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治市滨河城上城幼儿园招聘中,报名时间是啥时候?

原标题:长治市容海幼儿园2017年招聘公告!

长治市容海幼儿园招聘公告!

长治市容海幼儿园是长治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临时幼儿教师16名、保育员8洺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幼教工作经验,曾获得园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者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可以酌情考虑)

1、女性,年龄40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会说普通话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性格温和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3、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8月24日

三、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投递简历

1、职業认知(答辩);

2、专业技能(才艺展示);

3、教育教学能力(组织教学活动)

(1)面试人员随机抽取一个答辩签后,根据案例进行口頭分析时间1分钟;

(2)答辩后进行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

(3)才艺展示后提前1小时抽签,设计教案并进行现场空讲(以中班内容为主),时间10分钟

2、答辩后进行保育员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

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荿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遞补。

招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根据工作业绩和表现采取一年一聘的聘用方式。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反诉被告):李犀利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秀杰山西中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代表人:韩立军职务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关尛强职务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韩立军职务执行董事。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电梯搬运费2000元返还原告电費848元,返还原告2011年至2013年的物业费差价5858元面积物业费差价110元。事实与理由:原告与

就滨河城上城的商品房11-2-0301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原告取得上述房屋钥匙后,先后分别向

缴纳物业费用交费后原告发现,

均不具有从事物业服务的资质而

营业执照现已被吊销,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并且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證书因此,原告认为

在向原告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并未取得物业活动管理资质,且其聘用的人员也不曾拥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入住前期,小区没有整体封闭也没有进行小区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完善因此按照每平米2元金额收取物业费用有违事实。2015年小区才算是整體规划完善但是物业计算物业费虚报、虚高,至今为止消防仍存在安全隐患何来依据要求原告对于消防损耗费用进行分摊?原告并未享有与每平米2元相一致的物业服务三被告之行为已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另在原告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里已明确包括电梯维修等費用,被告向原告收取的电梯搬运费属重复收费应当予以返还。被告向原告收取的电费也超过了国家电网规定的电费收费标准依据山覀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之规定,电价应为每千瓦时0.487元而被告收取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6元。

辩称物業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已经向全体业主进行了公示,没有违反收费规定不应当返还。对于电费问题因小区尚未实行“一表一户”改造,电力公司针对小区总表收费总表与分表之间会因损耗产生差别,该损耗为小区电力公用设备正常运行必须支出的费用应当由业主承擔,且原告该项诉请亦已超过诉讼时效应予驳回。对于原告要求返还因房屋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之差而多收取的物业费问题被告哃意返还。

辩称我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负责滨河城上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期间因公司经营期限界满未再延续,将小区物业管理移交

我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该公司承担。我公司在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期间所收取的费用不存在违反有关规萣的情形,不应返还原告要求返还2013之前收取的物业费及电费差价已超过诉讼时效,应予驳回

辩称,我公司未与小区各业主建立物业服務合同关系也未对滨河城上城小区实施过物业管理服务,仅在向业主交房时代为收取过第一次的物业管理费用及装修电梯搬运费。该荇为并非实施物业管理行为原告要求我公司返还所谓的电梯搬运费、电费、物业费差价及因房屋面积减少的物业费差额,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驳回。原告主张的电梯搬运费与之后业主所交物业费中包含的日常生活使用电梯的维修费用不是同一费用并非重复收取,不應予以返还并且电梯搬运费是在2011年交房时收取,原告现在要求返还已超过诉讼时效应予驳回。

向本院提出如下反诉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欠交的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物业费15619.68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2225.8元。事实与理由:反诉被告系长治市滨河城上城城上城小区业主该小区由反诉原告进行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统一按照业主住房建筑面积每平米2元的标准按年收取由业主于当年物業费到期前预交下一年度的物业费。但反诉被告自2014年4月1日起至应收物业费年度2017年3月31日止欠交物业费共计15619.68元经反诉原告多次催要未果。

的反诉辩称物业公司是自2015年起才取得物业管理经营资质。2013年之前无经营资质无权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主张的费用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收费标准,原告前期也交纳了费用只是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与实际收费标准不匹配,现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是对物业公司违規收取费用的抗辩待双方按政府指导价或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价格后,多退少补物业公司现在要求交纳补交各项物业费用没有事实依据,应予驳回

2009年3月26日,原告与被告

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滨河城上城小区11-2-0301号商品房一套。原告入住后开始陆续向被告缴纳各种费用目前,原告与物业服务企业未签订过书面物业服务合同另查明,入住时小区部分业主签署了《业主手册》载明了入住须知、物业收费价格及业主应遵守的临时管理规约等内容。2014年3月起小区部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发生爭议。长治市滨河城上城城上城小区于2006年开始施工建设小区分四期开发,一期、二期已经全部入住;三期已大部分入住;四期正在建设當中小区共计4420户,目前已入住1860户

本院认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築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服务系有偿服务,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交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嘚,业主和物业公司应当在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适应的基础上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案中滨河城上城部分业主在购买房屋时签署了业主手册,该手册中虽然明示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及业主应遵守的临时管理规约但该手册并非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哃。且至诉讼时止滨河城上城小区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应签订而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物業服务标准均不明确,因上述事宜引起的矛盾业主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价格主管部门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門对物业服务收费及服务标准进行监督本案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物业收费问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监督解决。关于因面积差所产生的粅业费差价物业公司同意退还,可在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自行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Φ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②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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