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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合同解释的细化规则】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时,应当以常人在相同情况下理解的词句含义为基础,结合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可能影响该条款的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选择有利于该条款有效的解释,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的除外;属于无偿合同的,应当选择对债务人负担较轻的解释。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的,一方主张根据词句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交易习惯的认定】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交易习惯”:

(一)当事人之间在交易活动中经常使用的惯常做法;

(二)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条【合同成立与合同内容】当事人就合同主体、标的及其数量达成合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当事人未就价款或者报酬进行协商,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亦无法确定;

(二)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作出了意思表示,但未与对方达成一致,或者双方明确约定须就该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但事后无法达成合意;

(三)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条件另有其他约定。

依据前款规定能够认定合同已经成立的,对于合同欠缺的内容,如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不成立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条【以竞价方式订立合同】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拒绝订立书面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确定合同内容。

采取现场拍卖、网络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拍卖师落槌、电子交易系统确认成交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拍卖公告、竞买人的报价等确定合同内容。

产权交易所等机构主持拍卖、挂牌交易,其公布的拍卖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实施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者对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有过错,对方请求赔偿其为订立合同或者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由双方当事人按照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当事人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对方请求赔偿其因丧失其他缔约机会而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应当扣除其为取得该机会所应支出的合理费用。

当事人主张前款所称“因丧失其他缔约机会而造成的损失”的,应当对其他缔约机会的现实可能性以及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条【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有损失的当事人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合同的订立基于对第三人的特别信赖或者依赖于第三人提供的知识、经验、信息等,第三人实施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者对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有过错,受有损失的当事人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人依据前两款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参照本解释第五条规定予以确定。当事人亦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者对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也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相应的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预约合同的认定】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约定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约定该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已就合同的主体、标的、数量、价格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如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有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

第八条【违反预约合同的认定】预约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订立本约合同或者在磋商订立本约合同时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订立本约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当事人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一方在磋商时是否违背诚信原则时,应当综合考虑该当事人在磋商订立本约合同时提出的条件是否严重背离预约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是否已尽合理努力进行协商等因素。

第九条【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预约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订立本约合同的条件的成就程度以及本约合同履行的可能性等因素,在依本解释第五条确定的损失赔偿额与依本解释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确定的损失赔偿额之间进行酌定。

预约合同已就本约合同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质性内容达成合意,当事人请求按照如本约合同成立并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计算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通常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标识,或者通过勾选、弹窗等特别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按照对方的要求,就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对方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已履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说明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一条【格式条款的认定】合同条款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仅以合同系依据合同示范文本制作或者双方已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其提供同一时期就同类交易订立的不同合同文本,足以证明该合同条款不是为了重复使用的除外。

第十二条【批准生效合同的法律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负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未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对方请求其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反报批义务的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获得批准前,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经释明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其另行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一方履行报批义务后,其拒绝履行,经强制执行仍未履行,对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其承担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负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已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或者已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报批义务,批准机关决定不予批准,对方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因当事人迟延履行报批义务等导致合同未获批准,对方请求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处理。

第十三条【备案合同或者已批准合同的效力】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以合同已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已经批准机关批准或者已办理财产权利变更登记为由主张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四条【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的效力认定】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仅以被隐藏合同系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而订立为由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无效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被隐藏合同作为事实基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交易订立的多份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认定各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的基础上认定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合同内容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当事人对合同的相应变更无效。

第十五条【名实不符与合同效力】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应拘泥于合同使用的名称,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根据合同内容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缔约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履行行为以及当事人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标的等事实认定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并据此认定合同效力。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仅是交易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且离开整个交易链条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并难以对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及其效力作出认定的,应当告知原告将参与交易的其他当事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原告拒绝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其另行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违反强制性规定但应适用具体规定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虽有“应当”“必须”或者“不得”等表述,但该规定旨在赋予或者限制民事权利,行为人违反该规定将构成无权处分、无权代理、越权代表等,或者导致合同相对人、第三人因此获得撤销权、解除权等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违反该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认定合同效力。当事人仅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认定无效。在判断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强制性规定的目的、当事人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保护的范围、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一方当事人还是双方当事人、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社会后果等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无效:

(一)合同主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等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财产;

(三)合同约定的内容本身违反禁止实施犯罪行为、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不得限制个人基本权利等强制性规定;

(四)交易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应当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缔约等强制性规定;

(五)交易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应当集中交易等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违反涉及公序良俗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交易资质或者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批准证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交易资质或者批准证书不涉及公序良俗以及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已取得交易资质或者批准证书的除外。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具备取得交易资质或者批准证书的条件,但违反诚信原则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又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公法责任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足以实现该强制性规定的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同不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

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犯罪主体是一方当事人还是双方当事人、合同内容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因素,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认定合同效力。

第十九条【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合同效力】合同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经审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系为了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制定的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认定合同效力。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以合同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合同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导致违背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第二十条【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转让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真正权利人仅以让与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被认定有效,除真正权利人事后同意或者让与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外,受让人请求让与人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受让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让与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被认定有效后,让与人根据合同约定将动产交付给受让人或者将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受让人,真正权利人请求认定财产权利未发生变动或者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受让人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等取得财产权利的除外。

转让他人的其他财产权利或者在他人财产上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订立的合同,适用前三款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务代理与合同效力】执行法人、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超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法人、非法人组织主张该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执行法人、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在订立合同时超越其职权范围: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力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决议的事项;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执行机构决定的事项;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实施的事项;

(四)不属于通常情形下依其职权应当处理的事项。

合同所涉事项未超越依据前款确定的职权范围,但是超越法人、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证明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或者前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向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越权代表的合同效力】法律、行政法规为限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的代表权,明确规定合同所涉事项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力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决议,或者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执行机构决定,相对人不能证明其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发生效力。

合同所涉事项未超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代表权限,但是超越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代表权进行的限制,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证明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据前两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追偿因越权代表行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法人、非法人组织向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又不起诉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对人起诉请求其向自己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印章与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超越权限,或者执行法人、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在订立合同时未超越其职权范围,法人、非法人组织仅以合同加盖的公章不是备案公章或者系伪造的公章为由主张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损害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法人、非法人组织主张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非法人组织请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与相对人对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合同在订立时是否显失公平、相关人员是否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合同的履行情况等事实,人民法院认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理人与相对人存在恶意串通的高度可能性,但是不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可以依职权或者根据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申请,责令相对人就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等相关事实作出陈述或者提供其持有的相关证据。相对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作出陈述或者拒绝提交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恶意串通的事实成立。

第二十五条【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单独或者合并适用返还占有的标的物、返还权利证书或者更正登记簿册记载等方式;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合同被认定不成立、无效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之日该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基准判决折价补偿。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还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的情况,综合考虑财产增值收益和贬值损失、交易成本的支出等事实,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根据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损失赔偿额。

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且未经处理,可能导致一方或者双方通过违法行为获得不当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刑事侦查机关。

第二十六条【价款返还及其利息计算】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有权请求返还价款或者报酬的一方请求对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但是,占用资金的当事人对于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没有过错的,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双方互有返还义务,当事人主张同时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占有标的物的一方对标的物存在使用情形,对方请求将其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与应收取的标的物使用费进行抵销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救济】当事人一方未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开具发票、提供证明文件等非主要义务,对方请求继续履行该义务或者赔偿因怠于履行该义务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不履行该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清偿型以物抵债的法律适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如无法定无效或者未生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债务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选择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成调解书,债权人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或者调解书生效时移转至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权利订立以物抵债协议的,适用本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担保型以物抵债的法律适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交付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原债权债务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按照原债权债务关系审理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以物抵债协议的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债务之间的差额,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另一种方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财产拍卖、变卖、折价偿还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部分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当事人订立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将财产权利移转至债权人,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已将财产权利转移至债权人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第三人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第三人主张行使撤销权、解除权等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按照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拒绝受领,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债务人已采取提存等方式消灭债务的除外。第三人拒绝受领或者受领迟延,债务人请求债权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三十一条【第三人代为清偿规则的适用】下列民事主体,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

(一)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

(二)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

(三)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

(四)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

(五)债务人为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其股东或者合伙人;

(六)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

(七)其他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

第三人在其已代为履行的范围内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取得债权后,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利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

第三十二条【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以对方没有履行非主要债务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主要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对方不履行非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对方履行债务,被告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主张双方同时履行的抗辩且抗辩成立,被告未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原告履行债务的同时履行自己的债务,并在判项中明确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原告履行自己的债务后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告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同时履行自己的债务,并在判项中明确任何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该当事人履行自己的债务后对对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对方履行债务,被告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主张原告应先履行的抗辩且抗辩成立,被告的债务尚未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原告履行债务后另行提起诉讼;被告的债务已经到期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合同成立后,因政策调整或者市场供求关系异常变动导致价格发生常人无法合理预见的涨跌,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变化,但是合同涉及市场属性活泼、长期以来价格波动较大的大宗商品以及股票、期货等风险投资型金融产品的除外。

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变化,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得解除合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判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判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综合考虑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时间、当事人重新协商的情况以及因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在判项中明确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时间。

当事人事前约定排除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适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第三十四条【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到期债权实现的认定】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其享有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第三十五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下列权利,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一)基于赡养关系、扶养关系、抚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二)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

(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对债务人的相对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七条【起诉债务人后又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对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终结前,应当依法中止代位权诉讼。

第三十八条【代位权诉讼与仲裁协议、管辖协议】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相对人以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了仲裁协议或者管辖协议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该异议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债务人申请仲裁,或者向管辖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代位权诉讼中止审理的,人民法院对该主张应予支持。

【另一种方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或者其相对人以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了仲裁协议或者管辖协议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相对人的诉讼地位及合并审理】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相对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同一相对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清偿其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负担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比例确定相对人的履行份额。

第四十条【代位权不成立的处理】代位权诉讼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人的主张不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代位权行使条件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债权人根据新的事实再次起诉。

第四十一条【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起诉相对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相对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终结前,应当依法中止审理。

第四十二条【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明显不合理低价或者高价的认定】对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物价部门指导价予以认定。

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价格高于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与相对人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形的,不受前款规定的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三十的限制。

第四十三条【其他不合理交易行为的认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实施互易财产、以物抵债、设定用益物权、出租或者承租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四条【撤销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应当对债务人实施了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以及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还应当对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实施的相应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十五条【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当事人、管辖和合并审理】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以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四十六条【连环转让中的撤销权行使】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后,相对人又将该财产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前后交易行为中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财产的人、担保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情形,债权人请求一并撤销债务人的相对人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范围】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被撤销行为的标的可分,当事人主张在受影响的债权范围内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撤销行为的标的不可分,债权人主张将债务人的行为全部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八条【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请求相对人向债务人承担该行为被撤销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债权人同时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到期债务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获得胜诉生效法律文书后,债权人在不超过其债权数额的范围内,对相对人申请强制执行并用于实现其债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还有其他申请执行人,且相对人应当给付或者返还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实现全部申请执行人的权利的,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诉讼第三人】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受让人主张其对让与人的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让与人列为第三人。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后,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向受让人主张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让与人列为第三人。

第五十条【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因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而已经向让与人履行,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仍向让与人履行,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让与人未通知债务人,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并提供确认债权转让事实的生效法律文书、经公证的债权转让合同等能够确认债权转让事实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受让人的通知发生法律效力。

受让人起诉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或者受让人已经通知债务人,其主张起诉状副本送达时发生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由受让人负担。

【另一种方案】本条第三款不作规定。

第五十一条【债权的多重转让】债权人将同一债权转让给两个以上受让人,且债务人均未履行,最先到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其他受让人依据相应的债权转让协议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五十二条【债务加入人的追偿权及其他权利】加入债务的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请求按照其与债务人的约定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没有约定,第三人在履行债务的范围内请求债务人返还所获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加入债务会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就其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向加入债务的第三人主张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十三条【协商解除的法律适用】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时未对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结算和清理等问题作出处理,一方主张合同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关违约责任、结算和清理等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五百六十七条和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主张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权,经审理认为不符合解除权行使条件,但是其仍然主张解除合同,对方也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合同解除。有关违约责任、结算和清理等问题,依据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通知解除合同的审查】当事人因一方以通知方式主张解除合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是否享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进行审查。经审查,享有解除权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不享有解除权的,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通知解除合同的一方仅以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为由主张合同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五条【违约显著轻微时约定解除权行使的限制】当事人一方以对方的违约行为符合约定的解除事由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非违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解除合同对违约方显失公平的除外。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非违约方主张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五十六条【撤诉后再次起诉解除时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撤诉后再次起诉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该主张的,合同自再次起诉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但是,当事人一方撤诉后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该通知已经到达对方的除外。

第五十七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抵充顺序】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之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债务人的履行顺序: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

第五十八条【抵销权行使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主张抵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抵销权成立的,应当认定通知到达时双方互负的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当事人通过起诉、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主张抵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起诉状、反诉状副本送达或者抗辩意见到达时发生通知到达的效力。

【另一种方案】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主张抵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抵销权成立的,应当认定抵销条件成就时双方互负的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第五十九条【抵销参照适用抵充规则】行使抵销权的一方负担数项种类相同的债务,但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当事人因抵销的顺序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的规定。

行使抵销权的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其负担的包括主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以及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部债务,当事人因抵销的顺序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第六十条【根据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下列债务,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

(一)提供劳务的债务;

(二)依法应当支付的抚恤金债务;

(三)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债权人基本生活的债务;

(四)其他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

因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侵权人主张抵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十一条【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对方主张抵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一方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主张抵销,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对该抗辩应予支持。

【另一种方案】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对方主张抵销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一方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主张抵销,且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抵销条件已经成就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抵销成立。但是,当事人一方从第三人处受让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并向对方主张抵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合同终止的时间】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支持当事人一方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主张的,应当以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的时间为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时间。

【另一种方案】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支持当事人一方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主张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在判项中明确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时间。

第六十三条【可得利益的赔偿】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时,应当扣除非违约方为订立、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履约成本。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实施了替代交易,主张按照替代交易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违约方有证据证明替代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价格,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非违约方能够证明不进行替代交易将导致损失扩大的除外。

非违约方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六十四条【长期性合同中可得利益的赔偿】在租赁、合作等持续履行的合同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参考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履行情况、履约背景等因素确定非违约方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并按照该期限对应的租金、价款或者报酬等扣除非违约方应当支付的相应履约成本后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请求违约方赔偿合同解除后与剩余履行期限相应的租金、价款或者报酬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十五条【无法确定可得利益时的赔偿】违约方为获取更大利益实施一物二卖等违约行为,且无法根据本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确定非违约方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确定为非违约方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六十六条【金钱债务中违约损失的计算】因不履行租金、价款或者报酬等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非违约方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请求违约方赔偿自约定支付日至实际支付日之间的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

除逾期付款损失外,非违约方还有其他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请求违约方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六十七条【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人民法院在认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综合考虑合同主体、合同内容、交易类型、交易习惯、磋商过程等因素,按照与违约方处于相同情况的民事主体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损失类型予以确定。

第六十八条【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方式和举证责任】当事人一方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方以合同约定不得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为由主张不应予以调整,经审查不调整违约金将导致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非违约方主张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增加,或者违约方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九条【违约金的司法酌减】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对违约金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确定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其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十条【违约金调整的释明与改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未生效、无效、确定不发生效力、不构成违约或者非违约方不存在损失等为由抗辩,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

第一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不成立,但是未予释明并判决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抗辩成立故未予释明,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释明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判决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被告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到庭参加诉讼,但是在第二审程序中到庭参加诉讼并请求减少违约金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第七十一条【定金规则】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是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主张适用定金规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性质,未约定定金类型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为违约定金,但是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一方不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条件,应当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是合同主要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并为对方所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已经成立或者生效。

当事人约定定金性质为解约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或者收受定金的一方主张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七十二条【定金罚则的法律适用】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根本违约情形,其中一方请求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构成根本违约,对方仅有轻微违约,轻微违约方主张适用定金罚则,根本违约方以对方也有违约行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对该抗辩不予支持。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同意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全部合同目的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非违约方主张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十三条【司法解释生效时间】本解释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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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如果你要我这辈子都爱你,我做不到,我只能答应你,只要还有下一秒,我都会爱着你!

18、大野始严凝,云天晓色澄。树寒稀宿鸟,山迥少来僧。背日收窗雪,开炉释砚冰。忽然归故国,孤想寓西陵。

19、女人我和你牵牵手,这辈子我只会爱着你。

20、我的思绪是一面墙,有你涂鸦的色彩,我的心跳是一首歌,有你节拍的旋律,我的温度是一个我,有你拥抱的依赖,亲爱的,我爱你,爱你,永远爱着你。

21、你很特别你知道吗?你是上天派来给我的幸运猪,是全世界我见过最可爱的猪。

22、愿你在听见我的名字时,眉眼带笑;愿你在见到我时,不管不顾给我个拥抱。

23、看着你,满眼都是幸福,想着你,满腔都是甜蜜,拥着你,满脸都是如意,守着你,满心都是快乐,我爱你,心被你填得满满的,我好爱你,愿陪你走到白头。

24、愿男人都健康快乐有人同分享,忧愁辛苦有共人担当,吉祥幸福能久长。

25、很多时候,我只是想能有个你,紧紧抱着我不放,直到我的情绪真的好起来。

26、在认识你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可以这样情愿的付出。

27、没得办法,就是喜欢你,就算是一辈子相互折磨,我也心甘情愿。

28、有些人,才遇见了那么一下子,就好像认识了很久似的,什么事都想和他说。

29、我在你的世界外讲述所有和你的故事。打动了自己却没法感染到你。

30、祝如意多、财源茂、工作顺、收入高、快乐围、吉祥罩。

31、从小就听过冰山坚不可摧,可谁知道冰山也有想在某个人手里变成冰淇淋的一天。

32、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很小。大到走了那么久,还没跟对的人相遇,小到围着喜欢的'人绕一圈,就看到了全世界。

33、后来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合适的人,不是你拼命去追赶的人,而是当你累的时候,拉着你跟你一起走的人。

34、我后来想了想,我不耽误你,还会有别人耽误你,那我不甘心,还是我来耽误你吧。

35、你就是我最困难时的那位永远支持我的人!

36、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37、星光坠入你眼里,而你却落进我心里。

38、枕着阳光,枕着涛声,枕着芳草,枕着你的手臂,我把爱之梦紧紧地抱在胸怀。

39、喜欢你也许是我错了,爱上你我真的变了许多!傻瓜,我爱你!

40、傻笑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我爱上你的那一刻开始的。

41、想你的时候我就把思念扯的很长很长,一头我牵着,一头牵着你。你跟我走。

42、你是我的糖,甜到我发慌。

43、你脸上的细纹有点少,就少我这一吻。

44、你看不见,我的思念,所有的记忆识别里,都流淌着你的脸。

45、如果不曾遇见过你,我本可以忍受孤独。

46、其实我不敢和你对视,我怕我每个眼神都像是在表白。

47、纵然万劫不复,纵然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

48、月遇从云,花遇和风,今夜的月色很美,我又想你了。

49、这世界太危险,只有你最安全。

50、有你的日子,一切与粽不同。

51、我愿意为你,倾尽一切。

52、为你遮阳挡风,陪你扮酷陪你大笑。

53、全世界只有一个你,叫我如何不珍惜。

54、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55、你是我今生今世品尝到的最美味的幸福,愿和你一起走完这人生的路。

56、积攒生活中的点滴幸福,就是告白爱情的最好保证书。

57、祝你今天愉快,你明天的愉快留着我明天再祝。

58、我从他的全世界路过的时候,他牵起了我的手。

59、我向来三分钟热度,一天有1440分钟,所以因为你,我每天都沸腾480遍。

60、你是我的半截的诗,不许别人更改一个字。

61、踏过万水千山,不及跨入你心门一步。

62、在你的面前,我冷酷不起来。

63、我有一个珍贵的盒子,盒子有两格,一格放着与你的美好时光,一格放着与你的幸福快乐。我将盒子深埋胸膛,还取了名字,一个叫左心室,一个叫右心房!

64、闲时让我对你无限思念。将心泊在彩云升起的港湾,偷偷把幸福刻在你的心间,用一缕爱的丝线,将你我紧紧绑在岁月变迁的终点。祝福你的今天明天美好无限!

65、相传幸福是一个美丽的玻璃球,跌碎散落世间每个角落,有的人拾到多些,有的人拾到少些,却没有谁能拥有全部。我愿将我拾到的分点给你,让你比我更幸福!

66、幸福的味道,是浓烈的芬芳?是甜蜜的滋味?是淡淡的幽香?是醉人的感觉?都不是!幸福的味道,是与你一起时的心动,是与你携手到老的决心,永远爱你。

67、一个人的天空很蓝,蓝得有点忧郁;一个人的时候很自由,自由得有点孤单;一个人的日子很轻松,轻松得有点无聊;想念你的时候很幸福,幸福得有点难过……亲爱的,咱俩能重归于好吗?

68、只想给你快乐,却给你增加了烦恼,不想陷地太深,现在却不能自拔,深陷的不能呼吸,如果带给你伤害,我伤害的比你深!爱你!

69、网络情人节,我愿做一条鱼,任你红烧、白煮、清蒸,然后躺在你温柔的胃里。

70、我的亲亲,还在减肥吗?可不能在减肥了啊,我只喜欢你现在的样子,你就算是再瘦了,我也不会喜欢的,我只喜欢现在的你。

71、亲爱的,如果一切顺心,举手画颗爱心,化作天际恒心,祝你永远开心。

72、你像一轮朝阳,徐徐升起照耀在我的身上,温暖弥漫在我的心房;你像一轮明月,悄悄注视着我的喜怒哀乐,似水的柔情伴我如梦,伴我甜睡!

73、亲爱的,对不起,我做不到向你承诺爱你一万年,我唯一能做到的是爱你在我生命里的每一天,我所有的爱只属于你一个。

74、我是那深深的大海,你是那自海的另一边升起的曙光,永远照亮我的人生……

75、想送你玫瑰可惜价钱太贵,想给你安慰可我还没学会,想给你下跪可戒指还在保险柜,只能发个短信把你追,希望我们永不吹。

76、以为没有你。我可以坚强一个人……终於知道我不行。

77、有情之人,天天是节。一句寒暖,一线相喧;一句叮咛,一笺相传;一份相思,一心相盼;一份爱意,一生相恋。

78、那次去看露天演唱会,你骑在我头上看得津津有味,我被你压在下面在人群中流泪。

79、每一天都为你心跳,每一刻都被你感动,每一秒都为你担心。有你的感觉真好。

80、每时每刻在看着你我总觉得看不够,天天呆在一起我还觉得呆不够,总想把你搂在怀,将你融化在我的爱里。

81、我将永远忠于自己,披星戴月奔向理想和你。

82、根据上面下来的文件,我们在一起了。

83、山有木兮木有枝,心中有人却不知。

84、谢谢你,撑到我找到你。

85、众生皆苦,唯有你是草莓味。

86、完美身材,更值得被爱。

87、听说你喜欢小柴柴,我想和你一起养一只,怎么样?

88、其实世间好多道理我都不甚明白,但只要你在,哪怕时光腐败,什么都不算太坏。

89、你姓杨,那我便姓柳吧。

90、靠近心的地方,躺着你爱的温暖。

91、每天都好想把你打包装进衬衫,放在心口。

92、你眼里的春夏秋冬,胜过我见过的星空大海。

93、我们绕了这么一圈才遇到,我比谁都更明白你的重要。

94、当我感到孤独时,你总是我第一个想起的人。

95、从今以后,风筝有风,海豚有海,你有我。

96、因为爱在一起,因为梦想到一起,因为思念天天在一起,因为有你心灵牵挂在一起。

97、我是个*庸无趣的人,只有一点比较特别,特别喜欢你。

98、只为那一时的温柔,我沉醉其中;只因那一刻的冷漠,我泪如雨下。让我怎么舍得忘记你?让我怎么舍得你心烦?让我怎么舍得你难过?愿我们天天和睦,幸福永久!

99、那是一季清凉着的'夏,你我总是不约而至地坐在这里,虽看不到键盘上手指的舞蹈,却循着美丽的文字,还听懂了彼此的呼吸。我爱你的愉快旅程自此开始。

100、我的思绪是一面墙,有你涂鸦的色彩,我的心跳是一首歌,有你节拍的旋律,我的温度是一个我,有你拥抱的依赖,亲爱的`,我爱你,爱你,永远爱着你。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阅读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1)

——520我爱你朋友圈文案,句句甜而不腻

1、你是我的糖,甜到我发慌。

2、风止于秋水,我止于你。

3、与你共度的时光,多久都不足够。

4、爱情要什么苦尽甘来,就应该好甜超甜无敌甜。

5、你是一朵花,开在我心田。

6、你脸上的细纹有点少,就少我这一吻。

7、你看不见,我的思念,所有的记忆识别里,都流淌着你的脸。

8、我一往无前,驶向你心里的方向。

9、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10、如果不曾遇见过你,我本可以忍受孤独。

11、其实我不敢和你对视,我怕我每个眼神都像是在表白。

12、我希望这么多好的都给你,那么多坏的都给我。

13、骗人是小狗,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汪汪汪。

14、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15、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这一生,我都只爱你这一张脸。

16、岁月纵然无情,我只对你有意,姑娘(先生),余生请多指教!

17、从你的全部世界路过,而你在路上牵起了我的手。

18、纵然万劫不复,纵然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

19、月遇从云,花遇和风,今夜的月色很美,我又想你了。

20、你很普通,却特别合我的眼。

21、这世界太危险,只有你最安全。

22、有你的日子,一切与粽不同。

23、我愿意为你,倾尽一切。

24、为你遮阳挡风,陪你扮酷陪你大笑。

25、我想用我的全部,换取一条通往你心里的路。

26、全世界只有一个你,叫我如何不珍惜。

27、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28、你是我今生今世品尝到的最美味的幸福,愿和你一起走完这人生的路。

29、我宁愿和你吵架,也不愿去爱别人。

30、我以为我忙起来就不会想你,后来我发现我一直忙着想你。

31、积攒生活中的点滴幸福,就是告白爱情的最好保证书。

32、祝你今天愉快,你明天的愉快留着我明天再祝。

33、我从他的全世界路过的时候,他牵起了我的手。

34、一个人叫甜品,两个人叫甜蜜。

35、我向来三分钟热度,一天有1440分钟,所以因为你,我每天都沸腾480遍。

36、夜深了,不敢寐,对话框显示已读,生怕错过你的回复。

37、你是我的半截的诗,不许别人更改一个字。

38、踏过万水千山,不及跨入你心门一步。

39、在你的面前,我冷酷不起来。

40、你的酒窝没有酒,可我却醉的至死方休。

41、世界上有一种人间疾苦,叫做“我想你”。

42、我很懒,只有看到你的心脏才会加速运动。

43、你是我的今天,以及所有的明天。

44、什么时候做少女做累了,来做我的太太吧。

45、偷电瓶车,养你。

46、我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是,我的世界,全部给你。

47、建立永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48、我只想,把最好的给你。

49、遇见你,从此凛冬散尽,星河长明。

50、账都归你管,而你,归我管。

51、你是一朵花,开在我心里。

52、众生皆草木,唯你是青山。

53、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54、我是银河系,你就是银河系里最亮的一颗星。

55、和你在一起后,我对爱情的信心是100%。

56、暴雨,黑夜,失眠,都给我。凉风,黎明,美梦都给你。钥匙给你,我的锁给你。

57、夏日小心机,让他满心都是你。

58、你风尘仆仆走向我,胜过所有遥远的温柔。

59、我可能盐吃多了,闲得总是想你。

60、建设美好未来,共创美好明天。

61、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

62、你有你的520,我有我的502,不甜,但是很黏!

63、这世上虽有万水千山,虽有海誓山盟,虽有地老天荒,不及我爱你在每个春夏秋冬。

64、在这世上珍贵的东西总是罕有,所以这世上只有一个你。

65、用一路同甘共苦的点滴,换此刻心心相印的“我爱你”。

66、最美的事情莫过于把你从“在建工程”转入我的“固定资产”。

67、再等等,山南水北,我一定陪你去。

68、我的前半生都是流浪,自从遇见你,如鹿归林,如舟靠岸。

69、爱就是吃到好吃的,总会给你留一份。

70、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71、我喜欢你,何止狼子野心,是贼心不死。

72、我想给你拍一个长镜头,时间是一辈子。

73、心中盼望着,与你牵手。

74、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75、佛渡众生,你渡我。

76、这是可爱的男孩,我是可爱。

77、手捧浪漫,来见你。

78、咳,我很旺,你要不要做我的仔。

79、未来,一路“鞋”手同行。

80、看到你我就,满心欢喜。

81、我有话想对你说,去掉有话和对说。

82、这温吞世俗人间烟火,只有你是我的江河湖泊。

83、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84、我希望你爱这人间的缘由,算我一个。

85、难道你不知道吗?自从我第一次看到你,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更接近你。

86、我一直爱你,不需要被节日赋予特殊的意义。

87、一起去民政局拿个小本本吧,费用都我出,你就出个人。

88、梦里出现你,醒来就是你。

89、你说清醒容易孤独,我就陪你酩酊大醉,你说黑夜太难熬,我就陪你日夜颠倒。

90、你嫁给我就好了,找你拿钱就不用说借了。

91、我本来要行走江湖的,看到你我觉得该停了。

92、万千世界里,我只看到你。

93、无论用什么给你备注,都不及你的名字让人心跳加速。

94、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95、我想一月住进你的怀里,在十二月份岁月沉迷,周而复始生生不换。

96、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97、遇见你,我才看见了希望。

98、想在你心里“美”一天。

99、尽管未来的路我心里也没底,但我还是决定不顾一切和你走下去。

100、这个星球偶尔脆弱,而我也偶尔,想与你沉沦。

101、爱你,是我的“长”动力。

102、取了那么多快递,你什么时候来娶我?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2)

——520我爱你朋友圈文案 520最美表白情话2020

1.喜欢你这件事,从来没含糊过。

2.你做我的男孩,我做你的宇宙

3.你来的话,日子会甜一点。

4.从此天光大亮,你是我全部的渴望与幻想。

5.你是揉碎的日光,落入我梦境的一片温暖。

6.右手敬礼,左手牵你。

7.我爱你,所以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8.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9.五氧化二磷没有氧化是什么 五二磷

10.那么多弯弯绕绕,不如直接说喜欢。

11.若你一贫如洗,我愿做你最后的行李

12.无关风月只是觉得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你

13.最近的生活状态 暴饮暴食暴喜欢你

14.想和你喝酒是假,想醉你怀里是真。

15.有两个心愿:你在身边,在你身边。

16.我有一个很长的故事,需要一生一世,才能慢慢诉说给你听。

17.那些终将过下去的日子,叫做余生。而与你有关的日子,才是未来。

18.可你才是那最美丽的风景,所有美好都像你。

19.判你无期徒刑,在我身边执行。

20.我会带你去看天上的鲸鱼,再和你潜入海底。

21.谢谢你,在这世界的角落,找到了我。

22.环游遍整个星辰,找不到比你更亮的星星。

23.铃铛遇到风会响,我遇到你,心里的小鹿会乱撞。

24.多希望你知道我并不洒脱,然后告诉我,你也很想我。

25.你生来就值得被爱,这点你无需质疑。

26.你的笑就是那彩虹云朵,你开心我都愿意给你我所有。

27.其实我不敢和你对视,我怕我每个眼神都像是在表白。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3)

——520我爱你朋友圈文案 520最美表白情话2020

  1.喜欢你这件事,从来没含糊过。

  2.你做我的男孩,我做你的宇宙

  3.你来的话,日子会甜一点。

  4.从此天光大亮,你是我全部的渴望与幻想。

  5.你是揉碎的日光,落入我梦境的一片温暖。

  6.右手敬礼,左手牵你。

  7.我爱你,所以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8.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9.五氧化二磷没有氧化是什么五二磷

  10.那么多弯弯绕绕,不如直接说喜欢。

  11.若你一贫如洗,我愿做你最后的行李

  12.无关风月只是觉得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你

  13.最近的生活状态暴饮暴食暴喜欢你

  14.想和你喝酒是假,想醉你怀里是真。

  15.有两个心愿:你在身边,在你身边。

  16.我有一个很长的故事,需要一生一世,才能慢慢诉说给你听。

  17.那些终将过下去的日子,叫做余生。而与你有关的日子,才是未来。

  18.可你才是那最美丽的风景,所有美好都像你。

  19.判你无期徒刑,在我身边执行。

  20.我会带你去看天上的鲸鱼,再和你潜入海底。

  21.谢谢你,在这世界的角落,找到了我。

  22.环游遍整个星辰,找不到比你更亮的星星。

  23.铃铛遇到风会响,我遇到你,心里的小鹿会乱撞。

  24.多希望你知道我并不洒脱,然后告诉我,你也很想我。

  25.你生来就值得被爱,这点你无需质疑。

  26.你的笑就是那彩虹云朵,你开心我都愿意给你我所有。

  27.其实我不敢和你对视,我怕我每个眼神都像是在表白。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4)

—— 520浪漫表白文案 520我爱你的句子

 520浪漫表白文案  甜言蜜语不是我的专长。我不想说海誓山盟,但我有一个温暖的胸膛,里面装满了我对你的梦想。让我们一起走上人生的道路。  520我爱你的句子

一. 艳丽的花儿为你绽放美丽,含苞的花蕊等待你的亲吻,翠绿的外衣是我的嫁妆,芬芳的花香是我的体味,高挑的身材是我展示给你的风姿。亲爱的.我爱你!

二. 我要和你情深意长,相亲相爱。

三. 有些东西你现在遗弃了 等你再想要的时候或许就找不回来了。

四. 你的眼睛眨一下,我就死过去了,你的眼睛再眨一下,我就活过来了,你的眼睛眨来眨去,我就死去活来。

五. 你讨厌我,关我屁事,说得好像你喜欢我就能升华我的人生似的。

六. 谁家的孩子不看好,马路上是跳橡皮筋的地方吗?

七. 如果你那是鱼,我愿是鱼网网着你;如果你是那山,我愿是山边的小河我要绕你;如果你是馍馍,那我就是一碗羊肉汤我要泡你。

八. 熬过来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十. 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

十一. 如果我的眼睛看不见你,光明还有什么意义;如果我的双手摸不到你,力量还有什么意义;如果我的生命里没有你,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要告诉你:我爱你!

十二. 爱情不是索取,而是给予;不是梦想,也不是痴望,爱情不是这样。它是善良,是荣誉,和谐与纯洁的生活。

十三. 人的烦恼多半都是闲出来的,忙一忙就会好。世界上最经典的一句话。

十四. 英俊潇洒好威凛,是我心中白马王。言谈举止好气派,我从心里喜欢你。交际广泛朋友多,唱歌跳舞好热闹,办事能力数第一。爱你痴心入迷!

十五. 你可以随时倒下,我一个人,做你的四面八方。

十六. 多少春秋风雨改 多少崎岖爱不变 多少唏嘘的你在人海

十七. 能不能不为你所动 不在穿梭在蜜罐和醋坛子之间

十八. 妈咪, 母亲节要到る; 祝1n 母亲节 口海皮;

十九. 老公,思念让我成熟,思念让我希望,思念让我陶醉,思念让我幻想,但思念不如相见。

二十. 每天对我说一遍,说你会爱我不变,让温柔的誓言,满蘸幸福在我的心田蔓延;每天对我说一遍,说爱会永远不散,让快乐的笑颜,满溢甜蜜在我的人生繁衍!

二十一. 阳光很美,比不上朋友的安慰;天空很美,比不上友情的点缀;星星很美,比不上问候的珍贵。

二十二. 我喜欢你,带有目的的那种喜欢。

二十三. baby有黄晓明,李小璐有贾乃亮,杨幂有刘恺威,孙俪有邓超,范冰冰有李晨,谢娜有张杰,我有谁

二十四. 希望你早点来保护我,让我安心的做只胆小鬼。

二十五. 甜言蜜语不是我的擅长,山盟海誓我不太愿讲,但我有着温暖的胸膛,那里洋溢着我对你的梦想,人生的道路我们一起去闯。

二十六. 你的配偶一览是不是已经空二十多年了?我想告诉你我的也是。上帝说那位置只有我俩才能互补。所以说总有一天你的名字将会出现在我的户口簿上。

二十七. 严肃而有美德的人令人肃然起敬的。 —— 培根

二十八. 曲笙歌春似海,万家灯火夜如年。

二十九. 人生建议:养一个可爱的我。

三十. 每当看到别人在秀恩爱,我满脑子都是你的影子。

三十一. 你知道吗,石头剪刀布其实就是520,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

三十二. 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三十三. 不要问我在哪里,也不必担心我会把你忘记,当你想我的时候,我也正想着你

三十四. 想牵你的手,一起到一个叫永远的地方,看天长地久的风景,尝海枯石烂的味道,直到永远!

三十五. 不要用温柔的呼唤使我着迷,不要用婷婷的倩影使我心动,不要用含情的目光使我受尽苦刑。

三十六. 范 伟好好好。抓紧时间抓紧时间,赵队长,你为什么总要看服装呢?

三十七. 爱是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想你在我的每一天,我愿一直陪伴你,在生生世世,从此决定:爱你一万年!

三十八. 每个女孩都是一个无泪天使,当天使爱上男孩便有了眼泪,天时落泪坠入凡间,所以每个男孩都不该辜负你的女孩,因为他曾为你放弃了整个天堂。

三十九. 武林门外送行舟,万种离情逐水流,今夜月明何处泊,天涯回首不胜愁

四十. 老天作证,我的影子随时随地都跟着你,我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你该死,我的意思是你洗澡的时候除外!

四十一. 个性好难玩 要发很多才有花花 要文采好才有粉丝 哎!

四十二. 雨天更宜躲进小楼,隐于陋室,约三五知己,或品茶叙旧,议论风发,谈大侠之传奇,侃世道之滑稽;或雨中听丝弦,江南风情曲中论,大弦小弦皆有意。

四十三. 分钟认识你,一小时喜欢上你,一天的时间爱上你,一个月的时间娶了你,一年的时间磨合你,一生的时间照顾你。怎么样?够爱你吧!

四十四.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用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陪着你,可是,现在我能做的,只是每一分每一秒想着你!

四十五. 当你没空休息的时候,就是你该休息的时候了。

四十六. 漫漫的长路,你我的相逢,珍惜难得往日的缘分,默默的祝福,亲亲的问候,互道今生多保重。

四十七. 夜个(昨天)俺们几个在家后(屋子后面)沟里妈澡(洗澡),我里孩来,非(水)深里很里很,凉里羊熊样,我的福(书)包差点弄掉非(水)里来。

四十八. 这辈子,我唯一擅长的就是爱你了。

四十九. 临终之际,若一毫凡圣情量未尽,纤毫思虑未忘便乃轻重五阴去也。

五十. 谁年少时没有爱过一个不良少年

五十一. 我多么希望两条*行线在一瞬间的相交之后,不要越行越远

五十二. 初次爱你,请多关照,520块爱。

五十三. 感情需要用心对待,爱一个人,就要尽最大努力就让他幸福,不管是相聚还是分离,我们需要用一个方式让生命把一切感情呈递下去的,学着去留念,学会去感恩,让爱情变成幸福。

五十四. 爱的魔力,让我的劳累全都逃潜;爱的奇迹,让我的思念都化作感叹号;一片真诚,浇灌爱情的美好;一声祝福,诉说爱情的祷告:愿一生相爱,携手到老!

五十五. 只对你一个人撒娇,做你一个人的女孩。

五十六. 你是天上的太阳,我是地上的高山;你是天上的月亮,我是地上的海洋;你是天上的乌鸦飞啊飞,我是地上的土狗追啊追

五十七. 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它总是冰凉坚硬

五十八. 看你吃的不好穿的不好的,真是的,你的生活还是让我来照顾吧,搁别人那我还真不放心。啥?期限啊嗯,最近一百年应该够了吧

五十九. 为爱离开,我将爱深埋,回忆却长出来;面朝大海,我等你回来,寂寞却涌上来;命运的安排,迟来的告白,缘份还在,结局难猜,我愿为你痴痴等待!

六十. 如果没有风,云不会动;如果没有水,鱼不能游;如果没有太阳,月亮就不会有光;如果没有你笨人也就不存在了

六十一. 感谢上天让我遇见了你,知道吗?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遇见你是我永远的快乐,愿你常住我心,愿我每天从你那领受阳光雨露,领受坚强、勇敢,我爱你!

六十二. 余生就不用指教了,都听我指挥吧。

六十三. 生情,蜿蜒成潺潺的溪水,向着爱海奔腾而去;一生爱,辗转成绵延的相思雨,踏落一路红尘的情趣;我的爱总是为了你,把你留在我香甜的梦境里!

六十四. 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上去给他一脚,然后告诉他你不好欺负

六十五. 小声的)嘘……请不要吵醒我的梦,谢谢~

六十六. 你知道我想你吗?你知道我多么想你吗?你知道我多么多么想你吗?你知道我想你想得都打不出字来了吗?你知道我想你想得都差点忘记了我自己吗?

六十七. 风带着云私奔了,小鸟闻着花陶醉了,鱼和水不离不弃了,就连猫也爱上老鼠了,这个世界太疯狂了,你还在等待什么呢?真爱降临在你身边,还不赶快爱一场!

六十八. 今天不想迷惑众生了,想在你耳边说爱你。

六十九. 有种爱,叫做一见钟情。有种思念,叫做相思成灾。有种状态,叫做魂不守舍。一见钟情的爱,造成我对你的相思成灾,时刻魂不守舍。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你理解吗?

七十. 看见了没?晴空那颗太阳,是我对你浓浓的热情!夜空那轮弯月,是我对你美美的祝福!所以,你必须幸福!那飘过的朵朵白云,代表我对你深深的思念!

七十一. 千万别跟你老公说,我恨你,不然,他会高兴的。

七十二.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七十三. 你喜欢浪 我只能给你一个家

七十四. 牵着你的手,走过的日子里写满了幸福,拉着你的手,跨过的岁月中涂满了快乐,生活因有你而如意,亲爱的,愿携你手走到人生的尽头,我爱你!

七十五. 你的记忆残存着你我依昔的记忆 我的记忆却填满了写你的日记.

七十六. 情,很真,发自肺腑,绝对痴情;爱,很真,无怨无悔,绝对爱你;心,很真,炽热滚烫,绝对用心。爱你最真,天荒地老,永不分离!

七十七. 当你做对的时候,没有人会记得;当你做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

七十八. 你站在那不要动!等我飞奔过去!

七十九. 情话固然动听,但也很,刺耳。

八十. 爱一个人就是在拔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拔通的只是自已心底的一根弦。

八十一. 我很混,所有的不分青红皂白,是站在你这边。

八十二. 你这种人应该挂在淘宝上阿,你是宝贝。

八十三. 我要变得无法无天,在你的世界里横行霸道。

八十四. 我爱你的心,爱你的肝,爱你身体的四分之三!我爱你的肉是一块一块的,爱你的'钱是十块十块的!

八十五. 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将失败转化为成功,将你的悲伤转化为美妙的机会。没有借口。——乔尔布朗

八十六. 画师可画出我的相貌,但他画不出我爱你的那颗心。小溪那欢唱的潺潺流水,但道不出我对你那柔情的爱。再美的诗情画意,也表达不了我对你的真爱!

八十七. 对你的爱,写入心怡日历,尽是思念话语;对你的情,清晰地叠印在心里,绚丽的色彩荡漾爱的涟漪,爱你,是动人的旋律,永久在我的心弦上占据!

八十八. 我和你跨过分秒,也愿跨过余生岁月。

八十九. 我是今生的水,你是前世的茶,用今生的水来泡一杯前世的茶,透明的瓷杯里,沉淀的是前世的情,沸腾的是今生的爱,这味道就叫做:缘份。

九十. 强身健体,立志成材,非同一般。

九十一. 红花绿叶大苹果,几天不见想死我,昨夜星解灿烂你在哪里浪漫,今夜星解点点你在哪里丢人现眼?

九十二. 命中注定,已成过往。别了,与你生生世世的许诺,注定成空。

九十三. 此短信法力无边,收到后神效立显,单身者即刻遇艳,单恋者真爱如愿,恋爱者爱情蜜甜,已婚者齐眉举案,离婚者梅开再恋,转发者快乐天天!

九十四. 虽然现在的我只能把思念寄托远方,但我的心却没有改变方向。回忆里甜蜜中有挥不去的感伤,只因你不在身旁。一天天总是挂肚牵肠。

九十五. 想念一个人最糟糕的方式就是坐在他身旁,却清楚的明白你不能拥有他。

九十六. 希望你目光短浅,眼里只有我一个宝贝。

九十七. 涓涓溪水不因石而阻,深厚情谊不因远而疏。在我的友谊排行榜中,你总是高居榜首,而且行情还在一直看涨中。近来还好吗?远方的我在祝福你。

九十八. 岳王爷饶命,我秦侩罪该万死。不过,我还是有一些好处的。你追我那么多年,我就是不出宋界,更没有投奔金国。

九十九. 以前是谁不重要,从今以后,你只能是我的。

一佰. 把对你的爱放入大海,它会像鱼儿一样轻轻的游摆;把对你的爱放入蓝天,它会像鸟儿一样自由翱翔;把你的爱放到电话里想要传给你:在这金色的季节,我们恋爱吧!

一佰零一. 爱情像冰激凌,吃得太快,不能尽情的品味清甜;吃得太慢,又会自然地融化,相爱的人儿呀,要把尺度把握好,执彼之手,相亲相爱到永久!

一佰零二. 想与你手拖手共游乐园,想与你肩并肩赤身相拥

一佰零三. 我家是卖是水果的,有台电子秤。看到别人发什么跪搓衣板,跪键盘的都弱爆了。只要惹到我老婆了,她就会大吼去秤上跪三斤二两…

一佰零四. 天生下来的是雨,而不是天才!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5)

1、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晏几道《鹧鸪天三首其一》

2、休言半纸无多重,万斛离愁尽耐担。——陈蓬姐《寄外二首其二》

3、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晏几道《临江仙·斗草阶前初见》

4、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范仲淹《苏幕遮·怀旧》

5、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击鼓》

6、念碎劈芳心,萦思千缕,赠将幽素,偷翦重云。——吴文英《风流子·黄钟商芍药》

7、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欧阳修《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

8、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纳兰性德《蝶恋花·辛苦最怜天上月》

9、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纳兰性德《虞美人》

10、*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徐再思《折桂令·春情》

11、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苏轼《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12、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李商隐《无题》

13、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秦观《八六子·倚危亭》

14、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晏殊《木兰花》

15、紫燕一双娇语碎,翠屏十二晚峰齐,梦魂消散醉空闺。——毛熙震《浣溪沙·花榭香红烟景迷》

16、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

17、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张籍《节妇吟·寄东*李司空师道》

18、对菱花、与说相思,看谁瘦损。——陆叡《瑞鹤仙·梅》

19、宝奁明月不欺人,明日归来君试看。——严仁《玉楼春·春思》

20、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佚名《诗经·唐风·绸缪》

21、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辛弃疾《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

22、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白居易《长恨歌》

23、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白居易《浪淘沙·借问江潮与海水》

24、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晏几道《临江仙·斗草阶前初见》

25、相思本是无凭语,莫向花笺费泪行。——晏几道《鹧鸪天·醉拍春衫惜旧香》

26、天与短因缘,聚散常容易。——晏几道《生查子·狂花顷刻香》

27、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晏殊《偶作寄朗之》

28、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李煜《长相思·一重山》

29、春思乱,芳心碎。——惠洪《千秋岁·半身屏外》

30、谁料同心结不成,翻就相思结。——夏完淳《卜算子·秋色到空闺》

31、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吕本中《采桑子·恨君不似江楼月》

32、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苏武《留别妻》

33、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纳兰性德《如梦令》

34、*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徐再思《折桂令》

35、妾身悔作商人妇,妾命当逢薄幸夫。——徐再思《阳春曲·闺怨》

36、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张九龄《望月怀远》

37、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晏几道《长相思·长相思》

38、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佚名《诗经·王风·采葛》

39、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韦庄《思帝乡》

40、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卓文君《白头吟》

41、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范成大《车遥遥篇》

42、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观《鹊桥仙》

43、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诗经·小戎》

44、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顾夐《诉衷情·永夜抛人何处去》

45、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李之仪《卜算子》

46、若有知音见采,不辞遍唱阳春。——晏殊《山亭柳·赠歌者》

47、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严蕊《卜算子·不是爱风尘》

48、忆昔花间相见后,只凭纤手,暗抛红豆。——欧阳炯《贺明朝·忆昔花间相见后》

49、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汉乐府《上邪》

50、梅花雪,梨花月,总相思。——张惠言《相见欢·年年负却花期》

51、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张先《千秋岁》

52、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张籍《节妇吟·寄东*李司空师道》

53、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卢仝《有所思》

5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司马光《西江月》

55、屏却相思,近来知道都无益。——王国维《点绛唇·屏却相思》

56、别来半岁音书绝,一寸离肠千万结。——韦庄《应天长·别来半岁音书绝》

57、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生未展眉。——元稹《遣悲怀三首·其一》

58、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无题·昨夜星辰昨夜风》

520我爱你文案 100句(扩展6)

——关于520我爱你的句子

关于520我爱你的句子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一些耳熟能详的句子吧,在不同类型的文章里,不同位置的句子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那什么样的句子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520我爱你的句子,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520我爱你,让爱的汗毛孔全部张开,释放缠绵;让情的神经细胞变得兴奋,编织浪漫;让甜蜜的大嘴巴张张合合,为你倾吐最真心的爱语:我爱你一生一世,直到天荒地老!

  2、缘分让我遇到你,有你是我的福气,感谢上天赐予你,我愿一生守护你,发送短信表心意,爱你永远不离弃,地老天荒陪伴你,今生今世永爱你,520我爱你,祝你开心快乐,好运多多。

  3、“五”湖四海的祝福,“二”人世界的甜蜜,“零”存整取的爱情,520,我要大声的告诉你我爱你,即使时光流逝,但我的情依然还在,有你我的世界才精彩。

  4、"你的陪伴温暖了孤单季节,我梦想的喜悦是我们一切的纪念,所有离别为了重逢的那天,眼泪却藏在手心里面,我们的歌让每一个瞬间停留,我的左手旁边就是你的右手,我一直在你的左右。520我爱你,祝你永远快乐。"

  5、真情由衷红胜火,真心无瑕绿如蓝;携手共赏枫林晚,见证真爱五月天;困惑迷离成追忆,伤心往事已惘然;情愿陪你赊月色,爱你直至白云边。5·20我爱你,亲爱的愿你幸福安康,开心如意!

  6、我爱你,爱你的过去,爱你的从前;我爱你,爱你的天真,爱你的笑脸;我爱你,爱你的幽默,爱你的悠闲。哈哈,亲爱的`朋友,520我爱你,美好祝福送给你!

  7、我有五官,眼睛看着你,耳朵听着你,鼻子嗅着你,嘴巴吻着你,眉毛眨着你,我有二生,今生把你陪伴,来生把你珍爱,我的生活零烦闹,因为你出现在的我生活的世界。520,我爱你,想你今你祝福你,爱你每一刻。

  8、我爱你,爱你,不一定天天在一起,但可以常常在想你;我爱你,爱你,不一定时时提起,但可以时时在心里。我爱你,爱你,一定天天在想你,但却很少告诉你;我爱你,爱你,一定天天在念你,但却很少通知你。但今天5·20我爱你,我要大声地说给你!

  9、鲜花因有绿叶点缀生活缤纷多彩,天空因有白云飘过生活悠然自乐,我的生活因你的出现而精彩不断,*常把爱藏在心里,*常把爱埋在暗处,*常把爱寄在字间,520我在大声地给你说,亲爱的我永远爱你。

  10、*时事多,心情不好,生活烦乱,不快常在,想把你想,想把你念,想把你爱,想把你抱,想起你来,快乐真多,幸福不断,说句爱你,甜蜜真浓,520到,为了幸福,发条短信,说句爱你。

  11、共一把雨伞,小雨中我们牵手浪漫;同一辆单车,阳光下我们共享快乐。520,我爱你,为你谱写爱的乐曲,你我同享爱的甜蜜。

  12、1条短信,3条祝愿,1颗真心,4个心愿,5个承诺,2个佳人,化整为零。1314520一生一世我爱你。520我爱你,把你的手交给我,让我不再是一伴。

  13、生活真好,因为有你,快乐真多,因为你在,有时吵闹,脾气发到,后来一想,俺错真多,520到,为了幸福,说句爱你,心情真好。

  14、爱上你,有了动听的故事;想着你,有了柔情的诗句;累了,我的肩膀让你倚;相对时,你满脸的羞涩写满甜蜜。520表白日,我对你一往情深,常联络哦!

  15、现在才知道,爱你是一种犯罪。想就想吧,还想入非非了;爱就爱吧,还爱得无怨无悔了;念就念吧,还念叨成复读机了。520表白日,爱你已经无可救药!

  16、有一种爱是“默默无言”,等你冷了给你披上外衣;有一种爱是“生死相依”,今生注定不离不弃。5·20我爱你日,这种爱今生我最想给的人就是你!

  17、5·20我爱你日来表白,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宣言,没有海枯石烂的爱情承诺,但是,我有一颗真诚的心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愿你快快乐乐永美丽。

  18、“520”是我一生的祝福,“520”是我对你的承诺,“520”是我心底的声音,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疾病健康,这一生“520”!

  19、短信发出去,铃声响时,笑满明眸。爱自流露情自浓,一缕真爱,幸福两头。此情不永不消失,系我心头,系你眉头。5·20,我爱你,到永久。

  20、将柔情奉献,给你无边的甜;将浪漫包装,给你快乐连连;用体贴与温柔,打动你的心田;5·20我爱你,只想今生给你无边的暖,令你笑柔甜甜!

  21、固守这份爱,不忘记许下的承诺,你我的爱河才会春光灿烂,沿着爱河携手畅游,蓝蓝的天空为我们装扮,朵朵白云为我们喝彩,绿色的岸边是我们的爱意象征,爱之心永远炽热燃燃。520我爱你,想和你相伴人生每时每刻,执手爱意无限!

  22、我是你的镜子,你快乐我快乐;我是你的右手,你有我有才算有;我是你的钻心虫,知你懂你才幸福。520到,愿亲爱的幸福快乐每一天,美满幸运永不断。

  23、一心一意,祝你万事如意;一生一世,永远疼你爱你;一天一年,陪伴在你身边;一分一秒,送去祝福美好;520我爱你,亲爱的我永远爱你。

  24、5·20我爱你日来了,我把一辈子送你,陪你每个春夏秋冬;我把最暖的问候编发给你,让真情融到心里。祝愿亲爱的,永远健康、永远美丽、永远幸福。

  25、时间可以冲淡痛心的回忆,滴水可以穿透坚硬的磐石,失意也许会带去心中的无奈,爱你不用山盟海誓,想你不必天荒地老,念你不需海枯石烂,一句问候,一句祝福,一条短信,都会带去对你忠贞不渝的爱,520发条短信,我爱你永远属于你。

  26、爱你我就想想你,爱你我就夸夸你,爱你我就抱抱你,想你爱你念你是责任,帮你疼你抱你是义务,听你顺你陪你是权利,520,我爱你,发条短信问候你,愿亲爱的永远幸福快乐。

  27、世界在改变,爱你心不变;生活在变迁,爱你情更坚。520我爱你,选在今日来表白,爱深情切难言表,倘若有幸君垂青,情愿一生不悔改。最后送上我祝愿,愿君开心每一天,快快乐永不老!

  28、因为爱你,所以你美丽无比;因为爱你,所以我幸福甜蜜;因为爱你,所以你聪明伶俐;因为爱你,所以我肝脑涂地!5·20我爱你,我傻傻地爱你,享受浓浓的甜蜜!

  29、相遇的那一秒,爱让我脸发烧;相遇的那一瞬,爱敲开我心门;相遇的那一刻,爱住进我心窝。520,我要对你说:有你的日子幸福快乐,风雨同舟我们一起度过!

  30、我爱你,爱的无药可救,死去活来;你爱我,爱的无可救药,死心塌地;520我爱你日到,今天说出爱的表白,一心一意我爱你,今生今世不分离,愿你健康快乐每一天。

  31、携手一路走来,徜徉过青春的小路,漫步过银色的河滩,散步过宁静的公园,没有遗憾只有美丽,亲爱的是你陪我一起度过幸福的每一刻时光,在520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要你永远铭记,我爱你。

  32、山和水互相依偎,水搂着山的肩膀,山牵着水的手,山和水永相伴,山没了水,就会枯萎,水没了山,就会孤单。520我爱你,我愿为山,愿你是水!

  33、我买柴米油,你买酱醋茶。日日共守一个家,少一句情话。此爱永不休,此情永不移。感谢君心似我心,共振爱之翼。5·20,我爱你,补上我情话,乐开你情花。

  34、茫茫人海中,因缘相识;花开花落间,因情相爱;悠悠岁月中,因爱守候;520表白日,亲爱的,我爱你到永远!

  35、一首情诗,韵味未了;一首情歌,余音绕梁;一段爱恋,刻骨铭心;一生守候,风雨不变;520我爱你,亲爱的,我爱你一生一世!

  36、你甜甜一笑,吸引了我的视线;你轻声一语,听醉了我的耳畔;你的身影,令我的心魂绕梦牵。5·20我爱你,今生今世,唯愿走进你的心田!

  37、百花娇媚,是春的付出;高楼林立,是汗水浇灌;家的温馨,是你的奉献;你是我生命的支点,借“520”来临之际,对你说声:“我的爱人,辛苦了”,我会一生一世爱着你!

  38、用快乐谱一首曲,祝你万事如意;用开心写一首歌,祝你好运多多;用真爱写一首诗,爱你一生一世;520我爱你,愿你事事顺利,青春美丽。

  39、有一种爱恋叫“生死相依”,有一种追求“矢志不渝”,有一种情怀叫“心心相印”,有一种爱人叫“红颜知己”!5·20我爱你,爱你真心在心底,千呼万唤“我爱你”!

  40、亲爱的,5·20我爱你日,让我送你三个惊喜:让一生印证我会好好待你;让短信天天发送印证我想你;让烛光晚餐印证我爱你。祝你越变越美丽、吉祥如意常绕。

  41、暖暖的关怀,倍感亲切;浓浓的爱意,萦绕心头;深深的眷恋,情浓爱厚;痴痴的相守,永不言弃;涓涓的真情,尽情流淌;真真的誓言,响彻云霄:520我爱你,爱你爱到心坎里!

  42、如果山是爱你的障碍,我就把山砍断;如果水是爱你的障碍,我就把水吸干。520我爱你,真爱能穿越一切阻碍,幸福是爱永远的期待!

  43、520我爱你,今天我拿一把刻刀,把你刻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永远想着你;我用真爱把你的心放到我的心里,让我们心心相印永远幸福,520表白日,我要告诉你,我爱你!生生世世。

  44、520我爱你,把你捧在手心,呵护你;把你种在心田,疼爱你;把你印在脑海,思念你;给你发条短信,祝福你;愿你万事顺利,青春美丽。

  45、如果你是一颗流星,为你,我会拒绝整个银河;如果你是一条小溪,为你,我会拒绝整个大海;如果你是一片雪花,为你,我会拒绝整个冬天。520我爱你,为你我会停止向外探寻的目光。亲爱的,你是我今生的唯一。

  46、你的眼神,穿越我的记忆,我的心灵走不出你的视野;你的悲喜,连接我的哀乐,我的情感承载着你的一切。520,我用心地告诉你:只要有你,我就幸福。

  47、第二条:油盐酱醋茶,锅碗瓢盆插,争吵与牵手,彼念吾俩情(520)。

  48、那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里,思念的都是你;那无数个做着梦的夜里,梦中的都是你;那无数次的幻想世界里,想到的都是你;520,希望你给我个机会,让我告诉你我爱你,我想梦里梦外都是你,一生一世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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