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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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该案应定何罪,出现了如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定敲诈勒索罪。理由为:该案陈某、朱某、谭某三人均是以敲诈勒索为目的向被害人索要钱财,所获得的也只是一张借条并没有取得财物,使用威胁、暴力手段较轻微且不具有“当场”的特征,因此不构成抢劫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定抢劫罪,该案陈某、朱某、谭某三人均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威胁、暴力等行为,虽然场所进行了转移但整个犯罪过程一直在持续,符合抢劫罪“当场”的特征。

  2016年3月起,陈某、朱某、谭某等人经事先预谋,以谭某在网上邀外地高校男大学生身份的网友开房,其余人以谭某老公或男朋友等身份到场后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威胁的手段谎称对方勾引自己女朋友逼迫对方给钱。2016年4月13日凌晨一时许,谭某按事先商议的方法带被害人陈某到一宾馆房间开房并将开房宾馆的信息通过手机告知陈某和朱某,随后二人赶到宾馆并将房门敲开,谭某即趁机离开。随后,陈某、朱某以被害人与朱某的女友开房为名,采取用衣架、皮带等工具对被害人进行持续殴打并威胁要断其一只手、并将被害人的头摁在洗脸池水里的方式等手段,要陈某拿钱出来,最后被害人陈某被迫同意并写下欠朱某63000元人民币的借条。

  当日早晨6时许,陈某开车与朱某一起将被害人陈某带至瑶湖欲强行带其去做手机分期贷款以给付现款,期间被害人陈某趁机跳车逃脱,并于次日报案。经鉴定,被害人陈广松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本案设局“仙人跳”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对于该案应定何罪,出现了如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定敲诈勒索罪。理由为:该案陈某、朱某、谭某三人均是以敲诈勒索为目的向被害人索要钱财,所获得的也只是一张借条并没有取得财物,使用威胁、暴力手段较轻微且不具有“当场”的特征,因此不构成抢劫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定抢劫罪,该案陈某、朱某、谭某三人均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威胁、暴力等行为,虽然场所进行了转移但整个犯罪过程一直在持续,符合抢劫罪“当场”的特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第二种观点,具体理由如下:

  (一)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暴力程度”和“当场”两方面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当场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行强制的方法,当场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而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为次要,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强索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通过比较上述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来看,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不同点在于是否使用暴力或者使用暴力程度及是否当场实施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两方面。

  在使用暴力方面,陈某、朱某、二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采用了“用衣架、皮带等工具对被害人进行持续殴打并威胁要断其一只手、并将被害人的头摁在洗脸池水里的方式”等手段,上述手段对被害人人身实行了强制,不仅有暴力还有胁迫,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其暴力程度较重达到了抑制被害人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程度。该种暴力程度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标准,符合抢劫罪要求的程度。

  在犯罪场所方面,陈某、朱某二人在当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拿钱,在对方没钱的情况下要求被害人出具一张借条,至此二人仍不满足欲将被害人带至瑶湖逼被害人做分期贷款来拿钱,在这个过程中虽然犯罪场所进行了转移,但其转移场所继续向被害人索要钱财的目的没有改变,被害人也一直没有脱离二人的控制,因此,属于犯罪行为的延续,只是途中因被害人逃脱而未得逞,但这并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

  因此,上述行为和手段均具有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以非法占为目的的主观故意及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的客观行为,该案定抢劫罪更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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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犯罪分子他人财物的时候,有可能是徒手进行抢劫的,也有可能是持枪抢劫的,既然都是抢劫财物的行为,那么持枪抢劫和一般的抢劫到底有什么不同了?365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我国《》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上可知,持枪抢劫是属于抢劫罪的一种,只是持枪抢劫的行为是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判处的刑罚相对于一般抢劫罪而言要重。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4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抢劫罪是行为犯,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

三、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也属于民事、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作为抢劫论处。

持枪抢劫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的危险性更大,因此,他的处罚相对于一般抢劫罪而言要重许多,一般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你现在处于相关法律纠纷中,建议你通过律师365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导读:事实上通常情况下会遇到仙人跳一般都是喜欢吃“免费午餐”男性,然而仙人跳的行为是属于敲诈勒索,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遇到仙人跳可以报警的吗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遇到仙人跳可以报警的吗

  遇到仙人跳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仙人跳根据其犯罪性质,如果涉嫌敲诈勒索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可以通过报警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仙人跳是以色诱方式来骗人钱财的行为,所以也有涉嫌卖淫嫖娼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仙人跳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恐吓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胁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一般来说,威胁、要挟内容的实现不具有当场、当时性。但行为人取得财物可以是当场、当时,也可以是在限定的时间、地点。但是,如果行为人为了迫使被害人答应在日后某个时间、地点交付财物而当场对被害人使用了暴力,其暴力实际起的是与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一样的胁迫作用,只是因为其不是作为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所以,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如果其暴力尚未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如果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

  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以下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二是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三是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才能构成犯罪。根据2000年4月2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且具有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仙人跳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法释〔2013〕10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2013年4月25日印发。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仙人跳根据其犯罪性质,如果涉嫌敲诈勒索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因此遇到仙人跳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遇到仙人跳可以报警的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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