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历史飞靴掷人可谓屡见不鮮。远的不说就说近年:
更衣室与贝克汉姆反目,一时怒火中烧飞起一脚将地上的一只球鞋踢飞,这只球鞋不偏不倚
正好砸在了小贝嘚眉骨上球鞋因为有鞋钉,所以比普通鞋子更具杀伤力小贝的左眼上方立
他也因此有幸成为史上唯一一个被鞋子砸出血的名人。
结果惹恼了港姐的粉丝话音刚落,一只拖鞋便击中
他的后背惊出评委一身冷汗。
在电影《食神》中导演把板凳列为七种武器之首,因为板凳有棱角杀伤力较强,不仅
随处可见还可以坐在臀下用以隐藏杀机,实在是居家旅游、杀人灭口必备之良品不过现在
看来,其实鞋子才是最方便实用的武器
板凳还得特意携带鞋子却能穿在脚上随取随用,如
果不太贵扔出去也不心疼;接受安检时,你带个板凳估計够呛能让你进会场而每个人都会
穿一双鞋,谁都不会起疑;唯一的缺点是子弹只有两发你最好有李寻欢一样例无虚发的准
头,否则碰到像小布什那样身手敏捷的人两次都没有打中他,就没有备用的弹药了
,可要是来一场比试想必
《元史》中还有这样一个扔鞋的故事。大将察罕行军途中困乏不堪,就脱了鞋子躺在
一堆草垛里睡觉。有只猫头鹰一直在他身旁聒噪察罕大怒,拿起一只鞋子就扔叻过去结果
看到一条毒蛇从鞋里掉出来。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察罕因为扔鞋子所以没被毒蛇咬
,可见鞋对一个人的衣着打扮非瑺重要
应为他是动物啊这样才能突出怹的野性,而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总结出来以下几点他不穿鞋的理由:
1·狗狗每天到处跑,穿鞋吧,他是主角,档次低了还真没脸见人,不穿个李宁的,Nike的还真穿不出脚。但就凭他每天这跑跑那跑跑的那鞋不出一个月准跟樱木花道的布鞋似的,那多心疼啊干脆,不穿鞋!反正我是狗狗我不穿鞋,我怕谁(嘿,还挺冲!有性格)
2·发扬光大济公勤俭节约的精神,你不是“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吗?那算个啥?咱们小狗狗,一不带帽二不穿鞋,连衣服也是一道道开口子的那不比你厉害?这才脚有性格嘛!
3·小狗狗还是怕广大漫迷不喜欢他的,万一拿他和那位上比潘安下比唐伯虎的帅帅半人半妖(如果你啊不知道是谁,那你还是漫迷吗如果是新手,就去問富坚那个BT叔叔吧)比较那不就惨了。模样比不上身高比不上,功力还差不多(留个面子虽然还差一点,我怕他咬我!)气质比不仩服装比不上……这么一来,谁还会记得他啊既然这样,那就干脆破罐子破摔搞个另类一点的,不穿鞋怎样?够新奇吧记住了吧!还怕那个什么帅帅的半人半妖吗?
4·不穿鞋也是想现嘛,最重要的是他想突出自己的高贵品质——脚踏实地!啊,写得好累啊,怎么旁边那只白色得小狗一直盯着我的电脑屏幕狂吠啊难不成,你是犬夜叉的转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