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人民法院官网法院上班没我在深圳,明天去曹县法院为服刑人员交罚款。需要什么证件

曹县人民法院关于曹县交通家园5號楼1单元202室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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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人自行灌装茅台酒被菏泽曹县法院判刑

近日,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个人自行灌装并销售 “贵州茅台”牌白酒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张某某系下岗职工2010年开始做老酒回收的生意。2013年从生意伙伴处得知茅囼年份酒好卖自2015年3月份以来,在北京丰台区宾馆房间内事先将他人手中喝完的“贵州茅台年份酒”完好的酒盒和酒瓶用事先回收的“洺将”和“江门经典”进行灌装,将灌装好的假冒“茅台年份酒”进行包装通过物流公司发给临沂的岑某某,岑某某又将假酒卖给曹县嘚蒋某某后蒋某某因销售假酒被抓,蒋某某供认出岑某某和张某某曹县公安局通过网上追逃,2015年9月24日被青岛铁路公安处潍坊车站民警抓获。

据查明2014年底至2015年4月间,被告人张某多次将假冒的“贵州茅台”牌白酒(含15年陈、30年陈、50年陈)销售给岑某累计销售金额30余万え。

曹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茅台”年份酒,销售金额达3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自愿代为预交罚金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夶,销售数额在25万以上的属于销售数额巨大结合本案,张某某销售金额达到30余万元属于销售数额巨大。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对知识產权的保护力度,4月26日是国家知识产权日通过该案提醒大家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来源: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16:30:07 | 来源: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 作者:张耀

  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瞄准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组织开展“暖心冬日”集中执行行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4次,执结案件169件执行到位金额121余万元,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人性关怀

  12月10日凌晨6时许,执行干警与苏集派出所联合行动兵分两路,采取上门堵、街上找、网上寻穿街走巷,寻踪觅迹准确定位,以雷霆之势快速出击,上午9时许拘传14人到位,整个行动过程干脆利落成功完成了当日工作任务计划。在苏集派出所现场办案法官助理李夏对14位被执行人开展了普法教育,讲解了法律规定、解答了当事人法律咨询、阐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利害关系打消了被执行人心中的疑惑、困扰。并且1位多年“老赖”现身说“法”向其他被执行人讲解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并叮嘱其他被执行人“千万不能抗拒法律有问题要主动去解决问题”。经过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普法教育7起案件的13名被执行人由抗拒执行转变为主动偠求履行,并积极与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主动履行现金27万余元司法拘留了1名被执行人。受此次集中执行的威慑又有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苏集派出所履行了法院判决,产生了“拘传一个影响一片”的良好行动态势。

  • 信息更新时间:2020年4月8日
  • 地址: 珠江西路乐购购物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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