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保持文件化信息(5处:方針、范围、体系、知识、运行)
二:应保留文件化信息(21处:体系、目标、监资2、能力、运行、市场、设计4、外部、标识、顾财、更改、放行、不合、监测、内审、管评、纠正)
个人理解为保持文件化信息是在体系运行管理等过程中持续适用范围;
而保留文件信息是在体系文件,资源监测,管理评审等动作后的证据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