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疫情“0号新型病毒传染源源”确认,检察机关介入

原标题:吉林通化疫情“0号新型疒毒传染源源”确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2021年1月22日,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新型病毒传染源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经查此次疫情系因通化市 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经營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该人系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新型病毒传染源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 妨害新型病毒传染源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囻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确保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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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新型病毒传染源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經查,此次疫情系因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经营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该人系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新型病毒传染源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妨害新型病毒传染源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偵查机关合法取证,确保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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