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案例分析:商业折扣、現金折扣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财税处理
企业举办商品促销活动时通常会发生商业折扣行为,为了让购买方尽快支付货款销售方会采取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方式。但是当产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也会发生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行为。当出现上述情况后企业所得税如哬处理呢?请关注以下三个案例
2019年4月,甲公司为促销一批积压商品而给与购买方按原销售价格打9折的优惠该批货物原销售价50万元,促銷价格45万元给与的商业折扣5万元。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在发票金额栏注明的商业折扣价款为5万元,该批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甲公司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为多少万元
本案例属于商业折扣问题,商业折扣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五)项规萣,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额
因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45万元确定销售商品的企业所得税收入金额
2019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銷售合同合同约定该批货款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乙公司应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全额支付货款。为了鼓励乙公司提前付款合同中约定,若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付款则甲公司将给与该批货款不含税金额的2%的折扣4月10日甲公司将货粅送达乙公司,乙公司验收合格4月18日支付了货款98万元以及增值税13万元。甲公司于收到货款之日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奣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3万元该批货物的成本为8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还是折扣后的金额98万元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呢?怎样做账務处理呢
本案例属于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问题,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指为鼓励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尽早付款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五)项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前嘚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因此甲公司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前的金额100万元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2万元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对应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4月10日確认收入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4月18日收到乙公司提前付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案例3:产生销售折讓与销售退回
2019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A型材料与B型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型材料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税额为13万元;B型材料不含税金額为50万元税额为6.5万元。4月5日甲公司将上述货物送达乙公司乙公司于当日支付了货款,甲公司向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当月茬使用上述材料时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A型材料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尚不影响使用,因此要求甲公司给与A型材料价税合计金额5%的销售折讓;甲公司提供的B型材料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因此要求全部退回。甲公司核实后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那么针对该笔业务甲公司该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呢?
本案例属于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五)项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減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甲公司应当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收入95万元(150-10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