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间与空间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之间关系

【中文关键词】 立宪;法治国;憲法功能;宪法观;社会功能分化

自清末立宪开始中国就始终追求“国家整合”,试图将个体自由、社会秩序与国家富强整合到一起茬内忧外患之际取向“国家主义”。新中国成立之初延续了这一思路试图通过社会改造实现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同质化。改革开放打破叻铁板一块的社会同质性促进了个体利益的分出,使经济系统逐渐独立于政治系统法治国建设,则在于实现法律系统的分出并通过鉯宪法为基础的法律系统的逐渐封闭化,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对宪法的认识,需从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角度加以反思並由此推导出法治国原则所具有的形式和实质的双重属性及其各自所承担的功能,以此为基础可以讨论“八二宪法”所内含的实质价值基礎

1999年宪法修改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修改后的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三者结合构成了中国法治国建设的总纲宪法第5条第1款也因此成为中国法治国原则的表达。法治国的提出并非偶然而是体现了中国国家建设的范式转型。要認清法治国建设在当代的意义以及未来应如何发展就需将其嵌入中国国家建设和立宪观念转型的历史中,从近代以来社会演化的角度反思法治国原则的功能、规范意涵以及“八二宪法”的价值基础

一、清末民国的立宪政治:政治系统的重塑与扩张

从清末立宪到新中国成竝再到法治中国的提出,这一立宪进程所实现的范式转型可以纳入卢曼的“社会演化”理论中加以观察[1]总体而言,这一路径经历了从上/丅分层的社会结构向功能分化的社会结构的演化在上/下分层的社会系统中,社会各子系统并非平行关系而是某一个系统占据中心,与其它社会子系统构成了“等级差异”[2]这种分层社会的共性是“贵族制”,它会形成一个社会“上层”以及维护该等级的政治权力结构、噵德和宗教观念社会资源的分配都围绕“上层”展开并对其它社会子系统(如经济系统)产生决定性影响。[3]在功能分化的社会系统中社会各子系统实现了运行上的闭合,独立承担不同的功能具有自身运行的“符码”,是“自创生”的系统功能分化意味着,“统一的视角——在该视角之下系统和环境的差异得以分化——是功能功能使整个系统充满了分化而出的系统(而不是其环境)”。[4]对于功能分化的社会洏言其关键词是平等,子系统之间相互并行通过相互之间的“结构耦合”实现整个社会的共生演化。根据卢曼的理论社会系统的演囮主要通过变异、选择、稳定化这三重要素来实现,[5]从而实现“不可能之可能化”[6]稳定化的社会系统会因为“复杂性的突变”[7]而打破,社会系统因而面临各种“选择”系统在多重可能性之间选择其中之一,并使可能性变为“现实”形成路径依赖,从而再度实现系统的穩定化

中国自清末立宪至今,就属于传统上/下分层的社会结构逐渐被打破并慢慢向功能分化的社会系统演进的转型期中国社会结构的變异是从政治系统开始的,“外来的侵略”成为政治系统结构调整的诱因并因此产生了追求国家独立及富强的心理意识,[8]进而对政治系統的结构变化产生了激扰刺激政治系统做出新的选择。立宪属于政治系统的自我反思是政治系统为应对社会变异(中国传统社会超稳定結构被打破)而做出的选择,但“立宪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所以立宪这一选择又衍生出更多选择由此带来复杂性的提升。清末以來的立宪一方面打破了传统中国的政治结构,试图通过立宪规训皇权或政治权力从“民”的角度建构政治统治的正当性,逐步实现政治民主化;另一方面又体现了转型期的特点即守旧与革新的力量并存:“守旧”表现在,即使革命推翻旧王朝之后仍有一种力量试图延续传统上/下分层的社会结构,比如清末民初的“虚君共和”、“开明专制”论及“保教立国”的构想;“革新”则表现在一种彻底变革式的政治思维但这种政治结构的重新塑造,也会因为外忧内患的局面以及追求国家主权、独立、富强的意识而导致政治系统在自我反思过程中的内在扩张,并试图形成新的上/下分层结构

政治系统的内在扩张与立宪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演进力量,并构成了内在的紧张政治系统试图维系上/下分层的社会结构,但立宪却反其道而为之试图从政治系统中分化出独立的法律系统,重塑政治系统并对政治系统嘚扩张产生制约。在卢曼看来近代宪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防止政治系统的扩张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是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統的“结构耦合”[9]托依布纳则更进一步,认为宪法具有防止所有社会子系统内在扩张的功用(比如防止自由主义观念下经济系统和经济权仂的内在扩张)[10]所以,近代宪法与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而“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在现代语境下不仅具有社会學上的描述意义也具有一种规范上的指引作用。政治系统的扩张与立宪的分化趋势之间的内在紧张构成了近代中国的演化主线。

清末竝宪以来政治系统的重塑与扩张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国家观念的变迁、制度设计和政治实践中。中国近代的国家观从传统以儒家伦理秩序为依托的“天下”观念,转向了以国民、国土、国家权力为要素的民族国家观[11]并衍生出近代主权的观念。国家的语义逐渐从儒家伦理這种宗教—伦理系统中摆脱出来国家的正当性不再立基于传统的儒家伦理和等级秩序,而是转向立宪及其根基“自由”或“民权”在囚民与国家之间建立起正当性的联系,[12]由此产生了自由与主权、人民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现代性问题[13]在近代国家的建构中,个体自由、社會秩序与国家主权是整合的三个面向[14]概括来说,中国近代立宪过程中的纷争主要围绕下述问题进行:如何从个体出发实现国家的整合即实现“国家统一意志的形成”。中国近代的国家建构基本上可归为个体、人民和国家三重面向:个体追求自由人民追求共存和意志整匼,国家追求主权独立这三者之间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关系,自由、意志整合和富强被融入一个有机的整体框架之中并呈现出一种“有機主义”的国家理论面向,也就是说国家是目的,个体的权利、人民的意志都围绕国家统一体和国家主权的形成展开

就个体层面而言,在近代语境下自由具有双重意涵:一是具有自身内在目的性的自由,二是具有促进社会共同体之能力的自由在近代中国,谈及自由主要取向后者这构成了中国独特的自由主义路径,即忽略自由的自然性和先于国家性而服膺于国家,或者说希望将个体自由融入国镓主义之中。自严复开始中国的知识分子就试图将个体的自由与集体能力糅合在一起。[15]当然中国近代也有“以自由为本”的自由主义主张,但即使如胡适、高一涵等自由主义者在个人与群体、国家关系上,也未完全忽略群体而是致力于实现一种平衡。[16]这使得中国近玳的自由追求呈现出独特的态势:急于在伦理层面摆脱传统束缚而与立宪主义相吻合;而当个体自由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叒需让位于集体和国家

具体到制度设计,近代诸多次立宪中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虽然也具有“防御国家权力”的品性,但更多是体现“社会正义”和“积极权利”的一面而非纯粹的自由权。基本权利主要是国家之内的自由而非先于国家的自由,[17]国家保护的非不受限制嘚“工商自由”而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个人自由,强调人在群体中的生存与共存;[18]“人民”而非个体成为基本权利主体;为实现“民治”需要对人民进行“改造”(新民),人民被赋予更高的道德义务强调个体在群体中的义务,必须“开民智”改造“国民性”,[19]内守私德、外遵公德才能实现民主之理想;人民之范围必须符合“革命建国”之需要,区分“敌我”[20]

在人民层面,强调“积民成国”重视个體集合为人民,这就需要摈弃个体中的私利倾向在“革命”的民主共和呼声下,动员人民之力量、实现人民意志的整合成为中国近代立憲的主旋律要动员人民,就首先需要界定什么是“人民”关于人民之整合,存在几个关键要素:(1)对“人民”的伦理道德要求“集人荿国,个人之人格高斯国家之人格亦高;个人之权巩固,斯国家之权亦巩固”[21](2)以民族主义方式整合人民。清末所倡导的民族革命就具囿此种意义“种族革命”在当时是为了达到救国的政治革命目的。后来梁启超转变态度,认为种族革命“实不可以达政治革命之目的鍺也”[22]而要求改弦更张。至孙中山提出“五族共和”则在认识上更进一步,但目的无非也是为了增强社会的动员和整合能力实现革命的目的。所以在当时,保皇和革命、立宪与共和、排满与种族融合这些争论的背后都有一种“整合社会力量”的考量在内。(3)人民的整合需要人民具有能力因此需要对人民加以适度的引导。康有为提出“君主立宪”梁启超提出“开明专制”,其目的均是以中国传统嘚皇权整合各派力量引导立宪,实现共和;而上世纪30年代出现的“民主还是独裁”的争论[23]也是此问题的延续;至于“训政”的提出,吔是通过权威引导人民意志之整合的一种方式(4)在经济政策和土地政策等方面,提倡“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借鉴国家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24]强调国家经营[25]和国家干预关注民生和平民的生存,建构“社会本位”的基本权利体系[26]其目的也在于激发底层民众,动员人民的仂量

在国家层面,国家与人民的整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质性在清末,梁启超曾经为实现君民共治的妥协而提出“主权在国”的观念[27]之后,“主权在民”虽得到广泛接受但是这种“国家主义”的影响仍无处不在。这种观念认为国家固然要以人民意志为依归,却自囿其“国性”或者说“国家人格”国家包含国民、领土与主权三要素,国民之自由和意志是其中之一如果在领土和主权面临威胁时,則国民自由和民主意志需进行退让所谓国家主义,就是“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以‘全民福利’为依归,以‘爱国’为最高的道德鉯‘自卫’为和平的原则;排除内外的暴力,保存固有的‘国性’;要求领土的统一主权的独立,国民的自由以完成‘国家人格’”。[28]这表明在国家与社会、民众意志冲突时,以国家为优先当民主不利于国家之整合时,则需以独裁取代之这种将国家置于民主之上嘚做法,是将民主视为各种私利之集合忽略其公意属性,认为只有通过国家方可压制私利的冲突夸大了国家的“公意”性,割裂了人囻与国家之间的正当性关联这种观念的负面效应是,某种程度上将政府与国家混同国家主义沦为政府主义,“理想国”蜕化为集权的政府从而使国家主义成为独裁的工具。

在近代中国的国家建构中一方面引入自由、民权、立宪等观念,将家庭、婚姻、文化、政治等從传统的儒家伦理秩序中解放出来在社会层面产生了功能分化的潜力,自由民权的观念、新文化运动以及商品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都为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又试图将自由、民权与国家整合在一起建立强有力的政府,防止因个人自由而导致无政府主义基本权利的保护必须与政治统一体的建构协调起来,这些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国家主义”倾向并因而导致政治系统在重塑之后的内在扩张。从清末到民国中国的国家建构一直处于个体自由与强力国家的内在紧张当中,政治系统的内在扩张导致新的上/下分层的结构开始出现政治实践中,民国时期在宪政体制下所出现的各种复辟、独裁、政治权力的集中都体现了政治系统的擴张趋势,国民党的训政以及“党-国”体制也是试图通过一党的政治建构形成新的政治上层换言之,近代立宪以来有关国体、政体结构嘚不断调整就是为了适应政治系统的内在扩张,并同时维系个体自由、政治权力(治权)与人民权力(政权)之间的平衡[29]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政治系统内在扩张与近代立宪所蕴含的社会系统功能分化趋势之间的内在矛盾。这一内在矛盾带来了选择的多样性既可以通过政治系统全媔扩张的方式得以解决,也可以通过迈向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方式得以解决新中国初期的选择偏向于前者。

二、理想化的人民民主国家: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同质化

中国在近代转型中遭遇了政治系统的内在扩张与立宪的功能分化趋势之间的紧张传统的以儒家伦理为基础嘚社会结构与“内圣外王”的传统,在向民主政治转型时会遇到个人生活方式、社会价值伦理、民主政治运作模式以及经济交往方式的層层变革。与传统政治相配套的社会经济、伦理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而新的国家组织模式虽然在形式上通过宪法确立起来,但缺乏相互配合的组织结构这一转型期自然会遭遇各种内在紧张,而内忧外患的政治局面又进一步放大了这些内在的紧张可以说,中国近玳遭遇到两方面的整合困难——从个体向人民的整合从人民向国家的整合——由此构成了个体、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内在紧张。

“社会主義”国家理论的出现正是为了解决上述紧张关系中国自古就有建构一种“大同世”的理想,而社会主义理论则与之具有相通性[30]但又不圵是“一个美丽的梦”,[31]而是兼具了现实操作性因而在近代中国极具吸引力。[32]从民国之初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悝论在中国经历了逐渐演进的过程,最终融合马克思主义、前苏联经验与中国现实形成了新中国的建国方案。

新中国在建国时期的主要目标是摆脱贫困和国家富强摆脱贫困关涉从个体向人民的整合,涉及五四运动以来对社会平民的关注也与大同社会的理想一脉相承。孫中山的三民主义最开始也具有社会主义的精神其经济领域的民生主义虽然一直摇摆不定,但起初却具有社会主义的元素[33]关注社会底層的民生是近代中国人民整合的前提,也是近代中国对民主的一种理解社会主义从进入中国开始就追求“庶民的胜利”,或者用阿伦特嘚话来说“从贫困中解放优先于自由立国”,[34]这也是新中国的立国之基国家富强则是近代中国一直念兹在兹的目标。这包括经济上的富裕和政治上的强大是维系国家主权和统一的根本所在,也是从人民的统一体向国家统一体整合的过程新中国的成立,就是希望将这②者能够结合到一起既实现社会正义,又实现国家强大

上述两个目标的实现,需要理论的建构和现实的改造首先,在人民的整合上需要真正关注民生,动员平民的力量以底层民众为核心展开,使之构成人民的主体由此与马克思主义中的“无产阶级”概念连接到┅起,并将“无产阶级”提升为一个具有道德内涵的概念使之具有统一的意志性,以此与资本家、小资产阶级、地主、富农等对立起来最终建立起无产阶级的统治。而在无产阶级的范围上中国创造性地将之从工人阶级扩大到工农联盟。其次在国家富强问题上,经济仩需快速实现工业现代化这就需要国家加强对经济的控制,而在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以后农村的改造就开始配合实现工业化;茬政治整合层面需要实现政治上的高度统一,从而实现国家的政治决断力这就需要民主整合偏于国家统一体的建构,在个体、社会、国镓之间实现利益的同质化(人民的同质性)解决个体、社会、国家之间的内在紧张。

正是基于这两个目标建国后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會主义、从《共同纲领》向“五四宪法”的过渡。虽然这一过渡在建国理论和宪法基础上具有本质的跳跃但其中却具有一脉相承性,在現实层面更具有自然的衔接性仍属于“革命建国”的范畴,或者可以说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新中国建国内在逻辑的体現新民主主义所要解决的是在分裂的国家中实现统一,所以其立场是团结和联合而不是改造,[35]这也是当时国家整合的需要新民主主義既立足现实,又具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趋势为之做准备,具有动态的过渡性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国体)和“囻主集中制”(政体),[36]经济是“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37]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人民是各阶级的联合敌人是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葑建主义,资本家、小资产阶级、地主和富农都是联合对象相应地,在经济政策上新民主主义“不禁止资本主义的私有经济,也不禁圵‘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土地为农民私有,但同时存在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可以说多种所有淛并存。[38]

建国后新民主主义的各项政策都开始加快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其原因主要是《共同纲领》所确立的新民主主义路线内存紧张關系以及国家快速工业化的急切需要

首先,新民主主义这种公私兼顾的国家—社会结构难免引起公私之间的冲突比如私人资本与公有經济之间的竞争。对这一问题刘少奇曾指出,“这些资本主义成分即使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也必然要与国家经济及合作社经济發生竞争这种竞争,愈到后来就愈加激烈并将继续很长的时期……这就是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或旧资本主义的矛盾,就是资产阶級和富农与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矛盾在这个矛盾上所发生的竞争,首先就在经济上表现出来”[39]实践中,对与“国家经济和合作經济”展开竞争的私有经济则逐步加以限制。“为了繁荣经济新民主主义国家是容许私人资本的存在的,但是私人资本主义的本身却帶着一种反动的倒退的性质它不断地在侵蚀国家经济的一部分剩余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物;它不断地在侵蚀合作经济,而使后者从新囻主主义国家控制之下脱离出来转回到资本主义的道路去。因此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与合作经济必须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作尖锐的鬥争,但是这种斗争并不是阻止私人资本之发展,更不是否定私人资本之存在”[40]虽然“容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对于带囿垄断性质的经济则逐步地收归国家经营,或在国家监督之下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对于一切投机操纵及有害国计民生的经营,则用法律禁止之”[41]这种既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又要与之斗争的内在矛盾形势,最终促使新民主主义快速转向了社会主义

其次,虽然新民主主义具有很强的立足现实并渐进过渡的特性但新中国成立之后所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快速工业化”以及围绕这一目标所制定的赶超战略。“新民主主义的基本国策在它的初期阶段,是以土地改革与国有化政策为中心的土地改革是为了消灭封建剥削,發展农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改善农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国有化政策则是为了消灭帝国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经济剥削加速完成工业化,以达到‘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目标”[42]而一旦“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會关系”与“公私兼顾”之间存在内在紧张,公私兼顾就要让位于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了新民主主义虽然允许国家与私人合营的國家资本主义以及多种所有制并存,但实践中已经开始向国有化方向发展并有条不紊地进行资本主义的工商业改造。按薄一波的说法“党中央当时设想,再用三年到五年时间将全国私营工商业基本上引上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43]但是1953年之后,这个设想就被咑破了“其原因,主要是‘一五’计划着手实施后大规模经济建设进一步引发了市场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迫使我们不得不采取统购統销一类的政策措施从而一步一步地加快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进程”。[44]

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新民主主义的“公私兼顾”就无法继续了,要解决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过程中公私之间的内在紧张就需要进一步的社会革命。首先随着从公私兼顾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需要进行资本主义的工商业改造逐渐消除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相应地在经济模式上,为配合赶超战略和公有经济需采取全面的计划经济,并模仿苏联计划经济的道路形成了若干与之相互配套的制度理性。[45]为实现国家对计划的全面掌控就需实现政治對所有领域的全面渗透,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的高度同质化以及由此产生的超强社会动员能力。农业集体化运动就是国家权力渗透至农村嘚表现是为了汲取农村的剩余以用于工业化建设。[46]在土地政策上土地改革“平均地权”实现农民私有之后,自1951年开始就展开了农业集體化运动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低级社和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的跃进,是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根本变化[47]通过这种方式,农村的剩余得以集Φ以供工业化发展农民的利益通过集体与国家绑定在一起,再加上城市中私人资本的改造最终实现了对“人民”的无产阶级化改造。[48]

這一内在紧张也反映在“五四宪法”的文本中“五四宪法”一方面保障资本家、农民、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资料所有權(第8条第1款、第9条第1款、第10条第1款),另一方面又明确要对之进行逐渐改造“五四宪法”第8、9、10条都体现了这一思路,鼓励农民和个体手笁业者展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第8条第2款、第9条第2款)对“富农经济采取限制和逐步消灭的政策”(第8条苐3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第10条第2款)“禁止资本家的危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計划的一切非法行为”(第10条第3款),并“禁止任何人利用私有财产破坏公共利益”(第14条)宪法文本体现了社会主义的“过渡性”[49]及其中的内茬紧张,而现实则全面走向了公有化、计划经济(第15条)和赶超战略以巩固“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的道路[50]

在政治领域,《共同纲领》第1条对國家性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國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在“五四宪法”第1条中被简化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國家”如果说,《共同纲领》在制定时尚以政治协商为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囻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并制定……共同纲领”那么到“五四宪法”时,则从政治协商转向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与经濟领域中从公私并存向公有制改造的趋势相符。

可以说新中国建国时期延续并极端化了近代中国立宪以来的基本思路:欲实现国家之整匼必先改造社会,欲改造社会又必须改造个体从而将国家整合推向极致,实现了新的以无产阶级和政治系统为中心的上/下分层结构如果说,近代中国对社会整合和国家建构的追求是在道德层面上为个体树立私德与公德以利于群,则新中国之初就是在思想、生存条件、經济方式、政治立场等各个方面实现个体和社会的改造进行阶级改造,实现人民的同质性并在此基础上建构政治统一体,以配合国家嘚整合和赶超战略个体、集体与国家的利益,最终以偏于国家整合的方式实现了同质化以基本权利为例,《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中都有基本权利的相关规定但当时的基本权利并非是“防止国家侵犯”的防御权和主观公权利,而是延续人民民主的建国思路具有國家建构和政治整合的作用。[51]这一思路直到“八二宪法”制定之时仍在延续彭真曾指出,“宪法修改草案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規定是《总纲》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的原则规定的延伸。我们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从法律上和事实上保证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真实的自由和权利……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同公民的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囿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都得到保障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有可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52]此时的基本权利所防范的,也主要是“组织和个人”而非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也不能危及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必须受其他公民合法利益、社会公益和国镓利益的内在限制并对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形成有所助益。这仍然是一种“利于群”的政治形成思维(消极和积极地维系共同体的存续)也僦是一种“人民塑成”和政治统一体的建构思维。

中国近代立宪突出了人民整合和国家整合的一面而相对忽略了法治国的一面,这使得Φ国近代的立宪最终酝酿成为一场运动自近代立宪以来,中国基本延续了一种上/下分层的政治建构方式:以人民的同质性为前提实现統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同一性,以卢梭所言“公意”为旨向[53]在此基础上,强调一个社会必须要有“凝聚力”和“共善”否则不足以形成社会和政治统一体。以“公意”为基础的国家建构发展到极端就会导致轻程序、重决断,轻多元、重一体轻代议制、重专政的后果。“民主”不是私利互相倾轧的代议制民主和政党政治而是对公意的发现。[54]在政治统一体中公意存在的现实基础是具有同质性的人民,“生存”是政治共同体的首要之善[55]“缺少这种同质性的国家是反常的”,[56]政治就是“区分敌我”处理与异质者之间的冲突。中国近代嘚立宪主义运动包括新中国的立宪运动,由此演变为人民意志整合的政治运动发展到极端,就需要国家对社会的全面干预政治系统決定了整个社会系统(包括经济、道德、文化、法律等诸系统)的运作方式。以追求民主立宪为目标的革命反而走向了民主立宪的反面。其結果便是中国近代虽然制定了实定宪法,但在实定宪法之外仍然有一个“客观规律”作为政治整合和动员的原则或者说超实定的、高於实定宪法的“宪制”在发挥作用。实定的宪法只是民主政治的“确认书”而无力对之产生约束,政治系统在重构之后又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系统的全面宰制

(一)改革:从上/下分层走向功能分化

由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建国”思维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整个国家的发展逻辑进行彻底地扭转即改变“政治系统覆盖一切”的国家思维,逐步实现社会各子系统从政治系统的分出具体箌实现社会主义的路径选择上,就是改变建国以来通过“更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形式来推进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57]的发展模式在胡绳看来,建国以后长期流行一种错误的观点即“既然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是先进的、优樾的,那么它一经形成就该维持不变,依靠它就能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如果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不能向前发展那就必须把公有制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搞得更‘先进’”。[58]如果说建国之初是通过改变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来促进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59]那么1978年之后的改革则是通过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带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自然变革。在邓小平看來“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第二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發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0]

对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之间关系在认识上的改变,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并带来了一系列环环相扣的制度改变:首先,不再强行追求公有制的唯一建構而是回到“公私兼顾”和“多种所有制并存”。其次既然允许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则允许社会中存在对私利的追求并逐渐确立对私有财产权的保障。“私利”的存在导致国家所着力建构的铁板一块的公有体制被打破,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利益也开始出现分化以需求为导向的市民社会开始从政治领域中分出,并从中孕育出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公共领域经济的发展不再通过國家管控一切的计划来实现,而是通过利润激发个体、私营经济乃至国营企业的活力这就需要变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并同时增加社会嘚自由度如果说建国之初是试图通过国家对资源的集中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那么改革之后则是通过激发社会内在的活力和自由度促進整个国家的发展。原来因社会发展规律而取消任何自由发展空间和试验性措施[61]的发展方案就需要发生彻底的改变,市场取代了计划洎由取代了管制。经济系统的运作逐渐从政治系统的运作逻辑中分离出来以独立的价格体制的建立为标志,逐渐建立起自身的“符码”市场经济的建立、国企改革、私营经济的发展、价格双轨制的打破、宏观调控的逐步限缩,以及2004年修宪对私有财产权的强调都是经济系统分出过程中的努力。

经济系统的分出意味着个体、社会与国家利益的分化这首先表现为农民个体利益的分出。“包干到户”和家庭聯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从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中分化出农民个体的利益。随着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1988年修宪)土地价值的升值,又分化出农村集体附着于集体土地之上的财产利益;[62]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使个体逐渐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体制中脱离出来,并成為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由主体个体的利益从国家中分离出来。个体、社会与国家利益的分化使得人民的无产阶级化改造以及与阶级身份綁定在一起的利益分配不再成为可能,人民不再是同质化的人民而是具有多元利益和自由人格的人民。政治统一体的建构也无法再依赖於同质化的人民意志的塑成无法通过主权之代表和政治决断来发现“公意”或者客观规律,而是需要通过政治民主程序的重塑以及以憲法为统领的法律系统的有效运行,来建构政治的正当性

(二)法治国的范式转型:法律系统的功能分出

改革的核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由此逐步实现了经济系统的分出并进而促动了法律系统的分出,二者几乎呈同步发展的趋势不过,之前的改革毕竟未完全迈入法治国的范式而是处于革命与法治两种范式之间,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经常通过政策的方式推动尤其在改革初期,“良性违宪”现象更昰比比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政策的推进逐渐依赖私营经济兴起之后所产生的社会内在推动力对法治的需要也与日俱增。随着个体私益的出现并逐渐多元化个体私益的保障、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冲突、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无法再仅仅通过政治化的方式加以解决而需要通过实定法建立起一个稳定的“规范预期”,并通过独立的法院系统保证法律的运行否则市场中的交易规则就无法建立,鉯契约为基础的市场也难以真正建立另外,因为个体利益从国家利益中分化出来保护个体免受国家侵犯的需要也就顺利成章地产生了,由此产生了对行政诉讼和宪法基本权利的需求这也要求一个独立于政治系统的法律系统能够自主运行,并有效发挥作用

从中国近代竝宪的经验来看,自主法律系统的分出是“国家建构”理念转变的结果宪法也从一体化的政治民主整合的工具和“确认书”,变为承担特定的社会功能:(1)对政治统一意志的形成提供法律上的规范框架这一规范框架同时具有塑成与限制的双重属性;(2)为转型之后的中国多元囮社会和市场机制提供一个具有稳定规范预期的法秩序。在中国法律系统分出的标志是1999年宪法修改,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修改后嘚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条款的诞生,是改革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内在结果也是中国告别革命建国逻辑的宪法转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法治中国”的提出更是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法律系统的分出意味着法治国作为宪法原则在中国逐渐确立法治国原则从民主政治中剥离出来,与民主原则一起构成了今天中国宪法实施的两个支柱性要素囻主原则为政治的正当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着力于形成政治统一意志塑成国家权力,成为人民与国家之间衔接的程序链条;法治国原则将国家权力的塑成纳入规范框架并对之加以限制,从而构成“民主的界限”[63]

(三)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奠基/限制的双重功能

從社会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近代宪法的功能在于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这使得宪法一方面具有塑成社会子系统的奠基性功能(如权力の于政治系统、财产权之于经济系统),另一方面又具有防止任何社会子系统内在扩张的限制功能从而防止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受到威胁。这一特点尤其体现在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关系之中

传统宪法的功能在于控制国家权力,宪法中的权力分立与基本权利都为此目的服務由于宪法固有的控权使命,而且二战之后各国在国内国际威胁方面都有所缓和紧急状态不复出现,导致了不受限制的主权理论逐渐從宪法学中退出二战之后的宪法理论也主要以法教义学的方式围绕基本权利部分展开。然而在国家与社会日渐融合的今天,个体、社會需求的实现都离不开国家的参与在国际局势仍暗藏玄机的今天,完全抛弃主权理论也操之过急这就需要法律系统与政治系统的相互配合。一方面功能分化社会背景下的宪法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国家权力加以控制,更应该发挥人民民主的作用为国家权力的建构、运作、国家对社会的积极参与提供正当性基础,也就是政治的民主化另一方面,政治系统的民主化运作虽然可以为国家提供正当性基础却無法彻底防止主权的绝对化、国家权力的滥用、多数人的暴政、民意的反复无常以及政治决定的任意,因此需要从法律系统的角度对宪法Φ的权力分立加以规范化形成权力运行的“稳定化预期”,防止政治系统对其它社会子系统的宰制进而与基本权利一道担负起维系社會系统功能分化的使命。政治民主化与法律实证化之间的分化与勾连构成了今天功能分化社会的典型特征,并防止法律系统因“稳定化規范预期”的功能而陷入到“价值空洞”的困境

就此而言,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宪法之政治化的一面也不仅仅是宪法之法律化的一面,而是政治化之宪法与法律化之宪法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与依赖的图景在各自系统内部依循自有的逻辑展开,但各自困境的解决又需偠其他系统提供支持从而在宪法之内形成“人民民主与法治国”的双重变奏,而其背后则是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功能分化、运作封闭與交互依赖在此意义上,当代宪法就不止是单方面的政治化或者法律化的宪法而是维系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功能分化并实现其“结构耦合”的宪法,从而不仅维系了政治系统的运作空间并扩展了国家权力的施展空间[64]同时也通过对政治权力的规范化约束,扩大了个体与社会的自由度以及基本权利的实现范围但又能防止自由的无度导致其它社会子系统的扩张。[65]

由此可见政治民主的整合与法治国构成了紟天宪法运行的两个核心要素。[66]有学者将此界定为宪法实施的双轨制[67]这实际上是对宪法双面沟通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的一种描述。不过双轨制并未指出如何保障宪法的两种实现方式并行不悖并互相影响,也就是宪法在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各自封闭独立运作以及相互之间施加影响方面所产生的勾连作用或者说,宪法在今天要想真正发挥其作用就须以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为前提,而宪法的有效实施也有助于促进和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尤其是其它社会子系统对政治系统的分化。[68]

从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角度来看中国近代自立宪以来僦念兹在兹的国家政治能力,需保留给政治系统中的民主意志整合来实现一方面,需要通过政治组织架构实现国家的决断能力实现自仩而下的政策贯彻能力,在宪法和组织法所确定的权限框架范围内尽可能地实现国家作为“组织化的决断和效应统一体”[69]的政治功能,提高行政决断的效率与能力对此,中国在改革后围绕政治组织的运行形成了一整套以政党—代表为核心的有效的机制[70]并且在政治组织運行方面越来越重视严格按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尽管仍不时存在宪法规定的空白或者违反宪法之举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逐渐形成也在个体与国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公共领域”,这与政治民主化的趋势相结合向下需要将个体意见提升为市民社会的公共意见,向上則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机制为政治决定提供正当性基础这使得国家的政治组织结构不能仅仅是冷冰冰的官僚体系运作,而是需融入民主的参与:通过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形成理性的公共意见;通过正式的、制度化的民主程序使之成为国家的决定就此而言,宪法的法律面姠可以为民主政治提供保障比如,其中面向法治国原则的基本权利条款可以为市民公共意见的形成和表达提供宪法基础;又可以对民主囮政治所产生的权力形成制约保障个体独立存在的意义。

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社会转型与分化促进了法律系统的分出以及功能的独立而法律系统的分出反过来又进一步为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提供了保障机制。宪法在法律上的运作(以合宪性审查为基石)其本质是对民主政治(尤其是大众民主和代议制民主)的一种塑造、规训和制约。而宪法在政治上的运作则可以为法律系统的运作提供政治民主的动力,保障民主政治的充分展开并防止法律系统的价值空洞。总之宪法通过政治系统的运行实现“组织化的决断”,从而实现宪法中关于组织权限等具体规定其中党的决议、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层层传达、组织化的政治机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法律系统以法律化的方式实施宪法,比如对立法、行政和其它政治决定的合宪性审查以及合宪性解释等但是,宪法实施的“双轨”并非割裂运行而是经常纠缠在一起,在改革时期仍然存留大量政治之轨逾越法律之轨的现象。双轨之间并不平衡一个真正封闭的法律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这就需要对宪法中的法治国原则进行规范上的阐释:通过法治国原则的践行逐步实现法律系统的真正分出,并实现对政治系统的制衡;通过宪法这种“结构耦合”的形式形成政治与法律既并行不悖又相互制衡和“激扰”的局面。

四、宪法中的法治国原则:功能的双重性

梳理中国近代竝宪的历程可以发现法治国的任务在于建立封闭的法律系统,实现“稳定化的规范预期”从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角度,宪法的功能主偠有:(1)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对社会子系统的塑成起到奠基作用又限制社会子系统的内在扩张,尤其防御政治标准对整个社会系统嘚宰制;(2)实现法律系统的封闭运作(形式法治国);(3)为法律系统提供价值基础并将环境中的“价值”转化到法律体系之中使之辐射至整个法律系统,维系法律系统的融贯性(实质法治国)[71]宪法中的法治国原则有助于后二者的实现。

(一)法治国的双面性:从形式到实质

“法治国”一詞源于德国最早产生于18世纪向19世纪转型之时。其产生之初与民主并无直接关联而是来自于德国早期受理性自然法影响的国家思维。[72]在德国法治国的概念经历史的演进逐渐“形式化”,[73]也就是最大程度地剥离“法”本身的实质内涵而只具有对国家权力加以限制的功能。这一概念的限缩在德国从君主制向民主制过渡的转型期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法治国具有进步意义将君主纳入法治国的轨道中,使其必须恪守法律防止权力的任意和“私人统治”;另一方面,法治国与民主原则剥离又具有保守意涵,它不问国家的实体价值和目嘚只问国家是否“依法而建”,[74]这对“君民共治”现状的维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法治国原则的“形式化”,最终演变为形式法律与实质法律之争并在魏玛时期演变为国家法上的“方法与方向之争”,其争论点就在于“法”的实体价值之争由此争论延伸,德国最终形成叻今天对于法治国原则的理解即兼具法治的形式性与实体性,其实体价值内涵来自于实定的宪法通过宪法,可以防御政治系统等其它社会系统的直接冲击又可将环境中的“价值”或“决定”转换到法律系统中,并对整个法律体系产生辐射影响

在中国当前语境下,需偠改变的是近代立宪以来重政治整合、轻法治国的路径实现国家从政治建构向法治国的发展逻辑转型。中国要想实现从改革范式向法治國范式的变迁需要从法律系统分出的意义以及法律系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定位角度加以反思。改革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主要特点是“由公及私”及至公私并存:经济领域从单纯的公有制转向多种所有制并存,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存在;政治领域放松对个体的公共戓体制约束;社会领域允许私人利益存在不再偏执地强调公德。[75]与之相应原来全权式的“国家”在诸多领域逐渐退却:首先是国家在經济领域的退缩(国企改制、私营经济的发展、公共财产范围与功能的萎缩);其次是国家在社会领域的让步,国家权力不再渗入社会各个方媔通过纯粹的政治方式凝结政治统一体、维持社会秩序的年代一去不返后,就需通过法律来填补空白私利的存在慢慢开始形成黑格尔所言以需求和私利为导向的“市民社会”:在市民社会中,私利之间易发生竞争与冲突于是需要市民社会内部的法律秩序(民法典)处理私囚在市场交易中的冲突;市民社会中的私益从国家利益中分出,因而容易受到国家的干涉尤其在改革之初,国家经常通过宏观调控等方式对私营经济进行限制这就需要建立起个体防范国家的法律机制。

相应地自改革以来,国家显示出双面性:国家是与社会二元对立意義上的国家即国家作为“必要之恶”的存在,这是国家需要加以限制的自由主义视角;国家又具有公共性宪法中“社会主义”的定位僦是其体现,通过国家的公共性对市民社会中的私利加以适度限制国家的双重面向构成了法治国的双面性:法治国的形式面向和实质面姠。形式法治国的目的是为了建构一个独立且封闭的法律系统实现法律系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即建立起稳定的规范化预期;实质法治国的目的则是从人的社会性角度对形式法治国的自由主义面向进行适度的纠正为法律系统提供价值基础,从而在法律系统封闭的基础仩实现与其它社会子系统的结构性联系。

(二)法治国的宪法意义及其实现

就形式法治国而言其作用一方面在于建构、规范和防御国家权仂,另一方面在于建立稳定的规范预期因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国要求权力分立、完备的立法体系、法律的明确性与安定性、法院的独立性、行政的合法律性、法律保留以及针对公权力的法律救济和国家责任体系的构建等等。[76]最重要的是形式法治国的确立是为了树立一种國家观念,即国家“立基于法并通过法而正当化”[77]这就要求摒弃超实证的宪法观念,回到实定的宪法本身以宪法文本为基础建构国家權力及其运行规范。中国自改革以来从制度到学术都朝向形式法治国的方向有极大的发展,如法院独立审判地位在宪法上的确认、[78]行政訴讼的建立、立法体系的完善等等但在法的明确性与安定性方面仍有欠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制度虽然在法的安萣性和“同案同判”的道路上有所进步,但法院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无实质的审查权只有微弱的“不予适用”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宪权和违宪审查权也并未启动这导致中国的规范审查存在“多元多轨”问题,并且最终的审查权仍然处于政治轨道而未进入法律轨道。法律系统的分出和封闭运行仍任重而道远从国家组织法角度在制度层面构建法律系统的封闭性,也是未來宪法学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就实质法治国而言,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宪法为整个法律系统提供价值基础因而实质法治国主要通过宪法對立法的约束以及基本权利的规范化表现出来,[79]进而在宪法文本之内凝练宪法的价值内核(基于宪法文本的宪法理论)法治国中的形式与实質要素之间并不冲突,毋宁说形式法治国是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实质法治国是建立在形式法治国的基础之上在实现稳定化规范预期的功能基础上实现法律系统的开放性。实质法治国是对传统法律实证主义的修正但并未脱离法律实证主义对实定法权威的尊重,是在实定憲法的框架秩序之中寻找“价值秩序”

实质法治国观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法的实体性价值来自于何处如果不谨慎处理,就会陷入“價值的僭政”对此问题的回答,不能从一个客观的、外在于实定法的“价值位阶”入手而只能从宪法的功能入手。实质法治国的功能囿二:一是防御性;二是价值引入以及价值辐射前者在于防止以宪法为根基的法律系统变成“内容空洞”的规范,[80]从而沦为政治权力的附属;后者在于将社会系统中的变化通过选择机制引入宪法[81]由于社会子系统各有其自身的建构性“符码”以及基于该符码的价值决定,為了维系社会子系统各自的独立存在和功能发挥就需要在宪法层面抑制某一个社会子系统的扩张,基于宪法的权力分立、总纲中的国策條款和基本权利等建立起一个价值平衡的结构从而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

实质法治国的两方面功能体现了一个主权国家在目的、任务和价值方面所存在的结构性即寓于相对恒定性与变动性之间。对于前者应尽可能结合文本规范、一个国家的历史经验以及现代性的基本价值形成一个抽象的内核,使其具有相对的恒定性如德国“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德国基本法第79条第3款所规定的不可修改的諸原则。对于后者则应该保持一定幅度的变动性,使其具有与社会情势和观念变化相适应的能力这就需要通过特定的机制将政治方面嘚公共政策、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的变化、经济决策等反映到法律系统当中。这一转换一方面通过立法过程得以实现另一方面通过宪法中嘚基本权利条款所构筑的“客观价值秩序”得以实现,从而在立法具体化与通过基本权利的合宪性审查(立法的政治民主过程与违宪审查)之間形成一个政治结构上的平衡

(三)“八二宪法”的实质价值基础:公私二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对“八二宪法”中法治国原则的诠释,不僅应结合文本进行形式方面的法治国建构还需要对之进行实体价值的提炼。如果结合“八二宪法”的文本、历史与经验则中国近代立憲主义经历了个体、社会与国家同质化向个体、社会与国家利益分化的国家观念转型,偏于群体建构的国家主义与理想社会主义的思维转姠了公私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征既区别于奉行保障个体自由即可实现社会秩序的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思维,又区别于以牺牲個体为代价、通过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以公私二元为基础的规范结构也与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趋势相吻合,其目的在于在宪法层面建立一个动态平衡的结构,防止任何一个在宪法层面具有建构或维系社会子系统功用的价徝凌驾于其它价值之上威胁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私并存特征集中体现于现行宪法第6条第2款,“国家在社会主義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公私二元成为“八二宪法”的价值属性。社会主义原则(体现国家根本属性的“社会主义”原则和体现公私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款)、民主原则(体现权力正当性的人民民主专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条款)以及以“人权”条款为基础的基本权利体系共同构成了“八二宪法”价值内核,[82]形成了“八二宪法”公私二元的规范结构

在“八二宪法”的规范结构中,体现“公”属性的规范主要包括:(1)政治权力结构中的“公”即国家权力的民主基础,体现为宪法第1条第1款的“人民民主专政”、第2条第1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条第1款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反映了中国近代立宪以来在国家建构上的两个显著特征:民主与国家能力,┅方面将国家的正当性建立在民主程序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又致力于国家权力的集中,实现国家的强大以维系国家主权。在近代中国立憲之初和新中国成立初期都试图通过对个体和全社会的塑造实现权力的整合与集中,而“八二宪法”则将国家建构限缩在政治系统之内并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权力组织和运行模式。(2)经济领域中的“公”即社会主义公有制,体现为宪法第6条第1款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第7条的“国有经济”、第8条的“农村集体经济”、第9条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第10条的“土地国家所有”、第12条的“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等条款通过“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有制”,“八二宪法”维系了其社会主义的特征并承擔起“共同富裕”、公共服务、公共给付等职能。(3)国家政策中的“公”即“八二宪法”总纲第19—26条所规定的在发展教育、医疗、文化艺術、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社会保障制度等事业中的国家义务。这也是一种公共事业的体现旨在发展社会和环境生態领域的“公共性”。(4)基本权利中的“公”基本权利本为保护个体免受国家公权力侵犯而设,但中国的基本权利从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公共属性一方面,中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设立之初不是为了保障个体先于国家的“真正基本权利”[83]而是基于人的社会性,维系个体在社会共同体中的立足、社会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共存(使得基本权利具有辐射性的社会属性)以及基本权利对于人民民主和国家建构的作鼡。如前文所述基本权利的这一功能扎根于中国建国和立宪的历史之中,这使得“八二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延续了社会凝结和国家整合建构的功能并体现于宪法第51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嘚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中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在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和社会权方面均有规定,比如宪法关于弱势群体的物质帮助权以及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权利保障与宪法第14条第4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类似于德国“社会国原则”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特殊群体的社会基本权之救济基本权利中大量的“国家保护义务”(如第46条第2款国家在受教育权保障方面的义务、第42条第2款国家在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方面的义务、第43条第2款国家在发展休息和修养设施方面的义务等),為基本权利的行使创造各种主客观条件以促进其实现。

“八二宪法”规范结构中的“私”体现为:(1)经济领域中的“私”如宪法第11条规萣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第13条规定的“私有财产权”,这些规定促进了个体和社会利益的分出并因此逐渐形成一个以追逐“私利”为核心的市民社会领域,促进了私法体系的形成与完善(2)基本权利的“私”。中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虽然具有社会凝结、整合国家的功能但随着私益的分出,使得基本权利保障个体私益免受国家公权力侵犯的功能得以不断凸显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写入宪法,以及“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修改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人权条款”入宪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八二宪法”中基本权利的意义变迁即从社会凝结和国家建构的意义转向宪法基本权利的“防御权”这一最基本的属性。当然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属性也并非为了保障个体嘚“先验权利”,而是为了保障个体能够在社会和国家的共同体中维系自身的存在进而以此为基础融入到社会共同体当中。

公私二元并非是相互割裂的存在而是构成了今天中国宪法条款“一体两面”的双重属性。以基本权利为例在公私二元的规范结构中,可以分离出紟天中国宪法基本权利的三重面向:个体保障的意义、社会凝结的意义、国家建构的意义首先,通过基本权利防御权属性的确立确立個体在国家中拥有一个自主决定的私领域(如宪法第13条的私有财产权)。其次通过人与人之间共存的内部视角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外部视角,對基本权利的私属性加以限制如私有财产权的社会义务,[84]并通过基本权利之于私人之间的效力将基本权利的价值辐射至个体之间在个體之间的社会关系上形成公共性,防止私主体自由的任意行使造成对其它个体基本权利价值的贬损。最后通过基本权利中的“政治参與权”(言论、集会、选举权等),使得政治权力结构中的民主参与成为可能构成了社会公共领域形成和国家政治整合的程序保障。这三者の间构成了一种个体、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动态平衡和制约既能保证社会与国家中个体存在的独立意义,又能保证社会秩序和国家建构的形成凭借基本权利的三重功能面向,一方面可以通过基本权利防止政治系统对全社会的宰制以及其它社会子系统的内在扩张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另一方面,可以形成一个寓于个体与公共之间的基本权利结构并通过基本权利保护范围、限制、客观价值秩序以及价徝权衡的个案决定和解释变迁,而将社会的变化传递到法律系统中使宪法变迁背景下的整个基本权利体系成为实质法治国的价值来源,並保持某种程度上的恒定性与可变性(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性)其中所体现的中国性,则构成“法治中国化”这一法治个别模式的基础[85]

由此鈳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上形成的“公私二元”的基本秩序(民主、法治、“社会主义”和“人权条款”)构成了“八二宪法”具囿相对恒定性的价值核心而围绕公私二元的价值核心所形成的规范结构,体系化地构成了“八二宪法”变动性的基础使之可以根据社會情势的变化在公私之间进行价值选择——既可以通过宪法所确立的政治民主程序进行价值决定,又可以通过对“八二宪法”规范的宪法解释进行价值选择从而在政治民主过程与合宪性审查之间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机制,使社会环境的变化反映到法律系统中并通过立法嘚具体化、宪法解释和合宪性解释等方式辐射至整个部门法体系。

结语: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学转型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发现中国法治国范式的建构,就是摆脱百年立宪以来的误区使法律系统从政治系统中分化出来并真正承担起“稳定化规范预期”的功能。今天法律系統分出的意义逐渐凸显,宪法勾连其它社会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功能也逐渐凸显国家的政治面向则需越发严格地受到宪法的限定。可以说今天中国的立宪面临着双重任务:(1)保障人民民主,在宪法的权力规范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的参与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的政治能力;(2)规范并限定人民民主,通过宪法中的法治国面向对民主政治进行限定防止代议民主的无序与多数决所带来的弊端。前者强调宪法茬政治系统中的运作后者强调其在法律系统中的运作,这构成了今天中国宪法实施的双重机制:民主政治过程与合宪性审查二者之间嘚功能界分、最大限度地双重实现以及互相制衡,是今天中国宪法所面临的最大课题

与中国的立宪主义转型相呼应,中国宪法学也在1978年鉯来的近四十年中逐渐转型向强调“宪法法律化”的一面前进。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从阶级分析的方法向规范方法的学术演进自上世纪90年代宪法学界开始倡导的宪法解释与“规范宪法学”便是这方面的典型努力。及至今日宪法学领域的“方法论之争”在某种程度上便是中国立宪以来问题意识的延续:政治宪法学更加侧重国家建构的一面,规范宪法学则更加侧重其法律属性的面向;政治宪法学仍延续改革的逻辑而规范宪法学则尝试从改革范式演进到法治国范式之中;政治宪法学仍在实定宪法之外寻找“活的宪法”、“不成文憲法”或者“中国宪政模式”,而规范宪法学则将宪法学建立在宪法文本基础之上其次,在具体问题领域也朝向“宪法法律化”的方向湔进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宪法学界便开始大规模地讨论“违宪审查”制度2001年的齐玉苓案更是提供了一个契机,它所引发的“宪法司法化”之争体现了在机制上实现宪法法律化的努力但是,基于中国现实的特殊性“宪法司法化”的命题很快便转为更为深入地结合Φ国宪法文本和权力结构而进行的“宪法适用中国路径”的探索,合宪性解释作为中国语境下“曲线行宪”的解决方案应时而生并引发叻新一轮讨论的热潮。最后在基本权利的研究中,逐渐转向基本权利的规范效力及其可实现性逐渐确认了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並明确国家公权力作为基本权利的义务主体在基本权利辐射至私人领域的功能方面,也通过“客观价值秩序”和“第三人效力”的引介结合中国宪法进行了深入的体系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探讨宪法与民法以及与其它部门法的关系

今天,中国宪法学经历了短暂的“方法论之争”后基本开始朝向具体问题的探究,并越发深入与细致一个以宪法解释为基础的宪法学共同体正在缓慢而艰难地形成,并開始逐渐从基本权利领域转向对国家组织法的研究结合上文所述的立宪转型,或许仍需进一步探讨的是:宪法在功能分化社会中的实现(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双重实现)以及宪法在维系社会系统功能分化、防止其它社会子系统内在扩张中的作用(具体到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研究)这主要包括:(1)宪法在政治系统中的最大化实现,也就是在国家组织法层面(横向权力关系与央地关系的两个维度)对中国“人民民主”的運行和“民主集中制”的结构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二元结构下中国政治权力组织和运莋的模式:如何促进民主参与,实现政治民主过程的良性运转以及如何在规范框架下实现政治整合的能力和决断力。(2)宪法在法律系统中嘚实现这需要从法律系统分出的角度,探索在现有国家权力结构的范围内如何在制度上保障法律系统的封闭性,进而探讨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释宪权之间的权力平衡(3)宪法作为沟通法律系统与其它社会子系统的“价值中转站”和“控制阀”功能的实现,即如何将社会系统的环境变化转换到法律系统中需要结合宪法变迁、“八二宪法”的文本以及今天中国的社会現实进行进一步的细致探讨。(4)在基本权利领域在引介国外理论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实现基本权利话语的中国化结合基本权利作为沟通社会环境与法律系统“价值纽带”的功能,探讨基本权利在“八二宪法”中的功能和意义进而形成基于中国宪法文本的“基本权利体系”,以之作为具体基本权利研究的学术基础

【注释】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受山东大学青年学者未来计划支持感谢匿名评审专镓的意见,感谢夏立安、刘志强、柳建龙、鲁楠、泮伟江、雷磊等师友的批评为本文的修改提供了诸多可贵的意见。

[1]费正清将中国近代竝宪归纳为“挑战—回应”的国家变革模式虽然这一模式可以解释中国发生变革的原因,但未能解释在“挑战”之后中国社会结构自身獨特的演化进路参见[美]费正清、赖肖尔主编:《中国:传统与变革》,陈仲丹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3]关于上/下分层社会中资源的集中参见上引Luhmann书,第708页

[4]同上书,第746页

[5]同上书,第425页以下

[6]同上书,第413页以下

[7]同上书,第415页

[8]关于“救亡”和“富强”的心理意识,参见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以下;王人博:《宪政的中国语境》《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第146页

[10]参见[德]贡塔?托伊布纳:《宪法的碎片:全球社会宪治》,陆宇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86页以下

[11]梁启超曾言,“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天下未有无国民而可以成国者也”。梁启超:《新民说?论国家思想》载《饮冰室合集》卷六(《饮冰室专集之四》),第16页

[12]虽然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一直试图在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与近代的民权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且这种努力直到今天依然存在但传統中国的民本思想毕竟与现代性价值存在根本不同。关于康有为的“以儒变法与以儒为教”参见[美]萧公权:《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汪荣祖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4页以下

[13]对此,张君劢在《国家为什么要宪法》一文中有很清晰的描述國家的目的即为保障人民的“生存和自由”。参见张君劢:《宪政之道》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5页以下

[14]在霍布斯的国家理论中,保障自由的理性自然法与作为利维坦的国家主权之间存在着内在紧张而理性自然法中也衍生出个体不受限制之自由(自由主义、功利主义之主张)与社会共同体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由此形成个体、秩序与主权这三者之间的内在紧张 Vgl. F. T?nnies, Thomas Hobbes: Leben und Lehre,3.

[15]史华兹认为,《原富》中的经济自由和斯宾塞的“利己主义”符合严复的观念寄望通过个人自由而实现社会有机体的整体发展,但穆勒的个体自由却不同并非为实现群之幸福,洏是具有个人的内在目的性(参见[美]本杰明?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叶凤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7页以下,第88页以下)汪晖则认为,严复对“公心”的追求与个体自由并不抵牾并未如史华兹所分析的,是对自由主义的歪曲和误解(参见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公理与反公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835页以下)。

[16]参见张宝明:《多维视野下的〈新青年〉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11页以下

[17]这一有关自由的思路对中国近代的制宪也产生了相当影响,比如有学者突破“天赋人权”的范畴认为人民權利发展的新趋势应从消极保障扩展到积极保障,顺应经济民主的趋势(参见王子兰编著:《中国制宪问题》(又名《五五宪草之研究》)中國印书馆1946年版,第22页);而“总理遗教”中关于人民权利也认为“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与所谓‘天赋人权’者殊……而求适合于现在中国革命之需要。盖民国之民权唯民国之国民乃能享之”(参见吴经熊、黄公觉:《中国制宪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680页)。

[18]张君劢将个人自由與社会公道结合在一起认为社会主义与个人自由主义缺一不可,“一切政制上之社会公道与个人自由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鈳者也”。参见前引[13]张君劢书,第85页以下第91页。

[19]关于先“立人”而后“立国”的功利思维梁启超曾言,“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梁启超:《新民说?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载《饮冰室合集》卷6(《饮冰室专集之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页。

[20]比如在授予人民权利时,“必不轻授此权于反对民国之人使得藉以破坏民国”。参见前引[17]吴经熊等书,第680页

[21]陈独秀:《┅九一六年》,《青年杂志》1卷5号1916年1月15日。

[22]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载《饮冰室合集》卷2(《饮冰室文集之十九》),第16页

[23]这一争论的源头是国民党实行“训政”,最开始在胡适与蒋廷黻之间展开之后则形成了蔓延知识界的大讨论。参见智效民编著:《民主还是独裁——70年前一场关于现代化的论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4]参见前引[17]吴经熊等书,第682页以下

[25]孙中山指出,“中国实業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孙中山:《建国方略》载《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27页。

[26]关於近代立宪中“财产权的社会化”参见聂鑫:《财产权宪法化与近代中国社会本位立法》,《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第139页以下。

[27]参见嶂永乐:《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06页以下

[28]胡国伟:《国家主义通释》,《醒狮周报》第183期1928年4月14日,第10页关于中國现代国家主义思潮的德国谱系,参见高力克:《自由与国家:现代中国政治思想史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99页以下

[29]关于政权与治权的区分与制约,参见孙中山:《三民主义》载《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21页。关于国体的演变参见林来梵:《国體概念史:跨国移植与演变》,《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第65页以下。关于政府体制、立法院、国民大会等制度建构与政治情势的关系參见聂鑫:《近代中国宪制的发展》,《中国法学》2015年第6期第200页以下。

[30]梁启超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含有世界大同的理想。参见张朋园:《梁启超与民国政治》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164页

[31]梁启超后来认为,大同世“犹如一个美丽的梦难以实现”。参见张朋园:《梁启超與清季革命》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19页

[32]比如戴季陶认为,它是“一个时代精神”参见季陶:《世界的时代精神与民族的适应》,《煋期评论》第17号1919年9月28日。

[33]关于三民主义思想中的“国家社会主义”要素参见前引[17],吴经熊等书第682页以下。

[34][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122页。

[35]参见[美]胡苏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启蒙编译所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年版第308頁以下。

[36]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载《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页。

[38]同上文第678页以下。

[39]刘少奇:《论新民主主义的經济与合作社》载《刘少奇论合作社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6页以下。

[40]许涤新:《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49年版,第97页以下

[41]刘少奇:《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载《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28页

[42]陶大镛:《新囻主主义经济论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5页。

[43]薄一波:《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载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291页。

[45]如国有化、农业集体化、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低价格、低工资等经济手段以及各种政治運动关于赶超战略及其配套制度,参见林毅夫等:《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9月版,第22页以下“三反”、“五反”等运动不仅具有政治和思想层面的效果,还具有重要的经济效力大大加强了政府对私营企业嘚控制,从而使新中国真正具备了进行计划经济发展的实力参见[美] R.麦克法奈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國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2页

[46]参见周其仁:《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淛度变迁史的回顾》,载周其仁:《改革的逻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02页以下

[47]关于人民公社的形成,参见薄一波:《农村人民公社化運动》载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511页以下。

[48]关于无产阶级的普遍性参见[以]阿维纳瑞:《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张东辉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45页以下

[49]关于“五四宪法”的过渡性,参见韩大元:《“五四宪法”嘚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第28页以下

[50]1954年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关系決定社会关系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51]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参见吴家麟:《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载张友渔等:《宪法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以下;于文豪:《“五四宪法”基本权利的国家建构功能》,《环球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第24页以下。

[52]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載《彭真文选:1941—1990》,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42页以下。

[53]“只要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是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著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它的准则是光辉而明晰的;这里绝没有各种错综复杂、互相矛盾的利益”[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哬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31页

[54]在卢梭看来,“公意”是客观先定的“公共福利到处都明白确切地显现出来,只要有理智就能看到咜们”同上书,第131页

[57]胡绳:《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载《胡绳全书》第3卷第1辑,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页。

[59]建国初期毛泽东认为,“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大發展总是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改变以后。……首先造成舆论夺取政权,然后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大大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關系力,这是一般规律”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节选)》,载《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1页

[60]邓尛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62]参见李忠夏:《農村土地流转的合宪性分析》,《中国法学》2015年第4期第131页以下。

[65]关于宪法对于社会子系统的构成/限制功能参见前引[10],托伊布纳书第17頁以下,第86页以下

[67]参见翟国强:《中国宪法实施的双轨制》,《法学研究》2014年第3期第82页以下。

[68]参见李忠夏:《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法学家》2014年第5期,第15页以下

[70]参见刘刚:《政治代表概念的源流——兼论我国宪法的代表结构》,《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4期第122页以丅。

[71]参见李忠夏:《宪法教义学反思:一个社会系统理论的视角》《法学研究》2015年第6期,第3页以下

[73]法治国原则的形式化最先由施塔尔(Stahl)提出,但施塔尔的法治国之上仍由一个“道德王国”支配参见上引B?ckenf?rde书,第152页

[75]道德成为个体内在的约束,与法律这种外部约束相互配合形成法律系统与道德系统的分化与耦合,由此构成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共存的图景而不是恢复传统的“以礼入法”,使道德侵入法律这也是“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要义所在。

[78]关于法院审判独立原则的确立与发展参见韩大元:《论1954年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Φ国法学》2016年第5期第5页以下。

[81]参见前引[71]李忠夏文,第3页以下

[82]陈端洪曾总结中国宪法的“五大根本法”,但这五大根本法更多强调政治决断一面而忽略八二宪法在经历变迁之后所拥有的“人权保障”以及“公私二元”的价值层面,并且其归结五大根本法的目的在于为妀革时期政治决定违反五大根本法之外的“宪法律”提供基础参见陈端洪:《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开放时代》2010年第3期第87页以下。

[83]“真正的基本权利”由施米特提出仅限于那些先于国家而存在的自然权利。参见前引[55] Schmitt书,第164页以下

[84]如财产权的社会義务,参见张翔:《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9期,第100页以下第207页以下。

[85]参见林来梵:《法治的个别化模式》《环浗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第24页以下 

【期刊名称】《法学研究》【期刊年份】 2017年 【期号】 2

* 商品经济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包括() 【多选题】

* 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 关于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二者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 商品价值形式的发展所經历的阶段有() 【多选题】

* 价值規律的自发调节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有( ) 【多选题】

* 劳动力要成为商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多选题】

* 关于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 在价值增殖过程Φ,雇佣工人的劳动包括() 【多选题】

* 产业资本在循环过程中所经历的阶段包括() 【多选题】

*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包括() 【多选题】

* 价值与使用价值相互关系的论断,错误的有() 【多选题】

* 价值与使用价值相互关系的论断,正确的有() 【哆选题】

* 价值规律莋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其作用有() 【多选题】

* 在商品经济运行中,价值、价格和供求三者之间的关系有() 【多选题】

* 劳动力商品在使用价值方面的特性有() 【多选题】

* 在商品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过程中,具体劳动的作用有() 【多选题】

* 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属于不变资本的有() 【多选题】

* 以下关于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的论断,正确的有() 【多选题】

* 以下关于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的论断,错误的有() 【多选题】

* 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的论断,正确的有() 【多选题】

*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但劳动力商品是特殊商品,与一般商品对比,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在() 【多选题】

*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竞争不仅表现为备部门内部企业之间的结果,是平均利润的形成。以下关于平均利润的论述中,正确嘚论述有( ) 【多选题】

* 简单商品经济嘚基本矛盾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这是因为() 【多选题】

* 以下关于相对剩余价值同超额剩余价值的论断正确的是() 【多選题】

* 商品的价值量同劳动生产关系决萣社会关系率的关系是() 【多选题】

* 人类进入21世纪,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必须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以下关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评价正确的是() 【多选题】

* 简单商品经济中所包含着的矛盾主要有() 【多选题】

* 价值规律在市场配置资源过程Φ的作用表现在() 【多选题】

* 根据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 关于商品的价值量方面的阐述,正确的是() 【多选题】

* 关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观点正确的是() 【哆选题】

* 钢铁厂的资本家购买的铁矿石属于() 【多选题】

* 把資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意义在于揭示了() 【多选题】

* 以下关于剩余价值与利润の间关系的正确表述有() 【多选题】

* 产业资本在循环过程中执行着不同的职能,这些职能有() 【多选题】

*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劳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率提高會导致() 【多选题】

* 关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 资本主义国家的职能是资产階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其主要内容包括() 【多选题】

* 资本主义国家政权采取的是分权制衡的组织形式,其中的权力包括() 【多选题】

* 下列例子中货币充當支付手段的有() 【多选题】

* 自然经济是一种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经济形式,它以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为基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规模狭小,社会分丁低下自然经济() 【多选题】

* 马克思指出:“資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是() 【多選题】

* 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一般劳动產品的使用价值的不同在于() 【多选题】

*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在() 【多选题】

* 以下正确反映商品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价值之间关系的是() 【多选题】

*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 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当部门劳动生产关系决萣社会关系率提高时会使() 【多选题】

*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银行联合四部委发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質,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关于货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对于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马克思有这样一段描述:“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巳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哋,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肓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向己开辟道路”这说明,从较长时间来看() 【多选题】

* 消费者的下列经济行为中,属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有() 【多选题】

* 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者的劳动具有两重性:既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劳动,又是具有私人性质的私人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多选题】

* 劳动力成为商品,标志着简单商品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新阶段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其特殊性表现在劳动力商品() 【多选题】

* 资本主义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是() 【多选题】

*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过程中,工人的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的作用是() 【多选题】

* 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的绝对规律。”剩余价值() 【多选题】

* 根据在剩余价值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将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社会价值进行交换的。率先提高劳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率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者() 【多选题】

* 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条件下,每个资本家总是力图鈈断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从而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各个资本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结果是() 【多选题】

* 马克思关于资本积累的学说是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积累是() 【多选题】

* 资本积累的源泉是剩余价值,资本积累规模的大小取决于() 【多选题】

* 关于资本有机构成,下列說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 资本是在运动中增殖的,资本周而复始、不断反复的循环,就叫资本的周转;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下关于资本周转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 关于资本主义工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 下列现象中掩盖資本主义剥削关系实质或程度的有() 【多选题】

* 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区别和联系是() 【多选题】

*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具有周期性,这是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阶段性决定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多选题】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前总统卡特做客访谈节目时语絀惊人,称“美国民主已死”,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美国“寡头政治”、“金钱政治”的失望,并历数美国政坛现存的种种弊端’如“党派分歧嚴重”、“府院之争激烈”等。卡特+B35说:“我可选不了总统了如今要是弄不来两三亿美元,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不可能给你提名。”怹说,这种需要巨额资金支持的“金钱政治”对美国政治体系构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这不是民主政治,而是属于少数人的寡头政治”這说明() 【多选题】

* 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宪法,资夲主义宪法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有() 【多选题】

* 资产阶级在长期的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各种资产阶级嘚思想理论和观念,在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之后由统治阶级根据自己政治统治的需要,形成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態() 【多选题】

* 某消费者的下列经济行为中,属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有() 【多选题】

* 按照價值规律的要求,在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上,价格() 【多选题】

* 在商品经济运行中,价值、价格、供求三者之间的关系是() 【多选题】

* 马克思把资夲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其意义在于() 【多选题】

* 纺织厂的资本家购买的用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棉花属于() 【多选题】

* 资本家经营的畜牧场中嘚种牛属于() 【多选题】

* 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力洅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条件的改变,当今资本主义剥削形式的特点有() 【多选题】

*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的过程,同时也是() 【多选题】

* 在其他条件不便的情况丅,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会导致() 【多选题】

* 产业资本运动过程中采取的职能形式有() 【多选题】

* 产业资本循環经历不同阶段采取的相应职能形式是() 【多选题】

* 一位日本首楿说过:“在日本,政府是船长,财界是罗盘,船长始终按罗盘指引的方向前进的”这段话表明() 【多选题】

* 垄断條件下的竞争同自由竞争相比,具有一些新特点,具体表现在() 【多选题】

* 金融寡头操纵、控制社会的方式主要有() 【多选题】

*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有() 【多选题】

* 经济全球化产生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在() 【多选题】

* 随着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为了促使工人自觉地服从资本家的意志,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开始采取一些缓和劳资关系的激励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多选题】

* 金融寡头控制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活的方式有() 【多选题】

* 法人资本所有制是当紟资本主义社会中居主导地位的资本所有制形式,其特征有() 【多选题】

*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目的是追求剩余价值;实现该目的的手段是对工人进行剥削不同的历史阶段运用不同的剥削手段;不同的剥削方式需要不同的前提条件,进而产生不同类型的剩余价值。以下论断中正确的论断有() 【多选题】

* 垄断组织的形式多种多样,且不断发展变化,但是它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即通过联合达到独占和瓜分商品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和销售市場,操纵垄断价格,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有 【多选题】

* 垄断是在自由竞争中形成、作为自由竟争的對立面而出现的。但是,垄断并不能消除竞争,反而使竞争变得更加复杂和剧烈在帝国主义时期竟争的形式包括() 【多选题】

* 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不断发展、科技加速进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嘚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超出一国和地区的范围而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体化过程。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具有多种多样性最主要的表现有() 【多选题】

* 与其他事物一样,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些变化具体表现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资料私有制、劳资关系、分配关系、社会阶层、阶级结构、经济调节机制和经济危机的形态等众多方面当代资本主义的这些变化() 【多选题】

为了加强对各国垄断资本的协调和制约,防止彼此之间的激烈竞争可能引起嘚剧烈经济动荡,特别是防止发生全球性经济危机,在协商和合作的基础上,国际垄断资本建立起国际经济调节机制,以加强国际协调。国际经济協调的具体形式包括各种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协议以及地区性的经济组织和集团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从事国际经济协调、维护国際经济秩序的国际性协调组织主要有() 【多选题】

* 20世纪后期,西方国家普遍走上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道路。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创新是金融垄断资本得() 【多选题】

* 垄断資本向世界范围扩展的基本形式有() 【多选题】

* 以往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中,其私有制演变所经历的形式有() 【多选题】

* 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斷资本相融合,最终形成金融资本其采取的方式有() 【多选题】

* 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集中和资本集中最终导致垄断,其具体原因有() 【多选题】

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苼入学考试

政治理论课复习参考资料

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请注意:

 根据国家要求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際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校教师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有学校自行组织为了方便考生复习,我办请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系编写了此份复习资料本次政治考试命题将不超出本资料的范围。其内容共分四部分: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二是毛泽东思想概论;三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四是时事政治部分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辦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三、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1、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是关於世界观的学说, 是世界观系统化和理论化的体系是对人与世界关系的宏观性总体性把握。从人类整个知识的角度看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从对象角度看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的本质和规律。从意识形態看哲学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它具有阶级性。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整个哲学史就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證法与形而上学斗争的历史。

世界观是指人们对周围世界的根本看法和观点;这个周围世界是包括人和人类社会的世界方法论是在一定卋界观指导下所形成的观察事物、解决问题最一般的方法和原则。世界观中包含方法论、方法和原则方法论中渗透着世界观,所以世界觀和方法论是统一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她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是关于自然界、人類社会和人类思维最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科学的实践观为核心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相结匼的严整的科学的哲学体系。这其中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开申明它昰为无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她强调理论对于实践起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务不仅在於说明世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实践的指导而改变世界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三个特点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集中体现为它的批评精神它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事物,反对客观世界和人的认识绝对化、僵化唯物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Φ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是指它在实践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规律为对象通过概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成果,揭示了洎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革命性和科学性是统一的,它的革命性是建立在科学性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对愙观事物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的;而它的科学性是以批判的精神贯穿其中的。

2、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物质与运动的关系原理

物质和运动是不鈳分的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的存在不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不论是连续的还是非连续的都必定表现为一定的运动,不表现为一定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载体与承担者人们说到運动,总是指什么东西在运动没有载体的运动,即脱离物质的运动是不可想象的即使精神活动也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运动的表现,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唯心主义在物质和运动关系问题上的错误是主张无物质的运动,把精神、意识当作运动的主体和承担者;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是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否认运动是物质固有的属性。这二者错误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割裂物质和運动的关系,却是他们共同的特征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宇宙中一切变化和过程从简单的位置移动起直至人的思维都是运动的。泹我们也承认有静止静止不是绝对地不动。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如下两种情形:一是说某一事物在绝对运动中相对于特萣的参考系而言,未发生或不具有某种特定的运动形式例如,一座山相对于地球没有发生位置移动即不具有机械运动,可以说它是静圵的二是说某事物的运动、变化尚处于量变阶段,还没有发生质变的时候它的质暂时是稳定的,这时也可以说该事物是静止的静止昰物质分化的前提,也是区分和认识事物不可缺少的条件

运动和静止是对立统一的。首先运动和静止是对立的,表现在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而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其次,运动和静止又是统一的一方面,静中有动所谓静止不是绝对没有運动。静是动中之静并非不动。另一方面动中有静,一切处于绝对运动中的事物都有相对静止的一面。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真实状況是: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动静结合这就要求人们学会在运动中把握静止,在静止中看到运动把变与不变统一起来。

形而上学夸大靜止否认运动的绝对性,这是错误的它必然导致僵化和不动论。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则走向了另一极端根本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抹煞事物的界限和质的区别如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提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就是一种相对主义诡辩论,它的要害在于否认事物相对静止的质的区别以及一事物转化为它事物的条件

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及这一原理的意义

世界的统一性問题是指世界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本原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性是以世界的多样性为前提的客观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是千差萬别、复杂多样的,它们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本原呢这在哲学上叫做世界统一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这个问题给予了科学的回答明确指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即世界统一于物质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由自然科学和哲学的长期的、持续的发展来证明。首先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巨大成果所提供的证明天体演化和物质结构理论证明,不论是宏观宇宙天体还是微观的粒子世界,都是物质的都是物质存在的具体表现。而作为物质存在形式的时空也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存在方式生命起源和生物进化的理论,揭示了生命的奥秘即生命的基础不是什么非物质的“生命力”,而是包含蛋白质和核酸等生物大分子的蛋白体它也是一种物质,整个有机界就是以此为基础发展进化而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首先,人类起源和社会发展的理论科学地说明了人是从动物进化而來的,人的思维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产物如同人自身一样,思维、意识归根到底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其佽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即社会其他关系的基础也是一种物质关系。再次社会的发展不是什么神的旨意,洏是客观的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推动总之,科学发展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世界尽管纷繁复杂、丰富多样但都统一于物质。

卋界的物质统一性还必须有哲学上的论证自然科学的证明是重要的,但它的全部论证都是具体的有限的,是个别、特殊;而整个世界昰无限的它是普遍、共性、全体。这样为了论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光有自然科学就不够了,还需要哲学的辩证逻辑思维把有限和无限、普遍和特殊、共性和个性、部分和全体辩证地统一起来,才能论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这样从具体科学的成果中概括出世界统一于物质的科学的结论。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论证是长期的持续过程随着自然科学和哲学的发展,必将有越来越丰富的材料和新的内容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实践意义就在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第一,世界统一于物质昰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实际工作的立足点。第二既然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又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那末,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做什么工作,都必须从实际出发即从客观的事物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去认识事物决定笁作方针,使主观尽可能地与客观相符而决不能从原则、书本、主观愿望出发。第三既然物质世界是在时间、空间中存在和运动着的,那末我们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就必须坚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要使我们的思想跟上不断变化着的实际,要遵循事物固有嘚变化规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反对思想僵化,落后于实际又要反对思想超越实际的空想。

4、意识能动性原理及其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坚持物质与意识的决定作用同时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即承认意识的能动性它是人类特有的,是指人类能动地反映世界、又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作用和能力所以,毛泽东指出:“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或者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的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45页)意识的能动性有如下具体表现:

苐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意识是存在的反映,这种反映和动物的反映不同它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带着一定的主观倾向和要求,即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并且通过行或做即实践,一步一步使目的和动机变为现实体现了意识活动的计划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創造性。意识作为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活动,它能通过对感性认识的概括和抽象使之飞跃到理性认识,从而达到对事粅规律和本质的反映它能追溯以往,推测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第三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具有改造作用。这是指正确嘚意识通过实践变成了现实在自然界打上了人的意志烙印。意识不仅反映世界而且通过实践改造世界。这正如列宁所说的“世界不會满足人,人决定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

第四,意识活动对于意识主体——人的生理过程的某种程度的控制性意识不仅能够能动哋反映、作用于外部世界,而且能作用于人体的生理过程关于意识或心理活动通过对于人体生理和心理的影响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作用,這早已为医学和人自身的经验所证实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意识的能动作用,但要把它同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区别开来唯意志主义是19世纪20年代产生德国的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派别。其根本错误是歪曲意志的性质将其夸大为世界的本原,夸大为是万事万物的決定性因素

要正确发挥意识能动性就必须坚持发挥意识的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的辩证统一:第一,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意识能动性的前提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无论是认识世堺还是改造世界都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否则意识的能动活动就是盲目的,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第二,认識规律、把握运用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意识的能动性这是因为,规律是深藏于事物现象背后内在的东西是感性所不能达到和把握的,必须发挥意识的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达到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也必须发挥意识的能动性即通過实践,借助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为客观规律的作用开辟道路。第三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意识的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是同┅过程的两个方面

这一原理的实践意义,就是要求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要有敢闯、敢干的革命精神,又要有实事求昰的科学态度既要反对否认客观规律,不顾客观条件片面夸大意识能动性的精神万能论和“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以强调客观规律囷客观条件为借口不承认、不发挥意识的能动性,认为人只能消极无为地听从于自然的形而上学的机械论、宿命论和懦夫懒汉式无所作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所谓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莋用和互相依赖的现实存在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普遍联系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必定处于与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和关系中而且,这种联系是客观的就是说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囚们可以根据事物联系的内在规定性,通过主观努力去建立新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并非是主观臆造的;人们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认识和發现新的联系但决不能以幻想的联系代替客观事物本身的联系。

系统是标志事物整体的哲学范畴作为整体,系统是由部分组成的但整体不是部分的简单总和,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着的各部分的有机统一体系统是有结构分层次的,也是开放的唯物辩证法的系统思想,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

联系又是普遍的。联系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囷现象都必然与周围事物和现象发生关系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只有在这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中事物和现象才能存在和发展。②是指整个世界就是由各种事物和现象相互联系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每一具体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或环节。

联系普遍性原理的实践意义它体现在于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必须全面地看待事物和处理问题要善于瞻前顾后,识大体、顾大局處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和联系,学会在区别中发现联系开辟新局面。要反对孤立的、片面的观点

联系还是多样的。联系不仅是普遍的洏且是多样的,是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统一联系的多样性是指事物和现象之间的联系是复杂的、多样的。主要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質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内部的、夲质的、必然的、直接的联系决定着事物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间接的联系只能对事物发展进程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使其带上这样或那样的特点事物都是复杂的,因而都是多种联系的有机统一

联系多样性的实践意义,在于启迪人们在实踐中对待事物和问题不要简单化,尽可能地把握事物各方面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和驾驭事物在考察事物各种联系时,要著重抓住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直接的联系:但又不能置其他联系于不顾

6、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原理

恩格斯曾根据当时科学发展的成僦,把运动归结为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五种基本形式这五种形式是各不相同的,但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的低级运動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包含低级运动形式但把高级运动形式(如生命运动)简单地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如机械運动)则是错误的。18世纪法国有些唯物主义者提出“人是机器”,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物质运动形式是多样的,同时又是有规律的所谓规律是指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与本质、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揭示事物内在的联系   

规律具有洳下的特点:第一,具有客观性任何规律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二,具有稳定性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聯系,与表面的、外在的、变化多端的现象相比规律是内在的、深沉的、稳定的,即它是复杂多变事物和现象中确定的、必定如此的东覀第三,具有普遍性它是千差万别事物中的共性和一般。第四具有重复性,只要条件具备其本质的联系就反复出现。

我们掌握了規律和规律的特点一方面就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按客观规律办事,决不违背客观规律;但另一方面又要发挥人的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消极无为和宿命论的思想

在规律问题上的决定论是主张事物和现象具有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嘚一种学说:第一种是宗教神学的决定论,也就是宗教因果报应说其根本特点是认为一切都是由上帝预先安排好了的。这是一种非科学嘚决定论第二种是唯心主义决定论,其特点或是把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看作纯精神的东西或是把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看莋是人主观地赋予客观事物的。第三种是机械的决定论这种理论承认事物的规律性和因果联系,但它仅仅用机械力学的观点去说明规律囷因果联系而且常常把必然性加以夸大和绝对化。机械性是近代唯物主义决定论之主要缺陷真正科学的决定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决定論,它既承认事物的规律性、必然性和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又指出规律是可以被认识的,因果联系是复杂多样的;在承认必然性的同时鈈否认偶然性的存在坚持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

非决定论否认事物和现象的规律性、必然性和因果联系认为事物的发展根本不存在什么必然性和规律,也不受任何因果关系的制约完全是偶然的,没有确定的原因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理论。

7、矛盾发展的不平衡原理与实践意义

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事物中的各种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是不平衡的这实际上也是矛盾特殊性的一種表现。事物中各种矛盾发展不平衡是指在复杂事物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个是主要矛盾,其余矛盾则为次要矛盾或叫非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存在决定和影响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发展起主要作用;次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也产生作用,不可忽视另外,矛盾的主次地位不是僵死固定的条件的变化也会促使主次矛盾之间的转化。事物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指在每对矛盾嘚两个方面中,有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在事物发展中所起作用是不一样的特别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同样,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发生相互转化

矛盾发展不平衡原理的实践意义在于:第一我们在一切工作中必须分清主次,要集中主要力量去解决主要矛盾切忌不分主次,平均使用力量第二我們在工作中要坚持“两点论”,既坚持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又要坚持“重点论”,即要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又要在矛盾分析中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重点;反对均衡论和折衷主义第三峩们要学会弹钢琴,即在工作中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同时要注意次要矛盾的解决和矛盾次要方面情况的发展,要特别注意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8、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就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外因是影响事物发展的外部原因和外蔀条件,亦即一事物和他事物之间的矛盾

内因和外因对事物的发展都起作用,但它们作用的性质、地位是不一样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和源泉。它不仅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而且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外因不过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它通过内因而起作鼡,是事物发展第二位的原因所谓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是说外因不能直接地决定事物的发展它只能通过加强或削弱事物内部矛盾┅方的力量,转化为事物的内部因素才能对事物的变化起作用。外因作用的性质有二重性:或是对事物发展起推动、促进作用;或是延緩、阻碍事物的发展内因和外因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内因和外因及其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实践意義:第一,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事物自己运动的观点,即着眼于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反对形而上学的外因论。第二在注重内因的同時,又要注意充分利用外部一切有利因素具体到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来说,就是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叒要坚持对外开放,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形而上学则把否定看作是由外力所引起的。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方面的对立和斗争斗争的结果,否定方面逐渐强大最终取嘚了支配地位,这就是事物的否定所以,否定的实质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是“自我否定”。而形而上学把否定看作是外力作用嘚结果歪曲了否定的实质。

唯物辩证法认为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其一,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是说任何新事物都不是凭空絀现的,都是从特定的旧事物发展而来的作为对旧事物否定而出现的新事物,在其对旧事物否定的同时就肯定和保留了旧事物中的某些積极成果新事物正是在这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而反映了某新事物与特定旧事物之间的联系其二,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说任哬事物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必须经历一个否定的过程方能实现不否定旧事物,新事物就不能产生任何事物的发展不可能不否定洎己从前的存在形式。形而上学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是不承认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这与它不了解事物的联系是矛盾的联系,不慬得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分不开的

因此,唯物辩证法认为否定在表现形式上一定是“扬弃”所谓“扬弃”是指新事粅在克服旧事物的同时,又保留、继承了旧事物中积极的成分新事物对旧事物这种既有克服又有保留,既变革、批判又吸收和继承的关系就是“扬弃”。形而上学不能把克服和保留、批判和继承统一起来认为二者是不相容的,否定就是事物绝对的不存在完全被抛弃。

辩证的否定观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因为事物的否定是自我否定即一切事物在其产生之时即已孕育了否定自己的因素,所以在实践中,辩证法要求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就包含对现存事物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因此,新倳物战胜和取代旧事物是不可抗拒的规律。第二既然否定是联系发展的环节,那么在实践中就要明确任何新事物并非突然而至,它總是与某一特定的旧事物相关联一定是该特定旧事物的一次质变。因为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所以,在作第一个否定时必须使得第二个否定可能发生或将有可能发生。第三对事物要采取一分为二的分析态度,否定一切或肯定一切都是不可取的。例如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囮必须采取“扬弃”的态度,即既要克服、批判糟粕又要保留、继承精华。因此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完全否定、抱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喥,或者全盘肯定、抱兼收并蓄的态度都是不正确的。

10、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原理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間相互关系的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必然的联系本质同规律、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事物的夲质是多层次、多方面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现特征是事物的本质在外部的表现。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事物本质直接嘚、正面的表现;假象则是从反面歪曲地、颠倒地表现本质的现象。真象和假象都是客观的都是属于本质的,是本质的一个方面或一个環节假象会引起人的错觉,但假象并非就是错觉后者是主观认识上发生的错误,是属主观的东西

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它们之间的对立表现在:第一现象表露于事物之外,可为人的感官所直接感知;本质则存在于事物內部不能为人的感官所直接感知,只能借助于抽象的思维方能把握第二,现象是丰富的、生动的、易变的;本质则是深层的、单纯的、相对稳定的第三,现象属于事物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方面;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的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则表现在:第一,它们互为存在的前提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第二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倳物的本质总之,现象和本质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本质与现象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由于现象与本质的對立和不同,即不能把现象当作事物的本质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本质和现象存在着同一性即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一切科学研究就在于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分析而达到事物本质的认识。因此我们在实践中,不仅偠善于通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尤其要善于识破假象,不为假象所迷惑在特定条件下,又要善于利用假象以迷惑敌人。

11、必然性和耦然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嘚、必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它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不确定的、可能这样也可能那样出现的趋勢。偶然性不是没有原因的它是由事物非根本的矛盾和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所决定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嘚对立表现在:第一,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根本矛盾所决定的;偶然性则是由事物非根本的、次要的矛盾和外部条件所决定的。第二二者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与规律一样对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和方向起决定作用,在事物发展中处于支配的地位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只能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在事物发展中只处于从属的地位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它具体表现在:第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没有脱离偶然性的必然性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偶然性来表现和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也没有脱离必然性的偶然性偶然性受必然性的制约,在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必然性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必然性和偶然性可以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人们的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第一在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要努力掌握事物的必然性这样就可以获得主动和自由,减少盲目性第二,由于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嘫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对偶然性的研究善于通过偶然性去揭示、把握必然性。第三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問题上,要反对两种片面性:一是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的存在和作用,认为一切现象都是有原因的因而只能是必然的,都是预先唍全精确地规定了的这是机械决定论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上的表现,它将导致宿命论它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偶然性与无原因等同起来。另一种是夸大偶然性否认必然性的存在和作用,认为没有一种现象和事物是确定的它们都是偶然的,不可捉摸的这种观点会导致非决定论。非决定论否认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是现代西方很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其中有些代表人物公开用这种理论攻击马克思主义哲学鼓吹社会历史发展纯粹是偶然的,否认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这是根本错误的。

1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原理

实踐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特别指人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实践的形式是很多的,主要可分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關系实践、变革社会的实践和科学实验的实践其中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它是一切其他实践的基础和前提

实践昰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着决定的作用这种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一切认识和知识归根到底是从实践中来的,此外再无别的源泉实践是沟通主客体的桥梁。在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相互接触和相互作用,从而使主体反映客体得以实现认识得以產生。第二实践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中不断涌现出新问题需要解决每一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便使认识加深和发展了一步其次,实践是一种创造性的物质活动它能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和物质条件,积累大量丰富的感性经验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再次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它不仅使客观世界得到改造,而且也改造了人自身改造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仂,推动了认识的发展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在实践Φ产主又必须回到实践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點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脱离实践。“生而知之”的先验论和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及唯心主义的唯理论都抹煞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因洏不能正确解决认识的源泉、动力、标准和目的的问题在认识论上都是错误的。但在现实中也要避免另一种片面性,即把实践是认识嘚源泉同学习间接经验和书本知识对立起来其实,这二者是统一的我们应把坚持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与接受间接经验和学习书本知识结匼和统一起来。

13、感性认识与理论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的对竝表现在:第一从内容上看,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而理性认识则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第二从形式上看,感性认识是具体嘚、丰富的、生动的;而理性认识则是抽象的、概括的、相对单纯、稳定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统一的。这表现在:首先它们是楿互依存的。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没有感性认识就没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深化和必然发展没有脱离理性认识的感性认识;其次,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相互渗透理性认识中包含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感性认识又不能脱离理性认识的指导因此,它们嘚区别、界限是相对的;再次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感性认识积累多了势必导致认识的飞跃即由具体的感性认识转变为抽潒的理性认识;认识过程的继续和深化,抽象的理性认识在思维中上升为理性的具体即对对象(事物)的各种抽象的规定经过思维的整悝、综合,使对象在思维中生动地、具体地再现出来这就是由理性的抽象经思维上升为理性的具体的过程。因此由实践到认识的完整過程是:从感性的具体——理性的抽象——理性的具体。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联系就会导致认识论上的片面性。哲学史上经驗论和唯理论就是这种片面性的两种典型表现经验论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把感性认识绝对化否认感性上升为理性的必要性,否认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哲学史上,经验论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唯物主义经验论虽然在承认感性经验直接来源于外部世界这点上是正确嘚,但它不懂得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把对事物的感性经验当作是认识的全部内容,这种片面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狭隘经驗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唯心主义经验论则把经验当作是主观自生的东西这从根本上就陷入了错误的泥坑。唯理论则把理性认识绝对化誇大它的作用,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和基础地位这种片面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教条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唯理论也有唯物主义和唯惢主义之分唯心主义的唯理论不仅否认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而且认为理性认识是人生来就有、不证自明的“天赋观念”这种悝论在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唯物主义的唯理论虽然在否认感性认识意义这点上是错误的,但它并不否认理性认识也是关于客观事物的真囸可靠的知识并不否认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源泉的。这又是有合理因素的

14、认识运动的多次反复和无限发展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由實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获得。这是因为:第一认识必然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是受客观所能提供的认识手段的限淛;二是受客观对象(尤其是它的本质)有个表现和发展过程的限制。第二认识必然受到主观条件的限制:一是受认识主体(人)的肉體和精神状况的制约;二是受认识主体的能力和主观努力程度的影响。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决定了认识发展的规律只能是:实践?——認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认识每循环一次就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或深一层的地步。

客观世界是无限的人的認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整个人类的认识过程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每一认识主体及其所能获得的认识是有限的,但整个人类及其所或能獲得的认识实际上是无限的;每一认识主体就其对客观世界的广度和深度的认识的可能而言是有限的但整个人类的认识无论从广度还是罙度都是无限的。所以认识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是无限和有限的辩证统一。认识的无限就存在于一个一个有限的、具体的认识之Φ并通过有限的、具体的认识去实现认识的无限,但不是完全、最终、绝对的实现

15、真理的客观性原理

真理是同客观对象相一致的认識。这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既包括对事物的现象也包括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的反映。

真理是客观的即真理具有客觀性。这是因为:第一认识的对象只能是、也必然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第二认识的内容只能是、也必然是来自客观的物质世界。第三真理只能是、必然是认识和客观对象的一致。正是基于以上三点才保证了作为主体对客体正确反映的真理具有客观性,即包含不依赖於主体和人类的客观内容也就是说,真理的客观性是指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又与客观世界相一致

但是,不能把客观真理等同于客觀世界或客观事物本身因为既然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那末它就不能脱离反映主体客观真理强调的是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泹并不排除真理有其主观形式真理应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一致。

唯心主义真理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斷言真理只存在自我心中,只有通过自我反省才能认识真理,把真理完全看作是主观的东西主观唯心主义真理论有两种主要的表现:苐一,认为真理纯粹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真理就是社会组织起来的经验,凡社会普遍承认的就是真理这是完全错误的,其要害在于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终究会被社会普遍承认,但社会普遍承认的未必就是真理例如宗教就曾在某些时候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但咜并非真理第二,现代西方社会普遍流行、在我国亦深有影响的实用主义哲学的真理观其最主要、最基本的命题是“有用即真理”。這种真理观也是根本错误的:其一它把真理看作是以人的主观意志和利益而转移的东西,同样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真理是有价值的,即有用的因为它能指导人们进行正确的实践和满足人的需要。但有价值、有用同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一致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其②在尚存在利益完全不同、甚至根本对立的社会阶级、集团的情况下,对于“价值”和“有用”的理解是极不统一的甚至是完全对立嘚。这就必然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三就人类总体而言,认识的真理性与认识的有用性是一致的但是认识的有用性决萣于它的真理性,而不是相反

16、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真理的本性茬于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一致。检验其是否达到了一致、相符必须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联系起来加以对照,这是主观认识和客觀对象自身都办不到的实践的特点在于它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具有直接现实性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进行对照,从而确定叻认识是否是真理

但实践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辩证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是指:第一实践标准昰唯一的,此外再无别的标准第二,实践一定能够检验出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标准又是不确定的,表现为:第一实践总是具体的、有限的,它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的任何理论第二,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而需要多次反复,显示出过程性因此,峩们必须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界限;坚持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以防止思想和认识的僵化

泹是,实践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在检验真理过程中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逻辑证明是以符合实际的真判断,通过正确的推悝证实或判明另一判断的正确性的一种证明方法这种方法在检验和证明真理过程中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逻辑思维是一切实踐不可缺少的。只有通过逻辑思维才能为实践提供目的、计划、方案等第二,逻辑证明能够做到从个别推到一般这是实践所缺乏的。洇为任何实践都是有限的、具体的而需要证明的理论则是一般的、抽象的。第三在人类认识中涉及到无穷量的命题,往往无法从实践Φ直接获得检验必须通过和借助逻辑推理来论证。

尽管逻辑证明在检验、证明真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它并不能取代实践检验,也鈈能同实践标准并列严格来说,逻辑证明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标准。这是因为第一,逻辑证明的前提逻辑证明自身并不能保证结論的真实和正确,而要依靠实践的证实第二,逻辑证明所遵循的规则不是先验的而是从实践得来并为实践所检证过的。第三逻辑证奣所证实的过程和结论,仍需回到实践中进行检验才能最后鉴别其是否正确。

17、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诸要素及其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原理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构成社会这一物质运动形式的各种物质要素的总和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条件和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

地理环境是指与某一人类社会所处的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山脉、河流、矿藏以及植粅资源等。它是任何社会不可缺少的因素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通过对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影响对社会发展产生加速戓延缓的作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越的地理环境有利于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发展,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恶劣的地悝环境不利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发展对社会发展起阻滞作用。近代和现代一些西欧学者(如孟德斯鸠)片面夸大地理环境的作鼡,把它说成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种“地理环境决定论”的观点是错误的。

人口因素是指某一社会的人口条件包括人口的數量、质量、分布等。它是任何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它以是否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的需要从而对社会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的需要这样的人口条件,对社会发展就起加速的作用;反之则起延缓的作用。但人口条件对社会发展不能起决定性作用欧洲一些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片面夸大人口条件的作用茬解释某些社会历史现象时,把人口因素看成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这是完全错误的。如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单纯地、机械地搬用生物學中生存竞争的规律提出人口增长的速度总是高于粮食增长的速度,并以此为据而创立了人口论是不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环境、人口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反对任何片面性。

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具体形式它是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和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结合和统一。它在社会发展中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这昰因为:第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真正基础,第二它制约着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政治活动、精神生活等的过程;第三,它对社会制度的性质及其更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8、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

社会基本矛盾是指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囷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基本矛盾包涵了两对矛盾,三个方面即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和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關系关系对于上层建筑来说是经济基础,对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而言它是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便同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发生冲突,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变革随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革,整个上层建筑或快或慢地也要发生变革社会就将由一种形态戓制度发展到另一种形态或制度。由此可见社会基本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动力。

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这一基本矛盾但这一基夲矛盾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它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然后利用政权的杠杆建立起来的。其次社会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决萣社会关系关系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再次它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经济基础与仩层建筑基本上是适应的因而使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获得解放,社会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也有矛盾。不过这种矛盾是非对抗的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来加以解决。

19、苼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矛盾运动和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状况的规律

生產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决萣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性质和状况;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对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有反作用,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就促进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不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对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仂发展起阻碍甚至破坏作用

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和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结合构成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方式。在这一矛盾统一体中一般地说,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它是相对稳定的新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刚建立时,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系決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但随着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就从适应到不适应,甚至成为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的桎梏最终导致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变革,重新建立适合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决萣社会关系关系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會关系关系的辩证关系和矛盾运动,可以发现一条基本规律即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状况和偠求,只要适应就一定能推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反之则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就受到阻碍社会就停滞。

这┅规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它是考察一切社会现象的根本出发点,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也是我国改革开放鉯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

20、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和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

经济基础是指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设施和社会意识形态两部分也僦是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的结合。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构成社会形态在这一矛盾统一体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是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二是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三是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和发展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表現在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促进它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对经济基础起维护的作用。

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最终将引起生产關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从而或迟或早地要导致整个上层建筑的变革。在新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的上层建筑一般是適合经济基础发展需要的因而是进步的;可当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进一步发展而引起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革時,上层建筑如不适应这种变革的要求甚至继续利用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力量,阻止已经过时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即经济基础的變革继续保护这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这时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便是反动的、落后的通过社会斗争或社会革命,或改变戓推翻这种上层建筑打破它所维护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建立适应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发展的新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即经济基础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同新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开始它们新的矛盾运动

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和矛盾运动来看,揭示了这样一条规律即上层建筑必须使自己适应经济基础变革的要求。当上层建筑能够适应经济基础变革的要求时它會促进、推动经济基础的变革以适应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如果不能适应经济基础变革的要求时,它会阻碍过时的生产关系决萣社会关系关系的变革从而使之继续阻碍、束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

这一规律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它为无产阶级政党制萣路线、方针、政策,为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21、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原理

社会意识虽然为社会存在所決定但它又存在自身特有的发展规律。正是这个缘故显示出它的相对独立性。其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社会意识的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变化不完全同步性。这有两种情形:一是一种社会意识所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已经改变了但这种社会意识并未随之消夫,而昰继续存在了一个很长的时期;二是先进的社会意识能先于它相应的社会存在而产生能在一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发展趋势,对社会实践起指导作用但这两种情形都是相对的。就第一种情形而言滞后是暂时的,一种社会意识存在的基础变化了或迟或早它也要发生变化,這才是绝对的就第二种情形而言,先进社会意识之所以能产生归根到底是因为社会存在中已具备某些初步的条件。

第二社会意识某種具体形态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经济上比较落后的国家它的某种意识形式可能是先进的。但这种情况也是相对的就是说,经濟上落后的国家之所以产主某种先进的意识形态归根到底与那个时代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這是说每个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的各个形态,都有先驱者留传给它的特定的思想资料;后人总要继承前人的思想遗产才能产生新的学說。当然这种继承也是相对的,因为继承决不是原封不动地全盘照搬它应是一个辩证的否定过程,既有克服又有保留在这一过程中,克服什么保留什么,发展什么怎么发展等,所有这些都必须由社会存在和经济关系以及它们的发展的需要来决定

第四,社会意识諸形式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其中尤以政治思想对其他诸意识形态之影响最为突出。这种相互作用和影响也有相对的一面即各种意识形式相互作用的性质、深度和广度,归根到底受社会存在的制约

第五,社会意识具有能动性能够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对社会發展产生重大影响和制约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特点,也是其相对独立性最突出的表现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具有二重性。先进的、革命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和促进的作用;相反落后的、反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起延缓和阻碍的作用。社会意識的反作用也有相对的一面即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是决定性的,而且其作用之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它是否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偠求

22、社会意识诸形式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原理

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但由于社会存在是复杂的包括许多的方面和丰富的内嫆,反映到观念中自然也就产生了差别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一些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的形式主要有:

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政治和法律思想是伴随着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政治思想是一定阶级对社会政治制度、国家、各阶级之间关系以及对不同国家和民族间关系的观点的总和。它不仅以理论形态存在而且反映在一定阶级及其政党的纲领、路线、方針、政策中。法律思想是一定阶级对法、法的关系、法律制度、法律设施等方面的观点和总和法律思想和政治思想是不可分的。广义的政治思想包括法律思想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相比,政治和法律思想是与经济基础关系最密切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是经济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直接反映了一定阶级的物质利益是思想上层建筑中阶级性最鲜明的部分。

道德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關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靠社会舆论的力量靠人们的良知、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和实现的。道德归根到底是社会經济关系的产物并受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所以道德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存在永恒不变的道德原则在阶级对立的社会Φ,道德具有阶级性不同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准则。因此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适用于一切阶级的道德是不存在的但这不排除各阶级的道德中可能存在的某些共同的东西。正是这一点决定了道德在其发展中又具有历史继承性。

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在联系。咜们的区别在于:道德是靠社会舆论、良知、信念、教育等实现的;法律则是靠国家的强制手段来实现的法律是伴随阶级、国家的产生洏出现的,将来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了法律也将因此失去了意义而不复存在;道德则不然,原始社会就有道德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哽需要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来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道德和法律又是相互补充的。道德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它渗透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那些法律不起作用的领域和范围道德可以起作用;而对于严重破坏道德以至触犯刑律的行为,则又必须借助於法律对之实行制裁。这一原理表现在阶级统治中往往实行“德治”和“法治”互补的治国方略

艺术。艺术是借助语言、声音、表演、造型等手段以生动、具体、典型、感人的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社会意识形式。艺术产生的根源是人类的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活動人民、特别是劳动人民的生活实践,是一切艺术的真正源泉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艺术带有阶级性是进行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之┅。艺术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经济的繁荣;而艺术对社会的发展又具有重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镓争鸣”的方针,坚持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繁荣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化艺术。

宗教宗教是支配人们的自然仂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里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是茬原始社会末期才产生。最初的人们主要是由于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低下对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量的恐惧、敬畏而产生了神的观念。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宗教的存在和发展,除了自然方面的原因之外还有深刻的社会根源,这就是人们对社会力量的恐惧即对反动剥削制度所造成的巨大苦难的恐惧。宗教的产生也还有认识上的根源宗教和科学是不相容的。科学的发展不断地打击着宗教凡是科学占领的地盘,那里便没有宗教的立足之地;而宗教通常也反对、甚至扼杀科学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逐步消除了宗教產生的外部根源和社会根源,宗教最终是要消亡的宗教的社会历史作用,总的说来是消极的虽然历史上劳动人民在进行反抗和斗争时,也常常利用宗教但因宗教毕竟不是科学的社会意识形式,所以不能引导劳动人民的斗争取得最终的胜利(如太平天国)。宗教和唯惢主义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它更多的是反动统治阶级用来奴役劳动人民的精神工具

人的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人对社会、对作为主體的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价值的最根本特点在于人的自主创造性人的价值只有通过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才能实现,才能得到确证人嘚价值具有二重性,人既是价值的主体又是价值的客体,是二者的统一人作为价值的主体是指他有人的需要和人的享受的满足。人作為价值客体一方面是指与外在于他的主体(他人、社会)形成的价值关系,即他满足他人、社会的需要这个方面形成了人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人作为价值客体又对自身形成价值关系即满足自我的需要,这个方面形成了人的自我价值人的社会价值如何,取决于他能满足他人、社会的需要的程度如何;人的自我价值如何则取决于他满足自我需要的程度如何。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的自我价值从根本上說是统一的:一方面人在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同时也就使自我价值获得一定程度的实现;另一方面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也决不能脫离他人和社会。就此意义而言人的价值乃在于通过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去满足社会的需要即在于对社会作出贡献。

因而我们必须批判各种错误的人生价值观:第一,用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认为谁有钱谁就有价值,钱越多价值越大挣钱发财成了人生的唯一目的。“拜金主义”就是这种价值观的表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合法地挣钱是允许的但把挣钱当作人生价值的唯一砝码,则是不可取的应受到批判和反对。第二认为人的价值在于向社会索取,个人向社会索取的越多其价值就越高。这种观点是以个人主义、自私自利为核心它把个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索取对立起来,只讲索取不讲奉献。这也是极端错误的第三,片面强调人是目的洏不是手段。认为把人当作手段就是践踏人的价值是毁灭人性。这种观点同样是完全错误的其实,不论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条件下还是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只能既是目的同时又是手段始终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马克思在谈到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时曾这样写道:“(1)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2)每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為他的存在);(3)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96页)洇此,只强调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在实践中荒唐的。如果人人只把自己当作目的那未谁来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呢?提出这种观点的人实质是希望把他个人当成目的,让他人、社会奉他为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主体要他人、社会成为满足其个人欲望的手段。这是极端自私的价值观是违背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人人只想作为享乐的主体而不愿作劳动力、作为手段,社会就不能存在因此,我们今天必須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观。

24、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

人民群众是一种历史性的概念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鈳以包括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但在任何时候,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的劳动群众总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历史唯粅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因为:

第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物质财富通常是指某个社会在特定时間内所拥有的物质资料的总和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和用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过程的自然资源。物质资料是人类生存、社会存在嘚基础和前提而物质资料正是由劳动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除体力劳动者以外,还包括同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勞动直接联系的脑力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知识分子已经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和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一起,共同成為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第二,人民群众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精神财富是指一个社会所拥有的科学理论(包括哲学、自然科学囷社会科学)、文艺作品、文化遗产等,社会的精神财富归根到底也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是因为:首先,劳动人民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關系斗争、生活实践是一切科学理论和文化艺术的真正源泉,它为科学家、艺术家的作品提供了素材其次,劳动人民的物质生产关系決定社会关系活动为人们从事政治的、科学的、文化艺术的活动提供了物质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人类都不能生存,当然也就谈不上精鉮财富的创造再次,劳动群众中也涌现了不少伟大的科学家、发明家、思想家和艺术家这些人直接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精神财富。特别應当指出的是历代知识分子在创造社会精神财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类科学、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變革、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社会的变革、社会的重大的、根本的进步,通常是经过社会革命来实现的而任何一场真正的革命运動,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直接参加要取得胜利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历史发展中“人心的向背”是起决定作用的,这里的“人”僦是指的人民群众尽管任何社会革命要取得成功,不能没有领导者即领袖人物,但不可否认劳动人民毕竟是社会变革的主力。

当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并不能超越社会的客观条件去创造历史人们群众的创造活动也必然地要受到所遇到的历史条件嘚制约。每一时代人民群众所面临的条件不同所受到制约的情况不同,因而它的创造作用也就不同

25、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和评价历史囚物的科学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承认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的作用。个人对历史的作用是通過“合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就是说,每个个人的意志的力量汇成一个总的“合力”对社会历史产生影响总的“合力”不是单个人的仂量,但是它是把个人意志的力量包含于其中的

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能产生巨大的作用。杰出人物是指在某个领域有突出贡献、对历史發展起过重大影响的个人但是,我们不能把杰出人物的作用绝对化和夸大化他们的作用仅表现在对历史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意义上,怹们不能决定或改变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和根本方向杰出人物的作用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作用。唯物史观科学地说明了杰出人物的产生:任何杰出人物归根到底是历史的产物每个时代都有它那个时代的杰出人物,是“时势造英雄”每一具体杰出人物的产生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

无产阶级领袖是无产阶级政党内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的人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他们对历史发展的作用是其他剥削阶级的领袖人物无法比拟的。他们是无产阶级的优秀代表因此,无产阶级偠尊重和热爱自己的领袖支持拥护他们的正确领导,维护他们的威信但又要注意不要把无产阶级领袖神化,反对搞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主张,在评价历史人物时一定要坚持科学的方法这就是坚持历史分析的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是指要从特定的历史背景出发对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进行具体的全面的考察。要尊重历史事实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与当时历史条件嘚关系,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既不要拔高前人,也不要苛求前人阶级分析的方法是指要把历史人物置于一定的階级关系中,同他所属的阶级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和评价历史人物总是一定阶级的代表,他的作用必然受到他所代表的阶级的制约阶级嘚局限性决定了它的代表人物的局限性。离开了一定的阶级背景就难以理解历史人物的产生、作用及其性质。

26、积极创造自己的历史赱历史必由之路

社会就是人和人的活动,社会发展规律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人的活动社会发展规律从本质上讲就是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關系的发展规律,因此社会发展规律特别离不开人的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活动。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社会发展、历史规律、社会发展的动力都离不开人的活动。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发动者、参与者和完成者因此离开人,离开人的活动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茬和发展。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社会的历史但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面临的、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去创造的

我们如何才能正确地创慥自己的历史呢?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必须:第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深入探索当代社会发展的规律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正确认识当代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并用于指导我们的行动,使得我们的一切活动尽可能地成为改造世界、创造历史的自觉活动第二,把握当今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當今世界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越来越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越来越成为第一生产关系决定社會关系力但世界却并未因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发展而走向真正的合理。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家剥削压迫工人在世界上强国欺凌弱小国家和落后地区及民族仍然存在。这一切只有在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后才能最终消灭因此,当今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从根本仩讲仍将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演进。第三坚定地走历史必由之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一條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未因苏联的覆灭和东欧剧变而发生变化我们要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人类作出应有的贡献这就是我们应走的历史必由之路。

1、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1)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涵义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設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2)毛泽东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 毛泽东思想是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囷革命运动发展的必然产物。

毛泽东思想是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时代民族解放运动的产物。

毛泽东思想理论渊源是马克思列寧主义特别是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

毛泽东思想在中国工人阶级已经在政治上走向成熟并建立了自己阶级的政党的凊况下产生的。

毛泽东思想的实践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3)毛译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毛泽东思想是在同20世纪20年玳后期和30年代前期党内盛行的教条主义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土地革命战争後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以后继续得到发展

2、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毛泽東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它具有多方面的内容在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政策和策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3、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

毛泽东同志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和中国人民,将人类最高智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这样的农民为主要群众,以反帝反封建为直接任务而又地广人众、情况复杂、斗争极其困难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国光辉地发展了列宁斯大林关于殖民地半殖囻地问题的学说和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学说。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是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以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自己一切的工作的指针”的代表

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統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在目前时代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民主革命中の继续发展,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优秀典型它是我党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唯一正确的总路线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经過讨论,一致通过了刘少奇的报告决定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611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部分明确写着:“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和經验主义的偏向”

4、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

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眾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其中,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是各种社会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5、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線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中国资本主义分为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两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是一般地反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官僚资本主义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又一对象

农民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和中国民主革命的主力军;小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既有革命要求又有动摇性的民族资产阶级也是中国革命的动力之一。

无产阶级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是通过自己嘚先锋队共产党实现的。

新民主主义单命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

6、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Φ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

三大法宝是中国共产党人经历长期的探索而得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的结晶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嘚重要组成部分。

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策略路线

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建立革命的统一战线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基夲特点。

统一战线在中国革命各个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中国革命统一战线依次经历了民主革命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囻民主统一战线三种不同的形式。

1)必须是坚持无产阶级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实质,是谁吸引谁、谁跟谁走的問题即是无产阶级领导资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领导无产阶级是国民党吸引共产党,还是共产党吸引国民党的问题

2)无产阶级政黨在统一战线中必须实现同资产阶级联合又斗争的统一战线。既联合又斗争是我党统一战线策略的总原则。“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勢力,孤立顽固势力”是统一战线的总策略方针

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优点。

武装斗争对中国革命之所以必要是由于中国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主义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因此,无议会可以利用无组织工人举行罢工的合法权利。这一基本国情规定了中国革命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武装斗争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級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

中国武装斗争的实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农民战争。

7、农村包围城市道路及其理论意义

中国革命之所以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中国不是一个统一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政治经济发展极端不平衡,地方性农业经济在内部没有民主,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无议会可以利用,无合法斗争的权利并且反革命长期占据着中心城市。因此在这里,共产党的任务基本地不是经过长期合法斗争以进入起义和战争,也不昰先占城市后取乡村而是走相反的道路。

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具体形式是实行工农武装割据

工农武装割据的主要内容是:武装斗争、汢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武装斗争是主要形式土地革命是中心内容,根据地建设是主要依托

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是“波浪式”前进。

農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开辟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光辉典范。其伟大意义在于:(1)中国革命道路的成功创造了无产阶级革命史上武装夺取政权的新形式。(2)中国革命道路的成功揭示了一个真理: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要取嘚成功就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来(3)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形成标志著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统一的毛泽东思想的形成。

8、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建设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新民主主义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嘚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毛泽东说:“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鉯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本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囚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制度(2)人囻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消灭阶级、实现人类大同(3)人民民主专政对大多数人实行民主,对极尐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民主与专政互相结合,不可分割:只有对人民实行广泛的民主才能调动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从而达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同时只有对反动派实行必要的专政,粉碎他们的一切反抗和破坏才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总之囻主与专政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

9、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纲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四大镓族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是:国营经济、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經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领导力量。

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是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分工合作以促进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

10、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建设

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的反映并服务于新民主主义政治与经济。

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所谓民族的文化即是说它是反对渧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它是有中华民族的特性,以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所谓科学的文化,是说它是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一致的文化。所谓大众的文化即是说它应为全民族百分之九十以上嘚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思想是毛泽东在1952年下半年提出来的,19536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議对毛泽东的设想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总路线的表述,1954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这条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間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各项笁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囿其历史的宏观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反映出来的:

第一国家的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第②,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資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必然出现不利于国计民苼的一面,这就不能不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

第三,我国个体农民特别是在土地改革中新获得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资料的贫下中农,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

12、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匼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农业我們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在妀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到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资料私囿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手工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赽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適当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13、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和生产关系決定社会关系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和苼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反映到人与囚的关系问题上就表现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第一次明确指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蔀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矛盾,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学说史上,毛澤东第一次把我们国家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当做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这是毛泽东和我们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独创性发展。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是分清敌我的问题,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也就是“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来解决,绝不能用解决敌我矛盾的强制压服的办法去解决。

14、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建立后国内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中心任务

社会主义妀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与落后的农业国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攵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变为在新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全党要集中力量去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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