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知足闯荡江湖是什么歌?

“自古娶妻娶贤,纳妾纳色。顾思乐,你占了哪样?”李修齐毒舌道。

居然被嫌弃了,这下我急了。求问,心上人不喜欢你怎么破?——管他呢!找外援,用激将,三十六计,能骗到手就是好计!

顾思乐又一次来爬墙时,李修齐已经见怪不怪了。

甚至,他突然来了兴致,命人搬来一桌一椅,再摆上纸笔,准备将她的丑态画下来,好叫她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不成体统。

但随即他又想,这姑娘兴许压根儿就不在意什么体统,毕竟她向来都没规矩。

事实上,顾思乐何止是不在意,她见画上的人是自己,还十分高兴。

“王爷把我画得真好看。”

“你可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谁说我画的是你?”

“那儿不是写着呢么,”顾思乐煞有其事地指着尚未画齐五官的画中人,“这脸上分明写着三个大字—顾、思、乐。”

饶是早就见识过这姑娘自作多情的本事,眼下李修齐还是震惊于她的没脸没皮。

他手上一顿,一滴墨落得不合时宜,生生毁了一幅即将新鲜出炉的《春日爬墙图》。

李修齐干脆把笔一丢,十分绝情道:“顾思乐,我劝你趁早死了那份儿心,我这王府绝没有你的容身之处。”

顾思乐顿时急了,差点没扶稳从墙上掉下来,她小心调整了下姿势,才又接着讨价还价。

“我不过是占你一个妾氏的名额,既不要你养,又不要你真与我成双成对,你也不亏啊。”

“那也不行。”李修齐斩钉截铁道。

顾思乐满脸不解:“为什么?”

“为什么?”李修齐低声重复一句,忽然笑起来,温柔又不怀好意,“自古娶妻娶贤,纳妾纳色。顾思乐,你占了哪样?”

问她占了哪样,说得跟她真能选一样似的。

顾思乐默默翻了个白眼,心想要不是这人惯爱端着,他这话就应该是:“顾思乐你既不贤惠也不貌美就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这才是她认识的李修齐——明明心黑又嘴毒,却总爱装出一副光风霁月的温润公子模样。

在心里把人骂上一回,顾思乐这才又堆上笑:“什么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不过是那些妄想坐享齐人之福的臭男人编出来骗人的鬼话!王爷才不是那种俗人呢!再说了,这世道最不缺那种贤惠貌美的木头美人,可看多了也没什么意思不是,哪儿比得上我这种活泼伶俐的,最是会逗趣解闷了。”

顾思乐边说,边用力扑扇两下大眼睛,像是为了配合说辞卖力表现自己,模样滑稽又可爱。

连边上伺候的王喜都被逗乐了,但某人却仿佛睁眼瞎,完全不为所动。

“要说逗趣解闷,本王大可以在府里养上两只阿猫阿狗,又何必…嗯?”

他尾音低沉,原就有些轻佻勾人,说完还若有似无地挑了下眉,于眉眼间又带出一种别样风流。

顾思乐很没出息地心动了一下。

她有时候真怀疑这人究竟是不知道自己长了一张怎样祸国殃民的脸,还是故意恃美行凶欺负人。

但总归有一点,他就是仗着她喜欢他,才敢拿她跟阿猫阿狗比!

你看,顾思乐其实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可那又如何呢?早前她也曾想过,既然李修齐对她没那意思,她何不像那些话本里的骄傲小娘子一样“君既无情我便休”。可她没出息,偏偏对这人舍不得离不得,还想着先不顾名分地进了他的门然后再徐徐图之,结果却是白白被他笑话。

如今她是两把刀同时悬在头上,简直要命。

想来想去,顾思乐突然一声不吭跳下墙跑了。她想反正今儿是别想斗得过这个冤家了,不如回去养精蓄锐,改日再战。

她纯粹就是奔着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原则。

可李修齐不知道她怎么想,略有些错愕地盯着空荡荡的墙头,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她这是……”

王喜也一头雾水,“…顾小姐怕是觉得伤面子了。”

闻言,李修齐好看的眉毛古怪地拧到了一起,像是反驳,又像是自言自语:“她才不会呢。”

说实话,他不太能理解自家王爷的态度。

要说他对顾小姐没意思,他倒也真是铁石心肠,任顾小姐这些年怎么撩拨都无任何回应,甚至一再明明白白地拒绝她。

可要说这就是真的拒绝,王喜不信。

旁人不清楚,但他是知道的,便是有人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自家爷也能面不改色地夸对方长相独特。

但就是这么一个…虚伪到骨子里、说话做事都滴水不漏的主儿,偏偏在面对顾小姐时,总是很失风度地气得她跳脚。

要说自家爷对人没点别的意思,王喜就把自己的名儿倒过来写。

不过主子的心思哪儿是他能猜的着的,他只管看着这对冤家闹腾罢了。

自那日之后,顾思乐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出现在王府的…墙头上。

不,准确来说,她是连王府方圆几里都未曾再踏足半步。

对此,王喜自然是比谁都清楚,可自家王爷没问起,他也就当不知道。

直到这日,李修齐突然叫住从书房收拾完出来的小丫鬟,问她刚才说了什么。

“回,回王爷,奴婢说王爷写过字的纸都要撕了,以免……”

这问话可谓没头没尾,莫名其妙。

可王喜知道,自家爷哪儿是为了问什么,那是为了听什么才对。

这心思看似隐晦至极,实则又昭然若揭。

但要真等自家主子开口问了,他才上前去回话,那可真是白瞎了他这些年察言观色的本事。

于是,趁递茶的功夫,王喜故作不经意地提了一句:“顾小姐似乎有段日子没来府上了。”

说完,直到放好茶杯,又重新退回原来的位置,王喜也没听见自家王爷的动静。

再一看,李修齐正专心致志地盯着书,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一般,只不过细瞧就会发现原本一目十行的人,此时那搭在扉页上的手却迟迟不曾往后翻。

故作冷静罢了。王喜想。

就在王喜以为自家王爷还打算继续自欺欺人时,李修齐终于应了一声。

仿佛他真没察觉那个原来天天围着他和他的王府转悠的大胆姑娘,已经有阵儿日子没来了一样。

但主子要装傻,做奴才的哪儿有上赶着戳穿的道理。

王喜一拍脑袋,配合道:“主要平时顾小姐还挺惦记奴才,奴才也念着顾小姐,忍不住就差人去打听了。”

“哦,那她都在忙什么?”

这话让王喜欲言又止了一下,好一会儿他才斟酌着开口,“顾小姐最近都在忙着招待从衡州老家来的表妹和表哥。”

他特意把表哥往后了说,但……

“表哥?”李修齐倏地扭头,看向王喜。

王喜会意,继续道:“是,听说顾小姐这位表哥,素有衡州小神童之称,乃是衡州……”

李修齐突然“啪”一下合上书,语气不善,“满京城的人都知道,顾夫人并无兄弟姐妹。”

言下之意,就是他算哪门子表哥。

“这位是顾夫人在衡州的手帕交之子,他此次上京,就是代母亲前来看望顾夫人,也因此…暂住在顾府。”

这话说完,眼见着自家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王爷已经彻底变了脸色。

王喜还敢继续添柴:“要奴才说,是咱们京城客栈的庙太小,还是怎么着,这人也真敢大着脸赖在顾府!”

“那你可有眼福了,”李修齐扔了书,站起来,“咱们今儿就去瞧一瞧这位衡州来的神童表、哥。”

知道李修齐来之前,顾思乐正一个人蔫蔫地趴在桌子上,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知道李修齐来之后,顾思乐立马站起来,准备往表哥陈庚的院子里跑。

她迫不及待想告诉表哥,他真是神了,李修齐真的主动来找她了!

可从正门出去容易跟李修齐撞一块儿,于是顾思乐想都没想,就熟门熟路地干起了翻墙的勾当。但李修齐来得太快,她才刚翻上墙,李修齐就已经迈着大长腿进来了。

俩人猝不及防打了个照面,顾思乐诡异地有种话本里风流小娘子红杏出墙被老实相公抓了个正着的心虚感。

“怎么?上面风景独好?”李修齐淡淡的语气,看不出太多情绪。

要是从前,顾思乐听他这么说,一准儿麻溜地怎么上去的就赶紧怎么下去。可此时她想到表哥的点拨,她心一横,故意道:“风景不风景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翻墙去找我表哥。”

没错,陈庚给她的建议是——不要太听话,必要的时候可以再找个男人刺激他一下。

这段时间,顾思乐没少跟陈庚学习如何捕获李修齐的理论知识,眼下终于用于实践,她心里忐忑得要死,面上却故作镇定,眼睛一眨不眨地跟李修齐对视。

李修齐成功地被她骗住,几乎控制不住地冷笑。

要说顾思乐有什么好,那大概就是在他面前从不说谎作伪的性子,从前对着他时大胆热烈,如今为了别的男人她也同样不懂得藏着掖着。

偏偏顾思乐还在火上浇油,又问:“王爷来找我做什么?有什么事是不能让王喜代劳的?”

这绝对是从前围着他转的顾思乐说不出来的话。

李修齐心里又气又止不住地泛酸。

果然,她就像他想的一样,喜欢来得快,去得也快。

明明前些日子还死皮赖脸、不顾名分地要进他的王府,今儿就巴不得他别出现在她面前,有事让人代为传话即可!

这变脸的速度怕是连朝堂上那些老油条都比不过。

想着,李修齐硬邦邦地开口,“怎么,没事不能找你?”

“当然能,但那不是不符合王爷一贯对我的态度嘛。”

“我对你什么态度?”李修齐仿佛真不知道自己从前对人多冷淡一样。

说起这个,顾思乐也来了气。

她在墙上坐直身子,又故意斜一眼李修齐没说话,拿实际行动告诉他——他从前就是这种对她视而不见、爱答不理的态度。

一再挑衅,顾思乐心里其实很没底,生怕自己拿捏不好尺度,再把好不容易主动一回的李修齐给气走了,那才真得不偿失了。

但不得不说,还是男人更懂男人。

就像表哥预料的一样,李修齐不仅没生气走人,反而有些尴尬地假咳两声,似乎为自己从前这般对她有些不好意思。

墙底下,李修齐的确是在反思。

从前不觉得,眼下他倒是有些心虚,怀疑自己对顾思乐是不是太冷淡了。

“好了,下来,上面不安全。”李修齐换了话题。

“我不,我要去找表哥。”

顾思乐想得简单,纯粹就是想跟陈庚说他的法子太奏效了,但落在李修齐眼里,就成了她另觅新欢的证据。

“顾思乐。”李修齐不悦地喊她名字。

他都喊她全名了,顾思乐准备见好就收,但也不放过讨价还价的机会,巴巴地看着底下的男人:“王爷,你扶我一下呗。”

边上王喜都替他着急,都追到人府上了,这个时候再拿乔怎么行?

但幸好,这回咱们王爷既没当睁眼瞎,也没装聋子,犹豫了一会儿后,还是配合地走了过去,只嘴上还少不得要怪她不成体统。

难得能享受到这番待遇,顾思乐心里乐开了花,他说什么她都一叠声地“是是是”。

结果乐极生悲,一个不稳,顾思乐整个人从墙上跌下来,幸好李修齐眼疾手快地一把把人捞住。

“吓死我了!”顾思乐紧紧抱着李修齐,声音里听不出来害怕,可她恨不得趁机牢牢黏在李修齐身上的动作却仿佛真的怕极了一样。

李修齐分不清她是真害怕还是假害怕,不自在地咳嗽两声,却到底没再说出“不成体统”的话。

“李小九,”顾思乐又趁机哄人,“其实我去找表哥,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把我的小姐妹介绍给他呢。”

刚才还模棱两可地气他,现在倒会主动坦白了,这算什么,打一棒子给个甜枣么?

可明知她在跟他耍心眼,李修齐还是被取悦了,嘴角不自觉扬起,又很快压了下去。

“我倒是想操心我自己,但我相中那人不是相不中我么,还不许我撮合别的鸳鸯了?”

“怎么了,我说的都是实话。李修齐,你自己说,我追在你屁股后面多少年了!”

打从认识李修齐那天起,她就开始追着他跑。

那是泰和七年,宫里那位突发奇想,下旨让三品以上人家各往宫里送一个适龄孩子给皇子公主们做伴读。

那一年顾思乐九岁,却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颜狗。

等进了宫,不等皇上发话,顾思乐就率先在诸多皇子公主中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漂亮的那一个。

“松手!”李修齐的声音比他的脸更臭。

可顾思乐不但不松手,反而抓得更紧了,还十分不要脸地自夸,“我娘说我是小火炉,你手这么凉,我给你暖暖手。”

李修齐试图甩开顾思乐,却没有成功。他涨红了脸,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只是狠狠盯着顾思乐。

顾思乐则一脸无辜地跟他对视,心里打定主意就是不松手。

不过她也默默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投喂李修齐,毕竟他漂亮归漂亮,但这力气也太小了,连她都挣不开,这可怎么行!

不得不说,顾思乐这算是歪打正着了。

俩人后来之所以破冰,就是因为李修齐抵不过美食的诱惑。

但那也不能怪他没骨气,说到底他那时也才是个半大少年,在宫里过的日子又实在算不上好。说来可笑,他明明生在帝王家,本该见惯这世间奇珍异宝,吃遍人间珍馐美味的,可实际上,他连吃饱穿暖都是问题。

因为这宫里上至主子,下至奴才,最不缺拜高踩低的小人。像他这样出身不高,又生母早逝无人庇护的皇子,在这宫里就是任人宰割的对象。

他们欺他辱他,李修齐都不怕,相反他在一次次欺辱中,练就了一身硬骨头,哪怕被打个半死,也绝不开口求饶。

结果到了顾思乐这里,完全不管用了。

她没有因为他不受宠就远离他,也没有因此就自觉比他高上一等,对他颐指气使。她甚至不懂得像其他姑娘一样自持身份,与他保持距离,她总是没脸没皮地凑过来,仿佛眼睛里只看得到他一样。

“你到底要干什么?”李修齐忍不住问。

顾思乐眨眨眼,“不干什么呀,我就是觉得你好看,想对你好。你要不要尝尝这个?”

她说着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食盒,打开里面是两块海棠酥。

含苞待放的海棠花造型十分精致,花心是一颗上等蜜枣,空气里都仿佛带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甜味,让人很有食欲。

但李修齐别过脸,冷冰冰地拒绝:“不要。”

出师不利,顾思乐也并没有因此放弃,之后又开始变着法地带各种小吃过来,从府上做的,到街边卖的,她几乎搜罗了整个京城的美食。

可李修齐更狠,他干脆闭上眼,来了个眼不见为净了。

顾思乐没办法,就在他旁边低声背菜谱,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有他想不到的,就没有顾思乐她不吃的!

这其实是个两败俱伤的法子,顾思乐经常背着背着先把自己说饿了,可怜兮兮地咽口水。

不过他也纳闷,明明顾思乐是个在课堂上连首诗都背不出来,被老师指着鼻子骂“朽木”的人,偏偏在背诵菜谱上那叫一个流利。

要不是她当真是忠勇侯府的小姐,李修齐都要怀疑她是御膳房偷溜出来的小厨娘了。

他心里如是好奇着,面上却还是那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一连背了半个多月,顾思乐觉得自己头都要秃了,正要怀疑这法子不管用时,李修齐终于别别扭扭地开口了,“海棠酥。”

他惜字如金得很,说完这三个字,连看都不看顾思乐,迅速收拾好东西走人。

但顾思乐懂了,合着他还惦记着最开始的海棠酥呢。

“有有有,明儿就给你带!”顾思乐冲着他的背影喊,“你还想吃什么?绿豆糕桂花糕水晶丸子七巧点心……”

可李修齐却不再理她了,脚步飞快地出了院门。

隔天,顾思乐不仅带了海棠酥,还有各种小吃,甜的咸的荤的素的……献宝似的一股脑儿塞给李修齐。

李修齐僵硬着不知该如何动作,任由她给他两手都塞得满满当当。

向来习惯了一无所有的孩子,骤然被人用心给予,李修齐心里没有一丝欢喜反倒是涌上许多茫然无措。他不知道该回以什么反应,甚至有些后悔跟她开口,局促着想要缩回手。

但一想到王喜,他又有些犹豫。

王喜从来没求过他什么,眼看着又要到他的生辰了,他曾无意中提过想尝一尝那回顾思乐带的海棠酥,李修齐便记在了心里。他想总不至于连这么小的生辰愿望都不能帮他实现,所以才会对顾思乐开口。

当然,彼时的李修齐是绝不肯承认自己也是有那么一点想吃的。

但这样一来就欠了顾思乐一个人情,这不是李修齐的风格。

于是他看着顾思乐,公事公办道:“我拿了你的吃的,我可以为你做一件事,任何事。”

李修齐说出口时甚至已经想过,即使顾思乐要他的命,他也可以给。

但顾思乐显然不这么想,她轻易就用掉了这个承诺,仿佛怕他反悔一样立刻道:“那我要你以后不许躲着我,要教我读书,要陪我玩。”

她根本就没把他的承诺当回事!

李修齐有些生气,以至于他都没反应过来顾思乐这是提了三个要求,就应了下来,然后气呼呼地走了。

自那以后,两个孩子才算得上半个朋友了。

顾思乐还是热情得让人几乎招架不住,她毫无保留地对他好,从吃的喝的到穿的用的,她总是想着法地给他最好的。

一开始李修齐很不习惯,但很快他就想开了,反正从他接受她的海棠酥开始,他就没有办法再跟她撇清关系了,那她给他,他就接着,等她不想给了或者她要收回去,他绝对二话不说全都还给她,从此跟她一刀两断。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李修齐并没有对顾思乐完全放下戒心。

她以为她冲他笑,给他吃的喝的,他就真的信她对他真心真意,一片赤诚。

他在宫里这么多年,看到的、学到的都是无利不起早,是拜高踩低,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的一颗心早就冷硬如铁。

所以他只是对她给的一切都照单全收,看似逐渐接纳,实则冷眼旁观。

他其实并不能理解她的毫无保留,也不能理解她莫名其妙的亲近和喜欢,甚至理智地认为她可能很快就会厌倦,或者为了其他诸如名声地位的东西而抛弃他。

就像从前的慧贵妃,信誓旦旦说要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照顾,却在生下自己的孩子后随手将他打发到了这冷宫来,任他自生自灭。

还有丞相府的刘千金,她也曾私下向他示好,却在别人问起时,果断否认并附和她们对他从衣着相貌到出身性格充分表达了嫌弃。

这就是她们所谓的喜欢,浅薄且转瞬即逝,他再也不要傻乎乎地去相信。

可顾思乐似乎跟她们都不一样。

她对他好,从不否认也不怕别人知道。她不只是给他吃的喝的,还会在公开场合维护他。

但她显然不知道,她这样的偏爱会为他招致不满。

晋国公府的小世子就是其中之一。

那天,他和他的表哥三殿下,还有其他几个狗腿子将李修齐堵在了御花园里,开门见山地要他离顾思乐远远的。

李修齐还是端着那张生人勿近的脸,音调也一如往常,仿佛只是像从前无数次拒绝听从他们那些命令而已。

从前李修齐即使拒绝也绝不会清楚明白地说出来,他觉得跟他们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感情,近乎严格地遵守着能动手就绝不动嘴的原则。

现在他肯清楚明白地说出来,不过是让他们更清楚地知道他的决心。

于是一场战斗无可避免,这一次李修齐没有使用往常那种不要命的打法,他变得防守多于进攻,并且尽量护着自己的头,不让他们打到他的脸。

向来无所畏惧的少年,生平第一次有了顾忌,竟然是不想让顾思乐看到他脸受伤,怕她那样爱俏的性子会不喜欢。

但他没想到,顾思乐会突然出现,而且是在他最为狼狈的时候。

因为有了顾忌,李修齐难免束手束脚,对方显然也发现了,逐渐利用这一弱点把人抓住按在了地上。

小世子更是一脚踩在他脸上:“如果没有了这张脸……”

“陈展,你给我松开他!你松开他!”

即使她因为愤怒和伤心,声音颤抖得厉害,李修齐还是一下就认出来了。

但他多希望她没有出现在这里,比起挨打受辱,他更不愿意让她看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

李修齐躺在泥泞里,觉得身体一阵阵地发冷,心里却像是有一股火烧得他焦躁不安。

他想逃,想闭上眼睛干脆自欺欺人,却最终还是选择强迫自己和她对视。他想,她看见他这个样子,就应该知道他其实没有她想的那么好,而他也该好好看看她失望、厌弃的表情,才好早点从这场梦里醒过来。

她的眼睛里有伤心愤怒担心等等情绪,唯独没有失望。他看见她像一只发疯的小兽一样冲过来,狠狠推开制住他的人,又张开双手将他护在自己身后。

“世子,”顾思乐紧紧盯着陈展,“你可是还要以下犯上!”

“哪有顾小姐说得这么严重,”三殿下拦住陈展,一副和稀泥的和事老态度,“这不过就是兄弟间闹着玩罢了,既然顾小姐找九弟有事,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他说完,施施然领着一群人走了,自始至终连句道歉不曾有。

顾思乐气不过,想追上去理论,却被李修齐扯住了胳膊。

“你怎么样?他们有没有伤到你哪里?”顾思乐一开口眼泪就跟刚才推搡间她那支被扯断了的珍珠流苏簪子一样,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从来都是笑嘻嘻的小姑娘,因为他哭得那样伤心,李修齐突然就觉得伤口并没有那么疼了,起码没有他的心疼。

他下意识伸出手,想要抹去她脸上的泪,却在瞥见自己手上的血迹和脏污时又停了下来。

但顾思乐却不管不住地抱住他,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全然忘了自己还是个侯府小姐,她边哭边问:“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你还能动么?你等着,我早晚会帮你打回去的……”

明明自己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嘴上却还为他说着狠话。大概除了王喜,也只有她会这么护着他了。

李修齐胸口蓦地一软,他再也顾不上担心会弄脏她,伸出手笨拙地抹去她脸上的泪,语气罕见地温柔:“你别哭了,我没事。”

“那你答应我,”顾思乐拼命止住泪,拿那双红彤彤的兔子眼盯着他,“你答应我以后不要被他们打了好不好?你打不过就躲,躲不过就跑,反正就不要再被他们欺负了好不好?”

他都答应她了,可顾思乐一扁嘴又开始哭,李修齐没办法,只能像小时候被王喜抱在怀里那样,轻轻抱住顾思乐低声哄着。

所以那天,挨打的是他,可最后哭到睡着,还要被人背回去的却是她。

李修齐其实很想问她为什么要哭,为什么会那么伤心,可话到嘴边他突然又不想问了。

还有什么要问的呢,她早就说过了,她想对他好。

生平第一次,他决定相信一个人,相信一颗心。

也就是从那天起,李修齐开始拼了命的读书练武,他有了想要保护的人,他不想再看到她因为他被欺负而哭得那么伤心。

他知道他不能改变他的出身,但这不代表他就要认命,他就不能改变他的命!

努力加上一点点运气,李修齐仅仅花了五年时间,就从一个藉藉无名的皇子走到今时今日这个炙手可热的魏王。

人人都道他深藏不露,却没人知道他的初衷只是想保护一个人。

可越往高处走,他却越不敢表露心迹,甚至要故作冷淡,故意拒绝。因为他的出身注定他早晚要陷入一场无可避免的争夺之战,他不愿意把顾思乐扯进这场战争里,他怕到最后会护不住她,所以他一而再地逃避她的感情,甚至想过干脆放手让她跟别人走,这样或许他才可以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保她一世无忧。

但也只是想想,他至今未曾觉得有谁能够配得上她。

即使是她这个素有衡州神童之称的表哥也不行!

“见过魏王。”陈庚不知何时进了内院。

陈庚身上罕见地兼具了少年意气和老成持重两种气质,整个人有种说不出来的风流意味,连王喜都忍不住赞一声好气度。

但李修齐却像是没听见似的,直到顾思乐扯了扯他衣角,他才轻轻把人放下,又十分体贴地帮她理了理衣襟,这才转身看向陈庚。

“表哥何必见外,”李修齐语气亲切得很,“跟思思一样叫我小九就可以。”

陈庚连声说“不敢”,面上挑不出任何错处,实则心里却在吐槽——我算您哪门子表哥,倒是会攀亲戚。

顿了顿,陈庚意有所指道:“王爷似乎跟传闻中的很不一样,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是么?”李修齐不置可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话题一转,“表哥来京城也有些日子了,衡州家里应是十分牵挂了。”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撵人。

王喜在心里叹一口气,觉得自家王爷这些年虽然学会了虚与委蛇,可实际上骨子里还是直来直去的性子,尤其在关于顾小姐的事情上,霸道且毫不讲道理,偏偏他自己还不觉得。

就连当事人顾思乐都没发现,她也看不出来两个男人之间暗搓搓的较量,反倒是很意外李修齐的态度。主要她早就习惯了李修齐跟她当众撇清关系,这般上赶着跟她一块儿认亲戚还是头一回。

想着,顾思乐有些兴奋,又害怕自己会错了意,忍不住拿手戳了戳李修齐,想要确定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李修齐借着宽大袖袍的遮掩,反手捉住她作乱的手,轻轻捏了捏,像是给了她一颗定心丸。

顾思乐立刻就被哄住了,顿时忘了自己的骗夫大计。

好在她的队友十分靠谱,陈庚像是听不出李修齐话里撵人的意思,四两拨千斤地挡了回去后,转而向顾思乐发出邀约:“表妹,我这几日夜观星象,明天会是个天朗气清的日子,不知表妹可否陪我同游落雁山。”

“好啊。”顾思乐正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呢,对他这个提议想也没想就应下来,又问李修齐,“你去不去?”

当时李修齐没说去也没说不去,隔天一大早却出现在候府外,以实际行动做出回答。

只是他这般主动,却不防顾思乐是个小没良心的,一路上,她都只顾着跟陈庚聊得热火朝天,几乎对他视而不见。

虽然事实是陈庚表现得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样,拽着顾思乐问东问西。可李修齐想,她若是有他平时里对那些不安好心的女子一半的冷淡,那陈庚又怎么可能有这个机会。

想着,李修齐觉得回去后有必要教一教顾思乐如何辨别那些别有用心男子的套路。

但说来说去还是都怪陈庚,明知道顾思乐心有所属,还这般殷勤,简直不安好心!

李修齐在一旁气得快把自己给烧着了,却愣是不知道该怎么把人的注意力给抢回来。

也是,他向来习惯了被顾思乐叽叽喳喳围着转,眼下情况翻转,他实在有些不适应。

所幸王喜是个机灵的,很懂得为他争取注意力,只听他高声道:“王爷手怎么了?”

“怎么了怎么了?”闻言,顾思乐果然立马撇下陈庚,一脸焦急地凑过来,拉起李修齐的手仔细查看。

但没眼力劲儿的某人也跟了过来,“王爷可是有何不适,在下略懂岐黄之术……”

“陈公子,”王喜笑眯眯地挡在前面,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陈公子可听说过落雁山一绝,请跟老奴往这边走……”

王喜半是邀请半是胁迫地把人带走了,李修齐顿时觉得呼吸都顺畅不少,再看一眼还傻兮兮一脸担心的顾思乐,终于又找回了平日里被偏爱的感觉,整个人肉眼可见地变得开心起来。

“我没事。”李修齐说着,却没有抽回手,反而握住顾思乐的,一派自然地往前走。

顾思乐呆了一下后,就开始抿着嘴偷笑。

表哥这招激将法可真是太管用了!

一对年轻男女心照不宣的暧昧着,气氛恰到好处,然而天公不作美,快到半山腰时,忽然下起了大雨,李修齐护着顾思乐,俩人颇有些狼狈地躲到了凉亭内。

顾思乐淋了雨,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就是你那表哥说的好天气?”李修齐边埋怨某人,边把外衫解下来给顾思乐披上。

顾思乐眨眨眼,得寸进尺道:“李修齐,我还冷。”

她发梢眉间的确全是水珠,可她眼睛里却闪着某种狡黠和期待的光,李修齐一时拿不准她是骗他还是真的冷。

心里还在怀疑,可脚上却已经有了动作,李修齐走过去,和顾思乐并排坐好,又故作自然地把人姑娘的手拉到手里暖着。

这接二连三的亲近都抵得上过去好几年李修齐给过她好脸色的次数了,顾思乐是既开心又担心,生怕李修齐只是突然开了窍,知道哄人了,并不只是对她如此。于是,她问:“要是别的姑娘淋了雨,你也会把衣服分给她么?会这样替她暖手么?”

李修齐想也没想,“那冻死她算了,关我什么事。”

恩,这才是她认识的冷漠到骨子里的李修齐。

顾思乐悬着的心立马落了回去,明明开心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却还假惺惺地劝:“你不可以这样,毕竟人好歹是个姑娘家。”

但李修齐不认同,“若非是中了别有用心的女人的招数,你以为我会同一个女子落到这般境地?”

这话说得让顾思乐怀疑他是看出什么来了,顿时有些紧张。

事实上这场大雨本就在顾思乐,准确来说,是在陈庚的计划之内。

按陈庚的说法,他们俩今天要故意亲近一些,刺激李修齐的占有欲。等火候差不多了,他会离开,给俩人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届时一场大雨浇下来,姑娘家体弱淋不了雨,少不得要李修齐多照顾些,岂不是感情升温的最佳方法。

如今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顾思乐可真怕李修齐突然看出来了什么。

不过事实证明只是虚惊一场,因为李修齐又说:“倒是你,别光看着机灵,被男人骗了都不知道。幸好今日我来了,否则……”

后面的话,李修齐没有说出来,因为光是想象此时陪在顾思乐身边,看见她这般柔弱乖巧的模样,牵着她手的人是陈庚,李修齐就克制不住心头的怒火。

“所以跟你在一起就没关系么?”顾思乐直勾勾看着李修齐。

李修齐喉结动了动,没说话。

顾思乐又凑近些问了一遍。

李修齐勉强板起脸,训人:“坐好,姑娘家家的……”

话没说完就没了音儿,因为某个大胆的姑娘突然跨坐过来,双手捧住他的脸,迫着他不得不看她。

顾思乐追了这么些年,好容易才看见他一点真心,怎么会轻易放过他。什么矜持,什么骄傲,她统统不要了,反正她在他面前早就输得一塌糊涂。

她紧紧盯着李修齐的眼睛,直接道:“李修齐,你真的不喜欢我么?一点儿也不喜欢么?你还要否认么?还要拒绝我么?那你今天为什么要过来?为什么要牵我的手?”

一开始顾思乐只是想趁热打铁要一个答案,结果越说越委屈,开始掉起了金豆子。

“是不是我总是对你笑,我总追着你跑,你就觉得我的心就是铁做的,是不会疼的?我今天就要告诉你,你要是,要是再拒绝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表哥说得对,天下男人千千万,我何必非要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以前就当是我没出息,以后本姑娘爱喜欢谁就喜欢谁……”

他都还没说话,她就已经认定他会拒绝她了一样,连台阶都给自己备好了,李修齐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别哭了。”李修齐替她抹泪。

顾思乐偏过头,“就要哭,哭死我算了,反正你也不会心疼。”

李修齐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温柔得不像话,像是存心要蛊惑人,“顾思乐,这辈子都呆在我身边吧,别再说不要我的话,别喜欢别的人,像从前一样只看着我,只喜欢我好么?”

人人都道是顾思乐追着他跑,可实际上是他离不开她,她的喜欢毫不掩饰,她的偏爱叫人上瘾。任谁被这么一个小太阳似的姑娘喜欢过,都没有办法轻易割舍的。

早在陈庚出现后,李修齐突然就想开了,与其放顾思乐走,让她陷入别的不知底细的男人的危险,不如就让她永远在他身边。

至少,无论怎样,他会护着她,拼上性命,不顾一切。

标题:《古代骗夫指南》

我小的时候,时常看隔壁张二爷练枪。

他常用的是一杆红缨枪,白蜡的杆子,点钢的枪尖,杆头处一撮飘舞红绒,立起来比他本人还高几分。他白日里是不练的,只穿着一身泥金色的大袖马褂,左手提着鸟笼,施施然地踱着方步,往街头巷尾里溜达,十足的旧社会地主派头。他年纪不大,三十岁还不到,但邻里乡亲的见了他,大都得点头哈腰地唤一声“二爷”。

到了晚上,才是他耍枪的时候。待得回到家里,用过晚饭之后,他把院子一关,就换上了一身白绸的紧身短打。白日里的纨绔习气一扫而空,一双三白眼精光湛湛,脸上登时带着锐利的煞气,一杆大枪握在手里,仿佛活物似得,只见他扎、刺、拨、打,一招一式施展开来,月光清亮如水,照得人如猛虎,枪如蛟龙,带着猎猎风声,枪尖一点寒光吞吐,端的是气势非凡。

父亲与他交好,时常去他家里品茶。有时候相谈甚欢,就干脆留在他家里用了晚饭,我也便有幸见识了他的枪法。有一次他使得兴起,陡然大喝一声,反手转身,一枪点向院中杨柳上的一只黄莺,父亲惊呼出声,却见那黄莺扑腾腾地受惊飞起,那一枪以分毫之差,扎中了树干之上。

他哈哈大笑,回过头来,看我神色如常,便逗我道:“我要刺那鸟儿,你怎么不怕?”

我道:“你瞄准的本就是树干,又不是鸟儿,我怕什么?”

张二爷“咦”了一声,走上前来,伸手捏了捏我的胳膊,又抱起我前后打量了一番,冲我父亲道:“倒是没发现,这孩子眼力不差,身体也好,倒是个练枪的好苗子,你要是放心,不妨让他时常来我这看看,如何?”

父亲笑道:“你要是能收他为徒,是这孩子的福气,我还求之不得呢。”

张二爷却摇摇头:“收徒不成,你是知道的。但是如果不用师徒名分,我倒是可以传他一些武艺防身,也算一门本事。”

就这样,我开始随着张二爷学枪了。我生性好闲贪懒,练架势大多是敷衍了事,连入门的扎个马步也不认真,更毋提晨晚两课了。二爷也不在乎,有时候见我偷懒,便干脆喊我过去,把枪扔到一遍,两个人吃些糕点茶水,对坐聊起天来。

有天他问我,说知不知道为什么他年纪轻轻,乡亲们却都尊称一声二爷?

我说不知道,但看得出来,大家都怕他的很。

他哈哈大笑,说怕是当然了,倒退二十年,他们张家可是这城外山上,落草为寇的山大王,手下上百号人,几十条火枪,甚至还搞到过一台土炮。在城里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主儿,虽说过去十多年了,但余威犹在,他小的时候,可没少祸害过这些乡亲邻里的。

我不由好奇心起,问他后来怎么从良了?

他呷了一口茶,嘿嘿一笑,跟我说起那些年的往事来。

原来他父亲当年身为一寨之主,也是个有血性的。日寇侵华的时候,打到县城外头,他宁死不降,拼了满寨的人马和日军周旋,最后寨毁人亡,连二爷的娘都死在了日军手里,只剩下他带着不到十岁的二爷,投靠了国民政府,凭借一手家传的厉害枪法,当上了军队的教头。

二爷那时候年纪虽小,却也跟着一群大人有板有眼地练起枪来。他亲眼目睹母亲惨死,矢志报仇,下的功夫比谁都勤,加上天赋使然,短短几年间,但论枪法,除了他父亲之外,整只军队里已经没人能是他的对手了。

结果还没等他年纪到了能上战场的时候,15岁那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他从此再也没能有机会亲手给母亲报仇了。

又过几年,内战开始,他父亲受够了国民政府的腐败无能,毅然带着他投靠了新四军,甚至参与了解放南京的那场渡江大战。新中国成立之后,他父子二人毕竟不是正规军人,便辞了军队里的职务,又回到了老家,找出了当年埋下的一些剩余的金银财宝,地契田契,置办了偌大的一份家业。没多久,他父亲因病去世,便留下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倒是有不少人介绍,想给他找个女人,把家业操持起来,他却没什么兴趣,便一直就拖了下去。

之后,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开始了,二爷一腔热忱,把对日寇的仇恨转嫁到了美国人身上,第一时间报名参军,赶上了几场轰轰烈烈的大战。

“……那时候是真险啊,我们都弹尽粮绝了,对方是三个美国佬,手里拿着匕首,我就剁了一根树枝,权当枪用。那美国佬块头可大,跟一头熊似得,大吼一声,就冲我扑了上来,我抽身错步,枪尖那么一点,嘿,他那匕首就飞了出去,他脸上的表情都僵住了,我又是一枪,当心窝子戳了过去,这一招本来是禁手,江湖恩怨,哪里用得着这么狠的?但是战场上就不一样了,那树枝头被我削尖了,一戳进去,鲜血四溅,他仰天就倒……”

二爷每每讲到那段经历的时候,都眼睛放光,手舞足蹈的,跟我比划起了他用的一招一式。我其实是不太信的,他实在讲的太玄乎,他枪法再厉害,真的就能神成这样?他也不管我信不信,总能兴高采烈地继续讲下去:

“……他拿枪指着我,让我放下武器,我就慢慢跪了下去,装作虚弱无力的样子,手偷偷摸上了地上的一截铁棍。他看不见我的表情,我却能看到他的,就在那时候,他右肩微微一动,我知道他要扣扳机开枪了。要知道我们习武之人,练到后来,就是追求的一个‘惊’字,所谓惊弓之鸟,就是你刚拿弓箭对着我,我就能感受得到,下意识地做出反应。听起来玄乎,但就是这么个道理。我电光火石之间,铁棍一扎,合身扑了上去,耳边传来枪响的声音,他却被我扎倒了,身后还有一个美国佬,拿着军刺就扑了过来,我比他更快,猛地向前一突,他还没刺上我,眼珠子就瞪了出来,被我一棍戳中了肚子,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我便当故事听,倒也精彩。每次说到最后,他都摸着自己的右腿,叹气说,要不是腿伤了,被送回来,他真想死在战场上。

我见过他的大腿,上面一个深深的枪眼,是被子弹打进去的。我见他日常行动与常人无异,甚至练枪的时候都毫无异状,便只道他恢复好了。他却说不是的,他自己心里清楚,这条腿已经不中用了,若是以现在的情况和自己以前斗枪,三招之内,就能被打趴在地上,右腿使不上力气呢。

“你要记住。”他看着我,认真地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枪是百兵之王,你握着枪的时候,胸中要有一股子气。你出枪的时候,手要松,气要硬,从大腿、腰,到大臂,手肘,一起发力,才能把枪劲发出去。力的功夫做足容易,但是气的功夫要到,就难了。为什么枪要练一辈子?就是因为要练这股气。枪用的好的,没有小人。小人没那股气。”

我总是感受不到,他所谓的气究竟在哪里。他说不急,以后我慢慢就会懂了。

后来我上了学,跟他练枪的时间就更加少了。只有放假休息的时候,会跑过来跟他坐坐,聊聊最近的趣事。他年过三十之后,形容更加清癯,两鬓竟斑斑点点冒出了些白发,我有时候也劝他找个女人,省得一个人孤零零的寂寞。他说也见过几个,但是没有谈得来的,要么是那种一心革命的小将,成日里不爱红装爱武装的,要跟他切磋武功;要么就是新时代女性,留着短发,读书识字,精明干练,他不喜欢。

我知道,他骨子里还是喜欢那种传统的女人,柔情似水,温婉贤惠。可是都这个时代了,已经不好找了。他也便不想找了。

每次我去找他的时候,他都很高兴,要家里老妈子整顿满满一桌好吃的,走时候还总塞我些银元零花。我知道,他是把我当儿子看了,我心中又何尝不是把他视作父亲呢?但是嘴上从来不说罢了。

知道他被红卫兵抓走的时候,我正在读大学。

社会已经被批斗得乱了,这我是知道的,每次回家,我也总是告诫父亲,不要惹事,在家里安心待着,莫要让人抓住把柄。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首先被抓起来的,居然是二爷。

“他是当过兵的!”我托了好多关系,找到了那个团体的头头,跟他分辨道,“解放南京的时候,他第一个冲在前头,后来抗美援朝,他的命都险些都丢在了鸭绿江畔的土地上!你们凭什么抓他?”

那个跟我同龄的年轻人,眼睛里闪烁着我见惯了的狂热光芒:“他成分不好,是土匪,是地主,是资产阶级!我知道他的事情,他是反革命的!”说着,他手一挥,身旁的小将抬出了一杆枪。我认得这杆枪,白蜡杆子,点钢枪头,还有一撮飘舞着的红绒,这杆枪陪我度过了大半的童年,我比任何人都更加了解它——除了二爷。

“这是什么,你自己看。”他指着枪尾处。我心里咯噔一声,暗骂自己怎么忘了这一茬,这把枪原本乃是清朝一位贝勒爷的宝物,因为武功显赫,御赐了三把枪,分别是混铁枪,白蜡点钢枪,盘丝枪。后来这把白蜡枪落在了张家的手里,别的倒也没什么,唯独要命的是,枪尾处阴镂刻着“御敕”二字。

“现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伟大领袖教导我们,要不遗余力地与一切反革命分子作斗争!张老二居然私藏封建残余,就是反革命,就是敌人!”他趾高气昂地说道,狠狠地一把把枪扔在了地上,唾了口唾沫在上面,又踩了两脚。

我感觉到自己的眼角跳了一跳,胸口的怒气逐渐溢满。

“不过……”他话锋一转,“你可以去劝劝他。只要他承认自己是反革命,是地主老财,是土匪山贼,当众悔过,接受批斗,他也还是可以重新回到人民的怀抱的嘛。”

于是,我被带到了关押二爷的地方。

那是一个土塘子,时已入深秋,冷风逼人。塘子里的水漫到了膝盖的地方,二爷半身浸在水里,浑身都是被皮带抽打过的伤痕,脖子上挂着木牌,铁丝深深陷进了肉里,双手被拷住了。他闭着双眼,面色如常,只是嘴角紧紧抿着,带着几丝苦纹。

“二爷?”我忍住眼角就要夺眶而出的泪水,小声唤道。

他慢慢睁开眼,看到我,吃了一惊,问道:“你来……你来干什么?快走,快走!”他已经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嘴唇发白,声音中透着一股虚弱。

我看着他的眼睛,再也忍不住,眼泪刷地一下落了下来。

“你怎么不打啊,你打啊!他们哪打得过你?你怎么就这么被关在了这里?”我紧紧咬着牙关,泣不成声。

“傻孩子……”他竟然还笑了笑,“我如果打了,就真成了反革命了。我是当过兵的,为新中国流过血,卖过命。他们能诬陷我一时,还能诬陷我一世不成。我就等着看这些跳梁小丑,到底能欢腾到什么时候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在土塘里的二爷,那些劝说的话竟然都堵在了喉咙里,一个字也说不出口。我看着他单薄的身子,竟像极了一杆宁折不屈的钢枪。

没想到的是,这次一别,整整三十年,我都没有再见过二爷。

那时社会动荡,人心惶惶,即使是我以大学生的身份,所做的也及其有限。后来我试了几次,都没有机会再见到二爷,听说他死活不肯招认,批斗成了家常便饭。

“张二?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他啊。那次批斗的时候,我拿着铁棍,问他招不招,他不招,我二话不说,当头给了他一记狠的,嘿,你说这丫的也真是硬挺,鲜血顺着脸流了满身都是,他硬是没吭一声,嘴里还哼着曲儿。”

邻家的三胖儿在我跟他打听二爷的时候,一边喝着酒,翘着二郎腿,一边这么若无其事地说道。我眯了眯眼,当时没说话,三天之后,三胖儿被人发现扔进了粪坑里,打断了一条腿,他发疯了似得寻找凶手,可是得罪的人太多,始终没能查出到底是谁干的。

后来我随着父亲离家避难,去了邻省的一个大城市投奔伯父。没过几年,拨乱反正正式开始,父亲也恢复了教授的身份,我则选择了从事新闻行业,那时我也老大不小的了,在伯父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后来的妻子,相恋半年之后,便携手步入了婚姻殿堂。结婚的时候,我惦记着二爷,托人回老家打听了一下,没有人知道二爷的消息,仿佛这个人便从人间蒸发了似得。

后来生活渐渐步入了正规,儿子呱呱落地,父母相继辞世,我陆续托人回去问过几次,始终没有二爷的信儿出来,我的心也便渐渐淡了。

那把枪倒是被我找了回来,放在家里的储藏室里。儿子小的时候顽皮,不知道怎么给从角落里翻了出来,嚷嚷着非要我舞给他看。我心中一动,找了个晴朗的天气,把枪给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带着儿子就到了公园去。

进身,退步,抽,打,戳,扫,青龙出水,震脚……一招一式,从我的手中施展开来。初时尚且生疏,到了后来,往事历历在目,在眼前走马灯似得浮现出来。二爷的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在耳边响起,从来不曾这么清晰过。手中的枪招越使越顺,我蓦地大喝一声,抽枪反身,一下刺进了身后草坪里,枪尖深深没入土里,只露出了一截红缨。

“好功夫!”我正喘息着,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喝彩的声音。我回头看去,一个灰褂老者背着手,须发皆白,正含笑看我。我摇了摇手,谦道:“小时候胡乱练过几招,多少年没碰了,手生,老爷子见笑了。”

“这可不是胡乱练的。这么正宗的五虎断门枪法,我有好几十年没见到过了,手生看得出来,底子扎实也看得出来,教你这路枪法的,可是个高人啊。”他抚须呵呵笑道。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二爷这路枪法的名字,不由问道:“老爷子,这五虎断门枪,有什么讲究吗?”

“这枪法据说是杨家将里的六郎所创,现在武术界流传的,大多是少林寺的传授,共四十六路,又叫少林五虎枪。你这套却不一样,是杨家的原版,只有二十七路,但是更加狠辣,我这么多年来,也只在年轻时候远远见过一次,从你手里使出来,算是我第二次见了。”

我心中一跳:“不知道您上次见到,是在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呵呵,你们年轻人恐怕想不到,那是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老爷子摆摆手,转身走了。我愣在了当场,只觉口干舌燥,想要喊住老人,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出口。

我临危受命,被报社老总派下任务,去采访完成一篇关于城市钉子户的深度报道。接到任务之后,我马不停蹄地奔波了起来,花了大半个月时间,采访逐渐进入尾声,最后一户人家,是邻省某市的一个新开发区,恰好离我老家不远。我选了这个地方作为最后一站,也是存了采访完后顺便回去看看的心思。

在资料上,钉子户姓常,是个孤寡老人,已经七十岁高龄了。我担心老人家脾气古怪,不好打交道,于是一大早,提了些新鲜水果礼盒,先准备去他家里碰碰运气。

一进门,左侧的土墙上挂着一个褪色的鸟笼,我心中忽然一动,好像在哪儿曾经看过似得,一股莫名熟悉的亲切感觉涌上心头。房屋不大,两进的老户型,中间是个小小院子,还种着一棵歪脖子枣树。常老正在树下洗漱,背对着我,穿着白色的汗衫,身形瘦削,微微佝偻,满头银发。

尽管过了这么多年,这个背影我却仍然能够一眼认出来。

“二爷?”我不敢置信地喊道,手中的水果掉在了地上,我瞪大双眼,以为自己活在梦里。

他身子一震,缓缓回头,那张饱经沧桑的老脸上皱纹纵横,依稀可以看见年轻时的英挺模样。他看到我,皱紧了眉头,似乎认不出来,半晌才露出惊喜神色,哑着嗓子问道:“小方儿?”

我哈哈大笑,兴奋地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大声喊道:“二爷,二爷!我找了你整整三十年了!”说着说着,我鼻子一酸,竟险些落下泪来。再看二爷的时候,他也是激动异常,紧紧抓着我的手,说不出话来。

我打电话叫了隔壁小饭店送了桌酒菜来,二爷拿出两个小木凳,我们爷儿俩就坐在了歪脖子枣树地下,举杯对饮了起来。

我这才知道,十年动乱结束之后,二爷已经落下了浑身的病根,他回家之后,发现屋里家徒四壁,除了一个鸟笼之外,几乎都被人摸了个干净,什么都不剩下了。他拖着重伤疲惫的身躯,一合计,觉得不能再在本地待着了,干脆把宅子贱卖了,收拾行李,搬到了隔壁市的远郊来。这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我问二爷靠什么过活,他说当年学着他老爷子,早在遇难之前就在家里地砖地下埋了几根金条,几件珠宝,取出来慢慢变卖了之后,倒也凑合着过了下来。后来国家统计退伍老兵,他也递交了申请,现在每年能拿到500块左右的补助。

我不由大怒:“500块?哪能够干什么的!二爷你别怕,我去帮你向上反映,你是立过功的,国家不能这么亏待你!”

二爷却摆了摆手:“什么立过功?都是上辈子的陈年旧事了。日本鬼子没弄死我,旧社会的内战没弄死我,平壤的美国枪炮没弄死我,十年动乱也没弄死我,过去的老伙计们还有几个活着的?我已经知足了。现在能安安分分有个家,过个小日子,还图什么呢?以前惦记着放不下一个你,老天可怜见,还是让咱们重逢了,现在就是下一秒进棺材,我也没什么遗憾了。”

我仔细问了二爷关于钉子户的事情,他狠狠啐了一口,骂道:“这狗日的黑心肠,我大半辈子熬过来了,就剩这么一个窝,他们还得给拆了。要是拆了给个安置的倒也算了,他们想欺负我年纪大了,随便给两个钱糊弄一下,把我送到敬老院去。我还就是把话放在这儿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他就别想给我把房子给拆咯!”

我心里“咯噔”一声。这个建筑商的背后老板在我们传媒界是素有耳闻的,据说黑白两道通吃,拆迁安置的时候,一般都是双管齐下,软的不行来硬的,之前有过不少钉子户被黑社会威胁,甚至拿刀架了出去,一回头,发现房子已经被扒成了废墟。如今二爷跟他对着干,岂不是危险的很?

我连忙问道:“二爷,那你不搬,有没有人来找过你的麻烦?”

“嘿,倒是有几个小年轻来找过。谈不拢就想动刀子,二爷我是什么人,美国大兵都没能拿我怎么样,几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咳咳,喝酒,喝酒……”

那天晚上,我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依稀记得是二爷把我扛回了房间的床上,迷迷糊糊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每次晚上玩累了,趴在院子桌上睡着,二爷就这么把我一扛,扔进屋里床上睡去。

“二爷……”我半醉半醒之间,低声喊着,“你再教我几招枪法呗……”

耳畔依稀传来苍老声音:“枪法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什么好教的了……剩下的就是练气了,你身上得藏着一股气,这世道多苦啊,人想要活着啊,就得靠这么一股气的劲儿……”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发现二爷躺在藤椅上,已经走了。面容安详,带着笑意,右手五指虚握,仿佛还抓着一杆白蜡长枪。

死因是寿终正寝,但我给二爷换寿服的时候,却发现他的肚子上有一道新添的刀伤。我心中一沉,登时红了眼睛,托尽了关系,才找到了当地的公安局长。

他听我说起二爷死因,半晌没答话。

我说局长我没别的意思,二爷从小待我,跟亲儿子没什么区别,现在我这是死了爹了。如果连他是怎么死的我都弄不清楚,我这当儿子的,也没脸活在这个世上。

他叹了口气,说好吧,我给你看个视频。

视频很模糊,似乎是街边摄像头拍到的。正好对着二爷家的门口,时间是五天前的凌晨一点。几个黑衣服,金链子,混混模样的年轻人堵在了二爷的家门口,视频里没有声音,但看他们的神情举止,不难猜出他们在威胁些什么。

二爷穿着白日里的那件大汗衫,身子微微佝偻,手里拿着一根晾衣杆,似乎在给自己壮胆。那几个年轻人嬉笑不绝,似乎觉得这么个老头子还拿着棍子,有些好笑吧。

忽然,为首一个年轻人走上前去,抽出刀,想用刀面去拍拍二爷的脸,这似乎是他们一贯的威胁手段。就在这时候,视频一个模糊,二爷似乎动都没动,那年轻人已经捂着手倒在了地上,刀也不见了踪影。

我觉得自己的呼吸停了一停。

耳畔似乎传来了很多很多年前,二爷的声音:

“……跟一头熊似得,大吼一声,就冲我扑了上来,我抽身错步,枪尖那么一点,嘿,他那匕首就飞了出去……”

“……要知道我们习武之人,练到后来,就是追求的一个‘惊’字,所谓惊弓之鸟,就是你刚拿弓箭对着我,我就能感受得到,下意识地做出反应。听起来玄乎,但就是这么个道理……”

“……身后还有一个美国佬,拿着军刺就扑了过来,我比他更快,猛地向前一突,他还没刺上我,眼珠子就瞪了出来,被我一棍戳中了肚子,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视频的像素太低,就像是最拙劣的影视制作一样,看不清楚二爷究竟干了什么,只一瞬间,所有年轻人都倒在了地上。二爷慢慢走过去,蹲下来,好像想说些什么,就在这时候,为首那个年轻人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狠狠划了过去,二爷想退,却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几个年轻人趁机爬起身,转身就跑。二爷倒在地上,右手捂着伤口,慢慢地,慢慢地,挪到了墙角,靠着喘息了一会,然后脱下汗衫,给自己简单包扎了一下,才扶着墙,慢慢站了起来,走进了屋子里。

整个过程中,二爷的右手,都没有松开过那根晾衣杆,好像那已经长在了他的手心里一样。

我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道:“局长,那个凶手能抓到吗?”

“你放心,我们已经拍了专门的调查组处理这件事情,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无声地笑笑,微微欠身:“那谢谢局长了。”

我把二爷的骨灰带回了家里。

在市内最顶尖的公墓陵园里,我给二爷定了一个位置,把它的骨灰连着白蜡点钢枪一起埋了进去。

儿子在一旁静静看着,忽然问我:“老爸,这就是教你枪法的老爷爷吗?”

“他教我的,不是枪法,而是气。练枪就是练气,只有把气练好了,人这一辈子,才能活出个模样来。”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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