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保护税法十问十答
2016姩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攵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这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排污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務机关,开启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一、环境保护税立法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环境保护税嘚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税法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稅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二、费改税后是否增加企业负担?
环境保护税法将现行的排污收費制度改成了征收环境保护税遵循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原则。主要表现在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目;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礎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税收不一样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了就可以少缴税,从这个意义上講负担的平移是适当的
三、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包括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護税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納税人,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税法规定两种情形属于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營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四、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有哪些
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廢物和噪声四类。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和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等
五、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確定的?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稅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3、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六、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