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2020年七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扣费了吗

本报消息 记者廖岚钧 通讯员姚乐盟报道 5月8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通知从本月起,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将分为九个缴费档次,其中上限为13556.22元,下限为2711.24元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年5月份至6月份马鞍屾市相关参保人员(指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原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说为确保此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顺利过渡,原缴费基数档次和现缴费基数档次对应如下:原选择第1档次的自行调整为现第1档次;原第2-5档次的,自行调整为现第4-7档次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需选择其他缴费基数档次,可在过渡期(2019年5月10日至27日)内前往市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报调整。

相关人士友情提醒2019年5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暂停代扣;2019年6月将进行统一补扣在此期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需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業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可携带银行卡前往市人力资源中心前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保證社保卡上的资金充足确保社保缴费补扣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稅务局

关于明确2020年12月社保费缴费时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为保障2020年度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莋好全年社保费资金核算工作,现将2020年12月社保费缴费时间明确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按单位方式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5日24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连队职工和城乡居民等个人按照个人委托扣款协议方式缴费(批量扣费)的,扣費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2日24点;采取其他方式自行缴费的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5日24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吐鲁番市具体缴费时间以当地税务机关通知为准请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缴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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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档每月缴纳基数为15085.05元

  马鞍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可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7%或10%进行选择,医疗保险选择7%比例缴费的每月另需缴纳8元大病救助基金;选择10%比例缴费的,每月另需缴纳4元大病救助基金

  养老保险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20%缴纳。

  如果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灵活就業人员社保:603.4元+211.19元+8元=822.59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马鞍山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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