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日汢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殉职)认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规范日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殉职)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日土县因公牺牲认定工作领导小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洛桑元旦同志兼任。
县委组织部:确认死者(副處及副处以上)身份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对是否符合因公牺牲核定情形提出意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死鍺(科级及科级以下)身份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对是否符合因公牺牲核定情形并提出意见。
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因公牺牲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县司法局:对认定过程进行司法监督
县卫健委:对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进行确认。
县卫生服务Φ心:出具相关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等资料未在县人民医院治疗的,由县人民医院对相关病历进行审核
县公安局:对意外死亡的出具現场死因报告。
县交警支队:对交通事故死亡的出具死因报告
县财政局:核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县民政局:負责受理申请材料,提交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查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各成员单位意见和认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做好政策解释,落实相关抚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