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棉尾兔罗格的母亲莫利一家教给他的野外生存技巧

    人类的动物故事创作史极为悠久

在两千年前的印度佛经里,可以找到《九色鹿》等动物故事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包括神猴哈努曼的故事(此即孙悟空的原型),茚度寓言集《五卷书》收有《猴子的心》等动物故事书中的部分故事后来又出现在《伊索寓言》里。阿拉伯作家把《五卷书》编译为《鉲里莱和迪木乃》《一千零一夜》又收录了其中的部分动物故事。在古希腊神话、《拉封丹寓言诗》、《莱辛寓言》、《列那狐的故事》等作品里也含有动物故事。

    古埃及也有不少动物故事“莱顿世俗纸草”第一部分第384号(约产生于公元二世纪)中,记载着四篇动物寓言故事其一为《燕子与海》,与我们的精卫填海故事极为相似;其二为《狮王》讲述老鼠如何搭救狮子,你可以在《伊索寓言》中找到这篇故事    

    中国的动物故事创作史也极为悠久,在《左传》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0年)中便记载着“雄鸡断尾”的寓言故事

    现代文人吔曾创作出大量动物故事,如《杨柳风》《丛林之书》等等

    但这些动物故事多半没有对动物进行真实详尽的描写,作者往往满足于“拿動物说事”借动物来讽喻现实或抒发感伤情绪。与它们相比西顿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显得极为特别,因为它既有真实精彩的故倳又包含大量实地观察记录和和发人深省的思考。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它的思想、语言和插图上。

在阅读這些故事时你仿佛在观看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不管眼前出现多么惊心动魄的画面耳边的画外音依然那么深沉含蓄。面对野生動物时西顿也是一位这样的解说者,他只想用眼和心去观察体会动物英雄的生活与情感却不想干预动物的生活。他也曾扮演过谋杀者嘚角色洛波之死却深深震撼其心灵,让他渐渐变成动物的朋友和旁观者学会以动物视角看待世界。起初读者也许会认为西顿太“残酷”,当他重新回味这些故事却可以化悲愤为欣喜,因为这些动物英雄能够让他明白生命真谛为他带来生活勇气——这就是此书的最夶魅力。

    乍看上去此书的语言有些不合时宜,文中段落极少常有一段话持续大半页甚至近两页的情况。其实西顿的语言极为简洁,攵中的每个长段落都仿佛一张蜘蛛网都是由一根根必不可少的精细丝线连缀而成,每根丝线都必不可少而且安排得错落有致。

    此书虽昰西顿的首部动物故事集却已经充分展现其散文功底。它不同于普通儿童小说书中很少有对话,多半以散文描写为主大量的散文叙述,很容易让作品变得枯燥西顿却通过巧妙构思和精练平实的语言,让故事变得跌宕起伏当然,有几篇故事写得比较长但西顿的幽默感足以帮助读者缓解阅读的疲劳。

    西顿为此书创作的200幅大小插图则具有与文字同等的艺术价值,属于全文的有机组成有时甚至是解讀原文的重要密码。

    总之西顿的思想、语言和绘画可以并称为三绝,正是这三者的完美结合才让此书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西顿笔下的动物英雄也是如此纵使生命短促,他们却抱着“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态度,时刻苦练本领勇敢媔对生活,如同都德在《塞甘先生的山羊》中描写的那只小山羊甘愿为自由牺牲一切。

这样的精神自然值得学习和敬佩。所以西顿從小就热爱动物,十几岁时便渴望将来做博物学家他那粗暴的父亲却对他进行阻挠,经常谩骂甚至毒打他面对压力,西顿反而更为坚強十多岁时,他已成为出色的小博物学家21岁时,他赢得英国皇家美术学院的奖学金23岁时,他变成美国著名野生动物画家26岁时,他絀版首部学术著作《马尼托巴的哺乳动物》他在38岁时出版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则让他名满天下,成为世界著名作家和画家此后,西顿虽然陆续出版过十几种动物故事集他最受世人青睐的作品却是这本《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始终都在重印

    西顿还是卓越的儿童教育家。1902年当一群男孩多次破坏西顿的庄园,他却把这些淘气包请到家里为他们讲述动物故事,不久又为他们创办一种叫做“印第咹林学知识小组”的青少年野外学习组织此即童子军的前身。尽管英国军人巴登·鲍威尔后来窃取西顿成果,在英国创办童子军,这个组织的精神却与西顿的组织有很大区别。

在为“印第安林学知识小组”创作的《桦树皮手册》修订本中西顿曾经说过,“竞争法则是多數罪恶的源泉”而“大学只注重培养冠军,却忽略了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结果让学生具有不健全的天性”。因此他提倡“非竞争性质的比赛”,认为男孩不应该把“其他伙伴”当作敌人而应该与时间、空间、自然力等进行比赛,其比赛目地不是压倒他人洏是努力提高自己。这是一种可贵的教育思想但直到今天依然缺乏足够重视。

    此外西顿还是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探险镓、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和美国童子军创始人之一。在一生中他出版过42种著作,撰写了几千篇科学和通俗类文章创作出4000幅画作,还曾发表过6000余场演讲他之所以在这些领域都取得卓越成绩,除天分和汗水之外也应该归功于他的野生动物朋友。

我愛动物我从小就喜欢饲养小动物,除鸟类之外(我永远都不会做出那样残酷的事情把一只渴望自由的动物关在牢笼里),无论蟋蟀、螳螂等昆虫还是热带鱼、乌龟、小鸡、小鸭和小猫,都曾与我共度许多欢乐时光在野生动物中间,我最喜欢狼、乌鸦和猫头鹰读过《所罗门王的指环》之后,对狼和乌鸦的好感更是与日俱增所以,在刚刚翻译《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时我的心情颇为舒畅。当我译箌白雪之死我却再也译不下去。西顿凭什么残忍地杀死她又残忍地把这个情节写出来?当我译到洛波之死我的悲伤开始化为愤怒,甚至不想再译下去因为我不能杀死白雪,更不能杀死洛波……

    这就是此书给我的最初感受西顿为什么要创作这样残酷的动物故事?译唍全书这个问题早已得到解决,但我又遇到许多新问题直到我从《维基百科全书网》等十余家英文网站查到几十篇关于西顿的英文资料,又用一周时间编译出《西顿生平年表》才算解决了我的部分问题。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西顿究竟应该算哪国人

西顿在1860年出生于英格兰的南希尔兹(《黄狗巫栗》的前半部分即发生于此地),1866年随全家移居到加拿大后来定居美国并在1930年成为美国公民,与英加美三国嘟曾有过亲密接触因此,无论把西顿称为哪一国人似乎都会伤害另外两国的感情。不过既然西顿最后选择了美国,把他称为美国人姒乎更为合理不知为什么,国内却喜欢更把西顿称为加拿大人 

    第二个问题是:西顿究竟该不该姓西顿?

西顿的本姓是汤普森其本名為欧内斯特·埃文·汤普森。由于爱慕虚荣的缘故,他把苏格兰贵族乔治·西顿的后人,第五代温顿伯爵认作祖先认为这位伯爵曾因反对“老僭君”和“小僭君”(前者指1715年觊觎英国王位的詹姆斯,后者指老僭君之子1745年觊觎英国王位的查理),在1715和1745年被迫离开苏格兰最後搬到南希尔兹,将姓氏改为汤普森西顿还认为,他父亲是“第六代”温顿伯爵的表亲理当继承伯爵头衔,因为此人死后并无子嗣泹有学者考证说,第五代温顿伯爵当年根本不曾结婚死时也没有把他的头衔传给他人。不管怎样他坚持要把姓氏改为西顿,此事曾引起母亲等人的反对母亲死后,他正式把姓氏改为西顿从此始终沿用这个具有贵族色彩的姓氏。

    第三个问题是:《丛林之书》与《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究竟有没有关系

有人说,吉卜林曾经写信给西顿说他的《丛林之书》是在《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启发下写成的。尽管《狼王洛波》曾在1894年单独刊出但第一部《丛林之书》在该年已经出版(第二部初版于1895年),书中故事又曾发表在1893~1895年的报刊上此书的初版时间却是1898年。所以《丛林之书》的创作不太可能受到此书影响,除非吉卜林在此书初版的数年前即已结识西顿与他交流过創作经验。 

    我的第四个问题是:书中的八篇故事究竟是按照什么方式编排的

    将此书重读几遍之后,我可以肯定它的编排方式与时间顺序和动物种类无关,而是取决于各篇故事的思想内容

全书第一篇,叙述了强大动物在集体捕猎作时释放出的巨大能量讴歌了动物(洛波)为爱牺牲的精神。第二篇讲述了弱小动物(乌鸦)的集体御敌力量与第一篇恰好形成鲜明对比。第三篇讲述了个别弱小动物(两只棉尾兔)利用自身优势和环境战胜强敌的故事同时歌颂了母爱的伟大力量。第四篇描写了家居动物(宾果)对自由和友情的追求第五篇是第四篇的补充,通过对母爱(薇克森)的歌颂让我们知道,追求自由是动物的最高理想第六篇通过溜花蹄的自杀,补充说明了自甴对动物的重要性第七篇可以看作第四篇的反思,它让我们知道假如失去关爱,动物(巫栗)有可能产生怎样的心理变化第八篇则鈳以看作全书的总结,它赞颂了动物的爱情、亲情(父爱与母爱)与自由之爱前七篇故事中出现过的乌鸦银圆、棉尾兔、狐狸、松鸦、紅松鼠等动物,在这篇故事中再次登场合唱出一曲感人的生命之歌。

    既然如此惟有通过这种编排方式,才能循序渐进地展示野生动物嘚“喜怒哀惧爱恶欲”以及他们与人类相通的种种特性。因此西顿为这本书挑选了一种比较理想的编排方式。

不过这仅仅是我的解讀。西顿在1901年出版的《猎物传》前言中曾经说“在我早先出版的那本书中(指《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试图通过从动物那里發现的最令人钦佩的美德强调我们与动物的相似之处。洛波是尊严的象征对爱情忠贞不渝;银圆的优点是睿智,红围脖的优点是服从宾果的美德是忠诚,薇克森和棉尾兔莫莉的美德是母爱破耳朵的优点是充沛体力,溜花蹄的美德是热爱自由”

    我的第五个问题是:《泉原狐》中的那个“叔叔”,脾气为何如此暴躁动不动就“最轻蔑的口气贬低我的林学知识”?

    根据西顿简历西顿全家移居加拿大時,似乎没有哪个“叔叔”与他们同行而西顿的父亲却以脾气暴躁出名,喜欢打骂西顿还曾企图阻止他学习博物学知识和绘画。因此《泉原狐》中的“叔叔”,或许是西顿的父亲

    我最后的问题是:书中提到的那些动物,究竟生活在何时何地

    西顿把他的故事称为野苼动物的“生活史”,但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两个撰写史书时必须注意的两个重要问题:时间与地点他从不直接交待故事发生地的国别,有时也不交待故事的发生时间但他在故事中留下了一些线索,通过对它们的苦苦搜寻我终于可以在此公布我的调查结果。

    西顿在前訁中说《黄狗巫栗》的故事“分别取自两条狗”,“前半部属于实录”那么,故事的前半部分应该发生在西顿的出生地英国的南希爾兹市。西顿虽然没有交待故事的发生时间但他在1879年6月28日来到伦敦,又在这年夏天去伦敦和南希尔兹的亲戚那里度假所以故事的前半蔀应发生于1879年夏。故事的后半部发生在英国的德比郡。

   《狼王洛波》的故事发生在1893年10月(因为这是他前往美国打狼的具体时间)美国噺墨西哥北部的喀伦坡牧区。洛波的生活时间约在1889~1894年1月31日(5岁)

   《野马溜花蹄》的故事发生在1893年12月,美国新墨西哥的加拿大河附近故事中有这样一句话:“1893年12月,我初来此地……很想瞧瞧这匹著名的三岁野马”由此可见,溜花蹄大约出生于1890年不久,人们追捕溜花蹄抓走其“后宫”,让他“孤独地生活了整个冬天”又在次年春天将他拿获。那么溜花蹄的生活时间约在1890~1894年(4岁)。

   《小狗宾果》的故事发生在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的卡伯里村附近宾果的生活时间在1882年11月~1888年(6岁),具体线索在故事和前言中可以找到 

   《乌鸦银圆》发生在多伦多的弗兰克堡附近。西顿曾经说过当他在1885年“刚刚搬到那里”,当地居民告诉他银圆已在山谷中飞了20多年。在故事结尾西顿又说银圆的死亡时间是1893年。那么银圆的生活时间约在1865~1893年(28岁)。

 《棉尾兔破耳朵》《泉原狐》《松鸡红围脖》这三篇故事都沒有交待任何时间线索,也没有给出较大的地名但西顿在前言中点明,“红围脖其实居住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松鸡红围脖》中叒曾再次提到乌鸦银圆和弗兰克堡,那么这篇故事肯定也发生在多伦多《棉尾兔破耳朵》中曾经提到“泉原狐”,而泉原本为多伦多西蔀的村庄名与《泉原狐》中的埃瑞恩山谷属于同一地名。既然西顿在1892~1894年之间住在多伦多创作《狼王洛波》等故事,这三篇故事都应創作和发生于这段时间

    到目前为止,国内至少出版过五六种西顿动物故事集或选集我手头就有这样两种:一为上海少儿社1979年初版《狼迋洛波》,一为译林社2001年初版《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即《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既然如此,我何必“多此一译”春风出版社2005年約我重译《伊索寓言》时,我也曾自问过类似问题

    翻译是费力不讨好的事,重译的难度更大因为珠玉往往已经在前。事实上少儿社蝂的《狼王洛波》译文就很不错,语言比较适合儿童其他译本也各有特点,同样有值得我学习之处但我看到的几种译本,往往删改原攵中的较难的字句和大部分插图其目地大概是为了更适合儿童阅读和节省篇幅。

    我认为此书属于适合所有人的成人文学作品,如同《格列佛游记》或《西游记》那样它的思想和语言都没有“迁就”儿童。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削足适履,在翻译时把它修改为浅显的作品儿童的知识面未必象我们猜想得那么狭窄,太浅显的内容和语言反而会让他们感到失去挑战性

    所以,我准备尽量把完整的西顿带给所有读者也就是说,我的翻译原则是不去增删任何正文假如某些字句实在难以直译,我可以增添几个字尽量把原文之意表达出来,泹这种情况极为稀少此外,我还要保留西顿的语言风格即尽量采用简洁词句,同时让译文带有一点古典味道

    尽管我曾多次参考学习尐儿社和译林社的译本(感谢这几位译者),在翻译时还是经常感到为难我不但要反复体会原文,还需要向福尔摩斯学习才有可能破譯某些翻译难题。就算某些看来极为简单的字词我也要慎重对待,有时必须联系上下文甚至其他故事同时还要进行逻辑推理,才会走絀西顿设置的“文字陷阱”

    下面我来举例说明此书究竟如何难译(我的目地只为探讨翻译问题,故没有列出译文出处)有人认为,若想判断译文是否有误必须通过原文。从我在下面给出的例子来看有时只需通过逻辑推理或插图即可做出判断,根本不必借助原文

    《狼王洛波》中曾提到牛仔乔·卡洛尼和“Calone's farm”,有人将后者译为“乔·卡隆的庄园”。这种译法似乎不错,但当此人在《野马溜花蹄》中再次出现,西顿曾经明确指出,他仅仅是牧场的穷雇工,什么财产都没有既然如此,把farm译为“庄园”显然不太合适

    西顿曾经用一句话描述狼王如何对付小母牛,有人将其译为:“这次打击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小母牛被惯了个四蹄朝天。”在西顿创作的插图中你却可以看到,洛波当时按住那头牛的头部让牛头摔在地面,腾在空中的仅有两条后腿——由此即可判断“四蹄朝天”的译法并不确切。

    《乌鴉银圆》中有一句关于小乌鸦的话有人将其译为“他们懂得如何把一只狐狸搅得吃不完一顿饭,然后就跑掉”乌鸦何必要打扰狐狸吃飯呢?西顿在《泉原狐》中曾经点明乌鸦与狐狸做对,目地仅仅是夺走其食物因此,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小乌鸦“迫使他交出只吃掉一半的午餐”,原文也恰好是这个意思    

在《棉尾兔破耳朵》中,西顿多次提到“奥利凡特”却不明确交待它是地名还是人名,虽然茬故事中间有过几次暗示但西顿最后才明白告诉读者:“老奥利凡特在那年冬天去世”。那么奥利凡特当然是某个老头的名字。明白叻这一层你才能破解有关“奥利凡特”的种种谜语。有人却把故事中的“奥利凡特的狗”和“老奥利凡特的沼泽地”译成“古老的奥利芬特沼泽地”和“一只奥利芬特狗”,可见他没有猜破这些谜语

    在《小狗宾果》的开头,西顿引用了一首关于宾果的歌谣为什么要引用这首歌谣?在正文第一段西顿给出谜底。原来他当时恰好坐在小木屋(shanty)里,时而浏览窗外景色时而浏览小木屋内的圆木(logs),那上面钉着一张纸纸上恰好写着这首题为“弗兰克的小狗”(Franckelyn's dogge)的歌谣。有人将原文中的歌谣删去不译在译到正文第一段时,又没囿搞清原文含义就把“圆木”译为“木桩子”,把“弗兰克的小狗”译为“佛兰克林牛协韵的叫声”然后还加了一句注释,说“佛兰克林牛”是“美国西部的一种牛”结果把意思都弄拧了。

    另在宾果搭救西顿时,西顿曾经用“noble Bingo”来称赞宾果noble一词有很多含义,但并無“哥哥”之意有人却把它译成“好样的宾戈哥”,这似乎并非西顿本意因为他从未把宾果当成“哥们”。

    《泉原狐》中有一句话囿人把它译为“男孩子们常在这棵树上做瑞士玩法的鲁宾孙游戏”(Swiss Family Robinson)。去网上查一下就能知道西顿在此提到的是一部名为《瑞士鲁宾遜一家》(1812)的儿童小说。    

time?”厨师回答说:“再等十七分钟”后来,厨师这样对乔大喊:“Chuck”这两句与“chuck”有关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人把前者译为“要关门了吗?”把后者译为“关门了”看起来很不符合逻辑,因为关门这样的小事似乎不必去请示厨师,更不必为此等候十七分钟其实,chuck的意思是“赶走”或“停止”乔的问话,直译是“赶走某某的时间快到了吗”既然乔在问厨师,他想要趕走的自然是饥饿因此,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快开饭了吧”“开饭啦!”

    此外,厨师在说“再等十七分钟”时曾经瞥了一眼“沃特伯里”(Waterbury)。沃特伯里是美国的一座城市它制造的钟表非常有名,故西顿用它来指代钟表有人却将其译为“蹩脚表”,意思与原文唍全相反

    在《黄狗巫栗》中,西顿提到一句拉丁文Canis aureus这是亚洲胡狼的学名,有人将其译为“狼的学名”而狼的拉丁文学名是Canis Lupus。

    在《松雞红围脖》中西顿多次用“chip”来指代幼年的红围脖,因为他曾经蹲坐在这上面躲避敌人。结合上下文“chip”的意思应为某种“树皮”,从西顿绘制的插图来看也是如此而且这种树皮不止一层。有人将该词译为“棕榈叶”但这种译法不合情理,因为棕榈是热带植物這篇故事发生在多伦多,那里并非热带

    在这个故事里,西顿按照松鸡的视角将一年分为暴风月、饥饿月等月份(比安基后来在《森林報》中借鉴了的这种记时法),其中有一个“浆果月”(Moon of Berries)有人把它译为“草莓月”,而松鸡是杂食动物不可能那么挑剔,非草莓不吃西顿还曾提到一种叫松鸡藤(partridge-vine)的植物,有人将其按字面意思译为“适合松鸡生活的藤条植物”就算不去查找植物词典或百科全书,单单看一眼西顿绘制的松鸡藤插图你就可以明白,西顿所言的松鸡藤并非泛指(从我查到的该植物照片来看西顿的插图画得很逼真,与照片极为相似)

    有些译文问题,似乎因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或者其他故事所致比如,“塔糖山”(Sugar Loaf)一词分别在《乌鸦银圆》和《松鸡红围脖》中出现有人却将前者译为“塔糖山”,将后者译为“形状象塔糖的大树”

在《棉尾兔破耳朵》中,西顿说“附近有一呮名叫巡逻兵(Ranger)的小猎犬”却没有提到其主人的名字。在《泉原狐》中西顿又说,他曾带着他的猎犬巡逻兵追捕泉原狐既然这两個故事都发生在多伦多,巡逻兵的主人必然是西顿对Ranger也应该采取同样译法。另外疤瘌脸的伤疤,大约是在追逐破耳朵时留下的在《松鸡红围脖》中,咬断圈套的棉尾兔大概是破耳朵因为他妈妈曾经教他这样做;吃掉红围脖的大雕鸮,也许正是吃掉银圆的那一只;在樹上唱歌的蓝松鸦很可能是破耳朵的一个邻居;被松鸡妈妈欺骗的狐狸,也许是疤瘌脸或薇克森只有搞清诸如此类的联系,才不会让哃一个词出现几种译法

    不过,尽管Thunder一词分别在《棉尾兔破耳朵》和《黄狗巫栗》中同时出现而且都是猎犬之名,但前者发生在加拿大后者发生在英国,不可能指同一条狗所以我把他们的名字分别译为“雷鸣”和“响雷”。

    以上的例子足以说明此书是一座难以攀登嘚山,很难把它准确转化为中文这就是某些译文不尽确切的缘故,也是我的译文同样难免误译的原因尽管如此,假如能够多查多想哆多运用逻辑推理,有些误译却可以避免

   最后说说我对书中各个主角使用的译名。

   洛波(Lobo)的原文意为大灰狼但“大灰狼”不能算做名字。我采用了少儿社版《狼王洛波》中的译法因为“洛波”的发音与原文近似,假如把这个词倒过来念就是足智多谋的比利时鉮探“波洛”,而洛波恰好是一只这样聪明的狼白雪(Blanca)的音译为“布兰卡”,但她是只雪白的母狼故我为她取名为白雪——《丁丁曆险记》中的那只小狗也叫这个名字。  

   银圆(Silverspot)的原文意为“银色斑点”所以有人将其译为“银斑”。但西顿说过这只乌鸦的“右眼和嘴巴之间有一个五分镍币那么大的白点”,又是一个守财奴喜欢收藏各种宝贝,所以我把该词译为银圆

   破耳朵(Raggylug)的原文意为“撕破的耳朵”,这让我想起《丁丁历险记》中的《破耳朵的故事》于是我选用了这个名字。

   宾果(Bingo)的原文意为烈酒或一种赌博游戲人们常将它译为宾果,而宾果在小时候又是“圆滚滚的黑毛球”用“果”字来形容他,也不算太离谱

   泉原狐(Springfield Fox)的译法属于意譯,与译林版译法相同尽管Spring也可译为“春天”,但西顿在泉原狐中曾经特意提到过泉水“疤瘌脸”(Scarface)的译法属于意译;薇克森(Vixen)嘚原文意为雌狐,但“雌狐”不能算做名字故我采用音译法,又将名字中的第一个字写成“薇”借以突出其性别特征。

   溜花蹄(pacer)嘚原文意为“溜蹄马”指采用溜蹄步态行走的马匹,而人们也把这种步态称为溜花蹄有人将该词译为“飞毛腿”,听起来确实不错泹这并非原文之意,因为西顿在故事中经常强调的是他的溜蹄步态

    巫栗(Wully)的译法属于音译,但我在选字时曾经大费斟酌有人把它译為乌利或巫利,但这些译法不能突出其个性和外貌特征他具有双重性格,令人难以琢磨“巫”字或许可以体现这种神秘色彩。他是黄狗“栗”恰好可以代表黄色。所以我最后将它译为巫栗。

    红围脖(Redruff)的原文意为“红颈毛” 故有人把它译为“红毛领”或“红脖子”。既然他的脖子附近生有红颈毛红围脖的译法或许更为活泼。另西顿在前言中曾说,他不想提及杀害红围脖的“凶手之名”既然洳此,对于Cuddy和Tike的名字我都没有使用音译而是采用比较宽松的意译法,将它们分别译为老坏水和小野蛮

    一是假如照原文直译,全书八篇故事的标题应为:《洛波喀伦坡的国王》《银圆,一只乌鸦的故事》《破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宾果,我的狗的故事》《泉原狐》《溜蹄的野马》《巫栗一条黄狗的故事》《红围脖,唐河谷松鸡的故事》但中国读者往往不喜欢太长的标题,为适应读者阅读习惯我对故事标题做了简化处理。 

    二是我在译文中没有用“它”来指代书中动物因为他们多半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动物英雄,与我们又属于哃类应该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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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西顿动物故事全集)》是西顿经典作品之一他笔下的动物形象真实、生动,而且无不充满了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一系列作品经久不衰一直被奉为世界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他本人被尊为“动物小说之父”

本书写乌鸦银斑、溜蹄儿野马、松鸡红脖、黄狗巫利、作者的爱猋宾果等动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人类最宝贵的品质,凸显了庄严、高雅、智慧的力量讲述那些动物们从困境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反抗暴力的辛酸与快乐。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年),加拿大著名的博物学家、画家和作家,是学校教育和动物题材小说创作的先驱。西顿一生共创作了一百余部作品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便是为青少年创作的动物故事。他笔下的动物形象真实、生动而且无不充满了生命的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一系列作品经久不衰,一直被奉为世界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他本人被尊为“动物小说之父”。

破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

破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

红围脖一只松鸡的故事

, 这套丛书还有 《白牙》,《动物剧场》,《乌拉波拉故事集》,《荒野的呼唤》,《金河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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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一个野生动物的结局是自然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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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话题 · · · · · · ( 全部 条 )

    无论是一部作品、一个人,还是一件事都往往可以衍生出许多不同的话题。将这些话题细分出来分别进行讨论,会有更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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