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倩老師|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收到赠送样品做账: 会计分錄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戶也是税法上规定的无偿赠送行为,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确定样品的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萣;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國家税务总局确定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