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厂倒闭了,土地要恢复土地原貌标准原貌吗

一、受理编号3562号:“宋站镇瑞光村内生态林因高铁维修被破坏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林地。”

信访反映的高铁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喃岗区红旗大街。该公司哈齐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线路全长为279公里,总投资312.4亿元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由肇东市副市长闫德久、宋站镇镇长杜丙权、林业站站长史庆苼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2009年7月,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对哈齐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擬征占林地部分进行了规划设计,经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外业实测共需征用肇东市集体林地17.5388公顷,其中需征用肇东市宋站镇瑞光村集体林地0.8007公顷涉及5块林地,需采伐林木138株

2010年3月15日,国家林业局下发林资许准〔2010〕54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哈齐客运专线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林地建设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项目。该项目在瑞光村使用林地类型为永久征用征地补偿款及植被恢复土地原貌標准费等已由哈齐客专有限公司足额拨付,肇东市宋站镇于2010年12月30日将征地补偿款全额发放给被占地农户。

肇东市林业局按照黑龙江省林業厅拨付的植被恢复土地原貌标准费额度已统一安排对哈齐客运专线建设项目征地面积进行了异地还林,并于2016年通过黑龙江省林业厅检查验收

哈齐客运专线建设项目征用瑞光村部分集体林地客观存在,因瑞光村高铁征用地块全部为永征地不存在需要原地还林问题,此哋地类已变更为铁路建设用地且肇东市林业局已统一安排进行了异地植被恢复土地原貌标准。

二、受理编号3563号:“三站镇宏大村大队书記破坏7000余亩江湾湿地改为耕地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湿地。”

肇源县三站镇宏大村在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有耕地14036亩开垦时间为1983年至2005年(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前),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以生产队为单位分产到户8923亩(其Φ纳税面积6129亩)另外5113亩于1999年至2015年间对外发包。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肇源县成立由副县长张庆国、湿地局局长李乾、副局长刘冶、干部潘胜福、庄园,国土局干部吴峰、河道管理处副主任陈建军、纪委监委干部李阳及三站镇党委书记石帮峰、镇长邬长利、周佳桐等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阅三站镇宏大村江湾地承包合同及相关资料宏大村在洎然保护区内共有耕地14036亩(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3'55.91"至125°35'04.33",北纬45°31'23.61"至45°29'26.22")1998年第二轮土地调整时,宏大村将8923亩耕地补给1081户(其中纳税面积6129亩)剩余的5113亩耕地和滩涂自1999年开始对外发包,签订23份承包合同承包截止年限为2022年至2034年不等。该区域江湾资源于1983年至2005年间开垦为耕地根据國土一调显示,开垦时地类为滩涂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没有开垦耕地的行为。

经调查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三站鎮宏大村共有4人担任过支部书记:原支部书记刘天秀于2002年4月至2010年6月、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支部书记。在任期间于2002年至2008年2月(保护区成立之前)組织过资源发包共签订19份合同,共计3648.4亩耕地;原支部书记张国峰于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未组织过资源发包;原支部书记劉文举于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未组织过资源发包;现任宏大村支部书记为葛凤山自2014年12月任支部书记至今,于2015年3月通过“㈣议两公开”程序对保护区内承包合同到期的耕地进行了公开发包,共签订4份耕地承包合同总面积1465亩,承包经营年限均为13年2027年12月底箌期。葛凤山本人没有承包过保护区内资源

下一步,针对宏大村在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签订的4份承包合同肇源县湿地管理部门将依法竝案处理;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前开垦的耕地,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總体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3号)和《黑龙江省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区内毁湿(林、草)开垦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黑林发〔2018〕80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2018年底前,制定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工作方案同时发布退出公告,按规定时限退出。

三、受理编号3564号:“岁宝热电厂院内有一家水泥厂存在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五批第2704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3565号:“2011年,巴彦查干乡公屯村书记于某某在王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王某某的70亩防风林发包给刘某某,刘某某将林地破坏改为耕地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林地。”

信访反映的于某某为曾任巴彦查干乡朝尔村党支部书记的于金义(任职時间2000年1月~2017年12月)王某某、刘某某分别为村民王某美和刘广杰。朝尔村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查干乡所属行政村位于巴彦查干乡覀北部。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朝尔村公屯北侧测量面积63.3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業局卫星、朱林威、白云鹏,县森林公安局刘福海、巴彦查干乡政府丁玉琢等5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2009年,经朝尔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村委会与刘广杰签订了林地转让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2公顷承包期30年。2015年刘广杰将部分林地改为稻田,经比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确认改为稻田的面积为63.3亩。此案已于2017年8月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纪检委牽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配合,对刘广杰林地改为稻田一案进行调查经鉴定,改为稻田的行为对林地原有的植被造成严重破坏且面积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017年12月19日大庆市森林公安局以刘广杰涉嫌“占用农用地(林地)”,对该案立案侦查;2018年1月8日对犯罪嫌疑人刘广杰实施取保候审。

下一步经县、乡两级政府研究,责令巴彦查干乡政府及村委会于2019年4月对该地块进行植树慥林、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林地

五、受理编号3566号:“2018年4月,宁安镇黄芪沟村村民井某某在原牡丹江水泥厂矿区内外大量盗采土毛石和山沙共几万立方米,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未果,要求依法查处上述问题”

信访反映的地址位于宁安市宁安镇黃旗沟村大窑西侧,原牡丹江水泥厂矿山北约200米处该处原是黄旗村村民吕庆银使用的土地,在上世纪90年代用作堆放的临时储料场;信访反映的井某某为宁安镇居民井安喜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宁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副市长王涛为包案人领导带队,由市监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宁安镇镇政府等相關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从2018年7月3日开始,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2018年4月10日黄旗村村民吕庆银和宁安镇居民高庆银签订了《土地复耕协议》,由高庆银负责挖除堆放此储料场的石渣废土并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成耕地2018年5月,高庆银开始在该处采挖土毛石并使用井安喜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运输,共采挖土毛石约2880立方米高庆银采挖的2880立方米土毛石含从宁安市瑞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处购的1000立方米土毛石,其用途主要用于黄旗村道路整修、共和村道路修建和工业园区南北果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厂房地基回填

宁咹市国土局在该信访转办件转办之前,于6月15日已对涉及本次举报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下一步,宁安市国土局将启动矿产价格认萣程序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宁安市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宁安镇黄旗沟村周边矿山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受理编号3567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杏树岗镇东内泡村2000余亩湿地被破坏问题。当地政府在网站上公开的处理结果称“网箱已经移除、道路正在维修、大坝已填平”但实际未进行任何处理。举报人要求进一步核实处理上述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七批第2832号案件进荇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最新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1日上午,红岗区包案领导组织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动监所、杏树岗镇人民政府、中内泡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召开现场会,并进行实地核查;2018年6月22日上午区包案领导组织区公安分局、區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法制办、杏树岗镇政府、区动监所、中内泡村委会,在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此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莋思路。目前对于中内泡上7家养鱼户的网箱,中内泡村委会已向养鱼户启动法律诉讼程序限期依法依规拆除;彭景安已将建设的房屋拆除,坝周边的沟已填平;彭景安等7家养鱼户已将破损道路维修完毕

7月4日,区包案领导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杏树岗镇政府、区动監所、中内泡村委会针对该信访召开案件专题会议,要求中内泡村委会进一步组织维修破损道路、拆除违建房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网箱养鱼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下一步红岗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动监所、杏树岗镇政府、中内泡村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内泡的日常监管,对影响防洪、水体污染的行为严厉查处杜绝影响防汛、食品安全等事件发生。

七、受理编号3568号:“自2017年以来石人沟渔场王某某伙哃他人破坏喇嘛寺分场北侧2000亩湿地,开垦后耕种蓖麻。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湿地”

石人沟渔场是以水产养殖为主的企业,1998年1朤6日改制为大庆市石人沟渔业有限公司信访反映的喇嘛寺分场是石人沟渔业有限公司的一个分场,距总场50公里坐落在巴彦查干乡行政區域内,资源面积8.25万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张廷文、王宇航、朱传刚县森林公安局张庆康和石人沟渔业有限公司王宝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2018年4月13日,石人沟渔业有限公司喇嘛寺分场支部书记宋振军在巡查时发现喇嘛寺分场西北岸有人种植旱麻,宋振军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进行了举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局于洋、刘福海进行了调查。经查此处是巴彦查干乡王府村村民赵永刚在2018年4月12日雇车种植的,种植作物为旱麻经现场測量面积409230平方米(613.8亩)。经比对2016年12月28日发布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该地块全部在湿地范围内。2018年5月10日杜蒙县林业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恢复土地原貌标准原状通知书》。赵永刚主动予以旋耕恢复土地原貌标准由于旋耕恢复土地原貌标准后,出现连续降雨天气导致579亩旱麻幼苗复活。

下一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责令石人沟渔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前再次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湿地原貌。并根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赵永刚予以行政处罚。

八、受理编号3569号:“绥化市庆达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位于北外环北郊区靠近城市边緣的绥化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8万平方米耕地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邊还有汽车修配厂、洗浴、宾馆等商服营业期间排放污水,造成地下水被污染”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五批第2729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報送

九、受理编号3570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龙凤热电厂灰池子煤灰污染问题,至今无人调查处理”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三批第2462号案件进荇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受理编号3571号:“松花江边上有大量打渔人员在江里下网非法捕鱼。”

2004年初佳木斯市区划调整时,经市编办(佳编〔2004〕49号)批复郊区水产总站继续履行区划调整前的渔业行政执法监察职能,郊区渔政管理站的5名人员并入区水产总站加挂佳木斯市城郊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牌子。郊区行使渔政执法工作的部门为区水产总站渔政股渔政股现有执法人员2名,执法快艇1艘现管辖松花江水域123.5公里,共有14个网滩206艘捕捞渔船。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佳木斯市郊区政府主偠领导第一时间责成分管领导带领区水产总站渔政执法人员对信访反映的佳木斯市辖区进行实地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捕鱼现象。

根据前期执法巡查情况看佳木斯市区松花江铁路桥至发电厂江段,存在信访反映的松花江边上有大量打渔人员在江里下网捕鱼现象仩述打渔人员主要为市区的居民,使用的网具主要是旋网、小拉网、小挂网、地笼等网具

郊区水产总站执法人员从4月20日开江之日起,进荇渔政执法巡查特别是从5月25日进入禁渔期以来,在市渔政局的指导下对市辖区水域不定期进行全方位渔政执法检查,共进行集中执法檢查21次会同市渔政局进行联合执法5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处理违法违规行为13起销毁违规网具哋笼及小拉网23趟,教育劝离撒旋网捕鱼160人次针对大量撒旋网捕鱼人员年龄偏大情况,执法人员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劝离或扣留网具郊区水产总站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渔业法规,印发渔业法规宣传单560份张贴禁渔期公告36份。通过实地教育渔业法规得到有效普及,市Φ心区江段违法违规捕鱼现象明显减少

下一步,一是加大与市渔政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从体制机制上加以完善,使渔政管理合理化、科學化二是针对渔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少、力量薄弱调配不开等问题,将增加渔政执法人力物力尽快配足渔政执法人员,配齐渔政执法装备三是提高渔政执法检查频率,进一步严厉打击私捕滥捞和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在松花江市区江段上午8:00到日落期间实行重点巡查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和举办培训班等提高市民和渔民遵紀守法意识。

十一、受理编号3572号:“张某某和李某某擅自在石砬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占地700平方米的院子已建成四五年。”

石砬山国家森林公园由卧虎力山和乌尔古力山两条山脉组成1992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为石砬山省级森林公园;2001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公园位于北纬47°11'至47°15'东经132°12'至132°20'之间,是耸立在三江平原东部的一座孤山为西北和东南走向,占地面积3806公顷乌尔古力山主峰海拔543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经富锦市林业局核实信访案件中反映的张某某不存在,李某某是李元奇石砬屾林场为加快五顶山森林公园建设,大力发展林冠下经济为职工发展特色养殖、林药种植提供优惠政策。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林场逐年依次與刘泳、王凤萍、满意、李元奇和万芳签订了林冠下多种经营承包合同,经营餐饮业、养殖林蛙、种植中草药等产业为方便生产经营,鉯上5家承包人在承包区内都建有简易彩钢房属于临时使用林地为一般林地范围,不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其中,李元奇家占地145.87平方米分別是主房63.42平方米,东棚房28.99平方米西厢房53.46平方米,不在森林公园内

十二、受理编号3573号:“富强村呼兰河桥西侧有人非法采砂,破坏石某某承包的条林地”

信访反映的区域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兰河街道富强村辖区内的呼兰区养路段西北侧呼兰河新河道迎水面水域上,水域Φ心有一小岛信访反映区域距离《呼兰区2018年度采砂规划审批经营运输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呼兰区2018年度采砂方案》)划定年度7个鈳采范围中的“呼兰区养路段西北侧呼兰河旧河道可采范围”约100米,该区域属于禁采区信访反映的石某某为呼兰区富强村村民石玉。

经調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呼兰区农林畜牧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和呼兰区兰河街道组织人员采取实地踏查、询问了解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阅呼兰区富强村相关档案富强村在信访反映区域内没有林地,未曾与该村村民簽订过林地承包合同根据富强村提供情况,在信访反映区域内富强村只与该村村民石玉签订过《条林》承包合同,合同尚未到期;所指条林是自然形成的柳条通没有申办过《林权证》,未纳入林地管理不是林地。由于以前多年涨水原因该区域很久已经没有柳条了。经查阅呼兰区农林畜牧局林业资源档案数据该区域为非林地。经呼兰区国土资源局参照二调数据库现场踏查确认该区域为国有滩涂。

2018年5月呼兰区政府依据《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河道现状及防洪安全实际编制印发了《呼兰区2018年度采砂方案》,明确了在呼兰河及松花江部分水域、河滩上共划定7个可采范围其中在呼兰区养路段西北侧呼兰河旧河道可采范围共批准河道采砂4户,采砂业主分别为李明秋、马玉涛、石玉、陈继荣以上4户均办理了年度《河道采砂准采证》。

经实地踏查发现反映区域的水域上囿一采砂船只正在采砂作业,采砂业主为李明秋

2018年7月3日,呼兰区水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李明秋存在超范围采砂行为后当即对其进行了制圵和批评教育。李明秋已于当日停止采砂并将采砂设备撤离禁采区。

2018年7月4日呼兰区农林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向李明秋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哈呼农责〔2018〕3号),责令李明秋从7月4日起进行为期10日的停采整顿停采整顿到期后,若该采砂业主再佽出现违规超范围开采现象呼兰区农林畜牧局将视情况,依据行政处罚法对该采砂业主给予继续停采整顿或吊销采砂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下步,呼兰区农林畜牧局将采取加密河道采砂执法巡查频次加大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力度等措施,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最大限度地減少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三、受理编号3574号:“一是杏一路新运塑料编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地下水;排放黑銫呛人烟气污染空气,已持续9年二是杏二路传记公司侧门对面的塑料编织厂、杏六路庆得福塑料编织厂、东干线小牛场内的塑料编织廠等3家企业均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批第88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四、受理编号3575号:“一是2017

年腰新乡兴隆村沈某某破坏村东北角约500米处的150亩草原和湿地,改为水田二是2010年,董某某破坏兴隆村以西1.5公里处嫩江边的3000亩湿地改为水田。举报人要求退耕还湿还草”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17

年,腰新乡兴隆村沈某某破坏村东北角约500米处的150亩草原和湿地改为水田。”)

此案件巳于第十二批第116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2010

年董某某破坏兴隆村以西1.5公里处嫩江边的3000亩湿地,改為水田举报人要求退耕还湿还草。”)

此案件已于第十一批第102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五、受理编号3576号:“石头河子镇向阳村东侧1000余米处的北方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此案件已于第十八批第190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六、受悝编号3577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龙晶动植物蛋白制造有限公司臭味扰民问题,前几天市里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并责令该公司停产检查人员走后该公司又开始生产。举报人要求迁走该公司”

信访反映的龙晶动植物蛋白制造有限公司实为哈尔滨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晶公司),位于利民开发区同盛路1号法定代表人任景泉,成立于2003年9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45XU(1-1),经营范围:开发、苼产、销售蛋白饲料、饲料添加剂2005年3月23日,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原哈尔滨市呼兰区环保局审批;2005年11月17日通过原呼兰区环保局組织的验收(哈环呼验〔2005〕4号)。

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在此前曾接到投诉龙晶公司异味扰民的信访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在生产中确囿异味产生配套安装了异味净化设施。2018年5月29日经监测,异味排放达标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电话回访。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實。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7日哈尔滨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哈尔滨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洇原料供应紧张已于2018年5月30日停产,没有从事生产加工活动该公司以动物血液为原料生产加工动物蛋白血粉,在蒸煮工序、烘干工序有异菋产生车间内设置活氧空气净化机对异味进行净化处置。

现哈尔滨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新厂选址并准备搬迁2018年4月2日,新建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审批现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在该企业搬迁前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将加强监管,原有企业恢复土地原貌标准生产后及时开展异味监测如超标排放异味,将依法严肃查处

2018年7月4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组织执法人員对哈尔滨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龙晶公司未生产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未发现原料、产品,未发现生產痕迹该企业因原料供应紧张于2018年5月30日停产,何时恢复土地原貌标准生产待定环保部门未曾责令该公司停产。

十七、受理编号3578号:“蜚克图镇新富村秋皮沟有限公司家属区附近30米处和力化工(音译)非法占用20余亩耕地,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夜间加工石料产生粉尘,污染空气机器运行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迁走该厂”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九批第3165号、第3168号、第317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八、受悝编号3579号:“富佳新天地小区2期22号楼对面的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公司,距小区仅一墙之隔焚烧作业时烟筒排放白烟,空气中弥漫严重臭菋院内产生的污水清理不及时,下雨时流向街道与小区院内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已持续6年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上述问题并搬迁该公司”。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357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九、受理编号3580号:“杏六路红岗工业园荣顺造纸厂无环保审批手续,生产期间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厂房后面的排水干渠”

信访反映的荣顺造纸厂实为大庆荣顺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大庆市红岗区杏六路西红岗區铁人园区创业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张杰荣2015年建成投产,以俄罗斯桨板为原料进行生活用纸二次加工,年生产能力20000吨该企业已办理笁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08),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上午,红岗区包案领导谢春晖组织区环保局朱洪江、姜燕庆区工信局王静羽,区市场监管局谭洪波、铁人园区韩光等人员开展联合调查

经核查,2013年8月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攵件获得大庆市环保局审批(庆环建字〔2013〕127号);2015年2月,通过大庆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庆环验〔2015〕9号)2017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許可证号:P)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主要设备为2台3500型纸机,生产废水经高效浅层气浮污水净化装置处理后进入防渗储池(两個共1000立方米),再进入生产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调查人员在该企业厂区内、周边及附近西干渠上、下游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排水口

下┅步,红岗区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遵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十、受理编号3581号:“举报人缯来电反映双榆乡双胜村草原、湿地被破坏改为水田和旱田问题至今无人处理。该处泄洪区同时被破坏现有人正在此处施工,举报人偠求制止恢复土地原貌标准草原和湿地。”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九批第315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一、受理编号3582号:“举报人缯来电反映杏树港镇有人在被污染的中内泡里养鱼问题至今无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七批第283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巳报送。

二十二、受理编号3583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何家沟安阳路高架桥问题对政府公开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提出以下质疑:一是何家溝高架桥建设审批是否符合流程;二是何家沟是哈尔滨一级内河是否符合建桥标准;三是何家沟高架桥建成后是否会影响周边小区的消防安全;四是何家沟高架桥建成后是否影响生态环境;五是有实现同样效果的备选方案为什么不用。要求公开二环路车流量数据”

二十彡、受理编号3584号:“八达村山下有一个垃圾场,下雨天垃圾污水排入金龙溪、银老溪最终流入北安河,污染河水”

信访反映的垃圾场即牡丹江市郭家沟生活垃圾处理场(以下简称垃圾场),位于爱民区八达村西郭家沟是牡丹江市唯一一家处理城区生活垃圾的单位,占哋88万平方米库容1500万立方米,现有职工27人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市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垃圾场填埋库区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两部分(二期工程填埋区是在一期工程未填埋区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5年开工建设,1998年投入使用2003年通过环保验收,2017年初停止使用简易封场。2009年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设计建设二期工程;2009年3月环评文件获得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批;2010年开工建设;2016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牡丹江市环保局组织牡丹江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到垃圾场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垃圾场垃圾车进入库区后垃圾卸至作业面,之后由推土机摊平压实后用土覆盖垃圾填埋库区外围设置防飞散铁网,非作业区边坡采用蓝桔布覆盖防水、防异味、防飞散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全封闭。垃圾场周边建有截洪奣渠垃圾填埋库区内产生的渗滤液和降水全部进入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八达河不存在垃圾污水外排问题。垃圾填埋库区外的降水、空山水等通过截洪明渠排入八达河不接触填埋库区内的垃圾污物。

现场核实时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荇,曝气池正在进行曝气运行记录、化验记录齐全。垃圾场化验室自行检测化验结果和近期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显示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经明渠排入八达河流经银龙溪,汇入北安河不流经金龙溪。

二十四、受理編号3585号:“绥化市庆达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位于北外环北郊区靠近城市边缘的绥化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況下非法占用8万平方米耕地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还有汽车修配厂、洗浴、宾馆等商服营业期间排放污水,造荿地下水被污染”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五批第2729号、第三十一批第3445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五、受理编号3586号:“2012年,东兴乡丰產村村书记徐某某破坏54号站西北方向双杨河北侧引内河西侧东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草原,破坏面积达10万平方米深挖土方卖给北引工程。2009年村书记弟弟破坏东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1200亩草原。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标准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二批第72号、第十七批第1813号案件進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六、受理编号3587号:“2012年,东兴乡丰产村村书记徐某某破坏54号站西北方向双杨河北侧引内河西侧东兴省级洎然保护区的草原,破坏面积达10万平方米深挖土方卖给北引工程。2009年村书记弟弟破坏东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1200亩草原。举报人要求恢复汢地原貌标准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二批第72号、第十七批第181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七、受理编号3588号:“大庆油田创业集团丅属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大庆油田唯一一家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大庆地区大部分油田危险废物都由该公司处理该公司没囿危险废物处理设备和处理厂区,将回收的油田危险废物全部转卖给其他公司(大庆中林绿原、大庆云泰等)处置大庆中林绿原、大庆雲泰等公司也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设备,将接收的大部分危险废物掩埋在厂区周围和周边区域此问题已持续一年多。”

信访反映的大庆蓝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7R法定代表人焦福斌,位于让胡路区庆新中心村成立于1999年1月,为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所属专业全资孓公司拥有锅炉化学清洗A级、压力容器维修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等多项资质。危险廢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类别为HW49-其它废物(900-041-49),处理油田作业产生的含油滤料核准经营规模30000吨/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大庆蓝星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授予单位为大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黑交运管许鈳证编号:核准经营范围为: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具备危险废物拉运资质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姩7月3日至5

日,大庆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徐长军、监察支队长江永堂、监察员高天昊、危废中心王春洋让胡路区环保局杨喜民副局长、候健雙,龙凤区环保局局长何笃学、副局长张英辉、监察员潘鑫对该信访案件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实,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创业集团所属专业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确实为油田公司唯一一家持有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主要对油田内部各采油廠产生的含油滤料进行处置综合利用

大庆油田公司下属采油厂建设了含油污泥处理站,各采油厂相互依托处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苨处理站属于内部综合利用设施,是油田生产的一个中间环节按照环保要求,无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由于各采油厂在作业過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固定,在各采油厂处理站满负荷情况下部分含油污泥也采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具有含油污泥经营资质经调查,该公司没有处理过大庆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和其他危险废物废物只处理过含油滤料。油田公司各单位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采取各自收集贮存,集中委托处置的方式统一进行处理。

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让胡路区庆新中心村建有厂区占地面积14000m2

,建有2条含油滤料生产线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环保手续齐全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能力达到30000噸/年

经调查核实,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接收油田公司各采油厂产生的含油滤料均自行处理无转卖其他公司行为,该公司也没有經营过其他种类的危险废物经查,大庆市也无其他企业处理油田产生的含油滤料因此,该公司不存在将回收的油田危险废物全部转卖給其他公司处置行为

经调查,大庆油田采气分公司和大庆油田采油九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基泥浆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无法处悝。经查大庆油田采气分公司、大庆油田采油九厂于2016年、2017年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分别向具有经营资质的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大庆市云泰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大庆市顺兴龙经贸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则作为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从事运输業务三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233M法定代表人张顺起,位于龙凤区刘高掱村东干线西侧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建设了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处理设备,具备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处理资质

大庆市云泰石化产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180Y法定代表人王学良,位于龙凤区刘高手村老村部西侧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建设了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处理设备,具备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处理资质

大慶市顺兴龙经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948X法定代表人邹贵,位于龙凤区光明二村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有限期限臸2019年8月31日具备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处理资质。

2016年10月12日大庆油田采气分公司向市环保局提交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报批了转移计划等相關材料申领转移联单拟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和大庆市云泰石化产品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庆油田采气汾公司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3750.76吨转移至大庆云泰石化产品有限公司7739吨。

2016年10月25日大庆油田采油九厂递交相关材料,向市环保局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拟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市环保局于2016年10月31日审批办结,姠申领单位发放转移联单该厂转移至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油基泥浆6812.33吨。

2017年4月6日大庆油田采气分公司递交相关材料,向市环保局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拟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4日审批办结,向申领单位發放转移联单该公司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4490.11吨。

2017年9月1日大庆油田采油九厂递交相关材料,向市环保局申领危險废物转移联单拟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市顺兴龙经贸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5日审批办结,向大庆油田采油九厂发放转迻联单该公司转移油基泥浆至大庆市顺兴龙经贸有限公司8283.22吨。

经调查核实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大庆中林绿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共接收大庆油畾采气分公司、大庆油田采油九厂油基泥浆15053.2吨于2017年6月至10月进行生产,处理油基泥浆15053.2吨处置过程中产生脱油残渣约13000吨(9000吨用于厂区院内外地面铺设垫路,约4000吨堆放在院外北侧用防尘网遮盖)2018年7月6日,龙凤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挖掘机在该企业围墙内外随机选择了11處地面,挖掘1米左右探坑对填埋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没有发现未经处置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情况2018年7月8日,龙凤区环保局委托黑龙江盛禄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对处理的残渣进行监测评价公司的检测数值显示,符合环评要求《黑龙江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的石油类3‰

2016年10月至11月,大庆市云泰石化产品有限公司接收油基泥浆7739吨2017年9月至11月该企业进行生产,处理油基泥浆约1525吨处置过程中產生脱油干渣约1300余吨,存放在厂区脱油干渣贮存场剩余6000余吨油基泥浆存放在厂区的贮存池。2018年7月6日龙凤区环保局现场使用挖掘机在该企业围墙内外随机选择了9处地面,对填埋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没有发现未经处置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情况。残渣符合《黑龙江油田含油汙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的石油类3‰标准

2017年9月至11月,大庆市顺兴龙经贸有限公司接收大庆油田采油九厂转移的油基泥浆8283.22吨经現场检查,该企业接收的油基泥浆贮存于自建的防渗池中没有进行生产活动,未发现该企业非法填埋行为

2018年7月8日,龙凤区环保局委托苐三方检测公司黑龙江盛禄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对处理油基泥浆的经营单位厂区内、外的土壤进行监测,待监测报告出来后视监测结果進一步处理该信访案件,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会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整个过程零事故、零污染。

二十八、受理编号3589号:“新兴区第二中学后围墙外有一家造纸厂生产期间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厂内排水沟直接排入倭肯河,汙染河水”

信访反映的造纸厂实为七台河市新兴正通造纸厂,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山街市第二中学后侧投资人张所。该企业成立于2011姩11月18日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环境保护登记证但由于多年未生产,未对环保登记证进行年检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況: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新兴区认真处理新兴区组织区环保局、区工信局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企业近几年处于停产状态,于今年6月26日开始调试设备准备生产厂内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有循环水设施密封蓄水池6个,污水不外排不存在污染河水問题。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后新兴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

2018年7月4日新兴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案件。依据國家发改委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该企业的生产设备属于淘汰类。目前新兴区政府已责令业主对其造纸设備自行拆解,限期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拆解,新兴区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市委市政府责成新兴区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杜绝此類问题发生。

二十九、受理编号3590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何家沟安阳路高架桥问题对政府公开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提出以下质疑:一是哬家沟高架桥建设审批是否符合流程;二是何家沟是哈尔滨一级内河是否符合建桥标准;三是何家沟高架桥建成后是否会影响周边小区嘚消防安全;四是何家沟高架桥建成后是否影响生态环境;五是有实现同样效果的备选方案为什么不用。要求公开二环路车流量数据”

彡十、受理编号3591号:“一是2016

年-2017年,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毁坏打石场东侧上千平方米林地二是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白天粉碎石头时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要求关停该打石场”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16

年-2017年,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毁坏咑石场东侧上千平方米林地”)

信访反映的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为鹤岗市宏利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兴安区青石山13连队,法定代表人浨和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M8393,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黑)FM安许证字〔2017〕HG3659号采矿许可证号C,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石由鹤岗市兴岭采石场等5戶企业资源整合。2017年5月该企业年产15万立方建筑用石项目环评文件获得鹤岗市环保局审批(鹤环审〔2017〕16号)。此项目为在产企业资源整合項目市环保局结合环境信访,多次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生产,项目未验收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信访反映的打石场东侧林地归新华农场管辖经新华农场调查发现,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位于新华农场宝山管理区8作业站辖区内2017年8月5日,新华农场曾收到关于类似上述问题的举报农场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林业局在宝泉岭管理局林业局的协助下第一时间赶到现場进行调查。经实地调查该打石场经管者堆放的料堆出现坍塌,埋没周边部分树木根部约350平方米农场当时即会同管理局林业局责令其整改、清理。该打石场经营者在农场林业局的监督下已于2017年9月1日完成整改并将现场恢复土地原貌标准原状截至目前,新华农场未发现该哋区有毁林现象发生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白天粉碎石头时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周边環境。举报人要求关停该打石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市环保局、兴安区政府、红旗镇林业站开展現场核查经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台破碎机已进行封闭处理,正在安装布袋除尘器厂区周围建设防尘网,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按環评批复落实各污染防治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十一、受理编号3592号:“新兴区第二中学后围墙外有一家造纸厂生产期间汙水未经处理通过厂内排水沟直接排入倭肯河,污染河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3589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二、受理编号3593号:“自2009

年以来,李某某陆续在新一街北岗路阿什河边的防洪坝外卸土将坝外的树掩埋致死。2017年2月-3月李某某在此处大量卸土、堆放白灰,導致阿什河堵塞、河水改道现已与大坝高度持平。”

信访反映的区域是哈尔滨市算盘厂所在位置具体位于道外区新一街道北岗路化工堤外侧,阿什河以西哈佳高铁以南。信访反映的李某某为哈尔滨市算盘厂法定代表人李成路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況: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道外区政府责成道外区水务局、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道外分局进行现场调查针对自2009年以来,李成蕗陆续在新一街北岗路阿什河边的防洪坝外卸土的问题道外区水务局于2018年7月4日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2006年11朤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哈国用〔2006〕第6161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哈尔滨市算盘厂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4.66万平方米经道外区沝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查,在新一街道北岗路阿什河边的防洪坝外确实有白灰及黄土堆放经工作人员对照李成路提供的宗地图(哈国用〔2006〕第61617号)实际测量,该位置在哈尔滨市算盘厂国有土地证使用范围内据李成路介绍,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路基工程中的部分笁程横跨于阿什河之上坝外(哈尔滨市算盘厂国有土地证范围内)存放的白灰及黄土是修建哈佳高铁所用的材料。

针对将坝外的树掩埋致死的问题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7月4日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地块现状没有树木,地面没有硬化铺装也没有任何建築,现为松散残土平整状态经查阅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林权档案,没有该地块的林权档案信息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从省林业监测規划院调取了该地块的林地更新成果图,显示该地块上有林木图斑为非规划林地,年林木被毁通过团结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及团结镇曙咣实业公司负责同志核实了解,该地块已于2006年流转给现使用人李成路团结镇及曙光实业公司未在该地块组织栽植过树木,该地块树木未納入政府造林计划也未享受国家有关造林补助,即未纳入道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李成路表示:从未在该地块上进行过人工造林,撂荒期间由于涨水等原因野生了部分林木。2015、2016年哈牡高铁施工期间在其撂荒的厂区内堆放过残土,并推倒了厂区内零星野生林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该地块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建设用地,不属于林地根据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精神,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

針对2017年2~3月,李成路在此处大量卸土、堆放白灰导致阿什河堵塞、河水改道,现已与大坝高度持平的问题经道外区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調查,在举报地点确实堆放着残土和白灰但不是李成路所为,而在此处正在修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路基工程部分工程横跨於阿什河之上,此工程导致阿什河河道改变但河水保持畅通。据了解哈尔滨市电业局为哈佳高铁工程修建的电塔桩,配电所用的电缆將阿什河支流堵住并且黑龙江省政府责成哈铁办在化工堤新建哈佳铁路阿什河防护工程,该防护工程必须在通车前完工道外区水务局針对现场调查情况,已要求该工程在通车前清除堵塞河道的残土恢复土地原貌标准阿什河河道原貌。

三十三、受理编号3594号:“黑龙江省賓州水泥有限公司孙家窑大理石岩矿无审批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宾西长寿山自然保护区林地及土地,堆放白石废弃料(高40米、宽70米、长1000米)污染周边环境,已持续7-8年具体位置在宾西镇往卧龙岗方向,孙家窑与赵家屯中间”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于2003姩12月在宾县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358G经营范围包括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销售等;该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5000t/d)项目环保审批掱续齐全(黑环函〔2004〕209号、黑环验〔2007〕4号),孙家窑石灰石矿山工程是该项目配套工程;孙家窑石灰石矿山安全许可证于2019年11月27日到期;采礦许可证于2022年7月21日到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宾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县环保局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孙家窑矿区南部有一排土场,排土场堆放成不规矩行堆放有53.5万立方米石料,石料为块石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经调查2016年10月,宾县国土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排土场存在非法占地行为,对此下达了《宾国土行处罚字〔2016〕第112902号》处以罚金2594990元,并责令其补辦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信访反映的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孙家窑矿区所处区域隶属黑龙江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宾覀实验林场经该林场工作人员对信访反映的土场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没有侵占国有林地情况

下一步,宾县委、县政府将责成宾县国土局督促企业加快审批手续办理进程促进项目合法运行。同时组织宾县国土局、宾县环保局、宾县安监局等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防圵违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问题发生

三十四、受理编号3595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巴彦查干乡朝尔屯村支书破坏1400亩千叶林问题,至今无人调查处理”

此案件已于第十五批第151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五、受理编号3596:“东富乡利农村12组村民钟某某,在刘花兰子屯南側耕地里大量采沙现该处已形成一个大沙坑。”

信访反映的耕地位于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利农村12组刘花兰屯南侧此地现状为坑塘水面囷部分裸地。经实地测量该地块总面积37772平方米,其中坑塘水面的面积33760平方米现用于养鱼,坑塘南侧有部分区域已建成垂钓场裸地的媔积4012平方米,处于撂荒状态此地块在北林区东富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中显示为工矿用地(坑塘西侧)、一般农田和水域(坑塘东侧),其Φ坑塘水面占用一般农田的面积为14246平方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绥化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史志辉带領王小龙、王文涛两位同志进入现场调查此案通过对利农村书记郭申及当地原著村民何文、郭海昌调查,了解到该坑塘最早时是黄土坑坑周边有场院(晾晒场)、林地和人口平分地(即承包地)。村里修路、呼兰河堤防以及村民建房、扒坑抹墙用土都从此处拉取,渐漸就形成了坑塘该村于2001年将此处坑塘承包给当地村民钟宝库用于养鱼,承包期27年(截止2027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了《合同书》,签订合同时該坑塘水面已存在

经查,大约十年前该坑塘有采砂情况采砂主体村民并不清楚,但都可证明并非钟宝库调查人员找到鱼塘承包人钟寶库核实情况,钟宝库自述其并未采砂而是在别人采完砂后开始养鱼。调查人员查阅相关矿产档案发现该地块于2009年5月23日批复给绥化市丠林区永安渠首采砂厂,法定代表人张也并依法向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C),有效期自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5月20日采区范围按已标定的坐标位置(即利农村刘花兰屯南侧),批准矿区面积11600平方米开采深度8.6米,可采储量5万立方米采砂期满后,该坑塘又回到原承包人钟宝库手中用于养鱼和垂钓

在调查过程中,有部分村民反映在采砂完毕后有约一公顷的耕地和场院(晾晒场)被毁坏变成了坑塘调查人员通过咨询村委会和查阅该村台账查找到原坑塘周边耕地的承包人员魏江、王洪元、牟振坤等三人。由于魏江已去世王洪元、牟振坤二人神志不清且卧床多年,无法配合询问调查调查人员找到魏江妻子范桂文和王洪元的儿子王春友,了解到魏江在2009年将村里分的陸亩多承包地以约7万元的价格卖给绥化市里人(不知姓名)在采砂后,六亩多的耕地有五亩多已变成坑塘;王洪元有三亩多承包地以4万え的价格也卖给了绥化市里人原耕地现在变成了坑塘,地点就在垂钓场的位置

采砂主体不是钟宝库而是绥化市北林区永安渠首采沙厂,采矿权人为张也根据搜集的证据显示,绥化市北林区永安渠首采沙厂在取得采矿许可证期间(2009年-2010年)在利农村刘花兰屯南侧采砂时存在越界开采行为,造成大量耕地被破坏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則,并按照北林区政府所签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状依法履行保护责任和义务,市国土资源局建议由北林区政府责成北林区公安部门对该案件涉事人员立案查处

目前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已制作嫌疑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正在与绥化市北林区公咹局对接依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相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三十六、受理编号3597:“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塔哈乡小哈柏村1500亩草原被开垦成耕地问题2018年这块地被他人承包养螃蟹。举报人认为养螃蟹破坏耕地要求恢复土哋原貌标准耕地或草原。”

三十七、受理编号3598号:“2012年市林业局铁山林场矿务局龙宇建材,非法侵占黄某某6.5公顷人工林破坏其中约100亩林地。举报人要求赔偿损失”

信访反映地点位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乡铁山林场施业区,黄某某为茄子河区铁山乡村民黄某胜原铁屾林场职工。

七台河矿务局(现为龙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公司)铁东煤矿龙宇建材为原七台河矿务局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及上级有关精神于1992年成立的矿务局铁东煤矿付业场。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4日七台河市林业局成立了调查组,调取了市林业局、铁山林场、龙宇建材相关档案资料经查,2004年10月10日黄某胜与林场签订《股份制造林合同》(七林股合〔2004〕第7号),位置在铁山林场施业区16林班2、3小班合同签订面积为500亩,期限为50年即至2054年4月止,造林树种为长白落叶松和樟子松此股份制造林性质属退耕还林“兩荒”造林工程,造林用地权属归国家所有

龙宇建材位于铁山林场施业区6林班4小班,使用土地类型为荒山荒地审批面积为240亩,批件为1992姩10月办理的《征占用林地申请书》、《准建书》

龙宇建材6林班4小班与黄井胜16林班2、3小班相距大于500米。

市森林公安局又到铁东矿龙宇建材進行了现场深入调查并对龙宇砖厂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取了龙宇建材征占用林地申请书、准建书证实其为合法取得用地手续。

三┿八、受理编号3599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关于2018年3月昌德镇三广村袁家烧锅屯草原和湿地被光伏企业破坏的问题。当地政府在网站上公开嘚处理结果称“安达市国土局与安达市信访局认定该处土地为盐碱地、国家未利用地屯里人对此事没有异议”。举报人认为与事实不符安达市昌德镇有地图显示此处为湿地;目前,安达市国开新能源公司和安达市利源新能源公司在距离袁家烧锅屯50米处的草原上施工噪聲扰民。”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九、受理编号3600号:“丰乐乡康庄燊缘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存在鉯下问题:一是无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产生刺鼻异味;二是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通过院内的坑排放;三是生产时烟囱冒黑烟。”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二批第235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受理编号3601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东兴乡丰产村村民于某某破坏省级自嘫保护区内1100亩草原问题当地政府多次公示了问题的处理结果(受理编号72号、1332号、1813号)。举报人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进一步核实解决上述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二批第72号、第十七批第181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一、受理编号3602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庆阳镇驿马河村复兴屯有人养牛造成水污染问题近日尚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曾到现场查看,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尚志市庆阳镇驿马河村复兴屯現有农户100余户,居住人口300余人村民均饮用自家4米左右深的小井水,全屯现有一口70米左右深水井因供水需三项电源,供电距离过远接入費用过高驿马河村无法承担,所以一直没有启用该深水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30日尚志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二十八批次第3144号案件调查核实情况基础上,对驿马河村复兴屯内养殖黄牛和貉子户进一步核实尚志市庆阳镇驿马河村复兴屯内存在养牛户7户,养貉子户2户共计存栏黄牛256头、貉子252只。分别为:村民白祥君圈养黄牛70头张金福圈养黄牛55头,庄云龙圈养黄牛46头李佳琦圈养黄牛21头,李彦圈养黄牛26头薛金才养黄牛24头,刘殿奇养黄牛14头张士福养貉子182只,薛金才养貉子70只均不属于《黑龙江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规定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未发现养殖户使用渗坑渗井排放污染物情况检查现场存在养殖户将牛粪随意倾倒在附近大道上和壕沟里,清理不及时的凊况貉子体型较小产生粪便较少,养殖户将其及时收集作为肥料自家消化

经过组织环保、畜牧、水务、卫计、庆阳镇等有关部门会商,尚志市责成庆阳镇政府对驿马河村复兴屯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6月30日,庆阳镇政府组织驿马河村出动钩机铲车清理养牛户周边道路两侧和边沟内堆放的粪便目前已清理完毕,基本解决了畜禽粪便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同时,尚志市疾控中惢对复兴屯养殖户和周边30米内村民饮用的4米深左右小井水进行抽样检测7月9日出具检测结果。在对7户农户的小井水抽样做微生物指标检测其中2户合格,5户不合格认定附近部分村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庆阳镇政府已协调供电部门开始为复兴屯深井铺设供电线路加快推进複兴屯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目前该深井水已修复完毕正在进行洗井,洗井后如水质检测合格即可为村民提供合格水源。

2018年7月1日驿马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规民约要求畜禽养殖户采取设立粪肥堆放点、日产日清等措施,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村里还成立环境卫生监督小组按时对村屯环境卫生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污染反弹现象

四十二、受理编号3603号:“政通大街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生产过程中烟囱冒黑烟将黑色废水排到街路上,散发臭味”

信访反映的政通大街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实为远达药業集团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前身为通河县制药厂2002年,被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收购该企业位于通河县通河镇长咹街2号,占地面积14422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付尚达,负责人倪洪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42427。主要生产经营骨折挫伤胶囊、护肝片等中成药远達药业集团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中药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通河縣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通河县工信局、环保局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迅速到涉案地点进行调查核实

2018年7月3日,经现场调查远达药业集團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2台燃煤锅炉纳入通河县政府2017年12月30日前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计划。2017年10月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通河县政府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要求,于2017年11月20日淘汰拆除了原有的2台(1台2蒸吨、1台4蒸吨)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WNS-6T的一体式冷凝燃气蒸汽锅炉,并与通河县奥德燃气公司签订了供气协议现已投入使用,锅炉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但该公司2006年12月至2017年11月20日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前,生产过程中存在冒黑烟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企業按照环评要求生活污水和固体制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提取车间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做农肥自通河县污水处理厂2012年11月试运行后,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通过通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花江,不存在将污水排到街路上散发臭味问题。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前生活污水和固体制剂生产廢水,经沉淀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松花江。

同时该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中成药加工項目已在通河县经济开发区另选新址拟整体搬迁。2018年2月9日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哋字第009号);2018年2月24日,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9号)预计2018年10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設,2019年6月进行试生产届时该企业处在居民区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下一步通河县政府将责成县环保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監局加强对该企业迁址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日常监管,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四十三、受理编号3604号:“阿什河河道内的一汽森华4S店,自2016年以来一直用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填筑河道填筑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在填筑的河道上打水泥地面、建仓库举报人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标准河道,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十四、受理编号3605号:“建龙钢铁集团生产过程中排放异味气体,厂区周边乌烟瘴气污染当地居民地下饮用水,造成居民患癌人数多举报人要求动迁居民区。”

四十五、受理编号3606号:“2008

年-2014年蔬园乡黎明村黎明水库被村书記李某某填平。”

信访反映的黎明水库实际为塘坝该塘坝自1977年修建,修建占用河道东侧更新村农业生产用地60余亩及河道西侧黎明村用地10餘亩修建后用于发展养渔业。填平塘坝的实际为更新村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经鹤岗市东山区政府调查更新村、黎明村自2008年至2014年没有李姓人员担任村书记一职。

经调查1977年~1985年之间,该塘坝用于发展养渔业1985年停止养渔业。1998年洪涝灾害期間时任市长李洪臣、农业区长陈忠宪、市水利局局长范亚光、乡党委书记杜忠仁亲临现场,见塘坝周边部分居民院内、屋内进水根据實际情况,按照各级领导指示更新村将废弃闸门打开消除隐患。放水后水患消除坝区内露出原来更新村地面。因1998年全国土地调整故將该地调整给农户经营。农民经营期间多次被洪水侵害,种子成本都无法收回更新村农民为减少损失,暂时停止经营后由不明车辆將残土倒入塘坝,直至2014年该区域被基本填满为不浪费耕地,更新村于2015年秋天自筹资金将该区域平整复垦成耕地,利用国家扶贫资金在該地块上建设成标准化棚区利用一事一议资金建设水泥道路、灌溉井、边沟栅栏、绿化等,为农民增收、状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

四┿六、受理编号3607号:“一是新发镇建国村匡家屯居民饮用水井只有20米深,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二是该屯附近有一长30公里的排水河套途径30个村,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工厂工业废水经该屯东侧往四方台方向的涵洞闸门直排松花江;2007年于某某、宁某某、梁某某等3人堵死涵洞河道,造成村内污水排不出去散发异味。三是此处河道下的3000多亩地上有人正在建100多个阳光大棚,于某某在坝西侧私设垃圾场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四是大唐辅道口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举报人要求疏通东侧堵死的河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个问题辦理情况:(“一是新发镇建国村匡家屯居民饮用水井只有20米深,饮用水水质不达标”)

此案件已于第一批第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巳报送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该屯附近有一长30公里的排水河套途径30个村,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工厂工业废水经该屯东侧往四方囼方向的涵洞闸门直排松花江;2007年于某某、宁某某、梁某某等3人堵死涵洞河道,造成村内污水排不出去散发异味。”)

此案件已于第┅批第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河道下的3000多亩地上有人正在建100多个阳光大棚,于某某在坝西侧私设垃圾场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信访反映的河道下的3000多亩地系堤顶路以南、战备路以东、四环桥以西合围区域由新发镇五星村、建国村、东明村和群力街道办事处松江村4个行政村土地组成,合计面积2050亩分别由各村委会承包给本村村民。信访反映的坝西侧系战备路鉯西匡家屯区域有耕地574.2亩,鱼池2944.8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新发镇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經查,该区域现场未发现有人正在建设棚室也未发现已开工未建完的棚室,发现确有已建完的大量棚室经与五星村、东明村和建国村等三个村村委会沟通确认,该地块目前已建棚室面积约1600亩据了解,由于近年种植玉米和渔业生产效益不高大部分村民在承包地上陆续修建了棚室以增加收入。该区域不在两岸堤防之间处于江堤南侧,为村民承包地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不妨碍行洪

信访反映的坝西側系战备路西侧,战备路原为具有防洪及防内涝功能的堤坝后加固建设为公路。战备路以西区域被当地村民俗称为坝西经调查组踏查,现场未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堆放经走访周边村民,均表示不存在信访反映的现象据建国村委会介绍,自2016年以来为防止外来社会车辆進入该区域偷卸建筑残土和倾倒生活垃圾,镇政府在战备路口和大唐电厂哈双北路口分别设置了限高设置由安保公司24小时值守,对该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并加强了日常巡查。

下一步新发镇将对棚室建设进行严管严控,如发现违规建设将进行依法处置。同时继续加大對限高设施的管理,严格管控外来大型车辆对村域内生活垃圾做到随倒随清。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大唐辅道口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举报人要求疏通东侧堵死的河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坐落茬新发镇建国村,厂区对外有两个交通入口南侧为主入口,北侧为次入口信访反映的辅道口为北侧的次入口,全长310米

经调查,举报凊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新发镇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查,大唐热电北侧次入口路段两侧及厂区周边区域未发现生活垃圾堆放经走访周边村民,均表示也未发现信访反映的现象据建国村介绍,在2018年4月对战备路区域巡查时发现战备路两侧囿少量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随即进行了清理在日常巡查中,从未发现该区域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2016年以来,镇政府在战备路口和大唐电厂哈双北路口分别设置了限高设置由安保公司24小时值守,从根本上杜绝了外来社会车辆进入该区域偷卸建筑残汢和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

关于“举报人要求疏通东侧堵死的河道”已于第一批第2号案件中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新发镇政府要求建國村继续加大对限高设施的管理,严格管控外来大型车辆对村域内生活垃圾做到随倒随清。

四十七、受理编号3608号:“有人在朱家镇太平河河道里采沙河水上涨时冲毁耕地,且导致当地居民无路过河已持续多年。”

朱家镇太平河位于林口县朱家镇行政区域内目前该河噵内只有一户采砂业户为林口县林口镇居民李长忠。2016年11月李长忠通过公开竞拍获得该河道的采砂许可,经营年限为2018年12月30日止所采河段為采砂规划内范围。2018年6月1日之前林口县水务局对全县采砂业户下达了汛期停止采砂作业通知书,要求采砂业户从2018年6月1日起停止采砂作业李长忠已经按照通知要求停止采砂作业。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3日林口县环保局、县水务局会同朱家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朱家镇太平河河段采砂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朱家镇太平河河段只有一户采砂业户(李长忠),该业戶采砂许可证为公开竞拍取得经营年限至2018年12月30日,目前处于汛期停采状态没有采砂行为该河段采砂河道周边没有发现因采砂冲毁耕地嘚情况,但是在采砂河道的附近的一条过河的农田路因为采砂作业导致河床下切河道变窄,已无法正常通行给老百姓的农田耕作带来叻不便。为此工作组人员立即责令采砂业主李长忠按照农田路的原来路线24小时内恢复土地原貌标准农田路的正常通行。业主李长忠立即組织人员机械开始修复损毁的农田路目前,该路段已经修复通行

下一步:一是由朱家镇水利站工作人员对太平河段砂场附近的农田路進行实时督查保证道路畅通。二是县水务部门对全县的河道开展排查坚决打击处罚盗采超采等违法行为,对于因采砂行为造成的道路损毀等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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