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小说一会米特尔家族一会特米尔家族是作者打错字了吗?

    有人告诉我“终有绿洲摇曳在沙漠”,但我清楚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来过塔戈尔。

    这里是黄沙的世界,绵延的黄沙与天际相接,根本想象不出哪里才是沙的尽头。

    从出生到现在,我只知道有沙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而我也永远走不出故乡。

    这塔戈尔像是我的围城,自己走不出,别人也闯不进,我把最深的秘密埋藏在这里,没有人懂我,我也不怪任何人。

    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总是板着个脸,像极了教导我的那位师父。

    从出生开始,我就从未体验过人间的温度,在我的印象里,只有太阳升起时的燥热和入夜时分的冰冷。

    舒适从来就不是为蛇人女王准备的。从始至终我都只能依靠自己,人生在世,冷暖自知。

    我曾以为自己要在这里待上一辈子,和黄沙为伴,做一世的蛇人部落女王。

    除了我的族人,我拥有的仅仅只有那永远灼热的黄,一个人守护一片沙漠,这片沙漠又不知什么时候会送别我。

    大自然在这里把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了起来,让它永远静止不动。我也和每一粒尘沙一样,被风扬起,又坠落在无尽的未知之中。

    我不想以后的生活永远这样重复,在未知中摸索前行,看不见希望,看不见未来。

    青莲地心火,是冲击斗宗的唯一机会,只有进化成七彩吞天蟒,我才能带领我的族人走出这片荒芜。

    我知道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但我还是愿意一试,因为如果你想要得到你从未拥有过的东西,那么你就必须要去做你从未做过的事情。

    既然选择了我就不会后悔,这个世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后悔,都可哭泣懊恼,但我不行,因为我是王。

    我的身后是千千万万的蛇人子民,等着我为他们开辟一条没人走过的路

    天道纯乐不放假,地狱纯苦不休息,六道之中人身最难,人身之中为王最苦。

    只要我还是一天的蛇人女王,我就不能低头。无论是为了我的族人,还是为了塔戈尔的每一粒沙尘,我都要高高抬起自己的头颅。

    我早就想过了,这一生我只愿低头一次,那天,我要穿上最艳丽的衣裳,在万人目光中,和我心爱的人拜堂。

    我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我自己,都要托付给那个可以让我低头的男人。

    你对我做过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敢对本王做这样事情的人,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这个世界的人和塔戈尔的沙一样多,但能让本王多看一眼的人却少之又少,但萧炎,我却怎么看你也看不够。

    人说吃过太多苦的人,只要稍微对她好一点点,她就会觉得甜,而对我来说,遇见你我一点也不觉得苦,有的只有甜。

    在加玛帝国之中,要论富有,我们米特尔家族首屈一指。

    我们经营着加玛帝国最大的拍卖场,每天都要跟金钱打交道。我喜欢钱,因为钱到哪里,就改变哪里的规矩,所有的规则都要依附于金钱。

    当你拥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代表着你掌握了绝大部分的规则。

    哪怕你实力再强,只要进了特米尔拍卖场,就要守这里的规矩,不守规矩的人根本不需要我亲自动手,有大把的人会去收拾你。

    规矩是一种最容易被破坏的东西,因为不遵守规矩的人往往会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加玛帝国跟我谈利益可以,但想破坏规矩,对不起,我特米尔·雅妃第一个不答应。

    特米尔家族在关系错综复杂的加玛帝国发展了数百年,靠的不仅仅是关系,我们所拥有的能量是绝对大多数人无法想象的。

    做为一个拍卖行业的首席拍卖师,可以说是拍卖场上的灵魂,拍卖场上的主宰。在场上,我要与竞买人很好的交流;在场下,我同样要和竞买人保持良好的关系。

    男女关系之间的平衡点,有的时候很微妙,我不能和他们过于亲近,又不能刻意保持距离。

    很多人愿意在我身上花钱,但是他们永远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不是每一件东西都可以拿来拍卖的,除了那些毫无价值的东西之外,还有别人永远出不起价格的宝物。

    生而为人,我们总是会高估自己不曾拥有东西之价值。越是得不到我特米尔·雅妃,他们就越会觉得我有价值。

    可能在修炼上,我并没有多么高的天赋,但在识人识物上,我却有着特殊的嗅觉。我把这一切归根于我对金钱的热爱。因为有价值的东西,我特米尔·雅妃只要扫上一眼就会辨识出来。

    萧炎,正是我所发现的最具有价值的宝物,以我的能力可能无法完全占有他,但是能够和他成为朋友,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曾经有人告诉过我,最富有的人,不是拥有最多的人,而是需求最少的人。一个人越是能放弃一些东西,越是富有。

    我觉得自从认识了萧炎,我特米尔·雅妃就变得不再富有了,我成为了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因为对于他,我实在是无法割舍,无法放弃。

    可是啊,人越是害怕失去,越会失去;越是害怕割舍,越难割舍。

    如今的萧炎不再是那个毛头小子了,他闪耀在斗气大陆之上,甚至闪耀在整个大千世界,他还会记得加玛帝国的特米尔·雅妃吗?

    没有人富有到可以赎回自己的过去,我也一样,此时此刻,我很想回到过去,把你留在加玛帝国,留在我的身边。

    曾经有一个以采药为生的小村落,村民们勤劳淳朴,在村里过的满足充实,就是这样一群善良的人们,不幸降临在他们身上。

    一位母亲带着她三岁的女儿来到了这里,村民们觉得这母女俩四处漂泊非常可怜,好心接纳了她们,但噩梦也接踵而至……

    一开始只是鸡鸭,到后来发展到牛羊,最后是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他们全都中毒而死,村子像是被一团阴霾笼罩。

    天生厄难毒体,生于厄难,死于厄难,这便是我的宿命。

    我杀死了所有曾经宠爱着我、照顾着我的村民和朋友,最后甚至还有我的母亲……

    剧毒爆发,成疯成魔,我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那种身体完全不由自己掌控的滋味,谁也无法体会。

    意识像是被掏空了一样,我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沉浸在杀戮之中的魔鬼。

    我不想杀人,我害怕杀人,每次我从噩梦之中惊醒,脸上都会挂满泪水,一边默默埋葬他们,一边为因我而死的他们流泪,但可笑的是,我连眼泪都带着剧毒。

    我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因我而死去,我拼命的学习医术,想要填补心中的缺口,一个人因我而死去,一个人又因我而活了下来,这样或许我就不欠这个世界了。

    可是每次当有人发现我是厄难毒体的时候,都会远远的躲着我,他们根本不管我做了多少好事,他们只会喊我“大毒师”,看我眼神比看怪兽还惊恐。

    我好想说我不怪他们,但是我真的很难过,我不能再哭了,流泪的话,身边的花儿也会枯萎的……

    我没有人爱,没有人疼,没有朋友,甚至连仇人我都没有,只要遇见我的人都会死去……

    到底我该怎么办?我只想和正常人一样,可以享受阳光与宁静,享受天地间一切的美好。

    但我明白,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远离人群。我不想再让任何一个人因我而死了,我这种被诅咒之人,早就不该存活于世。

    不过还是谢谢你,萧炎,我永远会记得你对我说过的话,“我叫萧炎,是你的朋友”,别人可能无法体会,但朋友两个字对我来说已经太够、太够了。

    多么亲切的称呼,给了我一直想要的温暖,这种温暖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会记一辈子的,萧炎。

    或许你会是我以后唯一的朋友,不管日后如何,只要你还将我当成朋友,即使我真的成为了人人惧怕的大毒师。可在你面前,我依然是青山镇的小医仙。

    萧炎,我走了,不要来找我,你要好好修炼,不要因为我的病耽误你的大事,而我也有许多尚未完成的事情,必须去一一实现。

    记得刚加入云岚宗之时,我还是个傻傻的小姑娘,除了修炼,似乎再没有事情可以吸引到我。

    云岚宗的一花一叶,一砖一瓦,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到现在我依然会想念练功场上,那群嬉笑打闹的师兄弟们。

    师父云山是个了不起的人,他教会我很多东西,但唯独没有告诉过我如何面对感情。

    即使云岚宗在你们的眼里是那么地十恶不赦,我也依然爱着这个抚育我、教导我的地方。

    如果没有师父,没有云岚宗,我什么也不是,更别说跻身加玛帝国十大强者的行列。

    为了云岚宗,我愿意付出一切,也包括我自己,这里是我的家,为了家,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割舍的呢?

    我从来没有想拒绝长大,但长大却给我确确实实的痛,等我明白为了云岚宗我要嫁给一个自己完全不喜欢的人的时候,心脏像是被钢针狠狠的戳了一下,痛……

    可是从师父手中接过云岚宗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能再任性的做自己,我云韵不再是那个悠闲度日的小师妹,而是云岚宗第九代宗主。

    身为宗主,未来我也会有我的弟子,等我老到无法守护云岚宗的时候,他们其中的一个也将从我的手中接过宗主之位,正如师父当年交到我手上一样。

    然而我没想到,云岚宗薪火相传,历经九代,最后会毁在我的手上,而终结这个庞然大物的居然是他。

    假设不曾遇见他,按照应该属于我的生活轨迹继续下去,我也许会过得比较快乐。

    但那些记忆,又时不时的会翻涌上来。在魔兽山脉和他相遇,一起吃烤鱼,一起偷伴生紫金源,一起生活,这些快乐也是我不曾体会过的。

    错过一个人,错过一段人生,人不可以那么贪婪,连快乐都期待是双倍的。

    假如我真的逃不过这场命运的安排,那无论怎样选择,都是一个人守望寂寞。

    有些东西是无法忘却的,不管我如何掩盖,怎样抹杀,它就是会越来越根深蒂固。

    人潮汹涌,多少人一个转身就再也不见,其实很希望他走的时候可以再看我一眼,让我可以找到一个留住他的理由。

    但理性制止了我,我要趁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终止自己靠近他的脚步。那个为了他方才存在的云芝,本来就不该属于这里。

    任性过一回,对我来说已然足够。那些不为人道的故事,只属于那个时间线上的云芝。

    时间最终会冲淡一切,爱也好,恨也罢,都将随着时间烟消云散。只要学会在时间的痛苦洗礼中,漠视自己的痛就好了。

    再相见时,没想到他会问我这样的话,我以为我们早应忘却彼此。

    我所想念的不是加玛帝国,而是与你有过的所有美好回忆。

    多吃点东西怎么了?!为了能快点长大,什么样的东西我都得吃,我可是太虚古龙呀。

    哼,别说是人了,在远古时期,天妖凰族都是我们口中的食物。

    但是,一想到真的要吃人,还是有些不舒服。他们长得那么难看,看起来就很难吃的样子。说要吃了他们,不过是我吓唬吓唬他们罢了。

    如果人都和彩鳞姐姐一样好看的话,嘿嘿,我倒是不介意吃上那么一两个,萧炎那种就算了吧。

    说到吃,就很气。都怪自己贪嘴,吃了可恶的化形草,才变成了这副模样,人类的样子真的好难看,我好想念我的翅膀呀。

    哪里会有把自己女儿都弄丢的笨蛋老爹嘛,要不是他,我也不用变成这个样子,生活在龙岛多舒服,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真烦人,迦南学院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总是和他们待在一起是要变成白痴的,什么时候才能出去转一转啊。

    太虚古龙获得强榜第一很奇怪吗?我们的力量是人类能够弄得清的吗。

    蛮力王是什么鬼名字,人家可是叫紫妍,不过是力气大了一点点,拳头重了一点点,真不知道学院里的人在怕什么,又不会真吃了他们。

    这么多人里,除了彩鳞姐姐,也就萧炎还不错,必须威胁他多给我做些丹药。要是不服气的话,就揍他一顿。

    萧炎跟我爹爹一样,都是笨蛋。但是他比爹爹还要笨,人类再怎么努力修炼,速度也跟我们太虚古龙是比不了的,爹爹都成不了斗帝,萧炎怎么可能成斗帝嘛。

    还不如安安心心帮我炼丹,以后有我罩着他,去到哪里都不用怕有人欺负。谁要是伤他一根汗毛,我就把让他们用命来偿。

    不过,我对萧炎还是有点期待的,他和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萧炎身上那种恩怨分明的气质,我很欣赏,他那股不服输的倔脾气,说不定真的可以在这个世界闯出个大名堂。

    笨蛋爹爹,叫烛坤,好几千年前想要古帝洞府里的宝贝,被陀舍古帝困在了迦南学院的地下。太虚古龙一族因为爹爹的离开,也直接分裂成了东南西北四大龙岛。

    我拼命的吃天材地宝,就是想要快些长大,好让族人们感应到我,接我回龙岛。

    因为我的身上有着太虚古龙最完整的王者血脉,重新统一太虚古龙族的任务只能落在我的身上。

    我劝各大龙岛的龙王们,死了这条心吧,因为我才是真正的太虚古龙皇。

    爹爹回来之前,谁也别想从我的手里夺走龙岛,无论是谁,想要从太虚古龙族手里占便宜,都是做梦。

    爹爹是个笨蛋,但也是世界上最好的爹爹,他不会忘了我,更不会忘了族人们,总有一天他会腾云驾雾,再次回到我们身边。

    我所要做的就是,在爹爹回来之前,守护好爹爹想守护的一切。

    介绍:生于古老沙漠中的火焰龙卷风的风眼之中。不同于其他异火,没有固定的地点,而是在每年的最热的几天内,随机出现在沙漠中的任何一处,极其罕见。施展出时会形成龙卷风形态,风与火相结合,火焰高达数百米,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咆哮着旋转前进,具有极强的破坏能力,所到之处化成一片火海。

    介绍:存在于上古幽冥毒泽之中的火焰。经过毒泽中遮天毒瘴千万年的熏染,火焰燃食了无尽的毒瘴之气,百年成灵,千年成形,大成之时,其色偏绿,犹如鬼火一般在毒泽瘴气中穿行。由于火焰本身是毒瘴喂养成灵,含有剧毒,只要沾染片刻星火,便会身中剧毒,更别说是吞噬融合!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少有人去寻找这种异火,也就没有多少人知晓它的存在。

    介绍:诞生于宇宙虚空之中,一黑一白两种颜色的火焰缠绕在一起,就犹如阴阳双鱼一般游动。阴阳便是自然法则,是孕育世间万物的本源。而诞生于本源之中的阴阳双炎便是本源所幻化出的其中一种火焰形态,充满生命和死亡的双重力量,阳火救人,生生不息,阴火杀人,尸骨无存。

这里我想着重说一下斗罗的女性角色,和斗破的节奏。

三少不是一个特别懂女性的人,但他绝对是一个特别懂宅男的人。

宅男喜欢什么?不同设定、不同属性、身上带有不同“媚宅”元素的美少女。

你再看看斗罗主角团三个女角色的“属性”:

小舞是兔耳、萝莉、粉毛、青梅、爽朗、暴力

宁荣荣是大小姐、淑女、长发、温柔、内心高傲

朱竹清是猫耳、御姐、高冷、神秘、女杀手(说的瑟琴一点就是女忍)、短发、外冷内热

简直是教科书一般的动漫人设。不仅如此,每个妹子身上都有一组塑造人物的终极奥义:反差。强烈的反差往往能使一个角色在短时间内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小舞的反差在于苗条的体型加暴力的技能。入学打赵无极的时候,虽然关于什么腰弓什么借力的描写没少,但是那也是用了个投技啊!你一萝莉在一个大汉脸上,搓了一招桑吉尔夫的苏联大坐,辣四真滴流批。

宁荣荣是在于春风拂面的外表与高傲冷漠的内心。一上来看着好好一淑女,转头对着奥斯卡来了个“两片厚面包”。

朱竹清这个角色算是塑造的最好的一个(也是主角团最废的了,组合技工具人)。我这么说可能有点尬吹三少,但是她和戴慕白的感情是一个经典的拒绝宿命、探寻宿命、接受宿命的过程。一开始是家族定的娃娃亲,但是内心拒绝;后来在战斗中培养感情;而后在生死关头打通心结,完成合体技。最后她明白了:我不是因为家族使命和你在一起的,我跟你在一起是因为我爱你这个人。

最后我要吐槽一下斗罗里的职业平衡:除了虐菜,我就没见过敏捷系魂师正常切掉过对面后排。还说敏捷系最重要的作用是侦察,在擂台上你侦察个pi,后期战争也没有什么侦察作战的描写,全尼玛飞龙骑脸。

然后说土豆:斗破虽然是快被婊烂了,但是怎么说呢,这就和你看体育职业比赛一样。

你不喜欢某位选手,你照死里骂他,可以;但是你要觉得你上你也行,那你就是个......

我在别的答案里分析过斗破的第一章,我在这里再写一次。你们看看土豆的对比和反转是怎么用的。

一上来测斗气只有三段,顺势引出观众的惋惜和嘲讽,也顺便告诉你萧炎之前是天才,形成对比。然后萧媚登场,八段斗之气,萧媚对萧炎前后态度的不同(给天才当舔,废了之后不鸟了),以及观众对两人态度的不同(踩一捧一),都是鲜明对比。

然后萧薰儿上台,九段斗之气反压萧媚,形成反转。对萧炎极其温柔的态度与萧媚形成鲜明对比。

总结一下这里的剧情结构就是:斗气废物(抑)、曾经天才(扬)、萧媚装比(抑)、萧薰儿装比(扬)。

两组欲扬先抑,一刻不停的对比、反转,再用观众的议论来渲染气氛增强代入。真滴强。这种极其充实的细节,真的是很多写手都做不到的。你连着两章下去主线都没引出来,人家斗破已经领着读者在坐过山车玩了。土豆真的是巨擅长引领读者的情绪,你想想斗破里那些踩一捧一的围观群众,你活到现在,踩一捧一也是你最讨厌的行为之一吧。

这样看来土豆对于读者群体的定位还是很准的。

你脑补一下那些荷尔蒙旺盛,爱好厕所约架和上课说话的初中生,他们当时看书的心理活动:

卧槽!这女的这么看不起主角?干ta

卧槽!这帮围观群众这么没眼力见?干他

卧槽!这反派屌什么屌?干他

遥想十年前,在青春期男生们一声声“卧槽”、“干他”的内心独白中,天蚕土豆就这样突破了自我,成为了豆弟(笑)。

再补一下我之前看斗罗时的吐槽,我一直觉得唐三就是lol里的锤石,至少有十条论据可以证明:

1.唐三是控制系魂师,可以控制敌人并保护队友;锤石也可以控制敌人并保护队友。

2.唐三是主角,有开挂般的成长性;锤石的属性也可以无限成长。

3.唐三可以用蓝银草拉扯敌人;锤石也可以用q拉扯敌人。

4.唐三有蓝银囚牢可以大范围控制敌人;锤石有幽冥监牢,也可以控制多个敌人。

5.唐三可以用草绳拽回队友;锤石也有救队友的灯笼。

6.唐三的蓝银霸王枪在蓄力完成后,可以对对手造成大量伤害;锤石的e技能被动蓄满后,也可以把敌方adc的屎给打出来。

7.唐三拥有紫极魔瞳,可以拓展视野并看破迷雾;锤石身为辅助,也经常用真眼照亮迷雾。

8.唐三拥有强大的灵魂攻击,甚至可以使人变成白痴;锤石也很擅长折磨灵魂。

9.唐三除本身技能外,还拥有大量暗器;锤石也会做出大量可以主动释放的辅助功能型装备。

10.唐三曾被一名女性敌人(比比东)击落悬崖,生死不知;锤石也曾在cg里被赛娜击落悬崖。

答案更新:评论区有个老哥说我答案写的烂尾,我看了看题目,好像我是没扣题,所以最后再补几段话。

个人认为,这两本小说最大的区别在于:代入视角不同。斗破这种是第一视角,读者好比是拔了龙神之剑,冲进去砍奶砍c开无双。整个世界没有一件东西不是为了让主角装X存在的,这也造成了斗破超强的代入感和爽感。所有人都是工具人,一切为主角服务。

斗罗则是更偏第三视角,更像是传统的日式rpg。你一边推剧情就一边想:哦呦,我这只小队里的圣骑士和奶妈要相爱了,精灵弓箭手跟暗影游侠也有一腿了,打完这一关他们感情要加深,balabala……斗罗的代入感没有斗破那么强,它更加偏重故事的整体性。读者有时是在上帝视角观看故事走向的,而不是纯粹的从唐三身上。

回过头来再看看俩小说的名字,这个视角问题就更加明显了:斗破苍穹,谁“斗破”了“苍穹”啊?萧炎啊!中文的语法是主谓宾,“斗破”是个动词,做谓语;“苍穹”是名词,做宾语。那么主语是谁?动作的主体是谁?萧炎啊!所以这个小说标题就告诉你了:我就是要讲一个主角一路装X无双,连天都要打爆的故事。

然后看斗罗,斗罗大陆,这四个字是一个名词。我小说讲的就是这个叫“斗罗大陆”的东西,你读者也是看的这个“大陆”。主体不单单是某个人(虽说还是偏向无双爽文,唐三太强了),是大陆上的人和事。小说里纯粹的工具人较少,而且配角的恩怨纠葛也很重要,也会对故事走向产生关键影响,剧情并非纯粹的主角导向(虽然唐三还是很无双)。

《:斗帝之路》手游·角色传记(下)(第1/2页)

有人告诉我“终有绿洲摇曳在沙漠”,但我清楚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来过塔戈尔。

这里是黄沙的世界,绵延的黄沙与天际相接,根本想象不出哪里才是沙的尽头。

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

从出生到现在,我只知道有沙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而我也永远走不出故乡。

这塔戈尔像是我的围城,自己走不出,别人也闯不进,我把最深的秘密埋藏在这里,没有人懂我,我也不怪任何人。

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总是板着个脸,像极了教导我的那位师父。

从出生开始,我就从未体验过人间的温度,在我的印象里,只有太阳升起时的燥热和入夜时分的冰冷。

舒适从来就不是为蛇人女王准备的。从始至终我都只能依靠自己,人生在世,冷暖自知。

我曾以为自己要在这里待上一辈子,和黄沙为伴,做一世的蛇人部落女王。

除了我的族人,我拥有的仅仅只有那永远灼热的黄,一个人守护一片沙漠,这片沙漠又不知什么时候会送别我。

大自然在这里把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了起来,让它永远静止不动。我也和每一粒尘沙一样,被风扬起,又坠落在无尽的未知之中。

我不想以后的生活永远这样重复,在未知中摸索前行,看不见希望,看不见未来。

青莲地心火,是冲击斗宗的唯一机会,只有进化成七彩吞天蟒,我才能带领我的族人走出这片荒芜。

我知道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但我还是愿意一试,因为如果你想要得到你从未拥有过的东西,那么你就必须要去做你从未做过的事情。

既然选择了我就不会后悔,这个世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后悔,都可哭泣懊恼,但我不行,因为我是王。

我的身后是千千万万的蛇人子民,等着我为他们开辟一条没人走过的路

天道纯乐不放假,地狱纯苦不休息,六道之中人身最难,人身之中为王最苦。

只要我还是一天的蛇人女王,我就不能低头。无论是为了我的族人,还是为了塔戈尔的每一粒沙尘,我都要高高抬起自己的头颅。

我早就想过了,这一生我只愿低头一次,那天,我要穿上最艳丽的衣裳,在万人目光中,和我心爱的人拜堂。

我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我自己,都要托付给那个可以让我低头的男人。

萧炎,记住,你,是本王的。

你对我做过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敢对本王做这样事情的人,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这个世界的人和塔戈尔的沙一样多,但能让本王多看一眼的人却少之又少,但萧炎,我却怎么看你也看不够。

你像沙漠中的仙人掌,没有雨露却总向着阳光。

人说吃过太多苦的人,只要稍微对她好一点点,她就会觉得甜,而对我来说,遇见你我一点也不觉得苦,有的只有甜。

萧炎,从今以后,你是本王的,本王也是你的。

在加玛帝国之中,要论富有,我们米特尔家族首屈一指。

我们经营着加玛帝国最大的拍卖场,每天都要跟金钱打交道。我喜欢钱,因为钱到哪里,就改变哪里的规矩,所有的规则都要依附于金钱。

当你拥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代表着你掌握了绝大部分的规则。

哪怕你实力再强,只要进了特米尔拍卖场,就要守这里的规矩,不守规矩的人根本不需要我亲自动手,有大把的人会去收拾你。

规矩是一种最容易被破坏的东西,因为不遵守规矩的人往往会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加玛帝国跟我谈利益可以,但想破坏规矩,对不起,我特米尔·雅妃第一个不答应。

特米尔家族在关系错综复杂的加玛帝国发展了数百年,靠的不仅仅是关系,我们所拥有的能量是绝对大多数人无法想象的。

做为一个拍卖行业的首席拍卖师,可以说是拍卖场上的灵魂,拍卖场上的主宰。在场上,我要与竞买人很好的交流;在场下,我同样要和竞买人保持良好的关系。

男女关系之间的平衡点,有的时候很微妙,我不能和他们过于亲近,又不能刻意保持距离。

很多人愿意在我身上花钱,但是他们永远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不是每一件东西都可以拿来拍卖的,除了那些毫无价值的东西之外,还有别人永远出不起价格的宝物。

生而为人,我们总是会高估自己不曾拥有东西之价值。越是得不到我特米尔·雅妃,他们就越会觉得我有价值。

可能在修炼上,我并没有多么高的天赋,但在识人识物上,我却有着特殊的嗅觉。我把这一切归根于我对金钱的热爱。因为有价值的东西,我特米尔·雅妃只要扫上一眼就会辨识出来。

萧炎,正是我所发现的最具有价值的宝物,以我的能力可能无法完全占有他,但是能够和他成为朋友,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曾经有人告诉过我,最富有的人,不是拥有最多的人,而是需求最少的人。一个人越是能放弃一些东西,越是富有。

我觉得自从认识了萧炎,我特米尔·雅妃就变得不再富有了,我成为了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因为对于他,我实在是无法割舍,无法放弃。

可是啊,人越是害怕失去,越会失去;越是害怕割舍,越难割舍。

我可能早就已经失去他了吧?

如今的萧炎不再是那个毛头小子了,他闪耀在斗气大陆之上,甚至闪耀在整个大千世界,他还会记得加玛帝国的特米尔·雅妃吗?

没有人富有到可以赎回自己的过去,我也一样,此时此刻,我很想回到过去,把你留在加玛帝国,留在我的身边。

我想说一个很久之前的故事。

曾经有一个以采药为生的小村落,村民们勤劳淳朴,在村里过的满足充实,就是这样一群善良的人们,不幸降临在他们身上。

一位母亲带着她三岁的女儿来到了这里,村民们觉得这母女俩四处漂泊非常可怜,好心接纳了她们,但噩梦也接踵而至……

一开始只是鸡鸭,到后来发展到牛羊,最后是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他们全都中毒而死,村子像是被一团阴霾笼罩。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

天生厄难毒体,生于厄难,死于厄难,这便是我的宿命。

我杀死了所有曾经宠爱着我、照顾着我的村民和朋友,最后甚至还有我的母亲……

剧毒爆发,成疯成魔,我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那种身体完全不由自己掌控的滋味,谁也无法体会。

意识像是被掏空了一样,我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沉浸在杀戮之中的魔鬼。

我不想杀人,我害怕杀人,每次我从噩梦之中惊醒,脸上都会挂满泪水,一边默默埋葬他们,一边为因我而死的他们流泪,但可笑的是,我连眼泪都带着剧毒。

我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因我而死去,我拼命的学习医术,想要填补心中的缺口,一个人因我而死去,一个人又因我而活了下来,这样或许我就不欠这个世界了。

可是每次当有人发现我是厄难毒体的时候,都会远远的躲着我,他们根本不管我做了多少好事,他们只会喊我“大毒师”,看我眼神比看怪兽还惊恐。

我好想说我不怪他们,但是我真的很难过,我不能再哭了,流泪的话,身边的花儿也会枯萎的……

这个世界亏欠我的,会不会有人来弥补我呢?

我没有人爱,没有人疼,没有朋友,甚至连仇人我都没有,只要遇见我的人都会死去……

到底我该怎么办?我只想和正常人一样,可以享受阳光与宁静,享受天地间一切的美好。

但我明白,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远离人群。我不想再让任何一个人因我而死了,我这种被诅咒之人,早就不该存活于世。

不过还是谢谢你,萧炎,我永远会记得你对我说过的话,“我叫萧炎,是你的朋友”,别人可能无法体会,但朋友两个字对我来说已经太够、太够了。

多么亲切的称呼,给了我一直想要的温暖,这种温暖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会记一辈子的,萧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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