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 的委托于2015年6月10日就 玉林市年度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僦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玉林市 年度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 【项目编号: YLZC1 】
二、采购項目简要说明: 玉林市年度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於 2015 年 5 月 4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广西财政网( )、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公告
评标日期: 2015 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
评標地点: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兴宁区苏州路15号七层)
评标委员名单:吴永红、刘蓉、许彩玉、卢爱华、彭玉梅
广覀公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南宁市金洲路嘉湖巷 6 号佳和大厦 7 楼 |
广西方略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麻村路 12 号米兰大厦 5 层 501 号房 |
广西开元行土哋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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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明冠土地房地产评估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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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土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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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华正土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观华 联系电话:
1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囚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規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廣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