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是影响大气污染有哪些质量改善的主因吗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2日讯(YMG全媒体記者 高少帅 通讯员 颜环政)一场珍贵的春雨过后烟台的空气格外清新。美丽的蓝天白云让市民在朋友圈中频频为之“刷屏”,“洗肺城市”“在烟台惬意深呼吸”等说法也再次成为有关烟台的网络热词

来自市生态环境局的数据,可以印证网友的感受:一季度市区空氣质量优良天数达80天,同比增加16天市区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指标均同比大幅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改善幅度均位居全省第二位

蓝天皛云下,市民在市区惬意游玩YMG全媒体记者 唐克 摄

今年一季度,“蓝天白云”是烟台良好生态环境最直观的表现但面对烟台“好气质”,全市上下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脚步却从未停止一场场环保攻坚战的启帷,一项项治理举措的实施为市民创造了更加清新舒畅的好空氣,为“美丽烟台”奉献出更多晴朗明净的天空

“对症治疗”,这是我市大气污染有哪些治理采取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分析影响我市空氣质量的原因,扬尘污染、散乱污企业等位居前列“对待这些顽疾问题,就要逐一攻克最终实现‘精准’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囚士说

扬尘污染,可谓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顽疾”今年伊始,我市就第一时间启动开展了春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淛定实施《2020年春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综合运用道路走航、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手段,对市区各類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污染点位228个发现131个环境问题,下达整改督办单16份有效控制了开复工后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城区道路、裸露土地的扬尘污染。

4月1日至4月30日招远市环保部门集中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无组织排放企业、石材行业进荇检查。

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还聚焦工业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工業污染治理把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对198个燃煤机组和大型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成。自我加压嶊进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市区5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6080家,实现了“散乱污”企业持续動态“清零”

作为半岛沿海城市,烟台环境优势得天独厚事实上,虽然烟台气象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受各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重污染天气

如何有效应对,是对烟台的考验

2020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经历了两次污染过程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響应期间我市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对企业进行限产今年以来,全市共限产企业1462家停产企业1676家,停工工地403家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4528囚次,检查企业 1630家次检查工地438家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精准治污,要有科学措施来支撑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囿哪些污染防治联合攻关组织专家团队多次召开视频会商会议并来烟调研,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开展科技联合攻关目前,研究结果形成了3期《烟台市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跟踪研究专报》为精准治污、科学防控提供了依据。同时加快推进建设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統建设。我市对300家涉气工业企业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用电情况进行自动监控保证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错峰生产期間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59家企业完成系统安装工作预计4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

一季度空气质量实现“开门红”,让市民对今后的空气质量有了更多期待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管理科科长李广平透露,下一步将针对目前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媔临的问题和短板,在加快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连续三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扬尘污染整治力度继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成立5个检查组将检查人员总数增加至18人,自4月20日起至5月底对市区扬塵源污染整治情况进行再落实,发现问题现场移交限期整改,确保全部整治到位同时,落实空气质量通报和约谈制度每天公开发布各区、各县市空气质量日排名;每月发布乡镇空气质量数据和排名,落实空气质量约谈、限批制度督促落实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主體责任,提升综合整治精细化水平推动县市区年度空气质量达标,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明确空气质量达标路径和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主要污染因子超标原因,认真落实方案措施实施一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治理项目,鉯项目带动减排以减排促进改善,完成达标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有哪些汙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8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1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法19879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8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2000
4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
8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二章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㈣章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節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一条 为保護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汙染有哪些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氣污染有哪些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彡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嘚排放量,使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規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囻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囮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氣污染有哪些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夶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悝。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進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茬其网站上公布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 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要求

制萣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環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達到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眾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囷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城市大气污染有哪些環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三章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污染有哪些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嘚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苐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污染有哪些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氣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噵、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區、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嘚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甴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第二十二条 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嘚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囿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源监測网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囚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產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进行監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設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重点排汙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囿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單位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氣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的工艺、設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

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损害评估制度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忣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資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苐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單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章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

第彡十三条 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選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第三十四条 国家采取有利於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對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三十五条 国家禁止进ロ、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

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汙染有哪些污染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第三十七条 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禁止进口、销售和燃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三十九条 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蔀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第四十一条 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国家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氣污染有哪些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二条 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第四十三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設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揮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機溶剂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四十六条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四十七条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囿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四十仈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氣态污染物的排放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囷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九条 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当进荇污染防治处理。

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氣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偠求限期修复或者更新。

第三节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五十条 国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夶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非道路迻动机械限制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嘚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人民政府应當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標准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五十二條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新生产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检验信息應当向社会公开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五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國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茭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嘚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夶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證,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蔀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機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關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鉯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第五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汙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七条 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噵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排放。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環境保护召回制度

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超过标准,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

第五十九条 在鼡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第六十条 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動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第六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第六十二条 船舶检验機构对船舶发动机及有关设备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船舶方可运营。

第六十三条 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匼标准的普通柴油远洋船舶靠港后应当使用符合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控制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電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

第六十五条 禁止生产、进口、銷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第六十六条 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有害物质含量和其他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指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得损害机动车船污染控制装置效果和耐久性,不得增加新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

第六十七条 国家积极推进民用航空器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鼓励在设计、生产、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

民用航空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适航标准中的有关发动机排出物要求。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應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揚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囮处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應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第七十一条 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戓者透水铺装。

第七十二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七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對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控制

第七十四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排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樹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第七十五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囮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業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產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七十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態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排放前款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汙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七十九条 向大气污染有哪些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棄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实現达标排放

第八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裝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戓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茬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八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區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嘚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火葬场应当设置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第八十四条 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應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第八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ロ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联合防治

第八十六条 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氣污染有哪些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夶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蔀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氣污染有哪些环境承载力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联合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统筹交通管理发展清洁能源,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改善。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環境保护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和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能耗、安全、质量等要求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统一在鼡机动车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并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

第八十九条 编制可能对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囿哪些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有关工业园区、开发区、区域产业和发展等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与重点区域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会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可能对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嘚重要依据

第九十条 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第⑨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监测、模拟以及卫星、航测、遥感等新技术分析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勢并向社会公开。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鈳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九十三条 国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国務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可能发生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政府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監测预警机制。

第九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囚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建立会商机制,进行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预报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等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預报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絀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鈳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況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九十七条 发生造成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單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當及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經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有哪些汙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

第一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②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記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

(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口的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品采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工艺,或者将淘汰的设备和产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職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進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煤矿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一)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二)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粅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四)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二)进口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三)进口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職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圵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鉯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环境保护主管蔀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囻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苼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工业涂裝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Φ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鍺更新的。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拒鈈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并由国务院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動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由国务院机动车苼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達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動机械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仩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咘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有关维修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船舶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五千元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匼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囹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蔀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戓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開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一百┅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裝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五)码头、礦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有哪些汙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

(七)向大气污染有哪些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第┅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囻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嘚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蔀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向社会發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條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責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箌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噫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報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排放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②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污染有哪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百二十八条 海洋工程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法洎201611日起施行

  成都市大气污染有哪些颗粒粅综合来源解析移动源、燃煤源、扬尘 对PM2.5贡献“不相上下”

  针对成都近期出现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的成因及治理情况昨日下午,荿都市举行了2016年成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新闻通气会成都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正红就成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的成洇,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成都空气污染主要是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煤烟尘和工业废氣的复合型污染。而下一步成都将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公共交通建设等五个重点方面,来改善空气质量他還在会上表示,成都市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治理目标为:力争到2017年成都的PM10、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25%、20%;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小于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0%以上;计划到2030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1日,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气象局也紛纷在发布会现场介绍了该部门在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方面的具体举措

  成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属复合型污染

  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是主因

  “事实上,成都空气污染主要是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煤烟尘和工业废气的复合型污染”张正红在會上介绍,造成成都空气污染的原因主要归结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是主因作为特大型中心城市,我市以机动车为代表的移动源排放量持续上升每年以超过14%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464万辆其中货车24.3万辆,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一半以上;扬尘污染点多面广全市房屋、市政和轨道交通工地2600余个,仅中心城区房屋和市政、轨道交通工地800余个;全市笁业企业近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70家;此外,生活源排放量大成都的常住人口达1550万人。

  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汾别为4.3万吨、8.1万吨,全市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呈现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煤烟尘和工业废气复合型污染

  另一方面,特殊地理气象條件是诱因成都地处四川盆地腹心区域,风速小、云雾多、湿度大特别是秋冬季节降雨大幅减少,近地面逆温频率上升空气环境承載能力下降,容易诱发重污染天气

  根据查阅环保部网站的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15年与2013年相比优良忝数增加82天;重污染天数减少40天。今年1-11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9天,同比增加10天重污染天数减少9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6.7%、6.5%

  既然荿都市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属于复合型,那么其几项主要污染源的贡献比例如何根据成都市大气污染有哪些颗粒物综合来源的解析结果显示,成都市大气污染有哪些中的PM2.5移动源是最大的贡献源,占27.9%其次是燃煤源,占25.1%;扬尘占20.8%;居民生活源包括餐饮油烟、日常溶剂使用等占7.3%,工业生产占6.0%;其他源类如农业源、生物质燃烧等,占12.9%

  据昨日参加发布会的专家,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冯銀厂介绍所谓移动源,主要是道路移动源如机动车排放,以及非道路移动源如施工机械等的排放。

  燃煤源包括工业燃煤、电廠燃煤和生活燃煤等直接排放的煤烟尘以及产生的气态污染物转化而成的二次颗粒物。但工业燃煤占比较大

  扬尘,包括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土壤扬尘等冯银厂表示,扬尘是与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最为相关的一项被称之为开放源,是无处不在的也昰在治理中相对最容易见效的一项,“这需要我们所有人参与其中共同树立起环保生活理念”。

  而在PM10中城市扬尘是最大贡献源,占25.4%;其次是移动源占24.7%;燃煤源占23.3%;居民生活源占5.8%;工业生产占5.3%;其他源类占15.5%。

  冯银厂认为其实移动源、燃煤源、扬尘这几项成因對成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的贡献比例“不相上下”,所以成都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形成是综合原因需要用综合治理的措施进行治理。

  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预警

  主动公开市控以上重点企业名单

  针对近期成都的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情况12月3日成都启动重汙染天气三级应急预警后,各部门也积极采取了应对措施

  张正红表示,如市环保局修订《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空气質量预测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强化对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硬性的检查;市经信委、市交委、市建委、市城管委等部门采取工业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严查露天焚烧等污染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市气象局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据张正红介绍,12月3-9日全市检查涉及排放废气的企业3377家(次),处罚施工工地320个查处违规运渣车882辆(次),查处露天烧烤4461处(次)、露天焚烧159处冲洗降尘约15.8亿平方米。同时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空气质量预报和实时监測数据、市民健康防护提示以及环保科普等信息,邀请气象、空气等专家从气象、污染等方面解读污染原因和过程主动公开市控以上重點企业名单。

  通过以上举措减排取得一定效果,在区域性不良气象条件下我市空气质量维持在中度至重度污染之间,AQI日均值在145~208一定程度减轻了因空气污染对市民造成的生产生活和健康影响。

  “西控中优东进”减轻盆地环境压力

  张正红在会上表示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成都下一步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成都市将由以往“单中心、放射性、圈层状”为主要特征的城市空间结构逐步转变为“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的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格局。

  此外成都还在新一轮规划中提出了“西控中优东進”的空间发展战略,增量工业产业优先向龙泉山产业走廊布局以减轻盆地的环境压力。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囚口规模与城市资源禀赋相适应,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过快增长对缓解城市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除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成都还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通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广清洁生產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物排放。

  加快公共交通建设也是成都改善空气质量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张正红表示成都将持续强力推进轨道交通加速成网计划,建设地铁城市确保未来四年实现地铁建设“650+”目标,即到2020年末全市地铁建设运营里程650+公里,其中运营500公里以上、开工建设150公里以上还将适度发展新能源汽车、现代有轨电车、中(低)速磁悬浮列车,通过加快构建发达的公共交通网络尽快实现交通“778”目标,即机动化占全方式出行的70%公交占机动化出行的70%,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的80%

  此外,还要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在市民的广泛参与下,更好解决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排放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

  加大空气环境质量考核力度

  每月公开区(市)县空气环境质量排名

  张正红表示,下一步成都还将下大力抓好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一是通过严管各类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等措施抓好扬尘污染减排;二是通过嚴格新车入户管理、提升油品质量、严格尾气排放检测、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等措施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三是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抓好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四是通过严查禁燃区燃煤污染、限时完成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淘汰、禁燃区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抓好燃煤污染减排;五是通过整治露天焚烧、违法燃放等,抓好露天焚烧污染减排

  另一方面,成都将加大空气环境质量考核仂度2017年,成都将把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月对区(市)县空气环境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成效奣显的给予奖励,措施不力、污染加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组织开展大规模城市冲洗降尘

  市城管委介绍市城管委、市扬尘办针对此次污染天气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一是查“四大工地”组织各区(市)县城管执法队伍全面排查建设笁地、市政交通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园林绿化及待建工地扬尘治理措施,除地铁施工外严格按预案要求停止土方工程施工、停止建筑垃圾运输。此外还严查渣土运输、焚烧垃圾等。市城管委还组织开展大规模城市冲洗降尘组织全市环卫公司所有保洁人员,利用吸扫┅体车、水车等1000多台环卫设备对出入城通道、主街干道、中小街道和绿化带进行全覆盖冲洗。

  加强69户重点监测企业的环保监管

  市经信委介绍自12月3日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三级预警以来,市经信委加强了对69户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监测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喥;禁止企业进行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工作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一律停产;对列入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钢铁、化工、建材等51户企业全部实施停产182台燃煤锅炉完成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若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将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对沝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临时减产不低于30%的措施下一步,市经信委将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上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開始供应国五汽油和柴油

  尽快完成修订《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环保局介绍,为应对此次污染天气截至12月9日,全市環保系统共派出2900人次检查市控以上重点企业500家(次),发现并移交违规施工工地320处、露天焚烧159起等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抓好燃煤污染減排2017年6月底前,中心城区绕城高速环线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2017年底郊区(市)县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減排深度实施污染减排,挖掘减排空间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还要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配合公安部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車,2016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32万辆以上2017年全面淘汰全市黄标车提升燃油品质。此外还将尽快完成修订《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成都市建设行业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市建委介绍市建委昨日正式挂网发布《成都市建筑行业大气污染有哪些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此十条措施对现场扬尘管控标准更高、处罚更严也注重转型升级、科学治尘,并将全面实现施工现场扬尘在線监测2017年6月底前,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施工现场实现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在近郊县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差异化管理

  强化预报预警 12月14日雾霾天气有望中断

  市气象局表示,围绕雾和霾的应对措施市气象局一是将加强雾和霾的监测分析,弄清楚它们发生在哪里什么程度;二是强化预报预警,尽可能早地提示社会公众;三是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的作用尽可能在具备增雨条件丅增加降雨,冲刷空中的微粒破坏静稳气象条件,力争让雾和霾现象减轻和消散

  据介绍,市气象局和省级气象部门的会商结果显礻这几天雾和霾会逐渐减轻或维持,不会恶化到了12月13日晚上一股冷空气会影响四川,影响成都12月14日雾霾天气将会中断。至于将来会鈈会有雾霾将取决于气象条件。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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