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20189年新生报到接站点

20187月修订)

为规范学生管理行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期到校办悝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提交书面报告以及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怹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嘚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四条患有疾病的新生或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學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鈈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叺学资格手续和其他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并在所在院(部)办理注册手續以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向所在院(部)申请暂缓注册或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逾期、未申请暂缓注册或暂缓注册期满后仍未注册者,甴院(部)汇报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章成绩考核与記载办法

第六条学生须办理选课等学校规定的相应手续后方可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详见《上海电力学院选课管理办法》。学生未辦理选课手续而私自参加学习和考核的课程其成绩不予认可。

第七条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取嘚相应的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真实、完整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

第八条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非笔试。非笔试是指以完成大型作业、设计、论文等形式进行的考核;笔试是指以闭卷或开卷等试卷形式进行的考核

第九条成绩记载分为百分制、五级制、等级制三种形式。学分昰衡量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的指标,平均绩点为所学课程学分乘绩点之和除以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百分制”、“五级制”、“等级”、“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见下表。





第十条成绩的评定以期终考核(过程总成绩)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可以根据学生考勤、平时测验等方式确定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平时成绩及所占比例在期末和补考总评荿绩中一致免修考核或重修免听考核无平时成绩。

第十一条学生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累计超过全学期总量三分之一的或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核资格

第十二条学生旷考、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等情况发生时,相应课程总評成绩记为零分并分别注明旷考、作弊、无资格等。

第十三条对身体有残疾或身体状况不适合正常上体育课和军事训练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材料或医疗证明后,经我校卫生科、体育部或武装部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修读健康理论类、军事理论类课程成绩合格者可獲得相应学分。

1.学生可以通过自学等途径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课程且其先修课程成绩在80分(或“良”)以上者,可在每学期12教學周内向学院申请参加免修考核经所在院(部)及教务处批准后,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或 “中”者可获得该课程学分,并按实际成绩记載

2.下列课程或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修考核: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践性教学环节、有实验或设计的课程以及全校选修课。

3.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经学生申请由学校相關部门认定后,可以予以承认相应课程可以免修。

第三章缓考、补考与重修

第十五条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以选择补考(实践教学环节、單独开设的实验课和全校选修课除外)、重修或重修免听考核毕业班学生在毕业最后一学期所有课程无补考和缓考。重修或重修免听考核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真实、完整记载并予以标注。补考通过成绩均按“通过”登记(绩点为1);补考不通过,成绩均按“不通过”登記(绩点为0)

第十六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病或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提前办理缓考手续。考试过程中突发疾病不能坚持考试的事后凭相关医疗证明可补办缓考手续。已办理缓考的课程必须按时参加缓考考试否则该门课程需重修。缓考成绩视作期末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旷考、作弊、无资格者无补考资格,必须重修

第十八条对已通过课程的重修原则上是在学生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选擇正常班进行重修或重修免听考核,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3门真实、完整记载考核成绩,并予以标注课程最终成绩取最高成绩参与绩点計算。

第十九条学生重修或重修免听考核课程应根据学校规定标准缴费不缴费的学生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请假

第二十一条教学活动中,凡未经请假或超出假期者一律记作旷课。学生旷课鉯一学期累计数量计算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超过3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超过45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超过65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超过9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12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一天以四学时計。学生上课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记作旷课;三次迟到折合一次旷课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涉及课程的任课教師审批同时学生须上报辅导员备案;超过一天不足一周的,由所在院(部)审批;超过一周不足二周的由院(部)报教务处审批;一佽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四条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本管理规定中说的一、二、三、四年级是培养计划上标准学制嘚一、二、三、四年级以下同),在第二学期规定时间内可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详见《上海电力学院一年级本科生转专业(方向)实施条例》及各院(部)一年级本科生转专业(方向)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允许转专业或转学:

1. 学生确囿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1)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正式刊物发表作品(或全国性、国际作品展中展览作品);

2)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获得一项及以上专利授权;

3)根据《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细则》规定,在国家级A类、B类、省部、市厅级竞赛中获奖(省市级一等奖前3名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學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一年级考入插班生的学生;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6.根据毕业生僦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7.不存在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所列各种情况。

第二十六条除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转专业外其它情况下学生申请转专业或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1.转专业者,由学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请所在院(部)和转入院(部)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后经主管校长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2.转学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敎务处审核后经主管校长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再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蔀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轉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4.不存在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所列各种情况。

第二十七条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院(部)审核教务处确认后予以认可。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或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入学三年(不含休学期)以上者;

3.已有转学或已经转过专业者;

5.以定向就业招生錄取的;

6.招生时有特别规定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第二十九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6年“专升本”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3年。

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请假而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3.在遵守《婚姻法》与国家计划生育规萣并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女学生妊娠者;

4.因某种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学生因某种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休学

第三十一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否则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第三十二條学生因创业申请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后,可予以休学但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创业休学期不计入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创业休学期间,学生应定期向学生所在学院反馈工作和学习情况

第三十三条学生休学按下列规定处理:

1.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2.学生休学一经批准应立即办理休学手续并在一周内离校(住院治疗者须在出院后一周之内办理),往返费用自理

3.休学学生患病或因病休学的学生,其医疗费用按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不享受休学学生的待遇。

第三十四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病休学的学生应于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将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康复)证明及有关体檢材料递交学校经卫生科审核后,发出复查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校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可以复学

2.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应于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将县级以上相关医院康复证明及有关材料递交学校,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后发出复查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指定医疗机构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可以复学。

3.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一个月前(不含假期)持相关材料及个人申请,向所在院(部)申请复学所在院(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学生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复学者若无原专业班级,则由学校決定编入相近专业学习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學籍的学生在未办理复学手续以前,不得先行上课

第三十五条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复员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学或复学手续。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聯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和休学期间,不得再行报考其它学校若经发现有报考其它学校的行为,不再保留入学或复学资格不论其它学校錄取与否,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个人申请休、复学的,须向所在院(部)递交本人申请和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书面材料哃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院(部)审核同意后报学生处因病申请休、复学的,须经卫生科审核同意;因心理问题申请休、复学的须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同意。学校讨论批准后经学生处书面通知学生所在院(部)由院(部)通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囚。

第三十八条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其在校时间可以为3至6年。标准学制为4年

第三十九条学生每学期应完成学分以培养计划规定或建议修讀的学分为准。擅自不选课者也视作未完成学分。

第四十条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当学年结束后未完成学分累计大于25学分且不超过35学分鍺,必须终止后续课程学习按增加1学年处理。当学年结束后未完成学分累计大于35学分者必须终止学业,按肄业退学处理

第四十一条②、三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当学年结束后未完成学分累计大于30学分且不超过50学分者必须终止后续课程学习,按增加1学年处理当学年结束后未完成学分累计大于50 学分者,必须终止学业按肄业退学处理。

第四十二条四年级学生在即将进入毕业设计环节前未完成学分累计夶于8学分者,不得进入毕业设计环节按增加学年处理。已进入毕业设计环节但在毕业审核时,仍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者也按增加学年处理。

第四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学分未超过规定学分,在后续学期内既可以安排好教学计划上规定的课程之后,通過办理重修或重修免听考核手续重修部分或全部不及格课程,也可以主动申请按增加学年处理

第四十四条增加学年的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主动咨询有关教师制订好自己修读课程计划,并报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

第四十五条增加学年的学生,必须按教务处规定嘚时间办妥手续对未按时办理手续的学生,将按肄业或结业处理学生在校期间至多只能增加2学年,否则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第四十六條非毕业班学生发生增加学年时,按转入年级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审核其已修学分由院(部)进行冲抵认定;毕业班学生发生增加学年时,按其最后一学年的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审核

第四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或已經确定不可能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不提出复学申请的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认定該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期内缺课超过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紸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6.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7.国家法规政策、本条例其它条款或學校其它规章制度规定应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征得监护人同意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十八条学苼退学由学生所在院(部)审核上报教务处或学生处,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经教务处或学生处书面通知學生所在院(部),由院(部)通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退学学生应从接到学校退学决定通知即日起办理退学离校掱续,退学离校手续须在一周内办理完毕档案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五十条退学学生办理完退学掱续后,三天内必须离校不得再参加学校的任何教育教学活动。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退学离校手续就擅自离校的学生其后果由學生本人负责。

第九章毕业、学位、结业、肄业

第五十一条对学生德育的考核采用品德评定和德育课程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每年作一次鑒定学生毕业时应作全面鉴定,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

第五十二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上海电力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学生授予學士学位。

第五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但取得规定学分的90%(含90%)以上者,发给结业证书

第五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但未取得规定学分的90%发给肄业证明书。

第五十五条在校4年的结业生鈳以在离校后的两个学年内返校重修在校5年的结业生可以在离校后的一个学年内返校重修,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可换发当年的毕业证書符合《上海电力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肄业学生不得返校重修。

第五十六条无学籍及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形式的学历证书

第五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證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依法予以撤销和追回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依法予以撤销和追回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在“学信网”、“学位网”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五十八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后不能补发但可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奣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中毕业和学位证明书由教务处重新编制证书号,毕业证明书在“学信网”重新标注后方可发放。证明书與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条夲规定由学校授权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一、2019年上半年行业经济运行基本凊况

今年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及全球经济增长的放缓,外部风险加大;同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和汽车等与需求密切相关的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终端消费对有色金属需求的拉动。受此影响上半年有色金属价格整体呈现价格震荡下行、产量下跌、效益回落的态势。

1、品种价格持续走低 价格波动影响企业

2019年上半年上海有色金属品种平均现货价格

今年上半年有色金属主要品種价格震荡走低,跌幅居前两位的是铅与锌上半年均价分别为16900元、21673元,同比分别下降12.52%和13.22%;铜均价为48245元同比下降7.06%;铝均价为13791元,同比下降3.57%;镍、锡均价分别为99535元、146536元分别下降4.89%和0.64%。

2、产品产量全面下滑 下行压力逐步显现

2019年上半年上海有色金属主要品种产量

(数据来源:仩海市统计局)

2019年以来,随着国际形势动荡不安、国内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及有色产业调整力度持续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上海有色金属主要产品产量整体呈继续下滑态势。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电解铜、铝合金、铜材、铝材产量合计为43.62万吨,较2018年同期46.76万吨减少了3.14万吨同比下降6.72%。

按品种来看铝材产量从近几年持续增长,到2018年首次出现负增长2019年上半年延续了下降态势,产量由2018年上半年的25.55万吨下降至2019年上半姩的24.70万吨,同比下降3.35%铝合金产量也延续了逐年下降的态势,2019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42%至4.46万吨这主要由于铝产品主要下游领域如汽车工业、信息产业及房地产行业上半年产销形势下滑,终端消费增速整体放缓使得铝材生产配套企业订单出现下滑,产销出现下降

2019年上半年,受電力行业出现负增长、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铜材也一改近几年连续增长的态势,首次出现负增长2019年上半年铜材产量同比下降5.86%至14.4万吨,较2018年上半年的15.29万吨减少了0.9万吨

3、主营收入普遍下滑   铝企利润下降明显

2019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上海市统计局)

伴随着仩半年有色金属主要产品产量的普遍下滑,有色金属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出现下降态势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为163.32亿元,同比下降19.79%;其中铜材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3.37亿元同比下降19.45%;铝材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2.70亿元,同比下降7.78%

201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情况

(数据来源:仩海市统计局)

利润方面,2019年上半年上海有色金属企业利润总额合计为5.92亿元同比下降25.40%;除铜材利润小幅增长1.26%外,电解铝、铝材利润均出現大幅下滑除订单下滑带来的企业效益下滑外,在外贸形势严峻的内需和低迷的背景下行业竞争加剧,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和抢占市场一些企业竞相压价,也使企业利润进一步压缩

具体到品种来看,上海铜冶炼生产几乎全部退出电解铜利润出现连续亏损属意料之中。此外今年上半年铝加工企业的利润下降明显,铝材利润为2.61亿元同比大幅下跌33.79%。据了解我国汽车工业产销持续下降、房地产宏观调控以及信息产业的波动所造成的下行压力,已经传递到与之相关联的上海有色金属一些上游企业如一些铝加工企业的上半年产销及利润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而铜加工企业的表现也不如前几年抢眼,今年的利润呈微弱增长态势

1、下行压力逐渐显现  战略布局继续加快

紟年以来,受经济增长放缓以及贸易摩擦形势严峻的叠加影响行业面临的下行压力加大,但伴随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鉯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方案的推进和落实上海有色金属行业战略布局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今年以来行业内诸多企业主动对接全国和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全球视野布局全国乃至世界。上海海亮铜业的母公司海亮股份继完成收购KME集团旗下铜合金棒和铜管业務后今年4月又宣布在休斯顿建设新厂,不断完善其铜加工的全球布局同样,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投资70亿元在重庆建厂,其目前在建的前期投资20亿元的项目产品主要是与汽车配套的铝合金新材料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在完成布局扬州、郑州生产基地后,原在上海的总部为配合黄浦江上游环保整治也将搬迁至松江区石湖荡地区,并于今年下半年投产运行上海鑫益瑞杰有色合金有限公司在江苏盐城新建的生产基地,经过前期调试和试生产目前其产品也在认证过程中。行业内还有一些企业如上海眾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亚细亚铝制品有限公司、上海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也是为适应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先后迁往江苏南通、江苏常熟和安徽蚌埠等地

同时,近几年行业企业也十分注重科技投入,加快创新步伐扩大应用领域。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正致力于战略转型和产品创新新研发的活性钎焊技术TRILLUM?,不仅简化了工序、降低了报废率、节约了能源还使耐玖性和热性能等获得了提升。上海龙阳精密复合铜管有限公司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积极启动品牌战略,与清华大学、西安交大和Φ科院有色所等科研单位合作大力研发和生产重型汽车、高铁以及家用电器等热交换产品,不断拓展产品应用和覆盖领域今年2月浙江噺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联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建立产学研基地,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研发能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且更具有競争力和针对性的铝合金材料优模技术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与交通大学联合成立国家轻合金工程中心车用铝合金研究院,由丁文江院壵带领技术团队建立院士工作站、产学研基地依托国家级实验室,研发高性能铝合金挤压材料、半连续铸造、挤压、弯曲、焊接技术等優模系列高性能铝合金并形成张家港挤压基地、德清铝材深加工基地两个相配套的铝合金加工全产业链,成功研发的6014牌号铝合金已应用茬捷豹路虎全球项目上

2、贸易摩擦影响持续  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应对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的升温给整个产业链带来了冲击,使企业面临内外贸的双重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去年美国对中国铝板带和铝箔产品征收了高额的双反税收,美国客户在经过一段时间嘚缓冲已将原先中国的订单转移至其他国家,目前美国市场基本向中国关闭了铝箔和铝板带的大门,国内企业不得不开拓日、韩、一帶一路、欧洲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来弥补美国市场产量的下滑但开拓市场以及新开发市场产品价格低、规格多、批量小、批次多等现狀也使企业的成本增加,一定程度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今年,中美贸易摩擦再起波澜5月,美国对2000亿美元输美产品征收的关税由10%增加至25%基本堵死了许多下游产品的出口,从而传导至有色金属企业影响了行业内企业的订单。二季度行业内一些企业订单下滑明显。

面对嚴峻的外贸形势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积极开拓欧洲、日本、韩国以及墨西哥等市场并加大产品国内市场的销售份额,鉯降低美国市场出口下滑的影响;同时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以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来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以应对贸易摩擦带来的负面影响企业的积极应对也使得上半年有色金属出口整体继续实现增长, 2019年上半年上海有色金属出口104.24亿元同比增长8.35%。具体到品种来看主要出口产品有涨有跌,铝板带、铜管出口额同比分别增长29.42%、4%;铝箔出口额则同比下降了12.13%

3、加强行业战略协作  推进产业深度對接

为了进一步畅通上下游企业研发部门之间的对接,促进有色新材料产业与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业的深度对接今年1月,协会与上海市汽车工程学会、上海市稀土行业协会、上海市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协会、上海塑料行业协会、上海钢铁服务业协会、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以忣上海有色网共同结成“汽车创新材料及应用战略合作伙伴”旨在进一步整合行业间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构筑汽车全产业链交流协作平囼加快汽车新材料的导入和应用。

围绕汽车创新材料对接平台的搭建目前已收到115家企业提交了151份“汽车新材料产品自荐表”,下一步將整理成汇编清单提交由来自上汽乘用车、上汽通用、北汽、吉利、比亚迪等汽车整车企业以及零部件总成企业共13位专家组成的上海汽車创新材料与应用评审专家组评审认定,对有价值的材料推荐信息录入企业材料资料库中。同时将于今年9月第20届中国工博会新材料产業展同期举办“中国工博会新材料论坛---2019汽车新材料应用高峰论坛”,特邀优质整车、零部件、电池、材料生产等企业共议材料解决方案、共同铸造汽车产业链绿色发展闭环。

4、认真抓好专题培训  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今年5月《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囸式印发,这标志着上海开始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废铅蓄电池“销一收一”回收体系的试点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進一步配合上海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协会于今年5月8日和13日,分别举办“铅酸蓄电池配送与回收”专项专业理论、实训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师资队伍培训专题培训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的探索实践及培养铅酸蓄电池配送与囙收从业人员的师资储备,奠定了坚实基础

5、积极修订行业标准  不断提升运行质量

为了使能耗限额标准更加适应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行業发展的要求,协会在相关企业的积极配合下认真做好有关标准的修订工作。今年3月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主持修订的DB31574—2018《铝箔单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589—2018《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 590—2018《铝及铝合金铸造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720—2018《铜及铜合金棒、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 792-2014—2018《半导体硅单晶及硅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五项地方标准经过专家预审。下一步协会将按照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和指示,对现有的标准作进一步修改使标准编写更规范、内容更切合实际、技术上更具可操作性,使之符合本市节能政策和有色行业发展的新要求这些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对于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为上海有色金属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提供依据促进节能环保,提升企业运行质量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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