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废弃物产生点主要为生產及生活两块区域,生产区为两
站一区间;生活营区为办公及住宿区
按照固体废物对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危害程度分为: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和一般废
弃物。按技术处置能力及其经济性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弃物。
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
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
辩识的具有一定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或对环境造成汙染的固态、
半固态和液态废弃物。如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旧电池、废电脑零件、含铅废物、石棉
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电镀溶液電镀槽淤渣、表面处理酸碱渣、废油品(含油抹布、手
、办公耗材(硒鼓、扭扣电池、墨盒、灯管、涂改液等)等,此类废弃物需要有相應资
格和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消纳和处理
一般废弃物:是指在施工、办公过程、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态的、半固态(泥状)及
不属於危险废弃物的生活、办公及施工垃圾。
可回收废弃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纸张、外包装、建筑边角材料等;
不可回收废弃物:指无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丢弃的(需要处置)的废弃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的規定对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分类回收集中危险废弃物的存放地点,
统一处置”的原则进行
班组每班至尐清理一次场地,分类收集固体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