玉忠诉记者董服民案”、“郭艳玲房屋买卖纠纷案”、《爱丽绿田合同纠纷案》等等,最终都取得了胜诉。事实再次证明先生并不是屡战屡败的律师。正义不会缺席,只是来得迟些。常言道,不以成败论英雄。对于律师,不能苛求每案必胜,当败则败。只要不“失格”,“完成优于完美”(见前引),赢得光明,输得磊落,做到每承办一个案件都问心无愧,经受起历史的检验,足矣!
综上所述,所谓“屡败屡战,屡战屡败”,是先生为权利而斗争的宣言,是维护民主正义的斗士。先生为权利而斗争的正义之举,还表现在对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都要发出正义之声,比如佘祥林案、聂树斌案、吴英集资案、李庄案等,都有先生的思辨和抗争,他“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是“中国律师的代言人和启发者”(法国总统颁奖语)。用胡乔木同志对中国律师的题诗来评价先生恰如其分:“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在此,我衷心地祝愿先生健康长寿,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征程再续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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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卷沉思,意犹未尽,再絮数语,以尽余兴。
先生这本回忆录不仅是他一生的记录,也是中国法治进程的记录,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该书不仅对中国律师有教化和启迪作用,而且必将在关心中国民主和法治进程的国内外广大读者中引起深深的敬畏和强烈的共鸣。
透过传主的回忆可以断言,“民主、正义、自由”是先生一生的追求,为权利而斗争是先生的座右铭。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舍身求法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这些人是中国的脊梁。先生作为执业60余年的律师,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恪尽职守,而且面对强权,一身正气,大义凛然,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先生的道德、学识、文章将影响一代又一代法律人。正如国栋先生所称:他是一个大写的人,值得我辈仰视。
最后,我还要向传记整理者孙国栋先生表达我的敬意。思之先生“钦定”国栋先生为口述的记录者,国栋先生将其视为荣耀,而我认为这何尝不是一种无私的奉献呢?他一无官方的钦派,二无薪水的酬劳,连续两年每星期三舟车劳顿、风雨无阻到先生家聆听先生故事,期间因父亲罹患绝症中辍一年,嗣后他将痛苦深埋心底,继续完成先生的作业。他为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感动,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国栋先生是当下少有的青年才俊,他的文笔干净利索,精灵剔透,尤如少女的裙裾轻灵飘逸,楚楚动人,感性的冲动中蕴含着理性的思维;他的文章一如他的为人将不同的学人和律界精英凝聚在身边,兼容并包。为了完成先生的自述(不仅仅是记录,还有扒梳、斟酌、编辑与整理),他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和创作,乃至对家人的关照,每当我看到他华发早生,就不难感受到他的忧伤。他是一位性情中人,眼睛里常浸着愤怒的泪水,因为他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他是思之先生的忘年知音,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国栋先生的无私奉献,就难有此书的玉成(口述中辍一年即是明证)。思之先生与国栋先生可谓当世之伯牙与子期,高山流水,相得益彰。《行者思之》一书的面世,开启了中国律师口述人生的典范,填补了中国律师口述历史的空白,国栋先生功莫大焉。国栋的名字将与&&行者思之》一书而成为历史的记忆。
附记:此文2015.12开笔于海口,竣稿于中原,在写作本文过程中承蒙孙国栋先生鼓励,友人孙继承律师、韩光等校对、润色,在此一并表达谢意之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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