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主播怎么找公司?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了很多突破性规定,并首次为“网络保护”设置专门章节。新增的网络保护专章共有17条,详细规定了未满16周岁不得开设网络直播、每日22时后至次日8时未成年人不得玩网络游戏等。

目前,不少视频、直播、游戏等网络平台正加快升级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优化“青少年模式”内容池。然而记者发现,部分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在实名验证上仍存在较大漏洞,在内容过滤上也存在打软色情擦边球的情况,“青少年模式”近乎形同虚设。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受不良信息荼毒现象愈发普遍,隐患重重,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细化规范,落实互联网平台安全责任。

15岁女孩打赏21万元

15岁的佳佳,是上海的一名在校初中生。2020年7月起,她以在网上找心理咨询师治疗的名义,向父母一次次索要“咨询费”,可所谓的“咨询”并没有效果,她反而抑郁症复发,病情严重。

直到佳佳住院接受治疗时,其父母才发现,佳佳并没有进行心理咨询,而是在一个游戏陪玩App中给主播打赏,总值超21万元。

在佳佳的父亲张先生看来,游戏运营公司没有履行必要的监管义务,不仅诱导未成年人进行高额打赏活动,而且聊天内容中还有大量涉及暗示性语言。为此,他找到上海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

接受委托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贾欣彦律师注册了这款App。她发现,平台虽然有“青少年模式”,但用户年龄可以随意设置,很方便地就能登录使用,用户实名认证也形同虚设。

在贾欣彦看来,这种开放性的注册模式,为未成年人豪掷重金提供了便利,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游戏页面中确实充斥着不恰当的低俗暗示内容,平台所谓的监管只是浮于口号。

在与被告运营公司进行了多轮庭前谈判后,律师争取到了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今年5月,该案在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告公司退还了全部充值款。

这并非个例。近年来,未成年人沉溺短视频、直播,并投入巨款充值玩网络游戏、给主播“打赏”等现象屡见不鲜。法律界人士指出,互联网企业在防范青少年沉迷网络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更起着大作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问题。其中第75条详细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贾欣彦认为,依据新法规定,网络平台运营者应该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上,真正地去实行严格审查义务,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此类涉案企业和平台的监管力度。

“青少年模式”仍存漏洞

根据相关要求,目前国内主要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等平台纷纷上线“青少年模式”,打开App就会弹出提示,可以在未登录情况下选择设置“青少年模式”,通过限制使用时段、在线时长、服务功能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

例如,哔哩哔哩的“青少年模式”在内容方面做出了更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调整,主要推送教育类、知识类内容,且无法进行充值、打赏等操作,每晚10时至次日早上6时期间无法使用App,还设置了单次使用时长为40分钟,超时后需输入密码才能继续使用。

大多数视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都采取类似方式,在内容过滤、功能使用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限制。尤其针对未成年人擅自在直播平台支付、打赏问题,不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关闭了支付和打赏功能。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各大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存在较大漏洞,未成年人也可以钻空子绕过种种限制。

首先是内容过滤不充分。以某直播平台为例,开启“青少年模式”后,可以选择访问范围,如若将范围设置为“全部”,用户则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到打软色情擦边球的“美女主播”视频。在这些视频中,主播身着紧身短装,在视频中摆出摸腿、扭胯等姿势。若进入直播界面,还会发现该主播一边与观众留言互动,一边随着音乐在镜头前扭动,并引诱观众“加微信可查看私密信息”,而加微信通常要支付一定额度的金钱。

其次是对支付和交易功能未进行限制。例如,微信等带有支付功能的社交软件切换至“青少年模式”后,虽然部分打赏和购买功能被屏蔽,但好友间的转账、扫码交易等相关功能均可照常使用,同时缺乏有效的退款措施。

而被诟病最多的则是未成年用户轻而易举就能绕过“青少年模式”。用户通过输入解锁密码、跳转账号等方式可绕过“青少年模式”,这对于能自己控制手机的未成年人来说,约束效果大打折扣。

除这些漏洞外,“青少年模式”还存在对未成年用户吸引力不足的短板。业内人士指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年龄跨度较大,对内容需求不同。“国内主要视频网站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供给,对低幼龄少年来说也许可以得到满足,但对于初高中青少年而言,则很难吸引他们去主动选择青少年模式。”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网络平台推出的“青少年模式”存在的这些漏洞,折射出相关互联网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感。

“互联网企业提供‘青少年模式’更多是源自外在压力,在流量吸引、盈利驱动和竞争压力下,一些企业缺乏内在动力来持续优化完善‘青少年模式’。”业内人士指出,对企业来说,“青少年模式”需要真金白银地投入,需要增加运营成本。

对互联网企业来说,流量是主要盈利手段,如果严格设置“青少年模式”,就可能直接影响平台获利。“平台往往有意无意地留下一些漏洞,让未成年用户‘钻空子’。”业内人士说,在商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部分企业以商业利益为重,而不是以社会利益、社会责任为重。

此外,从监管角度来看,监管缺少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规范,制度配套协力不够,各企业平台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标准。“比如内容方面更明晰的分级制度、对平台运营方‘青少年模式’更具体的评估和追责制度等。”

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由于网络不良信息导致的青少年心理疾病逐年上升,一些极端事件时有发生,某种程度上,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质量攸关青少年身心健康。

如何推进“青少年模式”更加完善、有效?业内人士认为,首先互联网企业应主动携手监管部门等各主体从内容、技术、机制等方面不断对“青少年模式”进行优化。同时,推动“青少年模式”下的网络内容创作、输出,真正以未成年人的视角打造“青少年模式”,以健康、有趣又富有教育性的优质内容来解决“青少年不看‘青少年模式’”的现实难题。

“如果把责任全推给互联网企业,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现实的,家庭、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都要在青少年保护方面承担好相应责任。”业内人士指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使用网络,家长需要增强自己的监护责任,“首先是看管好自己的手机、电脑设备和各类网络账户。平时跟孩子多一些关心和交流,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网络环境”。

(原标题:谁动了我的主播?天价索赔背后真实的主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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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8日电 (常涛)阿成是一名在福州圈小有名气的主播,擅长弹吉他。去年,因为所在公会(经纪公司)拖欠他三个月工资,多次索要无果下,阿成转行做了一名群众演员。

谈到近两年跳槽遭天价索赔的事件,阿成说:“你们看到的都是极端案例,在底层的主播公会中,每天都发生着主播跳槽、被欠薪,甚至像股票一样被‘抛售’的情况。”


大约10天前,游戏直播平台熊猫直播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告上了法庭。有消息称,熊猫将斗鱼告上法庭的原因是网红主播纠纷,该案将于2019年3月18日开庭。

但从目前媒体传出的消息看,3月18日或许对熊猫直播来说还有另一层不同寻常的意义。

3月6日,据媒体报道,熊猫直播本月将申请破产,员工统一赔偿半个月工资。巧合的是,有传言称,3月18日熊猫直播就将关闭服务器。

熊猫与斗鱼这起诉讼将以什么结果告终,我们尚不得知。但平台间因为主播而起纠纷,却已是家常便饭。实际上,从公开报道来看,游戏主播跳槽遭平台天价索赔的故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甚至有的主播因为无法偿还违约金而成为“老赖”。

2019年1月,熊猫直播公开表示,主播刘万鑫违约跳槽至第三方平台,要求3000万元赔偿。

同月,斗鱼直播平台所属公司与知名主播曹海的合同纠纷吸引诸多关注,斗鱼直播平台所属的公司除了要求法院判令曹海继续在斗鱼平台进行直播外,还需向斗鱼平台所属公司支付违约金约1.5亿元。

2018年11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号披露了游戏主播“嗨氏”与虎牙直播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嗨氏”将为自己的跳槽行为付出4900万违约金的代价。

不过,大多主播违规跳槽的故事以“悲情结尾”,他们中不少人因无法偿还违约金而成为“老赖”。

2018年1月,触手主播“入江闪闪”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虎牙开展直播,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列为“老赖”。上文中的主播“嗨氏”也因为无法偿还4900万违约金,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加入了失信人员黑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资料图 中新经纬常涛摄

层出不穷的“主播跳槽遭天价索赔”案例赚足了吃瓜群众的眼球。但是,故事的主角为什么总是游戏主播?

某直播平台内部人士于莎对中新经纬表示,这两年平台挖游戏主播挖得确实比较激烈,甚至“头破血流”。

分析原因,于莎认为:“游戏大主播意味着巨大的流量和打赏,对于平台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引流渠道。好游戏主播的判断标准很简单,你游戏玩得好就是好,粉丝就愿意捧你,很多人给游戏主播打赏也是为了能和他们组队打游戏。而娱乐主播则不同,粉丝审美偏好不同,你很难说哪个娱乐主播更出众。”

于莎说,目前国内游戏直播平台主要有三家,虎牙、斗鱼和的熊猫直播。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虎牙在和斗鱼在“打架”,相互挖人,熊猫因为体量小,参与不了竞争。

“游戏直播平台主要靠大主播带流量,因为他们的粉丝只认人,不认平台。而娱乐直播平台通常有固定的粉丝,即使主播走了,粉丝也很难跟过去,所以很多娱乐主播不愿意跳槽,因为他们要挣钱。”于莎说。

另一个疑问是,为什么法院会支持平台提出的高额赔偿?有业内人士对中新经纬表示,这与主播身后的平台、公会投入有关,通常培养一个流量大主播需要耗费巨大资金。

刘向东是一家主播公会的负责人,他所管理的这个公会有在册主播513人。他告诉中新经纬,游戏主播不好做,门槛比较高,通常都是熬出来的,有的熬三五年也不一定露头。“你能看到的那些一年挣千把万的都是极少数,而且为推这些主播背后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刘向东说。

陈慕所在的传媒公司专门从事娱乐主播的培训、招募、输送等业务,目前和多个主流直播平台都有合作。他对中新经纬表达了相似的看法,陈慕说:“游戏主播很难做起来,你试了就知道了。”

中新经纬了解到,其实想要加入公会,成为一名普通的娱乐主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家名为旺灵龙的网红培训中心客服人员对中新经纬表示,他们可以提供主播培训的服务。“9800元一周,15800元两周,不包含食宿差旅费用。学员需要先发一个3分钟左右的小视频,看看颜值和其他方面的能力,合格后再约定培训时间。”上述客服人员说。


某网红培训机构推出的主播培训课程 来源:网络截图

据了解,该中心主播培训的课程主要包括表演课、舞蹈课、流行音乐课、化妆课、服装搭配课、主播专业课,还包括直播引流、吸粉方法、直播脚本、直播策划等课程。

不过,经过课程培训,并不意味着你就是一名签约主播了。该客服人员表示,签约保证不了,现在已经没有包工作的培训机构了。“不过,我们平台上有好多经纪机构,有些机构是需要新主播的,看看有机构选中,就可以到他们机构上班。”

对于主播跳槽,刘向东说,跳槽有的是公会运作的,也有的是主播个人的意愿。但新闻中那种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违约的跳槽,是极少的。

“我听说的公会间主播跳槽的情况不多,在我看来,挣钱的不会跳,不挣钱的才到处飘。”刘向东表示,他很少遇到主播违约的情况,即使发生了一般也不会去追究,像那种天价违约的情况,可能“整个职业生涯都碰不到”。

陈慕经历过主播被挖走的情况,但他表示,这种情况他们一般会私下解决。“如果发现了主播被别的公会挖走了了,不想回来了,那就直接卖掉就好了。如果挖走主播的公会不给钱,那就找主播协商,如果主播也不赔钱,就可以直接起诉这个主播。”

刘向东说,现在的主播基本都是签在公会,很少直接和平台签。“像陈一发、冯提莫那种绝对的流量大主播也是签在经纪公司。”刘向东介绍,他所经营的主播平均月薪在12000元左右,和大城市的普通白领相当。公会直接向平台输送主播,主播直播所得一般公会和平台五五分成,也有的六四分成。

陈慕所在的公司也有500多位主播,主播产生的月流水在2000多万元。但陈慕认为还差得远,人员还需要扩张。陈慕说,他们公司的主播有把流水做到1000万元的,在火山直播、陌陌排名前十。

但阿成对目前主播的现状没有这么乐观。“如果一个500多人的主播公会,平均月薪能达到12000元,不可想象,我认为其中十几人的月薪能达到10000多元还比较正常。”

陌陌发布的《2018主播职业报告》显示,9.6%的兼职主播月收入超过万元,21.0%的职业主播月收入超过万元。《2017主播职业报告》显示,约35%的全职主播月收入高于8000元,兼职主播月收入高于8000元的仅5%,6.6%的全职主播月收入高于3万元。

某直播群内发布的主播招募信息 中新经纬 常涛摄

他向中新经纬表示,游戏主播跳槽被天价索赔是很极端的案例,其实在底层公会,每天都发生主播跳槽、被欠薪、甚至被“卖掉”的情况。

“我认识的主播因为直播数据不是很好,经纪公司便帮她把数据刷上来,然后像股票一样把她抛售掉了。”阿成说,“我经常在主播群看到经纪人跑路、经纪公司倒闭的信息,这让很多主播没有安全感,所以很多人就不玩了。现在主播薪资结算通常是周结,比如直播满20小时结算一次。”

阿成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我们和经济公司签定的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主播是社会承认的职业吗?如果我们走劳动仲裁走得通吗?”阿成说,“现在主播经纪行业缺少规范,大家各自为战,无论是公会还是主播,往往都保护不了自己的权益。”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阿成、于莎、刘向东、陈慕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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