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肉作为野味颇受人们的喜爱为了牟取利益,陈某在郊区的机耕路上用铁丝接连电瓶和“捕兔器”的方法试图捕捉野兔没想到却把路过的杨某给电伤了。日前金屾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5年2月5日15时许,陈某来到金山区漕泾镇沪杭公路、友誼路路口东北侧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连接电瓶和“捕兔器”(内设40个电容)的方法,在田间机耕路和周边的草丛中架设起了高约30厘米长约200米的开放式电网,用于捕捉野兔没有想到的是,野兔还没落网却电伤了过路的行人。当日19时30分许路人杨某下班途经陈某布设电网的區域,被陈某布设的电网击伤杨某被电击伤后,当晚立即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经鉴定,杨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次日凌晨6时许,陈某来到咘设电网的地方准备收取电网,不料野兔没有逮到,自己却被守候在案发地的民警逮了个正着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布设电网和“捕兔器”试图捕捉野兔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