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强人结局城堡王强死了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8:36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 隋冠卓 实习生 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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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1月至2003年5月间,沈阳南北运河内接连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歹徒作案手段残忍毒辣。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辽宁省公安厅确定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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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号公案”。同年夏天,主犯王强落入法网。2005年3月23日,沈阳中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报讯昨天上午9点30分,王强、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依次被带上法庭,主审法官韩志彤捧着厚厚的判决书开始宣判。宣判现场王强身背三项死罪  王强一行5人被带到法庭后,神态看起来都非常轻松。  法院审理认定,王强单独或伙同其他同案犯,共实施抢劫作案30起,直接致死42人,致伤13人,并在抢劫过程中强奸9名妇女,抢劫财物3万余元;王强还为泄愤,实施故意杀人1起,致死1人。被告人赵俊鹏、张百岩、赵俊伟、杨兴波分别参与王强实施的上述抢劫犯罪中的一起,但均未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或受伤的行为。  王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张百岩、赵俊伟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赵俊鹏犯抢劫罪属于从犯,被判刑15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20年;杨兴波犯抢劫罪,但犯罪时年龄未满18岁,被判刑15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20年。  王强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61万余元。  47页的判决书,主审法官宣读了40分钟。王强早知必死当庭服罪  “王强,判决书你听清没有?”“听清了。”“上不上诉?”“不上诉。”王强回答得很干脆,让坐在旁听席上的母亲心里一惊,也让法庭内的所有人都很意外。  王强并不是一时冲动,“我从进来的那天就知道是死罪,就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我还是想早点走算了。我哥张百岩他们都没判死。第二次开庭的时候,你们托法官把我儿子的照片给我了,这些天我天天握在手里看,儿子的小脑袋一看就聪明。今天开庭我看着我妈他们了。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妈,我特意嘱咐我弟弟好好照顾她,别的也没有什么了。我想看的都看着了,我服罪!”说话时,王强眼圈红了。  张百岩等4人先表示上诉。但是宣判结束后,几个人却又都表示不上诉了。被害家属一枪毙了太便宜他  宣判后,在王强一行被带出法庭时,一名中年男子冲过去踢了走在最后的王强两脚,王强再次当庭辱骂该男子,在法警的维持下才没有反击。  “他什么时候能执行?我们要看看他是怎么死的。他杀了那么多人,一枪崩了他太便宜了。”说话的就是那名情绪非常激动的男子。  “王强就是该死,其他几个人也应该判死罪,和王强在一起的就是奔着杀人去的,现在说不知道了。他们都该死!我爱人都没了,我自己怎么养孩子啊……”主审法官此案办成铁案  本案的主审法官是市中院刑二庭的审判长韩志彤。  宣判结束后,被害人的家属将韩法官围了起来,“3月末开完庭之后,4月12日又开了一次庭,主要是抓一些细节,这个案子肯定办成铁案,他们上诉也改不了。”张百岩几人当时表示上诉时,韩法官表示。  “王强其实挺可悲的,有一次抢劫,本来抢了不少美元,他当时不认识,不知道是钱,给当废纸烧了。庭审时他自己说了这么个细节,不过判决书里面没有认定。这个案子不可能翻案,法官下了很大的工夫,判的每一项都非常稳。”李律师表示。王强家属开始准备后事  昨天一大早,王强的母亲、姑姑、叔叔租了一辆小面包车从开原赶到沈阳。“早晨5点半走的,8点半到了法院正好开门。我们就是想再看王强一眼。”王强的母亲比第一次开庭时明显消瘦了不少。“这一个月把我熬坏了,虽说判他死刑一点都不冤,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而王强的姑姑和叔叔更关心的是王强还能活多长时间,“他还能活多长时间?这几天让他尽量过得好点,死的时候走得好点,我们也不图别的。还有,收尸是不是还花钱?家里条件不好,我们得提前准备。”即将执行王强生命倒计时  宣判后,5名被告人都表示服判,意味着案件很快就要进入执行阶段,王强的生命开始倒计时。  “这个判决,如果他们肯定都不上诉,10天后就生效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死刑需要上一级法院复核,复核有着严格的程序,不过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都未对死刑复核作期限规定,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死刑复核一般为四五个月,有的半年或者时间更长。不过王强这个案子案情非常明晰,程序上也没有问题,加上影响很大,估计有两三个月复核期就够了。”李长仁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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