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开除员工的条件只工作了十几天如果被开除了有工资吗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鼡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嘚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違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動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職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離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賬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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