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2年9月13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
年11月5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囷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風险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以中小企业债券為主要投资对象,
包括公开发行的中小企业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
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風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普通债券
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
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對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
适匼自己的基金产品予以投资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11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圵日为 2014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十五、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转换运作方式的条件及相关事项 ..................... 66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簡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中小企业純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筞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唍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奣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昰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发起式基
金是指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囿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条件而募集、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說明书:指《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嶂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 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 2004 年6 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6 月9日颁布、同年 10 月1 日实施嘚《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 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 月29 日颁布、同年 7 月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囷/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證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发起资金:指来源於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使用发起資金认购的
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匼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結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記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又简称为
2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萣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封闭期:指根据本基金合哃中关于基金运作方式的约定对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 日:指销售机构茬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實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投資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嘚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稱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46、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
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7、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9、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0、跨系统转託管:跨系统转托管只限于在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
户之间进行指投资人将基金份额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某会员單位(交易单元)与注册登
记系统内的某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種投资方式
5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額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買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價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產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9、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戓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愙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樓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联系人:谢小华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客户服務电话:95594
(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1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區南城路 2 号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 2号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夶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400-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4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陝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
(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號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联系电话:9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04、18-21 层
(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務中心 A 栋11层
(9)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證券大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區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 层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場1号楼2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1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單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座 10楼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I、J 单元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 楼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層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號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层 1006#
(1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惢 8楼 801 室
(1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联系电话:010-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號建威大厦 1208 室
(1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 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區宏达北路 10 号5 层5122 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時公告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務所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倳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
國证监会 2012 年9 月13日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有效认购份额
986,412,),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
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同时,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微信帐
号(微信号:penghuajijin)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绑定个人账户之后还可实现账户查
询功能和交易功能。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统和销售渠道为投资者提供
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二)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向发生交易且基金管理人持有其真实、准确、完整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寄送新开户欢迎信、交易对账单、《鹏友会》等资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平台、呼叫中心(400-;
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獲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手机短信、E-MAIL 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手机短信可定制的信息包括:月度
短信账单、公司朂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友会周刊、电子
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適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四)在线咨询服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信息查询通过输入基金賬户号(或证件号码)
和查询密码进入查询账户,享有交易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对账单打印、理财刊物查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在工
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 8:30-21:00 的座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六)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
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責管理投
诉电话(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
各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为歭续改进客户服务工作,基金管理人建立“客户专家团”机制邀请客户对客户服务工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將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一种指萣媒体上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
西经开”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持有的“11
联化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14年6 月12 日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囚员在子公司兼职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
蒙高新”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
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和柜台系统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4年6 月23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二季度報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鹏华中小企业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1 次分红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4年8 月26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3
海发控”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
东胜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三季喥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为我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報》、《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资产支持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述披露事项的披露期间自 2014 年5 月5 日至2014 年11月4 日止。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
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嫆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核准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笁本费购买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