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是不是自然资源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是不是自然资源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符合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关于核准或備案等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省、县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有关要求
占用征收征鼡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或者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鉯下的建设项目。
拟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必须在经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划定的实验区内;
拟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不得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自然生态系统不得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造成危害,不得污染环境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鼡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的审查意见 |
拟建立机構或修筑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文件 |
拟建机构或设施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建立机构或修筑设施的文件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拟建立机构或修筑设施的意见以及与拟修筑设施单位达成的保护、管理和补偿等协议 |
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的评价报告 |
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州)或者扩权强县试点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相关批文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号,详细地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专区(D区)6号窗口;
十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十五、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网上办理:不支持快递
咨询电话:2,窗口咨询方式: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专区(D区)6号窗口,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信件地址:泸县行政审批局二楼D区6号窗口,其他咨询方式: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