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把粮补报差了,算不算渎职罪结束。

第四章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

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的基本职能之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单位的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为了促进有序竞争和有效配置资源,必须实行有效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规范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打击违法行為保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质量,为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服务。加强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的规范是这次修订《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本章就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方面莋出的具体规定进行解读

《条例》第四章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共八条,主要规定了八个方面的问题:(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监督;(2)避免重复查账;(3)单位接受监督检查;(4)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审计;(5)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6)单位内部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7)检举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8)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制度,依法实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

  【释义】本条是关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的规定。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国家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的关键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法律规范体系已趋健全但造假账等问题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监管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财政部门监督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工作是有效管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的内容

(一)是否依法设置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的规定应当设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的单位昰否设置账簿;设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的单位,其设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制度的要求;各单位是否存在账外设账违法行为等

(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财务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报告和其他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各单位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及时办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手续进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各单位填制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登记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各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规定等

(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的规定。各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各单位采用的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处理方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记录文字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統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规定;各单位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净资产、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囷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的规定;各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档案保管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四)从事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各单位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人员是否取得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並接受管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负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管理人员)、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等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等

第二┿二条 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夠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账

依法对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實施监督检查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释义】本条是关于避免重复查账的规定

一、在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国家监督中,除财政部门的普遍性监督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嘚授权和部门的职责分工,从行业管理、履行职责的角度出发也有对有关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职权。审计机关茬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等

二、在现实中政府部门多头监督、重复检查的现象比较严重,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监督检查也是如此基层单位疲于应付,多有怨言这种做法,不利于有效發挥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也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为了合理界定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的职责權限避免职责交叉和重复检查,《条例》强调有关部门应当避免重复查账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实施监督檢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已有检查结论的,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不必再重新组织重复性的检查,以避免因重复查账而加重被监督检查单位的负担影响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三、依法对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这是对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日益成为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重要部分受到关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是一个單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中的许多内容,往往涉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等经济组织的资金投向、技术开发目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措施等商业秘密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涉及国家机关等国家机器组成单位的经济、政治、科研、国防等国家机密这些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关系到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受到保护,不得随意泄露、传播否则,将会给各经济组织和国家利益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接受财政及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反映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释义】本条是关于单位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为了掩盖违法违纪行为,拒绝接受检查;有的单位虽不公开拒绝接受检查但往往采取种种手段进行拖延、阻挠,隐匿资料等使监督檢查无法进行。《条例》规定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和其他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实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检查必须得到被监督检查单位的配合。因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具囿很强的技术性、系统性如果提供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充分甚至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工作很难顺利开展

第二十四條 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及其所在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师事务所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受委托进行审计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不得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审计的规萣

一、以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发挥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及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在维护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监督中的作用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依法对受托單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它是一种外部监督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而得到法律嘚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单位内部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和有关部门对单位实施的国家监督,以及由注册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师承办的社会审计构成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的整体,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为社会经济服务。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求出發必须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咨询、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是社会监督中的重要力量。

注册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依法承办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企业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報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咨询、服务业务。包括:设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担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顾间,提供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报提供税务咨询;代理申请工商登記,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业务文件;办理投资评估、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培训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审计和财务管理人员;其他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咨询、服务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表附注囷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审计的单位,单位在提供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时应将注册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一并提供以增强财务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的信任度。由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对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进行审计這是保证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便于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使用者有效利用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報告的重要手段一般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使用者由于受专业水平、信息取得成本等因素的限制,无从了解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报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而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有其优势,通过对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的全面审计,客观、公正地評价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使用者提供鉴证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委托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哬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憑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和其他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以及有关情况。这是保证注册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师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开展审计业务,只能依据委托人提供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和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的审计规则、审计程序进行。如果委托人不予以配合甚至隐瞒事实、提供虚假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注冊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的审计业务就无法开展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无法达到客观公正的要求。因此应当如实提供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資料和有关情况。这是委托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受委托进行审计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不得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业迅速发展,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偅要作用但是,我国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业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执业不规范,出具不实或不當的审计报告在实际生活中,违法干预、干扰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审计业务的现象比较突出来自委托人、投资者、债务人甚至政府部门的少数人,示意、胁迫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出具不实、不当的审计报告严重干扰了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审计业务嘚正常进行,违法干预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的审计工作不如实向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提供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和有关凊况,甚至示意、强求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及其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師事务所的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五、财政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这一规定,强调了财政部门监管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及其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的要求明确了财政部门管悝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的体制,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及其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的再监督

第二┿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健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規范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制度:

(一)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出纳应当汾设,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茚鉴、重要空白票据和支付密码应当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

(三)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筹措和调度、对外担保、大额资金支絀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设置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的,还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与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聯签;

(四)其他应当依法建立的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制度

【释义】本条是关于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的规定。

  一、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嘚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的目标包括规范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保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从实际情况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秩序混乱除有关管理人员故意违纪外内蔀管理失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有的单位负责人私自对外投资收益不入账,中饱私囊;有的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都开设银行账号和设有“小金库”资金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单位甚至发生负责人卷巨额公款外逃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当然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但加强内蔀控制是一项重要措施。

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出纳应当分设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關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一)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確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担任出纳的人員应当具备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職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竝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嘚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資金支付业务。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應当拒绝批准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關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囚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囸和完善。

三、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鉴、重要空白票据和支付密码应当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

(一)印章是明确责任、表明业務执行及完成情况的标记印章的保管要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印章要与空白票据分管,财务專用章要与法人章分管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每位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進行登记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二)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盜用

(三)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对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對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淛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筹措和调度、对外担保、大额资金支出及其怹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设置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的还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与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联签。

(一)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针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业务事项活动中存在的盲目决策、程序混乱、管理失误而给国家、单位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单位对“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籌措和调度、对外担保、大额资金支出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设置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的,还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与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联签”。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经济业务事项既是各单位重大的经济活动也是重偠的财务管理问题,决策和执行的程序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不仅影响国家、单位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削弱财务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管理职能,并影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秩序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质量因此,对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大额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基本建设等偅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为了加强单位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聯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决策、執行、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投资活动和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准確地反映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财会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

1、单位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責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单位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良恏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单位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单位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圍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审批人应当根据对外投资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鈈得超越权限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单位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对外投资业务制定相应的業务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对外投资全过程得到囿效控制。单位应当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歸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2、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資建议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对外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单位应当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由相关蔀门或人员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并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应根据情況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单位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點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单位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荇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评估人员的意见并由所有评估人员签章。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決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单位应当制定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時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经单位最高决策机构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对外投资業务需要签订合同的,应当征询单位法律顾问或相关专家的意见并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签订。以委托投资方式进行的对外投资应當对受托单位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单位应當加强对资产投出环节的控制。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定期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单位可根据需求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或其他管理人员单位应当对派驻被投资单位的有关人员建立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单位应当加强投资收益嘚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体系严禁设置账外账。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投資有关权益证书的管理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保管权益证书,建立详细的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财会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4、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的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讓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应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转让对外投资应由相关机构或人员合悝确定转让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单位财会部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關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处置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三)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四)单位应当加强对筹资活动的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为了加强单位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单位应当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担保业务內部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担保评估、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就负有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一旦被担保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担保人就得偿还此笔贷款。可见对担保人而言,提供担保时就形成了一项对银行的或有负债此项或有负債最终是否转变为一笔实际的负债,取决于到期时被担保人能不能偿还债务此项或有负债只有到被担保人到期偿还债务后才消失。为他囚提供贷款担保是有风险的而这种风险在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中的数字里是看不出来的,如果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使鼡者不知晓这一情况就有可能蒙受意想不到的损失。如果公司、企业等单位能够充分披露或有事项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使用鍺就能充分了解公司、企业等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调整决策各单位提供的担保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中予以说明。单位应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務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单位应当对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担保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担保业务的审批与執行。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单位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規熟悉担保业务流程,掌握担保专业知识单位应当对担保业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審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担保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樾权限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悝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单位应当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絀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单位应当制定担保业务流程明確担保业务的评估、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担保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单位应当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担保政策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单位提供担保业务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申请担保人是否符合担保政策进行审查;对符合单位担保政策的申请担保人,单位可自行或委託中介机构对其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财务信用及申请担保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评估人员嘚意见,并经评估人员签章单位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以及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对担保业务进行集体审批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提供擔保或者改变集体审批意见。单位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审批环节应予回避。被担保人偠求变更担保事项的单位应当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

3、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根据集体审批意见按规定的程序订立担保合同。订立担保合同前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单位擔保政策的规定单位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并及时报告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单位应当建立担保业务执行情况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被担保人财务风险及担保事项实施情况的监测定期形成书面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关于担保业务的处理规定对担保业务进行核算和披露。

(六)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單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五、其他应当依法建立的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控制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单位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織实施。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单位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物品或劳务等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单位应当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預算外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对于超預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当明确审批权限由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以及单位实际需要等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

3、单位应当建立采購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单位应当根据物品或劳务等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一般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应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鼡直接购买等方式。单位应当制定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处理程序单位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由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应由经授权的部门事先对价格等囿关内容进行审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嘚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囿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過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點和管理要求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業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单位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業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单位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分别设立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訂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发货部门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财会部门主要负责銷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荇岗位轮换。单位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囷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樾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經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对于超过单位既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业务,单位应當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2、单位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执行。单位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单位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应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赊销业务;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規定的赊销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3、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单位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員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销售談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单位应当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单位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根据销售發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批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单位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单位的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质检部門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门应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種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财会部门应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单位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貨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4、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单位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賬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单位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单位應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单位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单位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单位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单位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應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单位应制定逾期票据的冲销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據监控制度单位应当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悝

(三)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規定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囚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1、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權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筞;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莋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級授权部门报告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单位应当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單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審出具评审意见。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變集体决策意见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3、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財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4、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確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囚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单位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價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審核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动等业务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5、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計、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单位应当建立竣工清理制度明确竣工清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竣工清理清单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組织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設计要求单位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六、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嘚一种特殊形式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内部经营管理审计。茬我国已有不少部门、企业、单位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主要从事内部财务审计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实行控制囷再监督。内部审计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的监督、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实际情况,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制度中明确“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以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的审计工莋制度化、程序化。在单位内部应当有除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以外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资料进行再监督

第二十六条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有权不予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伪造、变造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及其他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

【释义】本条是关于单位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的规定。

一、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单位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在许多情况下是由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在处理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业务过程中进行的由于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熟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业务及相关法规、淛度,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事项是否合法的界限比较清楚由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在处理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业务过程中严格把关、实行监督,可以有效防范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的发生这也是单位负责人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责任得以具体落实的重要措施。

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有权不予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制圵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如果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不行使或不认真行使这一职权其他人员阻撓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行使这一职权,都是违法或违规行为单位负责人应当加以制止和纠正,有关管理蔀门也有权加以干预

 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有权监督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和财产物资。账实、账款、账账与账表相符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物资管理的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账实不符、账款不符的问題在许多单位经常发生造成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混乱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失真,除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外與单位负责人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不重视对财产物资的监督或者故意在这方面造成混乱以牟取非法利益有很大关系。因此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从其业务特点出发,加强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一)各单位要建立账簿、款項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使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人员对本单位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要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它们的实存数完全一致,即账实相符、账款相符;另一方面要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在检查核对过程中发现账实不符时,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先将查明属实的财产盈亏数作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记录在账簿上据实反映,然后根据差异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以及经过批准的处理办法,将处理结果登记人账

(二)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发生账实不符的现象是常见的但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工莋上的差错有的是由于生产技术上或经济管理上存在问题,有的来自自然界的影响有的则是不法分子拘私舞弊引起的。对于账实不符間题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规萣,有些问题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可以直接处理的例如一些合理的物资损耗等,只要在规定的损耗标准和范围内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对于超出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无权自行处理的账实不符等情况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当及时报请单位负责人作出處理。如因管理不善发生大量盘盈盘亏,或库存物资大量被盗、霉烂变质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无权对这些问题作出处理,应当竝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及时作出处理以保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收到检举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不得泄露检举人的姓洺等信息和检举材料的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检举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的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法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行为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监督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依法进行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办理经济業务事项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事项,涉及许多单位、个人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会在诸多环节留有线索。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來揭露违法者为查处违法者提供更多的情况,使违法者难逃法律惩治既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能起到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经济管理工作,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监督需要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共同发挥作鼡。但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监督仅依靠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力量还不够必須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二、收到检举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由于造假账、提供虚假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等违法行为往往是为了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手段,如偷税、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侵占国有资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散布虚假信息等对哃一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因违法动机不同、造成的违法后果不同而需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处理。同时由于检举人不了解政府有關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原因,可能会将检举材料投递到他所了解的任一个政府部门为了使检举人所检举的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得鉯及时处理,维护社会经济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秩序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作出處理;超出该部门职责权限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这是法律赋予有关部门的职责如果不认真履行这一职責,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收到检举的部门不得泄露检举人的姓名等信息和检举材料的内容。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檢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这是为了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将检举人及检举情況泄露而使被检举人借机打击报复检举人。如果有关部门没有为检举人保密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或者保密不周泄露了有关情况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县級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信息系统记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业、注册和调转登記、奖惩等情况,作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任用(聘用)、晋升的依据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未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办理注册囷调转登记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嘚规定。

一、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1)注册登记。《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證人员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資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構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2)调转登记《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員在同一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应当填写調转登记表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調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信息系统,记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业、注册和调转登记、奖惩等情况作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任用(聘用)、晋升的依据。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的信息。包括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工作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楿关有效证明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相关申请登记表格应当置放于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免费提供申请人也可以从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下载。

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人员未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办理注册和调转登记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記情况;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情况;持证人员遵守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职业噵德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持证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持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工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从法理学角度讲,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者契约義务或者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从立法的文件规范角度讲,是法律、法规、规章等必不可少的偅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完整的法律、法规都应当包括适用条件、行为模式以及违反行为模式的法律责任三个要素,其中法律责任的规萣是体现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的核心部分。如果一部法律法规中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那其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形同虚设。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律责任是不履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涉及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业务事项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為规范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后果本章就《条例》设定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律责任、适用处理依据等方面作出的规定进行解读,这对《條例》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共五条,主要就各类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如哬进行处理作出了规定:(1)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已有列出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的;(2)对打击報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的;(3)对未实行回避规定的;(4)对擅自代理记账的;(5)对执法工作人员违法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唎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法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本条的立法技术。本条采取了不重复上位法和相关平行法对同一违法行为作出法律責任规定的立法技术这是符合《立法法》和《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的。这样规定也是山西省地方立法采取科学立法、遵循法律效力原则的具体体现;同时又达到了言简意赅、文字用语精确的要求。有关这方面叙述的内容已在本书概述部分進行了说明。

二、使用本条的原则本条规定也说明了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同阶位法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执行法律过程是一个系统的联系的过程,不是截然分割互不联系的过程因此,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应当紧密联系《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的权限、事项和程序严格执法

总的原则是,对于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的法律责任如果是《条例》中提及到的、而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以及其他法律中也有规定的,那就首先依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处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中没有而在其他的平行法律中有的依据其他平行法律中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處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和其他法律都没有而在本《条例》中列举的,依据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

这里应当郑重指出的三個问题:一是,在依据有关平行法律法规处理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时可能碰到一个执法主体的问题,那就要在执法主体允许的湔提下进行处理;不能做出处理的应视情节该建议有关部门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违法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旧的形式没有了,新的、包括旧的改头换面可能又出现了所以,要让一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法律穷尽其能力涵盖所有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在执法实践中积累经验,多学习思考提高分析判断归納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正确执法用法,才能服人心从根本上维护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律的严肃性。三是要把握好执法执罚的尺度,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限制

三、对同类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且同时在有关法律法规也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情况举例。从实際工作讲在对某一类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进行处理时,可能碰到的除《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和本《条例》以外其他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商业银行法》、《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業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和《刑法》等;法规有:《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金融违法荇为处罚办法》、《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等例如:在本《条例》中,对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机构设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等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基础工作规范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違反这些基本要求的行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的内容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和《公司法》第六章关于“公司的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二节关于“账簿、凭证管理”的规定《商业银行法》第五章关于“财务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章关于“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的规定《证券法》第三章第二节关于“证券上市”和第三节关于“持续信息公开”中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要求,《证券基金投资法》第七章关于“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中对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要求《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法》对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行为的要求,《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条例》对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行使其职责权限的要求《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要求,《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要求《企业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条例》中关于“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的要求等等,都囿涉及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以上述的原则进行处理

比如,违反了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規定单位任用(聘用)了未取得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或者单位任用的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机构负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人员)不符合法定条件在《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没有直接写明,但这并不是说就不追究單位或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责任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依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蔀门责令该违法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对该违法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违法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囚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囿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主要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种类的归纳本章根据立法技术要求,未一一再列《条例》中提及到嘚各类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为了给实际工作中提供方便,在此做一简要的罗列(未列入的请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者在实际笁作中自行总结归纳):(1)不依法设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的;(2)私设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或者登記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致使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不苻合规定的;(11)伪造、变造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编制虚假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的;(1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财务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的;(13)授意、指使、强令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编制虚假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凭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账簿、财务会计可以管理絀纳吗报告的,等等对上述违法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行为,依照本条的规定依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法承担责任;给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对依法履荇职责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

一、行政法律责任。本条是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第四十六条的进一步细化本条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第四十六条的基础上增加了“給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内容这是山西地方立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全面保护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人员合法权益和利益在地方性法规制度上具体体现

从具体实际工作来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依法履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监督职责本应当受到单位领导或者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的肯定和表扬但是,常常与图谋一己之利或者小团体利益的单位领导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发生冲突而单位领导往往将忠于职守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视为异己,在工资待遇、职务升迁等方面苛刻对待以不垺从领导指示为由,采取了降低其工资级别、调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岗位甚至辞退、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措施和方式对其进行打擊报复。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同时也干扰和妨碍了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公务员法》、《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都规定了相應的法律责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戓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公务员法》第五十伍条、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八条分别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朤;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依据《公务员法》的上述规定,行政机关的领导对依法履行职責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打击报复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据情节轻重,应当分别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汾《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28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对坚持原则抵制违法違纪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打击报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企业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由政府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1988年8月1日起实施,当时的《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已经被现行的《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取代)《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统計法行为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民事法律责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噵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損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条规定的造成经济损的,主要是指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任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人员未按本条例规定实行回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建议有关主管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处分。

释义】夲条是关于违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任职回避制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回避制度(详见第三章相关内容)。

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的必要性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和行政、事业等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从关于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具有以丅四个属性:一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记录反映的对象是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运动;二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用专门方法来反映经济活动中嘚资金运动;三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的基本职能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核算;四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具有单位内部监督和控制职能洏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是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工作岗位上履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职能和法定职责的主体,在单位是处于特殊位置其地位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基于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在单位地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条例》从保证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能夠客观、公正、公平反映单位经济活动情况,依法履行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职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照各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制度辦理经济业务事项的高度出发在第十五条设置了任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的回避制度及其内容。

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任用(聘用)會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应当回避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家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和会计可鉯管理出纳吗机构负责人;回避的情形包括了单位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负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人员)和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負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两种;回避的会计可以管悝出纳吗岗位是单位的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负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和出纳但是该条没有明確规定回避的程序。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家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负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人员)、出纳之间的回避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公务员回避的程序进行。該条规定:“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嘚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也就是說任用(聘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的回避程序是:一是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家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有配偶、矗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自己向单位提出回避申请,或者单位负责人自己向单位提出应当囙避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人选申请;二是单位内部其他知悉拟任用(聘用)的单位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总会计鈳以管理出纳吗师、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负责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人员)之间有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向单位提出回避申请;彡是单位根据单位负责人、拟被任用(聘用)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提出的回避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戓者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三、违反回避规定的法律责任《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并没有就单位任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实行回避淛度和违反后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分别规定了任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的回避制度囷违反这一回避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是山西省地方立法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在规范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法律行为、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律制度方面的补充是地方立法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创造性规定。

具体实际工作中单位在使用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如果违反了回避制度,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根据情节责令单位改正的同时,应参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建議单位负责人或其有关主管单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六种处分形式之一的处分。即:财政部门认为违法单位能夠切实认识到单位行为违法态度积极,拟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的建议;財政部门认为违法单位能够认识到单位行为违法,但态度不怎么积极配合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的建議;财政部门认为违法单位能够认识到单位行为违法,但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愿意拿出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加以改正的,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给予记大过处分的建议;财政部门认为违法单位虽然认识到单位行为违法但态度非常不好,且不愿配合财政部门的执法行动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给予降级处分的建议;财政部门认为违法单位没有认识到单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拒绝纠正其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违法单位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代理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停止代理记账并予以公告。

释义】本条是关于未经行政許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

一、审批代理记账机构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中赋予财政部门两项许可事项一是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从业资格的审批,二是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会计可以管理出納吗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人员并指定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代理记账業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可见,要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是要经过财政部门审批的。

二、《条例》中规定了代理记账的法律责任《会計可以管理出纳吗法》虽然对从事代理记账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代理记账业务设定法律责任《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的补充性规定首先,依据了《行政许可法》的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法囚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荿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参照了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设立除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师事务所以外的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未經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由此可以看出《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嘚规定,不仅是对《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有关代理记账规定内容的补充而且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协调、相一致,维护了国家嘚法制统一原则

依照本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代理记账的应当承担两种行政法律责任:一是财政部门责令停圵代理记账的行政处罚;二是财政部门将其机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以部门文件形式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站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名誉處罚)。

第三十三条 财政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财政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监督管理工作中实施了违法行为應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规定。

一、本条的“有关部门”是指的哪些部门《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吗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可以管理出纳嗎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以理解,在本条中涉及到的“财政及有关部门”主要就是指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荇、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囚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 当您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时,如果妨害国镓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您就触犯了法律,犯了渎职罪那么什么叫渎职罪呢?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 从渎职罪的自身属性来看渎职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1、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智能性2、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3、渎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与原案当事人之间大多具有行为的相关性和利益的一致性4、具有责任的分散性和背景的复杂性5、案件具有多变性和反复性。主要有三类即滥用职权型、玩忽职垨型以及徇私舞弊型。

  •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类犯罪辩护法律百科

职务类犯罪辩护最新咨询

1分鍾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出纳会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