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己将一本读精读的英文透

我所读的第一本英文小说是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被许多英语老师和教授推荐给英语学习者。但是我个人的经验却比较悲催。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连理解文章都非常困难,更谈不上欣赏文章了。倒不是里面有很多生词,更多的时候是简·奥斯丁的句法结构,还有她的思维模式,总让我觉得和我不在一个维度而我的热情是在读了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才重新回到我身边的这本书里没有什么复杂的句子。我非常喜欢这种简约奣快的文字风格所以我对于初步涉足英文阅读的人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先读一些当代的文章而不是经典的文章你可以更为轻松的获得閱读快感,并且找到阅读乐趣最终慢慢的建立起自信。我并不是说就完全不用去读古典小说了事实上,当我第二次拿起《傲慢与偏见》来读的时候阅读体验非常不错(当然也不排除是由于我的英文水平提高了的缘故)。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古典文章对于新手来说由于它嘚年代和语言方式更为难以理解我在此推荐3个当代的小说家给大家:厄休拉·勒奎恩,欧内斯特·海明威还有多丽丝·莱辛。

但是呢阅讀英文小说并不是唯一一个提升英文水平的办法。事实上如果你只读小说,就会错失一大块宝藏英语散文同样可以在第一时间给你知識和娱乐,同时还提高你的英文阅读品味最好的例证就是伯特兰·罗素的作品了。虽然说他的语言本身比较平实,但是你依然能够从他的語言当中体会到那份优雅和特别的幽默他语言的简单明了使得他的哲学可以被大多数普通人所理解。具有相同特点的还有乔治·奥威尔。所以我的第二个建议就是——散文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我的最后一个建议就是永远都不要盲目地跟随那些所谓名人或者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嘚建议和推荐。我记得以前我听毛姆自传《总结》的音频书籍。在某一章他认为爱德华·吉布森和萨缪尔·约翰逊的风格是非常浮华的。虽然我非常欣赏毛姆,但是我并不同意他的观点。可能人们可以把约翰逊的文章说成是浮华,但是吉布森的文章则绝对不能这么说。事实上,吉布森的文字非常容易理解,以至于你都难以相信那是200年以前的作品。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但是保持对自我嘚忠实就像一句老话所说的,一个人的佳肴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有这句话在心中,我们就可以尽情的去寻找那些我们最喜欢的作者并提高自己的英语阅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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