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的夶事记
截止时间:2011年4月23日
仇允明一案在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一审判决后8个月,举报人才在如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看到判决书 |
之后,举报人多次口头向如东县公安局和南通市公安局反映如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本案中存在的问题均没有任何答复。 |
举报人方启平、方曉华将第一份举报材料(附一审判决书、如东公安调取方晓华处证据)亲自送交: |
①如东县公安局纪检委秦国培(2011-04-01日答复认为不存在举報存在的问题) |
?如东县检察院(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
?如东县纪检委(受理,转如东县政法委后没有答复) |
④南通市公安局纪检委涂警官(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
⑤南通市检察院(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
举报人在有关网站分别举报: |
①江苏省委书记信箱(回复:涉法案件不予受理) |
?南通市市长信箱(受理,案件号SU转南通市公安局) |
?南通市监察局(受理,案件号LM转如东县纪委) |
④南通市公安局(受理,案件号LM网上回复不存在举报存在的问题) |
⑤南通市信访局(受理,案件号LM转南通市公安局) |
⑥江苏省公安网站厅长信箱(受理,案件号7ff47430f9答复时限30天,但是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
举报人将第二封举报信开始亲自送交: |
举报人向有关网站递交第二封举报信: |
①江苏省公咹厅厅长信箱举报(信件编码0ecbc1ac68,显示处理中) |
?江苏省平安民声服务台(信件编码8) |
?南通市丁大卫市长信箱(编码:SU回复已转市公安局) |
④南通市公安局信箱举报(编码: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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