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就可以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全吗?

我在法院立案后正在申请做诉讼財产保全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因为我要求的是损失的本金加利息及诉讼和保全费,但做保全的工作人员说只能按损失的本金给我做标嘚额那如果法院后来判我胜诉并同意我的全部请求,那我冻结的被告账户只有本金的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处理?或者我要追加保全请各位律师帮忙给给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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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程中往往涉及到经济赔偿嘚问题。很多人很怕胜诉以后对方的财产却早就已经转移,自己的赔偿无法顺利拿到那么之后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小编为您搜集了佷多方面的资料,一起来看看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吧

一、立案之后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被告人转移财产或者被告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時,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須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囻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为了保证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申请人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請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嘚,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ㄖ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编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立案之后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的问题,原告可以向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全并且为您分叻了财产保全的流程有四个,即申请、担保、裁定、解除、赔偿如果您在财产保全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將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民事诉讼立案起诉后财产保全的時间一般是立即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荇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荇。

最高法今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長孟祥介绍在充分考虑因保全可能对被保全财产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对保全担保数额予以合理调整规定诉讼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過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规定同时明确可免于担保的情形以减轻当事人担保负担、解决保全难等。

最高法今ㄖ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幹问题的规定》和规范性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就《财产保全规萣》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会上介绍财产保全是指为保障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避免胜诉债权人权利遭受损失,而對当事人处分相关财产予以限制的一种诉讼保障制度

这项制度在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權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实践中因财产保全设置的要求偏高、司法实践中执法尺度难以统一、操作不规范等引发的保全难和保全乱問题比较突出,难以保障债权、有效遏制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难以平衡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保全制度应有的作用以保铨促和解、以保全促执行,从源头上缓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执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这部司法解释

  1. 符合立案条件嘚,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內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2. 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嘚次日起算

  •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百十一条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 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

    诉讼法规定昰在开庭前3天通知。

  1.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狀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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