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伊万斯在校时在魁地其球队里是追球手还是什么?

  《神奇的魁地奇球》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图书馆中最受欢迎的图书之一。我们的图书管理员平斯夫人告诉我,这本书简直每天都要“被毛手毛脚地翻来翻去,被滴上哈喇子,受到大家的虐待”——无论对哪本书来说,这都是褒扬之辞。凡是经常玩或看魁地奇球的人都会喜欢惠斯普先生的这本书,就像我们当中那些对更高深的魔法史感兴趣的人那样。由于我们发展了魁地奇这种运动,这种运动也发展了我们;魁地奇球把不同阶层、不同性别的巫师联合在一起,让我们一起分享那狂喜、胜利(对那些支持查德理火炮队的人来说)和绝望的时时刻刻。

  我必须坦白承认,我颇费周折,才说服平斯夫人拿出了她的一本书,把它复制出来,供更多的人阅读。实际上,在我告诉她这本书将被制作出来让麻瓜们阅读的时候,她一时没有说话,好几分钟,她一动不动,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等她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时,她倒挺体贴人,问我是不是犯了疯病。我很高兴让她对这件事放了心,接着向她解释我为什么作出这个前无古人的决定。  

  麻瓜读者们不需要我们对喜剧救济基金会的工作作任何介绍,为那些已经购买了这本书的巫师们的利益打算,我现在向平斯夫人重新作一番解释。喜剧救济基金会利用笑声与贫困、邪恶和灾难作斗争。它广泛传播的娱乐变成了数目不菲的钱款(从1985年这个基金会成立以来,它已获得174,000,000英镑——34,000,000多加隆的捐赠)。请你买这本书——我建议你买,因为如果你读了太长的时间还不交钱,你会发现自己成了偷窃咒的目标——你也许会对这一神奇的使命作出贡献。

  如果我说我的解释让平斯夫人高高兴兴地把一本图书馆的书交给了麻瓜,那么我是在欺骗我的读者。她提出了好几个变通的方法,比如告诉喜剧救济基金会的那些人,图书馆已经被烧毁,或者干脆假装我暴病而亡,什么交代也没有留下。当我告诉她,我还是喜欢我最初的计划,她才勉强把这本书交给了我,可在她放手的关键时刻,她反悔了,我不得不将她的手指一根一根地从书上掰开。  

  虽然我已经把这本书上那些一般的咒语去掉了,但是我不能保证它上面一点儿痕迹也没有留下。大家都知道,平斯夫人在管理图书馆期间,给图书馆的图书都额外施上了非同寻常的咒语。去年,我独自一人心不在焉地在一本《变质变形理论》上胡写乱画,后来发现那本书在我脑袋周围绕着圈儿地狠狠敲打我。请小心对待这本书。不要把书页撕下来。不要把它掉进洗澡水里。我不能保证平斯夫人不会劈头盖脸地扑向你,不管你在哪儿,她都要重重地处罚你。

  余下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感谢你对喜剧救济基金会的支持,还有恳求麻瓜们不要在家中玩魁地奇球;当然,它完全是一种虚构的体育项目,没有人真的玩过它。另外,我借这个机会,祝愿普德米尔联队在下一个赛季中成为命运的宠儿。  

第一章 飞天扫帚的演变  

  到目前为止,巫师们还没有发明任何咒语可以让他们不借助任何工具以人的形式飞行。那些为数不多的阿尼马格斯变形为带翅膀的动物后,可以享受飞行的乐趣,但他们毕竟是凤毛麟角。那些发现自己变形成了蝙蝠的巫师可以尽情翱翔,但是由于有了蝙蝠的脑袋,他们定然会在飞翔的时候忘记了他们想去的地方。在空中飘荡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我们的祖先不满足于只在离地面五英尺的高度盘旋,他们想飞得更高。他们想像鸟儿一样自由地飞翔,却不想有身上长羽毛的麻烦。

  现在,我们对一个事实已经熟视无睹:英国的每一个巫师家庭都至少拥有一把飞天扫帚,可我们很少停下来问一问自己:这是为什么?为什么那不起眼的扫帚作为巫师的交通工具,会成为一种法律许可的物件?为什么我们西方人不使用我们东方兄弟们如此喜爱的飞毯呢?为什么我们不愿意拿出飞桶、飞椅、飞澡盆——为什么是扫帚呢?  

  巫师们很精明,早已明白他们的麻瓜邻居如果知道了他们的全部家底,那些麻瓜们就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们的本领,所以巫师们在《巫师秘密国际法案》实施以前,长期偏居一隅,不愿和人交往。如果巫师们想在自己的家里拥有一种飞行工具,那么这种东西必然是一种谨慎的玩意儿,一种容易藏起来的玩意儿。扫帚是最理想的了;它不但携带方便,而且价格便宜,即使被麻瓜们发现了,也不需要作什么解释,找什么借口。然而,最初那些为了飞行目的而被施了魔法的扫帚却有不足的地方。

  有记录表明,欧洲的巫师早在公元前962年就开始使用飞天扫帚了。当时一份装饰鲜艳【中古时期,西方人常以金色、银色或其他鲜艳的颜色装饰稿件上的首起字母。 】的德国手稿中写道:三名术士从他们的扫帚上下来,一个个脸上都带着极不舒服的表情。苏格兰巫师古特利·洛赫林,在他1107年所写的文章中提到他骑着扫帚从蒙特罗斯飞到阿布罗斯时遭受的痛苦:“满屁股都扎着尖刺儿,还长出了疙瘩。”而且,这一段路程并不远。  

  伦敦魁地奇博物馆里展出的中世纪飞天扫帚让我们对洛赫林的痛苦有了一个认识。一根没有抛光的粗粗的梣木棍,疙疙瘩瘩,一端随随便便地绑了几根榛树的细枝,既不舒服也不符合空气动力学。在它上面施用的咒语都是一些基本的东西:它只会以一种速度向前飞行;它不会上升、下降,也不会暂停。  

  那些日子里,每一个巫师家庭都自己制作扫帚,因此,各家的扫帚在速度、舒适和工艺上千差万别。然而,到了十二世纪,巫师们学会了物物交换,所以一个熟练的扫帚制造工匠可以拿自己的扫帚去向他的邻居换取可能比他自己调制得更好的药剂。扫帚柄一旦变得舒服了,巫师们就开始骑着它们飞行取乐,而不再把它们仅仅用作从甲地到乙地的工具。  

第二章  古代扫帚游戏  

  扫帚刚开始得到改进,足以让飞手们可以转弯、变换速度和高度,扫帚游戏差不多就在这时出现了。早期的巫师文学和绘画作品让我们对我们祖先所从事的体育运动有了一些了解。那些运动有的已经不复存在,有的保留了下来,或者演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知道的运动。  

  瑞典著名的扫帚年赛可追溯到十世纪。飞手们从科帕尔贝里飞往阿尔耶普卢格,全程三百英里多一点儿。这次比赛的路线径直穿过一个火龙保护区,巨大的银质奖品形状像一条瑞典短鼻龙。现在,扫帚年赛已经成为国际赛事,各国的巫师每年汇集到科帕尔贝里,为参赛运动员们欢呼喝彩,然后在阿尔耶普卢格幻影显形,祝贺那些胜利者。  

  创作于1105年的著名绘画作品《“暴力手”甘特是赢家》,表现了古代德国护柱戏的情景。一根二十英尺的柱子顶端放着一只充气的火龙膀胱。一名运动员骑在一把扫帚上,任务是保护那只火龙膀胱。这位膀胱守护人腰间系着一根绳索,被拴在那根柱子上,这样他或者她就无法飞到高柱子十英尺以外的地方。其余的运动员将轮流飞向那只膀胱,设法用他们那特意削尖的扫帚柄头刺穿它。那位膀胱守护人可以使用魔杖驱逐那些攻击者。等到膀胱被成功刺穿,或者膀胱守护人成功地用咒语把所有的对手都击出赛场或让他们累得精疲力竭、再也骑不了扫帚时,比赛便告结束。护柱戏在十四世纪的时候消亡。

  在爱尔兰,高跷火桶曾经繁荣一时,成了许多爱尔兰民谣反复吟唱的主题(传说中的巫师“无畏者”芬戈尔曾是高跷火桶的冠军)。参赛者一个接一个地带着多姆,或者是球(实际上是山羊的胆囊),快速穿过一连串以高跷支着、高高悬在空中的燃着火的木桶。以最快的速度成功地让多姆穿过所有木桶的选手,如果一路身上没有着火,就是胜利者。  

  苏格兰是头顶坩埚的发源地——这种游戏很可能是所有扫帚游戏中最危险的游戏。头顶坩埚成了十一世纪一首盖尔语悲剧诗的主角,那首诗的第一节译文是这样的:  

  十二名因军强健的儿郎云集赛场,  

  皮带上拴着坩埚静静地等待飞翔,  

  听到一声号响,他们迅速蹿向天空,  

  可是,十名英雄的健儿注定会死亡。  

  每位头顶坩埚游戏选手都用皮带把一只坩埚拴在头上。一听到号角声或鼓声,那些一直悬在离地面一百英尺高的、多达一百块被施了魔咒的大小石块开始向地面砸下。选手们四下里起起落落,设法用他们的坩埚尽量多接住一些石块。许多苏格兰巫师认为,头顶坩埚是对男子汉气概和勇气的最大考验,因而它在中世纪相当普遍,颇受欢迎,可是它造成的伤亡人数十分庞大。头顶坩埚在1762年被定为非法体育运动,虽然马格纳斯的“瘪头”麦克唐纳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率先发起运动,要求体育界重新开展这项运动,但是魔法部拒绝开禁。

  空中碰撞在英国的德文郡曾经深受欢迎。它是马上长矛对击的原始形式,唯一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地把其他运动员从他们的扫帚上击落下去,最后一个留在扫帚上的人就是胜利者。  

  倒骑扫帚最初是从赫里福德郡开始兴起的。像护柱戏一样,这项运动也有一只充气的膀胱,通常是猪膀胱。运动员们倒骑着扫帚,在一圈树篱之间用扫帚有枝穗的一端来回击打膀胱。击中膀胱的人得分,最先达到五十分的就是赢家。  

  现在英国仍然有倒骑扫帚这项运动,但是它从来没有得到过广泛的普及;空中碰撞只是作为孩子们玩的游戏保留了下来。然而,在魁地沼创立的一项运动终于有一天成为了巫师世界最受欢迎的体育运动。 

第三章 来自魁地沼的游戏  

  我们现在对魁地奇刚出现时的情况能有一些了解,得归功于十一世纪的巫师格蒂·基德尔留下来的文字,她当时就住在魁地沼的边上。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她记了一本日记,现在她的日记就陈列在伦敦的魁地奇博物馆里。下面的几个片断就是从那错误百出的萨克逊语原稿翻译过来的:  

  星期二。天气炎热。来自沼泽那边的许多人又玩起来了。他们骑着扫帚玩着一种愚蠢的游戏。一只皮革做的大球掉进了我的甘蓝菜地中。我对那个来找球的人施了魔咒。我想看到他腿肚子朝前飞起来,那头毛乎乎的大公猪。  

  星期二。空气潮湿。出去到沼泽地上采荨麻。骑扫帚的白痴们又玩起来了。我躲在一块岩石后面看了一会儿。他们弄来了一只新球。大家将球扔来扔去,试图把它扔到沼泽那一头的树林里。毫无意义的胡闹。  

  星期二。有风。格温格来喝荨麻茶,然后邀请我出去吃饭。最后看了那帮傻瓜在沼泽地上玩游戏。来自北边小山上的那个大块头苏格兰男巫在那儿。现在他们弄来了两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在天上飞来飞去,试图把他们从扫帚上撞下来。遗憾的事,在我看他们玩的那会儿,没有发生。格温格告诉我,她自己也经常玩。厌恶地回家。  

  这些片断透露的可比格蒂·基德尔猜测的要多得多,决不只是说明,她只知道一个星期当中一天的名字。首先,那只掉进她甘蓝菜地里的求实皮革做的,和现在的鬼飞球一样——自然啦,当时其他扫帚比赛中用的充气膀胱将难以做到准确无误地投掷,特别是在有风的天气下。第二,格蒂告诉我们,那个男的正“试图把它扔到沼泽那一头的树林里”——显然那是早期得分的形式。第三,她让我撇见了游走球的前身。极为有趣的是,有一个“大块头苏格兰男巫”在场。他可能是一名头顶坩埚游戏运动员?将沉甸甸的石头施上魔法让它们在球场周围危险地飞来飞去是他的主意吗?莫非他受到了他家乡游戏中使用大石块的启发?

  直到一个世纪以后,一个叫古德温·尼恩的巫师拿起他的羽毛笔写信给他那住在约克郡的挪威表兄奥拉夫,我们才发现人们进一步提到了魁地沼上进行的这项体育运动。这证明在格蒂·基德尔目睹了这项运动之后的一百年里,它已经在不列颠普及了。尼恩的信现存放在挪威魔法部的档案卷宗里。  

  亲爱的奥拉夫:  

  你好吗?我还不错,尽管希尔达感染了轻度火龙梅毒。  

  上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们好好来了一场激烈的魁地奇比赛,不过可怜的希尔达没能担当抓球手,我们只得找铁匠拉多尔来代替她。来自伊尔克利的球队玩得不错,但他们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经过一个月的苦练,得分四十二次。拉多尔脑袋被游游球击中了,因为老乌加的短棍出手不够快。那些崭新的得分木桶很好使。每根高跷的顶端放着三只,小酒店的乌娜给我们的。希尔达有点儿生气,我回来得太迟了。我得猫腰躲过两个可恶的咒语,但是我现在已经拿回了我的手指。

  我派我最好的猫头鹰送这封信,希望它成功。  

  从这封信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世纪以来这种游戏所取得的进步。古德温的妻子一定当过“抓球手”——很可能是追球手的旧称。那个击中了铁匠拉多尔的“游游球”(毫无疑问是游走球)应该被乌加挡开,他正拿着一根短棒,显然充当的是击球手。球门不再是树,而是高跷上放着的木桶。然而,这种游戏中的一个关键因素还是没有提到:金飞贼。直到十三世纪中叶,这第四支魁地奇球【 即一只鬼飞球,两只游走球和一只金飞贼。】才进入了这种游戏,而且事情的经过说来奇怪。  

第四章 金飞贼的出现  

  从十二世纪初起,捕猎飞侠广受巫师们的欢迎。金飞侠在今天成了保护品种,但当时,金飞侠在北欧很普通。不过,麻瓜们很难察觉到它们,因为它们善于隐藏,而且行动神速。

 飞侠的身体较小,再加上在空中异常敏捷,还有躲避捕猎者的天赋,所以那个巫师要是抓到一只金飞侠,他就会名声鹊起。从魁地奇博物馆中保存的一件十二实际的挂毯上可看到一群人出发去捕捉一只飞侠的情景。在挂毯的第一部分,一些猎手带着网具,另外一些拿着魔杖,还有一些试图赤手空拳去抓那只飞侠。挂毯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飞侠时常会被捕捉它的人压扁了。在挂毯的最后一部分,我们看见那个抓住了飞侠的巫师拿到了一袋金子。

从很多方面看,捕猎飞侠都应该受到谴责。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巫师都必须谴责这种假借体育运动的名义毁灭那些热爱和平的小鸟的行为。此外,捕猎飞侠常常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与其他任何追逐行为相比,会叫更多的麻瓜看见空中飞行的扫帚。然而,当时的巫师议会没能遏止这项体育运动的流行——实际上,巫师议会似乎并没有看到它有什么不妥,可我们应该看到。  

  最后,在1269年的一场由巫师议会主席巴伯鲁·布雷格亲自参加的比赛中,捕猎飞侠的做法偶然进入了魁地奇。我们现在能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有目击者的记述。肯特郡的莫迪斯·拉布诺夫人目睹了这一切,并写信告诉了她在阿别丁的姐姐洛登丝(这封信现在也在魁地奇博物馆中展出)。根据拉布诺夫人的叙述,布雷格带了一只装在笼子里的金飞侠来到比赛现场,告诉集聚在赛场的运动员们,谁在比赛中抓住飞侠,他就奖给谁一百五十加隆【相当于今天的一百多万加隆。布雷格主席是否有意支付这笔钱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拉布诺夫人解释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运动员们齐刷刷地飞向空中,把鬼飞球撇在了一边,躲避着游游球。两个守门员也放弃了球门筐子,加入了捕捉金飞侠的行动。那只可怜的小飞侠在球场上蹿上冲下,择路逃跑,但是观众席上的巫师门用驱逐咒迫使它回到了球场上。唉,洛登丝,你知道我对捕捉飞侠这种事情的看法是怎样的,你也知道我脾气来了的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我跑向球场,尖叫起来:“布雷格主席,这不是体育运动!让那只飞侠走吧,让我们观看我们大家来这里要看的那高尚的魁第奇吧!”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洛登丝,那个畜生只是大笑,把那只空鸟笼向我扔了过来。唉,我七的眼冒金星,洛登丝,我真的气坏了。等到那只可怜的飞侠向我飞过来时,我施了一个召集咒。你知道我的召集咒练得怎样,洛登丝——当然啰,因为我当时不是骑在扫帚上,所以瞄准起来更容易。那只小鸟径直落到了我的手里。我把它塞进我长袍的前襟里,疯狂地跑了起来。

  唉,他们把我抓住了,但是我已经跑出人群把飞侠放飞了。布雷格主席非常生气,有那么一会儿,我想我要变成一只长着犄角的癞蛤蟆了,也许会更糟。但是幸运的是,他的顾问们平息了他的火气,我只是被罚了十个加隆,作为对我扰乱比赛的惩罚。当然,我一辈子什么时候有过十个加隆啊,所以我的老家没了。  

  我要来和你暂住,幸运的是,他们没有带走我的鹰头马身有翼兽。另外,我还要告诉你一点,洛登丝,如果我有一票的话,布雷格主席会失去它。  

  拉布诺夫人的勇敢行为或许是救了一只飞侠的命,但是她救不了所有飞侠的命。布雷格主席的主意从此改变了魁地奇的性质。在所有的魁地奇比赛中,都会很快放出一只金飞侠,每支球队必须派出一名运动员(猎手),他责无旁贷的任务就是抓住金飞侠。什么时候那只小鸟被杀死,什么时候比赛结束,捉到飞侠的那支球队就被额外奖给一百五十分,以刺激年布雷诺许诺的那一百五十加隆。观众承担了运用拉布诺夫人提到的驱逐咒不让飞侠飞出球场的任务。

  然而,到了下一个世纪的中叶,金飞侠数量已经少得可怜。巫师议会——现在由一位开明得多的艾丽达·克拉格领导,让金飞侠成了一种受保护的鸟儿,宣布凡猎杀金飞侠和在魁地奇比赛中使用金飞侠都属非法行为。萨默塞特建立了莫迪斯·拉布诺飞侠保护区,但为了使魁地奇这项体育运动能够继续进行,人们发疯地寻找一种可以替代这种鸟儿的东西。  

  金飞贼是戈德里克谷的巫师鲍曼·赖特发明的。在全国魁地奇球队试图寻找另外一种鸟儿来代替飞侠时,熟练的金属匠人赖特开始打造一只金属球,并让这只球模拟飞侠的行为和飞行方式。他成功了,做得完美无缺,这解开了一个谜:赖特死后留下的许许多多的羊皮纸卷(现在归一个私人收藏家所有),上面开列着他收到的来自世界各地的订购细目。鲍曼发明的金飞贼,是一个胡桃大小、重量和飞侠一模一样的金属球。它的翅膀是银子做的,像飞侠的翅膀一样,连接身体的关节可以旋转,可让那只球以闪电般的速度和飞侠所具有的精确度改变方向。可是,和飞侠不同的是,飞贼被施了魔咒,不会跑到球场的外边。可以说金飞贼的运用,完成了三百年前在魁地沼上开始的魁地奇的漫长演变过程。真正的魁地奇诞生了。

第五章 防备麻瓜的措施  

  1398年,巫师扎亚斯·蒙普斯第一次完整地记录了魁地奇比赛。他在他的记录中开门见山地强调,比赛期间需要有防备麻瓜的安全措施:“选择远离麻瓜居住区的荒无人烟的野地,确保骑上扫帚飞起来的时候不会被麻瓜们看见。如果你正在修建一个长期使用的球场,驱逐麻瓜咒是一道有用的咒语。在夜晚举行比赛也是明智之举。”  

  我们推想,蒙普斯的高见差不多是根据这样的事实得出的:巫师议会在1362年规定,在离任何城镇五十英里之内的地方举行任何魁地奇比赛都是违法的。显然,这种游戏正在迅速普及,因为巫师议会觉得有必要在1368年修订那道禁令,宣布在离一个城镇一百英里之内的地方玩这种游戏也是非法的。1419年,议会发布了措辞令人满意的法令:“凡是麻瓜们稍有可能看到比赛的地方”都不得进行比赛,“否则我们会看到,你将被链子所在地牢的墙上打球。”

  正如每个学龄巫师知道的那样,我们骑在扫帚上飞行这个事实很可能是最不秘密的秘密。麻瓜们关于巫师的插图没有哪一幅不是画着一把扫帚。不管这些图画有多荒谬(麻瓜们描绘的扫帚没有哪一把能够在空中停留片刻),它们提醒我们,许多世纪以来,我们都太大意了,看到麻瓜们把扫帚和魔法必然地联系在一起,也不觉得惊讶。  

  直到1692年,《巫师秘密国际法案》让所有的魔法部直接负责他们自己辖区内进行魔法体育运动是造成的后果,这时人们才采取了足够的安全措施。在不列颠,随后成立了魔法体育运动司。从此以后,那些不把魔法部的方针政策当作一回事的魁地奇球队被迫解散了。这些事例当中最著名的就是班科里的班格斯球队。它是一支苏格兰球队。他们不仅因为拙劣的魁地奇球技而臭名远扬,而且他们赛后的庆祝会也坏了他们的名声。1814年,在与阿普尔比飞箭队进行了一场比赛后(见第七章),班格斯队不仅让他们的游走球陡直地飞向夜空中消失了,而且还前去抓来了一条赫希底里群岛黑龙作为他们球队的吉祥物。正当他们在因弗内斯上空飞行的时候,魔法部的代表逮捕了他们,班科里的班格斯队从此再也没有打过魁地奇。

  如今魁地奇球队一般不就地打球,而是到魔法体育运动司建立的球场进行比赛,那里始终有足够的防备麻瓜的安全措施。正如扎亚斯·蒙普斯在六百年前所记的,魁地奇球场建在渺无人烟的荒野中最安全。 

第六章 十四世纪以来魁地奇的演变  

  扎亚斯·蒙普斯描绘的十四世纪魁地奇球场是一个五百英尺长、一百八十英尺宽的椭圆形球场,球场中央有一个小圆圈(直径大约两英尺)。蒙普斯告诉我们,裁判(或者叫做魁裁,当时是这么称呼的)把四只球带到那个圆圈当中,十四名运动员站在他的周围。几只球一被放出来(鬼飞球由裁判抛出;见下文的“鬼飞球”),运动员便争先恐后地飞向空中。蒙普斯时代的球门还是柱子顶端放着的筐子,如所示。  

  1620年,昆厄斯·弗埃维写了一本书叫做《男巫们的高尚体育运动》,书中有一张十七世纪魁地奇球场图。从这张图上,我们看到我们称作得分区(见下文的“规则”)的那部分另外有一些标志。球门柱顶端的筐子小多了,但比蒙普斯时代的高得多。  

  到了1833年,筐子停止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今天使用的球门。这是一次革新,当时《预言家日报》作了报道(见下文)。自那时起,魁地奇球场没再作过改变。  

  把筐子还给我们!  

  昨天夜里,举国上下听到的都是魁地奇运动员的喊叫声,因为事态已经明了:魔法体育运动司决定烧毁几个世纪以来在魁地奇运动中用来得分的筐子。  

  “我们不是在烧毁它们,不要夸大其辞。”昨天夜里,当司里的一位代表被要求就此事作出评论的时候,他怒容满面的说,“那些筐子,也许你们已经注意到,大小各不相同。我们发现不可能给筐子一个统一的标准,以此来使整个不列颠的球门大小相等。无疑你们能够明白,这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我的意思是,在北方靠近巴恩顿的地方有一支球队,他们将那些小而又小的筐子放在对手球队的门柱上,你都没法放进去一粒葡萄。可在他们自己的那一端,他们让那些更加邪恶的大洞转动起来。这样的做法不会再持续了。我们已经选定了一个大小固定的铁环,就这样。一切还不错,也公平。”

  说到这里,聚集在大厅里的愤怒的抗议者扔出大量的筐子,司里的那位代表被迫一步步后退。尽管继而发生的暴乱是由那些煽风点火的妖精挑起来的,但整个不列颠的魁地奇球迷无疑今晚都在悲悼这种游戏的末日,我们知道的情况正是如此。  

  “没了筐子就会不一样。”一个苹果脸儿的老巫师伤心地说,“我记得我还是个小伙子那会儿,我们经常在比赛期间把它们一把火烧了,就是为了大笑一场。可你拿那些铁球门没辙,烧不了它们。一半的乐趣没了。”  

  我们从格蒂·基德尔的日记中得知,鬼飞球从最早的时候起就是用皮革造的。鬼飞球是四个魁地奇球当中最为独特的,最初人们并没有对它们施用魔法,它不过是一只用皮革缝制的普普通通的球,通常有一根吊带,因为运动员得用一只手抓住它,再把它扔出去。有些古老的鬼飞球上有指孔。然而,随着1875年抓握咒的发明,吊带和指控就变得多余了,因为追球手不再需要什么帮助,一只手就能够牢牢地抓住那只被施了魔咒的皮革球。

  现代鬼飞球直径为十二营村,表面见不到缝补的痕迹。在1711年的冬天,它第一次被染成了鲜红色。那是在一场比赛中,天下着大雨,球一掉到泥泞的地上,运动员们根本分不清哪是泥哪是球。追球手每次丢了球,都会更加恼怒,因为他们必须不断地冲向地面找回鬼飞球。于是,赛后鬼飞球被换成了红色。换了颜色不久,巫师戴西·彭尼德又想出了一个主意,给鬼飞球施上一种魔咒,如果它没被接住,它会慢慢地落向地面,就好像在水里下沉一样,追球手可以在半空中抓住它。“彭尼德鬼飞球”今天还在使用。

  最初的游走球(或叫游游球),正如我们已经见过的那样,是飞行的石块。在蒙普斯时代,他们所取得的进步只是把石块雕成球的形状。然而,这些球形的石块有一个重要的缺憾:它们会被十五世纪的击球手那魔力极强的球拍击碎。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在接下来的比赛中,所有运动员都会遭到飞舞的碎石头的追击。  

  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到了十六世纪初,一些魁地奇球队开始尝试使用金属游走球。一位叫作阿加莎·查布的古魔法产品专家,识别出了不下十二个十六世纪初生产的铅制游走球,都是在爱尔兰的泥炭沼和英格兰的沼泽地里发现的。“毫无疑问,它们是游走球,不是炮弹。”她写道。  

  击球手们所使用的那些魔力极强的球拍上浅浅的凹痕清晰可见,人们可以看出巫师制造的明显标记(与麻瓜制造的相比)——线条光滑,对称完美。最后一条线索是:我把它们从箱子里放出来的时候,它们一个个都在我的书房里嗖嗖地飞来飞去,试图把我撞翻在地板上。  

  最终巫师们发现,铅制游走球太软了(只要在一只游走球上留下凹痕,就会影响它直线飞行的能力)。如今所有的游走球都是铁造的。它们的直径为十英寸。  

  游走球被施了魔法后,不分青红皂白,遇到哪个运动员就会追击哪个运动员。如果由着它们,它们会袭击离它最近的运动员,因此,击球手的任务就是将游走球击到离他们自己的球队尽可能远的地方。  

  金飞贼和胡桃一般大,与金飞侠一样。为了让它尽可能长时间地避免被捉住,它被施了魔法。有传闻说,在1884年博德明沼地上的一只金飞贼在球场上飞了六个月都没有被捉住,两支球队看着他们各自找球手的表现,最后厌恶地放弃了。熟悉那个地区的康沃尔郡的巫师直到今天仍然坚持认为,那只飞贼还在那片荒地上野着呢,可是我一直没能证实这个故事。  

  守门员这个位置自十三世纪以来一直理所当然地存在着(见第四章),尽管它的作用从那时起已经有所改变。  

  根据扎亚斯·蒙普斯的说法,“守门员”  

  应该第一个到达门柱筐子前,因为他的任务是防止鬼飞球进到筐子里。守门员应该意识到,自己不要糊里糊涂地向球场的另一头跑,离开自己的球门太远,以免他的门柱筐子在他离开的时候受到威胁。然而,一名行动迅速的守门员也许能够得上一分,然后再及时赶回他的筐子前,阻止对方球队扳回得分。  

  从这一段话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在蒙普斯生活的时代,守门员的作用和追球手们一样,只是还有额外的任务。他们可以满球场飞行,进球得分。  

  然而,等到昆厄斯在1620年写《男巫们的高尚运动》一书时,守门员的任务已经简单了。现在球场增加了得分区,守门员被建议留在得分区内,守护他们的门柱筐子,可是守门员为了设法威胁对方的追球手或是趁早拦截他们,可以飞出得分区。  

  击球手的职责几个世纪以来很少有变化,可能自游走球进入这项运动以来,击球手就存在了。他们的第一项职责就是,借助球棒(早期只是一根粗糙的短棍,见第三章古德温·尼恩的信),保护他们的球员不要受到游走球的攻击。击球手从来不管进球得分,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处理过鬼飞球。  

  为了驱逐游走球,击球手需要有很好的体力。所以这个位置,与其他任何位置相比,更倾向于由男性巫师而不是女性巫师来担当。击球手还需要有极好的平衡感觉,因为他们有时候必须两只手同时放开扫帚,用双手猛力地击打游走球。  

  追球手是魁地奇当中最古老的位置,因为曾经有一度这种游戏始终就是为了进球得分。追球手相互投掷鬼飞球,每次让鬼飞球穿过一个铁环的时候,他们就获得十分。  

  追球手这个角色唯一重要的变化发生在1884年,即用铁环代替筐子的第二年。那时魁地奇中引进了一条新的规则,这条规则规定:只有拿着鬼飞球的追球手才可以进入得分区。如果还有其他追球手同时进入,这次得分则被视为无效。这条规则的制定是为了阻止“夹杀”(见下文的“犯规”),其实就是这么一招:两名追球手进入得分区,把守门员撞到一边,使得一个铁环赤裸裸地暴露在第三名追球手面前。对这条新规则的反应,当时的《预言家日报》曾作过报道:

  我们的追球手不是在作弊!  

  昨天夜里,当魔法体育运动司宣布所谓的“夹杀惩罚”时,整个不列颠魁地奇球迷的反应是,他们一下子懵了。  

  “夹杀事件与日俱增,”一位满面愁容的魔法体育运动司的代表昨天夜里说,“我们觉得这条新规则将会消除一直以来我们看到的太过频繁的严重的守门员伤残事件。从现在起,将由一名追球手来设法击败守门员,而不再是三名追球手痛打守门员。整个魁地奇运动将会变得干净和公平得多。”  

  说到这里,那位体育运动司的代表被迫后退,因为愤怒的群众开始向他扔鬼飞球。来自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巫师赶来驱散了群众,但群众威胁说要夹杀魔法部部长本人。  

  一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六岁巫师流着眼泪离开了大厅。  

  “我喜爱夹杀战术,”他呜咽着对《预言家日报》记者说,“我和我爸喜欢看到守门员丢人现眼的样子。我不想再去看魁地奇了。”  

  《预言家日报》,1884年6月22日 

  但当找球手的运动员通常是一些飞行最轻巧最迅速的飞手,他必须有敏锐的视力,还必须具备单手或不用手抓扫帚柄的能力。找球手在比赛中被赋予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如果他抓住了飞贼,往往能使自己的球队反败为胜,改写比赛的结果,所以他们最可能成为对方球员犯规的目标。实际上,尽管找球手这个位置具有相当迷人的魅力——因为他们历来是球场上最优秀的飞手,但他们往往也是受伤最严重的运动员。“干掉找球手”是布鲁特·克林杰的《击球手的圣经》中的第一条规则。

《哈利波特》角色中英文介绍

宠物:Binker和Nugget(都是柯利牧羊犬)
学校:伦敦的一间重点中学。在拍摄《哈利波特》其间跟私人教师学习,每天在三小时至五小时之间。2002年以前一直在全男子的私立学校里上学。
眼镜:他需要戴,但并不喜欢戴。“我需要戴眼镜,但我不会戴,因为我会弄坏它们。我的第一幅眼镜使我没了半只牙齿。我经常咬眼镜的末端,这使我的牙齿都碎了。”
曾去国家:西班牙、瑞典、法国、意大利、巴拿马、美国、日本、中国、澳大利亚
兄弟姐妹:没有(他是家里的独子)
日常早餐:巧克力酱吐司
用手习惯:他习惯用右手
对伦敦的评价:“伦敦常常很繁忙。那是一个你永远不会感到无聊苦闷的地方,因为常常会有很多东西要干。”

最想合作的演员:Tobey Maguire(托比马圭尔,《蜘蛛侠》男主角)
在《哈1》中感到最难拍摄的镜头:厄尼思魔镜
在《哈2》中感到最难拍摄的镜头:与多比的对手戏
使他成名的角色: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饰演哈利一角(2001)
正在拍摄:《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犯》(开拍于2003年2月17日)
关于读书:虽然DAN现在是个书迷,但他在得到哈利·波特这个角色以前并不太喜欢读书。“我第一次看头两本《哈利·波特》时并没有太迷这个故事。”
偶像:蜘蛛侠(他喜欢蜘蛛侠的电影和连环画)及演员Gary Oldman(在《哈利·波特3》中饰演小天狼星·布莱克一角)。小时候还喜欢过Beano(一部英国连环画里的一个角色)
日常生活:平时,Daniel只会过着些普普通通的日子,并不会像人们想像中的巨星那样过得那么辉煌。他会开PIZZA聚会,和朋友四处溜达,看些电影和玩游戏机。
背台词用了他多长时间:他大概要看六次左右。
他想担任的角色:蜘蛛侠,Ewan Mcgregor在《红磨纺》里的角色
每日收到影迷来信:1000封左右

最喜欢的哈利系列: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犯》
最喜欢的《哈》书角色:小天狼星布莱克
最喜欢的电影场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最后的棋盘,对抗伏地魔, 魔鬼网; 《哈利波特与密室》--与里德尔的对话,决斗俱乐部
最喜欢的电影台词:伏地魔
最想拥有的魔法:隐形,将自己的狗变成狼,自由地飞翔
最希望自己进的学院:格兰芬多
与哈利的共同点:忠心,支持自己,有好奇心并且有时候也会遇上一些小麻烦

最喜欢的电视剧:Simpsons(阿森一族/辛普森一家)[而且丹一直希望能为这部片子配音]
喜欢食物:汉堡,Pizza和金枪鱼
最喜欢的动物:狼[因为丹认为狼既可爱又危险]
爱好:电影、写作、阅读、跑步、运动、音乐、和Rupert玩电脑游戏[但丹经常输给Rupert]
喜欢的职业:演员、导演、编剧/作家

中文名: 鲁伯特·格林特
《哈利波特》系列这个其貌不扬的英国小男孩完全是凭借一部那部众所周知的童话而出名的,而在此之前,他仅仅参加过一次学校舞台剧演出,但他还是勇敢地参加了这部他非常喜欢的电影的试镜,毫无疑问,他是非常幸运的,因为他说他击败的几百个竞争对手看上去都比他漂亮。
自从出演第一部哈利·波特电影后,他在彼得·休伊特执导的《神屁太空人》中扮演了一位年轻搞笑的教授,和西蒙·卡娄和斯蒂芬·弗瑞同台表演。他最近当然又在《哈利·波特与密室》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再度扮演了罗恩·韦斯莱

鲁伯特·格林特曾出演过学校戏剧,并曾与当地戏剧团合作演出。他最近的演出包括在《安妮》中饰演匪徒"公鸡",以及参演《彼得·潘》。在学校里他曾在《格里姆传说》中饰演角色"高跷皱皮",还曾在一次才艺表演中出演了"神秘梅格"
在BBC电视台节目《全球新闻》上看到了《哈利·波特》的选角启事之后,鲁伯特便参加了角色"罗恩·韦斯莱"的选角面试。

鲁珀特是家里五个孩子中最大的一个。在赢得罗恩·韦斯莱这一角色之前,他参加过学校表演队和当地剧团的演出。包括:在《安妮》(Annie) 中扮演小流氓 Rooster,参演《小飞侠》(Peter Pan) 以及在《格林童话》(Grimm Tales) 中扮演 Rumplestiltskin

生曰:1990年4月15曰(牧羊座)
家庭成员:母亲和父亲都是律师,已离婚,小她三岁的弟弟
喜欢的明星:茱丽亚-罗泊茨 桑德拉-布洛克 戈迪-霍恩 约翰-克里斯
喜欢的影片:《漂亮女人》
宠物:两只猫猫,两条金鱼,一只松鼠
讨厌的音乐:古典和歌剧
喜欢的食物:意大利食品 巧克力
喜欢的科目:英文,体育,历史
讨厌的科目:数学,地理
喜欢的颜色:兰色,粉红色,绿色
喜欢的运动:网球,曲棍球,棒球
喜欢的哈利影片“《阿兹卡班》
喜欢的角色:海格,因为他很好笑
喜欢的哈利台词:我要去睡觉了,免得你们两个又在这里想出什么花招来害我们送命,或是被学校赶出去!
喜欢的哈波咒语:统统石化!
想当的魁地气球员:找球手
语录:我的朋友并没有叫我赫敏,我就是我,如果有人把我当成现实生活中的赫敏,那是大错特错。

她唯一参加过的银幕演出就是四部《哈利波特》电影,但毫无疑问,这已经足够让她红透半边天了,这个角色已经深入人心,甚至有些人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她也一定是满头的棕色头发。但对她来说,电影仅仅是生活的一部分,在业余时间里,她还是坚持自己的爱好,曲棍球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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